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适配人群采区负责人,安全科人员,职业危害管理员使用场景矿山作业,破碎站巡检,尾矿库监测
制定背景国家有安全生产规定要落实。公司想管好职业危害问题。怕工人得病影响健康。想把隐患早点找出来。避免出大事。
适用范围管公司里所有干活的人。管装载场所、破碎站这些地方。管粉尘噪音这些危害。
职责分工经理郭增旺带头干。王格副组长帮着管。各采区负责人也要动手。安全科和调度室一起盯。
管理规定每个地方都要查防护设施。工人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要签字留档。整改时间要写清楚。
监督与罚则每周开安全会查问题。查出隐患发整改通知书。不改就罚钱。每月测重大隐患点。整改完要验收归档。公示让工人都知道。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有效控制潜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确保实现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职业危害隐患为重点,推动职业危害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职业病防治法》;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危害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我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隐患进行逐一排查、治理。

四、排查治理范围和检查类型

1、排查治理范围:

职业健康档案、装载场所、破碎站、球磨机、尾矿库等安装或在用的防护设备设施等;

2、排查治理职业危害因素类别:

生产性粉尘、噪音、震动、车辆尾气等。

五、排查内容:

1、 各职能部门、生产公司区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情况;

2、 生产公司区现场检查:生产公司区的总体职业健康状况, 生产公司区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对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职工体检健康情况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是否合乎公司内实际状况,并不断修改完善;职业危害应急物资、防护用品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4、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排查,并询问其监测情况,以及整改情况。

每个层次检查要留好记录,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制订整改时间,有各层次负责人签名后存档,有相关负责人进行落实。

六、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一)、成立机构

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时排查职业危害管理患,成立以经理郭增旺为组长,王格为副组长及各职能科室与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危害管理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职业危害管理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排查、整改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级管理,搞好监控: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职业危害隐患责成职业危害管理小组、安全科具体负责落实。

2、调度室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协助公司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督查、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协助安全科落实到采区。

3、职业危害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全公司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按时组织采区、班组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班组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三)、根据危害程度对职业危害源实行分级管理和控制

1、重大职业危害源(点)由公司、采区、班组三级控制管理;

2、较大职业危害源(点)由控制管理;

3、一般职业危害源(点)由班组控制管理。

四)、针对职业危害因素,层层把关堵口,消除事故隐患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重大职业危害源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监控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对落实情况做好检查记录。调度室、安全科、各采区要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区和班组及责任人员,要依照《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七、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1、采用直观判断与科学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职业危害排查,或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鉴定。

2、根据监测排查结果,采取加强防护、更换个人防护用品、检修防护设施、采用新技术等方法进行治理。

3、暂时不能治理的,制定隐患治理计划,治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制定治理时间;

2、根据隐患治理所需条件,由公司区负责人提出整改所需资金,报公司长签字后实施;

3、资金落实后,要明确专人负责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职业危害管理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将整改过程中的资料归档备查。

八、职业危害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公示和上报

对排查出来的职业危害隐患要及时进行公示,告知所在区域的作业人员,并按要求上报到县级主管部门。

九、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

适配人群设备科人员,车间技术人员,检修施工方使用场景大修作业,停车检修,技术改造
制定背景设备老了容易坏,修不好影响生产,还费钱费时间。想让防护设施一直好用,少出毛病。
适用范围管全矿所有设备检修的事,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和停车大修。
职责分工铁矿设备科牵头干,车间编计划,施工队干活,安全部盯着安全,机电设备科验收。
管理规定修前要办任务书,按方案修,不能乱改内容;停车要处理干净再交人;材料用完得退库。
监督与罚则计划跟生产计划一起下,一起查;修完要验收,不达标重来;每月报执行情况;修坏了要追责。

为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施工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施工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基层单位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铁矿设备科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施工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施工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铁矿设备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铁矿设备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铁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铁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 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 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施工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机电设备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机电设备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17. 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部。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危害监测评价

适配人群安全环保部,职业卫生管理员,检测机构人员使用场景职业病检测,新建项目评价,噪声粉尘监测

一、总则

1、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巴润矿业公司各部室。

二、工作内容

1、生产(安全环保)部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部室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3、职业病危害每年进行一次危害因素检测,新建、改建、扩建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4、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噪声、电离辐射等危害因素。

5、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生产(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

6、公司各生产部室应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

7、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生产(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部室,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生产(安全环保)部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

适配人群用人单位负责人,防护设施管理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使用场景防护设施检测,防护用品配发,工艺改造拆除
制定背景以前防护设施和用品乱用乱管,效果不好。工人老得职业病,身体受罪。得有个规矩管住这事,让设备真起作用。
适用范围所有在有职业病危害地方干活的单位,还有做检测鉴定的机构。
职责分工单位自己负责建制度、配管理员、搞检查。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检测鉴定,卫生部门管资质和监督。
管理规定新装设施必须先检测再用。检测不合格的不能上。不准随便拆、停用防护设施。要培训工人怎么用。
监督与罚则单位得定检查制度、做技术档案、定期维修保养、每年综合检测效果。没做到的,卫生部门会查,检测机构造假要追责。

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领域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也适用于从事对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产品进行检测、评价、鉴定等工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第四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第五条(服务机构要求)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从事防护设施的检测、评价和鉴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在检测过程中应履行法定职责,不得弄虚作假。

检测报告除具备基本内容外,还应当有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

第六条(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二)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技术档案)

用人单位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第八条(日常维护)

用人单位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九条(知识培训和指导)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十条(擅自拆除或停用)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

适配人群地质勘探人员,焊接作业人员,隧道施工人员使用场景尘毒作业,高温作业,高湿作业
制定背景尘毒危害大,工人容易得职业病。想让干活环境变好点,把有害东西控制住、清掉。
适用范围队里所有二级单位,还有租厂房的外企。
职责分工队法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职主抓,安全部门管具体事,二级单位和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配合。
管理规定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新工人先体检再上岗,定期做健康检查,按操作规程干活,新建项目要同步配防护设施。
监督与罚则安全部门组织计划、督促检查,定期测尘毒并告诉工人结果,发现问题马上整改。不戴护品、不体检、不检查的,要被提醒甚至强制改正。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危害(尘毒)的安全管理,改善工业生产中的劳动环境和控制及清除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防职业危害(尘毒)工作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部、省有关规定。

条三条防止粉尘危害必须坚持“茶、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队属各二级单位和外企租用本队厂房的企业。

第五条队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队法人责任人对单位的职业危害(尘毒)

第五条队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队法人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尘毒)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负责主管这项工作。

第六条队的安全部门是职业危害(尘毒)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尘防毒工作计划、指导、督促、检查生产部门,落实执行各项防尘、防毒措施。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班组长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并根据生产规模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防尘防毒措施。

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各二级单位必须执行“三同时”。

第十条各种职业危害作业必须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队必须按有关规定发给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坚持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新参加粉尘作业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条件者方可能上岗工作。

第十三条从事尘毒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十四条队必须加强对从事尘毒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五条队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尘毒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的尘毒测定结果告诉作业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第二章 高温作业

第十六条生产场所的空气湿度的影响主要来自各种敞开液面的水分蒸发或蒸汽放散,如地质行业的矿井、隧道等相对湿度大于80%的高气湿的作业环境。

第十七条异常气象条件作业的,冬天在寒冷地区或极地从事野外地质普查作业、高原低气压环境中进行勘探低气压作业。

第三章 非电离辐射

第十八条红外线。焊接工可受到红外线辐射。红外线引起的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

第十九条紫外线。电焊工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第二十条激光。用于焊接、扎孔、切割、热处理等。激光对健康的影响主要是对眼部影响和皮肤造成损伤。

第四章 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防护用品的管理分工: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并对购置护品的性能、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以及组织研究开发和建议、推广使用适合地勘作业特点的新型护品,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劳动计划与核定工种;物资供应部门的安全部门共同负责护品的采购。

第二十二选用护品,应符合劳保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按国家标准购买。没有国家标准的经安全劳动部门同意,选择满足作业安全防护要求的产品。

第二十四条按规定使用护品是职工的权力。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甚至停发职工所需护品。对拖延、停发职工护品致使用生产职工无法按规定要求穿戴护品上岗的单位,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安全部门有权决定强制配发。没有按规定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等必需的护品时,生产职工有权拒绝从事危险作业。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减小职业危害日常监测

适配人群施工班组长,安全监督员,职业健康管理员使用场景施工生产,有害作业,职业健康检查
制定背景怕工人干活时得病,比如中毒、听力下降、得肺病啥的。想早点发现、早点防、早点治。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盖楼修路的工地和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工会盯着看,安全部门管检查培训,人事调换病人岗位,各工地落实防护措施,工人自己也要守规矩。
管理规定上岗前必须体检,每年查一次;有禁忌症不能干相关活;有毒地方要放急救药和标志;定期测粉尘噪音;用先进设备少用毒材料。
监督与罚则安全部门定期检测并报结果;工地常检查防护设备是否好使;不发防护用品或不体检就扣绩效;出事要马上报、登记、走诊断流程;保健食品按天算,班组填表审批发。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 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

5. 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安全监督部,由公司安全监督部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2)当公司安全监督部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6. 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

(2)保健食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20天以上者按一个月发放,不足20天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施工生产班组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后,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发放;无项目的现场由各专业公司安全员审批发放。

(5)保健食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照施工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改、扩建及检修工程参照厂方标准执行。

(6)暑期施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参照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

适配人群质量安全环保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生产运行岗位使用场景日常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制定背景怕员工得职业病,想让工作地方的有害东西少一点,符合国家规定,保护大家身体。
适用范围管公司所有干活的地方,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都算。
职责分工质量安全环保部带头干,找有资质的机构来检测,各部门自己查问题,配合整改。
管理规定检测要按国家标准来,高毒东西每月测一次,别的每年至少一次,超标了马上停活儿。
监督与罚则检测结果放档案里,报给安监局,告诉员工,有问题就整改,不改就督促,再不行就停掉岗位。

1.目的

为了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的检测及评价工作,包括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3.内容

3.1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工作,为保障检测工作规范进行,应聘请经当地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签定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或岗位、检测报告书出具方式、费用结算等;

3.2公司应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产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岗位设置及接触时间等相关资料;

3.3现场检测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应该提供必要协助,并对工作场所生产运行状况及职工职业接触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负责;

3.4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3.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工业卫生评价,并整理分析结果建立技术档案;对不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禁止投产使用直至符合要求;

3.6采样点、采样点的数量、采样对象以及采样时间段的选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7检测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检测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

3.8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化学物,至少每个月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外的其余化学物质或粉尘,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量一次;职业危险因素评价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3.9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监测地点或岗位,公司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并应该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3.10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

3.11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职工反映的工作环境问题督促落实;

3.1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职业健康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岗位应及时建立整改方案并按计划实施,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整改。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适配人群防护设施管理员,职业卫生专员,设备采购员使用场景设备采购,设施维保,档案建档
制定背景设备买来没人管 坏了没人修 说明书乱丢找不到 工人用错方法没防护效果 怕出事才立规矩
适用范围管所有防护设备设施 包括采购、维修、档案这些事
职责分工单位要设专门管的人或小组 谁买谁负责登记 谁用谁日常检查 安全员定期查落实情况
管理规定买设备要看合格证和说明书 说明书必须写清怎么用、防什么 不准随便拆掉或停用设备 检修时得配临时防护用品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设备运行状态 每季度翻档案看记录全不全 发现没修好扣当月绩效 擅自停用要写检查 查到三次换人管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购置防护设备设施时,对设备设施的选购要满足职业病防护技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应当确定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4、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危害防护

适配人群企业安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一线班组长使用场景职业病防治,高危作业,有毒有害岗位
制定背景职业病会伤身体,影响干活。国家有法律要求防这个。公司想让工人少得病,大家干得久点。
适用范围只管咱们公司里所有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公司领导带头抓这事。安全部门具体办。各部门负责人盯自己人。工会和员工一起监督。
管理规定企业要装警示牌、配防护用品、搞培训。工人要戴好口罩手套、学防护知识、按规程操作。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现场,每季度考一次知识。没做到的提醒整改,再犯扣绩效。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一、目的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有关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劳动者。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内容和要求

(一)对企业的要求

1、企业应严格贯彻实施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制度及职业卫生标准。

2、企业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责任制,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护水平。

3、企业应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护的新技术、新材料尽可能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

4、职业危害因素场所、材料、设备应有警示标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应符合国家规定,毒害大的场所应由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5、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的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所供设备、工具、用品及设施应符合防护危害的要求。劳保用品采购、存放、管理等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6、企业应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劳动者学习有关职业防护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二)对劳动者的要求

1、劳动者应自觉学习有关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和常识,自觉遵守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增强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2、劳动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

3、劳动者应正确使用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坚持上班穿戴工作服及其它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卫生。

4、劳动者应加强自身体质,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严防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喷煤车间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

适配人群设备操作员,维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主管使用场景设备检修,日常保养,故障处置
制定背景防护设施老坏,影响工人健康。怕出事故,想让它常好用。
适用范围喷煤车间所有防护设备的修和养。
职责分工车间一把手批计划、盯落实;设备科定计划、查执行;车间布置活儿、检修员动手干;安全科找问题、看改没改。
管理规定每月查一次设施;坏了不能拖着不报;不准私自拆停防护设备;检修完得试车签字才能用。
监督与罚则设备科月查,车间季年计划;操作员日常保养;不报不修就警告或扣钱;记录不全也罚;故障没临时措施就停设备。

一、目的和范围

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施缺陷,保证检修质量,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车间内安装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工作。

二、职责和权限

1、车间一把手负责审批我车间年度防护设施的购置和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2、设备科根据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制定季度或年度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车间计划实施;

3、车间负责按计划布置、设备检修人员实施检修;

4、安全科负责将安全巡视或检查发现的设备设施隐患反馈有关车间,并负责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工作内容

1、设备科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每月检查一次,了解运行状况,检测其性能和使用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车间根据其性能和使用效果制定季度或年度保养检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车间实施。计划检修应由设备科主管人员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材料、配件由供应人员负责,设备检修人员应认真按检修方案实施并记录。计划检修以设备维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或保管人员协助实施。

3、车间设备主管人员负责检修质量的验证并记录

4、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车间、班组应督促并检查保养情况;

5、操作者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损坏后,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操作人员即不修理又不报告的,车间对责任人应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发生故障时,车间或维修人员暂时处理不了时,应报告设备部门采取临时措施,无临时措施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6、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定设备保养检修计划必须同时列入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证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7、计划检修或故障检修后的设施必须由操作者、车间或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参加试车,试运转正常在设备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交付操作者投入生产运行;未经签字确认的检修设备不得投入运行使用。

四、记录

计划和故障检修记录由维修人员填写后交车间收集,每月初交设备部门保留存档。对检修保养不按规定记录、或记录丢失的,车间应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喷煤车间

____年1月1日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优选10篇)

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适配人群采区负责人,安全科人员,职业危害管理员使用场景矿山作业,破碎站巡检,尾矿库监测制定背景国家有安全生产规定要落实。公司想管好职业危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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