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

适配人群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架子工使用场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露天作业
制定背景施工场地老换地方,工人常在高处露天干活,手工活多又累,机器多了但防护少。隐患天天变,不盯紧就容易出事。
适用范围管所有建筑工地的工人、班组长、安全员和项目经理。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工长负责每天检查,安全员盯着整改,班组长管好自己组的人。
管理规定每天开工前看现场有没有危险,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机器没防护罩不准用,发现隐患马上报。
监督与罚则每周开一次安全会讲问题,每月查整改情况,没按时改的扣当月奖金,出事要倒查谁没盯住。检查记录本要天天写,领导不定期翻看。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抓好安全生产关键工作的基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因此要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树立“今天的隐患是明天的事故”的思想,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形成一项制度化,建立经常性的排查机制,特别是对建筑施工行业来说,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所决定,隐患排查治理更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只有长期坚持下去,才能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

建筑施工主要是指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生产活动,它有与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明显不同之处,其自身特点是:

1、建筑产品固定、体积大、生产周期长,这是它与其它行业的不同点。一座厂房、一幢楼房,一经施工完毕就固定不动,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这样的情况 有的持续几个月、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完成。

2、流动性大又是建筑施工行业的又一特点。一座厂房、一栋楼房完成以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工程项目。这些新的工程项目可能是同一地区、同一形式,也可能是不同地区或不同形式,形成新的施工方法,那么队伍就要相应的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结构形式的建筑物流动施工,形成了不同的隐患,不同的危险点。

3、露天高处作业多。建一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屋面工程、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量的70%左右时间。所以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建筑物又都是从低到高建起来的,国家规范规定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为高处作业,以民用住宅为例,现在楼房一般都在6层以上,有十几层的、有几十层的,一般每层高3米左右,所以大部分工人都在十几米或几十米,甚至上百米以上的高处从事露天作业,因此工作环境差,危险因素多。

4、建筑施工行业又是人员密集,手工操作多,属繁重的体力劳动形。建筑业是我国发展最早的行业之一,由于建筑结构形式各式各样,无法形成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施工,几千年来,大多数工种至今仍然是靠手工操作来完成,如抹灰工、架子工、管道工、瓦工等,虽然在工艺上,材料上有较大的改进,但是仍然需要手工操作。因此劳动强度较大,属繁重的体力劳动。

5、建筑产品的多样性。施工过程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施工过程也不相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进展,施工现场的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每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在变化,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成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筑施工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作为一个施工现场来说,由于施工工期不一样,施工队伍不一样。为了完成任务,采取的措施也就不一样,其规则性就比较差,不安全因素也就增加,还有一些工程的施工队伍多,各分包单位之间的配合性差,只考虑自己的进度,不考虑其它工种的协调,造成交叉作业多,也给施工安全带来不少隐患和危险因素。

6、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增多。近几年来,由于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场地由广阔向狭窄变化,为适应这些变化,建筑施工的垂直运输的办法也改变了,其中机械和加工机具聚然增多,如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也受到了普遍的应用。施工现场吊装的工作量增加,交叉作业也随着大量增加。木工机具(电锯、电刨),钢筋加工机具(切断机、弯曲机等)的应用。有的只考虑提高工效,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也增加了现场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

由于以上特点造成建筑施工行业复杂又变化不定,不安全因素多,特别是施工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流动分散,工期不固定,从经济利益出发,舍不得投入,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也是造成建筑施工行业事故繁发的原因。

二、建筑施工行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所决定,建筑施工是一个循环变化的动态现状,所以事故隐患也是随着工程的变化而变化,加之目前有些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高,还存在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所以在安全管理中存在以下的问题和缺陷。

1、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企业对如何落实责任主体的认识不明确,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但是有些企业领导认为,安全管理无足轻重,又不是天天都发生事故,在重生产,重效益的情况下,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所以在调整机构增减人员时,首先调整的是安全机构,减少的是专职安全人员,造成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管理不到位,现场投入不足,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2、安全概念被误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难。自从建筑法的颁布和实施,建筑施工行业基本上走上了法制的轨道,有法可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完善都体现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但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定出来了,也可以说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有其责任制,但是由于没有严格的考核制度的配套措施加以约束,所以在落实上就形同虚设,推诿扯皮,只要碰到安全问题,不分析内容性质,一律推给安全员解决,而不是各负其责,造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只是一纸空文,没有真正的起到作用。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班组长,一线员工使用场景隐患排查,事故预防,抢险救灾
制定背景有人不认真查隐患,有人隐瞒不报,出了事故才着急。想让大家主动找问题、敢举报、真整改。
适用范围全公司所有人,从老板到一线员工,所有生产相关的事。
职责分工老板和各级干部负责盯整改,普通员工要查自己岗位隐患。安全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谁出事谁负责。
管理规定发现隐患要马上报,整改要按时做完。不能瞒报、不能报复举报人、不能糊弄应付。
监督与罚则奖励及时兑现,该罚的马上处理。每月查整改情况,没做到的通报批评,再犯就扣钱或调岗。重大问题直接追责。

1、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事故抢险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对举报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3、对在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不认真、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4、对隐瞒事故隐患,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对弄虚作假,嫁祸于人的,对不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从重处理。

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要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任务,企业从业人员要认真查找自己岗位存在的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及时整改,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危大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拆,高处作业防护
制定背景工地老出事,安全员常不在岗,机器乱装乱拆,工人住的棚子也不牢。想把隐患都找出来,盯紧重点地方,别再让人受伤。
适用范围所有在建工地、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塔吊电梯操作工、搭脚手架的师傅。
职责分工王生全带头,张百席他们几个部门一起管。各工地项目经理自己查,安监站盯着看,不落实就追责。
管理规定关键人必须到岗;证件要齐;大型设备得备案验收;危险工程要有方案和专家签字;工棚用电要检查;应急演练不能少。
监督与罚则分三步走:先动员学习,再全面自查加整改,最后回头看。查出问题贴牌公示,定人定时定措施改。安监站每月抽查,企业每月检查,项目每周查,查完签字留底。不改的停工,再犯的罚钱。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生全任组长,张百席、温秀春、冶占福、马麟、王元成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____〕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____〕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开发区安监站。

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额敏伊翎国际项目部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地测技术人员,总工程师,防治水办公室使用场景水害隐患排查,采掘作业防控,老窑水情调查
制定背景矿井水害危险多,容易出事伤人赔钱。老空水、断层水这些老问题总冒头,得有人管、有规矩压着。
适用范围所有生产矿井、地测科、总工程师、各专业科室和区队。
职责分工总工程师带头干,地测科具体编方案,生产安监调度一起查,防治水办公室十天一查头面。
管理规定水患分三级管;有掘必钻、先钻后掘;不治不采;避水路线每季检查一次;预报要月季年三档。
监督与罚则每月总工带队排查,a级报公司,b级矿里定,c级区队办;措施不落实就停产;天天分析重点头面;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一、地质测量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科室,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水患排查治理方案、设计、计划和措施的编制,掌握矿井水动态变化,收集、分析、整理、提交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二、水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水害危险性因素。水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由公司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如受奥灰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破坏保安煤(岩)柱等。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有各矿限期解决的隐患。如老空水、顶底板砂岩水、断层水、钻孔水等。

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煤矿区(队)生产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水文地质人员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探测。

四、建立水情水害定期预报制度,要有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水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调度、安监、机电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分析,确定级别,并将排查出的a级隐患报公司。公司经有关生产处室审查会签,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到矿井,由各矿组织实施。

六、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等有关专业人员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发现超层越界应及时上报公司,公司要采取相应措施。

七、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制定治理防范措施,纳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修改补充。对避水灾路线及路标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保证行人畅通,路标醒目。

八、每月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水情水患排查分析及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治水办公室每旬对受水威胁的头面进行一次覆盖式检查。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总工程师、分管负责人汇报处理,重点头面要做到天天分析,跟踪管理,直至消除隐患。

九、必须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编制治理方案措施。a级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审批后实施,b、c级隐患的治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十、水患治理必须严格按防治水治理方案或设计组织实施。a、b级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c级隐患的治理由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

十一、水患治理应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有掘必钻,先钻后掘,先治后采,不治不采”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十二、应根据水患的级别及具体实际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十三、对a级水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集团公司本着“先急后缓、重点工程重点补助”的原则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各矿自筹解决,确保水患治理资金的落实。凡是申请公司补助的项目,必须报单项工程设计,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给予适当补助。

十四、a级水患治理完毕后,矿组织自检,合格后报公司,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备案。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隐患治理员,安全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制定背景怕隐患漏掉没人管,怕整改没记录没跟踪,想让每个隐患都留痕、有头有尾。
适用范围所有发现隐患的员工,安全部门,还有要整改隐患的车间和班组。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牵头建台账,各车间自己填信息,安全员定期查有没有漏登、漏改、漏验。
管理规定隐患必须登记进台帐,信息要写清部位、后果、措施、整改方案和治理情况。重大隐患还得单独建档。
监督与罚则每月核对一次台帐和现场,查漏登漏改就通报,两次不改扣绩效,整改完要验收签字才关单。

为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发现、实施治理、复查验收、整改等全过程闭环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在认真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必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和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二、事故隐患信息的主要内容有:

1、隐患部位;

2、隐患可能引发的后果;

3、采取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4、整改措施及方案;

5、治理情况。

三、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患一档”管理,共主要内容有:

1、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2、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4、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应急救援预案;

5、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价意见;

7、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验收情况等。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烟花爆竹保管员,守护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烟花爆竹经营,仓库安全管理,节日期间作业
制定背景烟花容易炸,出事就死人赔钱。隐患不马上弄掉,迟早要出大事。
适用范围管卖烟花的所有人、所有店、所有仓库和送货司机。
职责分工老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天天查。保管员、司机、押运员各盯各的活儿。
管理规定没培训不能上岗。太累太慌不准碰烟花。设备坏了两天内修好。库房有问题马上报。
监督与罚则安全员每周看,每月记台账。谁不守规矩就停手不让干。整改时得有人盯着,不能撒手不管。查到问题不改,扣钱换人。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发生事故时易引发严重的事故后果,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因此,出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解决、消除。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事故隐患。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为法定代表人。

3、参与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如出现违章、违规、未履行自己职责的行为,应立即禁止、处理。

4、如发现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销售旺季的临时聘用人员)参与烟花爆竹经营,应立即制止,及时进行培训;同时,如发现接触烟花爆竹人员过度疲劳、精神压力过大时,也应立即停止其任何作业。

5、保管员、守护员、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配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无证或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时,应与培训单位联系及时培训、取证。

6、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安全设施(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泵、水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水池等)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失效、损坏、遗失时,应及时报修,应在2~3天内保证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有效状态。

7、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围墙等出现问题,或库区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安全距离不够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8、隐患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公交集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员,车队调度员使用场景车辆安检,驾驶行为监管,节假日运输
制定背景怕出事才搞这个制度。司机开车不安全、车子有毛病、路线有问题,都得早点发现处理掉。
适用范围所有营运车辆、开车的师傅、跑的线路、路上运营的事儿。
职责分工安全科牵头干,司机和车队执行,综合科管举报登记,领导盯着复查落实。
管理规定隐患必须登记清楚,整改要有人、有钱、有时限、有方案,还要留档备查。
监督与罚则每月统计分析隐患原因,鼓励大家打电话或写信举报,查实了就发整改单,改完要复查销号,每季度发奖金。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定,对司属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路线、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取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三、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防患于未然。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内容包括:检查日期、具体部位和场所,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治理意见,排查人员及签字,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人员及签字。

五、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原因、特点及规律,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七、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1.公司全体员工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3.驾驶员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报告和举报方法: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科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科复查销号和存档。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公司领导;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科填写《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四、举报受理部门:公司综合科,电话:0855-5731566,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要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五、举报奖励标准:对经查证核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2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四类:(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4)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登记建档

适配人群施工班组,项目管理员,安监人员使用场景工程建设,仓库管理,宿舍安全
制定背景老出安全问题,隐患老不改。想让整改有规矩可依,别拖着不办。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工地、仓库、宿舍的安全事儿。
职责分工安监部牵头管,项目管理员盯着改,施工班组自己动手干。
管理规定隐患分三档,小问题马上改,大点的要设防护,大的得立刻撤人上报。
监督与罚则查出来就发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改不完要登记台账,不改或乱改要处罚,出事追责到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隐患整改与安全检查紧密相关,是消除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促进安全生产的一种手段,是实现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必经途径,最终达到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消除事故隐患的关键是及时整改,为使隐患整改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华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仓库管理及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隐患的定性及分类

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定义为: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及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人的不安全行为

2、 物的不稳定状态

3、 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 根据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特点,将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分为三类,即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根据我公司施工实际情况,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施工前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完善,交底不全面;

2、现场人员未按照公司规定佩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3、在已通车的路面或人流较为密集区域施工未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4、工作坑、沟槽等安全维护及警示措施不到位;

5、钢管除锈不符合标准,表面存在锈迹;

6、管沟超深开挖,警示带及示踪线铺设位置不合理;

7、现场管材、管件堆放不符合要求,且未设置保护措施;

8、氧气瓶与乙炔瓶摆放随意、无防护措施,间距小于5m

9、损坏其他专业管道,未及时进行修复;

10、施工现场追逐打闹,杂物乱扔;

11、宿舍、仓库内消防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

(二)、较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根据我公司施工实际情况,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及安全监护措施不到位,未按照公司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绳捆系不牢固;

2、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破损现象仍继续使用;

3、新进员工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进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4、现场机具、设备传动部位及锋利部位未设置应有的防护措施,现场机具材料等破损且未及时修复;

5、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具设备;

6、高危作业工序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监护措施;

7、使用已淘汰的工艺及设备,使用过期或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施工材料;

8、夜间施工未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8、宿舍、仓库内安全用电防护措施不到位;

9、宿舍内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

10、一般事故隐患分类中经过整改,未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升级为较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根据公司施工实际情况,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高危作业工序未经过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未按照操作规程及方案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没有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3、违章操作、野蛮施工,无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4、野蛮施工,有意隐瞒施工质量问题;

5、恶劣天气、环境等不符合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擅自进场施工作业的现象;

6、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瞒报或未及时上报;

7、员工思想不稳定,存在极端思想;

8、对公司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转包;

9、员工宿舍及公司餐厅钢瓶阀门和燃气阀门未及时关闭,导致燃气泄漏;

10、较大事故隐患分类中经过整改,未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升级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章 隐患排查

第六条 隐患排查根据公司《检查管理制度》制定,包括公司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前检查、周末值班及各项安全活动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第四章 隐患整改

第七条 隐患整改的“四定”原则:定责任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验收人员。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或某些现实原因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隐患,应认真分析研究,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务必使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第八条 一般事故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由各施工班组项目管理员监督整改情况并填写整改通知书中复查情况一栏。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通知项目管理员现场监督整改情况。

第九条 较大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对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同时尽快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等进行整改,并通知项目管理员监督整改情况,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中复查情况一栏。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消除隐患,可调动公司其他力量进行消除隐患工作。此类隐患一经发现应立即要求施工人员撤离,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至公司负责人。

第五章 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建档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到公司平稳有序的安全生产形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概率较大,危害性较强。因此,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由安监部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一),形成专项台账,跟踪做好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 针对一时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要根据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班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凡发现隐患,没有及时落实整改,又未及时报告领导而造成事故的,按责任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安监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及最终解释。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

适配人群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使用场景隐患排查,停产整改,事故分析
制定背景怕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点。以前老是等出事才补救,太晚了。现在要主动找隐患,把问题掐在萌芽里。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人,管生产的部门,还有日常检查的事。
职责分工老板负总责,安全办带头干,各部门自己查自己报,领导要盯着看。
管理规定每月必须查隐患,小问题马上改,大问题得停一停再整,隐患要记清楚、分等级、有档案。
监督与罚则每季度年底交报表,老板签字才有效。大隐患当天就得报上去,不报要追责。整改完还要回头看,没到位就重来。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六条 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年底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办公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报告中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事故分析

1、事故分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和规律;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部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管理者的责任;积极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落实评析会议决定的事项。

2、凡是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和特别典型以及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道路交通事故,要组织开展事故分析会议。

3、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主持召开评析会议。

4、事故分析会议成员由本单位上级领导、事故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与事故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

5、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议对道路交通事故从人、车、交通环境、安全管理等4个方面进行评析: (一)人的方面。通过对事故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总结规律,提出整改意见。

(二)车的方面。通过对车辆安全技能的检验、分析、研究、落实车辆安全管理方面的措施。

(三)交通环境方面。重点分析非交通占用道路、违章占道等对交通环境产生的影响。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安全科负责人,车间主任,工艺工程师使用场景停产整改,隐患排查,设备缺陷
制定背景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早点处理掉,不让小问题变大麻烦。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车间、部门,还有所有生产环节和作业活动。
职责分工安全科带头干,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具体做,安全科还要盯着检查。
管理规定隐患要分大小,一般隐患马上改,重大隐患先停车再整改,不能拖着不管。
监督与罚则每周查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发整改通知单,限期完成,不改就罚款五百,整改完要验收,不合格就停用设备。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安全科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优选10篇)

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制度化适配人群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架子工使用场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制定背景施工场地老换地方,工人常在高处露天干活,手工活多又累,机器多了但防护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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