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粤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保安员,客服专员,装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门岗执勤,装修监管,夜间应急 |
|---|---|---|---|
| 制定目的 | 小区最近有点乱,有人乱进乱出,噪音大,设施被搞坏。想让大家住得安心点,安全点,安静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访客、装修工,管进出、巡逻、证件、噪音、设施、邮件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客户服务中心牵头,保安值班巡逻,监控中心盯着,业主监督举报,投诉找客服。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乱进,不能大声吵人,不能动消防器材,不能私拆信件,不能乱改电路,不能藏坏人赃物。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安每天查证件看巡逻,客服每周抽查记录,月底汇总问题。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登记上报,严重直接联系派出所。 | ||
新城小区治安管理规定(二)
1、客户服务中心安排24小时保安人员在小区的监控中心、门岗亭值班及区内巡逻,热情为业主服务,并协助处理任何紧急事故,以维护物业的安全,如遇拒绝,业主可向客户服务中心投诉。
2、客户服务中心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每天:8:30-11:30、14:00-17:30;(包括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办公时间以外,如有紧急事件可与客户服务部接待员或监控中心联系。
3、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工作,如巡查、走访等须佩戴工作证,如对来人有疑问,请联络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查询。业主对无证人员和陌生人员的来访,在未弄清身份之前应谢绝进入。
4、业主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小区各项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
5、未经业主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小区。访客须遵守以下程序:
1)进入小区前,请主动在门岗处留下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及所要进入的单元号,经确认后方可进入。
2)保安员有权查验出入小区人员的身份证明。
3)离开小区时,到门岗处通知保安员并签字离开。
4)如有特殊需要经常进出小区者,可向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许可证。
6、业主应帮助外来装修人员做好出入证,对住在装修房内的装修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帮助做好暂住证。不得利用房屋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对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要积极举报。
7、小区内严禁下列妨碍公共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2)擅自开启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信函等;
3)损坏、移动消防器材、标志,动用消防及绿化专用水源;
4)擅自安装或改装使用电网,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5)故意损坏、移动、覆盖小区内各类公共设施;
6)严禁吸毒、贩毒,非法携带、存放各种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
7)擅自在小区公共区域或绿化地内施工;
8)严禁利用住宅、车棚、商铺房进行赌博或嫖娼卖淫活动,传播淫秽物品。
新粤小区治安管理规定:新粤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
| 适配人群 | 房东业主,暂住人员,社区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出租,暂住登记,人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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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小区出租屋乱、暂住人多,怕出事,想让房子租得稳、人住得清。 | ||
| 适用范围 | 管房东和租客,管租房登记、证件查验、房子用途和日常行为。 | ||
| 职责分工 | 房管所发证,管理处收登记,派出所查证件,房东盯租客动静。 | ||
| 禁止行为 | 不办证不准租,没暂住证不能住,房子不能改用途,屋里不准干坏事。 | ||
| 检查与监督 | 房东先去房管所拿证,再带租客到管理处填表,派出所随时抽查证件,漏登或假证就停租,三个月内全补齐,过期不办就通报处理。 | ||
新城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一、出租屋管理规定:
1、屋主出租房屋,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2、出租屋主需到管理处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3、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的本地人或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并需出具承租人的单位证明。
4、出租屋须注明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5、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6、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或派出所。
7、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a、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b、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2、投靠亲友的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3、暂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处的有关管理规定。
4、暂住人员不得在本辖区内从事非法活动,违者从严处罚。
新粤小区治安管理规定:新粤小区消防
| 适配人群 | 业主住户,装修施工方,物业保安员 | 使用场景 | 室内装修,明火作业,消防通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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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小区常有火灾隐患,怕出事伤人伤财,想让大家住得安心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户和装修工人,管消防器材、装修、明火、通道、易燃物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牵头定规矩,保安当义务消防员,全体住户配合执行,管理处人员日常盯着。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动消防器材,不能乱拉电线,不能堵通道,不能存太多易燃物,不能没批就烧焊。 | ||
| 检查与监督 | 管理处每月查两次,发现就罚100到2000元,严重上报;装修前必须报批,不批开工直接停工;保安天天巡楼看有没有烟头、杂物堆着。 | ||
新城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居乐业,特制定如下消防管理规定: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挪用消防水源。
二、严禁未申请审批进行室内装修。
三、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四、严禁用不符合防火要求,未经防火处理的材料进行装修。
五、烧焊等明火作业,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在管理处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方可作业,严禁未办理手续和非持证作业人员进行明火作业。
六、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天台出口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等作业。
七、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等。
八、严禁在户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小量存放时必须避开高温撞击;液化石油气最大储存量为两瓶,严禁超量储存。
九、严禁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及各类剧毒品,不得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十、严禁把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户外。
十一、严禁在小区内及阳台堆放燃油、油漆、天那水及其它可燃性溶剂,泡沫塑料类、纸布类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消防工作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十三、管理处的全体管理人员为小区消防管理监督人员;发生火灾时,必须迅速报管理名处或报火警,并且听从消防机关或管理处的指挥。
十四、违反以上第一条至第十一条任何一款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100-2000元罚款,并可上报处以行政拘留;违反第十二条至十三条任何一款者,处以人民币3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依实际情况从严处理。
十五、纵火者,则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管理处全体保安人员为有组织的义务消防员;本小区的所有人员都有救火的义务。
新粤小区治安管理规定:新粤小区商业网点
| 适配人群 | 商铺负责人,营业员,店主 | 使用场景 | 商铺营业,夜间值守,装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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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小区环境要舒服安全卫生,住户和商户都得有好日子过,公共秩序不能乱。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小区开店的人,管他们怎么营业、怎么用电、怎么放东西、怎么搞卫生。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牵头定规矩,店主管自己人,员工照着做,保安天天转悠看有没有不对劲。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打架吸毒赌博,不准乱堆易燃物,不准大声吵闹,不准门口挂衣服晒袜子。 | ||
| 检查与监督 | 开业前先去管理处登记交照片,平时保安查消防和卫生,月底抽查,没做到就警告再罚钱。 | ||
新城小区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为了创造小区内舒适、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保障住宅区内住户及商户的整体利益,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加强对商业网点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小区内营业的商业网点的营业人员必须到管理处登记,每人须交一寸免冠相片两张,交验身份证及其它有关证明,户口不在本市的,应办理登记手续或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二、各商业网点应文明营业,主要负责人员应教育好自己的员工,绝不准在住宅区内发生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赌博、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即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各商业网点夜晚及节假日应自备人员在室内留守。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
四、各商业网点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或在同一插座接驳多样电器,以免由于过负荷而导致火警。
五、各商业网点均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六、各商业网点均不得在门外大声喧哗发出噪音,滋扰住户。
七、各商业网点严禁在门前或其它公众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不得在门前及任何公共场所悬挂衣服或其它洗涤物。
八、各商业网点上落货物时,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卸货区内进行,不得将货物随处摆放,以免发生意外及堵塞通道。
九、各商业网点要保持门前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准将垃圾乱丢乱放,货物包装材料废弃后要即时清理,不准放置在公共场所,生活垃圾需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十、各商业网点营业人员必须衣着得当,不得赤足出入住宅区,以免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十一、各商业网点内的水、电系统发生意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必须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维修,以免因此发生意外事故。
十二、各商业网点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
十三、各商业网点在本小区经营期间不准饲养宠物。
十四、各商业网点必须按规定挂招牌,尺寸大小由管理处统一提供设计方案,不得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乱竖广告牌等。
十五、各商业网点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内所有管理规定,文明经商,共同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