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
| 适配人群 | 通风管理员,瓦斯检查员,防尘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矿井通风,瓦斯管理,防尘作业 |
|---|---|---|---|
| 制定背景 | 现场老出问题,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危险,督促改掉。管住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线干活的人,还有管通风、防尘、瓦斯这些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排查的人要负责分析隐患。班组长盯整改。安全部门查记录,领导看大问题有没有报上来。 | ||
| 管理规定 | 查到隐患必须分析。能改的马上改。改不了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定项目。重大隐患得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排查都要记清楚啥问题、谁来改、啥时候改完。改完要签字确认。没改或假改的,开会点名。记录不全的,扣当月安全分。 | ||
一、隐患排查的目的
1.现场隐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程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隐患排查应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
3.隐患排查,必须明确目标的目的、内容。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
1通风系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局部通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通风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防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矿井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6、有关制度、措施的落实问题
7、火药放炮、防灭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隐患落实制度
1.隐患排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立即整改。
3.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和定资金)限期整改。
4.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5.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要有记录,实行闭合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某煤矿事故隐患排查
| 适配人群 | 矿长,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瓦斯防治,顶板监控,水害预警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按法律和煤矿安全规程来定的。 | ||
| 适用范围 | 管全矿所有隐患的找、评、报、盯、改。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干,分管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组织干,班组长管自己班,安全员统管。 | ||
| 管理规定 | 每月查一次大隐患,分10类3级,a级要停产,b级限期改,c级当场办。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要写报告交县里,挂牌建档跟踪,开会检查考核,不落实就追责。 | ||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四条 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 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 安全检查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 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1次。排查结果报告县煤炭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 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 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1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 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八条 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九条 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班组立即解决。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第十三条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贯彻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某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
| 适配人群 | 选煤厂长,班组长,安全领导小组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安全分析会,违章处理 |
|---|---|---|---|
| 制定背景 | 集团老强调安全,厂里事故多,得把隐患早点揪出来,别等出事才着急。 | ||
| 适用范围 | 选煤厂所有人,重点是厂领导、班组长和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厂长主持分析会,安全领导小组盯落实,班组长报问题,大家都要参加。 | ||
| 管理规定 | 每月开一次会,不准缺席;隐患要记录、分析、解决、复查;问题必须限期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开会通报违章,安排专人整改,小组复查,没完成罚50元;不记不查不分析罚30元;上级查出的问题重点盯,不解决也罚50元。 | ||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加强事故安全管理工作,对选煤厂范围内的人身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机电设备事故,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隐患排查,增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如下:
1、每月召开一次由厂班子成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安全活动分析会要准时参加,不准无故不到。
2、分析会由厂长主持,重点总结上月安全工作,通报处理上月违章人员,排查下月安全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
3、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安排专人限期解决。
4、每次会议所需解决的安全问题,由厂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复查,对限期完不成者按规定处罚50元。
5、对上级和公司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要作为安全方面的重点隐患予以研究,限期解决,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6、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有记录、有分析、有落实、有检查,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30元。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
| 适配人群 | 矿长及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科人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缺陷,装备设施隐患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查隐患乱哄哄的,没人管到底,老出事。现在要统一标准、每月排查、谁的问题谁解决。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人,所有生产现场和管理环节。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总负责;副矿长和总工管自己那块;各业务部门干具体活;安监科盯着落实、记账、上报。 | ||
| 管理规定 | 每月必须查一次;隐患分a、b、c三级;没整改完就得一直报;不安全绝对不开工。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填表交安监科;整改要项目、措施、钱、时间、人五落实;安监科每月盯进度、查记录、通报问题;漏报瞒报出事要追责。 | ||
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二、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实施本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到安监科,月底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反馈到安监科,并记录在隐患排查表内。
三、矿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必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必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区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可以解决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种类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以及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高温等。
四、矿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定。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达到规程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
六、安监科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七、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八、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应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 适配人群 | 站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会计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实施,安全评价整改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隐患堆着不处理会出大问题,想让大家都盯着安全漏洞。 | ||
| 适用范围 | 加油站所有员工,特别是站长和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带头干,安全员具体查,会计管钱,大家都要盯自己手上的活。 | ||
| 管理规定 | 发现隐患马上报,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一时改不完的得盯紧点。 | ||
| 监督与罚则 | 站长每月查一次整改进度,留好记录,没按时改的要说明原因,整改完要验收签字,钱用在哪得记清楚。 | ||
一、事故隐患的范围包括: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等。
二、站长、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主要责任。
三、隐患整改应涉及的内容:
1、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
2、单位通过自查发现的总是和隐患。
3、站长要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包括编制计划、争取资金、安排实施)。
4、建立隐患评估,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隐患整改做到“四定”,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监护。
5、事故隐患项目的验收和资金落实由站长负责。
6、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会计负责。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适配人群 | 防冲矿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 | 使用场景 | 冲击地压区域,防冲设计施工,监测预警平台 |
|---|---|---|---|
| 制定背景 | 怕冲击地压出事,想把隐患早点揪出来,别等真炸了才着急。要天天查、旬旬盯,让防冲工作有章可循。 | ||
| 适用范围 | 管全矿井下所有防冲相关的事儿,包括设计、评价、措施、排查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防冲矿长是总负责,总工和防冲副总帮着抓,防冲科长带着技术员天天跑现场,基层单位负责人守好自己地盘。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建台账、定标准、编措施、搞检查;隐患发现马上报,整改必须“五定”;重大隐患得停产撤人。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旬开会排隐患,录入系统跟踪;整改完要复查、销号、存档;超期不改就升级督办,还纳入考核扣分;安检科随时盯着。 | ||
为建立健全防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根据《常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为确保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常村煤矿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防冲矿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防冲副总 防冲科长
成 员:防冲科副科长、防冲科技术员及基层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冲科,防冲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防冲专项措施的编制及井下冲击地压工作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全矿防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组织制定防冲系统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防冲系统旬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每旬定期组织实施全矿井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档案,对全矿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防冲矿长为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防冲副总、防冲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系统每旬、每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整改落实隐患。
①建立健全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制定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③制订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④按时报告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防冲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是防冲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②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防冲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提出主导意见。
③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有关人员按“五定”原则制定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④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作业地点责令其停产整顿。
⑤监督防冲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监督防冲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及资金的落实情况,督促矿保证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⑦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⑧参与全矿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⑨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2、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冲科及防冲队的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对防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③协助防冲矿长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防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④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对防冲系统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⑤督促落实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按照防冲设计、防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⑥协助矿长进行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⑦负责根据矿长、党委书记及防冲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防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⑧参与防冲系统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3、防冲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冲科、防冲队及冲击地压区域施工单位的领导,落实好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对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③协助防冲矿长、总工程师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防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④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排查出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⑦负责根据矿长、党委书记及防冲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并对防冲系统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4、防冲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是矿井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部门。
②负责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③配合防冲副总组织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并形成纪要。
④制定落实防冲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⑤及时将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并及时上报。
⑥按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⑦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防冲系统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提出停止生产,并向矿报告事故隐患情况。
⑧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单位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事故隐患。
⑨配合矿相关部门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5、防冲科科长(副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②协助防冲矿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抓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③认真做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
④负责具体组织落实防冲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⑤监督落实防冲系统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⑥按时组织参加矿及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区队认真落实整改。
⑦按规定向安检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防冲事故隐患。
⑧按职责划分落实防冲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6、防冲科技术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防冲科技术员是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的直接参与者,对防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负责,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如下:
①防冲科技术员必须严格执行防冲事故隐患排查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冲击地压防治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②参与制定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守“红线”和“底线”意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形成事故隐患,并重点排查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④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各项安全条例指令,做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抵制“三违”等现象,监督区队不安全不生产行为。
⑤协助科长(副科长)抓好防冲系统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问题的整改及落实,确保隐患排查的问题均能够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⑥积极参加防冲事故隐患排查会,并对生产过程中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编制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治理方案措施。
⑦做好井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防冲事故隐患及新工艺、新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收集和汇报,便于区队总结经验,弥补安全生产管理漏洞。
⑧对井下冲击地压区域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升井后对排查的隐患及时录入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系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跟踪落实工作。
⑨积极接受事故隐患排查教育和培训,掌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防冲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区队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制定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③制订本单位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④按时报告本单位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⑤完成部门领导及相关领导安排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⑥加强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到位。
二、 防冲系统事故隐患分级及认定
(一)事故隐患分级
按照隐患的影响范围、整改难易程度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整改治理难度较大,需要安排工程进行治理的一般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有一定整改治理难度,需要延期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中当班就能排除的属于低风险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认定
(1)重大事故隐患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____〕第85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定的重大隐患;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____〕41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____〕116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煤矿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清单(试行办法)》河南能源〔____〕660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5.《关于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矿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清单(试行办法)的通知》(义煤发〔____〕560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
1.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 <>;;和应急预案 <>;;,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治理。
2.非重大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在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治理。
3.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
和预案“五落实”。
四、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
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组织整改,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
(一)重大隐患的管理
各区队的重大隐患及时汇报,防冲科对重大隐患建档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义煤公司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矿井、防冲科、区队三级部门跟踪落实,区队每月25日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工程进度报防冲科。整改完成后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现场验收,并报防冲技术处。
2、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3、矿井对所有重大隐患都要定隐患项目、定整改方案、定资金、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落实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做到闭环管理。
(二)较大隐患的管理
区队的较大隐患及时汇报,防冲科对较大隐患建档管理。
较大事故隐患督办人为防冲矿长,防冲矿长组织防冲科制定较大隐患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下发《治理通知单》,并组织实施治理,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督办人牵头,督办单位参加,安检科进行验收销号,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较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治理期间,现场安排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牌,安检员现场监督,日常填写事故隐患治理记录。
3、较大安全隐患要定隐患项目、定整改方案、定资金、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验收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三)一般隐患的管理
防冲科要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隐患实行跟踪管理,矿井建档备查。
一般隐患:区队整改,防冲科督办,防冲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可委托防冲科科长)验收,一般事故隐患中的低风险事故隐患由当班岗位人员负责采取措施,立即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由当班班组长负责督办,当班跟班队长验收。
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在现场安排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按“五定”原则管理。隐患整改落实要有记录,整改结束后,矿防冲科科长(副科长)进行验收,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五、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1、矿井要建立健全防冲专业机构,人员配备要满足需要;建立并落实各级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由防冲科负责。
2、冲击地压矿井建立防冲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采取健全机构、安全培训、预测预警、防治措施、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六位一体”的综合防冲管理体系;编制专项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防冲专项措施,按防冲设计(措施)施工,消冲后进行采掘;按规定配备防冲装备和仪器,由防冲科负责。
3、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监测预警平台并运转正常,各类防冲监测设备安设要符合规定、管理维护到位由防冲科负责。
(二)事故隐患排查流程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主要包括排查发现-通报信息(录入主动预防信息管理系统告知责任单位)-实施治理(责任单位)-治理结果反馈(责任单位)-验收闭合上报等环节。
参加隐患排查验收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要包括基础管理和生产现场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涉及各个系统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记录报告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自查、自报、主治”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2、由防冲矿长(总工程师)每旬组织防冲科、防冲队、冲击地压区域施工单位召开一次覆盖冲击地压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根据《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对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制定下旬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提出治理方案措施。
根据对防冲系统排查的事故隐患,由防冲科按照“五定”原则,实行“闭环”管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报矿安检科备案。
3、防冲科日常安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井下冲击地压区域进行巡检,对防冲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升井后对排查的事故隐患及时录入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系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跟踪落实工作。
防冲科接到区队隐患整改完毕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查时间,及时对区队整改隐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隐患的“五落实”表格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4、基层区队由党政负责人牵头搞好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每班由带班人员牵头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区队排查的隐患,由区队自己进行录入和整改、复查等工作。
5、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并逐级报告分管领导,通过安检科报告到义煤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2)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时限;
(3)采取的方法、措施、治理时限、进度安排、停产区域;
(4)治理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6、其他要求
⑴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细致的认真排查,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遏制隐患生存空间。
⑵所有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无故缺席;请销假必须经防冲矿长审批。
⑶隐患排查必须全面细致,严格按隐患排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填写,检查表填写要字迹工整、表面清洁。
⑷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未按期整改的单位每一项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四)事故隐患复查及安全监控
1、防冲科负责建立矿井防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落实“隐患登记-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措施-复查人员-复查-治理完成”的隐患治理闭合原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和安检科组织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单位继续进行整改,直到合格。
2、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3、防冲科要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安检科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等“闭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相应的验收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重大事故隐患验收资料必须上报公司业务部室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5、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矿井要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6、防冲科、安检科等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接到区队隐患整改完毕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查时间,及时对区队整改隐患进行复查。
7、隐患复查原则上做到系统自控,防冲科下发的隐患自己复查,安检科协助。最后将复查隐患的整改结果及时与隐患管理系统提交闭合,并将复查隐患的“五落实”表格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8、防冲科借助主动预防信息平台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于隐患限改到期未及时反馈的隐患,系统发出预警信息,相关责任人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提交整改信息,因无故造成整改超期的,纳入“双基”考核。
常村煤矿防冲科
____年3月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危大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拆,高处作业防护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安全员常不在岗,机器乱装乱拆,工人住的棚子也不牢。想把隐患都找出来,盯紧重点地方,别再让人受伤。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工地、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塔吊电梯操作工、搭脚手架的师傅。 | ||
| 职责分工 | 王生全带头,张百席他们几个部门一起管。各工地项目经理自己查,安监站盯着看,不落实就追责。 | ||
| 管理规定 | 关键人必须到岗;证件要齐;大型设备得备案验收;危险工程要有方案和专家签字;工棚用电要检查;应急演练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分三步走:先动员学习,再全面自查加整改,最后回头看。查出问题贴牌公示,定人定时定措施改。安监站每月抽查,企业每月检查,项目每周查,查完签字留底。不改的停工,再犯的罚钱。 | ||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生全任组长,张百席、温秀春、冶占福、马麟、王元成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____〕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____〕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开发区安监站。
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额敏伊翎国际项目部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电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适配人群 | 专业专工,安全专责,当班人员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季节性排查 |
|---|---|---|---|
| 制定背景 | 电厂老出事故,人和设备都不安全。想靠天天查隐患,把问题掐在萌芽里。 | ||
| 适用范围 | 电厂里所有跟隐患排查治理有关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各专业专工管自己这块,安全专责每月带头查,员工发现隐患得马上报班长或专工。 | ||
| 管理规定 | 一般隐患当场改,重大隐患先停用再上报。查出来必须登记,整改要有方法、有防护、有专人、有时限。 | ||
| 监督与罚则 | 当班人员天天巡检,专业组定期验收。没改完的要上报,还得加警戒、撤人、设标志。查不实、拖着不改要考核,干得好有奖励。 | ||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阻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电厂员工生命和设备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3.隐患排查
3.1事故隐患定义:
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则因其他引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电,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面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隐患排查职责:
3.3.1各专业在各职责范围内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专业专工对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2全体员工有发现事故因患者,均有权向班长,专业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隐患情况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协调处理。
3.3.3安全专责每月结合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统一上报,协调处理
4.隐患处理
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现班组登记缺陷联系处理整改,对于重
大事故隐患无法处理时,应立即汇总报告厂技术科,有厂技术科报送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报送内容包括:
4.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4.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4.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包括内容如下:
4.3.1隐患的治理所采取的方法
4.3.2隐患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4.3.3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要。
4.3.4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及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隐。
4.3.5在隐患末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安全措施。
5.具体要求
5.1各专业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末治理隐患或治理未彻底隐患进行汇总上报,协调处理并对未治理隐患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隐患扩大。
5.2各专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统计上报厂技术科,有技术科汇总报局生技部协调处理。
5.3各专业在事故 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巡检力度,防止事故发生。
5.4各专业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期间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奖励考核
6.1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积极,表现突出的班组,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6.2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排查或排查不彻底,监督不到位或过于形势走过场的班组将按照管理制度给予考核。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
| 适配人群 | 矿山负责人,安全技术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 使用场景 | 矿山安全检查,隐患分类上报,停产整改决策 |
|---|---|---|---|
| 制定背景 | 矿山事故多因隐患没及时处理。大家查出问题老拖着不改,容易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矿山员工、各生产部门、所有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 | ||
| 职责分工 | 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安全技术部门管汇总存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通知、查结果。 | ||
| 管理规定 | 整改要三明确,项目、责任人、完成时间。严重隐患必须马上停机停产改。 | ||
| 监督与罚则 | 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盯进度。改完要写记录、反馈结果、领导小组查验。拖着不改按事故追责。 | ||
1、隐患险于明火。要取得确保安全的效果,必须致力于治理隐患,矿山要认真对待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对事故隐患的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确”,即:整改项目的明确,整改责任人的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的明确。
2、隐患整改工作项目包括:检查或举报中反映出来的,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健康和矿山财产损失等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矿山安全技术部门存档。在落实整改项目时必须做到计划、安排、时间、要求的落实,将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3、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或举报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落实”(措施落实、期限落实、人员落实)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整改,如实记录好整改情况,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反馈整改结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验。
6、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矿山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
7、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安全监控,并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还必须书面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由安全主任负责跟踪,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安监部门。
9、各部门的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质安部人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治理,日常巡检整改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保护大家安全和公司东西。也按国家法律要求来弄。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个项目里查隐患、治隐患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质安部牵头成立小组,各部门和班组自己管自己地盘,负责人要扛事。 | ||
| 管理规定 | 发现隐患马上报质安部;一般隐患当场改,重大隐患得立刻上报并写清楚原因、方案、人钱物时间这些。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大检查登记隐患发整改单;到期复查,没做完或没做好就罚钱再逼着干;平时班组长天天巡,当班人员也得盯紧;有功的发奖,不干的按办法罚。 | ||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 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班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项目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及施工班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本项目内全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质安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第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第八条 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内容包括:
㈠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㈡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㈢ 隐患的治理方案
⑴方法和措施
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⑵经费和物资
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⑶人员需求
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⑷治理时限
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⑸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 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小组会同本月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第十条 各部门及施工班组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各部门及施工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部门及施工班组应与项目工程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
第十四条 奖罚
㈠ 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㈡ 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部门及施工班组,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____年1月10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