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设备技术员,项目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隐患整改,分级处置,停产整顿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故,想把隐患早点揪出来、赶紧弄好。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人,所有干活的地方,所有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工人自己能干的自己干,部门管部门的,项目部管项目部的,处里管大的事。 | ||
| 管理要求 | 看到大问题马上停活儿整改,小问题定人定时定办法,没法马上修就先拦着点。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发通知单,谁被点名谁改,改完要回话、要记本上。不按时改,领导会盯你,再拖可能挨批。 | ||
(一) 为完善安全管理的约束机制,切实搞好事故隐患整改,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 安全技术部采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整改单位。根据隐患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要求,并负责跟踪检查。
(三) 对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
(四) 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五)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按照相应的职责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三不推”(职工能解决的,不推到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到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到处级部门)的原则。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对隐患整改必须认真负责,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并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代。
(六) 存在隐患单位应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备技术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并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本部门安全记录本上记载好整改情况。
(七) 消防治安方面的隐患整改由行政/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检事查和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负责跟踪检查。被整改单位将消防治安隐患整改情况向行政/劳动人事部门反馈。劳动安全方面的隐患整改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
(八) 安全技术部/治安保卫部/劳动人事部要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告处分领导。重大的事故隐患应提交工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
| 适配人群 | 燃气安检员,管线巡检员,客户服务专员 | 使用场景 | 燃气管网巡检,用户安检作业,第三方占压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坏掉出事,怕路上施工乱来,怕制度有漏洞让生产不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员工,公司场地,燃气管道,居民和商户家里的燃气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发现隐患的人要马上说;部门自己管好自己的问题;安监部盯着整改、记进月度考核。 | ||
| 管理要求 | 填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定办法改;严重时先停气、报上级;用户不改就发第二次通知。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部查整改结果,不合格继续改;部门不按时交报告扣分;抄表员要上门复查,不落实就上报局里。 | ||
1、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生产中各类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任何人在工作或非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公司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或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设施、设备故障,道路交叉施工、违章占压以及管理制度的缺陷。
3、职责:
根据管理职责规定的由隐患所在部门着手解决,安全质监部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并将隐患的发现和处理情况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4、事故隐患的分类:
燃气公司运营过程中涉及到自有设施和用户燃气设施两类,根据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同,分为内部隐患、第三方违章隐患和用户设施隐患三类,其中用户设施隐患又分为居民用户设施隐患和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
4.1内部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由公司自行落实整改的隐患,例如场站设施隐患,道路小区管网设施自身的隐患;
4.2第三方违章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因除公司原因及用户原因之外的第三方对管网设施的违章占压、破坏或其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带来的,需要第三方进行整改的隐患;
4.3用户设施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属于用户建筑区域的,由用户管理部分管网设施存在的,需要用户进行整改的隐患。
5、过程:
5.1内部隐患的发现和处理
任何人发现隐患后,应告知隐患对应的管理部门和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填写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
将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交隐患所在责任部门,另一份交安全质监部备案。若安监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由安全质监部直接开《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部门,另一份安全质监部留底。
隐患所在责任部门接到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部门解决确有困难的,申明原因,及时上报公司,部门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或对隐患部位进行跟踪监控,并在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处理一栏做记录。
隐患整改完毕,上报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负责复查验收,复查合格的,复查人员在中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记录;不合格的,整改部门继续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
隐患严重,极易引发事故的,责任部门立即报告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协助进行处理。
5.2第三方违章隐患的发现和处理
5.2.1由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出具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间,一式两份,一份发放,一份部门保留。
5.2.2在整改期间,责任部门应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控,直到隐患消除。
5.2.3整改时间到期,责任部门应对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复查合格的,复查人员在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中记录;不合格的,整改部门继续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
5.2.4隐患严重,极易引发事故的,责任部门立即报告安全质监部,并上报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必要时安全质监部可报告公司批准后停止设施的运行进行整改。
5.3用户设施隐患的处理
5.3.1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处理
安检人员安检时发现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在安检单中应注明隐患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对于以下几种容易引发事故的情况发放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a、非密闭式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内
b、厨房与卧室之间没有门;
c、管道经过卧室、浴室、卫生间;
d、使用直排式热水器;
e、存在多余支管阀门拒绝拆除的;
f、胶管中间接带阀门铜三通;
g、瓶装气和管道气混用(在同一个厨房中);
h、户内燃气设施已发生泄漏,用户拒不配合整改的;
i、内厨房、地下(半地下)室,无报警系统;
j、管道私接;
k、其他需要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5.3.2处理流程
安检人员发现隐患,属于以上隐患的范围的,由安检人员立即发放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在部门整理清单汇总后发至客户服务部 ,抄报安全质监部。
客户服务部将清单分解至各个区域的抄表人员,由抄表人员抄表过程对隐患整改进行的复查 ,所在部门将复查结果反馈至管线所,由管线所汇总统计后报至安全质监部。
对于未整改的用户,由安全质监部进行最后一次督促,无法解决的,由安全质监部上报园林市政局。
5.4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处理
5.4.1安检人员安检时发现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在安检单中应注明隐患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对于以下几种容易引发事故的情况出具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间的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不能确定的,报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后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限后发放:
a、可燃气体报警设施故障或停用;
b、内厨房、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c、私接私改燃气设施;
d、存在多余支管阀门拒绝拆除的;
e、燃气设施泄漏;
f、其他需要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其中燃气设施泄漏,在发隐患整改通知的同时,应关闭泄漏设施前道阀门,消除安全隐患。
5.4.2工商业用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抄表员填写,由客户服务部现场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者以挂号信形式发放给客户,并负责跟踪。隐患发现后一周内应发放隐患整改通知。
5.4.3客户服务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隐患整改通知书发放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统计报安全质监部。
5.4.4对于连续两次发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用户,安全质监部上报园林市政局。
5.5用户隐患停气处理程序
对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连续两次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给予停气处理。第一次整改时间以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为准,第二次为3天,若未进行整改或未达成整改协议,由客户服务部发书面《停气通知单》后,由管线所实施停气处理。
6、其他
工商业用户隐患中委托燃气公司代为整改的,其整改流程依据附件《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公司工商业用户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7、资料归档
内部隐患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质监部在跟踪完成后,下一季度归档至档案室;第三方违章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管线所跟踪完成后,下一季度归档至档案室;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客户服务部建立临时跟踪档案在部门保存,完成整改的下一季度归档至客户档案;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由客户服务部(或管线所)按季度计入安检系统,按年度在次年第一季度归档至客户档案。
6、记录
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内)
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外居民用户)
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三方违章占压等)
工商业用户隐患整改告知书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矿井顶板
| 适配人群 | 采煤班组长,掘进支护工,顶板监测员 | 使用场景 | 采煤工作面,岩巷掘进,破碎带过断层 |
|---|---|---|---|
| 制定目的 | 顶板容易掉渣、断裂、下沉,支架撑不住会砸人,煤壁松动片帮多,得防着点。 | ||
| 适用范围 | 采煤工作面、岩巷掘进、老区复采这些地方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管好手里的活,技术员检查支护质量,队长负责安排人修棚子。 | ||
| 管理要求 | 不能空顶空帮,断梁折柱马上换,打眼扒煤必须在棚子底下,后路不通不准往前干。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班查三遍,安监员不定期抽查,谁没按规矩来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工分,出事要追责。 | ||
(一)、顶板分类和支护方式:顶板分为伪顶、直接顶、老顶。支护方式:采煤工作面采用梯形木支架棚式支护;岩巷一般采用裸体巷道,遇过破碎带或断层则采用:砌碹、水泥支架棚式支护、工字钢棚式支护和木支架棚式支护等。采空区顶板控制方法:采空区顶板采用全部跨落法控制。
(二)、发生顶板事故的预兆:
1、工作面煤壁煤质变松,片邦增多。
2、顶板发生断裂声,伴有“煤炮”声。这是顶板离层或断裂的声音,预示着工作面顶板的压力增大。
3、工作面顶板、支架下沉量突然增加,顶板沿煤帮方向会出现裂隙,甚至产生台阶下沉,这是由于顶板突然来压和工作面支架支撑力不够。
4、支架大量受压折断、压裂,发出断裂声。
5、岩巷掘进工作面,在破碎顶板处有连续掉碴,岩粉末下落,岩尘飞扬。
(三)、工作面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支架的规格和质量,发现断梁折柱时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2、严禁空邦空顶。支架和顶邦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布置巷道。
4、煤巷开口时,必须打上双抬棚,对面打抗山棚,煤巷间预留煤柱必须在6米以上。
5、打眼工作应在有支护的地点进行,严禁进入空顶区进行打眼,(扒帮放顶打眼前必须先打好抗山棚和护身柱)。
6、放顶扒邦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的地点,用长柄三角耙扒煤,禁止进入空顶区扒煤。
7、所有巷道必须保证后路畅通。巷道应有专人进行修复,保证支架完整抗压。当后路进行修复时,修护点以里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面,等修复工作结束后,方可进入继续作业。
8、老区复采,煤质松软或过老塘,采用手工挖掘进尺,严禁放炮掘进。
(四)、岩巷工作面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1、岩巷掘进时必须采用前探梁,发现顶板破碎时,必须跟棚进尺。进尺一段距离后,应及时改为永久支护。
2、加强敲邦问顶制度。发现松动的岩石要及时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3、加强工作面及后路围岩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4、撬顶时,撬顶人员必须观察好所撬地点周围的顶板,站在安全的位置进行撬顶,以防止意外。
(五)、发现顶板冒落预兆的紧急处理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
当发现工作面有顶板冒落预兆时,根据当时情况,可采取的紧急处理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
1、如加强支护能使顶板不冒时,可在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进行维护,立即加固支架(套棚、补边柱、打中柱、拉抬棚或抗山棚、打木垛等),防止顶板冒落。
2、如情况危急,无法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时,作业人员应果断地、立即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六)、发生顶板事故的紧急处理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
1、遇险人员当发现冒顶来不及撤离时,可根据工作面情况,靠近煤邦贴身站立避灾,但要防止煤壁片邦伤人;如有木垛可撤至木垛处避灾。
2、遇险人员应积极进行自救和互救,并配合抢救人员进行营救工作。
3、被煤或岩石埋压人员在条件不允许时不能采取挣扎等办法脱险,防止冒顶范围扩大,待冒顶基本稳定后,应立即采用呼喊或敲打(不能敲打对自己有威胁的支架、物料和岩块)等办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被抢救人员发现。
4、若是后路发生冒顶,遇险人员应沉着冷静,可利用排水管、高压风管等呼吸新鲜空气,并采用敲打风、水管或风筒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隧道施工,桥梁作业,高边坡支护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伤人。怕设备乱用出毛病。怕管理松懈埋隐患。怕小问题拖成大事故。怕工人不懂规矩乱操作。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工地。所有施工人员。所有机械设备。所有作业现场。所有办公宿舍区域。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拍板拿钱。副总带队查问题。各部门管好自己地盘。安全部天天跑现场。项目部头儿负总责。班组长盯紧每天活。 | ||
| 管理要求 | 查隐患要分级别。整改必须有时间表。重大隐患先停再治。防护用品必须配齐。危险作业必须有方案。应急演练不能少于一次。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季度查一遍。项目部每月自查一次。班组天天开工前看。查出问题开单子限期改。不改就扣绩效工资。重复出问题换负责人。检查结果要留照片存档。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杭州市交通在建工程事故隐患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各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义和隐患分级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作出决策,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
第六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要定期组织和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检查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 其他副总经理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八条 生产安全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工作,参与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制定和落实。督促检查下属各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做好事故隐患建档登记纪录汇总。
第九条 设备部负责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
第十条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
第十一条 总师办负责施工现场环境有害因素的排查和督促整改。
第十二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施工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查和督促整改。
第十三条 公司其它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四条 各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负责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组织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的安全经费落实。
第四章 隐患排查范围
第十五条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一、安全基础管理类隐患:
1)单位和项目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是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安全管理组织及人员是否落实;
3)施工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日常教育、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等活动是否开展正常;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二、现场作业安全类隐患:
1)隧道、桥梁、支架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和论证;
2)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作业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是否落实有关标准规定;
3)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等事故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的是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4)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高边坡、龙门吊、塔吊、挖孔桩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5)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到位,上下通道、临边防护、安全网等设施设置是否到位,雨雪天是否做好防滑措施,大风、暴雨、雷电、大雾等气候是否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6)水上作业救生衣、救生圈是否配置齐全,现场泥浆池是否设置围档;
7)边施工边通车路段施工人员是否配备醒目反光背心,施工区域与通车区域是否设置隔离设施,通车道路是否得到经常维护,保证道路平整,并及时清理路边弃方、材料等堆放物;
8)施工区域警示警告标志和交通标志是否醒目,特殊路段是否指派专人进行交通维护,旁山路段松石浮土是否及时清理并予以观测。
三、施工用电类隐患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是否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
2)配电箱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护措施;有无防雨措施;3)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有无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四、特种设备作业类隐患
1)施工现场特种设备是否经安全检测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完好无损;
3)操作人员有无“三违”现象。
五、消防安全类隐患
1)办公区域、民工宿舍等重点部位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指示标志是否明显。
六、职业卫生、环境管理类隐患
1)现场是否存在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2)现场人工挖孔桩、深基坑开挖等施工是否落实有毒气体防御措施。高温天施工是否落实防暑降温保护措施;
3)施工区域进行作业活动是否可能导致的重大环境污染;
4)丢弃、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是否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章 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工程施工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生产安全部每季度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对在建工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项目部应每月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班组应根据生产情况开展工前、工后日常性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七条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提出书面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并要求反馈整改结果。
第十八条 对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落实整改经费、人员及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第十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负责整改的单位应采取临时安全控制措施,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 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三定:定责任人和部门、定时间、定措施。四不推:班组能解决不推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不推公司,公司能解决不推上级部门),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负责组织整改落实。
第六章事故隐患分级和建档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项目部应每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工程项目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过程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交叉作业协调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出事故,怕工人受伤、设备出问题、施工乱套。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人、用的机器、干的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全局,工长管自己班组,安全员查隐患罚违章,工人守规矩不瞎干。 | ||
| 管理要求 | 交底要具体,不准瞎指挥,冲突时先保安全,隐患当天发现当天改,不合格的不能用。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转着看,班组长配合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就扣钱或换人,复查人签字才算完。 | ||
工程项目事故隐患的控制
1、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教材中附录4"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中要求实施各阶段、各工种的安全操作。同时,必须结合具体施工对象增加补充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2、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干涉。
3、当生产、施工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
4、做好安全员发动,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5、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并组织复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复查人:**、**)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专业工程师,设备主管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怕隐患拖着不处理,最后酿成大祸。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单位,查安全、找隐患、管职业卫生都算在内。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是第一责任人。安委会办公室统管汇总。各专业部门管自己那块,比如设备部管设备,保安部管消防。各单位管好自己地盘。 | ||
| 管理要求 | 检查要签字留痕。隐患整改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重大隐患得停工整改,还要设警戒线。班组长天天查,工段长每周查,单位每月查。 | ||
| 监督与检查 | 检查结果要记下来,谁查谁签字。安委会办公室盯着落实。没做到的追责,重复出问题的罚得更重。查出来不报、不改、不反馈,都要挨批评。 | ||
1.目的
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本规定中所说的安全检查包括事故隐患排查和职业卫生检查。
3.定义
3.1事故隐患: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级:
3.2.1事故隐患分一般、重大事故隐患。
3.2.1.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1.2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按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级:
3.2.2.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3.2.2.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
3.2.2.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4.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工作。
4.3各专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公司级专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各单位专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4.3.1安全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危化、职业卫生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
4.3.2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自然灾害、现场管理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
4.3.3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等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
4.3.4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劳动组织、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
4.3.5工程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建筑安装施工等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
4.3.6保安部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器材等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
4.3.7环境部负责环境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
4.3.8企管部负责体系运行、标准化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
4.3.9其他各职能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执行专业负责和区域负责制。公司成立专业安全管理组。各专业安全管理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本专业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各专业安全管理组组长是本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建档监控制度,执行逐级负责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逐级分解到每个区域、每套设备,直至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5.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3.1公司各专业安全管理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二级单位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季度全面检查一遍。具体执行《安委会管理制度》。
5.3.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召集有关部门(必要时召集工段长)参加。
5.3.3工段每周由工段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并带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5.3.4班组、岗位在交接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坚持班中巡检,做到检查责任到人。
5.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安委会下设立专业安全管理组(以文件方式明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5.5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各单位、相关部门应根据地理和气候特点进行季节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主要针对防火防爆、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寒防冻工作等。
5.6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及各单位在重要的节假日、重大*活动之前,应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5.7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检查
以下情况发生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7.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
5.7.2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
5.7.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
5.7.4相关方进入、撤出;
5.7.5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5.7.6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8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各单位、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5.9上述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除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外,均应制定检查标准。
5.9.1各类(专项)、各层级安全检查标准应该涵盖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并确保适用、便于操作,原则上是责任不同内容不同,但上一层级的检查内容必须包含下一层级的检查内容,检查内容随着层级的上升而扩展。班组级(岗位)检查标准可以和岗位点检标准结合。
5.9.2编制安全检查标准时,主要的依据包括:
5.9.2.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这些是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5.9.2.2搜集本单位、同行业及相近行业的事故案例,从中发掘出不安全因素,作为安全检查的内容。
5.9.2.3通过系统分析,确定危险、危害部位及防范措施,列为安全检查的内容。
5.9.2.4新的安全知识、技术、法规和标准。
5.9.3各层级的检查标准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业科室、工段制定,并根据法规、工艺操作、现场条件的变化等及时更新。检查标准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
5.9.4工段、班组安全检查标准必须分别附在工段、班组安全管理台帐上,有条件的班组、岗位应同时在休息室或操作室张贴。
5.10安全检查记录规定
5.10.1班组、岗位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岗位安全检查表》上;工段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工段安全管理台帐》上,或单独建立检查记录。
5.10.2其他安全检查都要对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受检单位予以记录。
5.10.3所有检查人员和陪同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5.11事故隐患治理
5.11.1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和各单位必须优先安排资金等资源予以解决。
5.11.2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因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行评估,对事故隐患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经济损失等做出评估结论。按评估结论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11.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11.3.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5.11.3.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11.3.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11.3.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11.3.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5.11.3.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11.4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并做好应急准备;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11.5事故隐患的整改原则
5.11.5.1按事故隐患的职责分工处理并验证。
5.11.5.2需多个部门配合处理的事故隐患由主责部门负责组织。
5.11.5.3“四定三不推”:即定责任单位或部门、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班组级能整改不推给工段级、工段级能整改不推给分厂级、分厂级能整改不推给公司级。
5.11.5.4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及整改反馈的形式在相关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本制度。
5.11.6整改措施制定原则
5.11.6.1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危害因素。
5.11.6.2预防:当消除危险、危害因素有困难时,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5.11.6.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采取减轻危险、危害因素的措施。
5.11.6.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危险、危害因素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危害因素隔开并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
5.11.6.5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5.11.6.6警告: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
5.11.6.7制定整改措施时应评价新增的风险,防止产生新的危害。
5.11.7事故隐患的整改流程
5.11.7.1下发通知
5.11.7.1.1对于重大及整改周期较长的事故隐患,应当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5.11.7.1.2发现或接收到的事故隐患如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应及时告知主责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5.11.7.1.3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式样参照附表四。
5.11.7.2实施整改
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的单位/部门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实施,隐患整改之前应当制定防护措施,防止隐患在整改期间或未整改前发生事故。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除按规定要上报外,还应当制定出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的防护措施,防止在此期间发生事故。
5.11.7.3整改报告
事故隐患处理完毕后及时将《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反馈主责部门。
5.11.7.4验收销号
由主责部门组织验证完成情况和有效性,并签署验证意见和签名,主责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告知部门。
5.11.8向政府报告、备案的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整改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5.12事故隐患上报和档案管理
5.12.1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本级能够立即整改的,整改后在月份统计报表中逐级向上报告;本级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逐级向上报告,各级报告人和接到报告的人应予以记录。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时请示公司领导,经批准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5.12.1.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5.12.1.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5.12.1.3隐患的治理方案。
5.12.2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无论是否属于本人职责范围,都应立即向隐患所属单位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可以直接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该立即组织核实并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5.12.3各单位要逐级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5.12.3.1班组保留交接班记录、岗位运行记录或单独建立的安全检查记录,期限为一年。
5.12.3.2工段保留《工段安全管理台帐》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帐》,期限为二年。
5.12.3.3分厂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长期保留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帐》。
5.12.3.4各专业安全管理组指定专人负责,将本专业系统检查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分析,以便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隐患再次发生,并于每月30日下班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帐》(采用e*cel电子表格形式)及分析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5.12.3.5各单位将本单位检查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分析,以便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隐患再次发生,并于每月 30日下班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帐》(采用e*cel电子表格形式)及分析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5.12.3.6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将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上报。
5.13各单位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
5.13.1追究产生隐患的责任。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13.2追究未及时发现和治理隐患的责任。本级应查出而未查出、应消除而未及时消除的隐患被上一级查出,将逐级追究检查者和本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比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5.13.3对重复出现的隐患将加重追责。
5.14安委会办公室、相关单位部门对及时举报非本人职责范围的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予以奖励;对积极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予以奖励。
5.15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
6.附件
附件1:安全检查标准
附件2:安全检查记录(推荐式样)
附件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帐
附件4: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附件5:事故隐患整改报告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煤矿火灾
| 适配人群 | 瓦斯检查员,通风安全员,采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井下火灾处置,采空区自燃监测,电焊动火作业 |
|---|---|---|---|
| 制定目的 | 井下空间小,火一烧就跑不掉;烟雾毒气多,人吸了马上难受;还有瓦斯煤尘可能跟着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人、井口房、通风机房、采空区、胶带巷、木料场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管火源和检查,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规矩不带火、会用自救器、发现冒烟快报告。 | ||
| 管理要求 | 禁带火种进井,井口20米清可燃物,消防水管每季查,电焊得有措施,油不能乱倒,灭火器放各关键点。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员天天看,队长班班问,调度室随时查;谁违规谁停工,再犯扣钱,出事追责到人;检查记录本上写清楚。 | ||
一、矿井火灾的基本知识
1、矿井火灾:凡是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非控制燃烧均称为矿井火灾。如地面井口房,通风机房失火或井下胶带着火、煤炭自燃等都是非控制燃烧,均属矿井火灾。
井下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煤炭资源的损失、工程和设备的破坏,导致生产中断,而且更严重的是会直接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据统计,全国煤矿矿井火灾事故以死亡计算,火灾占1.52%,排在各类灾害最后,但在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中,以死亡数计算,火灾事故却占3.72%,仅次于顶板、瓦斯、水害之后,位居第四。
2、井下火灾的发生条件:必须具有可燃物、引火源和燃烧所需的空气等三个条件。
火灾发生三条件,氧气、可燃物、火源;若要火灾不发生,控制火源是关键
3、矿井火灾的成因分类
由于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称外因火灾;
由于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称内因火灾。
4、矿井火灾的特点及危害
(1)井下火灾发生在有限的空间内,特别是煤炭的自燃往往发生在采空区或煤柱里,燃烧过程缓慢,没有较大的火焰,外部征兆不明显,难以觉察。火灾延续时间长,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之久,灭火工作困难,易造成巨大的资源损失。
(2)火灾发生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弥漫井下,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
(3)在有瓦斯煤炭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矿井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从而会扩大灾情。
(4)产生火风压,改变井下风流流向。
(5)产生再生火源。炽热含挥发性气体的烟流与相近巷道新鲜风流交汇后燃烧,使火源下风侧可能出现若干再生火源。
二、《煤矿安全规程》对防灭火的主要规定
1、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井口周边20m内无杂草,井口外20m内不得有可燃物和火源。
3、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设施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7、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井下机电硐室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8、入井人员要随身携带自救器。
三、矿井火灾发生的原因
(一)内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矿井内因火灾主要是指煤炭自燃形成的火灾。煤炭自燃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1)煤炭具有自燃的倾向性,并呈破碎状态堆积存在;(2)连续的通风供氧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发展;(3)煤氧化生成的热量能大量蓄积,难以及时地散失。
煤炭自燃可以通过人体感觉和仪器二种方法来识别。人体感觉有视力感觉、气味感觉、温度感觉、疲劳感觉等四种,视力感觉主要指煤层自燃矿井巷道壁挂有平形水珠或形成雾气;气味感觉是指在煤层自燃矿井中可闻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油味;温度感觉是指煤层自燃后矿井温度升高;疲劳感觉是指由于煤层自燃要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人在这种环境中会产生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疲劳等感觉。
经鉴定,我市绝大部分矿井的煤层不易自燃,但新罗苏邦矿区、高陂岌头矿区、武平十方叶坑矿区个别煤层有自燃倾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火灾产生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毒气弥漫;不知不觉就会中毒,提高警惕不能小看
(二)矿井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外因火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明火,如吸烟、电焊、电炉;电气火、电缆、开关、电机过负荷、短路、电火花;违规爆破;瓦斯、煤尘爆炸引起;机械摩擦及物碰撞可燃物引起。
四、矿井火灾的防治措施
(一)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预防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二是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材料支护和不燃或难燃制品,同时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二)井下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保持镇定,迅速弄清火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直接灭火。并及时报告调度室通知矿山救护队前来灭火。
火情不论谁发现,迅速报告是关键;说明灾情和地点,请求救护和支援
2、现场区(队)长要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火灾威胁的地区、火灾下风流烟雾区、发生风流逆转后的烟雾区、以及可能发生爆炸等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矿领导人接到火警报告后,要先弄清火情,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1)组织力抢救受灾人员,撤离火热扩大后,可能受到威胁地区的人员;(2)采取能迅速控制火热发展的措施;(3)侦察火区,确定火源,组织人员灭火。
(三)消防器材的储备地点和使用
1、消防器材储备地点
井口附近的消防材料库、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室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中,都应该储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
2、常用灭火剂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水:用水灭火时注意,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不能用水扑油类火灾;水流应从火源的外围逐渐逼近火区中心;人要站在上风侧保证正常通风,及时排除火烟和水蒸气。
发生电火先断电,用水扑救有危险;沙子岩粉灭火器,科学抢险保平安
(2)泡沫:泡沫能导电,在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必须切断电源。
(3)干粉:常用干粉灭火。用喷粉灭火器灭火的注意事项:要注意堵管现象。喷射距离应视扑救燃烧物的对象而定,原则上以不吹散燃油和药粉,使其粘附在设备表面为宜。要在通风干燥的地点贮存,定期设专人检查。
(4)卤代灭火剂:适用于扑救油类、带电设备和精密仪器等贵重物品的火灾。此种灭火剂产生的气体略有毒性,在室内灭火后要通风换气以保证人员安全。
(5)砂子和岩粉:砂子和岩粉能覆盖火源,将燃烧物和空气隔绝,从而使火熄灭,可用来熄灭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
(6)发现煤炭自燃征兆时,应立刻向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室或相关负责人报告。如果自燃征兆十分明显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五、发生矿井火灾的应急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千万不能顺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火大势猛扑不急,抓紧时间快撤离;一定带好自救器,避免中毒与窒息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7)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独头巷或硐室、两道风门之间)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火灾发在独头巷,应对措施要妥当;穿越火源应赶早,逃生退路要保障
(8)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除非是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9)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岔口的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之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10)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行撤退。
(11)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部,以防高温烟气刺激等。
高温浓烟巷道深,浸湿衣服和毛巾;严防咽气来刺激,想尽办法来降温
六、矿井火灾的案例分析
(一)内因火灾
龙岩苏邦煤矿二号井煤炭自燃事故
苏邦煤矿二号井位于龙永煤田北部,开采苏邦北井田北块段煤层,属低瓦斯矿井,无煤尘爆炸危险。
1994年6月10日16时左右,跟班安全员在巡回检查中发现260-38号煤层北运巷有大量烟雾往外涌出,并有烧焦味,靠近运巷温度越来越高,走进运巷上山口观察发现垮落的煤壁有火红的煤炭在燃烧,即向井口调度及矿值班领导和救护队汇报。值班领导知情后即下令停止井下作业,撤出所有施工人员,并通知不得在回风斜井行人。随后,矿救护队赶赴现场,在295m水平回风石门附近测得一氧化碳浓度高达0.012%,并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已经波及260~295m区段整个38号煤层巷道,295m水平总加回巷和回风斜井。
(二)外因火灾
1、炼山浓烟灌入井下,导致井下作业人员中毒死亡的火灾事故
1982年1月5日13时30分,朝阳伐木场在加福煤矿 335c9n运巷硐口周围清场炼山,由该硐口上方的山沟里点火,由上往下炼山。该硐口位于山沟中部,清场的大量木头、树枝杂草堆积硐口,待大火烧到硐口时,大量浓烟灌入井下,并将 335c9n运巷硐口木支架烧毁2棚,硐口c9煤层也燃烧10米左右,大量浓烟和有害气体充满 335m水以上巷道,正在 335m水平c1反石门作业的5位工人发现浓烟后,想冲出险区,但浓烟太大已看不清巷道,无法脱离险区,因而在 335c1反石门的途中中毒死亡。
2、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的重大火灾事故
____年6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永定县抚市镇基安村××无证矿,井下胶质线由于负荷过重,又有明接头,引起短路,产生电火花,引燃胶质供电线路,然后又引燃木支架和煤层,造成火灾。在9号煤层采煤作业的3名作业工人被困井下,其中有2名试图冲出矿井的工人死亡。被困工人的同乡试图从另一与该矿贯通巷道进入该矿救人,在行进途中2人被上面矿井通过贯通巷道涌入的浓烟薰倒,中毒死亡。事故共造成4死一伤。
3、非矿用空压机入井着火引起的特大火灾事故
____年4月14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新罗区雁石镇大吉村××无证矿,由于非矿用空压机安放在木支架巷道中,又无专人管理,阀片断裂后,空压机润滑系统失效,活塞与缸套干摩后,产生高温,引燃垫空压机的木头和旁边支架,产生大火和浓烟。矿井没有消防管路、消防水源和必要的灭火器材。6道下山开采,都没有可行人的安全出口,井下11个作业人员被困,全部中毒死亡。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煤与瓦斯突出
| 适配人群 | 瓦斯检查工,掘进班组长,防突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石门揭煤,煤巷掘进,采煤作业 |
|---|---|---|---|
| 制定目的 | 煤和瓦斯突然喷出会埋人、毁巷道、坏通风、引爆炸。太吓人了,必须管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人,采煤掘进面,石门揭煤处,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 ||
| 职责分工 | 矿长要抓总,技术员定措施,班组长盯现场,瓦斯工随时查气、喊停、带撤。 | ||
| 管理要求 | 打钻放气、注水软煤、挂红挂汗盯预兆、炮眼填满、戴好自救器、设避难所。 | ||
| 监督与检查 | 队长天天查,安监员随机盯,调度室随时接报。不按规矩干,当场停工,扣钱,换岗。 | ||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大量的煤和瓦斯突然抛向采掘空间,且伴随着强烈的动力和声响的现象,称为煤与瓦斯突出。井下发生突出时,煤流埋人,造成人员窒息死亡;突出时的动力,能摧毁巷道、通风设施、机械设备、破坏通风系统,造成灾害扩大;甚至能引起火灾或瓦斯爆炸。它是矿井最严重的灾害之一。
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
煤与瓦斯突出多数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其中大多数发生在掘进工作面。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突出的强度增大、突出的次数增多、突出的层数增加、突出的危险性增大。
突出的次数和强度随着瓦斯压力的升高而升高。
煤的结构变化大、透气性差、瓦斯扩散速率大、煤的湿度小容易发生突出。
有构造残余应力的地方,煤体强度变形能量大,容易突出。如:断层带、破碎带、火成岩侵入带、煤层厚度变化带、褶曲地点和煤层倾角变化地点都是容易发生突出的地方。
有外力激发容易发生突出。如:放炮、打眼、冲孔等都容易透发突出。
突出大多伴有预兆,石门突出多伴无声预兆。
突出危险性随着硬而厚的围岩存在而增高。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绝大多数的煤与瓦斯突出,在突出前都伴有预兆,没有预兆的突出是极少数。
有声预兆:由于各矿区、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瓦斯大小及煤质特征等的不同,所以预兆声音的大小、间隔时间、煤体深处发出的响声种类也不同。有的象炒豆似的劈劈叭叭声。有的象鞭炮声,有的象机枪连射声,有的似跑车样的闷雷声、嘈杂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无声预兆:煤层结构构造方面的表现: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和煤尘增大,煤层受挤压褶曲、变粉碎、厚度变大,倾角变陡;地压显现方面的表现: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碴,顶板出现冒顶、断裂,底板出现鼓起,炮眼变形装不进药,打钻夹钻、顶钻等;其它方面的表现: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煤温或气温降低或升高。
上述突出的预兆并非每次突出时都同时出现,而仅仅是出现一种或几种。
《煤矿安全规程》对采掘工作面防突的规定
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过突出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确定,由煤矿企业提出报告,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单位鉴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开采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
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炮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孔深度的1.5倍。
井巷揭穿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
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和煤层注水是区域防突的主要措施。
开采保护层
在突出矿井中,在煤层群中首先开采的,并能使相邻的突出煤层消除突出危险的煤层叫保护层,开采保护层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之一。
预抽突出煤层瓦斯
开采保护层时,已有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应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单一煤层和无保护层可采的突出危险煤层,经试验预抽瓦斯有效果时,也必须采用抽放瓦斯的措施。
突出煤层注水
煤体注水不仅可以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也可以减少开采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飞扬。当水中加入一些阻化剂时,还可以防止煤炭自燃。
局部防突措施
1、石门揭煤
防治突出措施
石门和其他岩石井巷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时的防突措施中,除抽放瓦斯外,还有超前排放钻孔、水力冲孔、水力冲刷、金属骨架和震动放炮等。
(1)水力冲孔。当石门揭煤打钻出现喷煤、喷瓦斯的自喷现象时,可采用水力冲孔措施进行揭煤。水力冲孔要求石门冲出的总煤量(吨)数量上不小于煤层厚度(米)的20倍。
(2)水力冲刷。水力冲刷是利用高压水力冲刷石门工作面前方煤体,形成超前孔洞,使煤体得到卸压和排放瓦斯以消除石门揭煤时的突出危险性。要注意的是冲刷出的煤和瓦斯就地排放,形成了工作地点不安全环境。
(3)超前排放钻孔。超前排放钻孔是在石门掘至离煤层垂距5~8米处向突出危险煤层沿倾斜和走向均匀地布置2~3圈钻孔,控制范围达到石门周边外3~5米,形成足够的卸压和排放瓦斯范围,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瓦斯压力全部降到0.74兆帕以下。这一措施适用于不同厚度和倾角的突出煤层,对于瓦斯压力较高的煤层,也有较好的防突效果。
(4)金属骨架。金属骨架是用于石门揭煤的一种超前支架。在距煤层2~3米时,在工作面上部和两侧周边打钻孔,钻孔要穿透煤层全厚并进入岩层0.5米,单排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2米,双排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3米,然后在钻孔中插入长度大于孔深0.5米以上的钢管或钢轨,将其尾部固定架牢,形成一个整体防护架。
金属骨架措施的防突作用:一是钻孔卸压;二是钻孔排放瓦斯;三是保护煤体。主要作用是保护煤体,增大突出的阻力。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可以采用预抽瓦斯、水力冲孔、超前钻孔、深孔松动爆破、深孔控制卸压爆破、卸压槽和前探支架等防治突出措施。
(1)超前钻孔(包括大直径钻孔)。适用于煤层透气性较好、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大于0.7米、煤质稍硬的突出煤层。钻孔长度不得小于10米,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排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应包括巷道断面和巷道断面轮廓线外四周不小于2米的范围。超前钻孔的直径一般为75~120毫米,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在采用42毫米直径的钻孔。
(2)深孔松动爆破。深孔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打若干个一定深度的炮眼,通过爆破使周围煤体破碎、使应力集中带向煤体深部推移,达到卸压和排放瓦斯的作用。该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突出强度较小的煤层。深孔松动爆破的孔径为42毫米,孔长不得小于8米,超前距不得小于5米。深孔松动爆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1.5~2米的范围。
(3)深孔控制卸压爆破。与一般深孔松动爆破相比,深孔控制卸压爆破有两个特点:一是将爆破孔长度由8~10米增加到20~25米;二是在爆破孔附近打了不装药的控制孔,以增大卸压和排放瓦斯的效果。
(4)卸压槽。沿巷道两帮预先切割出一定宽度的缝槽,保持一定的超前距,使前方一段距离内的煤体与煤层母体部分脱离。在卸压槽的保护范围内掘进,可以避免突出或冲击地压的发生。
(5)前探支架。前探支架一般是向工作面前方打钻孔,孔内插入钢管或钢轨,其长度为两次掘进长度再加0.5米。掘进每循环一次,打一排钻孔,形成两排钻孔交替前进,钻孔间距为0.2~0.3米。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对于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应以区域性措施为主,当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时在区域防突措施失效的区段,可采用排放钻孔、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大直径钻孔、预抽瓦斯等局部防治突出措施,并应尽可能地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滚筒式采煤机采煤。
安全防护措施
包括石门揭穿煤层时的震动放炮、采掘工作面的远距离放炮、挡拦、反向风门、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1、震动放炮
震动性放炮的主要实质是一种诱导突出的安全措施,在突出危险煤层厚度小于0.3米或瓦斯压力小于0.74兆帕的煤层中,可采用震动放炮揭穿煤层。震动放炮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进风侧应设置两道坚固反向风门,回风系统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如果震动放炮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仍必须采取预防突出措施。
2、远距离放炮
在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放炮作业时,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远距离放炮的操纵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得小300米。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工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隔离式自救器。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3、挡拦设施
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反向风门必须设在石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防止突出时的瓦斯进入进风系统。
(2)反向风门必须牢固,并须设两道。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性质确定,但不得少于0.2米,墙垛厚度不得少于0.8米。门框和门扇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毫米,门扇厚度不得小于50毫米,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米。
(3)放炮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门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放炮后,矿山救护队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4)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5、自救器
进入有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与升井后必须对自救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以保持性能良好。
6、井下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
突出危险矿井应在井下设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置其中一种或混合设置,并要符合下列要求。
(1)井下避难所:
①避难所应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的地点,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②避难所必须设向外开启的严密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米,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占用面积不得少于0.5平方米,避难所内支护必须保护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③避难所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立方米/分钟。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④避难所内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2)压风自救系统:
①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
②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③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至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立方米/分钟。
发现突出预兆后现场人员的避灾措施
(1)矿工在采煤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隔离式自救器并佩戴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外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2)掘进工作面发现煤和瓦斯突出的预兆时,必须向外迅速撤至反向风门之外,之后把反向风门关好,然后继续外撤。如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戴自救器不能安全到达新鲜风流时,应在撤出途中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等待救护队援救。
发生突出事故后现场人员的避灾措施
在有煤也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矿工要把自己的隔离式自救器带在身上,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立即打开外壳佩戴好,迅速外撤。
矿工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时间不够,可到矿井专门设置的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装置处暂避,也可寻找有压缩空气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这时要把管子的螺钉接头卸开,形成正压通风,延长避难时间,并设法与外界保持联系。
水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矿井水灾的类型及易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
矿井水灾的类型
造成矿井水灾的水源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和老窑水。多数矿井水害往往由2--3种水源造成的。矿井水害可分为地表水害、老窑水水害、松散孔隙水水害、煤层顶板水水害、煤层底板水水害。
易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
矿井涌水所造成 的类井水灾,通常称为突水或透水。矿井突水的条件是必须具有涌水水源和涌水通道。因此,容易发生突水的地点有:
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近煤矿的地点。 <, /o:p>;;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的地点。
打开隔离煤柱放水的地点。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的地点。
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的地点。
接近有水的灌浆区的地点。
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的地点。
矿井发生透水前的预兆
一般说来,矿井透水前主要有几种预兆:
挂汗: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积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叫挂汗。井下空气中的水分遇低温的物体,有时也可能积成水珠,这是假象。区别真假挂汗的方法是,仔细观察新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潮湿,若潮湿是透水预兆。
挂红: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体表面时,会呈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
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壁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叫声,这就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很近了,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这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
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下降,煤壁发凉,人一进入工作面就会有凉爽、阴冷的感觉;但应注意,受地热影响较大的矿井地下水的温度偏高,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气温反而升高。
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就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顶板淋水增大。
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水色发浑,有臭味。
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裂隙出现渗水:如果出水清净,则离积水区较远;若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由于矿井水的来源不同,发生透水前的预兆各有特点:
老空水透水预兆。由于老空水积存时间长,水量补给较差,故称“死水”。老空水透水预兆有挂红,酸性大,水味发涩的特点。
溶洞水透水预兆。由于洞内积水长期侵蚀溶岩,所以,水多呈灰色或灰黄色,带有臭味,有时也有挂红现象。另外,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石灰岩溶洞水时,可能出现顶底模式反来压、裂隙和柱窝渗水的现象。
断层水透水预兆。断层破碎带中的地下水一般是流动的,补给较充分,故称“活水”。所以,很少出现挂红现象,水无涩味而发甜;在岩巷中遇到或接近断层水时,有时在岩缝中可见到淤泥,水较浑浊多呈黄色。另外,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的断层破碎带时,会出现来压,淋水增大等现象。
冲积层水透水预兆。浅部掘进井筒常遇到冲积层水,采空区顶板冒落,裂缝沟通冲积层时,也会遇到冲积层水。冲积层水透水的特点是,开始水量较少,呈黄色,并夹有砂子,以后便急剧增大。
防治矿井水灾的主要措施
防治水害的措施可归纳为“查、探、放、排、堵、截”六个字。
查: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加强水害预测,制定并实施防治水规划。
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接近水淹或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接近可能有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放:将威胁性水源采用打钻抽水、井下疏水巷道疏水、井下钻孔疏水、立井泄放水等方法,全部或部分疏放掉。是消除水患的主要措施之一。
截:利用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岩)柱等物体,临时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将采掘区与水源隔离,使某一地点突水不致危及其他地区,是减轻水灾危害的重要措施。
堵:是将水泥砂浆或化学浆堵水材料通过钻孔注入到渗水的地层裂隙、溶洞、断层破碎带,使其凝固硬化,将裂隙、裂缝和溶洞充填,达到堵水的目的,是防治水灾的重要措施之一。
排:为防止矿井水灾,矿井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有效的排水系统。
煤矿地上井下的防治水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管、水仓、防水煤(岩)柱、防水闸门、水闸墙以及疏水渠道等,对防治矿井水害十分重要,煤矿职工要爱护,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或采取相应措施。
矿井发生透水事故的处理措施及注意事项
发生透水事故的处理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最先发现透水的现场工作人员一方面报告矿调度室,另一方面迅速组织抢救。打木垛或用密集柱,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水势猛来不及进行加固时,人员应向高处撤退,安全出井。
井下突然突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避灾路线上的指示牌,人员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而又能通达地面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切勿进入下山独头巷道。
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程度等情况,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行进中,应靠近巷道的一侧,抓牢支架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流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如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人员撤退到坚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透水后被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间待救。如系老窑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伤害。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不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被困期间断*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长时间被困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渡兴奋和慌乱,以防发生意外。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
| 适配人群 | 现场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停工整改,安全罚则 |
|---|---|---|---|
| 制定目的 | 现场老出安全问题,有人没盯紧,隐患拖着不处理,怕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总监、现场监理、承包单位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管整体,现场监理天天跑现场找问题,承包单位按指令改问题。 | ||
| 管理要求 | 每天至少巡两次现场,发现隐患马上判要不要停工,发整改单,盯着对方改完。 | ||
| 监督与检查 | 总监查罚单,财务收钱开票,没巡够次数扣工资,漏查隐患扣三天工资,改不完还拖着就开除。 | ||
流程控制文件
流程编号
dfjl021
流程名称
东方监理公司安全事故隐患处理流程
流程主管部门
东方监理公司监理管理部
流程参与部门或岗位
总监工程师、现场监理人员、承包单位
流程处罚程序
考核主体
总监理工程师
处罚程序
考核主体开具罚单分别交财务和被处罚人,被处罚人到财务交罚金,财务收取罚金并开罚金收据,被处罚人将罚金收据交考核主体确认。
步骤
负责部门/人员
所具备的权限
所承担的责任
处罚标准
时间节点处罚
责任处罚
经济责任处罚
步骤一
现场监理人员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及时发现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隐患
每天巡视现场不少于两次,每少一次扣罚责任人1天岗位工资
未巡视或巡视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总额给予公司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处理
步骤二
判定所存在的隐患是否需要停工整改
对所检查问题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即时完成
判定隐患性质错误影响工程进度的,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
步骤三
签发停工令
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
步骤四
根据发现问题的情况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并报总监理工程师
对所签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内容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未签发或签发的整改通知出现错误,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
步骤五
(1)承包单位
按整改通知
的要求进行整改
执行安全整改通知,并按指令的要求整改存在问题
接到通知后即时执行
无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2)现场监理人员
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执行安全整改通知
如未执行立即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随时检查
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
步骤六
落实情况,如承包单位确实未执行安全整改通知,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签发停工令
步骤七
承包单位
整改完成后,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对整改的结果负责
整改完成后即时上报
步骤八
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结果是否达到整改要求
对整改结果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0.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晚0.5个工作日扣罚责任人1天岗位工资
未检查落实或检查落实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
注:此流程由监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办法:
| 适配人群 | 安全环保部,装置负责人,设备动力部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验收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故,怕设备坏掉,怕工人操作不对,怕环境不安全,怕管理有漏洞。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单位,所有装置,所有员工,所有设备和现场环境。 | ||
| 职责分工 | 安环部盯着全过程,装置自己找问题提方案,设备部管设备隐患,生产部管工艺隐患,财务部管钱到位。 | ||
| 管理要求 | 随时查随时改,定期联合检查,填排查表,写立项表,做控制措施,演练应急,隐患没治好就得盯紧人。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环部检查,装置负责人落实,财务部管钱,填错表或漏报要补,整改不及时要重来,验收不通过不能算完,表不交齐要催。 |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化工有限公司隐患的定义,隐患治理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隐患项目立项、施工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隐患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术语和定义
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作业环境的缺陷以及管理上的漏洞。
4管理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隐患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隐患的查找识别、评价、申报、治理整改、验收和效果验证、控制应急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具体负责消防、职业健康安全以及作业环境的缺陷隐患的全过程管理。
4.2隐患所在的装置负责各类隐患的查找识别、评价、初步治理方案提出、控制和应急措施、申报、验收和效果验证的具体实施。
4.3设备动力部和生产技术岗位负责设备和生产工艺隐患的具体治理和相关投资额的估算。
4.4财务部负责各类隐患治理和控制的资金拨付,在公司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把隐患治理和控制作为优先考虑的事项之一。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隐患的判定依据
5.1.1不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2同行业发生过事故,本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或发生过类似事故,安全控制措施、手段没有得到改进或改进不够。
5.1.3现场存在着设备设施、工艺系统、作业环境缺陷或安全措施不完整。
5.1.4安全检查、审核以及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价发现的各类问题。
5.2隐患管理
5.2.1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管理,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下不推上”。按照隐患治理的可实施性以及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装置级、公司级和重大事故隐患。
5.2.1.1装置级隐患:装置能够治理,不论其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否严重的隐患;
5.2.1.2公司级隐患:公司能够治理,不论其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否严重的隐患;
5.2.1.3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治理不了,且导致的风险后果是较大的隐患或导致发生事故的隐患。
5.2.2隐患的调查和识别。各装置、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员工采用定期和随时两种方式调查和识别现场各类隐患。随时的方式是指在日常巡检、安全检查和现场操作以及生产管理过程中,对各类隐患要随时查找,随时整改。定期的方式是指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安全员进行联合检查。对各类隐患识别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
5.2.3隐患的逐级申报及治理验收
5.2.3.1对于装置级的隐患,由装置安全第一负责人填写《公司隐患治理申请立项表》并组织安排隐患的治理整改。隐患治理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由隐患所在单位组织,并填写《安全隐患治理确认表》,同时将《排查表》、《立项表》、《确认表》各交一份至安全环保部备案。
5.2.3.2对于公司级的隐患,由装置安全第一负责人填写《公司隐患治理申请立项表》并交安全环保部签署隐患的治理整改意见后交相关单位治理。隐患治理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由隐患所在单位组织,并填写《安全隐患治理确认表》,同时将《排查表》、《立项表》、《确认表》各交一份至安全环保部备案。
5.2.4隐患的控制和应急。隐患一经识别和确认,在没有完成治理整改之前,为防止隐患失控导致事故的发生,隐患所在装置必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在《安全隐患排查表》中详细列出。如果需对控制措施进行演练,需由装置及时组织,有可能反复出现的隐患,其应急措施应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补充部分。
5.3 隐患建档纪录
5.3.1安全环保部是隐患纪录档案的汇总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纪录需整理归档,并制作公司隐患治理汇总表。
5.3.2隐患所在的装置负责各自隐患的纪录整理归档工作,并制作装置隐患治理汇总表。
5.4 隐患资金使用
5.4.1 隐患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和开展相关业务由安全环保部、财务部负责。
5.4.2 隐患资金计提的依据是公司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按照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的0.2%提取安全费用;隐患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
5.4.3 隐患资金按规定开支范围和比例使用:60%用于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20%用于安全教育培训;20%用于防止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隐患和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5.4.4 隐患资金监督管理
5.4.4.1 公司隐患资金政策、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变更必须报经财务部同意。
5.4.4.2 隐患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隐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务部负责隐患资金财务监督和银行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