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分公司安全部 | 使用场景 | 施工季节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评讲通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没人管,隐患没人查,安全没人盯。 | ||
| 适用范围 | 总公司、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所有人。 | ||
| 职责分工 | 总公司牵头,公司执行,分公司配合,项目部落实,班组天天查。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定期检查,内容要全,打分按省里标准,整改要“三定”。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后要评讲、出通报、写报告、进档案;问题发整改单,不改就罚;复查要跟上。 | ||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教育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岗位操作工,新入职职工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进场,岗位操作上岗,特种作业持证 |
|---|---|---|---|
| 制定背景 | 想让工人更懂安全,少出事故,帮项目达到健康安全目标。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员工、分包人员、新入职和换岗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公司人力部管领导层培训,项目经理部管工人,安全部门查落实情况,综合部买资料排计划。 | ||
| 管理规定 | 没培训或考不过不能上岗;不同人群有不同学时要求;必须学法规、操作、急救这些内容。 | ||
| 监督与罚则 | 季度检查 随时抽查;考不过就重学;没培训就上岗,罚50到100元;劳资员统一登记建档。 | ||
1、为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及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因工伤亡事故,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2、项目安全组负责对安全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季度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中对其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
3、项目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教育的工作安排,收集、采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经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4、安全生产教育的具体实施,按下列规定分级负责:
4.1项目部生产管理、技术、安全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24学时。
4.2岗位操作工人(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4学时;各单位在外包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不少于4学时。
4.3 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各项目经理部、班组分别组织实施,总共30学时。
4.4 换岗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劳务公司、租赁站负责组织实施,总共4学时。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按《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6因工伤事故造成重伤以下的负伤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共4学时;其它原因休假超过6个月的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所在部门及班组负责实施,总共4学时。
5、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
5.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5.2 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5.3 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及实际操作技能。
5.4 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5.5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5.6 工伤事故案例。
5.7 劳动纪律。
5.8 教育、培训部门安排的其它内容。
6、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经营部劳资员统一建档、登记。
7、职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者经安全生产教育考试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安全部门根据情节,责令责任部门或分包方进行改正,并按每人50至100元进行罚款。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 适配人群 | 施工技术人员,项目安全员,工地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土方开挖,脚手架搭设,高处作业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怕工人摔了砸了触电了。想提前把危险点找出来,用技术办法挡一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项目,管现场干活的人、带班的、管技术的。 | ||
| 职责分工 | 技术员先写方案,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工长落实,安全员盯着,项目经理最后验收。 | ||
| 管理规定 | 开工前必须编措施,特殊活儿比如吊装爆破得单列方案。边坡怎么支、脚手架怎么搭、用电怎么接,都得写清楚。 | ||
| 监督与罚则 | 方案要当面讲清楚,签字留底。活儿派到班组,谁干谁负责。技术员和安全员常去现场看,发现不对马上改。不执行就扣分罚款。 | ||
1.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选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的性质,带有强制性,必须编制,遵照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即是具体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检查施工是否安全的依据。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①、在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实;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全面、具体;③、对大型群体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爆破、吊装、水下土方、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按规范标准达到要求的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详图及文字要求。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①、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a)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的中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b)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c)高处作业人员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d)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e)垂直运输工具: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等主要运输机具,位置及搭设要求,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f)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g)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局;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中(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h)中型机具的安全使用;(i)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j)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k)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l)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②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a)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b)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工作;(c)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滑、防煤气和亚硝酸钠中毒工作,现场防火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模板临建、塔吊等的倒塌措施;施工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燃气中毒等措施以及防误食亚硝酸钠等防冻剂中毒措施。
4、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a、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交底。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长作文字交底。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交底。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长作文字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互相监督执行;b、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c、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d、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
5、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验收。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例会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主管 | 使用场景 | 工地例会,隐患整改,新工艺施工 |
|---|---|---|---|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干活不注意安全,想让大家多留心危险,少出事故,慢慢养成自己保护自己的习惯。 | ||
| 适用范围 | 管项目上所有干活的人,包括总包、分包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开例会,安全员盯整改,工长和分包头儿负责落实具体事,技术员配合出主意。 | ||
| 管理规定 | 每周五下午必须开会,不能缺席;问题要当场说清,整改要有时间点;记录得写清楚谁干啥、啥时候干完。 | ||
| 监督与罚则 | 开会有人记,说了的事要写进纪要;没按时改的要问原因;连续两次不改,项目经理找人谈话;月底汇总执行情况报公司。 | ||
为了认真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五下午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工长、保卫消防员、材料员、分包负责人、安全主管、技术主管参加。
2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①总结一周安全生产情况;
②检查上周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及未整改完成的原因;
③分析一周安全生产动态和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心;
④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技术整改措施;。
⑤对特殊部位的施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讨论,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技措施;
⑥组织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传达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令;
⑦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事项。
3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议决的事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在指定的时限内落实。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管理,分包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考核 |
|---|---|---|---|
| 制定背景 | 怕工地出事,想提前防着点。让干活有规矩,现场干净整齐。减少隐患,让大家知道守规矩光荣,乱来可耻。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管的所有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单位。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总管。所有分包单位都要照着做。项目部负责查、奖、罚。领导小组还批奖励。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定。落实责任制。及时清隐患。不能瞒报、迟报事故。不能不听安全员的话。 | ||
| 监督与罚则 | 项目部定期不定期检查。按《违章罚款规定》处理。表现好给奖,比如10000元优胜奖。出问题就罚,500到10000元不等。严重就赶人走。 | ||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 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3 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 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 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 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 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 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 — 5000元、
2.10 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 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会议,形势分析 |
|---|---|---|---|
| 制定背景 | 怕施工出事没人管,想早点发现问题,商量怎么防事故。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开会这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负责组织会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 | ||
| 管理规定 | 每季度开一次会,各项目部要汇报情况、分析问题、提改进办法。 | ||
| 监督与罚则 | 会后发纪要或报告,项目部自己也要建制度,开会情况报安全科,不报就提醒。 | ||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和制定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对策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形势分析采用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暂定每季度一次。
第三条 会议的主要内容:各项目部总结汇报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分析事故的类型、原因和与此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研究加强和改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第四条 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 每次形势分析会后,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或会议纪要。
第六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并将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情况通报我公司安全科。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管控,专项安全检查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安全管得松,老出小问题。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别受伤。保人平安,项目才能稳稳往前走。 | ||
| 适用范围 | 管整个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和现场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头儿,生产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他们帮着干。安全部具体办事,其他部门各管一块儿。 | ||
| 管理规定 | 安全第一,先想风险再动手。每月至少查一次现场。培训必须做,隐患马上改。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委会半年开会碰情况,有问题随时加开。检查结果要通报,没做到的要提醒,再犯就点名。查出大问题得追责。 | ||
一、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加强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项目经理部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特修订本工作制度。
(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项目经理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并指导和督促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项目经理部安委会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和监控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部署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四)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经理部经营生产的全过程,项目经理部安委会要发挥各成员部门的作用,既要分工协作,又要齐抓共管,共同搞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按科学规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科学的态度,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强化业务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制度,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依法办事,奖罚分明。
二、组织机构
(一)按照国家的安全生产规定,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安委会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二)项目经理部分管生产的生产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机电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部、物资部、安全部、综合办、机电部、测量部、质检部、商务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等,共同组成项目经理部安委会。
(三)项目经理部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项目经理部安委会负责召开的各种会议,会议决议、通知、通报的拟订、综合性检查的牵头,均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各委员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抓好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项目经理部安委会委员,凡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安委会的工作或无法再任职时,在正式行文增补前,由缺席负责人安排人员代替。
三、职责范围
(一)领导和协调项目经理部范围内有关安全的各个方面工作,对项目经理部各部门、项目安全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审核检查和考评。定期研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向项目经理部领导反映重要安全问题、提出事故隐患的处理意见。
(二)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下达安全生产目标,并对目标进行日常的检查、落实和考核。组织召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安全生产工作会,并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安全达标现场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
(三)组织制订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培养和储备安全管理人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督促、检查各单位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六)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四、安委会主要成员的分工
(一)按照项目经理部安委会工作职责的要求,各组员、部门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共同抓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安委会组长除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外,重点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安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各单位确保安全措施费用到位;决定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督促、检查副组长及各成员对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支持部门人员的工作。
(三)安委会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安全业务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安委会的召开;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部同工程部、机电部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准备、施工工期必须服从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来安排计划、组织施工,负责组织、教育、检查和处理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五)技术部、测量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负责安全技术攻关;负责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
(六)综合办与工程部负责员工(含劳务队伍、甲指分包等)的入场教育、培训和上岗、换岗教育等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劳务队的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工作(如签订协议,执行协议情况等)。负责发动各级团组织参与青年安全文明号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商务部负责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做好项目安全费用投入统计工作,设立专项统计台帐;牳涸鹪诰邪鹑沃苹蚓贸邪鹑沃浦杏邪踩谌荩⒓喽狡渎涫怠
(八)物资部、质量部负责对购入的各类材料、劳保用品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制定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五、工作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并形成决议。如有重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时,安组长或副组长可临时决定召开安委会会议。
(二)每次召开会议之前,各成员应将各自分管安全生产状况、工作安排和有关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安委会办公室。
(三)项目经理部安委各组员应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安委会作出的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施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 | 使用场景 | 事故上报,现场保护,调查处理 |
|---|---|---|---|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报得慢,查得糊,处理松。想让出事马上知道,原因挖到底,责任分清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干活的人,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管安全的经理。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先动手查轻伤,公司来盯重伤和死亡,安全部全程盯着不放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立刻报,现场不能乱动,调查要实打实,报告按时交,四不放过必须做到。 | ||
| 监督与罚则 | 报晚了扣钱,查假了追责,现场乱动重罚,处分按档来,经济处罚照制度走,处分种类写得明明白白。 | ||
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报到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2.1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2 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2.3 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搜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诉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厂)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 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能清楚现场情况,作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4.1 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4.2 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3 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有关部门批准。
5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5.1 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5.2 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5.3 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6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1 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执行。
6.2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1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7.2 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7.3 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7.4 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7.5 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6 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7.7 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安全员,建设行政主管 | 使用场景 | 施工事故处置,危大工程管理,安全监督检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死人了没人管得快,救援乱糟糟。想让出事时有人马上动,东西有人备,路有人清。 | ||
| 适用范围 | 管苏州所有在建工地,施工单位、项目部、各区县住建局。 | ||
| 职责分工 | 各区县住建局牵头定预案,施工单位自己写预案,监督站去工地查落实,住建局盯着监督站。 | ||
| 管理规定 | 施工单位必须有预案,项目部也要有针对危险工程的预案,出事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不能瞒。 | ||
| 监督与罚则 | 监督站定期抽查预案,检查时顺带看现场预案执行情况,重点查人、电话、设备、通道、演练。不写的罚,假演的改,漏报的追责。 | ||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安全员,建设行政监管人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事故处置,危险性工程监管,坍塌倒塌响应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太突然,大家没准备,乱成一团。怕死人没人管,怕救援不及时,怕责任分不清。 | ||
| 适用范围 | 苏州所有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和各区建设局。 | ||
| 职责分工 | 市建设局管大方向,区建设局盯现场,施工单位自己写预案,项目部落实到人。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有预案,按工程危险点写清楚;出事马上报,死亡3人以上立刻上报市局。 | ||
| 监督与罚则 | 区里定期查预案有没有、实不实;去工地就看预案执行没;不报、假报、拖报要被通报批评。 | ||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 附件:
1、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通知》(苏建质〔**〕56号)的通知。(本文由文书帮小编编辑提供阅读)
2、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建质〔**〕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