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

适配人群机电队长,通风科长,绞车司机使用场景矿井提升作业,压风系统运维,主通风停风处置
制定目的设备老、故障多,断绳断轴、风包爆炸、停风淹井都出过事,怕再死人伤人。
适用范围主斜井、副井、压分机房、锅炉房、绞车房这些地方的固定设备和操作的人。
职责分工矿长总管,安全矿长盯现场,机电科长管设备,司机只管自己开的机器,班组长盯住手下人别乱来。
管理要求钢丝绳天天看、每周量,风包半年清一次,压风机每天试保护,通风机每季反风演习,所有司机必须持证。
监督与检查安检站每月查记录,调度中心盯电话汇报,没按时检查扣钱,漏报事故直接调岗,查到造假全队通报。

10.1事故类型

固定设备事故

10.2事故发生地点

主斜井、副井、压分机房、锅炉房、绞车房

10.2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目前运行的大型设备主要有:副斜井提升系统、压风系统、主通风系统、主排水系统、运输系统等。

大型固定设备可能造成的事故主要有:机械伤害事故、电气及其控制系统伤害事故、非人为自然灾害事故等。

可能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主要有:提升系统的断轴、断绳、卡罐、过卷、过放等均可造成大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害、财产损失甚至会导致矿井停产;压风系统中风包爆炸、管路堵塞或漏气等,可能造成地面人员伤亡事故,会影响井下生产需求;通风系统中风叶脱落、风门或风筒破损、断轴等事故可能导致矿井停风、瓦斯超限、等无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严重事故;风钻打眼过程中接头不牢,容易吹掉风钻钻头造成压风伤人事故;主排水设施中的水击、坐泵、排水设施堵塞或严重漏水将直接威胁矿井的正常生产,造成严重事故,等等。

可能发生的电气及其控制系统的伤害事故主要有:提升机的过卷过放、液压系统失灵导致坠罐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等严重事故;通风系统中电动机喘振、电动机散热受损等现象会导致温度过高、电网电压波动引起的电控误动作等故障,均可造成矿井停风和瓦斯超限等严重事故。

可能发生的非人为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有:雷电会造成供电系统断电或瞬间电压大幅度波动,将导致电气系统故障进而影响矿井生产、生活供电和人员伤亡事故;洪水或矿井严重透水事故导致的矿井停产和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及蔓延会造成矿井停产和人员伤亡事故。

10.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科学、依法规范。资源共享、团结协作、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做到:以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为优先、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环境为优先、防止次生灾害为优先的基本处置原则。

10.2组织机构及职责

10.2.1应急组织体系

总指挥:矿长

副 总 指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通风矿长

技术副总机电副总

成员:调度副主任安检站长

机电科长通风科长

地质科长 机电队长

机运队长运输队长

办公室主任保卫科长

供应科长财务科长

10.2.2指挥机构职责

10.2.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大型固定设备事故时,按照专项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大型固定设备事故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需分析判断事故性质及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现场;协调各职能部室、队组救援工作的开展;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现场救援;负责事故上报;负责组织本矿事故应急演练。

10.2.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调度中心。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大型固定设备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请求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10.2.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大型固定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场指挥部主要由矿各职能部室、队组组成:

应急救援组:协助指挥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预防次生事故发生;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恢复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有关事故现场信息。

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人员赴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现场护送、转运伤员;负责联系外部医院救援,组织护理和药品器材供应。

技术保障组:提供矿井的技术资料,为科学制定事故救援方案提供依据;实时监测矿井各种数据,掌握矿井救援环境情况,为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提供依据;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善后工作组:负责接待安置职工家属,负责职工和职工家属及受灾区域人员的安抚、安置、教育工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时调配抢险物资;落实应急抢险资金,核销应急救援费用;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生活保障。

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负责交通疏导,确保应急抢险道路畅通;协助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疏散和转移。

信息组:负责起草信息发布的内容;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按照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整理事故信息,接待媒体人员,协调有关事宜;负责上报材料的起草和审定工作,做好事故情况上报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交通运输组:保障应急救援期间做好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的及时送达工作。

后勤服务组:平时做好后勤服务,组要包括食堂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员工住宿管理等工作,在应急救援期间,主要职责是临时调配救治场所、为被救治者提供休养空间,做好食宿管理。

财力保障组:日常工作是管理好应急救援的保障资金,不得擅自挪用或借做它用,应急救援期间,主要职责是配合指挥部做好资金的调用和管理工作,做到账目明晰。

10.2.3预防与预警

10.2.3.1危险源监控

1、机电科、安检站及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和可能引发大型固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矿调度中心及矿领导。机电队除日常检查外,应定期对大型固定设备进行性能测定及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无损探伤、性能分析等预防性试验,有针对性地安排组织预防性检修。测定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氧焊、电焊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防止发生电缆、电器设备老化、绝缘下降造成电气火灾和事故。

2、提升机系统:

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机电科每年对提升系统进行1次自检。每3年进行一次提升系统性能测定。

提升钢丝绳每天进行一次检查,每周进行一次绳径检测,并做好记录。

提升系统必须是双回路供电且线路上不能接载其他负荷。

提升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有日常运行参数和事故记录。

提升系统必须保证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完好率100%,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并作好记录。

3、主排水系统

主排水系统的配置及能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且每一回路必须满足系统供电要求。

主排水电机必须是煤安、防爆电动机。

机电部必须指派专人对主排水系统设施进行定期系统检查,做好日常检修记录。

每年雨季前进行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及性能测试,确保主排水系统性能良好。

必须制定定期检修制度,并切实予以实施。

4、压风系统:

风包及出风管道中的积炭油垢,每半年检查清理一次,滤风器每季度清理一次。

做好空压机的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查、检修工作。

“两超两断”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每天检查,定期试验,并做好记录。

空压机的润滑油闪点应符合要求。

空压机的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整,灵敏可靠,定期校验。

空压机的释压阀灵活可靠,动作压力符合规定。

压风管路需定期检查,杜绝漏气现象。

5、主通风机:

主通风机必须采用可靠的双回路供电方式,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备用回路及电气保护完好。

主通风系统必须实现在线监控,并可实现闭环运行,在线监控系统对接入风机系统的各项保护装置进行检测、报警并记录。

主通风机的供电线路,坚持定期巡回检查,保证机房内各项仪表齐全完好,均定期校验。

电动机必须装设避雷装置,并坚持每年雨季之前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主电机应定期清理维护,以保证绝缘性能完好。

主通风机应定期切换运转,反风设施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且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6、所有大型固定设备操作员、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设备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

10.2.3.3信息报告程序

1、发生大型固定设备突发事件时,立即向矿调度中心和值班领导汇报。

华润联盛调度中心主任:0358-8293527

矿调度中心电话:0358-4906149内线 86005/86006

华润联盛救护中队电话:0358-2391118、

吕梁市人民医院值班电话:0358-8245001

2、汇报者报告大型固定设备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

②事故的伤亡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原因和初步判断;

④事故后组织抢救采取的措施以及灾情的控制情况;

⑤事故汇报单位及汇报人姓名;

3、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3应急处置

10.3.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大型固定设备事故响应级别分为i级(一般事故)、ii级(事故)和iii(特别事故)三个等级。

i级事故为矿井响应,只需要事故单位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理的事件。

ii级为集团公司响应,需要公司统一调度多个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理的紧急事件。

iii级响应,需要集团公司组织协调,请调地方政府或上一级部门增援,并调度多个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理的紧急事件。

上面三个等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10.3.2响应程序

1、启动大型固定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后,矿调度室要立即电话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或指定地点。

2、成员单位接受命令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到达现场进行事故抢险和处理。

3、保持各成员单位之间和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4、救援工作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按不同类型设备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5、扩大应急:公司大型固定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要同事故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当大型固定设备事故扩大,现场情况恶化,救援力量和消防力量不足时,应及时申请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支援。

6、应急恢复:公司大型固定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待现场救治情况好转,事故得到控制,人员全部撤离完毕,现场指挥部便可宣布应急恢复。抢险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点人员,检查各项设施。除事故区域外其它地方应按要求逐步恢复。善后处理工作由责任单位配合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保护现场,集团公司按要求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0.4处置措施

1、大型固定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告并切断事故现场电源,疏散人员,正确选择灭火器材、材料进行初期灭火。当火灾事故无法控制时,要及时启动华润联盛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抢险和救援工作,若火灾现场存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医院救护小组立即对受伤及中毒人员进行抢救。

2、提升绞车:

1)当立井绞车出现故障停车发生人员被困时,绞车司机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使绞车处于安全制动状态。绞车司机和现场维护工应尽快查清故障原因,并对安全回路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查清事故原因后立即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故原因制定响应的救援安全技术措施。抢修人员要按抢修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抢修,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故障严重需时可利用竖井人梯等设施,并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措施。

2)当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猛烈拉动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了解乘坐人员安全情况。如有人员受伤要通知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抢险措施,组织抢险专业人员进行抢救。无人员伤亡时,维护工应对绞车的各主要部件特别是钢丝绳和各部位连接装置以及制动机构要进行详细检查,同时要对安全回路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开车。因钢丝绳或各部位连接装置以及制动机构存在异常情况,短时间无法恢复运行时,现场指挥部应制定人员撤离的抢险方案,组织抢险专业人员对罐内滞留人员进行营救,营救时必须使用保险带等防护用具,人员撤离后,对绞车异常部位进行抢修。

3)当发生断绳、断轴等事故造成跑车、坠罐事故时,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措施和方案,抢险专业组人员按方案首先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其次要积极组织抢修,制定抢修措施,组织人员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4 )立井发生卡罐事故时,绞车司机要立即停车并采取安全制动措施。维护工应尽快查清故障原因,同时要对安全回路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事故单位要组织人员首先利用梯子局等工具及时了解罐内人员安全情况和卡罐原因。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抢险措施,组织抢险人员优先对被困人员进行抢救,并对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5)上述事故抢险结束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安监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主水泵:

1)当主水泵发生故障时,应尽快启动备用水泵,同时机电队要查清故障原因,机电部负责制定抢修措施,积极排除故障,以尽快恢复排水.因设备损坏或双回路供电中断短时间不能恢复排水时,应制定应急措施,采取增加临时排水设备的办法防止淹井.

2)当发生管路或阀门故障时,应尽快查清故障原因,及时停泵,关闭故障管路或阀门,启动备用水泵、管路或阀门,同时积极组织排除故障。若主水管路与备用管路或阀门同时存在故障时,应制定措施增设临时阀门或管路,保证排水。

4、空气压缩机:

1)一旦运行压风机发生异响、异震、电动机冒火等严重意外情况时,应紧急停机,起动备用压风机。

2)一旦发生风包、风管爆炸等事故时,压风司机应立即停止所有压风机的运行。有人员伤亡时,应先组织抢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其次事故单位要制定抢修措施,组织人员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5、主通风机:

1)当运行风机或风机线路在正常运转或反风运转时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切换备用风机和备用风机线路运行,并立即组织力量,制定抢修措施。对故障风机或线路查明故障原因,及时进行抢修。

2)当两台主通风机或两条主通风机供电线路同时不能正常运转时,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打开防爆门,由矿调度室通知所有井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上井。同时切断井下主供电电源,并制定抢修措施,立即组织抢修。造成长时间向井下通风中断导致瓦斯超限时,应制定专门措施,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排放瓦斯措施。当恢复矿井正常通风时,在确认瓦斯隐患消除后,方可组织专业人员逐级恢复井下供电。

3)当一台主风机或风机线路因发生故障或实施大修,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备用时,必须制定单机运行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准备好必要的备品、配件,制定抢修措施组织人员抢修,同时安排维护工跟班进行监视维护,直至大修风机恢复正常状态。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重特大生产

适配人群应急指挥负责人,专业救援组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煤矿事故,危化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
制定目的怕出大事故没人管,死人多、损失大、影响坏。想快点救人救财产,别乱套。
适用范围长治市里所有地方,煤矿、道路、火灾、化工、燃气、工地这些地方出事都算。
职责分工市长副市长带头指挥,各部门局长各管一块,消防公安医院各干各的活,谁管啥写清楚了。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乱动,拍照画图留证据,队伍要随时待命,24小时有人盯。
监督与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天天查落实没,不按时报、乱动现场、脱岗的要追责处分,干得好的发奖。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我市境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2、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一次多人急性中毒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千万元的特大安全事故。

3、其他性质特别恶劣、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是指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火灾、工程建设、城市燃气、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锅炉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和急性中毒等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由市政府集中领导,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结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长治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领导组(下称市应急救援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马和平 副市长

副组长:秦正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杜正平 市经贸委主任。

雷党辰 市公安局局长

张巨魁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学彦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办事处主任

李广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李明芳 市交通局局长

赵 坚 市卫生局局长

武阳明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郭 亮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秀亭 市建设局局长

李予胜 长治供电局局长

闫 广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贾先凤 市民政局局长

石建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亢玉怀 中石化长治分公司经理

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事故抢险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出重大决策,督促有关部门按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开展工作,检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

2、现场抢险救援组:由有关单位根据职责范围组成九个专业抢险救援小组,分别制定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报市应急救援领导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①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

②道路交通事故,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任组长。

③火灾事故,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任组长。

④水上交通运输事故,由市交通局局长任组长。

⑤煤矿事故,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办事处主任任组长。

⑥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组长。

⑦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由市城建局局长任组长。

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组长。

⑨铁路交通事故,由长治北车站站长任组长。

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应急救援领导组临时决定或变更。

3、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警戒、肇事人员的监控及群众的疏导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负责遇险人员的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市经贸委主任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长治供电局局长,市自来水公司经理任副组长,负责抢险物资的调运、电力调度、水源调度,抢救人员及遇险人员家属的生活安排。

6、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情况的采集和对外发布,以及批准其他组织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采集情况。

(四)专业抢险救援队伍

由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和驻市国省营企业消防小分队、长治市矿山救护队、沁源县矿山救护队、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等组成专业抢险队伍。

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人员组成、装备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等,每半年报市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一次。

三、重特大事故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以快捷、有效的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由市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决定通知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并由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呈报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性质、企业规模;

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作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面;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同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市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同时公布各工作机构的人员组成。

(二)各有关部门和成员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绝对服从市应急救援领导组的统一调度指挥,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晋政办[____]35号、晋安字[____]38号文件精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

(二)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自脱岗玩忽职守。对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追究事故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玩忽职守、延误抢险急救、扩大损失的,要给予处分和处罚。对在应急救援中帮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由应急状态向常规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上转变,使安全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四)本《预案》没有作出规定的其他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五)市应急救援领导组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本《预案》的演习。

(六)本《预案》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情况发生变化时,要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有关内容。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危险化学品重特大

适配人群应急总指挥,危险源控制员,环境监测员使用场景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气体扩散
制定目的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比如着火爆炸、毒气泄漏,让老百姓和财产少受损失。
适用范围全市所有用、存、运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和人。
职责分工市长带头管总,各部门各干各的活。消防灭火,公安拦路,医生救人,环保测空气水土,气象报风向。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警,划警戒线,戴防毒面具,关火源,堵漏点,救伤员,洗污染地。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平时查预案和设备,出事时看谁没到位。不按要求做的,领导要问话,队伍要重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在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废弃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或形成社会灾害性事故。为加强对特大事故的有效控制,力争使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确保发生事故时临危不乱,处理事故时紧张有序,实施救援时安全高效,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力求事故危害时间最短、范围最窄、损失最小。

第三条危险源的界定及分布

危险源的界定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临界量来确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废弃、处理场所和运输工具。

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制定出我市重大危险源分布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补充、修订,要求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现场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作业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及周边环境和人员分布等情况。对每个危险源必须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及范围,提出废弃物的处理办法,预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如误操作、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泄漏等,以及加强预防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概述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其气体(蒸气)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团,飘散到较远的地方遇到着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泄漏处,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可燃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热值一般较高,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扩大,温度较高,热辐射强,使消防人员难以靠近,增大了灭火的难度;同时,附近的设备、容器因受热而内压升高,可能导致容器破裂或爆炸,扩大事故的危害;爆炸产生的碎片和冲击波可能造成附近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和设备受到损坏,引起连锁反应;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过程中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烟气,威胁附近人员的安全。

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常温常压下为气态或易挥发的物质,其产生的有毒气体能迅速扩散,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社会灾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质泄漏到水、土壤中,会造成环境污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同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因此,在救援工作中必须综合考虑。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绵竹市危险化学品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经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气象局、市消防大队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报警电话:6____51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通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向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按其工作职能划分为9个小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危险源控制组一般由专业防护队伍和消防人员组成,该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配备专业的防护和急救器材。电话:119

2、伤员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点救台。电话:120

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此队伍由地方急救中心或指定其他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院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电话:120、999

4、消防组:负责现场灭亡、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当地消防队伍组成。电话:119

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组织疏散,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安、交警部门人员组成。电话:110

7、物资警戒组: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市经贸局、市交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源、土壤等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资的成分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位置。由市环保局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9、专家咨询组:负责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安排组建。

第六条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安排、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应急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机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咨询活动。

(三)总指挥职责: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和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展开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

(四)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事故单位:快速科学组织自救;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周边环境及附近居民分布情况,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产生的后果;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和运输的管制,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组织事故现场的保护;核定伤亡人员情况。

消防部门: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组织开展事故后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抢救预案;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贮备重点急救药物。

环保部门: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浓度;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作和清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处置事故现场危险物质。

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温度、雨量等气象因素,预测火势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围,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

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经贸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恢复生产。

质监部门:参与危化生产企业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

交通部门:参与危化运输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救援抢险必要的物质、材料,以及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组织事故调查。

第三章应急救援第

七条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遵循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事故单位自身组织的应急救援是最基本、最熟练、最快捷的救援形式。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应急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控制和火灾扑救几个方面,其过程如下。

(一)事故报警。危险化学品发生或有可能发展成为特大事故时,应及时向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指定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4、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5、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

(三)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迅联系;

3、车辆行驶和停放应服从交警指挥;

4、对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5、处理有毒物质的泄漏事故时,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泄漏物若对皮肤有危害,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6、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第九条应急救援演习

定期组织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一)开展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水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二)开展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三)开展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点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重特大燃气泄漏

适配人群燃气企业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消防救援人员使用场景燃气泄漏事故,商业街区抢险,居民住宅抢修
制定目的怕燃气漏太多出大事,火啊炸啊人受伤啊,得赶紧有人管、马上动手堵漏救人。
适用范围本市里所有重特大燃气泄漏的事儿,不管在哪漏、谁家漏、哪条管漏。
职责分工市领导带头组队,各部门各管一块:抢修的堵漏灭火,公安的拉警戒疏散人,医生的救伤员,调查的查原因,善后的赔钱办后事。
管理要求漏了马上报消防、建委、市政府;现场要防火防爆、断电照明、拉警戒、救伤员、查原因。
监督与检查出事就赶过去干活,不按时到、不配合、乱指挥会被盯住问;市建委牵头查落实,谁没做到谁负责说清楚。

第一条为及时处理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

第三条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质监局、民政局、供电局、消防大队以及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修排险组、治安保卫组、救护安置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应急处理小组。

各应急处理小组职责如下:

(一)抢修排险组:制定抢修、排险方案,实施抢修排险,制止燃气泄漏,开展现场防火、灭火、防爆工作。

(二)治安保卫组:负责现场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指挥疏散、转移群众,维护现场秩序。

(三)救护安置组: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四)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发生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鉴定、理赔工作,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四 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单位应在采取抢修排险措施和抢救伤员的同时,立即报告市消防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府值班室。

(一)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的;

(二)燃气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燃气大面积进入用户家庭,造成人员伤亡的;

(三)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密集区燃气管道泄漏,严重危及安全的;

(四)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第五条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各应急处理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一)公安部门应组织警力在现场设立警戒线,做好现场治安保卫和警戒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

(二)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积极开展防火、灭火、防爆和抢险阻漏工作。

(三)医疗卫生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治疗。

(四)供电部门对事故现场要采取断电、灯火管制措施,在夜间要确保事故现场抢修照明。

第六条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质监局、消防大队配合,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条本预案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某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

适配人群街道应急负责人,矿山安全监管员,现场抢险指挥员使用场景矿山事故处置,重特大事故响应,坍塌爆炸抢险
制定目的矿山容易塌方炸药出事,死人多损失大,得赶紧救人救设备。
适用范围河东区所有采石厂,死3人以上或影响大的事故。
职责分工副区长总指挥,安监局牵头抢险,公安管秩序,卫生局救伤员,街道办管安抚和物资。
管理要求马上报安监局,30分钟内报区政府;保护现场别乱动;调吊车挖机快救人;专家到场定方案。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查上报时间,街道办盯现场保护,谁瞒报迟报就追责;指挥部随时点名问进度,不接电话算失职;演练每年至少一次,没练的街道要说明原因。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

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

区政府值班室电话:

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防止通防重特大非伤亡

适配人群瓦斯检查员,通风班组长,放炮员使用场景瓦斯异常区,巷道贯通,临时停风
制定目的井下容易瓦斯积聚超限,风量不够会出事,以前有停风停电问题,得管住。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人员、采掘工作面、局扇、风筒、瓦斯检查点、盲巷密闭处。
职责分工通风工管好局扇和风筒,瓦检员按时查瓦斯,班长带便携仪,放炮员执行一炮三检,救护队负责排放瓦斯。
管理要求风电闭锁必须用,风筒不能破,停风马上断电撤人设栅栏,盲巷24小时内封闭,瓦斯超限自动断电。
监督与检查安监员天天查,队长带队巡检,没挂牌管理扣分,漏检瓦斯通报批评,重复出问题调岗处理,月底汇总通报。

1、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通风,保证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扇设专人挂牌管理,坚持使用好风电闭锁装置,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

3、严格局部通风风筒质量管理,消灭破口和接头跑漏风现象,风筒距迎头的距离和风量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

4、严格瓦斯管理,认真做好瓦斯检查工作,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巡回检查制度检查,杜绝空班漏检。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下井,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对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停风的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6、启封盲巷和采空区密闭排放气体时,要制定严密的瓦斯排放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批后,由救护队执行瓦斯排放工作。

7、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完好。对损坏的通风设施要及时修复,防止因风流短路,造成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8、加强巷道贯通时的通风系统管理,巷道贯通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避免因通风系统发生变化使风流方向或风量发生变化,造成瓦斯积聚、超限。

9、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对瓦斯浓度进行24小时连续监控。

10、对于瓦斯异常区要制定专门"四位一体"的综合瓦斯防治措施,上齐双探头,合理调整进回隅角的压差,防止采空区的瓦斯涌入工作面。

11、对瓦斯异常区掘进工作面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风机、自动分风,安设双瓦斯传感器。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重特大生产

适配人群值守长,中控室工程师,应急指挥员使用场景全厂停电,大坝防汛,火灾救援
制定目的怕出大事故,比如设备炸了、电站全黑、大坝塌了、人死伤多、火灾烧光。也怕出事没人管、乱成一团。
适用范围全厂所有人,所有电站、大坝、中控室、设备、车辆,还有并网的小水电站。
职责分工厂长总负责,书记和生产副厂长帮着管。各部室头儿、基层单位一把手都要盯紧自己地盘。值守长现场说了算,专责和班长守一线。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不能瞒;按预案跑演习;备好物资;黑启动要试;中控室是指挥中心;危险地方要隔离;防汛每年练一次。
监督与检查办公室查落实,安监部盯着考核。没做到扣钱,严重就处分,犯罪送派出所。每月抽查,演习不参加要登记原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重特大设备损坏、重特大火灾、全厂全停电、重大人员伤亡、大坝垮塌等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最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电力生产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组织保障、技术保障、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三条总厂建立自上而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相互协调进行电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

水力发电总厂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 生产副厂长

成员:其余厂级领导、副总、总厂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厂生产计划部,办公室主任:生产计划部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生产计划部副主任

第四条总厂各单位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单位行政正值担任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由单位其他领导及相关专责及班长担任。

第五条总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规定;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的领导;指挥本单位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第六条办公室职责:

(一)总厂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协调、指挥;

(二)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

第七条总厂组织制定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一)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二)重特大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三)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四) 电站全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五)大坝垮塌事故及防汛应急预案;

(六)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条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的制定遵守“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部门;

(二)应急处理预案的日常协调和指挥部门;

(三)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和分工;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五)应急处理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

(六)应急处理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措施;

(八)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支持和援助;

(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经费保证;

(十)应急处理预案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总厂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时,将并网小水电站统一考虑,提出并落实相关的应急处理技术措施。

第十条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由总厂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决定是否宣布水力发电总厂处于应急处理紧急状态,统一指挥和调度总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并视情况请求网省公司及四川省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事故应急援助,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事故情况和性质,总厂组织各单位、部门进行事故抢险。

第十一条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总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系统有关规程规定如实准确及时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总厂主要领导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险和救援,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技术保障

第十二条为了防止全站停电事故,编制的“全站停电事故的处理预案”要结合系统运行方式、电站特殊运行方式、恶劣气候条件、季节性事故特点等各方面因素,经审批后印发相关单位学习、演练。总厂组织一年一次联合反事故演习,确保厂用电。

第十三条为了防止全厂停电事故,在条件成熟时分站进行黑启动试验,检查黑启动机组的启动特性、响应速度和对电网提供启动电源的能力。试验成功后备案并上报省公司。

第十四条各站中控室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守长是事故处理的指挥员。在发生重要设备事故时,立即向电网调度员报告故障现象及设备故障情况,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和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过程中,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

第十五条为了防止地震、洪水、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电力设施大面积受损,总厂集中储备抢险物资,每年开展一次防汛抢险演习,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反应快速、有效。

第十六条为了防止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全厂各单位要对化学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品、重大施工作业、上下班交通运输等重大危险环境,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危险源隔离、消防设施、医疗救护等各方面的防范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人员抢救体系。

第十七条为了防止大坝垮塌,总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电力防汛和大坝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总厂防汛手册的规定执行。在发生重大险情时,要立即向地方防汛指挥部门和上级单位汇报。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第十八条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事故抢险和处理时应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与抢险和事故处理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在发生事故时,当值值守长或工程师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技术规程》及总厂有关规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总厂《不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立即通知本单位和总厂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映秀生产值班室及事故处理单位。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事故处理严格执行《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其他事故则参照此规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当值值守长或工程师是事故处理的直接领导人,在事故处理中,要尽量减少事故处理时间,为抢修创造一切必要的有利条件和安全措施,确保以最短的时间,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抢修任务。

第二十二条事故抢修命令由当值值守长或工程师请示厂长(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同意后发布,汛期紧急情况下可由映秀值班厂领导决定。厂属各单位无条件执行,保证事故抢修正常进行。

第二十三条各生产单位对总厂“事故抢修命令”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保证手段,本单位所属范围一般性事故,应有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应急方案,并报总厂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员在接到“事故抢修命令”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事故抢修人员和运输车辆白天10分钟内到达映电宾馆,夜间30分钟内达映电宾馆,若确无运输车辆事故抢修人员可采取其他方式的交通工具参加事故处理和事故抢修,各辅助生产单位,主动为事故抢修创造有利条件,保证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当发生人身触电、弱水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采取现场急救,并联系救护车送医院救治;当发生骨折等人伤时,现场人员需对伤员进行临时包扎固定后联系救护车送医院救治;事故后通知本单位和总厂有关领导及安全监察部、生产计划部、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六条生产区域发生火灾事故时,除通知本单位和总厂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映秀生产值班室外还需通知武保部消防专责及领导;现场人员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请求武警支援。

第二十七条总厂各生产现场及各单位领导、值班室备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常用通讯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总厂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处理全过程进行严格考核和监控。对不负责任或渎职者按经济责任大小进行考核和处分,构成犯罪者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总厂外特大安全事故时,总厂各单位要坚决服从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同时要尽快组织排除险情,修复受损设施,恢复送电。

第三十条本制度涉及到的流程: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电力股份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适配人群电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急指挥中心成员,现场指挥部组长使用场景设备事故应急,自然灾害抢险,废水泄漏处置
制定目的怕设备出事或遇到大灾时污染环境。怕员工和附近人身体出问题。怕公司被罚钱,怕生态被毁。
适用范围只管公司自己电厂里发生的污染事故。
职责分工总经理带头管大事。副总配合。安监室盯日常。厂长在现场指挥。各小组按分工干活。专家给建议。
管理要求发现泄漏马上报。划警戒线。救人优先。测水气土。封堵污染源。用专业设备防护自己。
监督与检查安监室天天查值班情况。出事不报要追责。演练每年一次。没按流程做就通报批评。总指挥能调任何人帮忙。查漏补缺写进记录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事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 同作战能力,保障企业员工和企业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 护生态环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共创环境友好型和谐企业,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实事求是。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 办法》(电力工业部第 9 号令)、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 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应对大面积 停电应急及特别重大事故处理的实施办法》。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生产区域发生设备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 故等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2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 环境污染事故定义: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 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 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使当地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 成较大危害,造成人员明显中毒、人群发生中毒症状的环境污染事故。

2.2 风险分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由于自然灾害,以及在电力、煤炭的建设、生产等过程中存在废水、废气、废油、煤粉尘、危险化学 品等废弃物质非正常排放的可能性存在,所以对厂界以外区域会有一定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主要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现场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公司专家咨询组组成。

3.2 职责

3.2.1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总经理工作部、生产部、安全监察室、工程部、多经部等部门领导。

3.2.1.1 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及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3.2.1.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和调用救援设施。

3.2.1.3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防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审批 所属企业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2.1.4 及时了解和掌握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响应的预警级别。

3.2.1.5分轻重缓急,果断启动预案,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定抢险方案,部署各响应小组开展 救灾抢险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抢险命令和信号。

3.2.1.6 向集团公司、电监会区域电监局等政府部门汇报。

3.2.1.7组织或配合现场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规定,全面总结事故和应急 救援教训,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意见。

3.2.1.8 审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额外费用。

3.2.2 公司应急响应办公室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安监室/总经理工作部/生产值班室承担。公司安排 24 小时值班接警。

3.2.2.1 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应急指挥工作。

3.2.2.2 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应急响应机构的日常 24 小时值班情况。

3.2.2.3了解掌握公司环境污染源的种类、规模、监测方法、执行标准及应急处理方法,建立环 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

3.2.2.4掌握应急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确定应急 处理对策。

3.2.2.5综合协调公司内部各有关应急部门的行动,负责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等信息传达工作, 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给各公司、企业的指令。

3.2.3 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为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经理或厂长),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任命的责任者。 下设一个指挥小组、五个响应小组(运行监控响应小组、现场警戒响应小组、医疗救护响应小组、抢修抢险响应小组和后勤保障响应小组)。各组长为联系人,负责接受指令,指挥本组的行动。

3.2.4 公司环境污染事故专家咨询组 应包括安全生产、环境监测、环境评估、防化处理等各方面的专家。

3.2.4.1 指导环境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3.2.4.2 掌握公司环境污染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

3.2.4.3 了解国内外有关应急处理技术信息,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3.2.4.4 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行动进行评估,编制环境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4 预防、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公司下属各企业应认真做好分管区域内危险源的日常监测工作,认真执行各项预防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具体预防措施内容,参见公司编制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2 预警

4.2.1 污染物泄漏后,属于一般及以下污染事故范畴的,由事故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相应 的厂级应急预案,统一应急处理。污染物泄漏后,属于重特大污染事故范畴,或起初是一般污染事故,但随着泄漏误的不断扩大, 极有可能演变成重特大污染事故的,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应通过“三个渠道”迅速准确地将事故信息 汇报公司应急响应中心。

4.2.1.1 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污染范围。

4.2.1.2 污染事件的原因、污染源、污染对象、严重程度。

4.2.1.3 有无人员伤害,受伤害人员情况、人数等。

4.2.1.4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4.2.1.5 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4.2.2 公司响应中心接到属于重特大污染事故报警后,2 小时内汇报公司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 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人员到位,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并及时 将核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指挥中心。

4.2.3 公司指挥中心根据掌握情况,4 小时内汇报集团公司、电监会区域电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 专家,根据事件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启动本预案;指令事故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采取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通知公司各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根据事态的发展,对外发布信息。

4.2.4 事故单位应急终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宣布预警解除。

5 应急处置

5.1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小组按照分工开展各项应急抢险工作。

5.2 指挥现场应急人员积极抢救受伤害人员。

5.3 迅速控制现场、在事件现场周围划定并建立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防止与救援无关 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 的伤害。

5.4 做好人群疏散,减少污染区域人员伤害扩大,对疏散的紧急情况、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 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5.5 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有关专家 意见,向公司汇报污染处置方案。

5.6 做好污染监测工作,及时对污染水源、大气、土壤进行跟踪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 类,出具监测资料;必要时由协调有关监测部门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 测,并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的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公司,为整体的应 急决策提供依据。

5.7 如有人员伤亡,启动相应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5.8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必要时求助政府部门。

5.9 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和安排公众的咨询,统一发布事故信息。

5.10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 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防止被化学药品灼伤及气体中毒,保证应急人员免受事故的伤害。

6 应急结束

6.1 在应急中未能及时、彻底处理的污染物,灾情受控后由事故单位继续组织相关的责任部门进 行清理。事故单位将各种危险废物收集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予以安全处理。

6.2 在对泄漏源进行有效封堵、隔离,泄漏物料进行有效回收、受污染的水域、土壤、大气等得 到有效控制后,经专业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确认危险源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公司 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指令,宣布应急结束。

7 信息发布

7.1 信息发布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根据事故情况,拟写新闻通告,新闻通告由总指挥或指 派负责人审定后,印刷成稿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厅安排转发媒体有关人员。

7.2 发生一般及以下环境污染事故,限于公司内部发布;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经集团公司 公司、政府协商一致后,对社会发布信息。

8 后期处置

8.1 由事故单位负责,在公司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各部门职责组成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工作 组,开展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和后期处置的相关工作。

8.2 对存在污染隐患的污染物,工作组继续组织实施动态监测,包括人员、地下、地表水(包括 河流、海洋)、土壤的跟踪监测,必要时采取修复补救工作,以确保污染物在安全指标以下。

8.3 对在事故中受灾人群由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居住、饮食等安排,落实救灾物资的发放, 做好探望和慰问工作;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及时送往就近或者对口的医院进行治疗,确保人身安 全,并由工作组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和慰问。

8.4做好事故损失核实和补偿工作。在前期现场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组要进一步核实事故中人员伤害或生态环境、财产等受破坏的损失情况。具体原则如下:

8.4.1受到伤害人员的补偿应当依据医院证明或相关材料,由工作组指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条例 进行补偿申报,并与当事人就有关补偿费用进行协商。具体情况,应书面汇报事故应急指挥部。

8.4.2 对于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诸如污染面积、农作物受害、土壤污染、水质污染等补偿费用, 应当以具有资质的政府部门出局的证明、材料为准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对于索赔数额较小(10万元 以下)的,由事故单位负责谈判协商解决;对于索赔数额较大的,事故单位汇报公司事故指挥中心, 由公司事故指挥中心指定部门牵头组织。

8.4.3索赔中涉及建筑物、设施等损坏的,由工作组汇报公司事故指挥中心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核 实损坏程度和修复的单价,根据索赔额度,按照 8.4.2 项要求组织赔偿。

8.4.4经过现场取证、事故分析和鉴定,双方或多方协商,最后由事故单位向公司事故应急指挥 中心汇报,确定赔偿金额,由事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

9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由各单位结合生产实际情况进行配备。

10 培训及演练

10.1 培训 预案发布后,公司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培训的主要人员是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响应中心以及现场指挥部成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应急人员的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的 程序。

10.2 每年进行一次本预案应急响应的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 结束后,由总指挥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11 奖励与处罚 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存在重大失误和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预案由公司安监室负责解释。

附录一:****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现行制度目录

1.集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3.集团公司《安全工作到位标准》

4.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5.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6.集团公司《安全监督规定》

7.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8.公司《安全统计上报管理办法》

9.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0.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1.工作票和操作票规定

12.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标准

13.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4.公司《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5.公司《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16.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17.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试行)

18.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试行)

19.集团公司《**电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0.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2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22.员工奖惩规定

23.安委会工作规则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x县一中重特大

适配人群校安全负责人,班主任,保卫干部使用场景火灾处置,食物中毒,人身伤害
制定目的怕学校出大事,比如着火、中毒、打架受伤、丢东西,想早点拦住,少死人少赔钱,别乱套。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教室宿舍食堂操场,所有校内活动。
职责分工校长拍板拿主意,中层干部跑腿协调,班主任管班里人,保安盯门口,校医救伤员,后勤送东西。
管理要求着火就灭火报119,中毒停食堂封饭菜,受伤快送医稳住人,丢东西保现场喊警察。
监督与检查每天查消防器材,值班领导盯着,谁漏报迟报要挨批,出事没按流程办要写检查扣钱。

一、总则

(一)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市、县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发生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在我校范围如发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火灾事故;2、食物中毒事故;3、校园师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4、重大失盗事故; 5、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二、实施应急预案组织及相关职责

实施应急预案工作领导指挥小组:

总指挥:z 常务副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职责:对重特大紧急安全事故急救方案作出决策,指挥各处、室、组按照方案进行急救。

协调小组:组长:z副组长:z

职责:按照学校重特大紧急安全事故急救方案协调各处、室、组救援工作,保证信息通畅、保证用车等。

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职责:负责现场安全警戒、保护,配合警方进行相关调查。

疏散引导小组:组长:z 副组长:z

职责:负责现场师生疏散,引导撤离到安全地点。

后勤保障组:组长:z副组长:z

职责:负责事故抢救所需器材设备供应,提供消除事故必要的物质保障

医护小组:组长:z 成员:z

职责:对受伤师生进行现场抢救并协助医护人员迅速把重伤人员送往医院。

宣传小组:组长:z 副组长:z

职责:对外进行必要的宣传,明确真相,安抚师生情绪。

三、应急预案程序

(一)火灾应急预案

1、在场教职员工利用现场附近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迅速进行现场灭火。

2、在场教职员工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重大火灾迅速向国家职能机关报警(119)。

3、疏散小组组织学生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医护小组及时救治受伤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安全保卫小组注意保护现场,便利事故调查和处理。

5、学校协调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宣传小组作必要的宣传。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l、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后,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经校领导同意迅速向e县防疫站(7***8)和教育局安保股(7**53)报告,并向e县人民医院(7**4)或e县中医院(71**8)求助。

2、医务小组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人员。

3、安全保卫小组立刻封存、封闭、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安全保卫小组和总务处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积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校园师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1、在场教职员工迅速进行现场抢救,把受伤师生送往医务室和医院抢救治疗,稳妥控制肇事者,避免事态扩大。

2、在场教职员工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人、保卫干部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并向e县人民医院(**4)或e县中医院(71**8)(也可直接拔打120求救电话)求助。发现校外人员入校寻衅滋事,立即向城关派出所(7**06或110)报警。

3、如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班主任要及时向保卫干部和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并与该生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情况,以获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人要配合学校保卫干部和警方及时调查事情起因、过程,注意搜集有关伤害事故证据,以利于事故调查处理。

(四)重大失盗应急预案

l、教职员工发现正在进行的盗窃活动,要立即向门卫或保卫科值班室(7**7)报告,协同组织行动,控制事态发展。

2、在场教职员工和安全工作人员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经校领导同意迅速向国家职能机关报警(110)。

3、已经发生失盗情况,安全保卫小组要及时保护案发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调查。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部门进行现场抢救,做好现场师生疏散、抢救工作,做好财物抢救与保管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经校领导同意迅速向相关国家职能部门(110、119、120)报警救助。

3、注意做好保护现场和搜集相关证据工作,以利于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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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电话:

某重特大固定设备事故专项预案:电业局重特大电网和电力设备

适配人群调度值班员,变电站运行员,继电保护员使用场景电网失电,母线故障,系统振荡
制定目的怕电网大面积停电,怕电力设备大范围坏掉,怕影响社会和老百姓生活。
适用范围乌海电业局所有生产单位。
职责分工调度员指挥事故处理,变电站值班员报告故障、听命令操作,生产部管设备维护,安监部盯落实、查事故,工程建设部管基建安全,调度所编预案、搞演习。
管理要求故障马上隔离,非事故设备继续运行,优先恢复重要用户供电,调整运行方式,及时汇报情况。
监督与检查调度员全程监督,各单位按指令行动,不听指挥要追责,操作必须录音、复诵、记录,出错要马上补救,领导随时到场协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等重特大事故及对电网安全稳定有重要危害或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电力设备事故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及电力系统有关专业规程、规定、制度,结合乌海电力生产特点和乌海电网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乌海电业局所属各生产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乌海电业局重特大电网和电力设备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在乌海电业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重特大电网、电力设备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局生产技术部。

第四条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在发生电网事故时,变电站运行值班员应按照调度管辖范围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报告故障现象及设备故障情况,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处理预案和值班调度员的调度命令进行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要冷静、准确、安全、可靠进行处理。对危急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用户,要尽快恢复供电。

第五条 变电站值班运行人员在处理电网事故的同时,应及时向安监部、生产部、运行所及有关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本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及办公室汇报,当值调度值班员、事故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向局重特大事故预防处理指挥部及办公室有关人员汇报。

第三章 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第六条 局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生产部:负责组织对乌海电网输电、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督促、协调各事故单位及时恢复生产设施。做好防洪、抗震、抢险等设备储备,必要时调拨电网内生产设备,尽快恢复事故区域供电。对防止电力设施重大事故有关技术问题,组织研究、讨论、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各事故单位实施。落实完善设备重大改造项目。参加局各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审查工作。

安监部:参加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的审查,监督预案的正确实施。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做出事故分析报告并提出事故处理处罚意见,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工程建设部:负责做好乌海电网规划和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完善电网改造项目及资金,在工程设计中积极采取各种新技术、新方法,参与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对35kv及以上输电、变电站新建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工程组织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负责指导基建施工单位处理设计、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督促在基建工程中全面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调度所:负责组织编制乌海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制定乌海电业局电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电网反事故演习。指挥变电站运行值班员对电网、变电事故及时处理,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恢复供电。

第七条 局重特大电网和电力设备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范围是负责乌海电网管辖的输电、变电设备、设施的事故处理,负责协调乌海电网内所辖各重要用户,做好电网运行方式安排、调度管理、停电检修计划、设备重大缺陷处理及有关反措落实。对电网及涉及电网的其它重特大事故,组织应急处理和事故抢险,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所属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有关电网事故及其它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做好设备抢修、备品备件调拨及恢复运行工作。并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

第九条 乌海电业局调度所执行对调度范围内电网设备的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应坚持以下重特大电网和电力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迅速查清电网事故范围及掉闸情况,做出准确判断,按照故障处理预案及时指挥有关调度和变电站迅速隔离事故,限制事故发展,消除系统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二)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非事故设备继续运行,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三)指挥对已停电的用户和设备尽快恢复供电,对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供电;

(四)迅速调整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运行;

(五)在确定事故处理方案进行事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将事故情况向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汇报,以保证在事故处理时得到各方有力协助与配合。

第四章 技术保障体系

第十条 电网运行方式由调度所方式班制定,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查通过后下达执行。为防止事故的扩大,110kv及以上主网应尽量保持全接线、全保护运行。在任何情况下,线路、变压器等设备均不得超出安全电流运行,主网各主要断面不得超稳定极限运行。电网内各厂、站安装的稳定控制装置、失步解列装置、稳定切机装置、高周切机装置、低周低压减载装置、各电厂保厂用电装置按照规定方式投入运行。 220kv及以上线路、变压器等设备快速保护全部退出运行时,该设备必须退出运行。220kv及以上母线保护退出运行,本站内不应安排一次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工作。各地区之间合环倒负荷应在电网正常方式下进行,并经上级调度值班员许可。

第十一条 大用户的设备运行必须服从电业局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积极采取防止电网和电力设备事故的各项措施。各大用户的无功补偿装置、低频、低压装置等必须按照我局有关规定要求投入运行。大用户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备足备品备件,一旦发生事故,继电保护装置检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同时与乌海电业局调度所保护班取得联系,及时通报处理过程及发现的问题,便于统一考虑系统情况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值班调度员为所辖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并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时,有关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有关事故或异常的情况,以使调度员能对事故或异常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开关动作情况等;

(二)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三)频率、电压、负荷及潮流变化情况;

(四)事故波及的范围及其他现象和情况。

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在处理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事故时,凡涉及到对系统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如改变系统接线方式或变动负荷等),均应依照乌海电业局调度所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许可后方可进行。处理系统事故时,调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做好记录,使用录音,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此外,值班调度员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及领导到调度室一同协商解决相关事故处理的对策,以确保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必要时,有关专业人员可以给值班调度员以相应的提示,以利于事故处理。调度值班人员应集中精力处理事故,以保证处理事故的正确性。为了迅速处理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如有必要, 乌海电业局调度所值班调度员有权向各级值班人员发布调度指令,操作电网系统内的任何设备,各级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但事后应尽速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事故恢复

因内蒙古电网全部停电造成乌海电网全网失电时,应听从内蒙古电力中心调度所调度员指挥。内蒙古电力中心调度所启动内蒙古电网黑启动事故处理程序,按照黑启动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逐步恢复电网运行。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人员要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防止情况不明、联系不周或汇报不准确而造成误判断影响事故后系统的恢复;要维持系统频率、电压在允许范围内,并尽可能保持与华北土网的联络线潮流合格;防止设备过负荷掉闸;严防带地线合开关或用刀闸拉合负荷(包括线路充电电流)、非同期并列等误操作,避免由此造成扩大事故、系统稳定破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设备事故掉闸时,伴有明显的短路象征,如变电室内外冒火光,有强列的爆炸声,引起系统振荡等,不应立即强行送电,应检查或试验后,再考虑恢复运行。故障后恢复对停电用户的供电时,应优先考虑重要用户及电厂厂用电的恢复,及早恢复受事故影响的电厂厂用电及电厂联络线运行方式,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对不同设备故障后的恢复要严格按照调度规程中的事故处理规程及该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规定进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联络线路开关跳闸恢复

当联络线路两侧开关跳闸后,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自行强送,厂站值班人员应将开关、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值班调度员应根据规程规定和系统情况选择适当端强送一次,成功后用对侧开关与系统并列或合环。

(二)发电机故障恢复

发电机差动保护动作或保护发电机内部故障的保护装置动作掉闸时,应按现场规程进行详细检查和试验。如对发电机及其回路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测量定子线圈的绝缘电阻后并未发现故障,则可以进行零起升压检查。升压时,如发现有不正常的情况,应立即再进一步详细检查并消除故障。如升压时并未发现不正常的现象,则发电机可并入系统运行。

(三)变压器故障后的恢复

重瓦斯和差动(或速断)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强送。重瓦斯或差动保护之一动作跳闸,运行值班人员应检查保护、变压器外部设备,若无明显故障或经瓦斯气体检查(进行色谱分析和测直流电阻、变比等),确认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后,经设备主管领导同意可以申请试送一次,有条件者,应先进行零起升压。

(四)母线事故恢复

母线故障后,严禁对故障母线不经检查即强行转入运行,以防对故障点再次冲击而扩大事故;若有明显的故障点且可以隔离,应迅速将故障点隔离,恢复母线的运行。

(五)系统振荡事故恢复

系统发生振荡造成电网解列甚至局部停电,在恢复电网 时首先确定停电系统的地区、范围和状况;然后依次确定本区内电源或外部系统帮助恢复供电的可能性;当不可能时,应按系统黑启动方案程序执行。在恢复启动或者并网过程中应注意有功、无功功率平衡,防止发生机组自励磁和电压失控及频率的大幅度波动;调度值班人员必须考虑系统恢复过程中的稳定问题,合理投入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防上保护误动而中断或延误系统恢复。

第十四条 反事故措施及落实

完善管理机制,监督反事故措施全面落实。根据电网及设备的变动情况定期组织编制修订运行规程、年度反事故措施重点落实项目。每年度在安排大修、技改资金时必须重点保证反措项目。定期对区域电网、主网设备及运行管理状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电网安全性、可靠性,使重大节日活动的保电制度化、规范化,当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能及时恢复重要部门和重点用户供电。

第十五条 防汛

各单位要做好防汛工作,在汛期中加强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巡视,及时掌握电网设施受冲刷、水淹等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防止外力及人为破坏电力设施事故

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防护机制,建立必要的护线组织,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护电、参与管电的意识。充分发挥各种新间媒体的作用加大针对性宣传力度,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大意义。与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定期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专项行动,及时将发生的重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作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五章 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七条 按照总的部分中第十七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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