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

适配人群矿领导,职业健康管理员,区队负责人使用场景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防护设施巡检
制定背景矿上职业病风险高,现场防护老出问题,工人戴口罩不规范,报警器常坏掉,得有人定期盯着看。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作业人员、区队、科室和生产现场。
职责分工矿领导带头查,安健办管总,专兼职管理员每月盯,区队长每周跑现场,科室负责人管自己那块。
管理规定警示牌要清楚,防护设备得能用,报警器不能哑火,工人必须戴好口罩,操作不能瞎来。
监督与罚则每季度矿里统一大检查,每月管理员自己查,每周区队自己过一遍。迟交报告罚100,超标准不报方案罚300,制度不全落实差罚200,结果全算进部门考核。

(一)、检查人员及时间

1.矿领导牵头组织,职业安全健康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季进行检查一次。

2.职业安全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3.专业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专业、区队作业范围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区队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情况。

2.基层区对现场检查:基层区队的总体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现场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章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执行情况。

(三)、严格考核处罚

1.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涉及到每一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范围广、法规政策性强。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和其他法规要求,各部门要在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落实,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2.自查自纠的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规定和有关职业健康的标准,对自查自纠的资料,特别是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要归档管理。

3.各相关部门每季首月5日前把自查自纠的结果和有关数据以书面形式上报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不按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罚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100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超过控制标准不及时上报控制计划和方案,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部门责任人罚款300元,并按矿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矿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全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健康进行专项检查。对各部门的组织机构、制度的建立、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劳动保护的管理、职业安全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的结果纳入部门考核。对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将给予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5.对职业危害因素涉及和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控制标准的部门要建立个体劳保发放台帐,同时申报领用计划,并督促职工自觉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提高职业危害的防治水平。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职业危害检查及奖惩

适配人群矿领导,安健环专员,区队负责人使用场景季度检查,月度巡查,周度巡检
制定背景怕工人得职业病,现场防护不到位,警示牌没贴好,设备坏了没人修,操作不守规矩。
适用范围矿领导、职业安全健康小组、专兼职管理员、专业科室、区队负责人、所有作业人员。
职责分工矿领导带头查,小组成员一起干,专兼职管理员每月盯,科室和区队负责人每周看自己地盘。
管理规定必须按时检查,现场标识要全,防护设施得能用,应急设备要正常,劳保用品要戴好,规章不能乱改。
监督与罚则每季首月5日前交自查结果,迟交罚100元;超标准不报方案罚300元;季度检查结果进考核,制度不全或落实差罚200元;台账不建、计划不报也扣钱。

(一)、检查人员及时间

1.矿领导牵头组织,职业安全健康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季进行检查一次。

2.职业安全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3.专业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专业、区队作业范围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区队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情况。

2.基层区对现场检查:基层区队的总体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现场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章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执行情况。

(三)、严格考核处罚

1.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涉及到每一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范围广、法规政策性强。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和其他法规要求,各部门要在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落实,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2.自查自纠的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规定和有关职业健康的标准,对自查自纠的资料,特别是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要归档管理。

3.各相关部门每季首月5日前把自查自纠的结果和有关数据以书面形式上报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不按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罚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100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超过控制标准不及时上报控制计划和方案,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部门责任人罚款300元,并按矿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矿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全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健康进行专项检查。对各部门的组织机构、制度的建立、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劳动保护的管理、职业安全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的结果纳入部门考核。对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将给予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5.对职业危害因素涉及和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控制标准的部门要建立个体劳保发放台帐,同时申报领用计划,并督促职工自觉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提高职业危害的防治水平。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职业危害检查隐患整改

适配人群岗位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综合部人员使用场景交接班检查,季度排查,季节防护
制定背景怕防护设施坏了没人管,工人被职业危害伤到。交接班没人查,隐患拖着不改。
适用范围所有岗位员工、生产部、综合部,管防护设施和隐患。
职责分工各岗位员工查交接班,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日常查,综合部组织季度排查,王德风收报告。
管理规定交接班必须查设施,发现问题马上报综合部,记录不能漏,整改要跟踪复查。
监督与罚则综合部做检查表和台账,问题书面报王德风,登记处理时间方式,整改后要验收留记录,档案存三年。

一、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

各岗位员工负责在交接班进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性检查和抽查。各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综合部,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

每季度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及隐患进行排查。

3、专项检查

(1)季节性检查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如夏季防暑、冬季防护设施防冻等检查。

(2)专业性检查

主要是对职业危害的噪声、粉尘、高毒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二、工作内容

1、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警示标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生产部负责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工艺、技术、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普查,并向王德风汇报;

3、综合部负责在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期限内进行跟踪复查;

4、对检查处发现的问题由检查者向王德风书面报告,并将处理时间、方式及时登记,留存;

5、隐患整改由综合部负责复查,验收,并专门记录。

三、记录

综合部制定检查表和隐患整改台账,并做好记录档案,至少保存3年。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职业危害告知

适配人群生产班组长,技术工程师,设备管理员使用场景铝镁生产,化学品操作,新工艺实施
制定背景工人干活容易得职业病,得保护大家身体。法律要求企业必须管这事,所以写了这个制度。
适用范围铝镁板带厂的车间、科室、班组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生产安保科牵头干,技术科设备科配合,各班组负责落实,厂里安委会盯着看。
管理规定检测报告要存档公布,化学品要有中文说明书,入职时得讲清危害,新工艺要提前告诉员工。
监督与罚则每年检测一次,三年评一次现状。班组要在安全活动本上记数据。不按要求做的,安委会会查,该改的马上改。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中铝洛阳铜业铝镁板带厂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告知制度

2.1生产安保科协助公司安全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2生产现场所用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材料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2.3技术科、设备科、生产安保科协助综合办公室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应将铝镁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4生产安保科将上级部门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时发放到各生产班组。班组周一安全活动期间,将报告书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数据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中。

2.5技术科、生产安保科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员工,所有参与研发和实施人员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必要的责任。

3本办法解释权归铝镁板带厂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建筑行业职业危害预防

适配人群电焊工,油漆工,电工使用场景有毒作业,粉尘环境,电焊作业
制定背景怕工人干活时得职业病,影响健康还耽误生产。国家劳动法要求这么做,所以立个规矩。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干活的人,特别是电工、油漆工、司机这些容易出问题的岗位。
职责分工各岗位负责人安排体检和报告,人力资源部收材料,项目部领导盯着落实,工会也看着。
管理规定定期体检、按时报病、戴好防护用品、不达标能拒活、看病算出勤、确诊要调岗。
监督与罚则体检记录进档案,报告拖一天扣分,没防护就停工,拒活不算违纪,调岗超期要挨批,出事追责到人。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防止发生职业病,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为认真做好本工程的职业病的防护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岗位为其定期进行体检制度,并将体检记录存入健康档案。

2、各岗位必须贯彻职业病报告制度,按期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从事易发职业病工作的人员必须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单位应对防护用品严格管理,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4、作业场所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严重影响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5、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工健康所占有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6、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公司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

7、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除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外,必须在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岗位,安排新生的工作岗位并给予治疗和保养,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时间不得不超过半年。

8、项目部管理人员应随时做好职业病的抢救和应急措施,凡因抢救和应急措施不到位而导致患者死亡或留下严重遗症者,将直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行政领导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9、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我项目部将职业病名单分列如下:

1)笨中毒

易发工种:电工、油漆工

2)汽油中毒、四乙基铅中毒

易发工种:司机

3)矽肺、尘肺

易发工种:电焊工、泥工、付工

4)接触性皮炎

易发工种:机械工

5)职业病白内障

易发工种:电工、电焊工

6)笨所致白血病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

适配人群监测岗位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员,煤矿安全员使用场景井下采掘,井上作业,高温地点
制定背景以前没人天天盯着粉尘和毒气,工人老咳嗽没人管。怕得尘肺病的人越来越多,得有人天天测、天天记。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干活的工人,还有管通风、安检、职业卫生的部门。
职责分工安监科带头干,通风队具体测,职业健康管理员管档案。矿长要抽查,班组长盯现场。
管理规定粉尘必须按月测,呼吸性粉尘每月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半年一测。设备坏了马上修,计量器要定期检定。
监督与罚则测完立刻登记,结果贴在井口公示栏。不测或造假扣当月安全奖,连续两次不合格停班整改。每月开例会通报数据。

煤矿企业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当经资质认证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监测。

一、 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 有与监测能力相适应的监测设备和条件,并实施经常性维护、检修,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所用监测计量器具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三、 监测项目和频次

1、 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

2、 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每月测定1次;

3、 工班个体呼吸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4、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每六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5、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6、 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的测定频次,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测定一次;

7、 噪声、氡及其子体等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监测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报有关单位。

四、 检测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测的布点;

2、 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 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五、 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检测、评价报告交煤矿企业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检测、评价结果,并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要采取有力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适配人群监测人员,综合部专员,职业卫生专干使用场景隧道施工,粉尘作业,毒物暴露
制定背景工人容易得职业病,想让大家多懂点防护知识,按法律要求做监测,保护自己身体。
适用范围全厂所有干活的职工,特别是隧道和各作业场所。
职责分工综合部是主责部门,设专人管这事。监测员要培训合格,有经验,不能随便换人。
管理规定粉尘毒物半月测一次,别的地方每月测一次。测时必须穿工装戴安全帽。结果要填表上报。
监督与罚则综合部监督执行,奖罚分明。发现超标马上报项目部、总工、安全部。没方案就先发防护用品。经费要专款专用。

1目 的

1.1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特制订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 职 责

3.1综合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计划并依法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综合部负责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3.2综合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与评价,确保监测正常运行。

3.3监测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熟悉监测技术和操作规程,并经专门监测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为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监测人员的工作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

3.4监测人员必须按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防治方案的要求,经常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隧道内粉尘、毒物每半个月监测一次、其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每一个月监测一次。

3.5监测人员在进行现场监测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6监测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以便于工作的衔接。

3.7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浓度、强度的测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方法、监测周期的规定。

3.8粉尘、毒物的监测要按照gb5748-85

3.9监测结果要填报表并定期上报到安全部门、防疫部门。

3.10对某些毒物采样后,无条件进行检验的,要按照毒物的保存要求,及时送检。

3.11综合部和专(兼)职人员要协助公司疾病控制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工作。

3.12定期监测工作根据国家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监测周期的规定每1进行一次。

3.13检测与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14检测结果要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3.1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要存档。

3.16监测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定期检定。

3.17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单、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均应存入设备档案中。

3.18监测仪器设备每年必须委妥专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19使用、维修、检定情况要记录在仪器设备档案中。

3.20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3.21监测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3.22项目完成时,监测档案要及时移交至上一级防疫部门。

3.23监测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3.24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将监测对象、监测地点、监测结果、监测方法等记录并上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部、防疫部门。

3.25接到监测超标报告,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提出改进方案,并尽快落实。

3.26无有效改进方案时,要提出可行的个人防护措施并由总务处负责尽快实施。

3.27监测所需经费应纳入项目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喷煤车间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

适配人群设备操作员,维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主管使用场景设备检修,日常保养,故障处置
制定背景防护设施老坏,影响工人健康。怕出事故,想让它常好用。
适用范围喷煤车间所有防护设备的修和养。
职责分工车间一把手批计划、盯落实;设备科定计划、查执行;车间布置活儿、检修员动手干;安全科找问题、看改没改。
管理规定每月查一次设施;坏了不能拖着不报;不准私自拆停防护设备;检修完得试车签字才能用。
监督与罚则设备科月查,车间季年计划;操作员日常保养;不报不修就警告或扣钱;记录不全也罚;故障没临时措施就停设备。

一、目的和范围

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施缺陷,保证检修质量,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车间内安装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工作。

二、职责和权限

1、车间一把手负责审批我车间年度防护设施的购置和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2、设备科根据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制定季度或年度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车间计划实施;

3、车间负责按计划布置、设备检修人员实施检修;

4、安全科负责将安全巡视或检查发现的设备设施隐患反馈有关车间,并负责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工作内容

1、设备科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每月检查一次,了解运行状况,检测其性能和使用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车间根据其性能和使用效果制定季度或年度保养检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车间实施。计划检修应由设备科主管人员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材料、配件由供应人员负责,设备检修人员应认真按检修方案实施并记录。计划检修以设备维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或保管人员协助实施。

3、车间设备主管人员负责检修质量的验证并记录

4、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车间、班组应督促并检查保养情况;

5、操作者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损坏后,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操作人员即不修理又不报告的,车间对责任人应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发生故障时,车间或维修人员暂时处理不了时,应报告设备部门采取临时措施,无临时措施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6、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定设备保养检修计划必须同时列入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证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7、计划检修或故障检修后的设施必须由操作者、车间或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参加试车,试运转正常在设备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交付操作者投入生产运行;未经签字确认的检修设备不得投入运行使用。

四、记录

计划和故障检修记录由维修人员填写后交车间收集,每月初交设备部门保留存档。对检修保养不按规定记录、或记录丢失的,车间应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喷煤车间

____年1月1日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

适配人群建设单位负责人,企管科管理人员,安全监察站人员使用场景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职业验收
制定背景怕工人得职业病,身体出问题。想提前防、管住危害,让干活的地方更安全些。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施工生产单位,盖新楼、改老厂这些活儿都算。
职责分工企管科牵头管“三同时”,安全监察站盯着查,各施工队负责干活和保养设备,工人自己也要守规矩。
管理规定建项目必须同步设计、施工、用防护设施;不许让有禁忌的人干有害活;毒东西要标清楚,定期体检不能少。
监督与罚则企管科组织流程,安全监察站抽查,施工队天天检查设备、发防护用品;没做到就督促整改,严重了通报批评。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职业危害防治

适配人群生产队长,安全生产调度员,职业卫生管理员使用场景职业危害作业,急性职业损伤,防护设备维护
制定背景工人接触有害东西多,容易得职业病。要保护大家身体,避免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一线干活的工人和管生产的队长。
职责分工生产队长负责盯现场,安全生产调度中心管协调,工人自己也要注意防护。
管理规定防护用品必须合格才发;有害地方要设警报和急救包;设备防护用品要常修常检;禁用国家不让用的东西。
监督与罚则队长每天看防护用品有没有、好不好;调度中心抽查维护记录;发现没按要求做,马上整改;再犯就停工培训。

一、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二、生产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应当在醒目的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工作场所的,应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并对职业病防护设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防护效果,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三、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生产队长应及时与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联系,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五、在安排生产人员作业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作业人员,不得隐瞒或欺骗。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优选10篇)

职业危害检查奖惩制度适配人群矿领导,职业健康管理员,区队负责人使用场景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防护设施巡检制定背景矿上职业病风险高,现场防护老出问题,工人戴口罩不规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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