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
| 适配人群 | 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车队安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危货运输途中,危化品泄漏,重特大交通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危货运输出事没人管,怕事故控制不住,怕公司和老百姓生命财产受损失。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公司里跑危险品的车、司机、押运员和安全部门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带头抓总,副总盯安全和消防,安委会成员分头干活,车队负责人守好自己地盘。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打电话报公司,说清时间地点车牌伤亡;领导必须到场,先救重伤员;泄漏了赶紧拉警戒线,别让人凑热闹,等专业人来。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天天查,车队每月报情况,漏报瞒报要挨批,整改不到位就扣钱,出大事直接追责到人,检查记录要留底备查。 | ||
为完善我司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我司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风险能力,确保运输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司危货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其它相关领导
成员: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
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其正、副经理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公司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的建设。
2、负责与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将本市和全国近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通报到全司,并督导分析事故原因,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导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日常工作执行情况。
4、负责承办全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收集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否则,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2)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初步原因准确详实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2、施救原则
(1)凡发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到处置有条不紊,措施果断有力。
(2)实施抢救中,应先重伤,后轻伤,与有关部门、医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
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由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长报告启动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迅速建立警戒线,疏散围观人群,设法了解化学物品性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请求专业抢险,严禁冒险蛮干。
4、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
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查明发生危化品运输严重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责任人,各管理环节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决定。
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单位进行整改。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某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 适配人群 | 路政中队长,巡逻中队人员,应急小组组长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高速公路事故,危化品运输监管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伤路。想多挡点风险,少死人少赔钱。 | ||
| 适用范围 | 大队所有人、巡逻中队、出事路段、危化品车事故现场。 | ||
| 职责分工 | 组长管总,副组长盯现场,队员摆锥、警戒、报信、帮医生。谁在岗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马上摆反光锥、拉隔离带、划警戒区。没专业人员前不乱碰、不靠近、不围观。 | ||
| 监督与检查 | 组长天天查日志,监控中心随时问进展。漏报迟报要被点名,处置不当扣分通报。 | ||
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路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及路政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的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机构组成
我大队按照中心指示,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小组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负责日常工作,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具体执行,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指挥与协调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巡逻中队立即核实和确认,并上报领导小组和监控中心,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必要时,组长带领备勤人员赶往出事地点增援,进行现场指挥和参与处置工作。
(2)与监控中心、有关部门及单位随时保持联系,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3)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中心及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采取行动。
3 现场处置
巡逻中队、增援人员应迅速、果断的全力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在事故处理专业人员及医疗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到达事故现场的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迅速摆放反光锥,划分隔离带,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专家、施救及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后,积极协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抢救、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4 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记录受损路产设施,并详细在巡逻日志里写明,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事故灾难一时难以控制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
5 后期处置
(1)及时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及时开展路产(权)损失理赔工作。
6 总结
我大队按照中心指示,认真制定本预案。今后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后,我大队会对事故处理过程进行详细分析及系统总结,不断完善此预案,以更好的确保****的平安畅通。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某某公司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
| 适配人群 | 合成氨操作工,危化品堵漏员,气体防护员 | 使用场景 | 合成氨车间,液氨罐区,煤气发生炉 |
|---|---|---|---|
| 制定目的 | 怕氨气、一氧化碳这些气体漏出来伤人。工人眼睛皮肤会冻伤,呼吸困难,严重能要命。 | ||
| 适用范围 | 制气、合成、碳化、电仪四个车间,还有液氨罐区、压缩厂房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总负责,安全副总盯现场,车间主任管本班,班组长守岗位,工人按规程干。 | ||
| 管理要求 | 管道阀门常检查,液位不能太低,压力温度不超限,通风要好,放空口够高,检修先置换。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周查,车间每天巡,记录要写清。没做到扣钱,出事追责,严重换岗。 | ||
南阳德润化工有限公司是于____年在内乡县隆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而成立的,法人代表杨文旺。企业筹建于1969年,投产于1972年,原设计能力为年产3000吨合成氨。
南阳德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龙圆路17号,厂区位于湍东开发区中部,东临湍东变电站,与变压器相距25m,南边是县农科所的实验田,西临内余公路,北部是内乡县玻璃厂相距100m。宁西铁路、312国道距该企业约1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公司现有员工1012人,其中各类中高级技术人员15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现生产能力为合成氨6.25万吨/年,甲醇3万吨/年,复合肥3万吨/年,高性能环保乳胶漆0.5万吨/年,塑料编织袋800万条/年。企业的主要产品为合成氨、甲醇和碳酸氢铵。液氨的含氮量约为82%。生产单位分为制气、合成、碳化、电仪等 4 个车间。管理部门有5处,即生产处、财务处、销售处、供应处、行政处。
一、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危险化学品
气氨、液氨、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磺s、甲烷ch4等,还存在有半水煤气、变换气、氨合成气等工艺气体。
2.生产过程中燃爆危险有害因素
合成氨生产过程中除涉及到液氨、气氨与co2外,也涉及到含nh3与co量不同的混合气。因此,如果这些有害气体泄漏,都可能会对操作人员造成严重的毒物伤害。液氨落入眼中能引起失明。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一氧化碳属ⅱ级(高度危害)毒物,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30 mg/m3。在造气、变换及脱硫等工序中的物料气中存在,物料泄漏时存在中毒的危险性。氨气属ⅳ级(轻度危害)毒物,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30mg/m3。通过眼、皮肤、呼吸道危害人体。在合成、循环压缩、液氨罐区等场所有氨中毒伤害的可能。
当系统出现下列情况时,会造成有害气体泄漏和毒物伤害,此时对人的眼睛皮肤的危害尤其需要预防。
(1)由于腐蚀、振动、填料磨损等原因,造成输送有害气体的管道、管件、阀门或设备泄漏。如气柜腐蚀漏气;煤气系统阀门腐蚀、填料磨损漏气。
(2)转动机械填料或机封磨损造成漏气。如半水煤气风机、压缩机、循环机、冰机等。
(3)气液设备液位过低,气体通过液体管路系统跑出。如造气冷却塔、脱硫塔及分离器等。
(4)由于系统超压、超温、流量过大等操作条件控制不当,引起管道设备内的有害气体泄漏。
(5)造气系统中煤气发生炉或煤气管道上防爆膜破裂,造成大量煤气泄漏。
(6)由于超压导致安全阀动作,使大量有害气体排出。如氨分离器液位过低,使28 mpa高压气串入1.6 mpa液氨管道、氨冷器盘管泄漏,使28 mpa高压气串入0.15 mpa气氨管道、冰机超压等都会造成设置在管道和设备上的安全阀动作,将纯氨排出系统。
(7)可能出现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空气流通不畅,如压缩厂房、操作室等。
(8)有害气体放空口高度不够或未作处理。例如系统停车等必要时含一氧化碳混合气体的放空。
(9)由于操作人员误操作,导致有害气体外漏。例如氨冷器排污、或向贮槽中放氨等操作,如果控制不当都可能造成液氨外漏。
(10)设备检修时,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进入未用空气充分置换的含有有害气体的容器中。
(11)新更换的低温变换催化剂在第一次活化时,需要使用二硫化碳进行预硫化,如果操作不当,可能引起cs2泄漏,导致毒物伤害。
(12)在制备铜液,或对铜液贮罐进行检修时,如果操作不慎,有可能接触到铜液,或溅入眼内,可能造成毒物伤害。
3.事故的危害
氨气易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具有腐蚀性,属ⅳ级(轻度危害)毒物,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30mg/m3。通过眼、皮肤、呼吸道危害人体,皮肤接触液氨立即引起冻伤,落入眼中能引起失明。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轻度中毒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空气中氨含量达到7g/m3时可危及人的生命。向大气泄漏排放1吨液氨可使28万m3的空间受到致命的污染。
一氧化碳属ⅱ级(高度危害)毒物,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30mg/m3。一经吸入即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使血液的携氧功能发生障碍,导致组织缺氧而使人中毒、头痛、眩晕、恶心呕吐,甚至昏迷死亡。
二氧化碳的危险性类别属第2.2类——不燃气体。纯品为无色无味气体,熔点-56.6℃(527kpa)。相对密度1.53(空气=1)。对人有毒害作用,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18000mg/m3。固态二氧化碳(干冰)和液态二氧化碳在常压下迅速汽化,能造成-80~-43℃低温,引起皮肤和眼睛严重的冻伤。经常接触较高浓度二氧化碳的工人,可有头晕、头痛、失眠、易兴奋、无力等神经功能紊乱现象。
甲醇是主要危害神经及血管的毒品,具有麻醉效应,有十分显著的蓄积作用。可引起视神经及视网膜的损伤。口服甲醇1g/kg或低于此值时,即可失明、致死,也有饮用不到30ml甲醇即发生死亡的例子。吸入高浓度蒸气能产生眩晕、昏迷、麻木、痉挛、食欲不振等症状。蒸气与液体都能严重损害眼睛和粘膜。皮肤接触后将会干燥、裂开、发炎
4.事故等级的划分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分为四级:ⅳ级(不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ⅲ级(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10—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ⅱ级(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0-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ⅰ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响应,平战结合、注重演练”的原则。以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快速传递信息,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和干部职工的基础作用,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使应急救援队伍在实战中要能够调得动、用得上、救得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总经理
副指挥长: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生产处负责人。
成员: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处、财务处、销售处、供应处、行政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或下达的应急处置指示;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应急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落实预测、预警要求;
(2)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依法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必要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公司应急指挥部请求援助;
(3)负责发布本预案的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结束、预案恢复等指令;
(4)组建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5)调动应急响应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6)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
(7)编制《南阳德润化工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报公司批准;并按规定报县(市)应急中心审查备案;
(8)签发向公司董事会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报告;
(9)统筹安排全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
3.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工作机构组成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1室和5个专业组,即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抢救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调查评估组。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由公司生产处办公室和有关人员组成。
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其职责是:
(1)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指示和各部门突发事件、事故的报告;
(3)及时核实信息并做出判断后,迅速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长报告并跟踪突发事件与事故的发展势态;
(4)保持上下沟通,及时传达地方党委、政府或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指令,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调配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资;
(5)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工作,根据授权,对外发布信息;
(6)负责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上报、下发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以及信息的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7)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8)组织实施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进行总结、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9)指导、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
(10)审核所属部门突发事件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审核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
(1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377-
抢救救援组:由生产处负责,、财务处、销售处、供应处、行政处组成。
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抢救人员和财产,疏散现场遇险人员,清理和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医疗救护组:由工会负责,生产处等部门组成。
负责组织现场救护与医疗单位联系,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治疗,减少人员伤亡。
后勤保障组:由公司行政处负责,财务处、销售处、供应处、行政处、工会等部门组成。
负责应急救援车辆、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时到位;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讯网络畅通;做好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安排伤亡人员及家属的食宿,应急处置的费用支出结算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生产处办公室,财务处、工会等部门组成。
负责做好伤员家属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的稳定,按国家规定做好有关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调查评估组:由生产处负责、行政处、工会、财务处等部门组成。
负责调查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性质、影响,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救援物资调配及处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调查评估报告。
(二)成立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1.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李文亮
副组长: 杨四满
成员:周建华 、丁锐锋 、卢建良、袁林各 、胡书兴、周国朝
(1)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的突发事件或事故预警要求,实施应急响应;
(2)编制、审定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负责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日常应急工作,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接受所属部门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报告,并迅速做出判断,在组织先期应急处置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
(5)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6)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本部门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的落实;
(7)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的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醒目处公布报警电话及本公司应急值班电话;
(9)负责审批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应急经费方案,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
2.救援行动组织、职责
(1)堵漏组:
组长: 手机: 电话:
成员 手机: 电话:
职责: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先制定的堵漏方案,开展工作,无应急领导小组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2)消毒组:
成员: 手机: 电话:
手机: 电话:
手机:
电话:
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 现场,使用所有消毒器材,采取有效措施,配合防疫部门,实施消毒自救。
通讯联络组:
组长:
手机: 电话:
成员: 手机: 电话:
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通知各单位疏散引导组、救护组,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确保通讯工具畅通,拨打报警电话 “120”引导救护车到达现场。
疏散引导组
组长:李新锋 手机: 电话:
成员:秦俊锋
手机:
电话:
职责:负责泄露被围困人员、物资、财产并做好保护,保证道路畅通,协助调动消毒器材。
车辆救护组:
组长:于耀珍 手机: 电话:
成员: 手机: 电话: 手机: 电话:
职责:负责向现场派救护车辆,有权调动其他单位人员和车辆投入抢救,负责与救护医院联系。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由所有危险目标场所单位(制气、合成、碳化、电仪 进行监控。厂生产处负责监管全厂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泄露中危险源,并进行系统的安全评估,及时监督整改各类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对本部门重大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和有重大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隐患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预警行动
公司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的预警、预防通报,吸取发生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令所属部门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突发事件后,公司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尽快核实情况,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六、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南阳德润化工有限公司响应级别分为4级,即现场响应、专项响应、、公司响应、上级响应。
(二)响应级别划分
响应级别划分为4级,响应级别划分与事故等级相对应,即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ⅳ级以下启动现场处置,ⅳ级启动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预案响应,达到ⅲ级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响应,达到ⅲ级以上报上级扩大应急响应。
1.现场应急响应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或第一发现人员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拨打报警电话。
2.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突发事故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起动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公司级应急响应
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部门报告后,尽快核实基本情况,及时做出判断,报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公司应急指挥部在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同时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启动厂相关应急预案。
4.上级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突发事故达到ⅲ级(含ⅲ级)以上时报上级,扩大应急响应。
地方党委、政府参与处置时,公司应急领导指挥部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实施应急处置。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突发事故的发展可能对周边地区公众造成威胁时,公司应急指挥部应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向公众发出公告,维护现场秩序。
(三)响应程序
1.报告时间、方式、内容
(1)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领导小组应在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发后10分钟内电话简要口头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做好口头报告的原始记录,并在事发后半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口头和书面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等。书面报告表述要简明扼要、准确精炼。
(4)遇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内口头报告的,最迟上报到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时间距突发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发生不得超过半小时,并同时说明迟报的具体原因。
(5)对严重的信息,不受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限制,应急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公司急指挥部办公室或指挥部报告。
2.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程序
部门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在遇到紧急情况,可采取边报告边开展先期应急处置的方式,在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就处置的方法、措施做出说明。
(四)应急、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各专业组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确认是否有人被困,解救疏散被困人员
(2)对现场受伤人员实施先期救治,必要时通知“120”;
(3)立即堵漏,抑制泄露的扩大
(4)切断相关部位电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5)疏散物资,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6)封锁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应急结束
1.部门应急结束程序
现场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危险因素消除,环境符合相关标准,经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确认,达到应急处置结束条件后,经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请示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授权后宣布应急结束,撤离现场,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公司应急指挥部。
2.公司应急结束程序
现场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危险因素消除,环境符合相关标准,经公司应急指挥部确认,达到应急处置结束条件后,经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请示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由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或经授权后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并撤离现场。
3.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执行应急结束工作。
七、应急物资与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通讯信息采集制度,编制应急通讯录,确保应急通讯畅通,并明确和公布接警电话。应急通讯录准确、方便、实用,并保证及时更新和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发生时随时取用。各部门在部门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醒目处公布报警电话及公司应急值班电话。保证应急值班电话、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领导24小时通信畅通。
(二) 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有一定数量、具有一定应急处置能力的救援队,人员变动后应及时充实调整,确保人员能及时到位。
1.专职安全消防管理员
2.义务救援队员
10 人 队长:周建华
副队长:付红波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对本公司存在的可能诱发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事故的危险部位,配备应急现场抢险救援必需的抢险设备。并标明其类型、数量、质量、性能、适用对象和存放的地点(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制计划、供应处负责配备、生产处负责专人保管、行政处督查)。建立专人保管、保养、维护、更新、动用等审批管理制度,确保抢险设备随时处于临战状态。
(四)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作出计划,公司应急指挥部有计划地合理安排日常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五)技术储备与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合公司应急指挥部加强与当地有关应急技术部门的联系,不断引进新的应急处置技术、改进应急技术设备,加强安防设施的管理,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1.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必须确保应急处置专用车辆的落实,加强对应急处置专用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的优先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2.医疗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合公司应急指挥部加强与医疗救治单位的联系并签定互救协议,建立医疗救治信息,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3.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合公司应急指挥部积极协助、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时疏散、撤离无关人员,加强事件现场周边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事件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合公司应急指挥部加强与相邻企业和相邻社区日常的沟通与协作,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做好相邻区域、企业之间的联动工作。公司应急指挥部还需与相关部门签定互救协议。
5.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合公司应急指挥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制定人员和财产的避难方案。协助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员和财产的疏散、避难工作。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人员,危化品监管员,消防救援队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火灾爆炸,危化品运输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伤人伤物,怕事故乱套没法救,想让处理快点稳点少损失。 | ||
| 适用范围 | 宜春全市管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和人。 | ||
| 职责分工 | 市领导拍板定调,部门各管一块,县里自己动手,企业先自救再报信。 | ||
| 管理要求 | 早发现早报告,分级响应不乱套,消防控火、医护救人、环保测毒、公安警戒。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盯着落实,演练两年一次县级一年一次,漏报瞒报要处分,干得好有表扬。 |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确保发生事故临危不乱,处理事故时紧张有序,实施救援时安全高效,力求事故危害时间最短、范围最窄、损失最小,为促进宜春切实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宜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可称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废弃过程中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燃烧、爆炸、毒害、放射事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i级):是指已经或者可能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含100人)以上受伤、紧急疏散1000人(含1000人)以上,事态非常复杂需要有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省内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的事故灾难。
重大危险化学品的事故灾难(ii级):是指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至30人以下死亡、或40人(含4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受伤,紧急疏散500人(含500人)以上至1000人以下,事态复杂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个部门,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较大危险化学品的事故灾难(iii级):是指突然发生,造成3人(含3人)以上至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含10人)以上至400人以下受伤、或紧急疏散200人(含200人)以上至500人以下的,调度本辖区各个部门或县(市、区)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一般危险化学品的事故(iv级):指突然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或紧急疏散200人以下的,只需要调度市内个别部门或县(市、区)的力量资源就能够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的事故灾难。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能,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应急管理,强化演练权益,使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市人民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的事故灾难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实施,并报省政府、省安监局备案。
(2)县(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结合地实际制定,并报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报县级安监局备案。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宜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消防支队,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的职责:
(1)执行市应急委员会的指示;
(2)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信号;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汇报、通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市政府或省政府发出支援请求;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2办事机构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作为其办事机构,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局长兼任。应急救援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的指示;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接、报警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
(3)组织编制、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指导县(市、区)和危险经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协调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6)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和运输的管制,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核定伤亡人员情况。
2.3.2消防部门: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组织开展事故后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2.3.3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抢救预案;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贮备重点急救药物。
2.3.4环保部门: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浓度;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清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处置事故现场危险物质。
2.3.5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2.3.6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因素,预测火势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围,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
2.3.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救援抢险必要的物资、材料,以及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
2.3.8经贸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恢复生产。
2.3.9事故单位:快速科学组织自救;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周边环境及附近居民分布情况,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产的后果;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2.4专家组
主要职责是:
(1)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预测;
(2)对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3)对应急指挥部提出的处置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供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完善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时,应当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和判断,及时报告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并提出预警建议。
3.1.2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i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红色等级(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以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和市安监局报告,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和市安监局接报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现状、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发生原因、性质、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可采取的临时措施,事态控制和处理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帮助或启动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3.2.2应急响应
市应急委员会作出应急预案启动决定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指挥部2个小时内,下达应急处置指令,组织协调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指挥与协调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i级):由市应急委员会提请省应急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市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待省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后,由省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ii级):由市应急委员会提请省应急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市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待省应急委员会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后,由省应急委员会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iii级):由市应急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市应急委员会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担任总指挥,负责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地县(市、区)应急委员会或主责部门主要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iv级):由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地县(市、区)应急委员会报请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启动应急预案,事发地县(市、区)应急委员会领导应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担任总指挥,负责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门开展工作;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主责部门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请市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公室派人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3.2.4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时,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按其工作职能划分为8个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由专业防护人员和消防人员组成。
(2)伤员抢救组:负责老同志伤员的搜求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点救治。由消防人员组成。
(3)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当地消防队伍组成。
(4)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此队伍由地方急救中心或指定其他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级组成,医院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
(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组织疏散,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安、交警部门人员组成。
(7)物资供应组: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市经贸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万分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由市环保局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2.5应急结束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处置工作结束后,次生,衍生事件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应急工作结束。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理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县(市、区)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后的安抚工作。
(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消毒与疫病防治的组织、指导工作。
(3)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4)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当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5)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伤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6)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7)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应当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有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3.3.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
需要市里援助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提出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需要国家和省援助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组织实施。
4监督管理
4.1预案演练
市应急办公室协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市级每二年演练一次,县(市、区)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演练地点、时间、气象条件等背景信息;演练方案和演练情景;参与演练的应急组织;演练目标和演练的范围;演练过程等基本内容。演练的评价包括对存在缺陷的评述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急设施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2宣传和培训
4.2.1各县(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2.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完善培训档案,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上岗,对无证特种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4.3责任与奖惩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认真贯彻落实本预案的地方和部门,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对贯彻落实本预案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附则
5.1说明:
本预案包含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预案将按有关规定视情适时作出相应的修订。
发生危险化学品的事故灾难时,本预案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并执行。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部成员,消防特勤队员,环保监测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储罐爆炸,危化品运输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液氯液氨罐子炸了会死很多人,得赶紧有人冲上去救。 | ||
| 适用范围 | 胶南市里所有装液氯液氨的地方,还有运油运气的车和厂子。 | ||
| 职责分工 | 市长拍板,消防队冲前面,环保局测毒气,医院抬人,警察管现场,镇上干部组织撤人。 | ||
| 管理要求 | 119一响马上出动,戴好防毒面具再进罐区,伤员先抢出来,毒气要快测快消。 | ||
| 监督与检查 | 谁值班谁接电话,不按时报事要挨批,现场乱指挥扣奖金,救援拖沓要写检查,每月练一次真家伙。 | ||
为有效的实施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资源共享、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现有灾害事故紧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资源统一、科学减灾的事故紧急处置保障体系。在现场抢救中,第一时间发挥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抢险队伍及事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救援力量的作用,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发展,同时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迅速赶赴现场,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的实施事故抢救,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努力使我市危化品事故紧急处置做到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进一步增强危化品事故综合管理处置能力。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____〕22号)
《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____年2月27日印发)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____〕33号)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____〕39号)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青岛天元化工公司的液氯储罐、青岛恒源化工公司的液氨储罐及其他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应急救援处置(主要是指发生一次死亡(遇险)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5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胶南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或授权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或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公司、各通讯部门、事故发生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根据事故情况,由市政府决定驻胶南部队参加救援,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财贸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企业发展局及事故发生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9个小组。
1.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现场抢险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检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质监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120急救中心及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重点是珠山办事处、珠海办事处、海滨工业园管委及其居委会)牵头,市企业发展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财贸局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村庄及居委会居民有序撤离。
6.善后处理组。由市民政局或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劳保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7.通信联络组:由网通公司牵头,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保障事故应急抢救处理期间市指挥部与事故现场通信联络畅通的人员与设备;根据市指挥部的决定,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危险状态警示的群呼功能;根据事故情况,实施对有关领导和人员的紧急接入功能;紧急修复因抢险破坏的通讯电缆、光缆,确保通讯畅通。
8.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劳保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单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加。(按规定属国家、省政府、青岛市政府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家、省政府、青岛市政府调查组决定参加单位和人员)
9.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办公室、市广电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主要负责新闻的对外发布并统一口径。
五、危险目标
目前,我市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氯、液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苯胺、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对氨基苯酚、盐酸、氢氧化钠、油漆、稀料、香料、农药为主要危险物品。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青岛天元化工公司的液氯储罐和青岛恒源化工公司的液氨储罐已列入青岛市级重大危险源,属重点监控目标。
(二)苯胺、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对氨基苯酚、盐酸、氢氧化钠。青岛天元化工公司、青岛恒源化工公司等25家企业生产、储存设施。市运输公司、恒源运输公司、胶南市泰利运输公司等经营运输企业,以及造纸、农药、医药等使用单位的储存、使用设施。 (三) 油漆、稀料。美隆油漆(青岛)公司、青岛申大化工公司、青岛广源兴达工贸公司、青岛泰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生产、储存设施。
(四)汽油、柴油。中石化公司、大湾港油港码头、青岛元方润滑油公司,以及其他大型加油站的成品油罐区等。
(五)氧气、乙炔。青岛胶南制氧厂,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储存经营设施。
六、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大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各企业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公安消防大队统一调度、指挥。
(二)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建设,制定应急救援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各企业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七、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主管部门、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环保局等,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2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
市安监局值班室:(传真)、(24小时)、(工作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市公安局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八、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迅速了解情况做出判断,确认构成重、特大事故,事故单位在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无法控制事故发展、并危及周边居民时,应立即报市政府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启动本预案。
122指挥中心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的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消防大队前期处置;在判明可能或已经危及周边居民时,应立即报市政府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害源。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源,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防止对人继续危害和环境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4.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应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同时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九、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物资、措施准备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准备
1、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在事故初发阶段以事故单位救援人员及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调动救援力量为主;在各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建立现场抢险组后,现场抢险以市公安消防大队为主,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助,事故现场伤亡人员抢救由市卫生局负责,市120急救中心等医疗单位迅采取紧急救护。
2、外部支援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外部力量支援时,由现场抢险组提出要求,报市指挥部。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调动大型企业的应急救援组织;市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驻军予以支持。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
1、事故现场专用抢救机械准备
(1)灭火专用车辆由市公安局负责统一调动。
(2)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由市城建局、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负责协调解决。
(3)抢救用客运、货运、翻斗等运输车辆由市交通局负责协调解决。
(4)现场医疗救护车辆、人员及药品由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解决。
2、事故现场抢救防护器材准备
(1)现场抢救专用器材由市公安局负责调配解决
(2)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单位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准备。不足数量,由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负责统一协调大型企业及危化品抢救防护器材供应商解决。
(三)事故现场救援措施准备
事故现场救援措施以事故单位经审查备案的事故应急预案为主,在抢救中现场抢险组应结合事故现场情况听取事故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及时给于补充完善后实施。
(四)事故影响周边居民疏散准备
事故现场疏散人员及安置场所及所需物资由事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市公安局、市财贸局、市民政局协助。
(五)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做好事故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设备、器材、物资、人员、措施等),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实施抢险工作。
(六)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化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演练;定点配备事故抢救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好。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建立相应监控管理系统,监控管理系统应准确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实际工作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非正常状态能及时报警。
十、应急预案的发布及实施
本预案经市政府审查批准发布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附件一:胶南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示意图
附件二:胶南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略)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危险化学品运输常见
| 适配人群 | 押运员,危险货物驾驶员,罐车使用单位 | 使用场景 | 危货公路运输,罐车装卸作业,途中停车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最近罐车出事多,改装不合规、司机开车不守规矩、押运员乱停车进市区,都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开罐车的司机、押运员,装货卸货的地方,还有罐车本身。 | ||
| 职责分工 | 司机管开车别出错,押运员盯住罐子和货物,单位要培训人、配装备、定检查制度。 | ||
| 管理要求 | 出发前查车况,装卸时接地线、禁烟火、不离岗,不超装、留余压、禁雷雨天作业。 | ||
| 监督与检查 | 单位自己天天查,交通和安监部门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停运整改,证照不全不准上路。 | ||
目前化学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事故较多,常见事故主要有:运输车辆违反规定私自改装,因改装技术不合格造成的事故;驾驶人员驾驶中违反交通规定,因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车等造成的事故;驾驶人员和押车人员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违章停车、违章进入市镇等造成的事故。除这三个方面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但是为数不多。因此,在运输安全保障上,一方面应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另一方面需要从技术措施上加强管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一)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与运输安全要求
1.汽车罐车的使用、装卸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及省级劳动、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操作、运输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
3.汽车罐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汽车罐车押运员和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必须有本单位的持证押运员和驾驶员,并为押运员、驾驶员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5.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并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汽车罐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漏、损伤等;按汽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汽车底盘及其行走部分进行检查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同时,应保持汽车罐车干净和漆色完好。
6.改变汽车罐车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有资格的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检验单位内、外部检验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汽车罐车使用证。
7.随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1)汽车罐车使用证。
(2)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3)押运证。
(4)准返证。
(5)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6)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7)运行检查记录本。
(8)汽车罐车装卸记录。
8.汽车罐车装卸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方可从事装卸作业:
(1)有熟悉汽车罐车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装卸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
(2)有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管理制度。
(3)有符合防火或消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和备件。
(4)装卸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装卸管道有可靠的连接方式;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5)必须有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的计量设备。
(6)必须有专人负责装卸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7)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介质毒害程度,设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9.充装前充装单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汽车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汽车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汽车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4)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
(5)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6)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车,如对罐体介质有置换要求的,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
(7)余压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8)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
10.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2)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3)易燃介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对于充装介质不允许与空气混合的应排尽空气。
(5)汽车罐车作业人员相对稳定,且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6)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度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7)汽车罐车允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充装的必须有液面计、流量计、地磅或其他计量装置。严禁超装。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8)装卸完毕应按规定填写装卸记录,并妥善保存。
(9)汽车罐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卸液前必须对汽车罐车各附件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液。单车式汽车罐车不得兼作储罐使用。汽车罐车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10)液氨、液化石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卸液时不得用空气加压;液化气体卸液,不得采用蒸汽等可引起罐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压卸液,采用热水升温卸液时,水温不得超过45摄氏度。
(11)装卸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12)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装卸作业:
①介质易燃、易爆的汽车罐车,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②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③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低温型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还应符合由制造厂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11.装卸完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2)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3)核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充装后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或余压。
(4)检查罐体充装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充装重量)或余量。
(5)分离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
(6)装卸记录(二联)由押运员负责送达卸液单位。
(7)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12.汽车罐车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驶时按汽车罐车的设计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2)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3)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危险品,严禁其他人员搭乘。
(4)车上禁止吸烟。
(5)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13.汽车罐车停放的要求:
(1)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2)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4)途中停车如果超过6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
(5)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汽车罐车转移到安全场地,并由专人看管,方可进行维修。
(6)重新行车前应对全车进行认真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驾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行车;
(7)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二)运输车辆安全检验要求
运输车辆能否保持安全状态,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有重要的意义。交通运输企业应使运输车辆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各机构部件完整无缺,所配工具设施齐全、良好,档案齐备。车况达到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四净(油净、水净、空气净、车辆净)。在出车前应进行检验,具体检验要求如下:
1.发动机部分
(1)汽车发动机设置有效的起动机。
(2)发动机运转平稳,动力性能好,功率至少达到其标定功率的80%以上,没有异响,容易起动、关闭熄火。
(3)点火系统、燃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不碰,不漏电、漏水、漏油。
(4)消声器作用正常有效。车辆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2.传动部分
(1)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离合器踏板或握把要有适当的自由行程。
(2)变速器的变速杆位置适当,不跳挡、不乱挡;变速器分动器不缺油、不漏油、无异响。
(3)万向节、传动轴、中间轴承不紧不旷,螺栓齐全,装配角度正确,润滑良好,行驶中不抖动,无异响。
(4)主传动器、差速器工作正常,不松旷、无异响,螺栓齐全紧固,后桥不漏油。
3.行驶部分
(1)车架无变形、开裂或锈蚀现象,螺母、螺栓、铆钉不短缺、松动、锈蚀,底盘涂漆均匀。
(2)减震器弹簧片整齐,卡子齐全,螺栓紧固。
(3)钢板弹簧、支架、蓄电池和油箱托架均牢固可靠。
(4)前、后桥无变形及裂纹。
(5)轮毂完好,安装松紧适度。
(6)轮胎气压和承受的负荷符合规定。
(7)轮辋完整无损,螺母齐全、紧固。
4.转向部分
(1)方向盘的自由转动量不大于30度。
(2)转向轻便灵活,行驶中无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3)前轮定位值符合设计规定。
(4)设有转向助力器的须可靠好用,该装置意外失效时,驾驶员仍能对车辆进行灵活可靠的操纵。
(5)转向机不缺油、漏油,固定托架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传动零件不拼凑焊接,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6)后三轮车前叉无变形、拼凑焊接、转向沉重、跑偏、阻滞现象,左右减震器性能良好。
5.制动部分
(1)机动车设置行车制动及驻车制动装置。
(2)行车制动器的踏板,有适当的自由行程。
(3)各式行车制动器,均能在第一脚达到最大的制动效能。
(4)制动器能保证在踏板踏下(拉杆拉出)全行程的1/3至3/4时产生最大制动作用;棘轮式手制动器能在拉杆最大行程的2/3以前产生最大制动作用。(5)制动器的操纵踏板或拉杆,在产生最大制动作用后,留有1/4以上的储备行程。
(6)液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系统不漏油或进入空气,在踏下制动踏板停留一分钟后,踏板无下行现象。
(7)气压式制动车辆,制动系统不漏气,管路不与其他机件摩擦,设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8)机械式制动器,拉杆线等机件完好无损。
(9)各种车辆(含挂车)的全部车轮,均设置制动器(拖拉机、专用机械可只设于主要承载车轮)。
(10)时速在30km情况下(低速车用最高车速),轻度制动无跑偏现象。
(11)在平坦、干燥、清洁、坚实的沥青或水泥路面上,不同车类、车况在规定初速度下的制动距离(对最大制动能力的要求)符合规定。
(12)驻车制动器的制动效能在20%的坡道上,空载车双方向均能将车停住。锁止装置灵敏可靠。
6.灯光电器部分
各种车辆安装的灯具,其灯泡均有保护装置,安装牢靠,车辆震动时不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安装牢固,开启、关闭自如,车辆震动时不自行开启或开闭开关安装位置便于驾驶操纵。
所有灯光均保持一定的亮度,不炫目(照明灯除外)。左右两边装置的灯,光色、规格一致,安装位置对称。
(1)照明灯。机动车前面左、右两边各装有一个照明灯(后三轮可安装一个)。
(2)示宽灯。机动车前面左、右两边各装有一只示宽灯。
(3)尾灯。机动车后面左、右两边各装有一只尾灯。光色为红色。
(4)制动灯。机动车后面左、右两边各装有一只制动灯。光色为红色。制动灯的启闭受行车制动装置的控制。
(5)转向信号灯。机动车前、后面的左右两边各装有一只转向信号灯,车身总长超过9m的(包括机动车辆带挂车),两侧前方也装有侧向转向信号灯;在驾驶室内的仪表板上设有相应的转向指示信号。转向灯光色为黄色,以每分钟60一120次的频率点灭。
(6)挂车灯光。挂车后部灯光与牵引车后部相同。
(7)机动车(后三轮除外)装有电源总开关。
(8)所有电器导线均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封套。穿越洞孔的导线装设绝缘套管。
(9)喇叭。机动车设有低噪声喇叭。
7.车身部分
(1)车身端正,左右对称。
(2)车身两侧无超出车身外廓的凸出物(后视镜及转向灯除外)。
(3)各种车辆前、后部分别设有适用的牌照座,前牌照应设于前面的中部或右侧,后牌照应设于后面的中部或左侧。
(4)后视镜。机动车左右两侧装有一面后视镜。后视镜安装位置、角度适宜,能使驾驶员看清车身侧后方50m以内的交通情况。
(5)安全防护装置。大型货车、挂车(载重量3t以上)的前后桥以及挂车之间车身两侧,均设有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6)机动车的燃油箱、蓄电池、排气管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rn,燃油箱的加油口不设于车厢内。
(7)货车车辆前部装有比驾驶室高100mm的安全架(自卸车除外)。车厢整齐,厢板无破损变形,挂钩完好有效,行驶中无松旷、异响。
8.驾驶室及其设备部分
(1)前风挡玻璃采用透明度良好的安全玻璃,无炫目的波纹、气泡等缺陷,不能使用有机玻璃。
(2)风挡玻璃左、右两边装有灵敏有效的自动刮水器(有驾驶室的后三轮可只装一个)。
(3)仪表。采用气压制动系统的机动车设有醒目的气压表、机动车设有机油压力表、水温表、燃油量表、电流仪表。
(三)液化石油气罐车安全技术参考
广东省石油化工专用设备公司开平机械厂为壳牌石油气公司设计、制造了多台液化石油气罐车,在工艺流程和罐车结构上采用了一些国外先进技术,其中一些关于液化石油气罐车安全方面的考虑和做法可供有关人员参考。
l.对罐车充装量的控制
对于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容器,规定要求有一定的气相空间,如超量充装,当温度升高时,液化石油气的液体膨胀,会很快充满整个容器空间,若温度再升高,罐体就有发生爆炸的危险。团此要严格控制容器的充装量。液化石油气罐车一般用旋转式液位计,以液位高度来控制充液量,液位计通常安装在罐车尾部,由于液位计的安装位置和人为操作误差,实际充装量可能出现较大的偏差。为了避免因液位计的安装位置和人为操作误差,该厂将液位计安装在罐体侧面中间位置,另外增加一限液口,设计限液高度为85%的体积充装量,液化石油气在常温下的高度为o.49t/m3,这与《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单位容积的充装重量是一致的。
应当注意的是,这是指在常温下(25℃)的情况,如果充装液体温度偏低(25℃以下)或偏高都是不适用的。
2.对罐体压力的控制
为了控制罐体工作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须经常观察罐体内压力的变化,通常装有压力表。压力表一般装在紧急切断阀之后的气相管上,在装卸液化气时对罐体压力可一目了然。但罐车在行驶途中,切断阀是关闭的,要想观察罐体内压力,必须打开紧急切断阀,这样操作比较烦琐。该厂将压力表装在罐体上,打开压力表阀,随时可以观察罐体内的压力。为防止压力表、阀门被损坏,罐内液化气体泄漏产生危险,压力表阀带有过流装置,当液化气体泄漏时过流装置将自动关闭,阻止液化气体外泄。另外,在出液管路上亦装有压力表,便于观察,随时处理管路出现的超压情况。
3.装卸系统的安全控制
(1)通常罐车的装卸系统,设有一个液相口和一个气相平衡口,液相口兼作进液口和出液口,每个管口配有内置式紧急切断阀,切断阀采用油压操纵。实际上进液和出液操作在工艺上不尽相同,对管路的结构也有不同的要求。改进后的装卸系统设有独立的进出液口和气相平衡口,每个管口配备了内置快速断流的紧急切断阀,切断阀采用气动控制。气动系统采用汽车气源,每个切断装置有单独的操作按钮,亦有可同时进行操作的总按钮。与油压操作系统相比,气压操作系统有着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的优点。
(2)为防止出现误操作而使管路超压可能损坏管道和阀门,液相管道中每两个阀门中间一段装有液压减压阀,当管道出现超压时减压阀开启泄掉部分压力,保证管道和阀门不受损坏。
(3)在充装软管的末端,配有易断式连接器和快速反应关闭充装阀,当出现意外情况,可迅速脱开充装容器并自动关闭充装阀。在充装软管的前端装有快速断流的过流阀,当软管拉断或充装阀脱开又无法关闭时,过流阀将自行关闭而快速断流,防止事,态的扩大。
4.防火、防撞安全措施
(1)所有驾驶室后的电线改为双重线路,与底盘进行分离,不以底盘作为回路。电线用可伸缩的无缝金属软管保护,起到防火作用。
(2)燃油箱和电池箱外加防护罩保护,起到防火、防撞作用。
(3)驾驶室后窗安装防火板,一旦发生火灾,防火板将阻止火势,为驾驶员逃生争取时间。
(4)为防止发动机排气时产生火花,排气管安装消火器,并将排气口移至车辆右前方。
(5)在驾驶室之外罐车的一侧,设有引擎总开关,一旦发生火灾.无法进入驾驶室时,在外面即可关闭发动机。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危化品安全员,应急指挥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火灾,危化品爆炸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毁东西、污染环境。想把损失压到最小,保住大家命和家当。 | ||
| 适用范围 | 本市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人、地儿、车、厂子,还有邻市出事咱去帮忙时。 | ||
| 职责分工 | 副市长带头指挥,安监局管日常,公安管警戒疏散,消防灭火救人,卫生局治伤员,环保局测空气水土,各乡镇先动手再听指挥。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2222990,戴防毒面具进现场,分三圈划警戒区,群众赶紧撤,伤员快送医,泄漏要堵住洗消。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平时查企业预案练不练,出事谁没到位就追责,指挥部随时点名问进度,老百姓发现隐患可打电话,不报瞒报要挨批。 |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 概念与分级
1.3.1 概念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危险化学物品处理过程中,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者其能量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燃烧、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事故。
1.3.2 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10万人(含10万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5万人以上不足10万人的事故。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1万人以上不足5万人的事故。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不足1万人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1 本辖区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1.4.2 上级认为临近区域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准)。
1.4.3 市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其它事故灾难。
1.5 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实施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1.5.3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应以现场当地乡(镇)政府和本企业为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待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到达后,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协助其工作。
1.5.4 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
市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是:负责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
2.2 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成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市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2222990)。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2.2.1 凡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生事故后,需要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由总指挥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2.2.2 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2.2.3 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争取上级和华油援助。沧州市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2070056;华油消防支队电话:119;炼油厂消防中队电话:2735119。
2.2.4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具体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并组织实施。
2.2.5 发布撤销、救援、协调等各方面的临时性命令。
2.2.6 负责向媒体迅速、如实传递发布信息。
2.2.7 负责组织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提供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2.3.3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灾区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灾区社会治安;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3.4 市公安局消防科: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协调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受伤人员的搜救。
2.3.5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3.6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灾区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检测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2.3.7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事故区大气、水源、土壤进行监测;对有毒化学物质在大气、水域、土壤中的扩散进行分析,预测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程度,并向指挥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有害物质的消除;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
2.3.8 市交通局:负责事故灾难损坏的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负责调度运输公司、汽车出租公司等单位的车辆,实施救援车辆的保障;负责监督抢险单位车辆的日常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2.3.9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中因特种设备原因而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处置方案。
2.3.10 市建设局:负责城镇燃气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关建筑物的相关技术资料;组织人员紧急处理修复被破坏的相关重大设施。
2.3.11 市气象局:负责为指挥部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区域内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有关气象参数和气象服务。
2.3.12 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2.3.13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中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的资金。
2.3.14 市民政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有关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做好善后工作。
2.3.15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2.3.16 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待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到达后,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协助抢险救援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
市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预防意识;安监局和乡(镇)安监办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及时、快速上报。
3.2 监测
市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测,并及时向市政府上报重大事故风险信息。
3.3 报告
3.3.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3.3.2 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及时通报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
3.3.3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其它灾害可能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事故灾难险情分析,并将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关情况,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3.4 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
3.4 预警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危险化学品灾难事故报告后,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要及时发布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预警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时间等内容。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进行。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当地乡(镇)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
发生较大级别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时,市应急救援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争取上级救援队伍的支援和专家的指导。
4.2 启动条件
本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等级达到一般级别时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4.3 响应措施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向专家请教事故救援的指导意见,组织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前的准备工作。
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在专家组现场指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4.4 信息处理
4.4.1 市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发生事故的等级不同,在上报上级的同时,要按规定上报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4.2 市应急救援办公室要跟踪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有关信息,应急救援指挥部需要上级协调解决和提供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提出请求。
4.4.3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有关专业应急机构研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处理方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4.5 指挥与协调
进入应急状态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的紧急处置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4.5.1 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指令前,指挥当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4.5.2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和医疗移送。
4.5.3 落实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应急救援指令。
4.6 紧急处置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成员接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物理状态、化学性质和发生事故的不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救援工作。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因危险化学品物理状态、化学性质和发生事故类别以及有关人员职责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及其它应急人员进入污染区域时一般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装备;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人员进入污染区域时应配备密闭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装备。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4.8.1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群众的安全防护范围,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 确定群众的疏散撤离方式、程序和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8.3 确定应急情况下对群众进行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 由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群众疏散、避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 社会救援力量动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向上级政府或上级救援机构请求予以支援。
4.10 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染区域的水源、空气、土壤等进行分析处理,及时监测、确定毒物的种类、浓度及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环境数据。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以及环保局提供的环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评估、预测事故影响程度及其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并写出分析报告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4.11 新闻报道
市广播电视局要按市政府拟定的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及时进行发布报道。
4.12 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报市政府批准,终止实施本方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理
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难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 奖励与抚恤
政府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
5.3 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与监督工作。
5.4 保险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要及时派人员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5 应急救援总结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成应急救援报告。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有关部门。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讯录(通讯录见附件四),各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人员通讯录,确保应急指挥部的命令下传畅通,各成员单位相关信息上报及时。
6.2 应急救援的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的装备保障根据相关职责,由下列各单位负责保障:
6.2.1 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各交通运输单位对抢险人员、物资的前运后送工作。
6.2.2 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救护队实施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对人员的伤亡特点,协调医疗药品和器材。
6.2.3 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6.2.4 物资保障由市安监局负责。主要组织全市各危化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各企业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在应急响应时,协调、调动各企业的救援物资,保障应急救援的需求。
6.2.5 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主要调度应急救援时物资所需资金和善后资金的供给。
6.3 技术保障
6.3.1 市气象局要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6.3.2 市安监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数据库,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情况的数据资源,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 充分利用当地石油各大企业的科技人员,建立人员信息库,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项研究,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4 宣传、培训与演习
6.4.1 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宣传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开报警电话(2222990)、灾情受理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的普及工作。
6.4.2 培训
各应急救援机构单位对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并做好后备人员的培训,积极吸收社会志愿者参加,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 演习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有关企业应根据各自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由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市安监局根据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变化情况,以及在预案的实施、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7.2 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附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危险化学品企业火灾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应急值班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火灾,气体泄漏着火,易燃液体燃烧 |
|---|---|---|---|
| 制定目的 | 怕化学品着火爆炸伤人,毒气和腐蚀物会让人中毒烧伤。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车间里干活的工人,还有仓库、管道、储罐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工人记清灭火器在哪、怎么跑、怎么关阀门,消防员来前先控制小火。 | ||
| 管理要求 | 关阀门断料、用对灭火器、冷却周边罐子、堵住流出来的液体、戴好面具再靠近。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组长每天看一遍设备和通道通不通,安全部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重新培训加扣分,出事要担责。 | ||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因此,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非常危险的工作。
一旦发生火灾,每个职工都应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作用和职责,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人员的疏散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灭火的特殊要求等内容。
1.灭火对策
(1)扑救初期火灾
①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
②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他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2)采取保护措施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①对周围设施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
②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③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
④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3)火灾扑救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安全地控制火灾。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其他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待消防队到达后,介绍物料介质,配合扑救。
2.扑救压缩或液化气体火灾的基本对策
压缩或液化气体总是被贮存在不同的容器内,或通过管道输送。其中贮存在较小钢瓶内的气体压力较高,受热或受火焰熏烤容易发生爆裂。气体泄漏后遇火源已形成稳定燃烧时,其发生爆炸或再次爆炸的危险性与可燃气体泄漏未燃时相比要小得多。遇压缩或液化气体火灾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势,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的进出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黏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用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如果确认泄漏口非常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7)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3.扑救易燃液体的基本对策
易燃液体通常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管道输送。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或水面)漂散流淌,而且,易燃液体还有密度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因此,扑救易燃液体火灾往往也是一场艰难的战斗。遇易燃液体火灾,一般应采用以下基本对策。
(1)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压力及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密度、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4)小面积(一般50m2以内)液体火灾,一般可用雾状水扑灭。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1211,1301)灭火一般更有效。
(5)大面积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6)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灭火。用干粉、卤代烷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7)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氧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干粉、卤代烷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8)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或卤代烷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
(9)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
(10)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如有条件,可采用取放水、搅拌等防止发生沸溢和喷溅的措施,在灭火同时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指挥员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11)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把火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然后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4.扑救爆炸物品火灾的基本对策
爆炸物品一般都有专门或临时的储存仓库。这类物品由于内部结构含有爆炸性基因,受摩擦、撞击、振动、高温等外界因素激发,极易发生爆炸,遇明火则更危险。遇爆炸物品火灾时,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
(2)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3)如果有疏散可能,在人身安全确有可靠保障的条件下,应立即组织力量及时疏散着火区域周围的爆炸物品,使着火区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4)扑救爆炸物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5)灭火人员应尽量利用现场现成的掩蔽体或尽量采用卧姿等低姿射水,尽可能地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消防车辆不要停靠离爆炸物品太近的水源。
(6)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指挥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确有发生再次爆炸征兆或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灭火人员看到或听到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应急指挥部成员,消防救援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爆炸,危化品火灾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伤财,怕污染环境,想把损失减到最少。 | ||
| 适用范围 | 白城市里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市领导带头管,安监局牵头干,公安消防管现场,卫生环保各盯一块,企业自己先救。 | ||
| 管理要求 | 快救人、快灭火、快堵漏、快疏散、快测毒、快清理,不能拖不能等。 | ||
| 监督与检查 | 出事马上报,部门立刻动,谁不去谁挨批,不听指挥要追责,检查靠安监局盯着,现场乱来直接拦。 | ||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应急救援预案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我市安全和稳定。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
1、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
2、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3、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4、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5、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应急救援预案。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1、立即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2、组织消防灭火、控制抢修危害源,对事故危害进行检验和监测;
3、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4、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
5、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
6、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7、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我市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36户,其中生产企业4户;经营企业292户(其中加油站273户、其他19户);使用企业20户;储存企业7户;运输企业13户。
我市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61处。油库5户、加油站37户、液化气站17户、纸厂2户。其中:市区25处(油库1户、加油站18户、液化气站5户、纸厂1户);洮南市4处(油库1户、液化气站3户);大安市22处(油库1户、加油站17户、液化气站4户);通榆县4户(油库1户、液化气站2户、加油站1户);镇赉县6处(油库1户、加油站1户、液化气站3户、纸厂1户)。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本应急救援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履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m—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 指 挥: 王曜午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 张文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雪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储 鹏 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 孙延春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明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东柏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兴国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宝学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文双 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 毅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树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夏万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曲长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周连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温学清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奇 市经委副主任
杨立成 市监察局副局长
马 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文俭 白城军分区副参谋长
(二)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领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启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定;
3、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4、必要时,向省请示启动省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指挥部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保、交通运输、公安等单位,并协调驻军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以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依法对事故现场实行封锁。
(三)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
1、编制和修订白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救援部门的职责;
3、接警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建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4、与事故单位和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并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5、及时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7、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8、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9、组织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工作。
(四)专家组职责
协助指挥部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五)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求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市、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消防支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市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2、市经委: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县(市、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县(市、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救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和市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市发改委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质监局组成。
八、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白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格式: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部成员,专业救援队伍,危化品企业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特大事故,危化品泄漏处置,危化品火灾扑救 |
|---|---|---|---|
| 制定目的 | 怕化学品出大事,火啊、炸啊、毒气漏啊,人死得多,钱赔不起,环境毁了没法住,大家慌乱不安稳。 | ||
| 适用范围 | 吉安市里所有地方,重点管死10人以上或损失超1000万的化学品大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市长带头指挥,副市长们分块管事,安监局日常盯梢,消防救火堵漏,公安拉警戒,医院抢人,环保测毒气,各单位听号令干活。 | ||
| 管理要求 | 一出事马上报警,拉警戒线,戴防毒面具,关电源火源,疏散人群,调车调设备,专家现场出主意,事后洗消清场。 | ||
| 监督与检查 | 谁不按时到场扣考核分,不按指令干要被通报,装备没备齐单位要整改,指挥中心天天查演练,每月报落实情况,漏报瞒报追责。 | ||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包括:
1、危险化学品特大火灾事故;
2、危险化学品特大爆炸事故;
3、危险化学品特大中毒事故;
4、危险化学品特大泄漏事故。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市政府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吉安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旦发生特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市长不能到位时,由常务副市长代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和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经贸委、交通局、质监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环保局、气象局、海事局、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南铁吉安车务段、吉安供电公司、吉安石油分公司、县(市、区)政府、事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0796-8239167
其职责为: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辖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和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6、事故单位: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7、市公安局: 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8、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顾问组成员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微机录入各种危险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处置方法;配置3~5台工程机械设备并配备相应操作手,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9、市消防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并负责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组织20人以上的突击队,准备5辆以上消防车、100套灭火器材、100套防毒面具、20件破坏器材等相应的救援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0、市武警支队:参与伤员的搜救、安全警戒、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的疏散等工作;组织20人以上的突击队,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提供医疗保障;指导现场救护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2、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范围;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理。
13、市气象局: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气象情报、预报。
14、市海事局:负责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为相关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准备2艘快艇、2艘拖船、2艘运油船,每艘配备5~8名水手,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相关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6、市建设局:负责提供事故场所地下水、气管网情况;准备3台推土机、3台挖掘机、3台装载机、2台汽车起重机、3辆自卸车、2辆气体槽罐车(每辆5吨以上),配备相应的操作手(驾驶员),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7、市经贸委:负责组织事故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8、市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征集应急救援所需各种运输工具,准备10辆货运车、5辆客运车、2辆平板拖车,配备相应的驾驶员,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9、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负责市本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应急救援提供资金保障。
20、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救济队伍和落实救济物资,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2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有关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抚恤等提供资金保障;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22、江西吉安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保护事故救援所需用电安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23、吉安石油分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准备2辆液体槽罐车(每辆5吨以上),配备相应的驾驶员,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24、南铁吉安车务段: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和装卸事故的应急救援。
25、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人员的紧急疏散和受灾人员的安置;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时通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和情况,服从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设立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小组事故应急处置根据事故类别的不同和救援工作需要,一般划分为9个专业小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由事故单位人员、专业救护队伍和消防官兵等人员组成。组长由事故单位一名副职或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一名副职担任。
2、伤员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点救治;确保随时有两辆以上救护车及配套人员、医疗器材、药品投入救援。由事故单位人员、消防官兵、武警官兵和医护人员组成。组长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一名副职担任。
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救护人员、救护设备和设施、药品等。组长由市卫生局一名副职担任,副组长由市中心医院一名负责人担任。
4、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火隔爆、搜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当地消防队伍组成,并确保5辆以上消防车及配套的消防器材投入救援。组长由市消防支队一名副职担任。
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公安人员和当地政府人员组成。组长由市公安局一名副职担任,副组长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一名副职担任。
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安、武警人员组成。组长由市公安局一名副职担任。
7、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工具装备的供应,其中平时必须准备10辆运输车、5辆客运车、2辆液体槽罐车、2辆气体槽罐车、2艘运油船、100套防毒面具、100套灭火器、20件破坏器材等应急设备、工具和用具;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经贸委、交通局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负责。组长由市经贸委一名副职担任。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即时进行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长由市环保局一名副职担任。
9、专家顾问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各方面的专家。组长由市安监局一名副职担任。
五、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其过程见下图:
㈠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或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㈡救援程序
1、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市武警支队,请求事故抢救和支援。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顾问组成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的基本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顾问组有关人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㈢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3、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4、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特大事故发生后,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二)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交通部门应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及时将指定的应急救援运输车辆(船)号、产权单位、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等基本情况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七、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
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㈢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危险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八、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必须及时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三)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五)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天河煤矿和大光山煤矿的矿山救护队随时支援地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排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