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
| 适配人群 | 安全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隐患排查 |
|---|---|---|---|
| 制定目的 | 公司想把安全底子打牢,让危险地方提前知道风险,隐患快点找出来改掉,不让生产出乱子。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碰重点危险源和特种设备的人,还有管一般危险源的岗位,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单位领导定网络建档案,安全员盯现场查问题,操作维修人员天天三检,安全科最后兜底管考核。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设安全责任人,不准漏掉一班三检,不准隐患不报不改,不准应急演练少于每月一次。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每周现场查,单位每周报重点情况、每两周报一般情况,月底交总结;漏报罚50元,整改不到位罚100-500元,出事按绩效书扣;安全科随时抽查,一年超10次整改单就影响年终奖。 | ||
为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各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风险预知预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重点危险源点是指制氢系统、煤气、氧气系统、冶炼雾化系统、还原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危险源点管理组织网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设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覆盖。
2、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危险源风险动态控制,杜绝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
5、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单位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从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围及影响程度。
6、各单位安全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组织带领各岗位人员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督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各种不安全行为,发现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规范记录制度,定期检查、总结、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步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
除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源点都属于一般危险源点,它的危险性虽不及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但是安全隐患和危险同样存在,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大意。
1、各单位要将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引伸到一般危险源点管理中来,按照安全管理无小事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一般危险源点岗位要参照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定点、定人、定设备,定期进行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加以整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危险隐患,必须做到预知预控,限定整改时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顺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与责任考核
1、各单位必须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
切实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及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稳定顺行,对违犯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者,扣罚相应责任人5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将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区域进行有计划的设备检(定)修作业的,必须按照设备(液压)检、定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制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作业前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作业中单位和岗位安全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否则,每次扣罚100-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设备应急维护检修作业时,各单位、班组必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现场做好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在每周一经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到公司安全科备案。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亮点、不足、困难、下一步打算)报安全科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每漏报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时到各区域进行安全督察,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结果,并对各单位作业现场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实有效,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督察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公司安全部门发现后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反馈复命。对一年内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累计10次及以上的单位,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中进行考核。
四、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安全生产监督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监理,危大施工,安全审查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出事,得提前想好怎么盯安全,让施工不乱来,少出事故,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
| 适用范围 | 管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人员,管施工方案审查、人员资格核验、日常巡查、问题整改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理工程师牵头编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员一起干,技术负责人审批,安全员天天盯着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跳过方案审查就开工,不准放任无证人员上岗,不准对隐患睁只眼闭只眼,不准资料乱堆乱放不归档。 | ||
| 检查与监督 | 方案编完马上交技术负责人批,每周例会查进度,安全员每天巡,发现没做到就发通知单,三次不改就停工,月底汇总问题通报。 | ||
a安全生产监督方案
a)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b)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c)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应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d)监督管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e)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f)监督管理方案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①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制度;
②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制度;
③ 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核验制度;
④ 检查验收制度;巡查、旁站制度;督促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整改制度;
⑤ 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制度;
⑥ 工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安全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⑦ 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a)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应包括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内容;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
d)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已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e)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针对经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检查方案;
f)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g)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管理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责任区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值班巡检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想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管哪块安全,把责任落到具体人头上。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员工,从领导到班员,管各自分到的安全责任区,包括设备、现场、人员行为。 | ||
| 职责分工 | 分管领导带头抓,部门负责人盯本部门,班组长管班组,值班员当天巡检,安委会每月考核。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巡检就填表,不准代填巡检表,不准发现隐患不报不跟,不准应付检查。 | ||
| 检查与监督 | 领导每月查1次,部门每周查1次,班组每天查1次,安委会每周收表、查问题、推整改,没做到的按情节处理,严重就开除。 | ||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管理措施,根据《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笫二章 安全责任区分工及职责
笫二条 公司以部门、班组、岗位为单位划分安全责任区,分管领导为其分管业务区域安全责任总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所管辖区域安全责任第一负责人,班组长为其班组所属责任区负责人,班组安全生产值班巡检人员在其值班期间对所管理责任区负责,班组成员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笫三条 分管领导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听取和转达基层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进行教育。
(二)指导所辖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所辖部门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跟踪处理。
(三)协调解决安全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治,制止、纠正职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四)每月组织所辖范围各部门召开安全例会,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安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上汇报所辖范围的安全工作。
(五)督促、指导所辖范围各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笫四条 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并拟定本部门各操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及安全操作技能进行教育。
(二)督促本部门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责任区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跟踪处理。
(四)部门负责人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责任区工作。
(五)制定本部门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五条 班组长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督促所属班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及安全操作技能进行教育和督导。
(二)督促本班组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责任区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跟踪处理。
(四)班组长每天检查本班组安全值班巡查记录,随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本班组责任区工作。
(五)协助负责人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人员参加演练。
第六条 班组成员
(一)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参与安全值班巡查,对本岗位即担任巡检值班员期间的巡检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物资和人员的不安全状态(或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上报、跟踪处理。
(三)协助解决安全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治,制止、纠正周边同事或其他人员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四)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三章 安全责任区巡检值班制度
笫七条 为及时发现各责任区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责任区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有效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建立由全员参与的安全责任区巡检值班制度。
笫八条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安全责任区巡检工作分为三级:一是公司领导责任区(全司范围)安全巡检;二是部门负责人责任区(根据划分图明确范围)安全巡检;三是班组长及日常巡检值班员责任区(根据划分图及值班制度明确范围)安全巡检。
第九条 公司领导每月对责任区巡检不少于一次,部门负责人每周对责任区巡检不少于一次,班组长及班组巡检值班人员每天对责任区巡检不少于一次。
笫十条 巡检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抽查职工必知必会和安全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职工作业标准化和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7s”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区域及岗位的安全防护情况;
(三)职业病危害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劳动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
(四)巡查责任区应急预案及措施的演练及实施情况;
(五)查责任区范围的事故隐患查出的整改、处理情况。
第四章 安全责任区评价制度
笫十一条 安全责任区现状评价分为综合评价和专项评价。
综合性评价内容:
(一)责任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责任区职工规章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
(三)责任区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四)责任区职工安全培训教案及培训效果;
(五)责任区其它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二条 责任区现状安全评价每次确定1-2个单元,在月例会上进行,要做好会议记录或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章 责任区挂钩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 为督促各级人员落实责任区管理职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建立责任区挂钩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 每月由安委会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公司内控部通过后进行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考核与责任追究项目:
(一)责任区发生伤亡事故、火灾及未遂事故等;
(二)责任区发生严重违规、违章、违纪行为;
(三)责任区安全巡检发现的隐患未督促限期整改或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事故;
(四)没有按规定履行责任区安全职责;
(五)对于日常巡检过程中责任心不到位,或未巡检而只填表应付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最高可开除出厂的处罚;
(六)所有巡检表由巡检值班员当日根据巡检情况如实填写,不得请他人代为填写,已经发现,公司将视情节给予最高可开除出厂的处罚;
(七)所有巡检表由巡检值班员每日填写完整后妥善保存,待本巡检值班周期结束后统一交至部门内勤处,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每周一上午十点前派员收取上周各部巡检值班表,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负责;
(八)安委会办公室每月须将各部巡检值班表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作为公司对各级人员的阶段性考核依据之一;
(九)凡是上级领导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而当班巡检值班员又没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公司将视同为巡检值班员责任心不到位论处,并将对其进行处理。
笫六章 安全责任区重大事宜研究制度
第十六条 责任区内遇到的重大事宜,单靠一个或两个部门无法解决时,根据事宜的复杂程度,责任区内必须定期召开一次或几次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将研究结果上报公司安委会来协调,形成最后的决策下发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笫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安全巡检责任区分区示意图》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安监人员,班组长,瓦检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掘进施工,机电运输 |
|---|---|---|---|
| 制定目的 | 想让矿上更安全,大家干活不受伤,守规矩有劲头,事故少点,生产顺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干部和工人,管下井、干活、设备、运输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查问题,队长班组长盯现场,每个工人都要互相提醒看着点。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带火进井、不能酒后下井、不能脱岗睡觉、不能不戴安全帽自救器、不能违章指挥作业。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有人巡检,发现就罚,月底汇总,没改完接着罚,严重就培训或处理,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用活用好经济杠杆,依法治矿,从严治矿,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激发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在对我矿原“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修订、完善的基础上,特制订烂坝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业务科室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按照本《细则》行使检查权,制止和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和行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烂坝煤矿生产系统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生产系统的所有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 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防群治,每个职工都有权利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并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
第五条 安全部门对违章职工的处理,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主,对认识态度好的违章者,可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对认识态度不好,屡教不改的违章者,按章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另究其责。
第六条 对在生产中及时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及救护,进行安全技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章 奖励细则
第七条 年度内被评为县级安全先进个人和安全模范个人者,矿上实行重奖。
第八条 年度内被评为矿级安全先进个人和安全标兵者,矿上将进行奖励。
第九条 无抓“三违”任务而查出“三违”,并主动汇报者,奖励其“三违”罚款的50%。
第十条 发现事故征兆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3000-5000元。
第十一条 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和效果者,奖励1000-3000元。
第十二条 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作业规程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职工和各级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奖全年安全无事故的科(队)正职奖励5000元、副职奖励3000元。
第十四条 各队板报内容新颖、丰富,富有相当教育意义的科、队,一次奖科、队主要领导1000元。
第十五条 安全科和各有关科室、领导接到举报隐患后应迅速组织落实整改,举报人所列隐患事实具体明确,且举报事实无他人举报,安全科可对举报人奖励100-300元。如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第十六条 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每一项突出工程,一人次奖励1000元。
第十七条 在一年内本班组范围无一人违章、违纪行为和无任何大小工伤事故的先进班组,奖励班组长2000元。
第三章 惩罚细则
第一节 通则
第十八条 下井人员违反入井考勤制度,处罚如下:
1、下井人员不及时下井,罚款100元。
2、下井人员没有下井但考勤者,罚款100元。
3、下井人员破坏井口等地点的环境设施,处罚责任人300元,并照价赔偿。
4、下井人员不在入井登记簿上签字的,罚款100元。
第十九条 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罚责任人500-1000元,并开除出矿;造成事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井下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或损坏者罚责任人200元。
第二十一条 在井口20米禁止烟火和其它易燃场地处抽烟者,罚款200元。
第二十二条 酒后入井者罚款500元,并学习培训。
第二十三条 工作中无理取闹,井下打架闹事者,罚责任人1000元;造成后果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岗位上睡觉,罚款500元,学习培训,并连带负责人、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脱岗,地面岗位罚款200元,井下岗位罚款300元。
第二十六条 设备下井不办理入井证,罚款200元。
第二十七条 无证上岗者罚款100元。
第二十八条 工作岗位有闲散人员、闲坐、闲聊者,罚岗位人员100元。
第二十九条 在井下随意打开矿灯,损坏矿灯者,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 工作时间干私活者,罚款100元。
第三十一条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罚款500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
第三十二条 给三违人员讲情者和三违者同等处罚。
第三十三条 安监人员向三违人员索要钱、物等,罚款500元。
第三十四条 “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安监部门检查认识,加倍处罚。
第三十五条 管理人员不参加自查活动和通知有关会议者,罚款200元。
第三十六条 井下发现一个烟头处罚相关责任人各500元。
第三十七条 各岗位环境卫生不整洁处罚地面岗位200元,井下岗位300元。
第三十八条 各队组入井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或不清楚,处罚相关责任人各200元。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接,主要设备必须填写好运行记录,各作业点必须交接清楚,否则一次罚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条 各队长凡本队发生事故及事故隐患,要及时解决处理,并把处理结果用文字形式交回安全科,否则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一条 一个月内“三违”罚款累计在两次以上,罚款1000元.并培训学习。
第四十二条 运料不使用保险绳一处,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三条 各井筒不按规定使用挡车器一次,罚责任人300元。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井下各巷道开关处,必须上消防设施,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第四十六条 巷道维修后,必须把现场卫生搞好,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七条 在巷道维修时,必须打好前后支护,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另究。
第四十八条 井下信号工发不清信号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十九条 井口验身工,对出入井人员严格验身,出现漏洞,罚款100元/人。
第五十条 考勤卡、入井签字必须本人办理,发现代办者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一条 不参加班前会者,迟到早退者,罚款100元。
第五十二条 井下各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必须带本责任区人员出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五十四条 新工人上班,不能单独工作,必须由老工人带领三个月,发现新工人单独工作,一次罚队长、班组长各200元。
第五十五条 违反下列条款之一的开除矿籍处分:
1、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之一造成他人死亡的。
2、凡三违造成重大事故和恶性伤亡事故的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的。
3、有意破坏井上、下各种安全生产设施以及生产设备和通讯监控设备者。
4、盗窃和私拿火工品者,除罚款2000元外开除出矿;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十六条 违反下列条款之一的给予留矿察看一年的处分:
1、凡“三违”造成他人(或发生)重伤事故责任者。
2、凡违章、扒、蹬、乘坐矿车而发生重伤事故者。
3、因 “三违”造成伤亡事故未遂者。
4、违反“行车不行人、行车不行人”规定者,而发生重伤事故者。
第五十七条 各科队必须按时召开班前会,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第五十八条 各队的责任区损坏灭火器一个,罚款200元。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
1、科、队级干部不按规定带班,值班发生重大事故者。
2、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科、队级干部对现场隐患不处理,对违章不制止而造成事故者。
4、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
5、科、队级干部对发生事故不处理、不汇报、隐瞒事故者。
第六十条 凡发生事故,安全科及所涉及单位都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处理完后必须有文字记录或备案;如果不负责任,马虎从事处理各种事故的,罚所涉及单位责任人200-500元。
第六十一条 凡本队造成重伤事故,人/次罚队长5000元、班长2000元,并扣事故者本人上月的全部安全工资,取消年终评比资格。
第六十二条 在本管辖范围内发生重伤事故罚安全员2000元、瓦检员1000元,连带职能科队长2000元。
第六十三条 队不开班前会,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六十四条 值班人员脱岗,睡觉,处罚300/次。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在井下各处不准使用电话聊天或说脏话,否则罚款100元。
第六十八条 井下运料时必须车前挂红灯指示,否则罚款200元。
第六十九条 井下从事焊接工作,而焊接措施不到位,立即停止作业,并罚责任人500元。
第七十条 本细则经矿委会研究后制定下发,一经制定,不许更改。凡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提高或降低罚款金额、数量者,罚责任人300-500元。
第七十一条 不按领导在会议上安排的时间和质量完成任务的,并没有特殊原因,罚责任人300-500元。
第七十二条 擅自切断人员跟踪定位系统供电电源或检修等原因停电,在检修完毕后未及时恢复供电,每出现一次给予责任人及队组200元罚款;丢失罚300元。
第七十三条 本矿人员下井未携带识别卡造成下井人员名不符实的,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无故借用他人识别卡或一人携带多个识别卡下井,造成下井人员名不符实,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第七十五条 信息站必须根据各种通知单对考勤数据及时修订并建立档案,因修订不及时或建档不全的。罚信息人员200元。
第七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破坏、私自扣留、存放话机、线缆、接线盒等通讯材料和设施。一经发现,除按原价罚款外,另加罚责任人300-500元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队长对本单位措施的贯彻学习要负责。否则罚队长500元。
第七十八条 队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要求施工追究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责任人员300元。
第七十九条 验收员负责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否则罚验收员200元。
第八十条 施工中,验收员要认真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安排返工处理,如不返工否则罚施工队组500元。
第八十一条 对重大质量事故,验收员负责追查,并及时汇报队部。否则罚验收员200元。
第八十二条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入井资格证上岗发现一次不带罚款100元。
第八十三条 入井作业人员入井时,需自觉检测读卡器的完好情况,如在入井后发现未携带或失效的处罚100元。
第八十四条 澡堂严禁吸烟,否则罚款100元。
第八十五条 入井人员戴安全帽必须系牢帽带,否则罚款100元。
第八十六条 职工进入矿区或作业时严禁坦胸漏背,否则罚款100元。
第八十七条 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强行施工者罚款2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第八十八条 井下特殊地段严禁单人行走、进入、作业,否则罚款200元。
第八十九条 各工作面查出的隐患,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的,罚款500元。
第九十条 新工作面开工前,未编制作业规程,工人未学习安全措施,强行开工,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第九十一条 职工上下班骑乘车辆必须放至指定地点,乱停乱放者罚款100元。
第九十二条 井下各巷道行人过桥不牢固的,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九十三条 不参加日常全员培训和考试的罚款200元。
第九十四条 井下行人行走时,严禁将长工具扛在肩上行走,否则罚款200元。
第九十五条 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回收后应擦洗干净,便携式瓦检仪应及时充电,否则罚款100元。
第九十六条 对于隐患负责单位隐患处理不合格的,罚款300元。
第九十七条 在调查“三违”事故过程中,有关部门不积极配合或从中作梗,给调查工作设置障碍者,罚款300元。
第九十八百条 存在隐患的单位,推脱不整改的,罚责任人500元。
第九十九条 班组长安排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罚款300元。
第一百条 凡周期检查中科队长不陪同检查的罚款100元。
第一百零一条 规程、措施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单等不齐全罚责任人100元/人。
第一百零二条 施工现场发现有未学规程、未考试就上岗者罚责任人300元。
第一百零三条 新工人在实学期内发生工伤事故,给予师傅罚款300元、队长罚款200元。
第二节 掘进
第一百七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使用工字钢架棚作业时,必须使用金属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不能使用前探梁而强行作业时,罚款300元,并严令使用前探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的巷道作业时,也必须采用临时支护,否则罚当班责任人300元。
第一百七十五条 掘进工作面作业时,毛断面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严禁超高超宽作业(工作面冒顶除外)否则每超高或超宽10厘米,罚当班责任人200元。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顶邦网联接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发现一处不合格,罚当班责任人100元。
第一百七十七条 掘进工作面掘进作业时,必须实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不探水,或保安距离不足30米而进行作业时,一次罚当班责任人500元。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进入工作面前或打眼前、放炮后,对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罚班长和炮工各200元,造成事故另行追究。
第一百七十九条 掘进工作面的棚腿必须成一直线,叉角正负误差不大于100毫米,否则每架棚罚款200元,并返工处理。
第一百八十条 掘进工作面发现棚腿歪斜,崩出腿的棚子,必须及时维修,否则每棚罚掘进队200元。
第一百八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必须检查工作面,附近30米的支护是否有松动,未检查或未处理而进入工作面作业,发现一次罚当班责任人500元,并停工处理。
第一百八十二条 掘进工作面探水必须有记录,并且有现场班长及安检员签字,漏记或记录签字不全者,发现一次罚当班责任人200元。
第一百八十三条 水平巷道的掘进工作面,巷道积水不得超过20公分,否则罚当班责任人200元。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山巷道非行人侧必须开挖水沟排水,否则罚当班责任人500元。
第一百八十五条 掘进工作面来水必须及时抽排,发现一次因积水而影响生产,每停一个班,罚当班责任人1000元。
第一百八十六条 炮掘工作面炮眼布置必须符合爆破说明书的规定,否则每眼罚100元,并返工处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 炮掘工作面倾斜巷道(大于10度)掘进,每隔40米掘一个躲避洞,少一个罚款100元。躲避洞不合规程规定,每个罚款100元。
第一百八十八条 掘进巷道浮渣必须清洗干净,否则,每立方米浮煤罚款30元。
第一百八十九条 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时,做到无水不开钻,停水停钻,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第一百九十条 掘进工作面支护不及时,空顶作业超过规定作业,罚责任人500元。
第一百九十一条 打眼和装药平行作业或多人放炮,罚责任人500元。
第一百九十二条 砌墙和架棚时,必须支撑在实底上,基础和深度符合规定,砌墙基础不见实底,罚款500元,柱窝深度不够不在实底每架罚款500元。
第一百九十三条 宽帮、高顶必须用木料背紧牢靠,顶部必须用刹杆及枕木井字背顶,否则每架罚款300元。
第一百九十四条 更换巷道支护时,必须执行规程规定,否则罚款500元。
第一百九十五条 用掘进机截割臂托梁架棚,罚款500元。
第一百九十六条 偏中按照规程规定不得超过2公分,否则一处罚款200元。
第一百九十七条 架棚方向必须与中线方向垂直,否则每架罚款200元,并返工处理。
第一百九十八条 棚梁必须保持水平,否则每架罚款200元,并返工处理。
第一百九十九条 棚腿如果蹬在软底上,腿底部必须垫板,否则每架罚款200元,并返工处理。
第二百条 背板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缺一块罚款200元,并返工处理。
第二百零一条 工钢棚与棚之间拉杆连接不得缺少,否则缺一根罚款100元,并返工补齐。
第二百零二条 铺接道时必须使用道夹板,螺丝必须齐全,保证平、稳、直,否则一处或一项罚款100元。
第二百零三条 各工作面探头不按规定悬挂一次,处罚100元。
第二百零四条 各掘进工作面架棚不接顶一处,处罚 100元。
第二百零五条 井下材料场堆放不整齐,一处罚100元。
第二百零六条 各掘进巷道,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扣除当班责任人500元,并返工处理。
第二百零七条 井下各工作面,“敲帮问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否则罚款100元。
第二百零八条 炮掘工作面入口必须悬挂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图以及施工断面图,发现少一种罚掘进队100元。
第二百零九条 所有工作面的 交叉路口、入口、出口等重要位置必须悬挂避灾指示牌,否则,发现一处少一种,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二百一十条 所有人行巷道与行车巷道的交叉口,必须设置“正在行车、不准行人”的语言提示装置,否则,发现一处缺少,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二百一十一条 倾角大于15°的掘进工作面,工作场所的上方和下方必须设置防止物料滚落的安全措施,否则,罚款100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第二百一十二条 掘进工作面必须保证迎山角度符合规定,迎山不足或者反迎山的每架棚罚款100元,并返工处理。
第二百一十三条 掘进工作面临时轨道铺设必须平稳、正直,无错口,无杂拌道,接口紧密,无空吊板现象,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二百一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的开工、停工、贯通、开口,以及发现隐患等必须坚持填写并发放通知单,未按照要求填发的,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二百一十五条 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具备设计说明书、地质说明书、水文地质预报书等资料,缺一种资料私自开工者,罚责任人500-1000元。
第二百一十六条 所有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后方可到工作面作业,不学习规程不准到工作面作业,否则,谁安排其到工作面工作,罚谁100-300元。
第二百一十七条 探水作业必须有设计说明书,没有设计说明书而进行探水的,罚作业单位100-300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
第二百一十七条 各巷道工字钢棚不准随意卸除拉勾,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二百一十八条 井下各工程队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书前,私自开工的,罚款500元。
第二百一十九条 炮掘工作面躲炮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中的规定。工作面作业人员不按规定躲炮,发现一次罚带班500元,放炮工200-300元,瓦检员、安全员各500元。违纪责任人300元,造成事故另行追究。
第二百二十条 炮掘工作面放炮线长度必须大于等于100m,且无失爆现象,否则发现一次罚放炮员100元。
第二百二十一条 掘进丢底煤一处超过规定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第二百二十二条 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贯通通知书。否则罚技术科相关人员300元。
第二百二十三条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时,走人情,私自降低标准,罚责任人500元。
第四节 机电、运输
第二百二十四条 移变、开关等整定值应根据其负荷大小变化,及时准确调整,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二十五条 设备铭牌、责任牌和ma标志必须齐全,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台件。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所用设备操作标志管理牌必须及时悬挂,缺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二百二十七条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二十八条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二十九条 机电设备不准带电搬迁,严禁带电检修、接线、拆线等作业,否则每人罚500元。
第二百三十条 井下电缆发现破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第二百三十一条 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否则罚责任人500元,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缝出现仍继续使用者,罚责任人500元。
第二百三十二条 隔爆面有锈蚀,油漆或机械性杂物不处理者,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三十三条 隔爆面不涂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三十四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mm的要求,小于5mm罚责任人200元,大于15mm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三十五条 不用的接线咀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装入,压紧,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第二百三十六条 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公称尺寸1mm,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三十七条 线咀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mm,否则罚责任人100元。线咀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应不大于5mm,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三十八条 卡兰式进线咀用单手搬动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动时,有明显晃动,或螺旋式接线咀最少啮合扣数低于6扣,拧紧程度用单手正向用力拧,能拧动,均属失爆,罚责任人300元。
第二百三十九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符合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咀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第二百四十条 对保证防爆型式用于防止触及裸露带电零件所必须的紧固件只允许用工具才能松开或解除,否则罚责任人300元,同一部件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求一致,螺杆裸露部分为1-3扣,低于1扣罚责任人300元,超过4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四十一条 隔爆接合面同一部分紧固螺栓加装两个以上弹簧垫圈,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者,罚责任人300元。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井下电缆严禁用铁丝吊挂,否则罚责任人每处100元。
第二百四十三条 甩掉各种电气保护、皮带保护或不按规定使用,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
第二百四十四条 井下线路有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老鼠洞,罚责任者500元。
第二百四十五条 躺坐在电器上取暖,罚责任者200元。
第二百四十六条 井上下设备外露的运转部分无防护装置或装置不完好,罚责任者300元。
第二百四十七条各类设备启、停,不按规定使用信号,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百四十八条 综合保护不起作用,甩掉局扇“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罚责任者200元。
第二百四十九条 井上下人员坐在电机、减速机或开关上操作,罚款200元。
第二百五十条 井上、下机械起吊或拖拉重物的作业场所,钩头、重物下方、大绳边、固定车地点下站人,罚责任者200元。
第二百五十一 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百五十二 误送、误停电的责任者,罚款300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
第二百五十三 放炮母线不准和电缆挂在同一侧,否则一次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百五十四 井上、下高低压电源线路不按规定敷设,或随意拆、接线路,罚责任者200元。
第二百五十五 各岗位各种记录、登记不齐全,记录不及时,罚岗位人每次100元。
第二百五十六 井下排水设备及管道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罚款100元。
第二百五十七管道不平直,悬挂不整齐,罚款100元。
第二百五十八条 因检修不及时,检查不仔细造成管道跑漏水,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百五十九 对设备添加润滑油不使用专用塑料壶抽油器,罚100元/次,塑料壶盖子丢失或不加盖子,罚50元/次。油量不足或过多罚100元/次。
第二百六十各种保护闭锁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否则罚100元/项次。
第二百六十一 移动变电站高压侧未接低压闭锁装置,罚300元/台次。
第二百六十二 无计划停电,罚500元/次。
第二百六十三条 电动机在无保护状态下运行,罚200元
第二百六十四 井下机电硐室及各配电点附近5米内,堆放材料或易燃物,否则罚200元
第二百六十五 井下电气设备或五小电器遭受淋水而未采取保护措施,罚200元
第二百六十六条 非专职人员操作电气设备,罚200元,造成事故另究。
第二百六十七 地面各单位(个人)擅自使用电炉,罚200元
第二百六十八 利用他人停电擅自进行电气设备检修的,罚200元/次,停送电不向调度中心提起申请的罚500元
第二百六十九 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否则罚500元
第二百七十有故障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罚500元
第二百七十一条 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罚200元
第二百七十二条 用试送电的方式进行故障判断和寻找电缆故障点,罚300元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放置位置不正确罚200元
第二百七十四 禁止对停风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浓度或瓦斯浓度超限时进行强行送电,验放电,否则罚500元
第二百七十五条 开关要求台台上架,五小电器件件上板,否则罚100元
第二百七十六条 井下照明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否则罚款300元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罚款200元
第二百七十八条 固定设备必须牢固可靠,稳固好,防止移动或伤人,否则罚款200元
第二百七十九条 使用的电器设备各种保护必须齐全,不得违章使用,否则罚款300元
第二百八十条 各类机电问题(隐患)没有在“五定”期内整改,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设备检修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
第二百八十二条 小绞车下井未达到完好标准,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八十三条 小绞车使用过程中,框架固定,护绳板有松动、变形不进行处理,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二百八十四条 小绞车底座基础螺栓不紧固,有松动现象,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二百八十五条 小绞车技术参数牌板,技术管理版板、技术规格数据不齐全或与小绞车不符,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八十六条 各类绞车制动闸、工作闸及闸带不符合规定要求,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百八十七条 小绞车操作按钮、信号按扭未规定设置,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八十九 在用小绞车信号装置,不能保证声光兼备、声音清晰、不能实现双灯、对打,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百条 多部绞车各绞车信号系统串联使用,罚责任人200元
第三百零一条 11.4kw小绞车未从滚筒下方出绳开车,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
第三百零二条 小绞车未使用双向开关(可逆)、三向按钮,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百零三条 绞车工放绳未按规定固定在滚筒上至少应存有三圈以上钢丝绳子,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三百零四条 绞车钢丝绳出现严重弯折、打结、压扁、锈蚀或断丝超过规定而未及时更换,罚责任人300元
第三百零五条 坡度在16度及以上未加装保险绳,绳径与主绳不相符,未连接牢固,罚责任人500元。
第三百零六条 轨道内材料,设备的堆放不符合运输管理规定,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百零七条 不经批准随意拆除轨道及设施,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三百零八条 损坏运输轨道设备及安全设施,罚责任人200元。
第三百零九条 井下运输轨道巷、躲避硐室外内没有保持干净,清洁、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百一十条 出入井人员上、下井起哄、谩骂和打架斗殴者,罚款200元
第三百一十一条 运输斜坡巷道必须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且标志明显,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第三百一十二条 运送物料时,开车时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否则罚200元。情节严重造成损失事故,按规定另行追究。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拉运料调度车安装位置必须合理,严禁人力推拉、违章作业,否则罚200元,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另究。
第三百一十四条 井下轨道运输巷不准放飞车、造成断绳,脱钩跑车事故,罚责任人500元,发生撞棚、冒顶、损坏设备以及人身事故责任另究。
第三百一十五条 矿车运行不完好,要及时通知修理工处理,否则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
第三百一十六条 处理矿车掉道事故必须2人以上配合,单人处理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百一十七条 无故操作信号装置,罚100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
第三百一十八条 在运送材料时,因不小心挂破风筒一处,罚责任人300元,并及时处理。
第三百一十九条轨道运输巷内,道心浮煤超过道轨高度,罚责任责任人100元
第三百二十条 运送、回收大型货四超(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必须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造成事故责任另究。
第三百二十一条。
第三百二十二条
第三百二十三条 井口检身人员不履行检查职责,不执行检身制度罚款100元,下井人员拒不接受检身罚款100元
第三百二十四条 加注润滑油脂标号不符合有关规定,罚责任人100元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支护监督,脚手架验收,模板拆除管控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想提前拦住危险,让施工安安全全顺顺利利。 | ||
| 适用范围 | 监理部管整个项目,各专业工程师管自己那块活儿,总监管全部。 | ||
| 职责分工 | 专业工程师盯自己专业,总监总把关,公司和上级随时查,不放心就上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改方案,不准无证上岗,不准防护不到位就开工,不准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查方案证件,施工中天天盯现场,每月打分留记录,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就上报处理。 | ||
一、项目监理部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要以预防为主,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制止并令其整顿改正,对拒不执行规范和规程,按有关程序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组织体系及分工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3、建筑安装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4、控制图及控制内容:
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检查与控制
1、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1.1对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1.2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作人员证件的审核。
1.3进场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普及率要求达到100%,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并验证后方可允许操作。
1.4土方开挖应探明地下管网,应有意外事故发生的预防和救护措施或方案。
1.5楼层、屋面孔洞和楼梯间的防护应符合如下要求:
(1)1.5m以下的孔洞预埋通长钢筋并加固定盖板。
(2)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电梯井加设高度1.5m的开启式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首层以上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楼梯间搭设固定的钢管防护栏杆,随结构一直搭设到作业面,内设低压照明设备。
1.6应设置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在出入口长度按实际,宽度大于出入口两侧各扩1m搭设防护棚,棚顶满铺50mm厚的脚手板,两侧用密网封严。临近道路一侧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用钢管搭设防护棚,(棚顶标准同出入口)确保行人和物的安全。
2、临时用电管理措施的控制检查
2.1对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效的制约措施进行审查。
2.2 重点审查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设备的漏电保护,采用“一机一闸”。
2.3现场施工人员宿舍高度不足照明应使用安全低压供电方式。
2.4对从事用电和施工操作人员应要求安排身体健康,精神正常,责任心强并持证上岗。
3、现场消防管理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3.1认真贯彻《消防法》,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消防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
3.2现场的消防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便于启动使用;消防通道布局合理畅通。
3.3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乙炔和氧气必须分别存放。冬季施工不能使用易燃材料保温;并应有消防防护人员值班。
3.4现场架设的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并做好防护,以防短路引起火灾。不得违规使用电器设备,如特殊需要须经有关方面批准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5 严格用火管理,明火作业必须设专人防护。
3.6现场高大机械、电器设备、高层建筑雨季应有防雷措施以防雷击起火。
3.7设置消防管理人员,加强消防巡检管理工作。
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的控制和检查
4.1所有施工机具均应进行申请报验程序。
4.2报验资料、年度检测合格证书等齐全有效。
4.3施工机械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的操作规程、完善的防护设施、责任心强的监护人员。
4.4进入现场的运输机械和车辆应限速行驶。
4.5现场应有安全标志牌和安全应急通道。
四、施工实施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内容和实施细则
1、基坑支护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保证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和基础施工的顺利进行,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监督其执行。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人员擅自变更或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并令其按审定的方案进行纠正。
2、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主要设施,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理人员严格按相关标准和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验收,确认保证安全可靠和满足施工需要方可投入使用。
2.1 脚手架工程随结构层需要搭设逐层报验检查。
2.2检查和控制的内容及依据:
2.2.1落地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2-3.04-1;
2.2.2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2;
2.2.3门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3;
2.2.4挂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4;
2.2.5吊篮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5;
2.2.6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4-3.04-6;
3、模板工程的安全管理控制应对主要问题列入控制范围
3.1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控制。
3.2发现违反批准的方案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坚决制止,令其纠正。
3.3砼浇注完毕模板支撑拆除必须确认砼强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审报批准后进行。
3.4模板堆放应稳固,高度不宜大于2m。
4、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械安全管理检查控制的内容
4.1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4.2物料提升机械严禁载人。
4.3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必须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附属配置必须齐全安全可靠;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核发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实行用前预检用后复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完好状态。
4.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塔吊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控制检查
5.1“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所有配置必须齐备保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书等资料齐全、有效。
5.2安装、拆除应由有资质的队伍按审定的安装作业方案进行,安装完毕按规定进行荷载试验由主管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违反者立即制止令其纠正。
6、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使用、拆除安全管理的控制
6.1起重吊装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说明书和有关部门的年检合格证。
6.2必须按施工方案具体指导施工。
6.3配置的钢丝绳,地锚和风绳的安装应按规范,设计要求和说明书作业,安装完毕后经试吊,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后投入使用。
7、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标准要求
7.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经安全监察部门认证合格批准后使用。
7.2“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安全防护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并达到有关标准。
7.3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7.4施工中如有违反坚决制止,严重者请示有关部门惩处。
8、全部安全管理控制项目均应会同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按《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进行验收评分并作记录。
采用表格:(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3.0.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车间负责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例会,隐患整改,事故报告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故伤着人,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出错,保护身体不生病,不让环境被污染。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员工和车间,管开会、培训、检查、整改、事故报告、违章行为、用电用火开车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牵头定方向,安全管理部盯执行,车间主任抓落实,安全员天天查,领导要签字确认。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戴安全帽、不准酒后上岗、不准乱接电线、不准隐瞒事故、不准强令冒险、不准破坏警示牌。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开例会、每周开班会、每季大检查,安全员现场看,月底前必须改完,没改就扣钱再培训,三次不改停工。 | ||
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保障职工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细则》,本制度自颁布起立即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管理目标:
①生产事故轻伤率≤3‰、重伤率=0、死亡率=0、避免健康事故;②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③杜绝重大设备事故;④隐患整改率>;;90%;⑤尘毒噪检测合格率>;;90%;⑥安全教育实施率和员工安全考试合格率100%;⑦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考 核 办 法
1安全办公会管理规定
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会议、安全管理部、生产部召开每月安全例会,车间每周安全生产会议;确实做好公司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公司员工要按时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有下列情况者,处罚公司相关人员20-100元。
1.1 公司相关责任人每月不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或开展不彻底,不按要求开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动 ,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1.2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3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迟到、早退的;
1.4 公司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5 公司员工不认真学习参与危险预知活动的;
1.6 未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公司制度传达、落实、执行不到位。
2 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公司各部门必须对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进行认真整改,有下列行为者,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车间负责人20~300元;
2.1 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进行及时整改,处罚该车间第一责任人20元;对再次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车间第一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20元;对多次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车间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元;
2.2对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处罚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元;对多次提出乃未整改的,加大处罚。
2.3 对该部门进行停工整改的,处罚该车间第一责任人2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100元,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违章指挥或野蛮施工造成事故,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事故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科室、各车间必须及时、如实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3日内报齐工伤事故材料,有下列情况者,处罚该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2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20~100元;对造成一般事故以上级别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 隐瞒事故不报, 上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经安全管理部查实,处罚该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100-300元,处罚部门主管50-200元;
3.2 事故发生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而使事故扩大的,处罚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0元,处罚部门主管100~300元。
3.3 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
3.4 发生轻伤事故,处罚部门、车间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车间领导20-100元;
4“三违”安全管理规定
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情节处罚直接责任人及部门领导。
4.1.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不穿工作衣、不戴口罩;
4.1.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空作业不使用“双保险”;(含安全带缠在身上);
4.1.3作业现场睡觉、打瞌睡、串岗、脱岗、闲聊等;
4.1.4酒后作业;
4.1.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未带工作帽上岗作业;
4.1.6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设备、气线;
4.2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 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直接领导50元。
4.2.1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4.2.2 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4.2.3 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2.4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电线、设备。
5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用电线路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用电线路必须电工操作。有下列情形者,处罚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安全管理部主管50~200元。
5.1 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
5.2 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5.3 用电线路无电工操作;
5.4 配电箱(柜)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5 配电箱(柜)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6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10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1 无证驾驶;
6.2 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6.3 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6.4 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6.5 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一次处罚驾驶员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6 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6.7 叉车运输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物后车叉不及时落下;
7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500元。
7.1 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7.2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距离火源距离不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7.3动火作业未开动火票,作业期间安全未监督,未准备消防器材、设施。
7.4动火、维修作业结束后未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结束未打扫现场。
8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500元。
8.1 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8.2 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8.3 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8.4 安全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8.5 公司生产车间及生产厂区有吸烟者。
9 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没有受到处罚的部门或个人并且在安全方面做得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对受到处罚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在公司排名靠后)给予处罚款50~200元通报批评并接受安全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0 继续按照《员工日常管理规定》、《生产系统管理规定》执行,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11 对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与物质、精神奖励。
河南银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____年3月16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工程项目经理,HSE监督人员,安全管理部门 | 使用场景 | 吊装作业区域,高处作业现场,有限空间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工地不乱套,大家干活时心里有底,少出意外,活能顺顺当当地干完。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队、分包工、操作工,管现场安全这事。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拍板扛总责,安全管理部门天天盯落实,hse监督员现场跑着查问题,各管一段不推脱。 | ||
| 禁止行为 |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工地,没培训不能上岗,氧气乙炔瓶不能挨着放,吊装区乱闯不行,电线乱拉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每周查,项目经理每月看,发现标牌没挂、防护不到位马上改,不改就停工重学,月底通报结果。 | ||
1 范围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 职责
2.1 工程项目经理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其主要职责是:
a)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
b)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网络,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c) 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
d) 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e) 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会议。
2.2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a)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分解与考核;
b) 负责制定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
e)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施、设备、施工用电的检查验收;
f) 办理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的许可票、证;
g)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
2.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hse监督)受项目经理授权,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hse)检查监督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组织领导
3.1.1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1.2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1.3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3.1.4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并覆盖到相关职能部门、施工作业队、班组及分包方。
3.1.5 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hse)管理及安全(hse)监督人员。
3 2 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项目工程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3.2.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及各主管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2.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2.3 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3.2.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2.5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3.2.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2.7 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2.8 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9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2.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2.12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3.2.13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3.3 施工现场
3.3.1 安全标牌、标志
3.3.1.1 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立工程标牌,其中包括:
a) 符合国家现行安全、防火、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标明紧急逃生路线和集合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b) 标明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承诺、方针和安全(hse)负责人的标牌;
c) 标牌的规格应符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工程标牌的统一规格尺寸。
3.3.1.2 相关办公室或休息室应设立如下标牌:
a) 安全(hse)管理组织网络图,悬挂于施工现场会议室或安全部门,规格为1100×800mm;
b) 安全(hse)岗位职责、管理职责,悬挂于相关管理人员或休息室,规格为:400×520mm;
c) 安全操作规程牌,见《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
3.3.1.3 施工现场应按照gb2894-96《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立安全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及提示标志(见附录a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且设置数量和设置位置应满足安全警示的需要,其中包括:
a) 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 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 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p)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 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 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 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t) 紧急集合点标志;
u) 应设置的其它标志。
3.3.2 安全技术措施
3.3.2.1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环境等实际情况,依据q/cnpc-ygs jc 7.1-____《健康安全风险管理程序》、q/cnpc-ygs jc 7.2-____《环境因素管理程序》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
3.3.2.2 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价的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
3.3.2.3 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指导书)应分层次进行交底,交接双方应履行签字认可。
3.3.2.4 按照hse作业文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3.3.2.5 按照hse作业文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3.2.6 按照hse作业文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3.3.2.7 按照hse作业文件《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进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3.3.2.8 按照hse作业文件《脚手架安全管理》进行脚手架安全管理;
3.3.2.9 按照hse作业文件《分包方安全管理》进行分包方安全管理。
3.3.3 施工道路
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设置行人、车辆通行道路,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主要道路应筑成环行,与主要施工作业区域和临时设施相通。其双车道不小于6m,单车道不小于3.5m;
b) 通过施工机具、机动车的便桥应坚固牢靠,其宽度不应小于3.5m;
c) 通过栈桥或架空管道下面的道路,其通行空间高度不应小于5m;
d) 机动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时速不得大于15km/h,在场地狭小,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人员。
e) 由于施工作业需要必须临时占道、破土施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时,应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
f) 在施工作业区要道和消防道上堆积物资设备,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设备,要离道1m以上,堆放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绳架的高度不得低于5m,并在绳架上空醒目处设置标志。
g)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和杂物。
3.3.4 施工人员
3.3.4.1 施工人员应经过规定的安全(hse)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工程项目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台帐和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3.3.4.2 施工人员工作前应做到:
a) 参加班前安全交底;
b) 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好与工作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c) 检查工作场地(包括通道、照明、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
d) 检查设备及施工机具完好情况,保证防护装置的齐全、可靠。
3.3.4.3施工人员工作中应做到:
a)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b) 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将自己的设备交他人操作,不操作他人设备;
c) 不应维修、调整、紧固、跨越运转中的设备;
d) 不应超限使用设备;
e) 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3.3.5 施工器材
3.3.5.1 施工器材应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地点堆放,保持整齐稳固、安全可靠。
3.3.5.2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施工器材堆放场地应满足以下防火间距:
a)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材料仓库≥20m;
b)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易燃材料仓库≥25m
c)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可燃废物堆场≥30m;
d) 施工现场办公区与作业动火区≥30m。
3.3.5.3 施工器材堆放的安全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管材、圆桶≤1m,对直径超过1m的管材,不得多层堆放;
b) 圆木≤2m;
c) 木材≤4m;
d) 砖≤2m;
e) 水泥 12袋以下;
f) 器材箱、筒横卧3层,立放2层以下;
g) 袋装材料≤1.5m.
3.3.5.4 乙炔气瓶、氧气瓶的使用和存放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b)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小于5m;
c) 乙炔气瓶与电焊机的距离不应小于5m;
d) 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
e) 乙炔气瓶储存与使用必须保持直立。
3.3.5.5 施工现场作业区、安全通道内,不得堆放有碍作业和通行的施工器材、施工残渣和边角余料。
3.3.5.6 变、配电房,电焊机房及其它施工设备专用机房等不得堆放工具等任何杂物。
3.3.6 施工机具及设备
3.3.6.1 施工用设备安全应符合gb/t 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5083-19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相关要求,其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并按规定进行校验或检定。
3.3.6.2 施工现场的设备应具有内容准确的安全操作规程。
3.3.6.3 设备的电气线路应绝缘良好,电气控制、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可靠,设备外壳应有符合要求的接地(接零)保护。
3.3.6.4 固定式施工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设备的电源线应使用橡胶护套软电缆,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设施。
3.3.6.5 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查,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4 相关文件
q/cnpc ygs jc x.x-____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____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____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____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____ 脚手架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____ 分包方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特种作业员,巡检人员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设备检修,交接班 |
|---|---|---|---|
| 制定目的 | 去年出了几起小事故,大家有点慌。想让大家干活更小心点,别再出事,年底能拿全安全奖。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线工人和班组长,管机器、防火、防护、记录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打分,班组长每天检查,厂长每月看结果,人事发钱时核对分数。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不戴安全帽,不能让没证的人碰特种设备,不能瞒报小工伤,不能让机器带病跑。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部每季度收表打分,月底前交结果。低于85分扣奖金,连续两季不合格要调岗。班组长不查就扣自己分。 | ||
__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得分
计分方法
1、无伤亡事故
6分
有一次全年为0分;有一次轻微工伤事故,当月为0分,扣除全年6分
2、无火灾、爆炸事故
有一次当月及当年为0分
3、无设备事故
有一次当月及全年为0分;小型事故当月为0分,全年扣6分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及职业并危害因素检测,无职业病发生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5、主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5分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发现一起无证上岗作业人扣2分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违纪现象
8、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指标,无违法操作规程现象。记录要真实、准确
发现一次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交接不清或未交接,每次扣2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定时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发现一次未检查扣2分,直至扣完
11、严格执行厂区内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有一人违章作业扣3分
12、保持设备运行良好,无带病运行
发现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
1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持设备卫生,无油污,无杂物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4、搞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知应会考试
一人未培训扣2分,未组织考试扣当月及全年5分
15、上班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搞好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保持干净、完好、能用
一人未按规定佩戴扣1分,未按规定保管好防护用品扣2分
16、搞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定位放置,干净完好,人人会使用
一项不合格扣2分
17、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监控措施
一处隐患扣2分,未及时整改扣3分
18、搞好现场管理,保持室内畅通。生产现场整洁干净,无杂物
不整洁干净扣2分,发现一次有杂物扣1分
19、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贯彻执行公司各种精神,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人未参加活动扣1分,未执行公司精神扣5分
二、奖惩措施
1、每季度考核一次。
2、95分以上为合格,发全额安全奖;85-94分发安全奖90%;84分以下发放80%。
3、本考核从____年6月起执行。
____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记录
考评结果
考评部门:
考评时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交底,高处作业,气瓶存放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别受伤,少出事故,把安全管得更细更实。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人,盖楼修路这些活儿里的安全事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扛,施工员具体干,安全员天天盯,班组长管好自己班组。 | ||
| 禁止行为 | 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酒后上岗、乱扔东西、拆安全标志、穿拖鞋干活。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交底,每周开安全会,安全员查记录,没做到扣钱或停工,月底检查打分,连续两次差就换人。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
第一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 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 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换岗教育,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不得追打嬉闹;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 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并合理安排操作面,做好安全交底。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检查督促本班安装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召开班前安全会,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 班组要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虚报和迟报。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国家、省规范统一要求的安全标志、标牌。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第十八条 施工材料、构件、机具要堆放整齐,并挂定型化的标牌。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品种、进厂时间等。废料、垃圾要有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第二十三条 现场办公室内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并采用印刷体文字,镶嵌在玻璃镜框内。
第二十四条 宿舍及办公室用电必须安全。
第二十五条 应经常保持宿舍及办公室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需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申报更换。
第二十八条 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上的
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三十条 各类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者应熟知机械、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二条 施工机具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第三十三条 操作人员离开用电设备时,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第三十四条 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地。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第三十五条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多台焊机接零装置应有单独的接线端子板,不得跨接。
第三十六条 电焊机的手柄、压力拉柄、夹具应灵活。绝缘良好,操作人员脚下应设木制平台,并做好防火档板。
第三十七条 电焊机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二次触电保护器。
第三十八条 焊接场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并应穿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 电焊机焊把、把线应绝缘良好,把线长度不大于30米,接头要包扎良好,并不得超过3米。
第四十条 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进行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露天作业时,电焊机须有防雨设施。
第四十一条 气割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离不足时应有隔离措施。
第四十二条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应配有支撑架。
第四十三条 气瓶存放地点应有明显标志,有防晒、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四条 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应齐全。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项目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若有违背,公司将视情况,酌情给予处罚。同时公司还将对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员,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设备检修,高空作业 |
|---|---|---|---|
| 制定目的 | 现场老出问题,想让干活地方更干净更安全,慢慢达到7s标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生产现场干活的人,管设备、卫生、操作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厂长负总责,安全员天天查,生产部管厂房里,企管部管厂房外,领导不定期抽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玩手机、不能睡岗脱岗、不能喝酒上岗、不能不戴安全帽、不能乱动设备、不能在非吸烟点抽烟。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每周每月都检查,24小时内发通报,整改通知单写清楚,没按时改就罚责任人,连带罚班长和厂长,扣的钱进安全基金,主管副总批着用。 | ||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并持续不断地改善和提高,以期达到“7s”管理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现场。
3.管理及考核程序
3.1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实行“首长负责制”即:由各单位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专(兼)职安全员协助开展日常检查、落实和整改。对关键(重点)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和布控,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3.2 根据日、周、月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情况,由检查部门及监察人,属当即处罚情形的,必须在24小时内发出处理通报;属整改事项的,对不符合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必须按照时间和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不仅考核直接责任人,还将酌情追究管理及领导责任。
3.3 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能划分为:生产管理部负责厂房以内的现场统一管理;企管部负责厂房以外、办公及公共等区域的统一管理;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原则上不得交叉重复,公司领导可以不定期组织抽查监督。
3.4 每月考核结果,由生产管理部次月5日前汇总交企管部在工资发放时落实。全部扣罚款额由生产管理部一次性领回存入《安全专项基金》账户,专门进行使用管理,专项基金的收支都必须经主管副总的审批执行。
4.通用考核细则:
序号
内容及要求
考核规定
1
生产现场(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员工擅自接打手机和玩手机
每人/次罚款100元
2
班中睡岗、脱岗、串岗、干私活和做生产无关的事
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3
生产区域嬉戏、追跑打闹、谩骂等不文明行为
4
班前、班中禁止喝酒,原则上不安排上岗工作,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
每人罚款100元
5
班中禁止上网或用电脑打游戏
每人100元
6
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头盔、安全带和未加安全护栏
7
设备发现异常情况时,未停机进行检查处理
8
新员工未经监护人带领擅自操作机台或未经考核上岗
9
设备运行时禁止违章穿越设备
10
成型机传递环轨道上(除检修设备以外)禁止有人
11
垫布卷取未按标准手法进行操作
12
开炼机炼胶时未按规定进行握拳操作的
13
变电站在操作或维修变压器、电控柜等电器设备时,未办理操作票。带电操作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14
非吸烟点以外现场发现吸烟
15
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
16
乱动他人机台或私自顶替岗
每人/次罚款50元
17
吸烟室以外现场检查有烟头
每处罚款50元
18
无证驾驶叉车及叉车载人。未按规定速度、路线行驶
19
设备运转时擦洗机台或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
20
检修设备时未挂警示牌或无人监护
21
每逢停机检修设备后,重新启用设备前,必须由当班操作主手或班长进行检查,同时对防护装置,应急开关等进行点检,做好相关记录,否则一律禁止开机,如未经检查擅自开机
每次罚款50元
22
运输带上发现有人躺、坐及违章跨越的
23
违反规定在液压车上站立或滑行
24
挤出机喂料口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专用工具而违章操作者
25
在硫化机机械手下站、坐、卧的
26
非货运电梯专管人员进行擅自动用和操作电梯的
27
交接班后,当班机台员工未检查设备安全装置灵敏度和有效性的
28
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油库重地
29
配料工在操作时未戴防尘、防毒口罩的
30
消防器材(除灭火使用外)擅自挪动或使用者
31
安全警示标志故意损坏,挪动及涂改的
32
生产现场动火必须通过安全员到现场评估及落实防护措施、办理动火证以后方可动火如不按规定执行
33
员工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得穿高跟鞋和长发过肩,如不按规定执行的
34
上班迟到、早退、脱岗
每人/次罚款20元
35
生产现场地面有杂物、有积水、有死角、窗户有灰尘、工装未按规定区域摆放整齐的;设备有灰尘、漏油、破损现象
36
机台上或机台旁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挂半部件和废料及其他物件
每处罚款20元
37
废塑料垫布堆放超出区域
38
电气设备上,电气控制柜门敞开或有杂物的
39
其他上述未列出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制度的行为
视情节轻重给予
20—100元罚款
5.管理责任处罚规定
5.1员工班中睡岗、玩手机、打架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在按规定考核当事人的基础上,同时每人/次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当班班长各考核20元,对当班调度考核10元。
5.2 员工睡岗、玩手机违规人次全月累计在5次以上的,考核分厂厂长、副长厂各50元;累计10次以上分厂厂长、副长厂各考核1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考核50元。
5.3 员工迟到、早退、脱岗在按规定考核当事人的基础上,同时每人/次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当班班长各考核10元,内勤考核5元。
5.4 各分厂员工迟到、早退、脱岗全月违规人次累计10次以上,考核分厂厂长、副长厂各5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20元。全月违规人次累计20次以上的分厂厂长、副厂长各考核1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50元。
5.5对重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反复不达标的,将按规定标准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加倍考核。
6.奖励规定
6.1 全月各车间(科室)无睡岗、脱岗、迟到、早退、玩手机、工装穿戴等违纪现象发生的奖励200元。
6.2 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取得明显成效的奖励100—500元。
6.3 工装摆放、现场卫生能够长期保持在良好状态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拍照奖励,每张照片奖励50元。
6.4 各责任单位自主开展安全现场管理活动,成效显著的,可提出奖励申请。
7.本规定自____年元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属生产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