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管理,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闭环,事故应急处置,外包用工监管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有人受伤没人管。安全没人盯,干活就乱来。想让每个人心里都有根弦,知道安全不是喊口号。 | ||
| 适用范围 | 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支部书记、施工员这些岗位。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管现场执行。技术副经理管方案里的安全措施。支部书记做思想动员。施工员天天盯着工人干活。 | ||
| 管理规定 | 开会必讲安全,检查必查隐患,交底必须签字,新工人没培训不能上岗,防护用品要发到位,出事马上报不能拖。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周开安全会,每月查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时定钱。不按要求做的,先提醒再通报。出了事要查清原因,该改的流程马上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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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
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
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2、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
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
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
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1.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
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1.4、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
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5、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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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
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1.6、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
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1.7、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
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不留隐患。
1.8、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
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
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9、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10、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
管领导责任。
2. 2、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2. 3、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
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
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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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页2.4、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
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
术交底卡上签字。
2. 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
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
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2. 6、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
作业行为。
2. 7、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
善改进措施。
2. 8、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
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
工作。
2. 9、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3、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
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
并检查落实情况。
3. 2、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
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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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3.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
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
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
工技术依据。
3.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
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
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
指导。
3. 6、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
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
字。
3. 7、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3. 8、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
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4、项目支部书记、政工、工会
于事安全生产责任
4.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
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
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
树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4.2、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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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贯彻实施。
4.3、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
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士工作纳入竞赛评比
内容。
4.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
故的善后工作。
5、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5.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
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
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
做好安全工作。
5.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
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5.4、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
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
作中有检查,月、季和年终有考讯。
5.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某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约谈
| 适配人群 | 区队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安监主管 | 使用场景 | 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监管 |
|---|---|---|---|
| 制定背景 | 出了事故、隐患老不改、重点工作拖着不干,得有人坐下来好好说说。 | ||
| 适用范围 | 矿里各单位负责人、业务科室和区队的头儿们。 | ||
| 职责分工 | 矿领导牵头约谈,安监科组织执行,各业务科室配合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出事了必须谈,隐患没改完要谈,重点工作落空也得谈,材料得提前写好。 | ||
| 监督与罚则 | 约谈后15天内交整改报告,不来或不落实就通报批评,还要追责。 | ||
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是指我矿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患未按时整改以及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并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二、约谈对象
(一)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发生较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三)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四)发生瓦斯超限以及连续发生瓦斯预警的单位责任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五)未按规定执行“先探后掘”的区队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六)上级领导检查通报问题无故整改不到位的区队负责人或业务科室负责人;
(七)隐患整改不及时以及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区队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八)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九)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十)作业规程措施现场严重不兑现、存在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三、约谈内容:
约谈时要听取约谈单位近期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性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原因,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原因等,重点听取安全预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报告。被约谈对象必须准备书面材料。
四、约谈时间
约谈必须在安全生产责任确定后立即组织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约谈时间。
五、约谈程序
(一) 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 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
(三) 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矿安监科。
六、约谈纪律
(一)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二) 约谈对象必须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责任
| 适配人群 | 钻探队负责人,地质总工程师,现场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野外作业,钻探施工,地质测绘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保护大家安全和单位财产。想管住野外钻探、办公室用电这些容易出事的地方。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人,特别是钻探队、地质组、各科室和新来员工。 | ||
| 职责分工 | 院长总负责,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盯日常,班组长管现场,工人自己也要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下班关电关窗,野外作业按规程来,不许违章指挥,工具要登记,安全培训必须参加。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 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发整改单,不改就扣钱;三级教育必须考过才上岗,钻探工每年复训;出事马上报,查不清不放过。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安全生产条例,维护我院治安秩序,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结合我室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内部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实行院长负责制,在具体实施上,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逐级检查,密切配合的方法,在院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全院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责任制细则
第四条:室主任职责
1、室主任为全室治安保卫、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院长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3、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进行法制与安全教育;预防职工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4、各科室要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科室领导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人选报院安全委员会批准;
5、做好本科室的防范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漏洞,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部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本科室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要组织力量保护现场,防止现场遭到破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给予积极地协助;
7、对本科室的物资、器材、工具等要建立必要的登记制度,做到定人、定位、妥善保管、落实责任制;
8、每日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和用电设备、照明灯等,锁好桌柜,节假日休息前,各科室必须组织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9、钻探队在野外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确保人员、设备等的安全;
10、管理好本部门所负责的印鉴,按管理权限使用印鉴。
第五条 地质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地勘室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由项目部承担的有关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其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或标准;
3、组织编制、审核施工生产任务计划,必须包括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等内容和要求,并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4、密切掌握和处理现场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应及时提请有关人员制定防护、抢险措施;
5、检查、指导现场施工生产情况的同时,应检查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督促、指导工点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6、主管项目部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
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负责处理检查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 钻探队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有效的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的验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规定,保证安全投入专款专用;
4、按规定设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其经常深入现场开展安全施工的检查与整改;
5、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承包和分包项目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加以解决;
6、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组织,保证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到位及完好,并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
7、保证项目部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
8、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告,在职权范围内主持或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确保公司和业主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 现场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提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指导作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3、负责指导作业对和班组开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达标活动;
4、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根据上级安排参加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参加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参加对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的考核,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的审核、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整改;
4、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5、具体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存档工作;
6、配合机械管理部门做好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与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配合物资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工作;
7、负责安全标语及警示标识的正确选择,合理布置和维护;
8、对违章行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和项目部的规定严肃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组织救护,并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
第九条 机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每日在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班前要对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防护品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消除,还应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
4、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开好班前安全会,每周末做一次安全小结和讲评;
5、发生工伤事故、设备或火灾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控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条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认真参加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班组长和安全员的指导,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4、工作中时刻注意安全,员工之间互相关心,做到“三不伤害”;
5、班前要认真检查自己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如有不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向班组长报告;
6、会正确检查、佩戴、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7、新分配和转岗的工人应参加班组的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8、发生伤亡、机械、火灾或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并主动参加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
二、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设计院地勘室管理层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劳动自我防护能,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i.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以及职业健康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钻探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ii.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1.1 凡新招(聘)、调入公司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1.2 培训层次及内容
1.2.1 院级安全教育:
1.2.1.1 新员工到达分配单位后,由地勘室安全员陪同到院办公室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试卷,院专职安全部门负责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
1.2.1.2 教育内容:
(1)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院安全生产总则,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3)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
(4)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1.2.1.3 时间:一天。
1.2.2 地勘室安全教育:
1.2.2.1 地勘室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室主任负责开展安全教育。
1.2.2.2 教育内容:
(1)地勘室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2)地勘室讲地质勘探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3)讲地质勘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4)地勘室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1.2.2.3 时间:一天。
1.2.3 地质组、钻探队级安全教育:
1.2.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地质组、钻探队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1.2.3.2 教育内容:
(1)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2)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以及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以及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4)正确使用与保管劳保用品,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1.2.3.3 时间:一天。
1.3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院办公室下发的“三组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1.4 经办公室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地勘室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钻探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
2.1 钻探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2.2 凡要从事钻探作业人员,须由钻探队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地勘室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钻探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2.3 申请办理钻探作业学习证。
2.4 钻探作业实习期限:一年。
2.5 钻探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院办公室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2.6 院办公室、地勘室密切钻探队开展有关钻探作业人员内、外的培训事宜。
2.7 持有钻探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
2.8 复训教育由地勘室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到钻探队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地勘室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3、调入本公司的钻探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地勘室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钻探作业工作。
全员安全教育
4.1 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4.2 全员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资产运营部负责组织开展。
4.3 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3)安全技术知识;
(4)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5)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
4.4 办公室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资产运营部负责进行教育。
4.5 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5.1 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5.2 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接受由人力资源部、资产运营部安排的安全培训。
5.3 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2)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3)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4)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5.4 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
6、四新教育:
6.1 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6.2 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6.3 四新教育内容: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
7、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地勘队、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8、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
⑴ 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施工场地是否有交通道路安全问题、是否有高压线路、地下电缆、通信设备线路通过,室内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工地临时房的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⑵ 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⑶ 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项目部和钻探机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钻探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
⑷ 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检查办法
⑴ 由地勘室组织,由负责生产安全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使用的工艺项目和院管地勘项目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⑵ 当检查到有关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⑶ 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益奖励评分。
⑷ 除院办公室组织检查外,各地勘室各级领导及安全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9、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国家和深圳水规院[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我[院科室承包细则]和院[地勘队基本钻探队伍承包协议]、[地勘队生产定额(工日)的记算方法],按照[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划分,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对外分包和内部承包地质钻探单位的惩罚原则
⑴、钻探单位及其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院、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或者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1.3)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不及时维修的;
(1.4)对已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5)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6)对查封的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1.7)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8)钻探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
(1.9)员工宿舍取暖和卫生间设施未采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措施的。
⑵、钻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院、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1)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或者验收报告未备案的;
(2.2)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建设项目,未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价报告未备案的。
(2.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外分包和内部承包地质钻探单位的奖励惩罚原则
参照以下安全评估标准,每个项目工程完成后,将工程款5%作为安全奖励惩罚基金,对于没有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可按以下评估标准的得分数ⅹ5%的总项目款。对于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奖惩制度按国家劳动部、国家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颁发的有关法规执行。
3)对地质技术人员的奖励惩罚制度
对于没有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可按以下评估标准的得分数ⅹ10%的该项目承包工日(奖金)。对于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奖惩制度按国家劳动部、国家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颁发的有关法规执行。以下为地质技术人员的安全评估标准记分表:
表2 地质技术人员的安全评估标准记分表
4)地质勘探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4.1)事故报告
(4.1.1)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钻探队或地勘室。
(4.1.2)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钻探队或地勘室负责人、院办公室或安委会,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1.3)院负责人、办公室或安委会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办公室或安委会即报告市水务局、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等部门。
(4.1.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地勘队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2)事故调查
(4.2.1)轻伤、重伤事故,由地勘室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2)死亡事故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3)重大死亡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2.4)在调查中,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调查,不得阻碍或干涉调查组的工作。
5)事故处理
⑴ 事故调查组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工作,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地勘室负责处理,并院办公室或安委会与市社会保险局联系,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⑵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院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⑶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及拒绝提供情况、资料的,由院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分析
事故分析是在事故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基础上进行的。按照gb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要求,事故分析包括: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的分析。其中,受伤部位是指按人体解剖学划分的受伤害的身体位置。 如我们习惯上说的头部创伤应称之为颅脑创伤、眼部创伤或面颌创伤。
受伤性质是指从医学角度确定的受伤类型,如割伤、扭伤、烧伤等。如果事故造成多种伤害、可称“多伤害”。
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伤害的物体或物质。在两种以上物体撞击时,选运动的物体为致害物;若物体都是静止的,选最后接触的物体。如,人从脚手架上坠落,碰到几次物体落到地面,地面是致害物。
起因物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就是事故原点中的物质因素。
不安全状态指直接形成或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包括设备、设施、机械、工具及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因素。
不安全行为指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违章、违纪行为。它是事故的激发条件。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公交汽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 适配人群 | 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车队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道路运输,事故预防,车辆维保 |
|---|---|---|---|
| 制定背景 | 怕出车祸,想少出事,守法经营,学安全知识,管住风险。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人、所有营运车、所有驾驶员。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直接管,其他分管领导也得管自己那块的安全。 | ||
| 管理规定 | 签安全责任书,车辆要定期检修,隐患必须改,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搞安全检查,设专项经费,出事就追责,一票否决评优资格。 | ||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 适配人群 |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专兼职人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安全例会通报,隐患整改验证,特种作业监管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责任没人管,活干不好。想让大家真把安全当回事,别糊弄事。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岗位的人。 | ||
| 职责分工 | aa部负责考大家,安委会办公室解释制度,各部门自己管好自己人。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签责任书,开会要开全,检查要认真,培训不能少,隐患得马上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打分,分五档,结果上通报,分数低的约谈,扣分按表里一条条来。 | ||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作为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价标准。
三、考核依据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全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事故处罚标准》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
四、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实行分级考核办法。
五、考核部门等级划分:
a类部室(5个):
一级部室:
二级部室:
b类部室(11个):
三级部室:
四级部室:c类部室(5个):
五级部室:
六级部室:
附表一:部室安全考核评定划分
考核结果
a类部室
b类部室
c类部室
一级部室
二级部室
三级部室
四级部室
五级部室
六级部室
优秀
90分以上
92分以上
95分以上
优良
85分—90分(含)
88分—92分(含)
90分—95分(含)
92分—95分(含)
合格
75分—85分(含)
78分—85分(含)
80分—85分(含)
83分—88分(含)
基本合格
65分—75分(含)
68分—78分(含)
70分—80分(含)
75分—83分(含)
85分—88分(含)
不合格
65分(含)以下
68分(含)以下
70分(含)以下
75分(含)以下
80分(含)以下
85分(含)以下
六、考核评定
1、考核业绩全部进行量化评定,每次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部门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业绩考核结果共分五个等级:优秀、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aa部负责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对当月安全质量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在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视情执行《aa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七、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 核内 容
奖罚
标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落实全员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分/人次
目标指标制定不符合工作实际、不明确,分解不合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2分/项
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未落实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评价、未落实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
2分/次
未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不明确的。
会议
未按时组织召开安全周会、班前班后会、专题会等各类会议的。
安全会议内容不明确,未能及时查找、研究分析安全问题、未制定预防措施部署工作计划等。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和首次从事的作业,未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并召开专项会议。
5分/次
未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会议。
未及时将各类安全文件、各类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传达贯彻到每位职工的。
各项会议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认真、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等。
1分/项
检查
年度检查计划不符合安全要求及相关规定,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的(日常/周查/月度/专项检查等)。
检查没有时间、内容、标准、检查人、整改验证等。未落实作业前、中、后的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验证不及时,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未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检查记录填写不真实、漏填、错填等。
检查内容不全面、检查质量不高、流于形式。
安全教育
培训
年度培训计划不符合《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未按要求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等。
未按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安全教育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的。
新进人员未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复岗/转岗/调岗等人员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
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未接受相应的培训教育。
2分/人次
未结合工作实际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
未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授课人、授课内容等不齐全。
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无考核评价的;考核结果流于形式的;
2分/次
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
未建立设备设施、工属具等台帐的,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台账内容不全面等。
2分/项
未定期组织开展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检查的。
2分/次
设备设施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进行维修、整改验证,设备带病作业的。
2分/次
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存在漏填错填等。
1分/项
设备设施、工属具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保管不善的等。
2分/次
设备设施管理存在其他安全技术问题的。
2分/次
违章隐患
管理
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5分/次
未建立违章隐患登记台账的。
2分/次
未及时整改违章隐患的、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未及时验证的、未及时反馈整改措施的、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等等。
1分/次
查处违章隐患在公司业务会上被通报的。
1分/次
业务会上通报的违章隐患未开展警示教育的。
1分/次
违章隐患被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的。
1分/次
同一问题当月重复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的。
2分/次
事故管理
未做好各类事故的上报工作,对当班次发生的事故、险情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准确,迟报、瞒报等。
2-5分/次
未建立事故登记台账的,事故各项记录和档案材料不全的,
2分/项
对发生的事故险情未进行认真分析,未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分/次
“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不到位的。(对责任人培训考试、其他人员警示教育、事故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
3分/次
用电安全
办公区域、候工区域、公寓、维修区域等用电存在乱搭乱接现象,线路达不到负荷要求等等。
2分/次
车辆线路存在裸露老化、乱拉乱扯、油污覆盖物等情况。户外接线未使用护套线等
2分/次
存在的其他用电安全隐患问题的。
2分/次
消防安全
消防器材登记内容不齐全、消防设施档案资料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
2分/次
未及时开展消防自查的,检查记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等,维护保养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
2分/次
未严格执行总公司禁烟、动火审批等相关制度规定的。
5分/次
未严格落实车辆加油时的相关安全措施。动火作业及特殊货种作业未落实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的。
2分/次
存在的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
2分/次
证件管理
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证件保存不当,出现伪造、涂改、转借、遗失等现象。
2分/人次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安全上岗证》,证件未及时进行年审。员工证件档案资料不齐全、内容更新不及时等。
1分/人次
风险控制
未建立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对危险源/环境因素未及时进行辨识、评价、更新的;
2分/项
环境因素/危险源未落实监督检查及相关控制措施的。
2分/项
未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风险控制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熟悉危险源/环境因素内容控制措施的。
2分/项
事故防控关键控制措施检查确认、操作规程检查、风险控制基本要求检查确认等未进行阶段性的检查确认的。
2分/次
应急活动
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制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不符合部室生产业务实际的;未按时组织实施演练、无演练相关记录、未进行演练效果评审等。
2分/项
未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应急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未制定应急救援人员日常演练计划,未组织应急人员进行训练的,参加训练人员不全的等等。
2分/项
未建立应急物资及装备台账的。
2分/项
未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抽查相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程序和处置方案的。
2分/项
应急活动相关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的。
2分/次
基础管理
文件资料接收/发放登记不及时、不全面、漏记等,文件资料未定专人管理,文件管理混乱等。
2分/次
各类需上报材料不及时的,内容数据汇总分析错误、不真实,不符合实际,存在造假、流于形式、应付等现象。
2分/次
现场安全质量知识提问不合格的。
1-5分/次
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的,对开展的各类活动存在应付了事、措施不得当、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缺乏有效验证的。
2分/次
其他工作
被港务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查处存在违章隐患的、总调会上通报、被批评处罚、下发整改通知单的等等。
5分/次
查处环境污染、洒漏、控制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
1分/次
未按时完成其他安全工作的。
2分/次
奖励范围
积极参加上级及港务公司、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等,成绩优异、获得奖励的。
2-10分/人次
在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成绩显著的。
2-10分/人次
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的。
2分/次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装卸工艺规程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2-5分/次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2-10分/人次
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的。
2-5分/次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各类安全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完成质量高的。
2-5分/次
附表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汇总表( 年)
序号
部门
考 核 结 果
总评
备注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 适配人群 |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 使用场景 | 地质灾害预警,井下事故处置,采空区塌陷应对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地质灾害没人管清楚,出了事不知道谁干啥。怕滑坡塌陷伤人,想让大伙都明白自己该盯啥、防啥。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人,从矿长到采掘队组,所有跟地质灾害沾边的事。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总负责,总工管技术,安全副矿长盯日常检查,地测副总抓监测治理,防治水中心天天盯着山体、塌陷、泥石流这些。 | ||
| 管理规定 | 监测要定点定人定时,有异常马上报;值班的不能瞒报漏报错报;救灾时听指挥,供电通风通讯不能断。 | ||
| 监督与罚则 | 调度中心接警就问清情况,通知所有人;防治水中心每月报监测记录;查出瞒报就追责,按矿里规定处理;平时抽查记录本和上报时间。 | ||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矿长职责: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对易发、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类型进行摸底调查,在发生灾害时担任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副矿长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的调派和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4、安全副矿长职责: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和发生灾害时人员的安保工作;根据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5、机电副矿长职责: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6、通风副矿长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7、地测副总职责:负责本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责任人,主要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种制度,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应急治理方案,定期上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料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抗灾抢险、营救和保护群众、物资转移等抢险救援工作。
8、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小组(防治水中心)职责:负责配合领导组做好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地表塌陷、泥石流、坝体垮塌、采空区裂缝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矿区重点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上报监测结果,在无任何异常现象的情况下,进行日常记录,定期上报领导组。
9、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中心)职责: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⑸做好详实记录。
10、机运中心职责: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灾、防雷、放风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及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11、生产技术科职责: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12、瓦斯防治中心、通风队职责: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13、信息技术科职责:负责保证各地点通讯畅通。
14、安检科、综合部职责:负责根据查清井下人数,负责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转移等抗灾抢险的工作。
15、供应部门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筹备、贮存;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16、保卫部门职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往安全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17、财务科职责:负责抗灾抢险资金的调配落实等工作。
18、采掘队组职责: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通风队、机运工区等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
19、责任追究:对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
| 适配人群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工程师,施工方案编制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起重吊装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技术问题,方案不细、交底不清、防护不到位,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管项目部所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 ||
| 职责分工 | 技术负责人牵头编方案,施工员安全员配合落实,公司技术安全部门审批监督。 | ||
| 管理规定 | 方案必须按标准编,重点部位要有专项方案,审批后要交底,交底后要盯落实。 | ||
| 监督与罚则 | 交底完要跟踪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改;没做到扣绩效,出问题追技术责任;每月查资料和现场执行情况。 | ||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二、 负责编制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等,都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三、 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四、 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五、 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六、 责任目标:确保技术资料的完备、有效,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各项操作规程、施工方案等落实和适用率100%。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____年6月23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名单、
| 适配人群 | 交通执法部门,运管机构人员,海事执法人员 | 使用场景 | 道路运输监管,水路运输监管,交通工程监管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想管住不守规矩的企业。事故多发,群众不放心,得盯紧点。 | ||
| 适用范围 | 公路、运管、海事、交通质监管的运输和施工企业。 | ||
| 职责分工 | 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名单,告知企业,最后公布。上级部门监督执行情况。 | ||
| 管理规定 | 出大事、连出小事故、乱干、瞒报、不听劝、隐患不改、影响坏的都要上名单。 | ||
| 监督与罚则 | 查事故、查检查记录、看举报线索来收集信息;先告诉企业,给说话机会;半年一公布;项目审批、招投标、发证时卡一下。 | ||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名单制度是指具体实施监督管理职能的公路、运管、海事、交通质监等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公布名单,通过本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名单制度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列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公布名单:
(1)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道路旅客运输除外);
(3)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
(4)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和要求及时整改的;
(7)其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五条 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1)采集。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对符合上述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市或县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收集,并记录违法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2)告知。对符合列入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名单情形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3)信息公布。经确定列入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名单的,由所属的行业管理部门通过相关的信息平台对外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原则上每半年公布一次。
第六条 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公布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证照发放等方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当年对其实施必要的限制措施。
第七条 公路、运管、海事、交通质监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名单具体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起重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
| 适配人群 | 起重汽车司机,特种车辆驾驶员,持证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起重作业,危化品运输,抢险救援 |
|---|---|---|---|
| 制定背景 | 司机开车容易出事,起重操作更危险,得有人管着点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起重汽车的师傅,还有管车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带头抓,司机自己执行,安全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持证才能开车,不运乙炔氧气瓶,不超重吊装,执照随身带。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证件和车况,培训没参加就停岗,出问题先停职再处理。 | ||
(1)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持证上岗。
(2) 接受特种作业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 禁止运送乙炔瓶、氧气瓶。
(4) 起重汽车司机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
(5) 汽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法令。
(6) 出车前认真检查,确保起重车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7) 不得起重超过规定的载重量。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精神高度集中,听从指挥者信号指挥。
(8) 接受安全培训、驾驶技能培训和车辆维修技能培训。
(9) 对所驾驶的起重车安全负责。
(10) 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1)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2)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钻孔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 适配人群 | 钻孔班组长,钻机操作员,现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钻孔作业,机械操作,班组施工 |
|---|---|---|---|
| 制定背景 | 钻孔作业危险多,工人容易出事,班组长管得松,安全没人盯。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钻孔班组和干活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是头儿,带着工人干,安全员记台账,项目经理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说安全;不许违章指挥,不许不戴防护用具。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检查现场,交接班要签字,出事马上报、快抢救、保现场;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上报。 | ||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钻孔作业安全进行。
2、组织工人学习各类钻孔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督促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的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5、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严格施工现场交接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钻孔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督促全班员工对钻孔设备、防护器材、急救用具的保养维护并切实做好检查工作,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检查和督促员工搞好文明施工,确保钻孔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