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
| 适配人群 | 危化企业负责人,危化安全管理员,应急指挥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事故救援,危化品泄漏处置,危化火灾扑救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人受伤、钱赔了、环境坏了,影响大家过日子和搞建设。 | ||
| 适用范围 | 全市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地方,比如工厂、商场、学校、家里,还有运货的车。 | ||
| 职责分工 | 市长副市长带头管,安监局牵头干活,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各干各的活,乡镇政府先动手救急。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快撤人、灭火堵漏、测空气水土、洗消污染、送医救人、管住交通。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盯着各单位有没有预案、练不练,乡镇政府查现场,不按要求做的要被点名、整改,严重就追责。 |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时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为更好更快地发展经济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4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二)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规范(预案)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三)分级负责原则。市、乡(镇)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抢险原则。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2危险目标的确定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不含烟花爆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七大类。各类中具体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____年第1号公告)为准。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主要有泄漏、火灾(固体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火药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及其它。
(三)发生事故主要原因和处置措施:事故主要原因一般分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我市危险化学品种类:根据调查,我市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乙炔、乙醇、电石等。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饭店、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家庭等多个方面。
(五)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9家,从业人员330余人。其中:生产单位3家,储存单位1家,经营单位5家。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经济局、市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交通局、民政局、劳动局、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市委宣传部、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启动本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在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2、市安监局:负责成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调用专家进入事故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实施现场救援;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方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4、市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方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处置;负责事故后洗消工作;组织参加伤亡人员搜救。
5、市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管制方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和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方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9、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方案;负责监测、确定事故现场污染物,分析环境污染程度;负责划定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区域等级,发布警戒公告,提出控制措施,进行适时监测;负责指导事故后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清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受损环境修复方案;负责发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信息;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
10、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方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市民政局:负责制定救灾物资保障方案,负责灾民生活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12、市经济局、市发改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工作。
13、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储备金的启用。
(三)设立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救援办),其职责是: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和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执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指导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承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有关事项;本预案启动后,负责通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送事故抢险救援情况的督查专报。
(四)本预案启动后,设立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
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专业组:
1、现场抢险组。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责,成员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质监局、卫生局组成。抢险救援队伍由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消防队、义务抢险队、医疗救护队和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判断事故后果和可能发展的趋势,制定抢险和救援处置方案并报现场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安全处置和人员搜救工作。
2、警戒疏散组。由市公安局主管领导负责,由乡(镇)人民政府、交警部门和武警部队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中心区域、波及区域、影响区域的人员撤离和疏散;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交通管制和社会治安等事项;负责控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防止其逃逸、串供。
3、技术保障组。由市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负责,由市专家组和市消防大队、环保局、质监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提出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技术保障服务。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负责,由120急救中心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等医疗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实施抢救方案,负责在现场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5、环境监测组。由市环保局主要领导负责,成员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主要职责是:对现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进行即时监测,迅速确定危险物及浓度,划分污染区域等级,评估污染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适时发布环境污染及污染控制信息,制定并组织实施受损环境修复方案。
6、后勤保障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负责,成员由商务、民政、交通、财政、电信、电力、供水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筹措、调配、运送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救援物资、抢险器材、设备和资金;保证事故发生区域通信、供电、供水畅通。
7、善后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负责,由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核实伤亡人员数量、姓名、身份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报现场指挥部;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遇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4应急响应、现场保护和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救,同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当地政府接警后,启动地方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现场施救,同时报告政府;当事故无法控制或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由乡(镇)人民政府报请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现场指挥部;本预案启动后,市救援办负责通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危化重点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当地公安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现场侦察、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等项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部位;
2、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和遇险位置;
3、事故原因和危险化学品储量、性质等内容;
4、事故现场的当前情况,如危化品继续泄漏(爆炸)和波及范围;
5、事故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提供准确的事故设备设施位置以及有关技术资料和事故抢险的安全通道、避灾路线,并附示意图;
7、事故单位现有救灾设备和物资情况;
8、抢险救援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四)事故发生后,凡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2小时以内报告市政府,同时由市安监局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和安监局按规定时间、程序上报。
1、10人以上(含10人)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
2、紧急疏散人员100人以上(含100人);
3、住院观察治疗50人以上(含50人);
4、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饮用水源、湖泊、河流、水库、空气等);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车站、码头、机场、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军用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等)。
5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区域划分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一般指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半径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爆炸、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的可能。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一般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中毒或物品损坏。
3、事故影响区域。事故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域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二)本预案启动后,必须按照预案的具体要求实施救援。必要时,由市政府报请牡市政府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协调驻防部队帮助救援。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害人员,疏散事故区域内以及周边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伤员和疏散人员,降低伤亡率、减小事故损失。
2、查明控制危险源。迅速查明危险源,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查漏堵源,防止和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加强宣传,指导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洗消,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防护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人污染区应实行分组制,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抢险队伍应接受现场指挥部的调度,主动配合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使用的工具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紧急救治,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错过抢救时机;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危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时,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5、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现场指挥部报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后,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6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
(一)我市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以公安消防大队为骨干,重点危化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为辅助,社会兼职救援力量为补充,本预案启动后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二)各危化专业救援队伍要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救援技术水平,适应危化事故救援的需要。
7制定与解释
7.1本预由穆棱市安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适用期为5年,此期间如无特别情况,不再编制、印发预案。
7.2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某重特大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现场指挥长,消防救援队,环保监测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急性中毒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大事,比如爆炸、毒气泄漏,伤人太多,损失太大。 | ||
| 适用范围 | 广州全市,干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理这些活的单位和人。 | ||
| 职责分工 | 市长总负责,副市长们分头管,区县领导现场顶上,各部门按自己活儿干,消防救火救人,环保测毒气,卫生管中毒,交警保路通。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警报安监局,抢救伤员,疏散群众,控制泄漏点,测空气水土,封锁现场,不乱动东西。 | ||
| 监督与检查 | 市安监局盯着,区县和部门每月查演练,没按预案做要被处分,瞒报谎报直接追责,现场不服从指挥算失职。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44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 本应急救援预案为市人民政府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四条 本应急救援预案所称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 引发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该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共分为3级:
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指: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指: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一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指: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第五条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立即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二)组织消防灭火、控制抢修危害源,对事故危害进行检验和监测;
(三) 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四)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
(五)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
(六) 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七)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第六条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
(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七条 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市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要建立严格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保证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参加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二章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市长担任总指挥(发生二级和三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或分管公安消防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广州警备区参谋长、市经委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中心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环保局、卫生局、交委、建委、民政局、质监局,广州海事局、港务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 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统一指挥、领导全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 负责启动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三) 负责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四) 必要时,向省请示启动省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指挥中心下设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和修订广州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明确各有关救援部门的职责;
(三)接警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建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四)与事故单位和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五)及时办理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七)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八)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九)组织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指挥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保、交通运输、公安等单位,并协调驻军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依法对事故现场实行封锁。
第十四条 指挥中心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本预案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
发生事故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长未到达现场前,由发生事故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的职责。
第十五条 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第十七条 由市安监局建立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即时从专家库抽调人员组成应急救援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第十八条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协助指挥中心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第十九条 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一) 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迅速控制灾情,营救受害人员,灭灾和洗消;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保障救援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市公安治安部门负责保障救援交通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 市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进行应急监测;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并向指挥中心报告环境污染的监测情况。
(三)市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物检测和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广州海事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五)广州港务部门负责组织港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六)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质。
(七)市商业部门负责就近调运急需物资,保证灾区有效供应。
(八)市电信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九)市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数。
(十)市建设部门负责对被破坏的重大设施及大型建筑实施抢险救援。
(十一) 市民政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
(十二) 市委、市政府有关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第三章 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工作, 防范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由市人民政府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保证资金储备;担负应急救援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四条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由该单位的应急救援机构或指定的部门 (生产经营规模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负责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训练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三)对职工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周围群众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四) 组织职工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模拟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第四章 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第二十五条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
(二)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如实报告市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化学品名称和数量、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二十六条 110报警台接到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本市和当地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以及指挥中心。
第二十七条 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接到报告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灾情。
第二十九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以及恢复生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当地公安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第三十条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三十一条 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未能有效控制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该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逐级启动:
三级和二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或分管公安消防的副市长批准后实施。
一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市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一)爆炸物品、剧毒品引发的事故。
1.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处理;
2.市公安局接警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爆炸物品、剧毒品的种类和数量;
3.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及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
4.搜寻证据,追查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防止逃匿;
5.市环保、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做好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6.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定。
(二)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火灾事故。
1.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组织处理;
2.市公安消防局接警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选择进攻路线和合适的消防器材,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3.组织现场人员和周边群众及贵重物资从安全通道疏散;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
4.市环保、卫生、交通等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和对事故监测、报知等工作,确保灭火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具体火灾扑救预案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制定。
(三)危险化学品引发的急性中毒事故。
1.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处理,市公安局、环保局、药监局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2.市卫生局接到急性中毒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市化学中毒救援中心等相关专业机构赶赴现场,进行快速检测和现场卫生学调查,识别和评价危害源,为人员中毒救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3.根据人员中毒症状和特点结合现场侦检数据,迅速组织现场急救,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4.对严重中毒者经现场分类处理后应迅速护送到定点化学救治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 医药部门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5.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
(四)承压类特种设备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处理,市公安局、建委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2. 市质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救;
3.切断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必要时疏散人员;
4.视承压类特种设备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5.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质监局负责制定。
(五)水上交通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由广州海事局牵头负责处理,打捞、海运、港务等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
2.广州海事局接到水上交通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观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1)快速进行人员救助;
(2)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3)进行水面清污等有关工作。
3.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广州海事局负责制定。
(六) 因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他事故,分别由其归口管理部门或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按照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由市人民政府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协调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 应急救援经费开支
第三十四条 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各区、县级市政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三十五条 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经费,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的经费及企业组建队伍的人员经费在企业成本中列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阻挠、干涉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的,对该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没有立即组织实施抢救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八条 在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九条 在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 <>;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参加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四十一条 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操作工,化工安全员,工艺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作业,化工生产现场,喷漆除漆工序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接触有毒东西出事,也怕车间起火爆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人和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管制度,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规矩做防护。 | ||
| 管理要求 | 换低毒材料、封住设备、开风机、戴口罩手套、勤打扫、贴警示牌。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班前查防护用品,安全员巡检,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分通报。 | ||
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一般包括技术控制(或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两个方面:技术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和降低化学品工作场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业时受到有害物质的侵害。管理控制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标准所建立起来的管理程序和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化学品危害(如违章、违规操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①技术控制
技术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业时受到有害物质的侵害。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卫生等几个方面。
a、替代。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就是不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化学品,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如:甲苯替代喷漆、除漆中用的苯)。
b、变更工艺。
c、隔离。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见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这类方法在上了一定规模的化工企业里早已采用,较为普遍。
d、通风。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毒气体、蒸汽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也能较好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e、个体防护。当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工人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它是一道较为有效的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包括: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身体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等。至于采用哪类防护用品,主要是根据该化学品的特性及危害性而定。
f、卫生。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两个方面。经常清洗作业场所,对废物溢出物加以适当处置,保护作业场所清洁,也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作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附着在皮肤上,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皮肤深入体内。
②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通过各种管理手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而建立起来的管理程序和措施,是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如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识别、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禁令四十一条、张贴警示标志、操作规程、贴制安全标签、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危化品押运员,危化品仓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爆炸,危化品运输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比如化学品炸了、漏了、烧了,伤人又赔钱。大家心里没底,得有个章程兜着。 | ||
| 适用范围 | 全市所有碰化学品的地方,油库、气站、农药店,还有开车运货的司机。 | ||
| 职责分工 | 市长拍板,安监局跑腿,消防队冲前面,医院抬人,警察拦路,街道喊人快跑。 | ||
| 管理要求 | 电话一响马上集合,戴好面具进现场,火要灭、人要救、毒要堵、路要管、伤员快送医院。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天天查电话通不通、人齐不齐、东西在不在。谁掉链子就通报批评,严重就换人上。每月拉练一次,不练就忘光。 | ||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统一指挥,迅速反应,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自然人为的原因,在危险化学品贮存、经营、运输、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燃烧、爆炸造成危害人员生命和健康及财产损失的事故。我市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分布点多面广,种类较多。现有危险化学经营,使用单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气、爆炸品、有毒物品和农药。共达50多个品种。有以贮存、经营为主的油料、化工、燃气仓库等超过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20多处。这些潜在事故隐患随时可能引起事故发生。
一、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处置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灾害事故现场情况,查明事故原因,适时调整行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抢修危害源。
(二)组织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调度各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
(三)组织协调救援的指挥、物资、设备、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组织事故现场所需电力、可燃气、液体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保障工作。并转移危险物品。
(五)组织抢救人员,送疗保障。
(六)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疏散区域内人员,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七)组织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编成及任务区分
(一)市安全生产救援指挥部是应急救援最高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安监局领导组织。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领导救援工作,决策救援行动,指挥调度各种救援力量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行动。
(二)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承办日常救援事务。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落实救援行动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危化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准备好救援物资、器材等;组织建立起指挥、通信、值班勤务等社会保障力量。并指挥指抢救队执行救援行动。
(三)消防和抢险救援组,由消防队组织。主要任务是:灭火、消,协同事故单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险化学品泄露和扩散,营救重度、中度危害区人员,抢修设备排除险情。
(四)现场管控组。主要任务是对救援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出入现场。疏散群众撤离危险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现场抢险车辆,并对主要路段进行管制。
(五)调查取证组。负责进行现场勘察,提取物证。对重大责任人采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受伤害人员进行急救和护送治疗,通报相关医院做好接治伤员准备工作。协调市血站、防疫部门做好抢救受伤人员的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开设现场救护所。
(七)新闻宣传组。主要任务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宣传教育和采防报道、为能干扰事故抢险。负责发布现场救援作息、传达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项工作。
(八)环境监测和气象保障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监测情况,跟踪监测危险物品灾害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气象组将天灾情况送达指挥部,分析天气对救援的影响,协助修改应急方案。
(九)运输组。主要任务是: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医疗队护送伤员,转移物品,运送抢险救援物资。
(十)抢修组。主要任务是:对建筑物实施抢险抢修,以大型工程机械作业手段实施抢险救援。
三、应急救援指挥及协调方法
(一)报警。市安监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并与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联动报警系统市安监局救援中心电话为7512327。遇有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报警。
(二)接警。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总指挥,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挥中心或事故现场,通知各救援队,保障组立即集结,服从命令,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三)现场指挥。各救援组到达现场后,立即按规定任务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指挥救组移交,事故单位交消防队,再交现场指挥部。
(四)疏散组织指挥。事故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疏散,街道、社区组织群众疏散。运输队协助运送,治安队协助疏导。
四、落实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实人员和装备。各救援组要按照预案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到人头。根据任务分工自行调整配备车辆、器材,保证调动执行任务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联络系统。各救援组要设立24小时值班员,电话号码,掌握同指挥部的联络方法。救援车辆、设备、器材情况能移与值班员保持联系,以便随时调用。
(三)落实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救援组织和重点目标单位要根据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参加救援行动了人员、任务情况,同时要适时开展演练。
(四)及时收集整理救援信息。各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要经常检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各救援组织要适时调整、补充人员、装备、器材并上报市安监局救援中心要及时搜集整理救援资料。完善救援数据信息库。
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部,消防救援队,环保监测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重大危险源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伤环境。海南化工厂变多,以前靠消防队救火,现在缺专业队伍,反应慢。 | ||
| 适用范围 | 全省所有危化品厂、仓库、运输车出事时用。 | ||
| 职责分工 | 省长总管,副省长跑现场,安监局牵头抢险,公安管交通,卫生厅救伤员,建设厅修路修电。 | ||
| 管理要求 | 封现场、查毒物、穿防护服、分安全区、快疏散人、洗消污染、修断掉的电线水管。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每月查一次预案,市县要报备,不演练扣考核分,出事没启动就追责,协调人盯进度。 |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根据海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完善政府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工业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进一步协调和整合全省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工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增强我省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1.2 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控制环境污染为主要目标;要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及时动员和组织省内外各种救援力量,充分整合社会应急资源,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事故的有效机制,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权限,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现状
目前我省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工矿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以一般性伤亡事故居多,近期内尚未发生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我省正逐步走上工业化发展的轨道,特别是随着西部石油化工及造纸产业的兴建投产,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不断增加,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的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长期以来,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赖消防队伍,没有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非常薄弱,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不能适应我省工业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是指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特别针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或组织)发生的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危险品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对周围居民或环境可能造成即刻或延期危害的火灾、爆炸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也列入本预案应急处理范围。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预案在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上将充分考虑与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厂外应急处理预案的相关性,并使之与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厂外应急处理预案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协调统一,确保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厂外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本预案能够有条不紊地启动和实施,避免各预案之间的职能冲突和应急资源的浪费,以及应急组织工作的混乱。
2.1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2.1.1 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省长。
副总指挥(兼现场总指挥):省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副省长。
成员: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气象局、省水务局、省通信管理局、武警海南省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省交警总队、海 南电网公司。
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组、管制组、救护组、后勤组、工程组和新闻中心。
2.1.1.1 抢险组
负责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助单位:省公安消防总队、武警海南省总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气象局。
2.1.1.2 管制组
负责单位:省公安厅。
协助单位:武警海南省总队、省交警总队。
2.1.1.3 救护组
负责单位:省卫生厅。
2.1.1.4 后勤组
协助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2.1.1.5 工程组
负责单位:省建设厅。
协助单位:省交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水务局、海南电网公司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事故单位。
2.1.1.6 新闻中心
负责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助单位: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2 职责与分工
2.2.1 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在本预案启动时,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负责动员和组织各种人力和物资资源投入现场抢救工作,负责向社会公众发布事故状况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决定事故应急处理的一切重大事项,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处置情况。
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我省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一切重大事项,负责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具体包括:决定本预案的启动或终止;决定请求军队参与等。
副总指挥的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在本预案启动后,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组织施救工作。
2.2.2 各组职责
2.2.2.1 抢险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所需各类技术支持系统的建立和各类应急设备与资源的管理和维护。实施应急行动时,负责确定事故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位置,拟定应急处理技术方案,为总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专业应急人员及时扑灭火灾,排除现场险情、障碍,抢救被困埋压人员和伤员,寻找失踪人员。负责制定疏散程序,确定疏散路线并指挥人员疏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有关证据进行收集、保留,及技术处理,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洗消、清理等。该小组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并制定工作手册,省公安消防总队、武警海南省总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协助。
2.2.2.2 管制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实施封锁,对事故周边道路实施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并负责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系统。该小组由省公安厅负责落实人员,并制定工作手册。
2.2.2.3 救护组:负责伤员运送、急救和治疗,以及事故现场的消毒、预防流行病等工作。协助做好伤情“等级”鉴定、死因鉴定和尸体辨认工作。该小组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管理和落实,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治工作手册。
2.2.2.4 工程组:负责组织抢修被事故损坏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道路、电力或通信设施等,并对可能遭受事故破坏的重要工程设施和生活设施采取保护措施。该小组由省建设厅牵头,成员由省交通厅、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电网公司有关人员组成。省建设厅负责制定重要城市生产生活设施,主要包括城市供气、供水等设施的抢修及工程保护工作手册,省交通厅负责制定道路抢修及重要道路工程设施保护工作手册,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制定通信抢修及重要通信工程设施保护工作手册,海南电网公司负责制定电力抢修及重要电力工程设施保护工作手册。
2.2.2.5 后勤组:负责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车辆、物资的保障工作,以及建立疏散中心,及时疏散周围居民和撤离重要物资。该小组由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发展与改革厅及当地政府负责落实。应急工作所需车辆保障由省交通厅负责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物资保障由省商务厅负责调集,疏散中心的建立和管理由当地政府负责,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发展与改革厅协助。
2.2.2.6 新闻中心:负责事故的公共信息的收集与发布,接待新闻机构等工作。必要时,可设立新闻发言人。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
2.3 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人
为加强对预案组织工作的管理,设立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调人,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担任。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调人负责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并在预案启动实施后,负责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和应急各方关系。
其职责是:
(1)确定并掌握本预案各组织机构的人员名单及通信方式,保持信息通畅、联络可靠;督促、协调和检查本预案各组织机构和人员对自身职责的掌握和履行情况,以及对突发性严重危害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准备工作情况。
(2)负责联络和协调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建立有关应急救援互助关系和双向联系制度,随时掌握其动态和流向。
(3)督促检查各重大危险源单位制订现场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情况。
(4)督促检查各市县针对重大危险源制订厂外应急处理预案的情况。
(5)负责组织本预案每年一次的演习或训练,使参与人员熟悉本预案的运作程序,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并根据演习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或补充。
(6)负责收集和编辑国家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跟踪并掌握最新应急处理技术动态,提出对我省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展要求,组织培训有关人员。
2.4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3 应急资源管理与维护
应急资源管理与维护包括应急救援设备与技术支持系统的建立、调整、跟踪及应急准备,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管理和协调。
3.1 应急技术支持系统与应急救援资源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全面调查和掌握全省现有危险化学品应急技术支持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以及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总体资源状况,并对其进行评价、筛选和确定。
3.1.1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组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学历
职 务
职 称
办公电话
1
唐照明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大本
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2
岳平
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副站长、总工程师
3.1.2 应急处理技术支持单位
单位
技术支持能力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危化品污染环境监测、危化品处置技术
副站长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产品质量争议仲裁等
邢诒敏
3.1.3 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中心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联络表
单位名称
传真电话
地址
邮编
上海抢救中心
021-
上海市成都北路369号
200041
株洲抢救中心
0733-2381777
0733-2382416
湖南省株洲市清水塘
41____
3
青岛抢救中心
0532-3889191
0532-3885209
青岛市延安三路218号
266071
4
沈阳抢救中心
024-
024-
沈阳市卫工北街26号
110026
5
天津抢救中心
022-
022-
天津市汉沽区牌坊东街40号
300480
6
吉林抢救中心
0432-3976515
0432-3038283
吉林市遵义东路52号
13____
7
大连抢救中心
0411-6672312-2159
0411-6671965
大连市甘井子区
116031
8
济南抢救中心
0531-2983472
0531-2976509
济南市土屋路23号
250002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0532-3889090(青岛)
3.1.4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
3.2 应急救援资源与技术支持系统的动态管理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资源与技术支持单位和人员的准确位置和动向,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应急救援设备与技术支持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在应急救援资源与技术支持系统中,医疗救护设施设备的应急组织管理由省卫生厅具体负责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应急组织管理由省公安消防总队具体负责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应当加强信息互通,在应急设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及时相互通报。
3.3 应急处理技术准备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结合我省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特点,预先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应当在条件许可时,尽早建立海南省应急救援中心,根据世界和我国应急处理技术的发展变化,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及时提出我省应急处理技术工作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我省应急处理技术支持系统。
4 启动与实施
4.1 启动条件
本预案启动实施须具备以下任一基本条件:
4.1.1 事故对周围社区及环境有严重影响,范围较广(一般跨市县);必要时,须大规模疏散当地居民,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及厂外应急处理预案均力所不及。
4.1.2 事故造成多人(一般超过3人)被困,现场情况复杂,紧急救助技术要求高,难度大,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及厂外应急处理预案均力所不及。
4.1.3 事故的延期危害严重,险情重大,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及厂外应急处理预案均力所不及。
4.2 基本应急程序
4.2.1 报警程序
4.2.1.1 事故报警信息通道
4.2.1.1.1 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号码,保证信息畅通。
4.2.1.1.2 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110、119指挥中心的联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事故应急信息畅通。
4.2.1.2 事故发生时,应当遵从以下报警程序:
第一,事故单位发现事故苗头,紧急处置,并及时启动现场应急处理程序。并报市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市县政府启动厂外应急处理程序。并报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室,或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调人。
第三,由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调人报告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召集有关专家评估事故危害及其发展。认为必要时报请总指挥决定启动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2.2 执行程序
本预案启动实施,执行以下步骤:
4.2.2.1 先期应急处置。严重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和市县政府的厂外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实施先期应急处置。
4.2.2.2 事故评估。由预案协调人立即查明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的发生地、发生时间、事故性质及事态、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和厂外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情况),并迅速对事故的危险状况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价(主要内容是事故的危害性质、波及范围及二次事故的可能性,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和厂外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对事故的控制能力)。
4.2.2.3 报告和启动。向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提出启动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同时提出初步应急技术处理方案)。由总指挥下令启动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4.2.2.4 应急准备。由预案协调人按照总指挥的命令,迅速通知各应急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以及技术专家和专业应急队伍按时赶往事发现场,按职能分工开展各项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
4.2.2.5 现场应急处理。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程序正式启动,企业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和市县政府厂外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实施。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运作,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中心,实施现场应急处理:
4.2.2.5.1 事故现场评估。进一步查清事故状况,分析险情,检审现有救援组织和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应急处理技术方案,报总指挥。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2.5.1.1 事故现场管制。对事故现场实施封锁,对事故现场来往交通实施管制,并及时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系统。由管制组负责实施。
4.2.2.5.1.2 制定现场应急对策,检审现有应急能力。进一步查清事故状况,分析险情,确定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位置,并评估事故状况,检审现有救援资源和能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技术方案,报现场总指挥审定。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由抢险组负责实施。
4.2.2.5.1.3 紧急救护。及时指导市县当地卫生部门对事故受伤人员实施现场紧急救护,并迅速将伤员运送至医院急救和治疗。由救护组负责实施。
4.2.2.5.1.4 公共设施维护。查明被事故损坏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道路、电力或通信设施等情况,制订抢修维护计划;并对可能遭受事故破坏的重要工程设施和生活设施采取保护措施。由工程组负责实施。
4.2.2.5.1.5 后勤保障。查明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车辆、物资,落实社区疏散中心设立有关事宜。由后勤组负责实施。
4.2.2.5.2 现场应急对策的确定和执行。审定并执行现场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即现场应急对策。各小组按职能分工和现场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开展工作,组织指挥应急人员排除现场险情、障碍,抢救被困埋压人员和伤员,寻找失踪人员。必要时,进一步扩大封锁事发区域,建立疏散中心,及时疏散周围居民和撤离重要物资;采取措施保护重要工程设施和生活设施,撤离有关人员。并请求省武警部队支持,或寻求国家和兄弟省市支持,报请总指挥决定军队参与事项等。
4.2.2.5.2.1 查明危险物质。及时查明危险物质,要求由专业人员执行,并配备防护服装和设备。由抢险组负责。
4.2.2.5.2.2 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和位置(工作区域和人员位置要高于事故地点)。在设立工作区域时,要明确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由抢险组负责。
4.2.2.5.2.3 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准确判断事故影响的区域,并对此区域内的人员、动植物、重要设施、仓库和公用设施系统,以及应急人员的工作区域实施保护。由抢险组和工程组负责实施。
4.2.2.5.2.4 实施现场技术处理和开展搜救及营救行动。包括对危险物质泄漏实施封堵及防火、防爆、防扩散处理;搜救失踪人员,营救被困及受伤人员;以及实施现场化学处理及洗消等。由抢险组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专业应急人员执行。应急人员应成对工作,穿戴防护服,配备必要防护设备。
4.2.2.5.2.5 防护行动。包括:
(1)人员查对和集合区。应预先设置专用避难所作为指定集合点。在应急时及时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查点。由抢险组负责。
(2)疏散。应预先制定逃生路线,情况紧急时现场应急工作人员按预定逃生路线疏散。由抢险组负责。
(3)现场安全避难。设置现场安全避难所,以防止毒物泄露危害,在无法疏散时提供临时保护。
(4)企业外疏散和安全避难。应预防在发生严重危险物质泄漏时,及时采取行动保护企业外社会公众,特别是要对老人、妇女及儿童实施保护。由后勤组负责建立疏散中心,安置被疏散的社会公众。
(5)医疗救治。建立现场应急医疗中心,对伤员作紧急处理后,迅速转移到预定医院,确保得到充分救治。
(6)设立临时区。作为应急救援活动后勤运作的活动区域,负责后勤物资分发,集合社区人员和各种车辆停放场所。
4.2.2.5.3 重新进入和恢复
紧急疏散后,所有重新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实施处理的作业必须由抢险组组织和安排,杜绝一切擅自行为。
应急行动结束后,由抢险组组织和安排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污染。
事故后的恢复工作必须在现场清理工作完全结束后开始。
4.2.2.6 现场救援行动结束。由事故现场指挥组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撤离有关救援人员。全部应急处理活动结束,由总指挥宣布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终止。
4.2.2.7 预案评价与修改。由预案协调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运行的情况进行评价,提出修改意见,报总指挥审定。
5 实施要求与相关规定
本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全面加强对全省范围内生产、储存设施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在重大危险源出现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等意外的突发性事故后,能够充分动员省内外的各种资源,有效地防止对社会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严重危害。
本预案的有效性,取决于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单位)现场应急预案和各市县政府的厂外应急预案的可靠程度,并得到省内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5.1 重大危险源单位责任与现场应急预案
5.1.1 各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制定现场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其实用性和有效性。
5.1.2 各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准确提供本企业的各种危险物质的情况,包括种类,数量等,还应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并及时通告各类变化。帮助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厂外应急预案。
5.1.3 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对全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
5.1.4 各重大危险源单位发生严重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1.5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认真做好稳定职工情绪、恢复生产经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收集分析事故原因,评估预案所制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效果,对预案进行修订或补充。
5.1.6 各重大危险源单位制定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理预案,要报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2 市县政府责任与厂外应急预案
5.2.1 各市县政府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环境部门,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单位各种危险物质的状况,并对消除可能的事故危害做好必要的技术和物资准备。
5.2.2 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要结合其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厂外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厂外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预案的协同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5.2.3 各市县政府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严重危害事故,要立即启动厂外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处理,并立即报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救援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收集分析事故原因,评估预案所制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效果,对预案进行修订或补充。
5.2.4 各市县政府制定的厂外应急预案,要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3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任与本预案
5.3.1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全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登记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我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5.3.2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做好本预案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预案各组织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本预案各工作机构应制定具体组织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充分掌握各种应急资源的基本情况和动向。
6 附则
6.1 本预案各组织机构的负责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手则。所有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应主动与预案协调人保持联系,及时报告行踪。
6.2 本预案每年应组织一次演习或训练,使参与人员熟悉应急处理预案的职能、程序,掌握处理事故方法,并根据演习情况和实际发生的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或补充。
6.3 本预案自____年10月1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某危险化学品事故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单位负责人,应急指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生产,危化品储存,危化品运输 |
|---|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____第1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____第2号)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2)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5)其他。
5.2.2.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5.3.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5.4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5.4.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5.4.2 组成人员
(1)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2)现场指挥人。
5.4.3 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6)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7)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5.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2)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5.6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2)根据安全运输卡提供的应急措施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后获得的信息而采取的应急措施。
5.7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3)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4)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5.8 危险区的隔离
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确定以下内容:
(1)危险区的设定;(2)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3)事故现场隔离方法;(4)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5.9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检测的方式、方法及检测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2)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3)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4)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5)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6)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5.10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依据事故分类、分级,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接触人群检伤分类方案及执行人员;(2)依据检伤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方案; (3)接触者医学观察方案;(4)患者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5)患者治疗方案;(6)入院前和医院救治机构确定及处置方案;(7)信息、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5.11 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5.11.1 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5.11.2 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5.12 应急救援保障
5.12.1.内部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确定应急队伍,包括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2)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气象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地点、保管人;(3)应急通信系统;(4)应急电源、照明;(5)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 (7)保障制度目录①责任制;②值班制度;③培训制度;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检查运输车辆实际运行制度(包括行驶时间、路线,停车地点等内容);⑤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检查、维护);⑥安全运输卡制度(安全运输卡包括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及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应急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一张卡片;每次运输前,运输单位向驾驶员、押运员告之安全运输卡上有关内容,并将安全卡交驾驶员、押运员各一份);⑦演练制度。
5.12.2.外部救援
依据对外部应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单位互助的方式;(2)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3)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4)专家信息。
5.13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5.14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5.14.1 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14.2 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5.15 应急培训计划
依据对从业人员能力的评估和社区或周边人员素质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3)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5.16 演练计划
(1)演练准备;(2)演练范围与频次;(3)演练组织。
5.17 附件
(1)组织机构名单;(2)值班联系电话;(3)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5)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6)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7)本单位平面布置图;(8)消防设施配置图;(9)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10)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11)保障制度。
6.编制步骤
6.1 编制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2)制定编制计划;(3)收集资料;(4)初始评估;(5)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6)能力与资源评估。
6.2 编写预案
6.3 审定、实施
6.4.适时修订预案
7.预案编制的格式及要求
7.1.格式
7.1.1.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7.1.2.目录
7.1.3引言、概况
7.1.4.术语、符号和代号.
7.1.5.预案内容.
7.1.6.附录.
7.1.7.附加说明.
7.2.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员,消防救援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处置,危化品火灾扑救,危化品运输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大事,伤人伤命又伤财产,得提前准备怎么救、怎么控。 | ||
| 适用范围 | 屯溪区里做危化品生产、储存、买卖、用、运和处理废料的单位。 | ||
| 职责分工 | 区政府领导管总,安监局牵头,公安消防管现场,卫生管救人,交通管运输,环保管污染,企业自己先救。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划警戒线,疏散人群,灭火控漏,救伤员,监测环境,专家出主意。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平时检查演练,出事时现场指挥部指挥,谁不干活谁担责,干不好要被查被罚被追责。 | ||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预警预防、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屯溪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事故灾难处置实行以地方政府为主,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3)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根据现有企业应急救援现状,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的现有应急救援力量,采取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整体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救援能力。
(4)加强合作,信息共享。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技术和救援装备,提高预警预防水平,加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统一调度,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设立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区安全监管局设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和屯溪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城建办、区质监分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分局、区城建办、区经济委员会、区监察局、区政府新闻中心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下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
(2)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实际情况,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负责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以及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批示。
负责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以及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负责组织区级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区级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区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及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的调度。
(2)屯溪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4)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
(5)区城建办:负责协调市环保局对环境污染的监测,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6)区交通局:负责抢险物资的运输,保障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及时到达以及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7)区质监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8)区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9)区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察工作。
(10) 区政府新闻中心: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3 现场救援指挥部及救援专业组职责
现场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救援的需要,负责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负责制定并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负责领导和统一调度各部门和单位的施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救援情况的上报工作。
(1) 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传递,督促各专业组完成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汇总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对外联系,现场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由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组成。
(2) 施救处置组:负责事故危害区域的寻情、侦察、救生、控险、排险、灭火、洗消。由公安、质监、公安消防,企业消防抢险队伍、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组成。
(3)医疗救护组:负责抢救伤员,并根据需要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由卫生及相关部门、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单位组成。
(4) 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危险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由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
(5)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供应,并组织车辆运输。由经委、商务、交通、公安交警,以及当地政府组成。
(6) 环境监测组: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气象资料的提供,负责环境污染的控制、处置工作。由城建办等有关部门组成。
(7) 专家组:提供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措施,界定危险区域,指导应急救援技术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咨询。
(8)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置等后勤保障工作。由区政府负责。
(9)新闻报道组:负责事故及救援有关情况的报道工作。由政府新闻中心负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安全监管机构和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进行分级管理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根据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险情, 或当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通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必要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可能发生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可以预警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信息接收、报告、分析和处理。并按照事故预警级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监管部门。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镇政府及安全监管、公安、城建、质量监督等部门。重大、特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按规定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局。
3.2 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或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化为主的原则,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ⅳ级)事故及险情时,由区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发生较大(ⅲ级)事故及险情时,由设区的区级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发生重大(ⅱ级)事故及险情时,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及险情时依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根据本单位预案组织相关应急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下列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同时应迅速向所在地的安全监管、公安、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动态信息。
(1)根据事态影响范围,周边社区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辨识、确认危害范围及危害程度;
(4)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需要社会支援和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提出请求给予支持。
4.2 新闻报道
区政府新闻中心统一负责对外新闻报道工作。
4.3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有关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必要时可预付理赔款
5.3 总结评估
各级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建立统一的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参与部门(单位)之间联络畅通。
6.2 保障措施
(1)救援装备保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掌握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监管、城建办等部门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后,区安全监管局应急办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部门提供运输保障。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交通部门应对受损道路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运输系统。
(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地方医疗急救网络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6)物资保障
区人民政府负责常备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在应急状态下,事故发生当地政府物资储备不足提出增援请求时,区经委负责协调物资调运。
(7)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主要包括体系建设、日常运行、专家队伍建设、事故演练、事故紧急救援装备等费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
(8)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10) 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建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
6.3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信息交流
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教育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练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
7 附 则
7.1 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行政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区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区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0559—2319502
传真:0559—2319502
7.3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安全监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示范区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应急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毁东西、污染环境。想快点救、少死人、少赔钱、少破坏。 | ||
| 适用范围 | 示范区里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地方,像工厂、学校、餐馆、加油站、液化气站。 | ||
| 职责分工 | 局长带头指挥,副局长协助。办公室管联络和通知,专家出主意,物资组送装备和送人撤离。 | ||
| 管理要求 | 灭火、堵漏、稀释、中和、转移化学品;分三个区域管现场;出事马上报安监、消防、环保、医院。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查各单位有没有预案、练不练;没报、没练、乱指挥,要被通报、追责;现场不听指挥,可能被换掉或处理。 | ||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 "****"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示范区安全和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示范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示范区危险化学品涉及储存、经营、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餐馆、学校、科研单位、家庭等多个方面。
截至目前,示范区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59家,其中:储存使用单位22家;经营单位37家(其中加油站6家,油漆20家,农药8家,化学试剂2家,液化气站1家);燃气管道70多公里(其中省常输管道7公里,高压管线2.5公里),调压站1座,调压箱156个,液化气卧式储罐3个。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安全执法、安全监督等岗位人员组成。同时成立办公室、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各组组长分别由办公室、安全执法、安全监督等岗位人员担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组长或副组长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决定事故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示范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应急演练。
(三)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示范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联络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组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各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公安、交警、消防、环保、技术监督、医疗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管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示范区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专家组职责: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迅速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以及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实事求是、公正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防护装备和其他所需物资。组织现场相关人员和受灾群众的撤离及安置,并提供生活必需品。
六、应急救援程序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区安全监管和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检、卫生等部门,以便各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发生特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示范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预防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化验员,危化品保管员,车间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剧毒药品领用,硫酸稀释作业,危化品配置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化学品伤人,怕硫酸溅出来烫伤人,怕剧毒药品被乱拿乱用。 | ||
| 适用范围 | 化验室人员、车间操作工、所有接触剧毒药和硫酸的人。 | ||
| 职责分工 | 保管员管好药品,领用人按规矩拿,操作人穿戴好再动手,主任签字把关。 | ||
| 管理要求 | 戴手套口罩,两人一起配剧毒药,硫酸要慢倒进水里,容器必须干燥耐酸,用完马上交回。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组长每天看穿戴和记录,安全部不定期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三次不改要调岗。 | ||
(一)、一般措施
1、使用化学药品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剧毒药品置于室温阴凉、干燥的环境中。
3、剧毒药品应设专人管理。
4、支领剧毒药品时,要填写正规领料单(时间、名称、数量规范填写),由车间主任签字,领用人盖章,手续齐备后,由专人领出,领料单由保管员负责保存。
5、配置剧毒药品时,要有两人同时在场,用后剩余物立即交回。
(二)硫酸使用措施
1、运输前必须仔细检查用于盛装硫酸的容器是否干燥,是否有断裂等缺陷。
2、运输过程中,必须用耐酸的密闭容器。
3、长期盛装、存储硫酸的容器必须是瓷质耐酸容器。
4、98%的浓硫酸必须用蒸馏水稀释到1/26后,方可使用。
5、在稀释过程中,浓硫酸必须顺容器边缘缓缓到入。
6、取硫酸用的勺、盒等用具必须事先干燥。
7、稀释、搅拌必须用玻璃棒或橡胶棒。操作人员动作要缓慢,防止硫酸飞溅。
8、硫酸必须有专人保管、发放。
9、盛放硫酸的容器必须放于指定地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及防护栅栏。
10、使用地点必须备有自来水和足够的中和液。
11、所有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将耐酸用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穆棱市:z城中街道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街道应急负责人,社区安全员,危化品企业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火灾,危化品事故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化学品突然出事,人受伤、房子塌、东西烧,大家慌乱没法管。 | ||
| 适用范围 | 街道里做化工生产、存、卖、运、用、扔的这些地方和人。 | ||
| 职责分工 | 主任带头管总,副主任盯现场,派出所管疏散警戒,安委办查预案练兵,社区配合干活,企业自己先救火。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拉警戒线、戴防具进现场、关阀门堵漏、用水雾压气、筑堤围液体、点火保稳烧。 | ||
| 监督与检查 | 党政办接报就喊人,安委办平时查各村预案,派出所现场管秩序,没做到要被点名,演练不认真要重来,事故后必须写报告。 | ||
为防止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华蓥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序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
街道辖区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因人为操作失误或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三、启动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街道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
(三)当街道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区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事故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涉及区域即距事故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事故影响区域。事故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党政办、经管办、安委办、派出所以及事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委办,安全助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预案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及时疏散相关人员和物资。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定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做好社会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做好预案调整、修订和补充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组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区两级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并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
(2)安委办:负责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各村(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经管科: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组织调配抢险器材和相关物资。
(5)各社区:负责制定本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后,迅速发出警报信号,全力组织自救;配合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信息;积极协助伤员医治,妥善处理死亡人员善后工作。
(二)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相关社区、部门 立即报告党政办,同时报街道安委办。由党政办迅速向领导小组汇报,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专业防护队伍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
2、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搜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企业专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治疗。该组由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各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医生组成,由城管科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派出所干警和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由派出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派出所、城管中队组成,由派出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党政办、经管科组成,党政办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吕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泄漏现场处理。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设置警戒线;如果泄漏物有毒,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并在事故中区区立即设置警戒线。应急处理时要有监护人,严禁单独行动,必要时要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等办法控制泄漏源。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 处。
3、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果,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汽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可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二)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当泄漏处的火焰扑灭后,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或堵漏失败,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消除引发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2)首先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果火势或火焰辐射范围中有压力容器,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
(4)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先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旱,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可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大小及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如一时无法堵漏,应立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并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势辐射的容器安全阀出现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应在统一的撤退信号指挥下,迅速撤到安全地带。
2、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备判断着火面积。大面积(>;;50平方米)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现场指挥应迅速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应在统一撤退信号的指挥下,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6)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时,应切断火势蔓延方向,控制燃烧范围,高潮找到并关闭输送管理进、出阀门。如管道阀门已损坏或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后,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
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一)各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本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列出危险源;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