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适配人群一线操作员工,班组长,车间安全员使用场景班前检查,周度自查,月度大检查
制定背景怕设备出问题、环境不安全,大家干活时容易出事。想让每个人天天都看看有没有隐患。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各班组、车间、部门,管机械电器、消防器材、作业环境这些事。
职责分工员工自己查岗位,班组长查班组,车间负责人查辖区,厂部安全部门牵头检查和备案。
管理规定班前班后要检查,每周每月有固定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报或处理,记录要交上去。
监督与罚则检查结果要登记、通报、备案;有奖励,比如发现隐患避免事故就表扬;没执行检查出事了要追责。

一、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1、岗位班前、班后检查:

每个员工在操作前和下班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电器设备、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2、班(组)每周自查:

由班(组)长组织,每周定期对本辖区的机械、电器设备、辅助设施、消防器材、设施、物料摆放、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部门(车间)每半月自查:

由部门(车间)安全管理责任人组织,月初和月中对负责区域的机械、电器设备、辅助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物料存放、劳保用品佩戴、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作好记录,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4、厂部组织每月安全大检查:

由厂部组织各部门(车间)安全管理负责人参与每月底对全厂生产车间、生活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械、电器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各种辅助设施,劳保用品佩戴,作业环境,生活区防火安全等情况进行一次性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解决,上报厂安委会主任,并把检查结果通报全厂。

以上四条措施,各部门、车间、班组和员工、应在生产工作中认真执行。对及时发现隐患进而避免了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的,给予特别奖励和表扬,如因未执行检查工作而造事故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如: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2、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

a.公司各部门(车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b.公司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c.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单》。各被排查部门(车间)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和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4、隐患治理

a.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送公司“安委会”主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主任,报送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和措施,隐患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经费和物资;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与物资需求,人员需求。治理时限则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b.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或在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全员安全教育

(1)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组织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企业工艺、技术、设备等部门,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1)对新员工,进行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新员工熟知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正常有序。

(2)厂(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3)车间(部门)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4)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等的构造、性能和正确的检查、使用方法等。

3、日常安全教育

厂(公司)内各班组负责人应坚持召开班前会,在班前会上必须对当班的工作事项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管理

(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设施。

(2) 公司应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计划。

(3) 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职责;公司全体员工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履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4、灭火器的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a.按国家标准配置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重新灌装。

b.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

(2)灭火器的使用

a.发生初起火灾需使用灭火器时,主要由各部门班组中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

b.灭火器使用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并送交相关部门作灌装或报废处理。

5、检查与巡逻

(1)每月安全主任组织有关部门(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静电接地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安全主任或相关人员每天巡回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与解决。

(3)各岗位生产交接班时、也应交接防火安全,接班后要检查设备、电器开关和消防器材等;发现问题时,迅速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6、宣传与教育

(1)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防火知识考核成绩,应作为升职、加薪的依据。

(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全公司员工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7、火警、火灾事故管理

(1)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公司消防中心报警。

(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公司员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尽力扑救。

(3)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安全主任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工艺

设备、生产、管理等方面调查事故原因。

(4)对全公司职工要进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8、火警应变

扑救火灾原则:报警早,损失小;边报警,边扑救;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防中毒,防窒息;听指挥,莫惊慌。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奖 励: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且产生明显的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和在其它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者。

2、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通过。

(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审核通过。

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相应惩罚: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6)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者。

4、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六、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公司经理级或以上的领导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营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七、动火安全审批制度

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此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许可证动火。

(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

(3)必须在动火许可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需要申请区域以外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4)“动火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保证容器内无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2)能拆下的管道,阀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等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3)动火前应整体考虑,如有威胁到相邻部门及其它部门时,应通知其相邻部门及其它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4)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制定应急措施,备好监火专用灭火器材。

(5)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6)动火附近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

(7)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8)安全主任、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发现不符合动火安全要求时,有权停工。

(9)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1)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2)库内严禁一切明火,化学危险品存放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风口。

(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4)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部联系进行安全处理。

(5)化学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降温的安全设备和器具。库房设备和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装置。

(6)根据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中文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

(2)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3)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3、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销毁。

(2)危险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3)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危险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九、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电气设备维修时应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防雷接地:

(1)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2)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4米。

(3)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2)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3)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超期使用。

5、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1)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安全电压。

(2)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6、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绝缘靴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十、事故处理制度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2、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个(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5、|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2)次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3、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2、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公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3、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不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

适配人群作业队长,副队长,安质管理人员使用场景施工安全排查,隐患整改闭环,重大风险管控
制定背景施工中老出不安全问题,隐患查不全、改不掉,现场乱糟糟的,怕出事。
适用范围作业队所有人,队长副队长,各部门相关人,所有施工环节。
职责分工作业队长全面负责,副队长天天盯现场,各部门按自己活儿管检查督促。
管理规定隐患要登记清楚,谁改、啥时候改完写明白;重大隐患马上报,不能拖;整改钱专款专用。
监督与罚则旬检查、月考核,发现问题当场处理;没改完就跟踪;不报重大隐患扣分;奖举报的人。

1、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1)作业队长在隐患排查中负责全面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科学分析安全管理状况,查找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不安全问题,针对关键问题和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整改。按旬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按月组织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管理人员责任制等专项检查考核,消除隐患,落实奖惩规定。

(2)副队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落实工作,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生产组织指挥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使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每天在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围绕作业队安全关键点组织攻关,落实攻关措施。

(3)各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2、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由副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包括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3、隐患登记备案制度:

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登记,建立档案,标明隐患的情况、整改人、什么时候完成等隐患的各类信息。对不能短期进行整改的,要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对重大的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不能进行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协助整改。

4、重大隐患报告与评估制度:

排查出重大隐患后,要及时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包括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危害程度,危害范围,治理方案等。

5、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明确阶段治理的工作内容与目标,所采取的措施等,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6、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7、重大隐患治理监控制度:

对正在治理中的重大隐患,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监控责任,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停止使用。

8、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制度:

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每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各层次的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不断丰富培训内容。

9、建立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

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职工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对报告、举报和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矿长及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科人员使用场景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缺陷,装备设施隐患
制定背景以前查隐患乱哄哄的,没人管到底,老出事。现在要统一标准、每月排查、谁的问题谁解决。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人,所有生产现场和管理环节。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副矿长和总工管自己那块;各业务部门干具体活;安监科盯着落实、记账、上报。
管理规定每月必须查一次;隐患分a、b、c三级;没整改完就得一直报;不安全绝对不开工。
监督与罚则查完填表交安监科;整改要项目、措施、钱、时间、人五落实;安监科每月盯进度、查记录、通报问题;漏报瞒报出事要追责。

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二、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实施本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到安监科,月底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反馈到安监科,并记录在隐患排查表内。

三、矿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必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必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区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可以解决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种类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以及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高温等。

四、矿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定。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达到规程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

六、安监科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七、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八、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应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适配人群安质环保部,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使用场景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安全投入
制定背景怕隐患没钱治,拖着拖着出大事。想让排查治理不卡在钱上。
适用范围管所有要查隐患、治隐患的部门和人。
职责分工安质环保部审核钱,项目负责人批钱,财务部管账,各部门自己报计划。
管理规定钱要从安全费里出,专款专用;必须单独建账;宣传和奖励也算进去。
监督与罚则部门先编计划,安质环保部看一遍,项目负责人点头才能花;财务每月对账;发现挪用就重报重审。

第一条 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第二条 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____﹞47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第三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第四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质环保部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第五条 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使用场景矿井安全办公会,井下隐患排查,通风系统检查
制定背景井下隐患多,整改不及时容易出事。怕检查走过场,怕问题拖着不解决。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下井人员、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副矿长、矿长。
职责分工安全员和瓦检员一起查,班组长盯当班,副矿长和矿长管安排和落实,整改复查人负责反馈。
管理规定隐患当天查当天报,能改马上改,不能改必须写通知单,明确谁改、啥时候改、怎么改、谁复查。
监督与罚则通知单一式三份,留底可查;超期没改就罚款500到100元;矿里再查到本该发现的隐患,罚责任人30到100元;真出事要追责。

1、坚持开好矿每月每10天1次的安全办公会,对当天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2、每天每班由安全员(管厢)负责与瓦检员一道对井下所有作业场所和通风系统等重要巷道、密闭、机电设备防爆、一通三防,运输顶板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当班能整改的责成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书面向副矿长或矿长江报。矿长负责落实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凡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经副矿长或矿长签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及安全质量要求和整改复查负责人,“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整改负责人,一份交整改复查负责人,一份留底备查。由整改复查负责人对整改情况作信息反馈报矿长。

4、凡未按期限整改安全隐患的,对责任者一项次罚款500-10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责任。

5、班(组)长负责当班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若矿查出不应出现的安全隐患,将给责任者一次30-100元的罚款。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业务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施工现场,项目部,公司层级
制定背景现场老出问题,隐患没人管没人报,怕小毛病拖成大事故。
适用范围公司、项目部、基层单位所有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负责,分管经理和总工带头干,业务部门具体做,安全部盯着查。
管理规定不安全就不开工;隐患必须分级分类;该报的月月报,不能漏;整改要五落实。
监督与罚则安全部统管统计,每月检查上报情况;没整改完就一直报;谁没落实谁担责,出了事追人。

一、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职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

二、 事故隐患系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公司(项目部)基层单位解决不了,须由上级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基层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由项目部(基层单位)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四、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坍塌事故和其它种类。

五、 公司(项目部)在其日常检查的基础上,项目部每月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a、b级事故隐患报公司,a级事故隐患公司上报集团公司,事故隐患在未消除前必须必须每月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

六、 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隐患的整改,要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七、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八、 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和施工。

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要追究隐患整改责任者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

适配人群矿山负责人,安全技术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使用场景矿山安全检查,隐患分类上报,停产整改决策
制定背景矿山事故多因隐患没及时处理。大家查出问题老拖着不改,容易出大事。
适用范围所有矿山员工、各生产部门、所有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
职责分工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安全技术部门管汇总存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通知、查结果。
管理规定整改要三明确,项目、责任人、完成时间。严重隐患必须马上停机停产改。
监督与罚则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盯进度。改完要写记录、反馈结果、领导小组查验。拖着不改按事故追责。

1、隐患险于明火。要取得确保安全的效果,必须致力于治理隐患,矿山要认真对待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对事故隐患的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确”,即:整改项目的明确,整改责任人的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的明确。

2、隐患整改工作项目包括:检查或举报中反映出来的,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健康和矿山财产损失等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矿山安全技术部门存档。在落实整改项目时必须做到计划、安排、时间、要求的落实,将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3、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或举报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落实”(措施落实、期限落实、人员落实)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整改,如实记录好整改情况,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反馈整改结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验。

6、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矿山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

7、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安全监控,并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还必须书面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由安全主任负责跟踪,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安监部门。

9、各部门的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防冲矿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使用场景冲击地压区域,防冲设计施工,监测预警平台
制定背景怕冲击地压出事,想把隐患早点揪出来,别等真炸了才着急。要天天查、旬旬盯,让防冲工作有章可循。
适用范围管全矿井下所有防冲相关的事儿,包括设计、评价、措施、排查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防冲矿长是总负责,总工和防冲副总帮着抓,防冲科长带着技术员天天跑现场,基层单位负责人守好自己地盘。
管理规定必须建台账、定标准、编措施、搞检查;隐患发现马上报,整改必须“五定”;重大隐患得停产撤人。
监督与罚则每旬开会排隐患,录入系统跟踪;整改完要复查、销号、存档;超期不改就升级督办,还纳入考核扣分;安检科随时盯着。

为建立健全防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根据《常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为确保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常村煤矿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防冲矿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防冲副总 防冲科长

成 员:防冲科副科长、防冲科技术员及基层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冲科,防冲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防冲专项措施的编制及井下冲击地压工作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全矿防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组织制定防冲系统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防冲系统旬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每旬定期组织实施全矿井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档案,对全矿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防冲矿长为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防冲副总、防冲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系统每旬、每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整改落实隐患。

①建立健全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制定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③制订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④按时报告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防冲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是防冲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②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防冲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提出主导意见。

③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有关人员按“五定”原则制定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④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作业地点责令其停产整顿。

⑤监督防冲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监督防冲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及资金的落实情况,督促矿保证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⑦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⑧参与全矿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⑨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2、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冲科及防冲队的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对防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③协助防冲矿长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防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④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对防冲系统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⑤督促落实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按照防冲设计、防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⑥协助矿长进行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⑦负责根据矿长、党委书记及防冲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防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⑧参与防冲系统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3、防冲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冲科、防冲队及冲击地压区域施工单位的领导,落实好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对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③协助防冲矿长、总工程师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防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④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排查出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⑦负责根据矿长、党委书记及防冲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并对防冲系统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4、防冲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是矿井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部门。

②负责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③配合防冲副总组织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并形成纪要。

④制定落实防冲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⑤及时将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并及时上报。

⑥按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⑦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防冲系统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提出停止生产,并向矿报告事故隐患情况。

⑧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单位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事故隐患。

⑨配合矿相关部门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5、防冲科科长(副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②协助防冲矿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抓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③认真做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

④负责具体组织落实防冲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⑤监督落实防冲系统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⑥按时组织参加矿及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区队认真落实整改。

⑦按规定向安检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防冲事故隐患。

⑧按职责划分落实防冲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6、防冲科技术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防冲科技术员是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的直接参与者,对防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负责,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如下:

①防冲科技术员必须严格执行防冲事故隐患排查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冲击地压防治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②参与制定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守“红线”和“底线”意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形成事故隐患,并重点排查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④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各项安全条例指令,做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抵制“三违”等现象,监督区队不安全不生产行为。

⑤协助科长(副科长)抓好防冲系统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问题的整改及落实,确保隐患排查的问题均能够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⑥积极参加防冲事故隐患排查会,并对生产过程中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编制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治理方案措施。

⑦做好井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防冲事故隐患及新工艺、新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收集和汇报,便于区队总结经验,弥补安全生产管理漏洞。

⑧对井下冲击地压区域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升井后对排查的隐患及时录入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系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跟踪落实工作。

⑨积极接受事故隐患排查教育和培训,掌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防冲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区队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制定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③制订本单位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④按时报告本单位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⑤完成部门领导及相关领导安排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⑥加强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到位。

二、 防冲系统事故隐患分级及认定

(一)事故隐患分级

按照隐患的影响范围、整改难易程度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整改治理难度较大,需要安排工程进行治理的一般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有一定整改治理难度,需要延期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中当班就能排除的属于低风险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认定

(1)重大事故隐患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____〕第85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定的重大隐患;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____〕41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____〕116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煤矿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清单(试行办法)》河南能源〔____〕660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5.《关于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矿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清单(试行办法)的通知》(义煤发〔____〕560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

1.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 <>;;和应急预案 <>;;,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治理。

2.非重大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在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治理。

3.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

和预案“五落实”。

四、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

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组织整改,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

(一)重大隐患的管理

各区队的重大隐患及时汇报,防冲科对重大隐患建档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义煤公司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矿井、防冲科、区队三级部门跟踪落实,区队每月25日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工程进度报防冲科。整改完成后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现场验收,并报防冲技术处。

2、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3、矿井对所有重大隐患都要定隐患项目、定整改方案、定资金、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落实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做到闭环管理。

(二)较大隐患的管理

区队的较大隐患及时汇报,防冲科对较大隐患建档管理。

较大事故隐患督办人为防冲矿长,防冲矿长组织防冲科制定较大隐患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下发《治理通知单》,并组织实施治理,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督办人牵头,督办单位参加,安检科进行验收销号,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较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治理期间,现场安排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牌,安检员现场监督,日常填写事故隐患治理记录。

3、较大安全隐患要定隐患项目、定整改方案、定资金、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验收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三)一般隐患的管理

防冲科要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隐患实行跟踪管理,矿井建档备查。

一般隐患:区队整改,防冲科督办,防冲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可委托防冲科科长)验收,一般事故隐患中的低风险事故隐患由当班岗位人员负责采取措施,立即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由当班班组长负责督办,当班跟班队长验收。

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在现场安排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按“五定”原则管理。隐患整改落实要有记录,整改结束后,矿防冲科科长(副科长)进行验收,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五、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1、矿井要建立健全防冲专业机构,人员配备要满足需要;建立并落实各级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由防冲科负责。

2、冲击地压矿井建立防冲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采取健全机构、安全培训、预测预警、防治措施、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六位一体”的综合防冲管理体系;编制专项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防冲专项措施,按防冲设计(措施)施工,消冲后进行采掘;按规定配备防冲装备和仪器,由防冲科负责。

3、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监测预警平台并运转正常,各类防冲监测设备安设要符合规定、管理维护到位由防冲科负责。

(二)事故隐患排查流程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主要包括排查发现-通报信息(录入主动预防信息管理系统告知责任单位)-实施治理(责任单位)-治理结果反馈(责任单位)-验收闭合上报等环节。

参加隐患排查验收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要包括基础管理和生产现场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涉及各个系统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记录报告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自查、自报、主治”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2、由防冲矿长(总工程师)每旬组织防冲科、防冲队、冲击地压区域施工单位召开一次覆盖冲击地压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根据《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对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制定下旬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提出治理方案措施。

根据对防冲系统排查的事故隐患,由防冲科按照“五定”原则,实行“闭环”管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报矿安检科备案。

3、防冲科日常安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井下冲击地压区域进行巡检,对防冲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升井后对排查的事故隐患及时录入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系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跟踪落实工作。

防冲科接到区队隐患整改完毕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查时间,及时对区队整改隐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隐患的“五落实”表格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4、基层区队由党政负责人牵头搞好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每班由带班人员牵头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区队排查的隐患,由区队自己进行录入和整改、复查等工作。

5、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并逐级报告分管领导,通过安检科报告到义煤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2)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时限;

(3)采取的方法、措施、治理时限、进度安排、停产区域;

(4)治理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6、其他要求

⑴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细致的认真排查,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遏制隐患生存空间。

⑵所有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无故缺席;请销假必须经防冲矿长审批。

⑶隐患排查必须全面细致,严格按隐患排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填写,检查表填写要字迹工整、表面清洁。

⑷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未按期整改的单位每一项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四)事故隐患复查及安全监控

1、防冲科负责建立矿井防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落实“隐患登记-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措施-复查人员-复查-治理完成”的隐患治理闭合原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和安检科组织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单位继续进行整改,直到合格。

2、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3、防冲科要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安检科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等“闭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相应的验收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重大事故隐患验收资料必须上报公司业务部室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5、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矿井要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6、防冲科、安检科等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接到区队隐患整改完毕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查时间,及时对区队整改隐患进行复查。

7、隐患复查原则上做到系统自控,防冲科下发的隐患自己复查,安检科协助。最后将复查隐患的整改结果及时与隐患管理系统提交闭合,并将复查隐患的“五落实”表格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8、防冲科借助主动预防信息平台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于隐患限改到期未及时反馈的隐患,系统发出预警信息,相关责任人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提交整改信息,因无故造成整改超期的,纳入“双基”考核。

常村煤矿防冲科

____年3月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

适配人群通风管理员,瓦斯检查员,防尘技术员使用场景矿井通风,瓦斯管理,防尘作业
制定背景现场老出问题,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危险,督促改掉。管住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适用范围所有一线干活的人,还有管通风、防尘、瓦斯这些的部门。
职责分工排查的人要负责分析隐患。班组长盯整改。安全部门查记录,领导看大问题有没有报上来。
管理规定查到隐患必须分析。能改的马上改。改不了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定项目。重大隐患得上报。
监督与罚则每次排查都要记清楚啥问题、谁来改、啥时候改完。改完要签字确认。没改或假改的,开会点名。记录不全的,扣当月安全分。

一、隐患排查的目的

1.现场隐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程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隐患排查应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

3.隐患排查,必须明确目标的目的、内容。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

1通风系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局部通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通风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防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矿井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6、有关制度、措施的落实问题

7、火药放炮、防灭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隐患落实制度

1.隐患排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立即整改。

3.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和定资金)限期整改。

4.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5.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要有记录,实行闭合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电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专业专工,安全专责,当班人员使用场景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季节性排查
制定背景电厂老出事故,人和设备都不安全。想靠天天查隐患,把问题掐在萌芽里。
适用范围电厂里所有跟隐患排查治理有关的事儿。
职责分工各专业专工管自己这块,安全专责每月带头查,员工发现隐患得马上报班长或专工。
管理规定一般隐患当场改,重大隐患先停用再上报。查出来必须登记,整改要有方法、有防护、有专人、有时限。
监督与罚则当班人员天天巡检,专业组定期验收。没改完的要上报,还得加警戒、撤人、设标志。查不实、拖着不改要考核,干得好有奖励。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阻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电厂员工生命和设备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3.隐患排查

3.1事故隐患定义:

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则因其他引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电,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面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隐患排查职责:

3.3.1各专业在各职责范围内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专业专工对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2全体员工有发现事故因患者,均有权向班长,专业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隐患情况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协调处理。

3.3.3安全专责每月结合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统一上报,协调处理

4.隐患处理

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现班组登记缺陷联系处理整改,对于重

大事故隐患无法处理时,应立即汇总报告厂技术科,有厂技术科报送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报送内容包括:

4.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4.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4.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包括内容如下:

4.3.1隐患的治理所采取的方法

4.3.2隐患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4.3.3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要。

4.3.4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及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隐。

4.3.5在隐患末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安全措施。

5.具体要求

5.1各专业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末治理隐患或治理未彻底隐患进行汇总上报,协调处理并对未治理隐患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隐患扩大。

5.2各专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统计上报厂技术科,有技术科汇总报局生技部协调处理。

5.3各专业在事故 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巡检力度,防止事故发生。

5.4各专业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期间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奖励考核

6.1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积极,表现突出的班组,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6.2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排查或排查不彻底,监督不到位或过于形势走过场的班组将按照管理制度给予考核。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优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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