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电工,焊工,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特种作业,机房管理,设备检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施工出事,保护员工安全,让设备不乱跑不爆炸。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天天盯现场,专业主管管危险活,班组长带好自己人。 | ||
| 核心条款 | 持证才能上岗,危险地方要上锁,动火得先开证,易燃品限量存。 | ||
| 执行要求 | 每年必须验设备,定期送检仪表,天天清木屑,雨季前查避雷,新员工要考急救消防。 | ||
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3.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专业主管应亲自到场指挥。
5.对变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6.对中央空调、变配电、压力表安全阀减压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妥善保管,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8.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10.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1.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12.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3.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4.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要定期检查吊绳等安全装置。
15.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6.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7.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技术员,矿方基建负责人,监理单位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工程开工前,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时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心里有数,别出错,质量要好,安全要稳,出了问题能追到人。 | ||
| 职责分工 | 矿技术科负责交底和审批,施工单位签责任状,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检查活儿。 | ||
| 核心条款 | 图纸必须会审才开工,技术交底要写清楚,施工按方案来,材料得实验合格,隐蔽工程要留记录。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查准备,施工中天天看,每旬公司查一次,每月评比打分,问题限期改,不合格不许干下一道。 | ||
一、执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1、广泛深入地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教育,强化全员创优意识,坚持开展全员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健全并完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安全质量控制能力。
2、制定安全质量创优规划,确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动态控制。
3、从单位到班组、班组到个人,层层签订安全质量责任状,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按集团公司“六大阶段性”目标任务进行施工安全质量管理。
二、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开工前,参加对审计文件的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矿方、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作出会审记录。
2、工程项目开工前,矿技术科负责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矿总工、基建矿长参加。
三、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并报本矿审批。
四、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 开工前检查的内容有:
——图纸会审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
——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原材料实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2)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
——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质量标准保证措施等要求组织实施。
——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是否进行换手复核,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保证管段在施工中的准确性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收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实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够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指导纠正后施工。
——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控制。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公司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检查,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由施工负责人、技术员主持,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冷静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部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检查的结果,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款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其质量参与意识及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4)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人员均应熟悉掌握相关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施工单位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并进行抽检复查。
——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
——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情况。
——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工程安全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严格执行aq1055—____规范)
1、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
2、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3、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应在施工单位自查评定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6、试块、试件及相关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7、分项工程按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验收;
8、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
9、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招标、承包工程安全
| 适配人群 | 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安全负责人,总包单位管理者 | 使用场景 | 对外招标,边生产边施工,化工区域施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招标发包工程的安全问题,防止出事故,让施工更靠谱。 | ||
| 职责分工 | 甲方要审乙方资质;总包要管分包安全;双方都要配安全负责人和检查人。 | ||
| 核心条款 | 签合同同时必须签安全协议;开工前办开工报告;施工前做安全教育;危险工程要有应急方案。 | ||
| 执行要求 | 甲方督促乙方落实;乙方自己组织教育和检查;甲方施工员天天看现场;hse部门随时抽查;隐患要马上改。 | ||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招标、发包工程(含建筑、安装、检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办的对外招标、发包工程项目。
第三条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对外招标、发包前,应当负责审查投标、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企业等级、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及有关制度。对外省市施工单位还须检查其在沪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若乙方属总包单位,因施工需要进行分包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总分包的规定,不准将工程分包给无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应负责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监督管理。
第五条 在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合》的同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订立《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对施工安全所负责的具体条款。
第六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甲方应按本市现行规定督促乙方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护检察机构办理《开工报告》。
第七条 乙方应明确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检查监督人。施工前,有责任向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化工生产区域内施工的工程项目,其施工人员还必须接受所在化工生产单位的安全和防火教育,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卡》。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须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
第九条 对施工危险性大、边生产边施工的工程项目,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险情,制订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并予落实。
第十条 在化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乙方除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公司及所在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甲方的施工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第十二条 公司hse管理部门、施工所在单位安全、消防部门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查出的隐患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积极抢救伤者外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公司hse管理部。甲乙双方都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同时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地铁站工程安全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班组长,暗挖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城市暗挖施工,班组作业现场,特种作业操作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少出事故,多注意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总负责,安全长专门管安全,工长盯现场,班组长管本班,安全员天天在现场转。 | ||
| 核心条款 | 开工前要交底,戴好安全帽,危险地方设警示,特种作业必须持证,班前要讲安全。 | ||
| 执行要求 | 新工人要三级教育,每月项目检查,每周工区查,每天班组查,发现问题马上改,定人定时定措施,安全员必须跟班。 | ||
地铁站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项目经理负总责、安全长负专责、各级管理人员负相应责任的原则,全面建立并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逐级负责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各级领导和每个职工,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针对本工程城市暗挖施工、交通运输和人身安全风险大、技术含量高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每道工序开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交底至班组,并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
3、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作业人员的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组织职工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对特殊工种和对施工安全有特殊影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要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4)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转岗安全教育。
(5)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年度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继续从事安全员的工作。
4、安全检查制度
①坚持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②项目部组织月检查,工区进行周检查,工班经常进行检查,职工相互监督检查。
③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措施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安全隐患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④检查出事故隐患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5、安全员跟班作业制度
安全人员要佩带"安全员"标志,只要现场有施工就必须有安全员在场,认真贯彻岗位责任制,查出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安全警示制度
禁止进入危险场所的措施,要用适当的警示等表示,使有关人员遵守。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光脚,且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不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同时要及时总结教训,针对事故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8、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项目部及工区安全负责人不定期对各个工班班前安全活动和记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9、持证上岗制度
所有参加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未持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0、安全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问题,并研究制定改进和整改措施。提出下阶段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某工程安全评价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督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 使用场景 | 施工准备,结构施工,装饰施工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施工更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监督站负责检查打分,施工单位填表报材料,监理公司先审意见 | ||
| 核心条款 | 开工前15天要交检查表,达标评价在开工1个月后,结构阶段每3个月查一次 | ||
| 执行要求 | 监督员2天内审完资料,没通过要写整改意见,复工得重查,竣工前必须做安全评价 | ||
1、工程安全评价,是指安全监督站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对所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的结论。
2、安全评价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施工准备评价;第二阶段是达标阶段;第三阶段是结构施工评价;第四阶段是装饰施工评价;第五阶段是竣工评价。
3、施工准备评价
(1)填表申报。项目开工前15天,施工单位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填写《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交监理公司签署检查意见后,按有关要求将资料报送监督站办理申报手续;
(2)审查认可。监督员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查后,在《检查表》签署"认可"意见,交站长签发;对未通过审查的,监督员应书面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
(3)如工程建设中有停工的,复工前按规重新进行开工安全条件检查。
4、达标评价、结构施工评价和装饰施工评价
(1)在工程开工1个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时,进行1次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评价;
(2)在工程结构施工阶段,每3个月进行定期评价1次,直至结构完成;
(3)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5、竣工评价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按以下程序对竣工项目进行竣工安全评价:
(1)安全监督员核收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管理资料和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
(2)安全监督员审查安全管理资料,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市政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填写有关记录和提出推荐意见;
(3)安全监督员将有关材料逐级送审,报站长签发《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4)安全监督员把《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送施工、和建设单位,并把安全管理资料退还给施工单位。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景观绿化工程安全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监管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施工真正落到每个人身上,减少事故,保护工人健康,帮项目部把安全管好。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天天查隐患;技术负责人编安全措施;班组长带班组学安全;工人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所有施工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交底;特种作业要持证;安全帽必须戴;危险区域设标志;严禁酒后上岗、违章指挥。 | ||
| 执行要求 | 每月开安全会;每周查现场;新工人三级教育;脚手架搭完要验收;检查出问题马上改或限期改;整改要有人盯、有时间、有结果。 | ||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本单位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建设事业的发展。
为明确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每个职工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具体任务,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这是本项目部的宗旨。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提高项目部的信誉及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结合建设施工的具体情况,让“安全施工,人人有责”落实到实处,使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主管的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督促和指导。本项目部特制订以下职责,望各部门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工地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地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主持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主持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和重大事故教训。
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班组,指导班组兼职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每星期一次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有权越级上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 对安全生产和劳保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 当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
5、 制订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有关技术措施;
6、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现场生产调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 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并制订实施细则。
3、 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带领本班组人员遵章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发现班组成员思想身体状况反常,应采取措施或调离危险作业部位。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及遵章守纪的教育,发生工伤或事故应立即上报。
六、施工员安全产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生产秩序;
4、 负责纪录好施工安全日记及保存好分项、分层、分工种的安全交底档案资料工作。
七、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记录和处理小事故,加强本组日常教育和宣传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协助班长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
3、参加事故分析处理的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4、维修、保养或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等器材。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6、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八、职工的安全职责:
1、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 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 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压合理意见。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7、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助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为了防止、减少或消灭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各级领导必须经常不断地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具体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制订切实的安全教育计划,明确有关对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职责与工作范围,以保证这一工作能有计划地进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使每一个职工掌握安全知识;
2、 使每一个职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把掌握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3、 对每一个职工进行耐心的安全态度教育,通过长期指导形成安全态度,才能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
4、 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分:
4.1、 公司级安全教育:
4.1.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4.1.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4.1.3、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4.1.4、本企业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及教训;
4.1.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
4.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
4.2.1、本单位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及事故教训和预防事故的方法等;
4.2.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
4.2.3、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
4.2.4、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方法。
4.3、班组安全教育:
4.3.1、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当前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教训;
4.3.2、经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情况;
4.3.3、经常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装置的使用安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3.4、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常识。
5、 新工人教育后要进行书面答卷,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成绩单,连同书面答卷存入档案。
6、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调换工人的工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并列入其本人档案中。
7、 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经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特殊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准操作,且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7.1、年满十八岁以上;
7.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7.3、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7.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发证之日起两年或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换证。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应对特殊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到期的人员及时通知他们复审换证。
8、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
为了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发展,本项目部制订以下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 查组织。由项目部经理亲自主持每个月底检查本项目部各科室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技人员素质条件是否胜任工作并相对稳定;班组安全员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各部门是否做到齐抓共管。
2、 查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项目经理参加每个月月底检查,工程技术负责部门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有否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逐项落实。
3、 查管理。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各部门参加每个月月底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和台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是否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4、 查隐患。由项目部安全员主持;各部门参加每星期一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有否事故隐患违章违纪现象存在;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是否到位,文明施工情况如何。
5、 查事故处理。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会同各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是否做到“四不放过”原则;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6、 班前班后检查。由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负责检查班组使用的脚手架、机械、工器具、电气设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安全员工作日记。
7、 验收性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由队长或施工员组织安全员、机械安装、机械人员等按照规定进行逐项验收,达到要求后检查组成员共同签字正式验收。而后由施工员进行使用安全交底后,方准使用。
8、 整改。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一种手段,安全整改才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发生之前,保证安全生产之目的。每次检查都要本着对安全生产、对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做到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定时间定措施。
9、 不管在那一级的安全检查中均会发现以下几个问题,应分别处理对待:
9.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可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人员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工程负责人接到停工指令书和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停工。组织力量整改,改完后立即通知安全员复查,认为合格后批准复工。
9.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发现有严重隐患,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困难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限期整改好。被检班组接到整改通知书后,组织力量在期限内予以完成,逾期不改者,下达停工指令书并给责任者以经济处罚。
9.3、口头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时口头逐项提出。但被检班组亦应将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到人,定出时间限期改完。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1.2、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1.3、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4、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2.1、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2、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2.3、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2.4、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2.5、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3.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3.2、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3.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3.4、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4.1、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4.2、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4.3、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4、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4.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1、、安全技术
1.1、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1.2、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1.3、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1.4、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1.5、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2、宣传教育
2.1、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2.2、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2.3、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2.4、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5、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三、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四、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1.3、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4、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一、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既用电话或其他方法快速向公司,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再由公司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2、在上报事故的同时,要尽快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不准清场。
3、企业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时要认真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结合思想、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方面进行分析,哪些是主要原因、哪些原因是根本的,事实要有证据,内容要有说服力。
4、事故原因查清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87)22号文件关于,《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分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按企业和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造成事故的漏洞及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制订具体的防范措施,执行措施负责人,完成期限及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人,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6、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有了防范措施后,调查组应立即填写“调查报告书”,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连同处理决定一起存入档案,由公司质安科保管,随时备查。
二、伤亡事故登记报告: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总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应将事故的概况(发生原因,伤亡者姓名、工种和年龄、伤害强度、事故经过等)及上报总公司留档。轻伤事故应在二天内上报,重伤及以上事故应立即上报,由总公司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1、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情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当时死亡和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根据企业、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工作例会的精神,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例会的制度。
1、项目部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讨论贯彻上级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技术措施,解决本工地的实际问题。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应按照“五同时”的原则,讨论解决安全施工的问题。
3、工地召开安全例会,应有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检查了解本工地各施工项目的各种工种,工库作业的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布置指导班组安全工作。
4、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5、生,控制事故,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6、会议的基本要求:分析、正确判断当前生产活动中是否存在发生事故、异常危及安全。找出薄弱环节,进行反措施的落实。
7、开好班前会根据工作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交”“三查”活动,一个星期进行一次总结。
1、施工用电必须先申请,批准后,由电工接通电源后进行。
2、临时用电超过容电在50kw,应由电器技术人员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4、电器安装后,经检查验收和定期检查维修,并有记录档案。竣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
5、电缆线路防护
①过桥、过道路,应采取架空线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②过桥过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
③穿越建筑物,必须设防护套管。
④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
6、配电箱管理
①配电箱设置符合规范、编号、警告标志。
②配电门加锁,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30m。
③动力配电箱与照明电箱设分路设置。
④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地方。
⑤配电箱开关箱一律采取铁皮箱,离地面不小于0.6m。
7、电器装置
①配电箱、开关箱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损坏、不合格的电器。
②配电箱开关箱和分路隔离开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
③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护
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④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该具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⑤末级(末端)配电箱无条件必须装置漏电保护器。
8、接地与防雷
①凡在施工环境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系统。
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
③施工现场当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零线,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一部分设备作接地。
④作防雷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9、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①建筑机械和手指电动工具和用电安装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功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②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
漏电保护装置外,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10、照明
①现场照明应采取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电源。
②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厂房、堆放场等应设一般照明或局部照明。
③室外灯具距地面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利低2.4m,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人
为了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特制订以下防毒、射线制度:
1、在生产施工中出现有尘毒、射线危及职工安全健康中,必须编制防尘、害、射线、毒的安全技术措施。
2、加强对防尘防毒防射线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在审批施工方案中,同主要部门劳动局,卫生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审阅,采取防范有效的措施。
3、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防疫部门,体检合格者,准许上岗。
4、有毒、有害的物质,要隔离堆放,专人管理。
5、有扬尘,扬毒的粉尘一定要做好全封闭的措施。
6、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做好防尘工作。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及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定时间限期整改。
2、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和建设单位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原因,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3、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要求。
4、施工现场应明显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和生活区等区域。
5、临时宿舍及工棚应搭建在施工工程20米以外,不准搭建在高压线下,与火灾危险较大的场所不得少于30米。
6、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使用。
7、在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8、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9、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害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要求执行“十不烧”规定。
10.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0.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10.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10.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10.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10.6用可燃烧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0.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10.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10.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末采取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仓库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3、 对在施工现场消防工作中有贡献和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⑴自觉执行防火规章制度和防火岗位责任制,在预防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⑵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⑶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避免火灾发生的;
⑷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⑸对消防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的;
⑹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⑴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
⑵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
⑶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⑷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⑸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负责人。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对小型机械工器具设备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是本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上不可缺少的过程。是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经常性使用、保养、维修,直接影响工程安全因素之一,项目部经研究特制订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各种小型机械、工器具有机械和动力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装防护装置。并挂设该机械操作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标志牌。
2、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器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不懂机械操作的人员严禁操作使用。
3、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拉闸加锁。
4、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5、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 露天的小型机械必须有防雨顶棚,地面排水必须通畅,木工棚内必须有消防器材。
8、 施工测量用仪器、工具应专人负责使用、保管,确保施工精度。
9、 施工时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部规定的该机械、工器具操作规章制度。
以上九条规章制度班组或个人表现突出,机械维修、保养经检查后良好的,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对故意损坏或违章操作损坏机械、工器具的班组或个人给予责任者处100~500元罚款,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第十二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交通部门有关规定,遵守交通规章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2、按厂区的规定办理车辆出入证,在指定的门口出入;厂区内按要求限速行驶。
3、车辆行驶运输,要求持有“四证”。
4、反斗汽车、货车、拖板车上禁止坐人。
5、(包括反斗汽车)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装载货物,不得超高、超宽、超长;如因设备、材料等不能拆节而超高、超宽、超长,需标上明显标志。
6、土方,升高卸料时应注意高压线与料斗安全间距及其它安全设施碰撞。
7、反斗汽车卸料后,将车斗放落至原位后才可行驶,禁止边行驶边放落车斗的违规行为。
8、汽车在卸吊设备、材料时,四周设置安全警告牌,防止他人误入。
第十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每个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前在“设计”与“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编制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连同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逐步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3、对新工人进入现场施工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准进入现场上岗施工。
4、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操作工人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严禁酒后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6、凡土建、吊装、安装等各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统一指挥,共同拟定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需要多层作业时,应事先在层间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7、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现场。
8、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设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要求的严禁使用。
10、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消防设施等,未经工地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拆动。
11、做好文明施工,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整齐、安全、运输道路必须畅通,建筑物内部及周围的碎砖、木料、钢管、扣件及各种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12、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动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机械设备位置和材料堆放位置,应根据土质、土方挖掘深度、水位和材料、机械重量确定。深坑作业时应有信号联系。
1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脚手架、井架等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独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假时,必须拉闸加锁。
14、架空输电线路和导线与各种机械、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见下列各表中规定:
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米)表1
距离名称
信号线
电力线(千伏)
0.38
10
35
垂直距离
2.0
2.5
3.0
4.0
水平距离
1.0
1.0
1.5
3.0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6、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箱函和管道内工作,除应该用常用电灯外,并要备用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17、临时宿舍、食堂、工棚等的临时设施搭设结构及采用材料,必须符合现场防火安全规定,并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
18、遇有恶劣气候(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时)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并及时切断电源,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19、台风季节、雨季前后,要检查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电气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时,应及时加固或修理,立即排除事故苗子。
20、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箱、有门、有锁和防雨设施。
21、应加强雨季的现场道路维修工作。斜道和脚板应有防滑措施。
22、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
1、安全帽,进入工地一律戴好安全帽,必要时按标色区分:
⑴施工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
⑵生产工人戴蓝色安全帽;
⑶质安管理员戴白色的安全帽
2、安全标志牌:进出口、深坑、洞口、悬崖、吊装区域、高低压带电器等危险作业区,、除防护措施外,均应有显眼标志牌示警,夜间施工还应设红灯示警。
二、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工种: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准许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经常性教育
1、把经常性普级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2、班组应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提醒和督促职工保护好现场安全设施注意施工安全。
四、安全技术措施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的责任,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具体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报其复杂的、难度大、危险多、进度要求快的,就要考虑施工安全,对每一项或分项都要周密的考虑保证安全。
3、对立体交叉作业,“三宝” 、“四口” 、“五周边”的安全保护。
⑴边长或直径在150厘米以下的洞口,用盖板防护;
⑵边长或直径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
4、深坑防护:深坑顶周围边设防护栏杆,深坑深度2米以上,行人通道须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第十五章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措施
1、加强宣传活动,统一思想,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文明施工是企业形象、队伍素质的反映,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增强文明施工和加强现场管理的自觉性。
2、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项目经理部及各队负责制人中明确分工,落实文明施工现场责任区,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有章可循。
3、合理布置场地.各项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做到场地整洁、道路平顺、排水畅通、标志醒目、生产环境达到标准作业要求。
4、现场工程概况牌、施工组织网络、安全纪律牌、安全宣传牌、防火须知牌、事故记录牌和施工总平面图要设置齐全,规格统一,内容完善,位置醒目。
5、施工现场作业面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集中整齐堆放,牢固废料及时处理。
6、进入现场的材料,工机具按指定堆放,并留设好通道,以免影响其他工程施工,砂、石料进场,土方外运时,车辆不得超载,以免造成散落。如有散落应及时清理干净。
二、安全文明目标考核奖罚制度
1、总则
1.1、为了切实保护项目所属的各部门安全文明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全方位得到预防控制,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生产方针、目标,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考核制度以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与否作为考核标准。也即把项目的总体目标进行一次分解,由分解目标的实现为确保项目的安全总目标的实现。
1.3、本制度选用于本项目所属的部门及各班组。各队班组依据本制度的考核目标和项目的年度目标,进行逐步分角、细化、使目标管理进一步得到完善。
2、考核奖罚原则
2.1、建奖与否,以各部门、队、施工班组的安全文明目标对照季度“考核表”中所列有目标是否实现为依据。
2.2、考核合格的部门、队、施工班组以每季奖励100元/人为基数发放。
2.3、季度考核不合格的部门、队、施工班组, 取消季度奖。年度不合格,取消年度奖。
2.4、班组发生轻伤、职能部门队发生重伤,项目部发生重大事故,分别按考勤员人数罚50元/人、100元/ 人、 200元/人。
3、考核奖罚办法
3.1、本项目根据所属的各部门、队、班组分别设置a、b、c类项目安全文明目标季度考核表。
3.2、在考核期内任何部门、队只要是有表中所列任何一项目标没有实现即不建奖。
3.3、考核以每季度为时间单位,全年考核四次。
3.3.1、除安全部门外归口考核部门依据项目安全文明目标考核表中考核目标值,在归口部门考核意见表中。对相应的部门填写考核意见。考核表于次月二日前交项目部安全部门。
3.3.2、安全科接到其它归口考核部门意见后,连同安全部门的考核意见表一次于次月四日前交项目部领导签署项目部批复意见,之后把签有批复的a、b、c类季度考核表交财务部门。
3.3.3、每季度的奖金发放由项目领导签字发放金额。
3.3.4、考核合格的班组、各部门,根据工程量的安全保证金3‰,一个季度1/4。各部门根据上交部分提留作为安全奖。班组发生轻伤、队发生重伤、项目部发生重大事故。按“安全保证金”3‰扣留,在当月发工资时扣除,项目部不但提留,从而增加上交部分“安全保证金”。
第十六章 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 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就是要严肃执行各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管理上台阶,使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 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串岗,不准看书报,不准睡觉,特别在高空作业临边不准吵架或玩闹。
3、 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对失效损坏的保护用品及时更换。
4、 不准使用无合格证书,和未经产品测试,安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及其它材料。
5、 严禁动火的区域明火、吸烟。虽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 伤亡事故,不准隐瞒不报,应根据管辖,在24小时内上报。
7、 严禁赤膊,穿拖鞋,高跟鞋,带钉易滑的鞋和酒后上班。女工不准披发或辫子外露。
8、 实行劳逸结合,合理安排劳动强度,调整作息时间。
9、 施工现场不能随地大小便。
10、 不准扫收童工,哑吧,年老病残的人和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1、 场地、仓库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毒品,危险品领用手续要齐全。
12、 配电箱,电焊机,卷扬机等要编号明标。
13、 上级,甲方,项目等有关安全通报和重要读者讲话。印发各队或班组,必须进行组织学习。
14、 对使用小型的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措施。
15、 安全奖罚分明。
16、 不准攀登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和乘吊兰上下。
17、 严禁在吊兰底下和臂杆下放,停留、站人。
18、 严禁设有安全警告牌区域跨越入内。
本制度由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兴捷通物流码头扩建工程项目部制定, 从____年03月28日起实施。
编制人:徐剑平
审核人:刘云军
批准人:何建岳
____年03月20日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lpg地下洞库竖井工程安全
| 适配人群 | 井下作业人员,专职监护人员,起重指挥人员 | 使用场景 | LPG竖井作业,泵坑施工,丙烷丁烷井口 |
|---|---|---|---|
| 制度目标 | 管住lpg竖井和泵坑里干活的安全问题,不让工人出事,少死人少赔钱。 | ||
| 职责分工 | 施工方负责办票、登记、配设备;监护人守井口井下;安全员盯现场。 | ||
| 核心条款 | 没票不能干;必须两人以上;得有灯、风、检测仪、水泵;井口井下都要有人看着。 | ||
| 执行要求 | 作业前填表审批,设备每天检查,监护人全程在岗带对讲机,气体检测要实时,违规马上停。 | ||
为加强在lpg竖井及泵坑内的施工安全,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依据万华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此制度适用于lpg竖井及泵坑﹑丁烷竖井及泵坑﹑丙烷竖井及泵坑等井口和井下作业。
第二条 现场作业实行审批制度,未办理作业票不得作业。
第三条 井下作业人员需填写出入登记表,记录出入时间,同时井下严禁单人作业。
第四条 井下作业必须提供充足的照明、通风设施、气体检测仪及抽水泵,以防绊倒、窒息、中毒及淹溺。
第五条 井下水池四周应设置硬防护,下设踢脚板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六条 井下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七条 井下作业时应在井口和井下各设置一名专职监护人员且配备对讲机(至少2个),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第八条 高处作业注意事项:
1﹑依据国家标准gb/t3608-____《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但是,依据万华《高处作业管理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8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即为高处作业,因此,达到这个标准的,需要系挂安全带。
2﹑依据国家标准gb/t3608-____《高处作业分级》规定,作业高度2m≤h≤5m时,坠落半径r为3m,作业高度5m<h≤15m时,坠落半径r为4m,作业高度15m<h≤30m时,坠落半径r为5m,作业高度h>30m时,坠落半径r为6m。根据坠落半径,在高处作业区地面划出禁区, 禁区之内严禁有人作业。
3﹑高处作业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对于特级高处作业(30m以上)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心脏病、高度近视、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实施高处作业。
5﹑出现六级以上(含六级)的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时,应当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复工前,应全面检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
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需要经过监理验收并挂上绿色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7﹑高处作业前,应配备全身式安全带且应正确穿戴,并确保腰间大扣﹑腿间大扣系紧锁牢,同时认真检查安全带挂钩是否失灵,d型环是否锁牢,有无缓冲包,确保安全带能够正常使用。
8﹑井下上下爬梯时,应将安全带挂在防坠器上,安全带挂钩交替使用,到作业地方后,确保安全带有牢固挂点并高挂低用,无牢固挂点的应增设挂点。同时爬梯应经常检查,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及时加固。
9﹑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物。
10﹑使用脚手板或跳板作为作业平台时,两端应绑扎牢固,不能出现松动。
11﹑梯子不允许作为工作平台,只能作为到达工作区域的通道使用。
第九条 临边﹑洞口作业注意事项:
1﹑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且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在洞口1m以内严禁堆放材料﹑设备﹑杂物。
3﹑临边﹑洞口作业,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挂钩交替使用。
第十条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
1﹑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
2﹑专业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所有参与吊装的作业人员了解吊装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以及预防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
3﹑依据万华《起重作业管理规定》,以下吊装作业需要办理作业许可:
(1)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荷重75%;
(2)两台及以上吊车配合的;
(3)起重机司机视线外作业;
(4)吊臂接近危险管线1.5m或电线3m的作业;
(5)吊人(笼)作业;
(6)吊车作业位置地下情况不明的;
(7)工件重量10吨及以上的吊装作业。
4﹑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车及吊索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吊装区域要进行围闭,有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7﹑起重指挥身穿黄色马甲,配有对讲机,统一指挥且信号明确,确保吊装安全。
8﹑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将捆绑余下的绳头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由一人负责指挥。
9﹑吊物应设置有溜绳,吊物就位时,可采用溜绳或撑竿等辅助就位。
10﹑吊物回转半径之内不得有人作业,以免碰伤。
11﹑吊装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严禁超载使用。
12﹑如若遇到雨雪天或风速大于10.8米∕秒的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13﹑依据万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规定》,对于以下吊装,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工程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施工组织设计,班前活动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工地出安全事故,提前把危险想法子挡住,让大家干活时心里踏实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头儿,管全面;安全员盯现场,查问题;班组长带好每天班前活动;大家都要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施工前要有安全措施,批准了才能干;改计划得原批部门点头;工人能拒违章指挥;安全员可叫停施工。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班前讲安全,查环境,记下来;每周监理带队查一次;每月项目经理带队大检查;入场要教育,交底要签字,记录不能少。 | ||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防护为重点,同时抓好现场生产、电、机械使用等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计划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等各项制度。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实施“施工生产安全否决权”制,对于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专职安全员有权中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
4、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要向职工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若改变原计划须取得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日检查当日记录。
6、专职安全员参加由监理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题会议,奖优罚劣并及时整改。
7、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作好记录;落实入场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9、执行《环境因素 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工程安全
| 适配人群 | 甲方代表,监理安全员,总包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高空作业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工地安全,少出小事故,不出大事故,工地要像模像样。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头儿,全权负责。甲方代表天天看现场。监理和总包要配安全员,得有证,还要拍照留证据。 | ||
| 核心条款 | 有安全隐患就停工整改。进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穿拖鞋、高空系安全带。特殊工种要有证才能干。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巡查,查记录、查证件、查设备。分项工程开工前要看安全方案。发现违章马上拍照片,罚100元。每月搞安全教育,用真实案例讲。 | ||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城南新城还建房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上级监管部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标准化工地,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三、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工地。
第二章 职 责
四、项目部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对项目部所属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例、图片,每月组织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所属工程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章 人 员
五、项目部甲方代表负责项目部所属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六、监理单位安排安全监管员,负责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应根据所承建的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
七、总包单位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应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并应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安全监管员需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以便随时记录取证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的人与事,作为处罚依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技术规程等。
九、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没有保证的情况,项目部、监理单位有权命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控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加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奖优罚劣。
十一、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记录。根据当天安全生产管理要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有问题及时向公司项目部汇报。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安全监管员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
十三、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安全监管员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方案执行。
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
十四、进行涉及安全问题工作时,要严密监管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五章 奖 惩
十五、为引起甲方现场代表、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对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视,公司项目部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以下现象,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章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1、施工人员、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合格或安全帽佩戴方式不正确。 2、施工人员、工作人员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3、高空作业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或使用安全带不规范。 4、施工人员、工作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 6、私扯乱拉电线、违章用电。 7、安全监管员、安全员脱岗。 8、其他常见、易犯的违章情况。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一个年度内累计出现五次上述情况记为一次一般安全事故,依此类推。
十六、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与监理单位的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如其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其监理费总额的50%,监理单位与总监理工程师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参与工程投标;在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中规定,如其承建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工程结算中总造价降低六个百分点计算,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五年内不得在公司参与工程投标。为保证该费用的扣除,应在监理、施工合同中注明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予以保证。
一般安全事故指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对工程建设没有大的影响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指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人员伤亡与严重的社会影响的事故。
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会议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主任,安全科长,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安全决策,事故复盘,隐患排查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开会讲安全,别光干活不提安全,把安全问题摆上桌面商量解决。 | ||
| 职责分工 | 安监委办公室管全局会议;各单位安全部门管自己会议;班组长管班组会;主任主持会议。 | ||
| 核心条款 | 安监委每年开2次会;各单位安委会每年至少4次;年度安全会必须开;每月例会、每周班组会不能少。 | ||
| 执行要求 | 会议要签到、记录、形成纪要或通报;重要决定要发文件;材料要归档;没开的要说明原因;上级抽查落实情况。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会议类别及内容
第一节 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 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监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安全监察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
1、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决定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3)审定工程局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4)审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兑现及安全工作考核奖励结果。
5)安全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提议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安全问题。
2、会议记录:会议内容由安监办进行记录,根据会议决议的重要程度,适时形成《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纪要》,安监委主任签发,并由安监委主任确定发放范围。
第四条 局属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全体会议,安委会主任主持会议。
1)研究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奖惩结果。
2、会议记录:会后形成《安委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由安委会主任签发,并确定发放范围。
第二节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五条 工程局每年在局工作会议期间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工程局相关副局长主持。
1、参加人员:工程局党政工领导、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及分管安全行政副职、局机关部门负责人。
2、会议内容:
1)总结工程局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程局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2)通报上年度各单位安全考核情况,兑现安全生产责任书。
3)表彰奖励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及项目经理。
4)生产性伤亡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说清楚”。
5)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经验介绍。
6)签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3、会议记录:由安监办负责签到及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各单位。
第六条 局属各单位必须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参加,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都要参加会议,会议时间、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第三节 年度安全科长工作会议
第七条 工程局每年在“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科长工作会议,工程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局工会主席、安监委有关成员、各单位安全科长及基地服务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
1)总结上半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要点。
2)通报全局交通、消防工作情况。
3)通报上半年工伤事故情况,事故单位安全科长“说清楚”。
4)各单位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5)通报全局安全员年度考核结果。
3、会议记录:会后形成汇报材料,报局安监委审定。
第四节 安监委办公室专题会议
第八条 根据每年安全生产情况,工程局安监委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一些与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专题会议。如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会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分析会、经验交流会等。
第九条 各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单位和人员必须与安全生产专题有关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形成相关材料,需要转发的由安监办负责实施。
第十条 各单位每年都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形成对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补充工作。各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到有记录、有内容、有建议,重要的专题会议可以请工程局或主管部门领导参加。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调查、处理专题会议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局安监委。
第五节 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十一条 局属各单位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各单位领导及职能部门责任人、工区、作业队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责任人。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
2)总结上月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及对上月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理。
3)进行安全辩识,确认重大不安全隐患,拟定预控措施。
4)通报批评上月安全考评结果。
3、会议记录:会后形成《月安全通报》或《安全简报》。
第六节 周班组安全会议
第十二条 局属各单位班组每周必须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会,各班组负责组织会议。
1、参加人员:各班组全体成员、安全监察员。
1)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2)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3)根据本班组的阶段性施工特性,进行危险源辩识,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3、会议记录: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备查,重大事宜应以文字方式上报上级部门及时解决。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十三条 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全局安全科长工作会议和安监委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局安监委办公室组织。上述会议的通知、会场布置、会务工作、会议决定、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发放、归档等工作一并由安监办负责。
第十四条 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月安全生产例会由各单位安全职能部门组织,周班组安全会议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会议材料的准备、记录、整理、发放、上报、归档等按各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定解释权归工程局安监委办公室。
第十六条 本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