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工长,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岗位变更,工艺更新
制定背景工人安全意识不够强,常出事故。想让大家懂安全、守规矩,别再瞎干乱干。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施工人员,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新工人、换岗的人。
职责分工公司管大方向,项目经理部具体执行,安全员天天盯,班组长管现场,大家都要签字留痕。
管理规定新工人必须三级教育才上岗;换岗或用新设备要先培训;领导和安全员得持证;班前必须查隐患。
监督与罚则公司每月查,项目部每旬查,班组每天查。查出问题要登记、定人、定时改。改不完就防护,危险立马停工。不执行的扣分、通报、停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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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

及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员

职工认识

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自觉的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

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做好记录。

(3)、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必须经过行业的安全教

育培训,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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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进入现场的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

徒工、实习生和代培人员)以及变换到新岗位的工人,必须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

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顶,并做好记录存档。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

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

岗操作。

7、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提高政治

思想水平,精通安全技术,掌握劳动卫生知识做好安全工作。

2、安全检查制度

为保证施工当中有一个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杜绝安全事

故发生,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经理部每旬组织检查,检查时要

发动群众,要有干部领导,技术干部、安全专业干部和有关

人员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2)、坚持班前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员要组织班组长进

行安全检

查,确无隐患方可施工。

(3)、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要评比记分,列入

单位考核内容。

(4)、对查出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

检查、消项制。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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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消施,如有危

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要立即停止作业,逐级上报并采取

适当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是以施工条件特点为依据,确保人身安全、

健康为中心而制定的技术办法。利用技术办法,有计划、有

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长期消而不除的危险因素,编制

的时间阶段规划。因此,公司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1)、公司实际情况和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与生产财务计划同步编制,

并纳入财务计划,体现安全、生产的统一性;体现技术措施

计划的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原则;抓关键兼顾一般;

与改革工艺、技术革新结合,减少不安全因素、节约、有效

快捷的原则。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依据:

①、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定;②、已

鉴别而不易解决、尚未解决的问题;③、伤亡事故、职业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巴士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场务管理人员,持证驾驶员,机修技工使用场景场站行车,车辆停放,机务维修
制定背景怕出安全事故,乱开车、乱停车、乱用电太危险,工人容易受伤,车也容易坏。
适用范围所有在场里开车、修车、管车的人和事。
职责分工场务管理人员负责指挥监督,司机和机务人员照着做,安全员天天转着看。
管理规定场内不许开门开车,不许骑摩托和自行车,限速5到10公里,不许超车逆向,停车要拉手刹挂低档。
监督与罚则每天进场先检查,场务盯着看,发现不对当场说,再犯就停工学习,严重就调岗。每月查三次记录,缺一次扣当月安全分。

巴士交通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正常企业内部的生产秩序,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发展,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场内驾驶车辆规定

1、在场内驾驶车辆的持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场地安全行车规定,听从场务管理人员的指挥。

2、场地内不得开门行驶,场内不得骑非机动车和摩托车。

二、场内行驶规定

1、各种机动车在场内一律右侧按顺序行驶。

2、进出场限速5公里/小时。

3、场内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

4、场内行驶不准超车、抢档,车辆转弯时必须正确使用方向标志,夜间正确使用灯光,不准逆向行驶。

三、场内车辆停放规定

1、各线路车辆进场后,按指定停车区域停放,保养车按指定点交接。

2、遇倒车时,必须有人员立于车尾左侧或右侧指挥,车辆停妥后,拉紧手制动,吃进低速档,行车人员按各岗位要求,认真做好例行保养方可离场。

四、车辆进出场规定

1、车辆进场必须在场门口停车,接受检查,方可进入场内。车辆出场须有出厂证,经检查同意后,方能出场。

2、车辆出场,行车人员在例行保养中,如发现车辆设备有损或缺少,应及时报修。

3、夜晚车辆进场后,按规定停放后,间隔横距不少于0.50公尺。

五、机务间安全管理

1、机务间的有电设备必须完好无损,电线走向规范、良好。

2、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加热设备,不得私拉、私接和擅自增加用电器具。

3、机油、柴油、汽油严格管理,按指定方位放置,周围不得有明火或可能引发危险的各种物品堆放。

4、不准吸烟或明火。

六、机务人员的操作管理

1、机务人员的机修操作必须严格遵守规范要求操作,凡在车辆周围或车肚底操作,必须有明显标志显示,并禁止车辆启动。

2、涉及车辆油、电路的检查,车辆必须处在熄火状态和静止状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煤矿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调度主任,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使用场景晨会调度,周例会分析,月度安全办公
制定背景安全问题老出,隐患没人管,开会乱七八糟没效果,得把安全会整规范点,让问题有人盯、有人改、有人负责。
适用范围矿里所有领导、各部室、采掘队、辅助单位的人。
职责分工调度主任开晨会,生产副矿长开协调会,安全副矿长开例会,矿长亲自开月度办公会,总工和机电副矿长各管专业会。
管理规定会必须按时开;发言要简短别啰嗦;记录要写清楚;手机关掉;迟到罚100,缺席罚200,交头接耳罚50。
监督与罚则安监部盯着开会情况;签到不许代签;会后得传达到职工;罚钱直接从工资扣;检查不力的也要被罚;每月通报执行情况。

目录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3)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4)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9)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5)

安全奖惩制度 (28)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35)

安全举报制度 (36)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3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9)

安全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 (41)

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 (45)

安全生产标准化班评估、旬检查、月验收制度 (46)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 (46)

大宝顶煤矿测尘管理制度 (48)

大宝顶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安全会议,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种类

1.安全生产晨会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7点30分在调度室会议室由调度主任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以及各安全生产线部室负责人参加。主要通报前一天安全生产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生产协调会

每周三下午3点在矿晨会会议室由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通报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例会

每周五下午3点在安监部大会议室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总结、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隐患和解决办法,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4.矿长安全办公会

每月由矿长亲自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系统分析、总结当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 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例会

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例会,安监部、生技部、通防部、机运部、通防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系统

分析、总结、研究本月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全面安排部署下月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

6.机运例会

每月由机电副矿长主持召开一次机运管理例会,安监部、机运部、机电队、运输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系统分析、总结、研究本月机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全面安排部署下月机运管理工作。

7.安全工作大会

每年年初,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全年安全工作大会,全矿副队级以上管理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系统的分析、总结上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安全会议。

2.每次开会前,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发言力求精练、准确,避免讲空话、套话,尽量缩短开会时间。

3.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本部门职工进行传达、贯彻。

4.严格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o、随意走动,会前应关闭手机,违反者罚款50元。

5.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向召集会议的主持人请假,凡参会迟到者,一次罚款100元/人,不请假缺席者,一次罚款200元/人。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建设正常进行,全面实现各项安全工作目标,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的确定

以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为依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二、工作责任

1.矿长是安全目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对矿属各单位(部门)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目标,确定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工作思路,安全工作任务。组织制定确保目标实现的具

体措施、安全目标奖惩和安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办法。与各单位(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矿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年度安全质量达标、“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顶板、机电、运输,职工安全培训、民爆物品、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等专项目标和具体的保障措施。与各单位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落实矿业务部门责任,下达专业系统保安责任目标,与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专业系统保安责任书。

三、保障措施

1.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行为规范入手,以建立先进的企业安全文化为切入点,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员安全岗、群监网、青安岗、家属协管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的组织保障制度。

2.按照矿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确立安全科技项目,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研究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难题,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安全目标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严格按照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规定开展职工培训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4.严格按照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5.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安全制度及措施,健全安全激励机制。

四、考核

严格按照《安全奖惩办法》、《安全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安全目标责任书》等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安全目标考核、奖惩。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企〔____〕1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____〕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安全费用,是指我矿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

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我矿从原煤生产成本中每月按30元/吨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专门用于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顶板管理、机运管理、矿井安全生产科研、救护装备及其维护等。

3.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瓦斯治理的费用不得低于所提取费用的50%);

(3)矿井瓦斯治理;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设备;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系统;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

(10)其它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矿严格遵照公司制定的年度指导计划提取安全费用。

5.按照使用范围要求,每年矿根据安全生产投入的需求(包括用于安全投入的设备和相关费用支出)向公司主管部门(生技部、财务资产部)和主管领导报使用计划,待批准后纳入年度安全费用指导计划。

6.矿生技部在年度指导计划基础上结合下月实际安全生产投入,每月编制下月安全费用执行计划,于次月4日前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7.矿长是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费用的足额提取和按规定使用负责。矿生技部、财务资产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和规范报表管理工作。

8.矿纪监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9.矿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安全费用统计台帐,逐月统计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掌握安全费用的使用进度,并将使用情况统计表于次月4日前上报公司财务资产部。

10.矿生技部未按要求编制下月安全费用执行计划,并上报公司,将对生技部负责人罚款400元;矿财务资产部未按时向公司上报安全费用使用统计表,将对财务资产部负责人罚款400元。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实现动态达标,增强矿井的抗灾能力,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二、执行标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三、工作目标

1.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2.矿井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行业一级。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现工作目标,矿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政主要领导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分管副总师,安监部、通防部、生技部、机运部、调度室、综管部、人资部、武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各队队长、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业达标管理组,安监部常务副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专业达标管理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及考核工作,要制订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细化检查考核办法及落实达标管理措施,加强检查督导,健全完善相关资料和台账,确保本专业逐月、季度和年度达标。

五、责任划分

(一)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矿长和党委书记对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副矿长、副书记对分管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各专业达标管理组组长、副组长(分管副总师)及对应专业部门负责人具体对本专业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加强监管和考核。各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一责任者,负责按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施工,各工种(岗位)员工对本工种(岗位)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负责。

(二)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牵头部门;各采掘队是采、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机电队是矿

井机电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运输队是矿井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通防队是矿井通风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

六、检查验收

1.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逐月检查,并采取日常动态检查和月末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动态检查由各专业负责,月末检查由安监部组织,各专业组一起检查验收。

2.各专业组检查验收时,必须带齐检查工具上尺上线,严细排查问题和隐患,认真督导现场落实整改,并及时汇总本专业检查情况报安监部。安监部整理和汇总保存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资料,并健全管理台账。

3.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煤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附加分考核标准》执行。

4.执行重点安全工作考核扣分。扣分标准如下:

(1)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扣2分。轻伤超标一人,扣1分。

(2)采掘工作面未实施小班安全质量评估(或安全风险评价),每发现1次扣1分;采掘(安装)工作面当班现场管理人员(瓦检员、班组长、跟班队长)未执行安全确认报告制度,每发现1人次扣0.5分。

(3)现场排查出的隐患未实行“闭合”管理,扣2分。

(4)检查时每发现1人次“三违”人员或1处a级及以上隐患,对应专业扣1分。

5.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对不按标准或弄虚作假的检查人员,一次给予3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加重处罚;对无故不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一次给予200元处罚。

6.矿井文明生产检查考核执行《大宝顶煤矿关于矿井文明生产管理的规定》。

7.及时考核通报。各专业达标管理组检查后及时向各队通报检查情况,且在月末检查结束后3天内将本专业考核的详细资料报安监部,安监部综合考核后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及考核情况。

七、评分定级

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动态检查、月末检查验收得分比例为60%、40%。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主体专业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计分并占80%,附加分考核占20%(其中:“双基”建设占10%,文明生产

占5%,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占5%);其余专业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计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规划,保证实现规划目标。

(二)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构工资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要与安全、产量挂钩考核。

(三)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领导,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减轻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

为搞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成立安教、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工程师,工会、生技部、人力资源部、武保部、安监部等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并负责领导全矿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会,研究、部署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二)工会

负责与技术培训有关的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的组织、评定、审核工作。

(三)生技部

负责对煤矿三大规程的贯彻学习工作,规范从业人员上标准岗、

干标准活;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组织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四)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从业人员安全个体防护、职业卫生与健康等的教育与培训;组织对劳动法、合同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负责全矿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安排组织各类培训工作,建立详细的培训档案;负责制定矿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提交矿年度、季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参加矿安全例会,负责总结上月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重点;负责开发、应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和手段,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同时,负责安全教育与培训方针、政策的宣传及相关报道工作。

(六)武保部

负责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重点负责对井下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七)安监部

负责监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持证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新工人上岗情况和现场培训及师带徒合同签订情况。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范围

(一)接受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国家三级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四)一般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除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生产的特点、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方法;

(四)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

(五)消防安全知识及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

(六)工伤保险及防止职业危害的基本知识;

(七)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预防和应急措施;

(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九)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方式及时间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方式应根据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对象灵活选择。主要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业余培训等方式。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并对资格证、操作证进行复审。

(三)在岗的从业人员,除进行日常的“安全戴帽”、“周一安全大课”等安全教育方式外,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四)井下作业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五)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矿、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七)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南》(安监总厅煤行〔____〕116号)以及《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攀煤安〔____〕2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政领导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机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部,安全副矿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一)严格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的15个方面: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煤矿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层越界开采;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1.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它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组织生产;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有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二)《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处罚规定的通知》(攀煤安[____]16号)文件规定的重大级、a级、b级和c级安全隐患。

(三)其它安全生产方面隐患。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一)矿井是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是所管辖的系统和业务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各基层单位是本单位责任区域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矿长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分管矿领导为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上报矿长。

(四)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分管矿领导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复查验收和销号,并上报分管矿领导。

(五)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对现场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业务部门或分管矿领导。

(六)跟班队长是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并及时将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所在单位。

(七)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本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跟班队长或所在单位汇报。

(八)作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由班组长或跟班队长立即组织整改消除。

(九)生技部负责组织对隐患整改施工规程措施的编制和贯彻实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并监督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

(十)安监部负责安全隐患治理的全过程,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整理汇总、记录、上报、建档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形式

(一)班排查:各班组必须认真执行开工隐患排查制度。到达工作面后,跟班队长、瓦检员、班组长、群监员必须一起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工作业,对当班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向本单位汇报,同时填写好相关的记录。

(二)采掘队每三天对本单位管辖作业范围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机运通队每七天对本单位管辖作业范围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矿每周组织各单位部门人员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双休日安全隐患排查。

(四)矿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的全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分管矿领导每月组织一次分管范围系统安全隐患排查。

四、实行矿、队(部门)、班组三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当班班组长负责当班生产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治理情况向所在队报告。

(二)单位行政正职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向矿安监部门报告。

(三)矿长负责组织本矿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制度,排查情况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

五、安全隐患整改

(一)坚持“五落实”(即落实责任、资金、时间、措施、预案)原则及时安排处理,无故不按要求完成整改人员,将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二)一般性隐患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跟班队长或瓦检员、班组长现场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由跟班队长、班组长负责落实整改,瓦检员负责督促整改和验收。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必须由隐患所在队主要领导组织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由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现场监督隐患整改、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产,由矿长或分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及隐患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隐患整改方案和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处理时,隐患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现场跟班,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矿业务保安部门、包保责任人、安监部门人员必须重点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后由矿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隐患排查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检查验收。

(三)对重大隐患或《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处罚规定的通知》(攀煤安〔____〕16号)文件规定的a级隐患,要进行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期限等。

(四)每月5日前由矿安监部书面向公司安监局报告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1.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排查人员、排查时间及存在什么样的重大隐患,产生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

2.按规定填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度统计报表》,填报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度统计报表》要由隐患排

查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七、工作保障措施

(一)班组作业前没进行隐患排查的,对当班负责人罚款200元。

(二)没有按矿规定组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警告处理,处罚1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三)安全隐患排查出来不认真安排进行治理又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给予分管领导或包保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没有特殊原因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治理的,给予安全隐患治理负责人或包保责任人500元~1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进一步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五)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未按要求建立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档案的,给予安监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矿井生产安全和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监督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每月末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二)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采、掘、通、机、运、地测防治水等的专业检查。

(三)根据生产实际随时需要组织动态专项检查。

(四)每周末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例检。

(五)施工前和生产过程中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六)矿组织安全监察小分队,每天每班次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三、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意识;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以及应急救援等。

(一)查思想、查意识。检查本矿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尤其是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从思想意识入手,检查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正确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是否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查现场、查隐患。从作业现场、生产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系统是否稳定可靠,重大隐患整改是否及时,顶板管理是否科学有效。对有可能随时造成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立即停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整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复工。

(三)查管理、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安全管理状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安全监督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严禁走过场,对所检查的区域负责。凡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调度室和分管领导。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报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矿总工程师领导矿所有安全

技术措施会审,并负责核准实施,各队技术副队长负责本队技术管理。

二、矿技术职能部门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并对施工单位相应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一)采掘部署及设计

1.采掘部署遵循“科学先进、合理集中、安全高效”原则。坚持“以风定产”并与各生产系统相匹配。合理确定采掘工作面。

2.矿每半年审查一次大区接续,每季度审查一次小区接续,并及时调整不合理采掘部署。

3.工作面接续由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采区接续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负责;矿井水平接替由公司和矿井共同负责,矿井是责任主体,矿长是第一责任者,分管副职具体负责。

4.坚持“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原则,不断提高采掘装备水平,全面提高掘进单进和采煤工作面单产。

5.矿井主要运输巷道一般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条件适合时,也可布置在煤层巷道中,巷道布置应避开压力集中区。

6.巷道断面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要求。

7.巷道支护以锚喷(网、梁、索)为主,其它支护方式为辅。

8.矿井水平延深及采区设计遵循“技术先进、合理集中、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留有余地”的原则,满足当前技术水平和今后技术发展的需要。既符合当前利益又兼顾长远利益。

9.采区及工作面设计应力求系统简单、完善,充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10.矿井水平延深及采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已批准生效的采区设计。

11.采区设计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采区施工。各单位工程施工必须有施工设计。

(二)采煤方法和巷道支护

1.我矿为倾斜及缓倾斜煤层应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

2.缓倾斜煤层及条件适合的倾斜煤层应积极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并积极研究其他机械化开采方法。

3.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工作面开采技术条件,合理确定采煤方法及回采技术参数。

4.回采巷道布置要与采煤方法紧密结合,顺槽不应破顶板。条件适合的应推广沿空留巷、沿空掘巷及巷旁支护等无煤柱开采技术。

5.积极研究、推广新的采煤方法和支护技术,努力减少回采巷道架棚支护和开拓准备巷道砌碹支护比例。

(三)采掘作业规程

1.作业规程是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具有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用印刷体按标准格式编写,做到项目、内容齐全,图文并茂。

3.采掘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必须实行“集中会审”制度,严禁流水作业。参加会审的人员应如实在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集中会审应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机运、通风、生产技术、地测、煤质等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参加会审的工程技术人员代表本部门行使批准权和否决权。

4.采掘作业规程及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编制人员具体贯彻,队级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地点作业的所有职工、跟班安监人员以及各类辅助人员必须参加贯彻学习。凡参加贯彻学习的人员必须签名,严禁代签名。

5.采掘作业规程及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采掘活动、不得从事与采掘活动或与专项措施有关的其它作业。所有井下作业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6.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第一责任者,跟班队长、瓦检员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现场监督人员,有权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有权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如作业人员对违章现象不予及时纠正,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停止其现场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矿业务分管部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的现场执行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作业规程的现场执行和落实情况,有权纠正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任何作法,有权停止现场作业。安监部对矿业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生技部必须每月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并形成复查书面通知单送矿总工程师、有关队并存档备查。通知单必须明确规程需要修改、补充、完善的具体内容,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和监督检查负责人。

(四)地测及资源管理

1.加强矿井地质、测量基础管理工作,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搞好储量管理,坚持精采细收,防止采肥丢瘦,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完成公司下达的采区回采率指标。

2.储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批,未经批准,不擅自变动。

3.申请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

必须实事求是。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化整为零分次处理。

4.储量变动的审批权限:矿总工程师批准一次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权限为1000吨以下(含1000吨),否则,矿总工程师无权批准储量报损。凡储量的注销、报损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经核准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5.煤炭资源的对外划拔由公司统一管理,矿无权对外划拔资源。

6.监督好矿井范围内各类小煤矿的采掘活动。

二、安全技术审批

(一)审批职责

1.采掘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及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可由矿总工程师指定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承担相应责任。

3.凡《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由矿长或其他矿级领导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必须参加会审。

4.实行备案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备案措施的认定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并签字备查。

(二)审批权限

下列技术文件必须报公司审批或审查上报,不在此列的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1.矿井改扩建方案及矿井系统改造设计;矿井水平延深方案及其修改设计;采区开拓方案设计及其修改设计;

2.采掘部署重大调整方案;

3.生产矿井补勘设计及补勘地质报告;水平地质说明书和采区地质说明书;储量处置方案;

4.地面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方案;“三下”开采设计;

5.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6.矿井延深水平及准备采区主要生产系统贯通设计;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方案及规程;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的报废;

10.矿井或采区回风巷兼作运输或运煤巷道;

11.矿井水平延深或新采区准备其回风进入生产采区;

12.反风演习计划和总结;

1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和报告;

14.矿井首次实施瓦斯抽放的方案及措施;

15.矿井专用排放瓦斯巷道的布置方案;

16.煤(岩)与瓦斯(co2)突出矿井或区域的确定:

17.矿井首次实施的防突措施;

18.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建立和改造设计;

19.《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及机电运输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由公司审批的其它技术文件。

(三)上报规定

下列技术文件应上报公司备案:

1.主通风机单机运转措施;

2.取消高瓦斯面(区域)报告;

3.二氧化碳和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3%,排放风流经采掘工作面或切断其他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时的排放措施;

4.《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及机电运输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报公司备案的其他技术文件。

三、制度要求

1.坚持采掘作业规程检查、评比制度。每年进行一次采掘作业规程评比活动;矿井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采掘作业规程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活动。

2.坚持“一通三防”例会制度。矿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3.坚持总工程师例会制度。矿每月召开一次总工程师例会,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4.坚持业务竞赛制度。矿每年组织一次生产技术管理业务竞赛、通风业务竞赛、地测防治水和机电运输业务竞赛。

5.坚持技术决策民主集中制度。重大技术方案应由总工程师主持专题讨论,民主决策。

6.坚持技术工作时限制度。由公司批准的技术文件应提前2个月上报。

7.坚持现场办公制度。矿技术业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组织现场办公,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8.坚持技术业务联系委托制度。重大技术方案的委托技术服务应办理书面委托书,矿井改扩建和矿井水平延深由公司相应有关部门办理委托,其余由矿自行办理。

四、保障措施

1.由于不合理采掘部署,造成通风系统不可靠或不健全、工作面风量严重不足、生产系统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重大隐患的,立即停产整改,否则对矿长和总工程师各处罚1000元。

2.作业规程编制质量差,不能指导安全生产或无作业规程作业的,对责任人处罚100~500元。

3.上报公司审批的技术文件必须做到格式正确,内容全面。重大

技术方案上报前,应经矿有关部门预审、以确保上报技术文件的质量。凡因上报的技术文件质量不合格而被退回重作的,每次对矿总工程师和具体负责的副总工程师各处罚200元。因所报技术文件被退回重作而影响工作的,由矿总工程师承担相应责任。

4.应由公司批准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就实施的,对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工程师各处罚200元。

5.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处置储量,造成既成事实的,对总工程师、生技部分管技术业务负责人各处罚200元。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和设备器材正常运行,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用设备器材的订购与验收

(一)矿用设备器材的订购,统一在公司物资供应部门或川煤集团物资供应公司进行。矿供销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及材料订购计划。

(二)严禁订购和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等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

(三)矿用设备器材订购到货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填报验收报告。

(四)矿用器材及设备在使用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互相交接时,应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与管理

(一)建立健全矿用器材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台帐、领用、发放及消耗记录,定期编制相关报表。

(二)购置的矿用器材及设备到货并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

(三)大型矿用设备及关键采掘设备(采煤综采、掘进综掘机、强力胶带输送机、大功率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四)矿用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随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及各种技术参数的收集,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装标准。需

要进行质量认证的设备,必须及时收集并填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

(五)矿用设备安装完毕,必须填报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内注明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可否进行试运转。安装完毕后,应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设备管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正式使用。

(六)凡我矿未使用过的新型矿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并掌握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七)矿物资供应部门要加强对矿用器材及设备的账务管理,矿机运部和机电队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对矿用器材及设备的技术管理。各队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设备器材管理员。

三、矿用设备器材维护

(一)所有矿用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二)矿用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做到谁使用、谁维护。

(三)矿安监部、机运部、机电队必须加强对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矿用产品的完好状态及使用性能。

(四)使用中的矿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做好各种记录,确保防爆设备不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防护设施齐全,动作可靠,随时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

(五)所有矿用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六)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

(七)矿用大型设备的大修,必须在上报公司批准后,由具有设备检修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检修任务。

(八)调度室、供销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矿用设备器材维修用备品、配件的供应,并认真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制度,严禁使用质量低劣的配件进行维修。

(九)矿用设备器材的日常检修、一般检修所需费用,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设备大修理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列支。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为防治各类矿井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生产,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主要灾害包括:

瓦斯、粉尘、火灾、水害、顶板、职业危害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特成立本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机关各部门及各队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检查、督促、落实解决所需的人、财、物。

(二)每年三季度或四季度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次年矿井生产部署和灾害预测预报情况,组织生产、技术、安监、通风、机电、运输、调度、物资供应等部门,编制次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所必须的资金、设备、设施、材料等计划,并报公司审批。

(三)矿长负责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人力、资金、材料的落实。

(四)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相关的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组织实施。

(五)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六)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生产技术、供销等部门和各队根据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搞好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措施计划,防止事故发生。

四、工作部署

(一)“一通三防”方面

1.认真做好矿井生产部署调整、采煤方法改革等工作,尽量减少采掘工作面个数,避免生产过于集中或分散,杜绝不合理通风。

2.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确保井下各作业点风量满足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

4.加强安全供电管理,努力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

5.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瓦斯超限或积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按规定安全排放瓦斯。

6.认真组织实施瓦斯抽放工作,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7.加强矿井瓦斯赋存及涌出规律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瓦斯综合治理。

8.管理使用好矿井瓦斯监控及人员定位跟踪系统,按规定设齐各种传感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

9.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加强煤尘管理,防止煤尘严重飞扬或煤尘堆积。

10.严格井下爆破作业管理,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高瓦斯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11.抓好矿井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一通三防”基础。

(二)顶板管理方面

1.切实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制,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按期召开顶板管理专题会,按规定及时汇报顶板事故,加大顶板管理事故的追查力度。

2.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改善顶板管理条件。

3.加大巷道支护改革力度。尤其是在压力大、顶板破碎及近距离煤层的巷道支护方式选择上,要积极推广应用锚网喷、锚索等支护。

4.加强对难采煤层和重点头面的顶板管理。对复合顶板、软底煤层、破碎顶板、坚硬顶板、近距离煤层、大倾角、大采高等难采煤层的工作面,要编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加强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等重点时期的顶板管理。初放期间每班必须有初放小组成员跟班、盯面,监督初放措施的执行;采面收尾期间,矿有关部门必须深入现场,加强检查指导,以确保采面安全收尾。掘进工作面的拉门、巷道贯通、过地质构造带,必须有队领导现场跟班;加强井巷的维修,对失修的巷道必须按期及时维修,保证巷道完好。

6.建设标准化采掘工作面。巷道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巷道断面和支护设计,要作为作业规程的附件,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各采掘头面必须按新标准进行建设。

7.坚持开展矿山压力监测。矿生技部要高度重视矿山压力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采掘副总工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每天的矿压资料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三)防治水管理方面

1.建立由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定由矿总工程师主抓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制度,定期专题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组织检查各项防治水和防洪工程的进展情况。做到人力、物力、资金、工期四落实。

2.矿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攀煤公司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查明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各种充水因素,并分析研究,了解掌握地下水运移规律,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提出年、季、月的水情水害预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提前5―6天发出水害通知单。水害预报做到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雨季期间,加强对水情水害进行周分析,在年、季、月底进行总结,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3.矿生技部地测组要负责矿井防治水和矿区防洪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分管此项工作。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对防洪排水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矿同时建立防洪与防治水领导机构,组织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与机具。

4.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并对观测资料加以整理,建立台帐,分析矿井涌水量规律,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并制作相关因素曲线图。

5.矿井的采掘作业规程、措施中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加强回采工作面和运煤系统的防治水管理工作,超前抓好工作面投产前排水系统的建立完善及探水工作。正在进行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设置安全出口,标定避灾路线,并且让员工熟悉避灾路线,一旦发生危急情况时,能够使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安全撤离。

6.矿井防治水工程做到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工作总结。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及技术措施,设计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7.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现生产和报废的小煤矿情况,并绘制矿区(井)小煤窑分布图(在图上标出小煤窑和老窑名称、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限采协议边界、批准机关)。定期调查小煤矿的采掘情况,发现有超层越界,威胁本矿或相邻单位矿井安全生产和地面建筑物安全的小煤矿必须立即制止,令其停止非法采掘活动,并向当地政府和公司报告。必须对旧巷积水区、相邻报废积水小煤矿、断层、陷落柱、富水带范围、补给途径、井下水仓、排水系统现状等调查清楚,用专门资料,编制出矿井充水性平面图。

8.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明确矿井水害,对有可能造成突水威

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提供水情水害预报,并提出防范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部门审查后,组织实施。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严格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先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当采掘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如发现有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室汇报,同时撤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当矿井采掘工作面采用钻探进行探放水时,关于钻孔的布设、安装,钻孔结构设计,钻孔超前距和止水套管长度等都应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9.查清本矿区范围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及时了解雨季开始时间、年降雨量及降雨方式等,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井口附近和塌陷(坑)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灌(浸)入井下时,必须依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排水措施。在雨季,特别是雨季开始和后期,每次大暴雨时和雨后,要派专人检查要害区段,发现险情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防洪办公室汇报。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特别是遇到威胁矿井安全、交通、行人、地面建(构)筑物和住宅区等状况时,必须提前采取预防及防滑措施。

10.井下排水设施,特别是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应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11.矿区因煤层露头发育,过去和现在都有大量乡镇小煤矿开采,随着上山水平逐渐采毕,在有积水的小煤矿采空区和老空区附近,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防水煤柱。相邻矿井间的技术边界要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留设隔离煤柱,由设计部门负责。变动井界时,亦按有关规定重新留设。防水煤柱应由设计部门编制专门设计,报总工程师组织安监、生产、通风、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批。各类防水和井界煤柱经上级审查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界线和开采。

12.矿必须在自检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防洪和防治水计划,同时列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并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防治水规划要逐级上报。规划中已批准的重要防洪和防治水及矿界煤柱设计均由公司组织编制工程设计。年度防洪和防治水工程计划总结,重点工程竣工报告等,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按时上报。

(四)机运方面

1.强化供电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维护运行规定,根据实际负荷的要求,重点对线路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及时进行整定计算、调整和维护检修工作,减少无计划停电次数;坚持使用好煤矿井

下电网安全监控及故障诊断系统和煤电钻及信号照明装置。

2.狠抓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工作,加强防突区域和高瓦斯碛头的电气防爆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好原始记录。

3.继续加强“两小”运输设备的管理,重点是“两小”设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小绞车的安装和维护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强化大巷运输秩序整顿,加大查岗力度,狠反“三违”,四超件运输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起运前指派专人到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起运。

5.斜坡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必须管好用好“一坡三档”安全设施,进一步使阻挡装置实用化、规范化,斜坡提升的上下车场及每个甩车场坚持挂牌管理,绞车运行时必须有警示红灯;加强对提升绞车的维护检查,确保绞车保护齐全,灵活可靠;加强提升钢丝绳的检查,确保不发生断绳跑车事故。

6.确保主排水设备正常运转。加强主排水泵的维护检修工作,保证备用水泵台台完好,杜绝淹井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矿每年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防洪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组织人员研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演习报告送公司审查备案。

(二)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根据整改难易程度,限时间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按时组织复查验收。

(三)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查岗制度,搞好查岗活动,减少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和协助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

(五)矿每季度对照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每季度矿长组织对主要灾害预防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和管理情况认真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做好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的补充、完善和实施工作。

(七)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签字考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和国家

财产安全,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

(一)为保证对突发事件和风险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开展,特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安监部、生技部、物管部、财资部、武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采掘机运通主要负责人职责:协调、指挥整个事故抢险救灾,确保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事故救援指挥部设办公室于调度室。

(二)为保障事故救援工作开展有序、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事故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特成立五个专业领导小组。

1.事故救援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通防部等部门负责人和采掘机运通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救援方案的审定,调动公司内、外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协助事故矿井矿长指挥井下救援工作。

2.事故现场救援抢险专家组

组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生技部、安监部负责人

职责:协助指挥部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参与救援措施的审查。

3.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委书记

成员:物管部、财资部、武保部等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物资器材供应、资金的保障、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地面通讯保障、生活后勤保障等。

4.善后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纪委书记

成员:工会、财资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遇险遇难人员的救治工作、社会稳定工作和相关资料的提供、保险的落实、医疗机构的协调、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置等。

5、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监部、调度室、生技部、工会、纪监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职责:协助和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矿根据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矿井瓦斯、煤尘、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火灾等事故预防措施,发生灾害的处理、救援措施,相关领导和部门职责等,并定期组织相关职工学习,按预案要求组织演练。

(二)发生事故后,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必须迅速了解事故发生时间、性质、地点、伤亡者姓名、受伤部位、伤亡情况或事故简要情况,按照灾害预防、处理救援预案,立即通知救消大队等救援单位,然后依序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工具、物资、药品,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及安全监察部汇报,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补报。

(三)在矿长未到调度室前,由当天值班领导负责组建临时指挥部,按照灾害预防处理预案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当领导和部门到调度室后,立即成立以矿长任现场总指挥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事故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四)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照灾害预防处理预案要求,迅速进入工作岗位,履行自己的抢险救灾职责,同时要加强配合协作,严禁拖延、推诿、扯皮,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快速、准确开展,把灾害程度和损失降到最低。必要时可以调动全矿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三、主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原则和要求

(一)发生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后,灾区人员应视其情况,在值班队长、班长、或者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迅速抢救受伤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简要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性质、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部位、伤情等,同时服从调度室指挥,组织参加抢险、救险工作,并随时与调度保持联系,便于抢险救灾工作。

(二)发生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火灾等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迅速戴好自救器,按灾害预防处理预案撤离灾区。对初期火灾较小能直接灭火的,要迅速利用现场一切能利用的工具进行灭火,不能直接灭火时,要迅速撤离灾区,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事故地点和灾情。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值班电工切断灾区电源,并通知波及范

围内所有人员全部撤至到新鲜风流巷道待命。

(三)现场抢救伤员执行“三先三后”原则:即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动,对骨折伤员先固定后搬运,以减轻伤情和伤害程度;对窒息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先搬运至新鲜风流,再进行人工呼吸。

(四)加强井口检身工作,当发生事故后。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持矿长签发的许可证入井,其余人员不得入井,调度室室必须迅速统计井下人员数及分布情况,受灾区域人员数及分布情况,为抢险、救灾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安全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矿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确保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大宝顶煤矿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考核目标

(一)矿井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零星事故;

(二)杜绝道路交通、消防、爆炸物品、危化品、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和矸石山责任事故;

(三)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行业一级。

二、安全奖项设置

矿设立如下奖项:目标考核奖(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奖)、安全责任奖(安全包保奖、安全风险抵押奖、员工安全绩效奖)、年度安全抽奖、年度安全工作表彰奖等奖项。

(一)目标考核奖

1、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奖,全矿当月实现安全生产,矿对副总工程师、机关部室、采掘队、辅助单位、地面单位、瓦安员、安监员进行月考核兑现奖励,考核办法、奖励标准见(附表1、附表2)。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

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按照《大宝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决定》执行。

3、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奖

全年实现安全目标,按公司规定执行奖励。

(二)安全责任奖

1、安全包保奖

执行矿级领导、副总、机关部室有关人员组成安全包保现场组和地面组(详见附表3)。安全包保现场组成员每周深入所包保单位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每月参加班前会、班子会各1次;地面组每人每月参加班前会不得少于2次。包保组成员参加班前会查干部履职、上级文件精神贯彻、工伤“三违”事故追责分析等情况。每月月末由安监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一次内业检查,重点查基础资料、干部安全包保履职情况,并进行严格考核。全矿当月实现安全生产,包保单位工伤不超标、无严重“三违”行为,给予安全包保现场组每人月奖励300元,地面组每人月奖励150元,发生上述情况取消奖励,并对等处罚;安全包保组成员当月未参加包保单位的班前会取消奖励,并罚款200元;累计两个月未参加包保组活动的,取消包保资格及一切安全奖励。公司检查文明生产方面的罚款,由矿级领导个人承担,同等处罚责任单位党政领导,并对安全包保组成员各罚款50元/次。矿级领导不奖,罚款以现金交矿财务,包保人员从工资中奖罚。

2、安全风险抵押奖

执行安全风险抵押奖罚制度,全矿实现安全生产,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发生安全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取消奖励,并对责任单位得奖人员按月奖励标准的3倍进行处罚,对系统分管业务部门得奖人员按当月奖励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对事故单位安全包保人员按月奖励标准对等处罚(无安全风险抵押的人员处罚100元),对机关其它部室及地面单位得奖人员按月奖励标准的50%进行处罚;处罚如有重复,按高限执行。得奖人员范围、标准详见(附表4)。

3、员工安全绩效奖

各采掘队、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在轻伤指标考核期内未发生工伤事故、无a级及以上隐患、无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无群体性违章,矿给予采煤队(除采煤二队)职工人均300元奖励,掘进队职工人均400元奖励,井下生产辅助单位职工人均600元奖励;奖励按本单位轻伤指标分解考核期的最后一个月兑现。

(三)年度安全抽奖

1、安全抽奖的范围:各采掘队、井下生产辅助单位的入井人员。

2、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0名,奖励标准1000元;二等奖20名,奖励标准800元;三等奖60名,奖励标准500元;纪念奖100名,奖励标准100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抽奖资格:⑴年度内发生工伤的;

⑵年度内有“三违”行为的;⑶年度内出勤不足法定工作日250天

的;⑷年度内发生非伤亡事故的班组成员;⑸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干部职工。

4、人力资源部负责参加抽奖人员的统计工作,安监部、纪监审负责抽奖人员资格的审核工作。

5、安全抽奖活动由安监部牵头,党委工作部、工会、纪监审、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党政办、武保部等部门配合。

6、严禁徇私舞弊,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四)年度安全工作表彰奖

矿在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时,对各类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安全生产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五)其它奖励

1、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制止和举报严重违章、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伤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500―2000元奖励。

2、对发现特别严重“三违”并及时举报的员工,经核查属实,一次给予300―1000元奖励。

三、处罚

(一)工伤事故的处罚

1、凡发生工伤事故,一律按《大宝顶煤矿____年工伤管理办法》执行。

2、考核期内,工伤超标的单位,每超1人次,对党政正职各罚款1000元,副职各罚800元,依次累加。

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对党政正职各罚款2000元,副职各罚1600元,并对该单位集体罚款2万元。

3、双休日、节假日发生工伤的单位,对党政正职各罚1000元,副职各罚800元。

4、管理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

5、凡发生工伤事故,对该工作面当班的瓦安员罚款200元。

(二)非伤亡事故的处罚

1、一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2万元。

2、二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5000元。

3、三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2000元。

4、非伤亡事故的认定按《攀煤(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认定办法》执行。

(三)“三违”行为处罚

1、一般“三违”:给予违章人员50元处罚,并批评教育;一月内发生二次及以上的“三违”人员,给予违章人员200元处罚,对所在单位的党政正职各罚款1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

2、较严重“三违”,给予违章人员200元处罚;对单位的党政正职各罚款1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

3、严重“三违”:给予违章人员罚款5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给予违章人员罚款10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罚款20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重伤以上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罚款5000元,并给予留矿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特别严重“三违”:给予直接责任者留矿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罚款2000元。

5、对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扒、蹬、跳”人员;“假检、漏检”的瓦检员;违章放炮人员;脱岗或对违章行为不制止,并造成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瓦员、当班班组长;年度内累计3 次违章人员;不听他人劝阻违章蛮干且造成事故的人员;造成他人重伤以上的违章人员。

6、进“三违”学习室的人员,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三违”学习期间无工资待遇。

7、每月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一次不定期的“三违”人员集中学习班,学习人员为当月进“三违”学习室的人员;如有不参加者,不予安排上岗,否则对该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200元。

8、“三违”人员集中学习班,由安监部、矿工会、家属协管以及责任单位副队长以上干部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写出书面检查并到本系统相关单位班前会进行现身说法。安监部做好“三违”人员记录、本人认识态度、考核情况、帮教等,纪监审负责学习过程的监督。

9、对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经帮教、本人书面保证、单位及家属担保不再违章、配合教育他人的“三违”人员,给予减半处罚和从轻处理,如担保期内再次发生违章应按照第一次的罚款及第二次的罚款加倍累计处罚。

(四)安全隐患处罚

1、安全隐患处罚标准(以公司隐患认定办法为准)

(1)动态安全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a级隐患1000元/条;b级隐患150元/条;c级隐患30元/条。

(2)静态安全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重大级隐患3000元/条,a级隐患2000元/条;b级隐患300元/条;c级隐患60元/条。

(3)安全隐患处罚范围为责任单位集体,对重复出现的隐患和在期限内对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a级及以上隐患的罚款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30%。

(4)重大级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追查;a级隐患由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追查;b级隐患由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查。

(五)停产整改的处罚

1、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采煤工作面,罚该队5000元,罚款由班组长、跟班队长及管理人员承担,加罚队长、书记各500元,并处罚矿分管副总工程师200元,责任部门500元。

2、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掘进工作面,罚该队3000 元,罚款由班组长、跟班队长及管理人员承担,加罚队长、书记各300元,并处罚矿分管副总工程师100元,责任部门300元。

3、同一工作面季度内连续2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加倍处罚。

(六)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罚

一、二级瓦斯超限报警全年控制指标12次,每月指标为1次,月瓦斯超限报警次数每超1次,处罚通防队(及责任队)正职各300元、副职各200元,并处罚通防部人员各100元;发生1起三级报警处罚通防队及责任队正职各500元、副职各300元,并处罚通防部人员各200元。月一、二级瓦斯超限报警2次及以上的或发生瓦斯三级报警的,通防队队长和通防部部长进行安全述职。

(七)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方面

1、未按规定或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履行职责的,每发现1次,处罚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2、未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安全会议精神的,处罚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3、建立安全约谈制度,轻伤超标、严重“三违”、发生一级二级非伤亡事故、月工程质量综合评定不合格、影响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单位(部门),矿对班子成员执行安全约谈,第一次约谈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500元,第二次约谈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1000元。

3、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对影响季度达标的系统分管业务部门(或单位)给予集体罚款5000元,并按规定进行安全责任追究。

(八)其他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对责任人处罚0.3―1万元。

(1)未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____〕80号)的;

(2)隐患未按措施进行整改,致使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的;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的;

(4)从业人员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的;

(5)不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遇地质构造、瓦斯、矿井水及其他条件变化未及时修订《作业规程》或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造成事故的;

(6)未按规定要求,履行业务保安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

(7)违反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规定造成事故的;

(8)在抢险救灾中,不听指挥、工作失职、扩大灾害损失的;

(9)擅自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人;

(10)利用职权徇私、包庇、纵容违章人员或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人。

2、对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人员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处罚500-500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3、矿及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追查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当班跟班队干及当班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否则,处罚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四、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一)实行分级责任追究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一级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瓦斯三级报警及典型事故由矿先组织追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配合公司追查处理。其余事故由矿分管部门牵头组织追查,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追查后由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按《攀煤(集团)公司____年度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攀煤安〔____〕2号)执行。

2、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副职行政记过直至行政降职处分,并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员工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般管理人员降为操作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发生重伤及以上和严重“三违”的,根据分管范围和业务保安职责,由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系统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包

保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一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

按《攀煤(集团)公司____年度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攀煤安〔____〕2号)执行。

(五)二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副职行政警告直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警告;并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瞒报事故的责任追究

事故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

(七)凡发生重伤、双休日(节假日)发生工伤、考核期工伤超标、月工程质量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品、严重三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群体性违章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由该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进行安全述职。

五、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严重“三违”人员及所在班组成员、工伤人员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年度工伤超标、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队和分管责任部门,其责任队、分管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取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

六、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矿成立管理目标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矿分管领导、安监部、人力资源部、生技部、内管办、纪监审等有关人员组成。

七、安全奖励基金来源

各类安全罚款。

八、罚款的扣缴

各单位的安全罚款,由矿安监部开具罚款单,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从该单位当月核定工资总额中扣除。

九、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

矿财务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账户,专款专用。

(二)安全奖励基金的用途

1、用于各种奖励。

2、上缴各类安全罚款。

3、经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用于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奖励。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为规范出入井人员行为管理,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出入井人员信息真实可靠,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入井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新工人、新毕业的大中专生(包括技校生)、参观检查人员等所有入井人员。

二、入井人员必须对工作服、胶靴、安全帽、毛巾、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穿戴整齐,随身携带好自救器和矿灯。

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入井前四小时饮酒,身体欠佳、精神不振者严禁下井。

四、矿级领导、副总工、部室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各队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入井,必须随身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五、入井人员在井口20m范围内严禁吸烟。

六、井口必须建立入井检查站

(一)井口检查站工作人员必须由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并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矿有关规定、制度的人员担任。

(二)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佩带值班标志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违章出入井人员要及时挡获。

(三)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检查仪器,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和配合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四)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原则、语言文明、检查仔细,不得擅离岗位。

(五)入井人员如违反规定,检查人员有权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如侵犯检查人员,应予以严厉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井口检身制度

(一)矿武装保卫部负责 1300m井口、 1400m井口检身,矿运输一队负责灰家索 1220m井口检身。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

(三)检身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对未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人员必须禁止入井;对携带烟草、点火物品、非防爆电子产品(如手机)者必须予以暂扣后,方可入井;对穿化纤衣服、饮酒者禁止入井。

(四)检身人员每班要如实登记,出入井人员数量,并报告调度

室。

(五)安监部要加强对检身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八、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基层单位及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是出入井人员清点的责任主体,必须掌握当班出入井人员状况。

(二)严格班前会人员清点制度,基层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否则严禁入井,各单位必须如实统计当班入井人员数量、姓名,掌握井下具体作业地点,并将每班入井数量报告调度室,调度室要建立专门台帐,统计各单位入井人员数量。

(三)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领取带有人员跟踪定位识别卡的矿灯方可入井,升井后必须及时将矿灯交还灯房,机电队灯房必须如实登记每班领取矿灯人员数量,交还矿灯人员数量并报调度室。

(四)机关工作人员、瓦检员、群监员等按规定必须在安监部信息站登记,如实填写填写入井信息表,安监部必须如实将每班出入井人员数量报调度室。

(五)矿武保部检身人员必须如实统计每班出入井人员数量并报调度室。

(六)调度室对汇报上来的信息要认真进行统计、筛分,掌握每班真实出入井人员数量,并登记注册。

(七)各单位、各部室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出入井人员清点工作,掌握动态,掌握实情,保证管理规范有序。

安全举报制度

为有效发现和制止“三违”及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各种行为,充分调动我矿干部职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关注安全,全过程全方位举报排查安全隐患的浓厚氛围,保证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凡在矿内从事煤炭生产、管理的干部职工,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各届人士。

二、举报对象

矿各级领导、安全管理(检查)人员、职工。

三、举报内容

(一)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或因此造成事故的;

(三)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单位;

(四)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组织生产的,生产现场有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五)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隐瞒不报的;

(六)发生生产事故,单位隐瞒不报或对事故谎报弄虚作假的行为;

(七)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八)破坏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设施的;

(九)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脱岗的;

(十)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问题的;

(十一)安监部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检查人员失职、渎职、违纪问题的;

(十二)管理人员的罚款以各种理由分摊到工人头上的;

(十三)有下列习惯性违章行为的:

1.带烟火入井的;

2.井下扒、蹬、跳的;

3.斜坡提升上山滑铁道的;

4.停风或微风不及时撤离,继续作业的;

5.井下“违章”放炮的。

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

1.举报、投诉地点分别在矿纪委和安监部。

2.举报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矿纪委、安监部举报。

3.举报电话:矿调度5998800

安监部5998729

五、奖励

1.凡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安监部、纪委对举报者保密,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凡发现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经济考核,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安全员,义务消防员,班组长使用场景车间巡检,设备维保,消防演练
制定背景怕出事故影响生产,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想提前防着火防偷盗防意外。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所有部门,所有生产相关的事。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负责,副总管日常,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本部门事,兼职安全员盯现场,车间有义务消防员。
管理规定干活前先自查设备和防护,按规程操作,戴好护具,不乱堆东西,不带人住仓库。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车间、每周查班组,日常巡检加专业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改,不改就通报,出事要追查处理。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持证电工使用场景生产用电管理,仓储照明布置,消防器材维保
制定背景怕电线老化起火,怕员工不懂消防知识,怕灭火器坏了没人管,想让大家别乱拉电线,别堆东西堵住消防通道。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所有办公和生产场所。
职责分工安全管理部门带头干,各部门负责人管自己地盘,每个员工都要守规矩,公安消防部门来指导监督。
管理规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线路要穿金属管,库房不能用大瓦数灯,重点区不堆货,临时电线要申请,灭火器要配够放好。
监督与罚则定期培训消防知识,每月检查消防设备,发现乱拉线或挪灭火器就提醒,再犯就按公司规定处理,检查结果要留记录。

为加强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三、公司定期向员工开展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

四、公司电线和电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五、生产经营场所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护,每个区域应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电。

六、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七、重点区域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装备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八、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及时拆除。

九、公司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剑配霄允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十、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的地上,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十一、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十三、各单位应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栓、消防阀门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j机械行业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桥梁施工,基槽开挖,机械作业
制定背景以前安全没人管,出事了才着急。想让安全有人盯、有人抓、有人担责。
适用范围全单位所有人,包括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还有招来的外协队伍。
职责分工处长是总负责,项目经理管现场,班组长盯一线。安委会检查监督,安全员天天跑工地。
管理规定干活前先查设备,不带病上岗;高处作业搭平台,不许爬脚手架;机械操作要持证,酒后不准碰机器。
监督与罚则半年考一次安全,跟奖金挂钩,差的扣钱、停活、换人。查出隐患马上改,不改就停工。出事24小时报,48小时交报告。

第一条:根据《***劳动安全暂行条例》和交通建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负责,归口管理,纪律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人员,凡违反本规定的均按照有关条款处理.安全工作考核作为单位评选先进、奖金效益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条: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层层责任制,施工队、作业班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承建项目)向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向处负责,分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级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处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综合管理责任.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即建立起经营者(决策、管理、和监督责任)、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体系。

②建立全生产责任制的步骤:首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下,通过检查、监督、奖惩等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

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减灾的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安全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安全责任,并通过检查、监督、考评、奖惩等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设备物资科、劳资科和各项目部(队)行政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在处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劳动保护、保险工作,审查、审核基层单位的专题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和经济处分决定.安委会可随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有关安全的重大事项.

(1)处级安委会要作好行政领导安全的助手,协助处长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①进入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③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项目经理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处指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和到场机械的安全组织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安委会反馈小组开展工作的情况信息,接受处安委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为事故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项目部进入工地后必须实行 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小组,组长一人(由项目经理担任),专职安全员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组(队)(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设立安全员,主要职责是:

1是认真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针对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操作规范意见,并付诸实施.

2负责生产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制止、纠正违章作业.

3发生事故时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调查处理.

4做好本班组“四防”工作和职业保护工作.

5对新招用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并指定专人短期监护,跟班实习.

6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上一级安全产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处安委会汇报.

②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基槽开挖深度在1.5m~6.0m范围内,应视土质情况放坡,最小放坡依据《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基槽边1.0m范围内不准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两端应设警告标志和围墙。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过2m时,四周应设作业平台,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力争在白天进行浇筑,避免晚上工作,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对机械设备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

2机械操作人员离开机械设备时,应将机械平稳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须有专人看护。严禁在行走机械前后方休息(谈话)。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

3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机械操作禁令事项。

4冬季做好机械设备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术室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术规范,审核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绘制施工图,图表上墙,向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操作要点交底。

2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参加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设计技术工作。

3负责指导测量、质检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质量的反馈及工程质量的评定。办理有关变更设计的报批和实施。

4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核对图纸,核实工程量,掌握工程实施情况和工程进度,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工作,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作好施工记录,汇总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视资料。及时审查施工原始记录和检查签证情况并分类搜集整理保管。参加编制竣工技术资料,参与交竣工验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技术人员施工日志的填写情况。

5组织有关科研课题和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劳务承包工程的技术控制,施工指导和资料整理工作。

(4)试验室安全守则

1在电器加热过程中不能离开,下班前应关好电源和门窗,保证试验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专人专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触。

3试验室的安全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等,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调整,(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增设或更改线路。

5试验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易燃物品应集中存放,确保安全,各试验室都应该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装置。

6在使用强碱、强酸、易爆、含毒、腐蚀性试剂、溶剂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发现事故时,应沉着冷静,按有关程序处理。

7操作人员在一些对身体有害的操作环境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测试人员对测试结果应准确无误,原始记录不得私自撕毁,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员一律穿标志服,配戴上岗证,施工地段设置醒目路标,由路政人员专门维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的伤亡要迅速抢救伤员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按照事故类型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当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结论作为处理依据.

2事故无论大小,肇事单位和肇事人应如实上报并填写《事故报告单》,并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安委会,48小时内将报告单报送到处安委会办公室.

3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后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呈处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处理决定.

4轻微事故的处理费用开支,必须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处理费必须经过安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处理办法

对肇事当事人,根据所造成事故的类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赔偿经济损失;对负有主要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安全责任制考核

处安委会每半年对各项目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条款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自20**年**月**日起实施,原由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企业应建立怎样的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安全部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使用场景全厂管理,危险作业,特种设备
制定背景以前没统一管安全的规矩,大家各干各的,容易出事。想让全厂上下都清楚安全该谁管、怎么管。
适用范围全厂所有人,所有车间和办公室,所有生产相关的事。
职责分工厂长带头抓,安全部门具体干,班组长天天盯,员工自己守规矩。
管理规定必须学安全知识,定期查隐患,危险活要审批,出事马上报,设备要按规程用。
监督与罚则每月检查记录,培训要签到,问题当场改,再犯扣绩效,严重就调岗。安全部门每季汇总通报,问题多的部门要整改。

企业应建立以下三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厂性安全生产总则;

2各种单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3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长,现场安全员使用场景高空作业,夜间施工,水上作业
制定背景工地老出事,有人摔伤、设备乱用,得管住人和机器。
适用范围所有施工队、项目经理部、干活的工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天天查,公司领导抽查。
管理规定上岗必须培训,高空作业系安全带,设备用前要检查,危险活先审批。
监督与罚则每月开安全会,每周查隐患,整改不及时扣钱,出事追到人头,通报批评加罚款。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g工厂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特种作业员使用场景机房运维,设备检修,危化品操作
制定背景怕工人干活出事,设备老坏,环境不安全影响生产。想让大家平平安安上班,机器顺顺利利转。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各生产单位、机房、班组,还有外单位来施工的人。
职责分工安委会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一起负责。各部门自己管自己事,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天天查。
管理规定机器要检查再开,下班关总电;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不准超负荷用设备;易燃易爆地方严禁烟火。
监督与罚则安委会每年查两次,单位每季查一次,班组班前班后查。有问题马上改,改不了报上去。不听劝的,开除 赔钱。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规章

适配人群班组长,安全管理员,设备主管使用场景生产运行,开停车,紧急停车
制定背景国家有要求,地方有规定,企业得守法。想让员工行为统一,保护大家安全,也保企业不出事。
适用范围管所有员工,各个部门,所有生产相关的事。
职责分工领导带头负责,各部门自己管好自己人,安全部门盯着检查,员工也要照着做。
管理规定上岗要培训,防护用品必须戴,设备按时查,隐患马上改,出事立刻报,违规要罚。
监督与罚则新员工先学制度,老员工定期考,每月安全检查,问题限期整改,不改就通报批评,再犯扣奖金。

企业如何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为什么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规章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法规,是统一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则。

为了在企业中全面贯彻国家政策、地方规定、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结合自身单位特点和实际,特此建立这个制度,用来统一规范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保护员工在的相关权益,也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2、什么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它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便的行为、意识、认知,是安全生产的准则。

其作用就是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规范行为、保证工作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制度的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

2、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具)配备管理制度

3、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4、设备管理制度

5、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特种作业管理办法

1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等等制度)

(三)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整体编写要点:

2、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3、开、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4、紧急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5、检修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

6、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

。等等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定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内容: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根据法律的要求,集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制度,其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有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进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优选10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工长,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岗位变更,工艺更新制定背景工人安全意识不够强,常出事故。想让大家懂安全、守规矩,别再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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