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细则

适配人群宿管值班人员,宿舍楼长,学生宿舍管理员使用场景宿舍用电管理,违章电器查处,安全用电检查
制定目的宿舍老跳闸,电线乱拉怕着火,想让大家用电小心点,别烧了屋子伤了人。
适用范围管所有住校学生,管宿舍里怎么插电、用啥电器、电费咋交。
职责分工宿管阿姨收电费查插座,辅导员盯违纪,学生处最后定处分谁干啥写清楚。
禁止行为不准私拉电线,不准用热得快电炉子,不准床上放插线板,不准买三无电器。
检查与监督每月抄电表算钱,楼里天天转着看插座,发现就收东西写检查,再犯就通报批评或处分,月底前交清电费,不交停供电。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的管理办法。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l8度,按月结算。超过部份电费,由本宿舍成员平均负担(或由学生自己协商分摊;按月交纳至本楼值班室.剩余用电自动归零不向下月转移)。

第二条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或发生火灾等事故。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外私自接电源。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第五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第六条违反第四、五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没收,二日内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讨,并保证不得再次在宿舍内使用。违反第七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违反以上规定,对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屡犯者根据《学生守则》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八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违者,除承担修复费用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条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十一条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二次违反上述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凡违反上述规定应受校纪处分者,由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按照有关学校规定发文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细则:大学学生宿舍物业

适配人群物业管理员,宿管值班员,保安巡逻岗,设备维保员,保洁主管,监控中心员使用场景学生宿舍管理,校园物业服务,后勤保障运行,公共设施维保,校园安全防控,环境清洁养护
制定目的宿舍老了,设备容易坏,学生住得不舒服。想让环境干净、安全、维修快,大家住得安心些。
适用范围管宿舍楼里所有公共地方,比如楼道、水电、绿化、保安、保洁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乙方物业干活,甲方学校盯着看,物管办主任带头干,管理员天天值班记事。
禁止行为不准乱动消防器材,不准让小贩进楼,不准把空宿舍改作他用,不准挪用维修费。
检查与监督每天巡楼、修东西、搞卫生,甲方每月查记录,没做到就扣钱或重做,急修半小时必须到。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

2.物业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

3.供水、排水、强电、弱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服务;

4.宿舍及周边环境的保洁、保安服务及绿化管理;

5.物业维修费用的帐务管理;

6.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与保管;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宿舍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有关工作;

8.经双方协商的其他服务项目。

(二)物业管理的质量标准

1.综合管理服务

⑴宿舍设置物管办,制定并落实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⑵物业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⑶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理方案,建立防盗、防火及其他安全事故防控机制,杜绝重大火灾和刑事案件;

⑷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⑸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来客进行登记,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

⑹物管办每日工作时间有管理员接待业务,并提供服务;

⑺日常管理与服务:

①24小时值班受理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②设置宿舍管理信箱及投诉电话,接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的投诉。对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③制定房屋大修申请、验收等维修管理制度,建立房屋管理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⑤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使用人资料档案、维修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⑥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⑦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对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⑧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⑨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⑩对违反校园管理规定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有条件的,可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2.清洁卫生服务

⑴楼内公共区域

①地面和墙面:每日清扫二次,其中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无痰迹。

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③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④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⑤门、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⑥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⑦垃圾收集: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⑵楼外公共区域

①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广场砖地面每半月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②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③水景:每周二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④垃圾厢房: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房)每日清理、冲洗二次以上,垃圾厢(房)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⑤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二次,每周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⑥消毒灭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大楼内外"除四害"要达到南昌市爱卫会的要求。

3.秩序维持服务

⑴人员要求

①专职保安人员(40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②能处理和应对辖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③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④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⑵门岗

①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边门定时开放。

②外来人员进入辖区,通过对讲系统联系辖区人员,决定是否放行。

③对进出辖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⑶巡逻岗

①白天每二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三小时巡逻一次,重点部位有明确的巡逻要求,并有巡逻记录。

②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⑷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

①辖区内具备录像监控、楼宇对讲等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②监控中心收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⑸车辆管理

①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车辆基本停放在规定的范围内。

②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4.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⑴共用部位

①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部门。

②门窗: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

③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④管道、排水沟、屋顶: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报修。

⑤化粪池、窨井:每月检查1次,并及时清淘。

⑥围墙:每周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⑦道路、场地等: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⑧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⑨安全标志等: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⑵供水系统

①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水箱、蓄水池,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②高层房屋每年二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③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⑶排水系统

①每天二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确保无故障运行。

②每年二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

③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

⑷照明

①电灯: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路灯亮灯率在99%以上。

②景观灯、节日彩灯等: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9%以上。

③公共电气柜:每日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⑸消防系统

①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②每周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③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报请调换。

④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

⑤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报请更新或充压。

⑹避雷装置

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⑺弱电系统

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

⑻水景

①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

②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⑼门窗、家具设备、水电设施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报修

①维修保养费用:保修期内的设备维修,由物业管理单位及时通知维修报转,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保修期以外的维修费用:除水电等公共设备设施自然老化后的更新改造、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和外墙面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外,其它维修工作及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属管理不当造成的,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②水电零星维修及时率98%以上(响应时间在1小时之内,修理完成时间在12小时之内)。

③水电急修及时率100%(响应时间在30分钟之内,修理完成时间在2小时之内)。

④雨水管、污水管、墙面完好率100%。

⑤消防报警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弱电系统完好率100%。

⑽每学年为每间宿舍提供一套扫帚、拖把等清洁工具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楼栋使用单位)责任与义务

⑴负责牵头与学校有关部门对宿舍楼进行交接,并会同乙方办理交接手续,进行资产登记;

⑵检查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办法;

⑶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实施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⑷审查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和月度计划;

⑸在宿舍楼内向乙方提供一间物业管理办公室;

⑹负责转报房屋、水电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及结构性维修费用;

⑺协调乙方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乙方(楼栋物业管理单位)责任与义务

⑴根据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计划,并经甲方核准后实施;

⑵对学校出资新建的设施、新购的设备,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负责与厂家联系,解决有关保修服务问题,与甲方共同做好保修工作;

⑶负责向甲方提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及结构性维修计划;

⑷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⑸对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⑹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⑺向甲方及学生提供自费部分的维修等有偿服务;

⑻不得改变共用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得将宿舍空房间(含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未经学校同意,寒、暑假期间不得使用学生宿舍楼从事其他活动;

⑼接受甲方的检查,每月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细则: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用水

适配人群后勤处电工,保卫处安全员,学工处辅导员使用场景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
制定目的学校用电用水老出问题,想管好线路和水龙头,不让乱接线、不让人浪费水,保证大家安全,别老跳闸停水。
适用范围管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周转房、教学楼、图书馆这些地方的电和水,还有施工用电用水。
职责分工后勤处牵头修电路查水表,电工按规范干活,保卫处盯着安全,学工处给学生讲怎么用电用水,各单位自己查自己地盘。
禁止行为不准私拉电线,不准用热得快电炉,不准长流水长明灯,不准偷电偷水,不准在水厂养鸡种菜。
检查与监督后勤处每月查电路、每天盯水龙头,各单位每周自查,发现就报后勤来修;没做到就通报,再犯就处分;楼管下自习关总闸,门卫拦校外取水人。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用水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用水用电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实行用电规范管理

(一)用电管理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二)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拉,要符合规范要求。

(三)保卫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监督落实到位。

(四)学工处对学生用电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五)未经后勤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拉。私自安装,乱搭乱拉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周转房用电实行计量管理。电使用完后,要及时到卡务中心缴费充电。学校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和《****学院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七)校内施工用电要按标准收取电费。

第四条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一)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二)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拉。

(三)各单位每周要对本单位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四)各单位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后勤处研究批准后,由电工安装。

第五条要注意节约用电

(一)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二)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三)各单位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四)教学楼、图书馆下自习后由楼栋管理人员关闭总闸,行政中心、科技大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夜间所用的插座要关闭开关总闸,确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用水的管理

第六条需注意节约用水,确保学校正常的用水

(一)后勤处要经常对学校用水设备、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避免水资源浪费,确保学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员每天要检查一次水龙头,及时更换损坏的水龙头,减少用水浪费。

(三)学工处要通过主题班会,开展活动,在学生中开展节约用水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内各处的水龙头,严防人为破坏,若发现人为破坏水龙头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第七条加强用水管理

(一)用完后立即关闭水龙头,严禁长流水现象发生。生活区因设备问题无法关闭时,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并由其组织维修。

(二)门卫要看好学校大门,严禁校外人员到学校取水用水。

(三)校内施工用水要按标准收取水费。

第八条加强水厂管理

(一)水厂设备运转时间为6:00-23:00。设备运转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岗旷工。

(二)水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重大设备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如实登记,不得隐瞒。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

(三)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外卫生,保持工作面整洁。严禁在水厂内饲养家禽、种菜,确保二次供水卫生、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细则:大学学院经费

适配人群院领导,人事处人员,教务处人员使用场景经费预算编制,经费报销审核,控制性支出审批
制定目的管钱太乱啦,大家花钱没规矩,想让每分钱都花明白,不浪费也不乱来。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部门,管工资、课酬、学生经费、办公费这些钱怎么花。
职责分工财务处牵头定规矩,各部门自己报预算和报销,院领导和董事会审批大额支出。
禁止行为不准不报批就花钱,不准用假发票报销,不准把不同用途的钱混着用,不准超预算乱花。
检查与监督每年6月报下年预算,报销要带齐单据,下午四点半前交财务,不合规的打回重办,超期不报就拖到下个月。

第一章 经费归口与分类

为加强学院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根据部门职能和预算安排情况,对所有经费项目进行归口管理。

一、院领导:院领导基金。

二、院党委:党务工作费、组织活动费等。

三、院工会:教职工活动费、慰问探望和救急费等。

四、院办公室:印刷费、宣传费、业务交流费、招待费、车辆使用费、会务费等。

五、人事处:工资、加班费、误餐费、职工福利费(节假日慰问金、礼金)、五险一金、新员工招聘费、员工学习培训费、教职工激励费用、教职工体检费等。

六、教务处:教师课酬、教学活动经费、毕业实习实践经费等。

七、学生处:学生经费(含军训费、奖学金、学生体检费、勤工俭学及助学费、素质教育、学生团委活动经费等)。

八、招生办公室(国际交流与职业教育办公室):招生宣传费、招生录取费、招生工作总结费,外教招聘费、外教薪酬补贴费等。(一)工资:各部门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的考勤提交给人事处,人事处于每月8号前将经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的工资表提交给财务处,财务处制定实发工资表,报主管财务院领导及董事会指定董事审批后,于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教职工于每月15号后到财务处领取工资单。

九、科研处:学术研讨会务费、课题资助费、论文奖励费、着作资助费、立项结项评审费、科研奖励费。

十、总务处:行政办公与后勤设备购置费、基建工程款、军训用品购置费、修缮费、水电费、电话费、太阳能柴油费、后勤杂费等。

十一、保卫处:安保设备购置与维护费、处理突发事件费等。

十二、教学督导办公室:督导员酬金、学年评优奖金、教学竞赛费、课程评估费等。

十三、实验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教学设备购置费、校园网费、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等。

十四、图书馆:数据库及图书购置费、报刊订购费等。

十五、各部门:各部门办公经费、部门总结、会务交流费等。

第二条 根据经费支出的性质及控制情况,把经费项目分为“非控制性经费”和“控制性经费”。

一、“非控制性经费”项目

(二)五险一金:由人事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以自愿为原则为教职工统一购买,按学院经费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三)教师课酬:每学期结束前,教务处按学院有关规定制定学期课酬明细,报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后交由财务处制定课酬发放表,经主管财务院领导及董事会指定董事审定后发放。

(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由财务处根据地方有关规定按时缴纳,按学院经费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五)车辆使用费:支付前按学院经费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六)保安、宿管等物业管理费与医务人员工资:支付前按学院经费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二、“控制性经费”项目

“非控制性经费”项目以外的所有经费项目均为“控制性经费”项目。

第二章 经费预算

第三条 每年的6月底之前,各部门拟订下一学年日常经费预算明细表,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

第四条 各部门购买行政办公与后勤设备的预算明细交至总务处,购买教学实验设备的预算明细表交至实验管理处,各系部学生经费预算表交学生处,分别由总务处、实验管理处、学生处汇总并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

第五条 部门办公经费、部门总结经费、部门会务交流费无须申报预算,由学院按照统一标准下达。

第六条 各部门预算报财务处后,由财务处将下一学年预算汇总提交院务会审议,并呈报董事会批准后再向各部门下发《预算经费下达书》,施行预算。

第七条 预算经费须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原则上不予结转至下一学年。

第三章 经费审批

第八条 “控制性经费”在开支前须办理报批手续。

一、需由采购部采购物资的,由使用部门填写《z大学z学院物资采购报批表》,按《z大学z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报批。

二、不属物资采购的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控制性经费”,在支出前须填写《z大学z学院经费使用报批表》,由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处初审后,按《z大学z学院经费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报批。

第四章 经费报销

第九条 报账地点:学院财务处。

第十条 报账时间:每个工作日下午四点半以前,四点半以后为审核员和出纳结账时间。当出现财务处经办人员参加学院或本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或请假且无人可以代替其工作,以及其他突发情况时则停止报账。

第十一条 报账流程。

一、持粘贴好的报销凭证至财务处审核发票的合法有效性以及填写的规范性。属物资采购的须附上《z大学z学院物资采购报批表》、货物进仓单;不属物资采购的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控制性经费”须附上《z大学z学院经费使用报批表》。

二、按照《z大学z学院经费审批权限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三、持签批完毕的报销凭证至财务处报销。

第十二条 报账人员须持学院统一使用的费用报销单,按不同经费开支范围,归类填写报销单,并附手续齐全、粘贴平整规范的原始凭证,在柜台外依次接受财务处经办人员的审核和结算。结算后,先签名后领款。现金当面点清,离柜台后若发现差错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报账人对所涉及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凭以报销的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签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外单位收款属经营性收入的,应取得其填制的税务统一发票;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应取得其填制的财政部门监发的统一收据。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填补。如发现有错,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第十四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发票存底联或留存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由经办单位领导人批准并经有关会计人员审核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 经采购部采购的物品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在报销时附上进仓单;属于固定资产的还须到院级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报增手续。

第十六条 工程款支出前须将工程合同在财务处备案,报销时须附有工程结算单及完工验收单。

第十七条 借款人在完成业务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办理核销借款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核销借款的,应向财务处提交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签批的书面说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财务处。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____年11月1日起施行,《z学院教育事业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广松〔____〕54号)、《z大学z学院财务借款与报账管理规定(试行)》(广松____〔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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