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
| 适配人群 | 检验技师,临床医师,感控专员 | 使用场景 | 标本采集,结果复核,危急值报告 |
|---|---|---|---|
| 制定背景 | 标本老出错,报告发得慢,结果和病人情况对不上,消毒也不规范,怕交叉感染。 | ||
| 适用范围 | 检验室所有人,所有送检标本和检验操作。 | ||
| 职责分工 | 检验员自己干,组长盯着看,主任不定期查,院感科也来抽查。 | ||
| 管理规定 | 标本不对就重采,报告要核对再填,结果异常要反馈,污染东西必须消毒,危险物品专人管。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交班时说问题,每月质量分析会讲整改,谁漏了消毒或乱扔黄袋,扣当月绩效,严重就停岗培训。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
1.收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妥善保管。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小时。
2.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合时,主动与全科医师联系,可重新检验。发现检查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一般标本和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黄袋双层严密包扎,注明可疑微生物名称、产出日期、科室,由医疗废物处置专门机构统一处置,防止交叉感染。
5.实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6.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中心全科诊室工作
| 适配人群 | 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家庭医生 | 使用场景 | 日常门诊,上门服务,急危重症 |
|---|---|---|---|
| 制定背景 | 怕医生没资质乱看病,怕服务不全、不细,怕病人隐私被漏,怕急病处理不到位。 | ||
| 适用范围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诊室所有医生和来这儿看病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全科医生自己负责接诊、记录、回访;科室主任盯着执行;中心质控组不定期查记录和现场。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有执业证 全科培训 中级职称才能坐诊;门诊记录要写清楚;三次以上就诊得写soaf病历;诊区候诊区要分开;急重症必须及时转、会、告、签。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抽查门诊日志和soaf病历;查不到记录扣绩效;患者投诉查实一次谈话;回访没做清零当月服务分;感染防控出问题全组停岗培训。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诊室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门诊,应由具备执业资格,经过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全科医生应诊。
2.全科医生为患者提供医学特性的"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及心理咨询、生活指导、行为干预、综合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3.全科门诊诊疗方式为日常门诊,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和出诊等,对门诊就诊的急,危,重症病人开展会诊,转诊工作。
4.建立并衬行全科医生专用门诊日志记载制度,书写以问题为中心的门诊记录,对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就诊的固定病人,全科医生要书写soaf病历。
5.实行保护性医疗,诊区与候诊区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尊重病人的人格,保护其隐私,正确恰当的处理好病人对病情的知情权,对接受治疗的选择权,对急危重症病人除施以积极救治和转会诊外,医生有对病人及家属等告知和签字的责任。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口头宣传,发放健康处方。
7.对急重症病人的就诊、转诊、会诊、会诊后提供回访(电话、入户等形式)性的连续服务,并由回访的全科医生记入回访记录。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诊疗程序
| 适配人群 | 社区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医师,基层首诊医师 | 使用场景 | 非急诊接诊,健康处方开具,病人随访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医生问得不细、查得不全,病人情况没摸清就乱开药。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社区看病的非急诊病人。 | ||
| 职责分工 | 接诊医生负责执行,科主任盯着看,护士长帮忙记问题。 | ||
| 管理规定 | 必须问清病史、必须做完整查体、必须查实验室、必须写soap病历。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周抽5份病历检查,缺一项扣绩效20元,连续两次不合格要重学流程。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程序制度
1、对非急诊病人应详细地询问病史,进行完整的查体及实验室检查。
2、采集病人的个人背景、家庭背景及社会背景等三方面的资料,考虑各种资源对病人的影响。
3、形成诊断假说。
4、与病人协商,做出处理决定,根据需要开据健康处方,并邀请病人按时随访。
5、书写完整的soap标准病历。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围产儿死亡报告
| 适配人群 | 社区卫生中心,妇幼保健所,围产保健协作组 | 使用场景 | 围产儿死亡,死亡补漏,死亡评审 |
|---|---|---|---|
| 制定背景 | 怕漏报围产儿死亡情况,数据不准影响工作改进。 | ||
| 适用范围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相关医护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填表上报,妇幼保健所收表审核,协作组做评审。 | ||
| 管理规定 | 满28周或体重够1000克到出生7天内死亡都要报;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都算;计划外引产不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5号前交表,超时不交要提醒;每年评审一次,记录得留着;培训例会必须参加,不参加要补课。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
1、围产儿死亡是指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胎儿及新生儿死亡,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但不包括计划外引产。
2、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原因调查表》,于每月5日前报所在辖市(区)妇幼保健所。
3、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围产儿,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原因调查表》,于每月5日前报辖市(区)妇幼保健所。
4、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每年10月15日补漏的上年死亡数放到下一年度统计。
5、参加相关的工作例会和培训;负责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6、加强围产儿死亡补漏和质控工作的管理,围产儿死亡需经过医院、辖市(区)级围产保健协作组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中心消毒隔离
| 适配人群 | 临床护士,院感专员,消毒员 | 使用场景 | 门诊诊疗,手术操作,病房护理 |
|---|---|---|---|
| 制定背景 | 防止交叉感染,保护病人和医护安全。以前有人没洗手就换药,还穿工作服去食堂,容易带病菌。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科室、所有医护人员、所有诊疗护理操作。 | ||
| 职责分工 | 院感科牵头管,各科室主任负责落实,护士长天天检查,院领导不定期抽查。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洗手戴帽穿干净衣服;不能留长指甲戴首饰;器械要灭菌,污染物品先消毒再洗;一床一帕一用一消。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晨会强调,护士长查记录本,不按要求做扣绩效;每月院感科检查打分,差的科室整改并通报;问题多的个人要重新培训。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1、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从事医疗护理活动时必须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医护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洁净工作服、帽子,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和离院外出。
3、医护人员严禁留长指甲及染色,严禁戴戒指、长耳环,各种诊疗和处置前后均应用流动水洗手,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遵循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的原则。耐湿热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各种穿破粘膜及组织的器具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内窥镜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或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选用化学方法。全院使用的化学消毒剂,均统一由药剂科按有关规定配制。
5、遵循污染器械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各种医疗用品使用后均严格终末处理如:注射器、针头、网袋、止血袋、各类导管、氧气吸入湿化瓶、雾化吸入面罩、妇科阴道窥器、体温计等均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以上再清洁、消毒备用;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病床单元的床垫、枕蕊、棉絮曝晒或三氧消毒后备用,病床附属设施用含氯消毒剂擦洗,传染病人床单元按相应的综合消毒原理处理。
6、进行晨间护理时不得进行治疗性操作,湿式扫床,毛巾用含氯消毒剂浸泡,一床一帕一用一消毒;床单元每日用浸有含氯消毒剂的小毛巾一床一帕擦拭,一用一消毒;病区地面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如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立即用2000ml/l含氯消毒剂进行拖洗,各类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疗废物交院医疗废物临时储存室,作好记录,坚持周末卫生大扫除。
7、治疗室、病室、办公室、卫生间等拖布应严格按清污分开使用,标记醒目,用后用含氯消毒剂分池浸泡消毒,悬挂凉干备用。
8、治疗室、换药室,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整洁、清污分开,私人物品不得带入,无菌物品与其它物品分柜存放,标记醒目,标明有效期,每日检查并登记。
9、每次处置后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产房、洗婴室、供应室等的台、桌及物表。每日含氯消毒剂湿式拖地1-2次,每日紫外线或臭氧消毒空气60或120分钟,并作记录。
10、注射、针灸时实行一人一针一用一灭菌,换药时实行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注射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有效期4小时,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小时,开启的无菌溶液不得超过2小时,并注明启用时间;输液时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并盖针孔。
11、碘酒、酒精瓶应保持密闭,每周更换及灭菌2次,盛持物钳的容器、持物钳每周更换及高压灭菌2次,浸泡持物钳采用1:5器械净,一瓶一钳,浸泡液达2/3,并作好记录。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物品如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12、换药时应严格按先无菌伤口,其次感染伤口,最后隔离伤口程序进行。
13、手术室、产房、供应室符合工作流程,严格区分污染、清洁、无菌路线,不得逆行,使用专用拖鞋,外出时更换,并定期刷洗、消毒。手术室、产房、供应室入口处的消毒液垫应定期清洁更换。
14、检验科用于采集血标本的各种用具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各种废弃标本应消毒灭菌处理,报告单消毒后发出。
15、接触病人的一次性输液器,空针用后必须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并毁形,由医疗废物专职人员统一回收,作好发放、回收登记工作,回收率达100%。
16、不得在病区内清点污、脏被服,应直接放入污衣袋内,运送到洗衣房统一处理,浸有血液或体液的布类应置于防水袋内封闭运送。收回的布类须先浸泡消毒再去污洗涤,洗衣房下送、下收车应清洁、污染分开。
17、门诊的传染病员或疑似传染病员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留观病人应单独安置病室,按常规隔离,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病员排泄物和使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
18、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员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病室均须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全部焚烧。
19、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到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后,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防止疾病从病人传到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医疗活动中应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中心住院处工作
| 适配人群 | 住院处人员,收费岗人员,病区联络员 | 使用场景 | 患者入院,病床调度,费用预收 |
|---|---|---|---|
| 制定背景 | 怕手续乱套,患者排队久,信息对不上,病床安排糊里糊涂。 | ||
| 适用范围 | 住院处所有工作人员,来住院的病人和家属。 | ||
| 职责分工 | 住院处负责人带头管,窗口人员干活,中心办公室抽查,护士长也盯着。 | ||
| 管理规定 | 笑脸迎人、核对病历和住院证、填卡写首页、收钱要当面说清、不准带危险品进病区。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晨会讲一遍,每月查登记本和收据,漏填少填扣绩效,态度差被投诉要重学流程。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处工作制度
1、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求工作人员态度和蔼,接待热情,有问必答。
2、办理入院手续时,要认真核对门诊病历与住院证,及时联系病区。对可以入院的应详细填写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簿;对一时不能入院者要耐心解释,对入院患儿要问清陪送者与患儿的关系。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使用现金的患者住院时,根据病情按规定预收住院费及血费,现金收费要唱收,现金收据当面交付,并说明用途,所收现金一律按规定上交财务部。
5、对再住院患者,应与病案室联系,查找原住院号。
6、对已办住院手续的患者应立即通知病区与接诊室,并告知患者除餐具及生活用具外,多余的衣物、公文、公物、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一律不准带入病区。
7、住院处24小时值班,要求值班者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室内外卫生。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 适配人群 | 社区计生专干,基层妇保医生,避孕药具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避孕指导,孕情监测,药具管理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服务乱七八糟,宣传没人管,药具放得乱,随访老漏人,数据也报不齐。 | ||
| 适用范围 | 南调社区所有育龄妇女,中心计生技术岗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中心分管主任总负责,妇保科具体干,公卫科每季度查一次登记本和药具柜。 | ||
| 管理规定 | 宣传要讲清各种避孕法利弊,药具必须离地离墙存放,随访不能超7天没记录,报表每月5号前交。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例会通报漏访和错报情况,查出药具过期扣当月绩效50元,登记不全重填三遍,三次不合格调离岗位。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2.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
6.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中心工作
| 适配人群 | 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 | 使用场景 | 家庭出诊,健康建档,计划免疫 |
|---|---|---|---|
| 制定背景 | 怕服务不到位,居民找不着人,健康问题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还有来就诊的居民。 | ||
| 职责分工 | 中心主任带头抓,各科室负责人落实,院感科定期查。 | ||
| 管理规定 | 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出诊要快,病历得写清楚,用药不能乱开。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抽查值班记录和病历,发现漏岗扣绩效,病历不全重写,消毒不严停岗培训。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及时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房等家庭卫生服务,有方便居民的通讯联络方式。
3、深入社区,及时了解、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康复等项工作,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需求。
4、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康教育管理网络,制定社区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咨询、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导并帮助社区居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
5、诊治病人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提出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合理用药、规范书写各类医疗文件。
6、认真执行会诊、转诊制度。根据病情指导、帮助病人转诊。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指导病人转诊的同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上报制度、隔离消毒制度。
7、坚持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加强无菌观念,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8、建立并不断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统计上报。
9、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有规范的计划免疫门诊和接种操作程序制度。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
| 适配人群 | 门诊药师,住院药师,主治医师 | 使用场景 | 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医师开方 |
|---|---|---|---|
| 制定背景 | 怕药被乱拿乱用,怕开错处方,怕登记不全查不到人,怕药过期没人管,怕外流到社会上。 | ||
| 适用范围 | 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开处方的医生、配药核对的人。 | ||
| 职责分工 | 药剂科管周转柜和发药窗口,医生要培训合格才能开方,药师负责核对登记,院领导抽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周转柜每天清点,发药窗口固定专人,处方专用且写病历,不能给自己或熟人开,不对的处方不发药。 | ||
| 监督与罚则 | 处方专册登记,帐册保存超2年,病历里记随诊情况,每月查一次记录,漏登少登要补,两次出错要谈话。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1、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库存不得超过本院规定的数量。周转柜应当每天结算。
2、门诊、住院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院规定的数量。
3、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4、执业主治医师(含主治)以上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5、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新津县人民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6、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7、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8、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9、本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院内临床使用。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安全
| 适配人群 | 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卫医师 | 使用场景 | 急诊出诊,转诊处置,药物使用 |
|---|---|---|---|
| 制定背景 | 社区看病乱,安全没保障,医生行为不规范,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福田区所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
| 职责分工 | 社康中心自己管日常,卫生局负责检查监督,医生护士要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不能超范围看病,病历不能乱改,急救必须马上去,转诊不能拖,b超不准查性别,输液不能随便在外面做。 | ||
| 监督与罚则 | 卫生局定期查,发现问题就罚,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处理,小错改,大错追责,出事故依法办。 | ||
第一条 为维护社区医疗秩序,保障社区医疗安全,规范社区医疗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福田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是指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为一体(即六位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实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不得超范围执业。
第五条 医护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并在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第六条 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第七条 应当依法书写病历,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门诊病历资料。
第八条 接急救电话或者接到急救请求的,应及时出诊,及时检查并记录患者生命体征,及时记录出诊、接诊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第九条 下列情形应当及时转诊并予以记录,不得延误,但必须就地抢救的除外。
1)严重威胁或者可能严重威胁生命健康的颅脑损伤、腹部损伤等急症和重症疾病与损伤;
2)现有技术水平不能明确诊断或者不能及时正确诊断的疾病与损伤;
3)1岁以下和60岁以上病情复杂的患者;
4)社区治疗3天疗效不明显的;
5)需要住院治疗的;
6)甲类传染病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部分乙类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其他认为应当转诊的。
第十条 严禁下列检查、治疗和预防接种行为:
1)严禁胎儿b超性别检查;
2)严禁擅自在社康中心以外进行输液治疗服务;
3)不得在夜间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和青霉素类药物首次注射;
4)不得使用自带注射药物,但患者书面确认且有证据证明自带药物是从上级医疗机构取得并自愿承担药物使用安全责任的除外;
严禁使用自带的需冷藏、避光等特殊保管的注射药物、青霉素、克林霉素、中药清热解毒静脉注射剂、血制品,以及疫苗等生物制品。
5)严禁使用毒、麻等法定限制使用药物和禁忌使用的药物;
6)严禁未经批准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外进行预防接种。
第十一条 护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垂危或者病重患者生命体征和检查结果,密切观察与记录过敏药物皮试者,及时发现和抢救过敏性休克患者,及时处理其他严重不良反应。
第十二条 应当使用所属医疗机构统一采购、配送的药物,不得擅自采购药物。
应当坚持安全、合理、经济用药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规范,熟悉各种药物的禁忌使用规范。
依法履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 依法处理医疗废物。
第十四条 依法履行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义务。
第十五条 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慢病防治、健康促进、老年和妇幼保健义务。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当及时封存相应实物,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第十七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第七条规定,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5款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2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未造成人身损害结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发生医疗事故致患者死亡或(卫生文秘网: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者残疾的,比照或者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____年4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