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支护监督,脚手架验收,模板拆除管控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想提前拦住危险,让施工安安全全顺顺利利。 | ||
| 适用范围 | 监理部管整个项目,各专业工程师管自己那块活儿,总监管全部。 | ||
| 职责分工 | 专业工程师盯自己专业,总监总把关,公司和上级随时查,不放心就上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改方案,不准无证上岗,不准防护不到位就开工,不准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查方案证件,施工中天天盯现场,每月打分留记录,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就上报处理。 | ||
一、项目监理部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要以预防为主,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制止并令其整顿改正,对拒不执行规范和规程,按有关程序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组织体系及分工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3、建筑安装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4、控制图及控制内容:
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检查与控制
1、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1.1对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1.2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作人员证件的审核。
1.3进场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普及率要求达到100%,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并验证后方可允许操作。
1.4土方开挖应探明地下管网,应有意外事故发生的预防和救护措施或方案。
1.5楼层、屋面孔洞和楼梯间的防护应符合如下要求:
(1)1.5m以下的孔洞预埋通长钢筋并加固定盖板。
(2)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电梯井加设高度1.5m的开启式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首层以上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楼梯间搭设固定的钢管防护栏杆,随结构一直搭设到作业面,内设低压照明设备。
1.6应设置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在出入口长度按实际,宽度大于出入口两侧各扩1m搭设防护棚,棚顶满铺50mm厚的脚手板,两侧用密网封严。临近道路一侧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用钢管搭设防护棚,(棚顶标准同出入口)确保行人和物的安全。
2、临时用电管理措施的控制检查
2.1对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效的制约措施进行审查。
2.2 重点审查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设备的漏电保护,采用“一机一闸”。
2.3现场施工人员宿舍高度不足照明应使用安全低压供电方式。
2.4对从事用电和施工操作人员应要求安排身体健康,精神正常,责任心强并持证上岗。
3、现场消防管理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3.1认真贯彻《消防法》,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消防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
3.2现场的消防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便于启动使用;消防通道布局合理畅通。
3.3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乙炔和氧气必须分别存放。冬季施工不能使用易燃材料保温;并应有消防防护人员值班。
3.4现场架设的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并做好防护,以防短路引起火灾。不得违规使用电器设备,如特殊需要须经有关方面批准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5 严格用火管理,明火作业必须设专人防护。
3.6现场高大机械、电器设备、高层建筑雨季应有防雷措施以防雷击起火。
3.7设置消防管理人员,加强消防巡检管理工作。
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的控制和检查
4.1所有施工机具均应进行申请报验程序。
4.2报验资料、年度检测合格证书等齐全有效。
4.3施工机械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的操作规程、完善的防护设施、责任心强的监护人员。
4.4进入现场的运输机械和车辆应限速行驶。
4.5现场应有安全标志牌和安全应急通道。
四、施工实施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内容和实施细则
1、基坑支护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保证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和基础施工的顺利进行,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监督其执行。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人员擅自变更或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并令其按审定的方案进行纠正。
2、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主要设施,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理人员严格按相关标准和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验收,确认保证安全可靠和满足施工需要方可投入使用。
2.1 脚手架工程随结构层需要搭设逐层报验检查。
2.2检查和控制的内容及依据:
2.2.1落地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2-3.04-1;
2.2.2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2;
2.2.3门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3;
2.2.4挂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4;
2.2.5吊篮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5;
2.2.6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4-3.04-6;
3、模板工程的安全管理控制应对主要问题列入控制范围
3.1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控制。
3.2发现违反批准的方案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坚决制止,令其纠正。
3.3砼浇注完毕模板支撑拆除必须确认砼强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审报批准后进行。
3.4模板堆放应稳固,高度不宜大于2m。
4、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械安全管理检查控制的内容
4.1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4.2物料提升机械严禁载人。
4.3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必须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附属配置必须齐全安全可靠;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核发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实行用前预检用后复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完好状态。
4.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塔吊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控制检查
5.1“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所有配置必须齐备保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书等资料齐全、有效。
5.2安装、拆除应由有资质的队伍按审定的安装作业方案进行,安装完毕按规定进行荷载试验由主管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违反者立即制止令其纠正。
6、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使用、拆除安全管理的控制
6.1起重吊装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说明书和有关部门的年检合格证。
6.2必须按施工方案具体指导施工。
6.3配置的钢丝绳,地锚和风绳的安装应按规范,设计要求和说明书作业,安装完毕后经试吊,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后投入使用。
7、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标准要求
7.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经安全监察部门认证合格批准后使用。
7.2“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安全防护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并达到有关标准。
7.3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7.4施工中如有违反坚决制止,严重者请示有关部门惩处。
8、全部安全管理控制项目均应会同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按《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进行验收评分并作记录。
采用表格:(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3.0.1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
| 适配人群 | 掘进班组长,当班班长,跟班队长 | 使用场景 | 迎头支护,巷道贯通,挑顶扩帮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不支护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按规矩撑好顶板,少出事故,保命保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掘进队所有人,管打眼、支护、放炮、扒装、洒水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队长带头盯现场,班长带着工人干,安监员天天转着查,技术员管图纸和交底。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空顶作业,不准瞎打锚杆,不准用坏钢丝绳,不准在扒斗前面站人,不准干打眼。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长每班开工前看支护,安监员随机抓拍,当天罚完钱,月底汇总通报,再犯翻倍罚,三次就停工学规矩。 | ||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凡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点柱作迎头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设临时支付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巷道开门及巷道贯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
5、锚喷巷道不按规定正确布置锚杆的密度、角度、深度锚喷、喷浆厚度不够,顶板破碎带未铺网护顶者,对施工单位处以30元/m罚款,每差一根锚杆罚款20元,连接不好的网每块20元(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凡将锚杆锯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工作籍。
6、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上稳固可靠的压柱,否则缺一处罚溜子司机及当班班长各50元。
7、使用扒装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处以罚款:
(1)扒装机无专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时,罚司机和当班班长各30元/次,罚负责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装机钢丝绳打结而继续使用时,按每个结20元累加处罚责任者。
(3)扒装机距迎头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元,对该区负责人罚款50元/天。
(4)扒装机运行过程中,扒斗行走区间有人逗留或工作时,罚当班班长100元。并对耙装机司机及逗留人员分别罚款150元。
(5)耙装机导向轮拴在帮顶支护锚杆上使用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次。
8、锚杆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9、 掘进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出货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次,对参加作业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瓦检员监督停止施工。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公路工程施工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员,爆破工 | 使用场景 | 路基施工,桥涵施工,隧道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平平安安的,不出大事故,少受伤。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人和单位,管挖土、爆破、开机器、架桥、打隧道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副经理和总工帮着管,质量安全科天天盯着,各队配专职安全员,工人自己也要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无证开机器,不准带火进隧道,不准雷雨天用电器起爆,不准超距离近高压线,不准多人同时层叠拆房子。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一次,扣分算账,出事要停工整顿,安全员天天转现场,发现隐患马上喊停,整改完才能继续干,不听就罚钱清退。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3、主持项目安全计划工作。主持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第九条: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参与项目部召开的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2、对施工队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检查施工队的安全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统计安全事故,定期向项目部安全委员会汇报。
第十条:施工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安全用品的发放和保管,随时检查安全用品的穿戴情况。
4、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员汇报。
第三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具备防洪、防爆、防污染的安全设施,必要时应设立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通车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1m,20-35kv不得小于1.5m,44kv不得小于2m。
第十四条:构件预制厂、搅拌站,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连锁保护。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第二节 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砍伐树木应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砍伐树木时应设立警戒。
第十七条:拆除结构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管道等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拆除工序应自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第十八条: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在靠近建筑物、电杆及各种地下管线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挖掘机作业安全。作业时,应保持水平位置,铲斗工作没结束时,不准旋转大臂和走车。进行装车作业时,铲斗应尽量接近车箱,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汽车未停稳,司机未离开驾驶室时,不准装车;铲车装车升降时不能过猛。挖掘机司机离开驾驶室时铲斗应放落在地面上。
第二十条:推土机作业安全。在斜坡上推土时,先推土填平工作场地;坡道行驶时,要低档前进,并不得换档,也不准空档滑行;横向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沟槽边沿作业时,刀片不能超出沟槽边沿,并且要有专人指挥。在电杆附近推土时,电杆周围保留一定的距离,保证电杆的稳定。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现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m。工作结束时,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锁好门窗。
第二十一条:平地机作业安全。平地机行驶前方不得有坚实障碍物和人员行走或站立。转弯或调头时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不得用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其斜放,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作业后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动器。
第二十二条:装载、铲运机作业安全。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行驶时用低速档,并不得进行铲斗升降和翻转动作,严禁用铲斗载人。两台以上机械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保持不小于5m的作业距离。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中途不得换档,行驶坡度不得大于6度。在坡道上不得进行维修保养作业,不得进行转弯、倒车和停车,车在坡上熄火时,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行走。
第二十三条:压路机作业安全。作业时,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时,清理人员要站在两旁;禁止正面跟进,压路机工作时速不得大于5km/h。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左右不得小于1.5m。坡道上下不得纵队行驶。作业中不得对其进行擦试维修。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或防碍交通的地方。
第二十四条:自卸汽车作业安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翻斗内严禁载人。装土时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卸料起斗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并应有专人指挥,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卸料后及时将大厢放下后方可行走,通行时纵坡不超过20%,横坡不得超过6%。行驶速度低于30km/h。
第三节 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化纤衣服。使用电雷管时,作业人员应关闭手提电话及其他通信设备。
第二十七条: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第二十八条: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第二十九条: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装药时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装好的炸药包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第三十条: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第三十二条: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30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第三十三条: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第三十四条: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第三十五条: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第三十六条: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第四节 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条:桥涵施工前,应对现场、机具设备进行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八条:跨318国道立交桥、人行天桥施工时,应采用满膛式支架封闭并布设安全网,并与施工协作队签订安全协议。
第三十九条: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筑物、临时设施、地下管线有影响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开挖视土质情况放坡,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0m,基坑外1.0m范围内不准堆放材料和机具,基坑周围松动的土石块随时清除干净,防止坠落伤人。
第四十条:人工挖孔时,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必须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设自动镇定装置并有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设置罩盖及标志。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设置护盖,取土吊车升降时,挖土人员在护盖下面工作。挖孔人员下孔作业时,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采取通风设施。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采用机械通风。
第四十一条:墩台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作业人员配备保险绳、安全帽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在上下墩台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吊车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第四十二条:构件预制厂的安全防护。操作开动振捣器的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箱的接线应使用电缆线。巡查和辅助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作业中如发现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加锁,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道路出入口、易燃易爆物品、重要安全装置处要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和完好的消防器材。浇筑梁板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在工作平台上,平台临边要设护栏防护。
第四十三条:张拉预应力钢绞线前应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其张拉作业平台、拉升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压力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第四十四条:起重机作业安全。起重机作业时,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起重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起重机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械的性能,被吊物的实际重量;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无论何种情况,严禁用起重设备吊运人员。吊挂位置点要选在适当处或在标明的位置上,钢丝绳与被吊物的夹角应大于45度。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钢丝绳的规格、直径、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必须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不得打环、打结、弯折和有接头。
第四十五条:搅拌站作业安全。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并经试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六条:平板拖车作业安全。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必须指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同时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第四十七条:架桥机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第五节 防护、排水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
第四十九条:构筑物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8m,相邻两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1.2m,砌筑作业面应水平增长,保证砌体的整体强度。
第五十条:砌体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作业平台,高度超过2.0m时,应搭设垂直运输设施和脚手架,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时下面有人。
第五十一条: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防止超载和遗洒,搬运时要量力而行,防止砸伤;正在砌筑的挡墙上,石料堆放不能超过2层,距挡墙边1.0m范围内不准堆放石料。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第五十二条:砂浆输送泵作业
(1)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2)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4)工作中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5)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第五十三条:砂浆喷射机作业
(1)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2)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4)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第五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第五十四条:保证在遂道出口进洞处设置24小时值班室,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第五十五条: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第五十六条: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第五十七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第五十八条: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第五十九条: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六十条: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第六十一条: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第六十二条: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第六十三条: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第六十四条: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第六十五条: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第六十六条: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护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第六十七条: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第六十八条: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第六十九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第七十条: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七十一条: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
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第七十二条: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七十三条: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第七十四条: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后,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第七十五条: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第七十六条: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第七十七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第七十八条: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第七十九条: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第八十条: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第八十一条: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第八十二条: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第八十三条: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第八十四条: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第八十五条: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第八十六条: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消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第八十七条: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第八十八条: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八十九条: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第九十条: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第九十一条: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洞外;长隧道单线应撤出300m以外,双车道上半断面开挖撤至400m以外,双车道全断面开挖应撤至500m以外。
第九十二条: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电瓶车、通风机、电话机、起爆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第九十三条: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第九十四条: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薄。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第九十五条: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第九十六条: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第六章 惩 罚
第九十七条:安全检查评比每月组织一次,每发现一处(次)安全隐患扣1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一次扣10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不含亡人事故),一次扣20分,发生亡人事故,安全评比得分为0分。
第九十八条:施工队安全评比分为95分以下者,要进行停工整顿,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经项目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工,严重时,项目部有权予以清退。若发现重大安全责任,施工队除承担业主所罚款项外,另翻倍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九条:本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一百条:本办法自____年10月1日起实行,工程项目完工,缺陷责任期满后自行废止。
相关文件: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施工安全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工班兼职安全员,地质预报员 | 使用场景 | 隧道施工,爆破作业,高边坡开挖 |
|---|---|---|---|
| 制定目的 | 国家有安全生产法要遵守,工地得保大家不受伤不出事,让干活的人平平安安上班下班。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人,包括正式工、民工、外协队,管施工安全、设备操作、教育培训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指挥长当组长带头抓,各队队长盯自己地盘,专职安全员天天跑现场,工班里有人兼职管着,安质部统一收名单查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证开吊车焊机开车,不准酒后上工,不准不交底就开工,不准瞒报事故,不准挪用安全防护用品。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25号联合大检查,每周各队自查,工班每天“三工”查,发现隐患当天改,改不完就停工,不整改就扣钱,安质部月底通报结果。 | ||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全体参战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铁道部及业主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杜绝职工因工重伤以上事故。
2、杜绝爆炸物品的丢失和意外爆炸事故,杜绝因违章造成火灾和交通事故。
3、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消灭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安全事故。
4、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安全管理规定,指挥部、各队必须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措施。组织机构、制度、职责均要上墙。
2、各队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班必须设兼职安全员,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思想作风扎实,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的,对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稳定。
3、各队专职安全员、工班兼职安全员、地质预报开员要及时将名单报指挥部安质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责任逐级负责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必须执行逐级负责制,因此要求工班以上单位必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个人(全员)可根据情况分阶段或签订全年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责任状分级存放备查。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要逐级组织,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知识教育;安全规章,操作规程教育;典型经验介绍并剖析事故等教育。
b、指挥部每月要组织一次各队以上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安全教育。
c、各队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d、各工区、(班)要组织全体职工坚持“三工”教育制,即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
f、指挥部每年最少组织一次对教育内容或安全知识考试。按有关规定,参战的全体职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施工。
g、加强特殊工种的培训及管理,如下工种:安全员、防护员、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搅拌机司机、架子工等,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及换证必须符合安监局、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对特殊工种要建表登记。
3、安全会议制度
a、例会制:指挥部每月月底定期召开专项安全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做总结及下月安全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
b、临时紧急会议:对于在施工中发现(生)重大安全隐患(事故),或有上级专项安全检查,安质部将组织召开临时紧急会议,定出整改措施和安排工作计划。
c、各队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指挥部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要作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各队要向操作工人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完善签认手续。
a、交底人在编写技术交底时,必须字迹清楚,并写明被交底单位的名称、被交底人的姓名。
b、交底书必须注明工程名称、交底项目、交底日期,并有审核人。
c、交底人或被交底人,应在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责任向操作人员讲解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完善签字制度。
d、操作人员必须按技术交底书中的条款去执行和操作。
e、操作人员在操作中,有违反安全技术交底书中的条款时,交底人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安全检查制度
a、联合大检查:指挥部每月25日组织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现场管理等全方位的联合大检查。检查后要进行总结评比,实施奖罚兑现。
b、自查:各队内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并于周日将本周检查结果上报指挥部。工班要坚持“三工”检查制,每天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全天24小时值班检查,每天晚上8点当天检查结果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
c、开工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要检查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以及各种工序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e、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规定的焊接、电气、爆破、吊装等特殊作业要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各种专业设备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状况,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行为等情况,对检查出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f、地质预报及隧道量测:按高风险防范机制要求对隧道地质进行超前预报及隧道量测监控,减少地质灾害和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安全质量事故。
6、专职安监(检)的日常检查:指挥部专兼职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督促、指导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6、外部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a、外部劳务安全管理原则上按内部队伍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对外部分包队伍要求手续、五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合格证(资格证)、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书),独立核算证}齐全有效,分包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具体,责任明确,严禁越级分包或以包代管。
b、民工管理制度
ⅰ、凡在我单位参加施工的临时工,均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加强民工的管理,并增收安全风险抵押金。
ⅱ、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上,应同内部职工一样,保证他们的安全施工。
ⅲ、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安全措施、传达文件应同职工一样,定期进行。
ⅳ、各单位对民工要实行动态管理,指挥部每月要进行一次民工的流动性的管理、检查并统计登记民工的去留动态。
7、违章作业或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对发生各类事故隐患均按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九章的规定执行,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调查、总结并处理,制订切实可行措施,并及时通告全体职工。
8、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8小时内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书面上报至安质部,安质部将按事故等级上报有关单位和项目部有关领导。指挥长应指定专人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处理。
9、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a、指挥部、队要结合各自实际,相应制订建立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岗位责任制等,装订成册并颁布。
b、按局《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及《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并记好《安全工作日志》,及时报送安全报表,每月最后一天报月报。
c、按要求及时建立《安全责任档案》,职工教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各级下发的文件、传真、电话均有记录。
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防止事故隐患发生、加快生产进度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牢牢掌握现场布局的四条原则,即整体布局要合理,料具摆放要整齐,道路畅通且平坦,有利于组织指挥和安全生产。
a、开工前,施工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结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编好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b、进场职工要经过入场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熟记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类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
c、凡施工人员由单位领导、工班长统一指挥,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保护用品。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挖掘机司机,推土机司机 | 使用场景 | 高边坡施工,爆破作业,机械土方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太危险,老出事,得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受伤,保命最重要。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的人和机器,挖土、爆破、开机械、搭架子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盯,安全员天天查,老师傅带新人学规矩,工头看着手下别乱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酒后上岗,不准掏底挖坡,不准残眼再钻,不准瞎炮不处理,不准机械带病跑。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工前检查设备和坡面,安全员随机抽查,发现不对马上停,整改完才能干,月底通报谁没做到。 | ||
一、总则
1、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交底中,要有单项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物料运输等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3、工程公司/项目部领导干部及安全、技术负责人,负有教育、督促所属施工人员学习和贯彻安全措施的责任。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5、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6、施工中应经常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二、高边坡开挖
1、高边坡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危石、危土、裂缝和有坍塌迹象以及其他不稳定情况时,应立即妥善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每次雨后,均应对高边坡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滑塌迹象,发现有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3、高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格按要求放坡,严禁掏底开挖,每层开挖高度不得超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
4、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不得挖断岩层,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5、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6、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跟开挖面防护时,应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
7、人力挖掘时,操作人员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数人同撬一石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9、高边坡开挖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有运输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10、在高于2m的坡面作业时,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进行高边坡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
11、施工人员上班前4小时不许喝酒和含酒精的饮料,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12、弃土应保证高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可弃土。
三、爆破作业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突出或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2、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在爆破后的坡面上钻眼时,除开始作业前检查外,在作业中还要经常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清除危石和松动石块。
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钻工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5、使用电钻钻眼时,操作工人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6、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7、爆破器材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8、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次爆破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确定。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9、装药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合格证的爆破工完成。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
10、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磨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1、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地点,以便爆后核对有无瞎炮。
12、起爆工作在值班管理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不应在夜间爆破,如必需在夜间爆破时,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13、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持红旗和喊话筒(口哨)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范围一般小炮为200 m,用药量较多爆破的警戒距离经过计算决定。
14、在临近公路旁施工时,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规定爆破时间,并安排人员作好交通管制,作好清理道路准备。
15、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m。
16、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在炮响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17、瞎炮由原装药人员当场处理,瞎炮地点应设立明显标志,其周围5m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18、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1)、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2)、距瞎眼0.6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3)、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新起爆药包进行起爆。
四、机械施工
(一)、机械施工通用要求
1、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前,应对机械状况作详细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4、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5、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5~10m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操作人员只能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5)、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打滑时。
(6)、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
(7)、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8)、夏季气温超过40℃时。
7、机械在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掉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8、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二)、挖掘机
1、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
2、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它材料将履带垫好。
3、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碰撞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4、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进行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5、在较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必须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6、严禁铲斗在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7、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
(三)推土机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横坡坡度不得大于10°。
2、下坡时应压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3、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4、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用拥土,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档后才能提铲刀倒车。
5、数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个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四)、装载机
1、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2、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另外应避免满载倒退上坡。
3、卸料时铲斗应高度合适,铲斗过高会使所卸物料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铲斗过低会使倾翻时碰撞车厢。
4、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五)、平地机
1、在公路上行驶行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20km/h。
2、平地机在清除积雪时,必须在轮胎上安装防滑链,并逐段探明路面情况,防止掉进深坑、沟槽发生意外。
3、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着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平地机不宜在夜间作业。
(六)、压路机
1、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准备滚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2、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3、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五、挡护工程
1、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砌好的坡面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3、砌筑用的片石,最大重量不宜超过50kg。
4、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等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喷射砼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工作区域其它人员不得入内。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处理。用机械手操作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6、坡面锚喷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7、使用手推独轮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的纵坡重车方向上坡不得大于3%,下坡不得大于10%,载重量不得大于200kg。
(2)、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3)、推车时必须思想集中,向前了望,数车横排并行时,车与车应有2m以上净距。
(4)、在坡口向前倾倒卸车时,肩带应先摘下。
(5)、车上堆物不得过高,以免妨碍视线。
8、使用架子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载重量不得大于400kg,行车速度不得大于6km/h。架子车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
(2)、架子车道应派专人维修,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4)、拉车时必须思想集中,下坡时须前把提高,后架着地缓慢运行,严禁利用冲必跑步前进。
(5)、会车是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处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
(6)、装、卸物品材料应稳放稳取,堆码稳固。
(7)、重车运行时,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坐人。
9、使用机动车运输时:
(1)、根据道路坡度、各种车辆的爬坡能力选用适宜的运输车型。
(2)、运输道路应派专人维修,达到道路平整、无淤泥积水,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在运输车辆爬坡能力不够时,应采取更换车型、减小载重量、在前方拖拽等措施。
(4)、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5)、物料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人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6)、下坡转弯及下长大坡道时,应换入低速挡行驶。
(7)、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8)、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之间严禁站人。
(9)、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0)、在坑壕边缘倒料时,应有10-15m长的反坡,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离壕边10m时,应减速行驶。
(11)、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清除翻斗内的余料。
10、物料提升
(1)、扒杆各部结构的材料、规格、尺寸应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经设计决定,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与设计不符合的代用料起吊物件。
(2)、每日开工和交接班前,应对地垄绞盘主柱、支杆、底盘、滑轮、绳索和各个接头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良情况应修理合格后方准使用。
(3)、每套扒杆必须指定专人指挥,操作时协调一致。
(4)、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有防护栏杆及停留装置。起吊的重物必须堆码稳固。
(5)、起吊开始后,所有人员严禁站在起吊重物下,并应至少离开扒杆摆动面以外5m。
(6)、人力转动扒杆应缓缓进行,严禁猛拉猛放。如遇转动不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7)、操作时,如听到异响或发现绳索绞磨等情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8)、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工作。如需起吊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脚手架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场地及承受荷载情况进行搭设方案设计,设计应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要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脚手架必须按搭设方案设计的材料规格和结构尺寸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设基础应平实,施作好排水设施,立杆应设底座、垫木。脚手板应满铺,施工层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卸料平台应按设计搭设,并规定限定荷载。
4、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前必须停止使用脚手架。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使用过程中,凡是有杆件、扣件和绑扎材料损坏严重者,要及时更换、加固,所使用材料应与原架子材料及规格相同。
7、脚手架的拆除应设专人指挥,周围设围栏或警戒标志;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拆除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要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杆件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运载地面的材料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 适配人群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 | 使用场景 | 危大工程施工,深基坑作业,高支模安装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大事,想提前盯住危险活儿,不让工人受伤,也不让工程出乱子。 | ||
| 适用范围 | 全省所有盖楼修路的工地,管那些容易出事的施工环节和周边危险环境。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牵头列危险清单,安全员天天盯现场,监理单位要签字确认,公司领导得审方案。 | ||
| 禁止行为 | 没编好危险清单不能开工,没挂警示牌不能干,方案没交底不能动手,没专家论证不能碰大风险活儿。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必须做完清单和方案,安全员每天查,项目经理每周查,公司每月查,查出问题马上改,不改就停工。 | ||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____〕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 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 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在办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总包施工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照《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____〕304号)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3。
第九条 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安全防护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具体安全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条 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施工人员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 应当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每天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参加总包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挖孔桩施工安全
| 适配人群 | 桩基作业人员,爆破操作工,现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人工挖孔,深孔爆破,临边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人命事故,想把工地弄成安全文明样子,让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
| 适用范围 | 宜凤高速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和挖孔桩、爆破、机械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监理盯着审批和检查,施工负责人天天盯现场,班组长管自己人,安全员到处转看问题。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培训就上岗,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工地,不准无证碰爆破器材,不准擅自拆围栏和警示牌。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查准备,每天班前讲安全,每周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马上改,没改的扣钱或停工,月底汇总通报。 | ||
1.总则
(1).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无人身死亡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
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3).本细则适用于宜凤高速公路项目
2、工程概况介绍
3、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挖孔桩基是一项危险性工程,为施工安全起见,在施工前务必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布置、人工开挖桩基的准备工作。
(1)、对施工现场要进行安全围护,配备必要的安全标志警示,并不得擅自拆除,施工时安排专人看管,严禁闲人进入施工现场及无相关的机械车辆靠近挖孔桩基附近。
(2)、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做相应的环境及地质情况做专项调查研究,并有检查报告,经审核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3)、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临近水边、沟、坑边设置安全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围栏强度和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夜晚在水边、沟、坑边缘设置红灯进行安全警示。
4、施工人员的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教育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手套、防毒防尘口罩等。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无证人员不能上岗。
(4)、每天上班前要进行一次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对当天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技术交底。
5、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1)、单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安全规程制定安全作业指导书热,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参加检查人员、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明确工程安全防范和重点部位及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方法、检查次数。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要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落实到人。
各种安全检查每次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求特殊情况记录。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4)、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5)、机械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所持操作证不符合的机械,不得将自己所操作设备交给没有本机械操作证人员操作。
(6)、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所操作机械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前的设备检查制度;工作中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后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必要保养。
工作前对设备的检查内容:
1) 工作场地、周围情况,障碍物情况。
2) 油、水、电及其它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条件是否完备。
3) 安全装置、操作机构是否灵敏可靠。
4)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情况,是否正常。
5) 油温、水温是否正常。
工作中应观察的内容:
1) 指示灯、仪表、操作机构运行有无异常。
2)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3) 设备运行声响有无异常。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1) 工作机械有无过热、松动现象和其它故障。
2) 按照保养规定进行设备保养。
3) 做好下一班工作准备
4) 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6、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1)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自离岗。
(2)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应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放乱丢。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3)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6)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7)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② 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③ 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④ 装好的药包严禁投掷或冲击;
⑤ 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契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8)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9)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0)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同一爆破网络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② 破网络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③ 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④ 破网络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⑤ 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别人;
⑥ 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11)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闭风门。
(12)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13)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14)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
(1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
7、空气压缩机安全注意事项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重点检查符合下列要求:
①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②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位阀门开闭灵活;
③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积水;
④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4)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①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②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③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④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剧烈火花。
(6)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8.管理措施、要点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 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开挖前承包人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审批。
(3).要求施工负责人必须逐孔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做好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都得到落实并经监理检查同意后才可开工。
(4). 墩台各桩孔开挖顺序: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双排桩(群桩)按梅花形分布开挖;单排桩按间隔桩顺序进行。开挖桩孔应从上至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土方,然后扩及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桩孔的截面尺寸。桩孔开孔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巡视检查施工情况,严格做好安全监护。孔深挖至超过人身高时,在桩口或孔内装设靠周壁半圆形的防护板或防护网,吊渣桶上下时,孔下作业人员应避于护板或护网下面。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严禁一人单独井下作业。
(5).桩孔5m半径内严禁堆放孔渣和排放废水,成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尽快浇筑砼,正在浇筑砼的桩孔10米半径内其它桩孔严禁有人作业。
(6).下孔作业前必须先用空压机进行一定时间的通风换气,因为挖孔工作停置一段时间后,孔内可能积累了超量的co2或有毒气体,可能危及工人的人身安全。孔深超过10m时,孔底空气流通条件变坏,空气中co2的含量逐渐积累,当达到3%时,就会引起人的呼吸紊乱、头痛、呕吐等症状,故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连续通风;并经常检查co2的浓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备用发电机。.孔下作业必须在交接班前用钻或不小于直径16的钢钎对孔底作不少于三点的品字型插勘检查,正常施工时每挖深50cm应进行一次插勘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继续施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
孔内爆破后,消耗了孔内大量的氧气,产生了大量的烟雾、有毒气体、co2。为预防缺氧和毒害气体,每次爆破后须迅速通风排烟15min,并经检查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行人工井下作业。排烟后测定孔内有毒气体浓度,无仪表测定时,可用将小动物吊入孔内,若小动物在15分钟内未出现异常反应,施工人员才能下孔作业,否则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防毒害处理。
(7). 挖孔作业人员下班时,必须在孔的周围安置不低于1.2m 高的牢固护栏。在孔口盖钢板并使之与井口锁住。
(8). 孔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严禁穿拖鞋、赤脚、酒后上岗作业。作业人员下孔作业时必须要系安全带。井内人员必须乘专用的吊笼上下,或 上下孔必须使用软梯,严禁爬踩孔壁和乘吊渣桶上下。当地下渗水量较大时,应先在孔底挖集水坑,用高扬程水泵抽水。作业人员必须离开井孔,严禁人机同坑作业。
(9). 凡在孔内抽水后,必须先将抽水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孔作业,严禁带电操作。孔下作业人员必须与孔上人员保持有效联系,配置可行有效的联络方法。
(10). 电工、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器必须配置地线和漏电保护器,每桩孔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低压电灯(小于36伏)。现场电源线路及电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
(11). 挖孔中如遇到岩石等坚硬地层需进行爆破时, 应采用浅眼爆破法, 严格控制用药量, 并在炮眼附近加强支护, 防止震塌孔壁。在离设计桩底50cm时严禁爆破,以免扰动桩底持力层。闪电雷鸣时禁止装药、接线,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孔内人工凿岩时,必须带防尘口罩。
(12). 爆破器材的采购、使用、存放均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程。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专人专管。
(13). 每桩孔必须设置锁口,高于地表20~30cm,护壁砼厚度、强度必须满足安全需要,护圈的壁后只能大不能小。当天挖完的该段扩圈,必须将混凝土浇注完,不应放在第二天。在遇到渗、漏水或特殊地质情况护壁厚度要增加或增设钢筋,砼强度也需相应提高。
(14). 在特殊地形、地质条件下进行人工挖孔作业,还必须防护桩孔上方和桩孔旁边岩土坠落伤人,应搭设可消除隐患的防护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15).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机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垂直起重设备必须经常检修维护,保证机件能够运转正常,操作灵活,按钮开关、减速器、钢丝绳、绳卡、吊钩、吊笼等不得带病作业。
(16)、工作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7)、护壁砼强度应达到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后,挖孔桩人员
可下到孔内作业。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 适配人群 | 拆房施工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安监部门 | 使用场景 | 房屋拆除,爆破作业,高空拆除 |
|---|---|---|---|
| 制定目的 | 怕拆房子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点,少出事故,让工程顺顺利利干完。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本市拆房子的单位和工人,管怎么安全地把房子拆掉。 | ||
| 职责分工 | 市里建委牵头管,拆管和安监机构具体盯现场,施工单位老板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天天在现场盯着。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能开工,不能数层一起拆,不能往下扔东西,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上高处干活。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要办手续、交方案、做交底、挂牌子;安监部门随时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查三次不合格就取消资格。 | ||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伤亡事故,确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实施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拆管、安监、建管等机构,具体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督和队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拆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管理。
(二)负责核发拆房施工单位的《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办理拆房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四)负责对拆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进行核准、登记管理。
(五)依法查处拆房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拆迁人应将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给具有拆房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的拆房施工单位。拆管部门和拆迁人、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拆房施工单位从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条件:
(一)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后,方有资格从事拆房施工。
(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明确逐级安全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三)拆房施工单位对从事拆房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拆房施工单位应配备与拆房工程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拆房作业,同时,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对患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拆房施工作业。
第七条 拆房施工作业前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到安监部门办理拆房安监手续,同时应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准登记手续。
(二)拆房施工单位应根据拆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拆房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其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安监部门备案。对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种作业方法拆除的项目,其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等应报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三)拆房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向拆房施工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了解该项技术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下列标牌:⑴工程概况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拆房实施单位、拆房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项目经理、拆(竣)工日期、监督电话;⑵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⑶文明施工牌。
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第八条 拆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一) 拆房施工作业应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建(构)筑物通常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三)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
(四)在拆房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须及时向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无锡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某模板施工安全文明
| 适配人群 | 砌筑作业人员,模板运输司机,木工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高处砌筑作业,模板运输进场,木工机械降噪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摔着碰着,现场乱糟糟影响干活,想让工地安安全全、干干净净。 | ||
| 适用范围 | 砌墙的、运模板的、开电锯的工人,管搭架子、堆砖、开车、锯木头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工长盯现场,班组长带人干活,安全员天天转着看,发现不对就喊停。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踩不稳的东西站高干活,不准砖堆超三层,不准车轮带泥上路,不准电锯光着转。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工前班组长查一遍脚手架和车况,安全员下午三点巡检,没做到当场整改,三次不改换人干。 | ||
模板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墙体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必须及时搭设脚手架,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上垫高工作。高处操作时要挂好安全带,安全带挂靠点要牢固。
新搭设的砌筑内脚手架上堆码砖高度不超过3层,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不得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坍或上砖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模板装载不得超高。小件零配件必须装箱或装袋,不得散装散卸。车辆出场时,冲洗车轮,不准污染道路和大气。
使用电锯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转速不能过快。产生噪音的电锯应放置在封闭的木工棚内,围护墙及屋顶设吸音或隔音板。
所有运输车辆不产生超标噪音,且严禁鸣喇叭。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模板施工安全文明
| 适配人群 | 砌筑作业人员,木工操作人员,运输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高处砌筑作业,木工机械加工,车辆运输管理 |
|---|---|---|---|
| 制定目的 | 工人砌墙太高容易摔,砖堆太多脚手架会塌,车子超载路上不安全,噪音影响别人休息。 | ||
| 适用范围 | 砌墙工、运料司机、木工,管搭架子、堆砖、开车、用电锯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工长盯现场,班组长带人干,安全员天天查,发现不对马上喊停。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踩不稳的东西垫高干活,不准堆砖超三层,不准在胸口以上墙砌砖,不准车子超载超高,不准电锯光着转。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工前班组长检查架子和车,安全员下午三点巡检,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当天重做,三次就换人。 | ||
墙体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必须及时搭设脚手架,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上垫高工作。高处操作时要挂好安全带,安全带挂靠点要牢固。
新搭设的砌筑内脚手架上堆码砖高度不超过3层,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不得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坍或上砖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模板装载不得超高。小件零配件必须装箱或装袋,不得散装散卸。车辆出场时,冲洗车轮,不准污染道路和大气。
使用电锯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转速不能过快。产生噪音的电锯应放置在封闭的木工棚内,围护墙及屋顶设吸音或隔音板。
所有运输车辆不产生超标噪音,且严禁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