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部负责人,工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隐患整改,专项检查,现场巡检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安全问题,检查乱七八糟没规矩,怕出事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驻地办、各项目部、各工区、所有监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驻地办牵头查,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台账,各项目部自己整改,领导小组盯复查。 | ||
| 管理规定 | 每月至少查两次,隐患要发通知书,整改要书面回复,现场和台账都得看。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填台账或写日志,整改不到位就再查再罚,复查不通过还要重复流程,罚责任人。 | ||
一、驻地办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驻地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驻地监理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驻地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驻地办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
| 适配人群 |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区域监理人员,项目部安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项目驻地检查,工区安全巡查,专项隐患排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安全问题,大家检查乱七八糟,没个准数,得统一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驻地办、各项目部、各工区、所有监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驻地办牵头干,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台账,各项目部自己整改,领导小组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每月至少查两次,查完马上记台账;隐患要发通知书,限期改完再报回来;现场和资料两头都要查。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不记台账不行,监理日志也得写;改不好就再查再罚;复查还不行就重复流程加处罚;每次检查都留白纸黑字。 | ||
一、驻地办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驻地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驻地监理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驻地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驻地办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某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 适配人群 | 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门,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报告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大家干活更安心些。 | ||
| 适用范围 | 宏达模具公司所有单位,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管自己这块,安监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发现隐患马上报,谁管谁整改,资金要到位,定期排查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每周查、每天查,报告要按时交,不报罚50到100元,整改不到位也罚,干得好有奖励。 | ||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宏达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宏达模具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黄骅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黄骅市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各级责任人为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給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人,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1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給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专职质检员,巡查组人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检查,隐患整改闭环,班组交接验收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小问题,没人盯紧。怕出大事,想让检查变成习惯,别等出事才着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项目现场,管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班组长和工人。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技术科牵头,生产副经理带队检查。项目部安全员日常查,班组长组织自检互检。公司定期抽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每月必须检查一次。隐患要写清楚位置和怎么改。脚手架塔吊这些关键部位必须验收完才能用。检查时要问工人懂不懂安全知识。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完马上通报结果,打分排名。隐患登记编号,限期整改,复查合格才销号。不改的停工,通报批评,扣项目评优分。 | ||
一、安全检查要求与方法
1、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落实“三定”,既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2、质检组、安全组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优秀项目评比的主要依据。
3、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安全员、质检员在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项目巡查人员组织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脚手架、井架、塔吊等。
4、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技术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5、各种检查都应有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6、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记录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分、危险程序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技术科。
8、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依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检项目,必须引起整改项目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项目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指出,立即纠正。
4、受检项目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6、公司每月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组,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排查制度巡回检查,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科。
8、各项目部巡查组人员,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应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作为每周教育的内容。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城中村农民公寓房白泉地块工程项目部
____年2月18日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机械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
| 适配人群 | 安环科人员,车间主任,兼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提前发现隐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国家法律和规定来定的。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人,各车间、科室、班组,还有施工乙方。 | ||
| 职责分工 | 安环科牵头干,生产科设备科配合。车间主任管自己地盘,班组长盯班组,职工也要查。 | ||
| 管理规定 | 每月厂级检查不能少,每周车间要查,班组天天三查。重大隐患必须班班看,现场问题马上记下来。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结果记在台账上,隐患开整改单,限期改完。改不完就考核,严重问题要上报。安环科汇总存档,每周每月分析问题。 | ||
1.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力度,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及检查形式
2.1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2.1.1厂(部)级综合安全生产检查
2.1.1.1每月至少一次,也可结合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形势要求进行。
2.1.1.2由安环科负责召集,生产科、设备科、各车间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2.1.1.3安环科负责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总、存档;厂部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
2.1.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
2.1.2.1每周至少一次,也可按上级要求进行。
2.1.2.2车间主任负责召集,兼职安全员、技术员、老工人组成检查小组。
2.1.2.3检查、整改情况报安环科。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厂(部)有关单位。
2.1.3厂部级检查由各厂主管领导具体组织,安全管理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并汇总、存档、上报上级单位。
2.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2.1安环科组织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职能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2.2.2安环科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违规违制、防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管理、现场定置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等情况的检查。
2.2.3设备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动力、燃气系统、生产设备、电气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2.2.4生产科负责施工建设时期乙方作业现场的隐患、违章违制等情况的检查。
2.2.5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2.2.6安环科负责汇总季节性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并负责向厂部领导汇报。
2.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2.3.1安环科根据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及时组织。
2.3.2安环科负责防暑降温以及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
2.3.3设备科负责防寒、防冻和防雷击、防触电工作的检查。
2.3.4生产科负责建设时期的乙方临时用电、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
2.3.5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2.3.6安环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
2.4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2.4.1各级、各层、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经常进行。
2.4.2车间专职安全检查员与总调度员一起,加强24小时安全监控,对生产现场、生产组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生产调度指挥,理顺各工序间的关系。并将检查情况每天进行上网通报,每周、每月汇总分析查出的问题点。
2.4.3重点检查内容是:重大危害因素的车间、班组监控情况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4.4车间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职业务范围,制定检查周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4.5安环科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乙方施工现场隐患、违章违制、安全施工等情况的检查。
2.4.6班组严格执行“三查”(班前查、班中查、交接班查)。
2.4.7每名职工都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
2.5临时性、突击性安全生产检查
2.5.1应在紧急情况下(如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生产新产品、各类抢修、大修时),适时进行。
2.5.2厂部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组织。
2.6对危害因素的检查
2.6.1对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随时检查。
2.6.2 重大危害因素的检查频次为:厂(部)巡检、车间周检、班组要班班检查。
2.6.3对重大危害因素的检查,严格落实《重大危害因素检查表》的要求。
3.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3.1查思想: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领导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执行“五同时”。
3.2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处理事故、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时执行“四不放过”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时执行情况;各级各类档案、台帐、记录建立、健全情况。
3.3查现场、查隐患:查生产现场有无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有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定置管理是否到位等。
4.检查记录
4.1厂(部)级安全检查,记录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上。
4.2车间级安全检查,记录在《车间安全管理台帐》上。
4.3班组级安全检查,记录在《班组综合管理手册》上。
5.隐患整改
5.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汇总登记。
5.2安环科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问题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组织责任单位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对事故隐患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并立即整改。同时,组织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无法解决、需其他单位配合解决的安全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5.3车间能整改的隐患,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应上报安环科,由安环科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5.4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要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控制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5.5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将整改结果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返回检查机构。逾期未完成或不及时反馈整改信息的,给予严格考核。
5.6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由安环科汇总登记存档,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部汇总并存档。
6.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解释权归机械微粉厂安环科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机械微粉厂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 适配人群 | 现场经理,安全总监,区域责任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项目现场检查,重点部位巡检,班组日常自检 |
|---|---|---|---|
| 制定背景 | 怕工地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把安全措施真正落地。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部、区域工程师、工长、分包单位、施工班组。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部牵头组织月检,区域工程师带人半月查一次,工长天天看,安全总监盯着大家干得对不对。 | ||
| 管理规定 | 检查必须有目的,问题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限定验收人,记录要写清楚。 | ||
| 监督与罚则 | 分包自己也要查,班组班前班后都要看环境,重点部位要盯紧,整改完还得有人验收,没做到就补上。 | ||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
| 适配人群 | 安监员,车间主任,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巡检,季节性隐患排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机器、电线、房子这些地方的毛病。大家老违章,得管管。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人,从领导到车间工人再到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公司领导带头查,车间主任管车间,班组长盯班组,安监员天天跑现场。 | ||
| 管理规定 | 机器要装防护、电线要接地、消防器材不能少,操作必须按规程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每周查、每天查,查完写记录、发通知、定整改时间。不改就追责,严重就停岗。 | ||
1、任务和要求
1.1主要任务是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2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车间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专(兼)职安监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
1.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同时要编制安全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通报检查情况。
1.3.1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着重检查机器、设备、电气、湿度、压力、工房的安全装置,建筑物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3.2检查安全装置(如设备接地、接零、防雷、静电导除、消防器材、雨淋系统、设备转动部位及投料口等的防护装置,地沟、坑、池的围栏和盖板)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1.3.3检查各级领导、职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3.4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情况。
1.3.5检查各类安全基础管理和各种与安全、生产、质量有关的记录。
2、检查方式与内容
2.1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2.1.1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由生产部具体组织,召集技术部、车间等分管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检查。
2.1.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主任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自行能解决的隐患则自行落实整改,需要公司解决的报公司安生部。
2.1.3班组的检查按要求进行,检查结果填写在班组的安全检查原始记录上,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间。
2.2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2.2.1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气、防雷及静电导除装置、消防设施(装置和器材)、防火防爆、安全检修、防暑降温、汛期防洪、交通、爆炸物品贮存及运输、房屋建筑等。
2.2.2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由主管单位负责召集其它有关单位参加,定期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二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的同时抄送生产部。
2.3经常性安全检查
2.3.1生产前、生产中、生产结束都必须坚持安全检查,每个员工都要自觉履行。
2.3.2生产过程中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要求跟班安监员、跟班维修人员严格遵守。
2.3.3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都必须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履行登记制度。
2.3.4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对每个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3、检查结果与整改
3.1每次检查都要由负责检查的领导主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还应复查和通报上次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3.2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定”、“三不交”,即:定项目、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项目负责人,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3.3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3.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安生部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车间、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3.5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6各级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和查出的隐患记录整理存档,同时按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
| 适配人群 | 客运车队人员,安技部专员,基层安全主管 | 使用场景 | 车辆上路检查,重点部位巡查,节日安全检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怕检查不到位,怕隐患拖着不改,想让安全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动作。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客运车队和安技部。 | ||
| 职责分工 | 公司统一组织,客运车队和安技部一起查,主管领导带头下基层,谁管谁负责。 | ||
| 管理规定 | 每月必查重点部位和车辆;灭火器、警示标志必须配齐;隐患要定人定时整改。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要有标准、有记录;问题当场交办,整改完要回头看;带病车不准跑,严重违章就停驾。 | ||
一、建立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月公司组织对公司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车辆配备灭火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并跟踪整改。
三、根据季节特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某些特种作业及特殊设备要组织专人检查,也可根据季节变化和节日特点,组织季节及节日安全检查。
四、检查应严格按标准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五、每月由客运车队、安技部对公司营运车辆上路检查,发现违章,驾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驾驶资格,发现车辆带病行驶的取消其营运资格。
六、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检查监督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供热站安全生产检查
| 适配人群 | 站长,供热运维员,安全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供热运行,季节巡检,交接班检查 |
|---|---|---|---|
| 制定背景 | 设备老,容易出问题。安全防护常坏掉。职工有时不戴护具。怕出事故,得有人盯着看。 | ||
| 适用范围 | 站长、值班员、维修工、操作工。所有供热设备和工作现场。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带头查。值班员日常盯。维修工修毛病。站长还要监督大家干没干。 | ||
| 管理规定 | 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好用。护具要戴好。消防器材不能丢。交接班先看安全装置。 | ||
| 监督与罚则 | 不定期检查,当场记问题。交人修,留记录。不整改就提醒站长。再不改要上报。 | ||
由站长负责对相关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
1、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3、检查供热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4、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检查消防器材的保管使用情况。
6、根据不同季节,检查安全用电、易燃、易爆及受压容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情况。
7、检查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8、检查各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9、检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储存是否合乎要求,有无安全措施。
10、检查工作场所卫生是否清洁,物品放置是否整齐有序,道路是否通畅。
11、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无损。
12、检查设备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将查出问题交有关人员或设备厂商检修并做好记录。
13、检查交接班情况和记录,交接班时必须检查各机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损坏或丢失有权不予接班。
14、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存放是否正确合理。
15、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及生产工具是否良好。
16、对新工艺、新设备的安装、老设备的改进,在投运前应按规定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工区主任,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月度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大家安全意识不强,隐患老发现不了。想让检查变成习惯,把危险掐灭在萌芽里。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区、班组、干活的劳务队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和生产副经理带头查,安全部门盯落实,工区主任带着班组长天天转,安全员天天跑现场。 | ||
| 管理规定 | 不准不戴安全帽,不准乱接电线,不准设备带病干活,不准没交底就开工,危险地方必须重点盯。 | ||
| 监督与罚则 | 月月大检查,天天有人查,查完马上记,问题分三类,马上停、限期改、口头说。改完要复查,不改就罚钱,改得好就表扬。每次检查都要打分,跟评先进挂钩。 | ||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第2 条安全检查以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等为依据。
第3 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工区、班组及参与项目施工的劳务协作队伍。
第二章安全检查形式
第4 条综合性的安全月度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项目至少每月检查二次。
第5 条不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领导和有关部门,根据施工安全情况,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
第6 条经常性检查:由项目部有关领导、部门和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岗位自检、互保互检、班组长检查、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巡查、安全科长(安全员)巡查,特别是对危险工作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第7 条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及气候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目的的安全检查,制定预防措施。
第8 条专业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组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性安全检查。
第9 条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从业人员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10 条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机械、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状况以及安全装置、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确保班组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及规定
第11 条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检查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二次检查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考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考核工区、班组、劳务协作队伍安全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查措施、查施工现场、查工区安全工作落实、查纪录、查整改措施、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纪录、查安全会议记录。
第12 条工区安全检查。工区每周对本工区检查二次,由工区主任、技术负责、班组长参加的检查小组。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劳动纪律、查违章作业、查现场的临时用电、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优秀的班组和队给予奖励,对不安全因素和违章现象进行处理。
第13 条日常性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每日经常性的预防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主要有:各级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例行检查、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
第四章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14 条查思想
1.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方针政策法规在项目的具体落实情况,查各部门、工区、班组和职工群众是否重视安全工作、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高度重视的程度、抓的深度和广度。
2.查各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班组长和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强不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是否做到警钟长鸣。
3.查是否将安全工作放到首位,是否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处罚、轻思想教育的现象。
4.查是否认识到抓安全生产的迫切性的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重要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是否服从安全。
5.查对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目标明确了没有,落实了没有,效果如何。
第15 条查各种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
第16 条查纪律、查措施
1.查施工人员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是否尽职尽责,对违章、违纪现象处理教育是否有记录。
2.查年度、季度、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是否根据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现场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各道施工工序要有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计划、措施要随生产任务及时下达。要有记录有台帐。
第17 条查隐患
1.查施工现场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要求,生产便道是否畅通、平整。材料、构件、产品堆放是否整齐,重要运输设备、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现浇箱梁支架、模板是否按技术交底要求拆装。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2.查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器材配备及管理情况,定制度,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有记录。
3.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有无培训及培训记录,有无上岗证现象。
4.查机械、设备的运作、保养情况,有无带“病”是否定期检测、保养。
5.查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情况,是按临时用电规定安装触保,有否接地线,线路配置是否科学、合理等。
6.查职工还存在哪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苗头,有无进行疏导教育记录。
第18 条查整改情况
1.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因素的手段,安全整改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2.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令,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接到停工整改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财、物促使危险隐患尽快解决,改完后立即通知检查人员前来复查,认为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3.限期整改,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因素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停单位接到通知或给责任者以经济处罚。
4.口头通知整改,对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在检查时口头通知哪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及限期改观。
5.搞好整改复查工作
对于签发整改通知书的危险隐患,检查单位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凡逾期不改、整改不认真、对责任人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6.检查要和评比、总结、奖罚相结合。
每次检查都要有一个综合的评比意见,做到奖罚分明,对每个月、季、年度检查评比的材料部上报总公司,在年度的评比中,安全工作及指标也有考核权和否决权对有些单位和个人其指标完成较好,但安全指标完成不好或达不到要求,就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7.在安全检查中,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也要总结发生事故的教训,要把这些正反经验进一步总结提高,以便找出规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总公司安全总目标的落实。
第五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19 条各种安全检查应根据检查形式,明确检查负责人,配备力量,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第20 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注重重点安全部位全面检查,及一般部位一定数量测点相结合的抽查。
第21 条检查记录。检查应形成检查记录,应认真,详细。
第六章安全检查方法
第22 条检查应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通常可以通过“问”、“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第23 条“问”通过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经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第24 条“看”主要查看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交接验收资料,“三定”使用,“四保”及“临边”防护情况,设备的防护装置等。
第25 条“量”用尺进行实测实量,量安全距离,量安全高度,量临界尺寸等。
第26 条“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
第27 条“动作试验”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序,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行走限位,龙门吊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行驶车辆的刹车系统。
第七章事故隐患处理和整改
第28 条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安全科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人员签字接收。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整改:
一、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工区、班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各工区、班组在限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并把整改情况书面回复项目安全科;
三、整改期限过后,项目安全科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填写记录单备案;
第29 条项目安全科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以及制定指导安全管理决策。
第30 条责任部门应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方案进行整改。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整改完成后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第31 条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32 条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以及工区、班组确无能力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第八章安全生产奖罚
第33 条在安全生产中造成一般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处理措施,上报公司批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进行处理,并追究事故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刑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34 条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经理部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处罚。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
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
3.发现有事故危险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
4.由于不服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
第35 条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等责任事故,使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项目责令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36 条对整改不力、复查后未达整改要求的须再发整改通知,
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7 条项目每年对施工过程中对安全作出贡献和安全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第九章附则
第38 条本规定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39 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