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中青年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骨干 | 使用场景 | 师资培养,学科建设,职称晋升 |
|---|---|---|---|
| 制定目的 | 老师学历不够高,专业结构不太合理,想让教学更好些,学科建设快一点。 | ||
| 适用范围 | 专任教师,在职读硕士博士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人事处牵头定计划,各系推荐人选,分管院领导批,人事处签协议管报销。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一边读学位一边搞别的长期进修,不能不签协议就去读,不能没拿到学位就走人。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下计划,填表考核推荐,录取后签协议,读完拿证报销,服务期没满要退钱,人事处每季度查进度,没按时办完扣当月补贴。 | ||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推进我院学科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培养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培养与引进并重的方针,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教学质量为目标,通过鼓励和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着力改善和优化师资队伍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重点专业、紧缺专业和成长性专业的建设和专业带头人、教学骨干的培养。坚持鼓励支持、按需施培、突出重点、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等原则。
二、培养目标和任务
1.通过对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在职学历学位的提升、教育和培养,使学院教师队伍的学科专业结构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显着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
2.通过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结合人才引进和其他形式的培养,使我院教师队伍整体学历层次有明显提升。到“十二五”末,使学院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比例达到5%左右。
三、培养形式
1.选送报考省内外统招的委托、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2.选送攻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四、选送条件、要求和程序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在我院工作满两年,专业基础扎实,能认真完成本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任务,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3.报考专业为我院学科专业建设所需要,并被列入学院培养计划。
4.每年由学院人事处下达选送攻读学位计划,各系(部)组织报考人员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并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在学院计划指标范围内,择优推荐,人事部门审核综合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5.报考人员考试合格被录取后,与学院签订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
五、支持政策与管理措施
1. 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培养期限一般为3年。第一学年读学位课程期间可脱产学习,其后的论文阶段,需在职完成学院教学、科研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工作任务。
2.教师在职攻读学位一年脱产学习期间,读博士学位者全额发放基本工资,读硕士学位者发放基本工资的50%,同时享受学院正常的工资升级和职称晋升。
3.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学院按照下述标准给予学费资助:
(1)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取得学位证书后,学院支付标准学费全额的50%;
(2)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取得学位证书后,学院全额支付标准学费;
(3)攻读博士学位者,在入学前可向学院预借80%学费。学费分期缴纳者分期借支。取得学位证书后凭缴费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并撤回借据。没有获得学位的,所预借的学费必须全额退还。
4.教师在合肥以外就读者,学院将准予报销往返长途车票3次。
5.教师在职攻读学位期间,不再享受其他进修形式的资助,不得与其它较长时间的进修学习交叉。
6.教师在职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以后,学院提供与引进博士同等的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
7.在职攻读学位人员毕业后,须持学位证书或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人事处验证,履行入档和报销手续。
8.自获取学位证书后,硕士在学院服务期不少于3年,博士在学院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相关说明
1.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者,以本办法为准。
2.现已在职攻读学位的仍按原规定执行,但可按本办法享受学院给予的学费支持额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工贸技术学院辅修专业
| 适配人群 | 全日制本科生,教务管理人员,二级院系教学秘书 | 使用场景 | 辅修报名,课程注册,学分认定 |
|---|---|---|---|
| 制定目的 | 想让学生多学点东西,知识面更宽,以后找工作更容易,学校管辅修这事也得有规矩。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在校生修辅修专业这事,包括申请、上课、考试、发证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定规矩批申请,二级院系收材料管教学,学生自己填表交钱按时上课。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成绩挂科还硬要报,不能交了钱又反悔要退,不能休学了还继续上辅修课。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初启动报名,院系初审后教务处批,财务交费才算数,没交费不给注册,补考按主修一样办。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规范辅修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辅修专业的设置
第二条 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辅修的专业。
第三条 辅修专业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教育资源情况设置。原则上学校在开办的专业中均可设置辅修专业。
第三章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在校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有志攻读辅修专业者;
(二)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读的课程全部合格。
第四章 报名、审批程序与收费
第五条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由学生本人根据学业情况自愿申请,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报学生所在二级教学院系审查,送辅修专业所属二级教学院系签署意见,由教务处审批。学生所在二级教学院系负责通知学生。
第六条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到财务处交纳修读费,凭财务部开据的辅修专业收费票据,到所辅修专业所属二级教学院系登记注册。
第七条 学生本人中途退出或终止辅修专业,学校不退还所交费用。
第五章 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第八条 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辅修课程由开设辅修专业的教学系制定,经教务处审定批准后实施。原则上修读辅修专业的起点是第三学期初。
第九条 课程设置与教学基本要求。辅修专业课程设置要求应由专业基础课程等、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实践环节三部分组成。
第六章 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 开设辅修专业的二级教学院系应当将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任务、考试安排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第十一条 开设辅修专业的二级教学院系负责具体教学工作组织。
第十二条 辅修专业的教材费由学生自理。
第七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 修读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及格者,即取得相应学分。
第十四条 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与常规管理仍在学生所属二级教学院系,辅修专业所属二级教学院系负责管理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并在每学期期末将学生考核成绩分别送达至学生所在二级教学院系和教务处备案,辅修的学习成绩由学生所在二级教学院系负责通知学生。
第十五条 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按学院补考规定参加补考。
第十六条 退学的学生,终止其修读辅修专业。
第十七条 因休学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当向辅修专业所属二级教学院系申请办理退修手续,由辅修专业所属二级教学院系负责通知学生所在二级教学院系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 学生在修读完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成绩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跨校辅修专业或者课程的,其获得学分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进行互换认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____年9月1日起执行,原《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辅修专业实施办法》(粤工贸院〔____〕112号)即行废止。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某技术学院文献资源采购
| 适配人群 | 图书馆馆长,监察处负责人,审计处专员 | 使用场景 | 教学资源采购,科研数据库采购,数字期刊采购 |
|---|---|---|---|
| 制定目的 | 怕采购乱来,钱花得不值,书质量差,服务跟不上,还容易出腐败问题,想让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 ||
| 适用范围 | 图书馆、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这些人,管买书、期刊、数据库这些资料的事。 | ||
| 职责分工 | 分管院长牵头,图书馆长干活,监察处盯着,审计处查账,财务处管付款,大家各干各的活。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拆整为零躲招标,不准指定中标单位,不准泄露标书,不准收供应商回扣,不准亲属参与投标。 | ||
| 检查与监督 | 图书馆写标书,监察处审核,3月底前完成招标,审计处全程盯,没按流程签的合同财务不付款,出了问题追责到人。 | ||
职业技术学院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院图书馆图书采购的行为,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招标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图书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图书采购的招标管理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图书馆长和监察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律顾问组成。
二、图书采购的范围、方法及权限
(一)、图书采购的范围:中外文图书、中外文期刊、数字图书、数字期刊、多媒体教学教辅资源、教学科研数据库等文献资源。
(二)、图书采购的方法:招标、邀标、询价(含竞争性谈判)和零星现采。
采用上述方法的基本原则为:
1、招标:主要用于对象相对固定、形式相对稳定、金额较大的(5万元以上)文献资源的采购,如中文图书和期刊等。
2、邀标:主要用于对象有一定的特点、市场无统一的产品标准和计价方法的文献资源的采购,如数字图书、数字期刊等。
3、询价:主要用于对象针对性很强、可选择范围很窄,或以前采购过,市场变化不大、金额不很高的文献资源,如多媒体教学教辅资源、特色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外文图书、外文期刊等。
4、零星现采:主要用于有特殊需要的采购。如教学、科研的应急资料和特殊资料、不定期的外文赠送(付运输加工费)图书,以及大折扣的中文图书。
(三)、图书采购方法的管理:
1、图书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采购对象应采用的采购方法。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由组长和副组长(监察处必须参加)讨论决定。
2、招标、邀标、询价、零星现采的采购方法,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执行,并按照财务报销制度进行,严禁拆整为零。
(四)、图书采购工作权限
在遵守图书采购基本原则和管理方法的前提下,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其采购形式的选择,由图书馆馆长确定。对2~5万元的采购对象,如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实施招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招标、邀标以及询价的程序及规定
(一)、图书采购招投标规则
1、图书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规定进行,除独家经营的书刊发行外,一律进行招投标。
2、图书采购的招标要以确保图书质量、服务周到、价格优惠为原则,有效使用购书经费,提高图书馆整体效能。
3、图书采购招投标每年进行一次,招标时间在3月底以前进行。
4、参与投标者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资信和供书能力的书店。
5、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两种,每次参与投标者不少于五家。当投标者超过八家时,召开图书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八家入围供应商。
6、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
(二)、招投标程序
1、由图书馆编制招标文件,经监察处、审计处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上以通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
2、对投标单位的考察。必要时,由业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3、成立评标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领导、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及图书馆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4、发标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入围单位,评标前应先通过评标办法。
5、依照招投标法规和评标办法进行开标、评标、定标。在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根据综合因素,确定中标者。
6、招标过程及结果应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7、发出中标通知书。由图书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
8、由图书馆与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质量,及配套服务承诺、违约处罚等。合同由图书馆起草,经监察处、审计处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签订。合同一式三份,图书馆、审计处、中标者各执一份。
(三)询价和零星采购程序
1、由需求或使用部门提出采购建议,图书馆根据采购内容的具体情况和金额的大小拟订采购方案,或询价(含竞争性谈判)或零星采购,填写采购工作审批表,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由图书馆具体执行。
2、图书馆根据需求或使用部门的要求,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研。
3、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进行询价(含竞争性谈判)或零星采购的供应商。
4、如采用询价(含竞争性谈判)方法采购的标的,则在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谈判或竞争性谈判。
5、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由图书馆组织,审计处、财务处参与进行,监察处监督。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结果应形成记录报告,整理存档。
6、零星采购由图书馆组织实施,按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四、招标过程中的责任分解
图书馆
图书馆是全院图书采购管理的责任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1、接受院内各用户单位图书采购的申请。申请报告须经有关领导签字。
2、组织论证:由图书馆组织学院图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图书采购的内容。
3、项目论证后,要及时与监察处联系,协商有关招标事项。
4、召集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方案和标书。经审计处审查同意后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5、负责发布有关招标信息,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发放和收取标书。
6、参与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7、推荐评委,报监察处审定。
8、主持评标会。
9、起草合同,经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0、组织验收,负责合同的履行,及负责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监察处
监察处是图书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单位,其基本职责是:
1、参加论证会。
2、审查有关招标文件和合同。
3、参与确定评委会组成人员。
4、参加评标会,明确评标程序和有关纪律。
5、受理有
关投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审计处
审计处参加图书采购招标过程,其主要职责是:
1、事前对图书采购招标文件或采购文献资源的计划和预期价格进行审核。
2、参加评标会。
3、负责对标书的审核和合同的审签。
4、参与验收。
财务处
财务处参加图书采购招标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评标会。
2、根据学院资金情况确定付款方式和时间,根据合同要求,对支付款项进行审查。负责把好资金出口关,付款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有关业务部门的签收审查,以及分管领导签字的详细清单、验收报告和合同才予以付款。
五、招标原则及有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定标原则。
2、严格招标工作纪律,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亲属在招标过程中应实行回避。
3、招标必须集体讨论,严禁擅自指定中标单位。
4、禁止明招暗定,泄露标书。
5、学院与中标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必须对杜绝商业贿赂、确保清廉有明确要求,供应商的让利应全部入学院财务帐,并严禁学院工作人员收受供应商的任何馈赠和回扣。
6、禁止投标单位联手哄抬标价,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竞标资格,重新投标。
7、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规定造成学院损失的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实行招标的图书采购未进行招标的,所签合同或协议,合同审核部门不得通过审核,未经审核的和审核未通过的合同或协议,学院财务处不得为其办理付款和报销。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行文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
| 适配人群 | 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教务处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教学评估,课程建设,教师考核 |
|---|---|---|---|
| 制定目的 | 学院要搞教学研究、提质量、迎评估和检查,得有档案支撑才靠谱。 | ||
| 适用范围 | 系部教研室老师,管所有教学文件材料,从计划到试卷到学生成绩。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系部执行,档案员整理,检查小组每学年查两次,缺啥补啥。 | ||
| 禁止行为 | 归档材料不能少、不能假、不能乱放,销毁必须领导批,原件不外借。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第十八周开始收,下学期第三周前归完;检查小组定期查,不达标就补;没按时交的要提醒再督促。 | ||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三)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五)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七)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职责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楼安保
| 适配人群 | 实验教师,实训管理员,安保人员 | 使用场景 | 教学实验,设备搬运,外来访客 |
|---|---|---|---|
| 制定目的 | 实验楼人多事杂,怕出安全问题,想让大家安心上课做实验,环境干净整齐点。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师生和外来办事的人,管进出、卫生、公物、用电、消防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牵头管,各系部老师盯自己办公室实验室,安保员天天巡逻登记,总务处修东西。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大声吵闹、乱涂乱画、穿拖鞋进楼、带吃的进来、乱动消防器材、私拉电线、堵消防通道。 | ||
| 检查与监督 | 安保员每天查消防器材,登记进出人,锁门前清楼;不听劝的记名字报保卫处;每月抽查执行情况,没做到扣当月绩效。 | ||
职业学院实验楼安保管理办法
实验楼是全院师生工作、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教学试验环境,它既是育人的内容和要求,也是同师生身心健康及学风、教风、校风密切相关的。为搞好实验楼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处室、系部所属办公室、实验室等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管理;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财产如有损坏,直接报总务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起哄;未经允许,严禁在楼内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三)爱护楼内公物,不得随意搬动、破坏,如有损坏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四)严禁在楼内的墙壁、桌椅、门窗、厕所乱写、乱画、乱刻、乱贴。禁止往墙上蹬、踏脚印。
(五)携带各类公用物资、设备出楼时,须交验经各处室(系部)领导签字同意的放行条,并在管理员处做好检查登记后予以放行,否则管理员有权拒绝放行。
(六)进入实验楼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正常工作日开关时间为:早上6:50开门,晚上9:50锁门,双休日开关时间为:早上7:30开门,晚上9:30锁门。进入实验楼人员应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严禁穿拖鞋、赤脚、光膀等衣冠不整者进入楼内;禁止带零食、饭菜、水果和一次性软饮料进入楼内,不准在楼内吃饭、吃零食、留宿等。
(七)非校内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实验楼;因办理公务等需进入实验大楼者,应主动向守护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做好相关登记,经电话联系公务接待方同意后方可进入,离开时作好相关登记。发现身份不明人员强行进入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报保卫处。
(八)实验楼所有楼门关锁由安保人员统一负责,锁门前必须保证楼内无安全隐患。安保人员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举止大方、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上班时不得随意离岗及会客,有情况时立即向保卫处汇报,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应协助公安和保卫处做好人员疏散及秩序维护工作。
(九)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在实验楼内生明火、爱护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消防栓、水枪、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实验楼防火的主要工具,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完好,严禁挪作它用。保持楼道内走道及消防通道畅通,不堆放杂物。
(十)实验楼内生产、生活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严禁违章用电,有规定的地方严禁吸烟等。每天进行一次消防器材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十一)因实验楼安保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故本办法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工贸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
| 适配人群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用人单位,校外用人单位 | 使用场景 | 校内勤工助学,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 |
|---|---|---|---|
| 制定目的 | 学校想让学生打工更安全规范,帮困难同学挣点生活费,顺便锻炼能力,别影响上课和学习。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在校生校内校外正规勤工助学,不包括私下打工和校外非法活动。 | ||
| 职责分工 | 学生处牵头,助学中心干活,各院系配合审核学生,人事处审岗位,财务处发钱,领导小组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有毒有害危险活,不准超时干活,不准私自设摊卖东西,不准搞传销,不准用学校名义做生意。 | ||
| 检查与监督 | 岗位要填表审批再招聘,酬金每月报助学中心,领导批后财务发卡里,没完成或旷课就停掉,考试挂两门也停。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____]7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归口学生处管理,学生处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以下简称助学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任何单位、部门、个人未经学生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确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协调校内各部门,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条 开发校外勤工助学资源。积极收集校外勤工助学信息,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增加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并纳入学校管理。
第七条 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八条 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配合学校财务处共同管理和使用学校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并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一条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第三章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
第十二条 设岗原则:既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岗位一般分:
(一)工时岗位:属临时岗位,即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完成任务的岗位。
(二)实行综合工作时和履行岗位职责目标责任制而定的岗位:属固定岗位,即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岗位和寒暑假期内的连续岗位。对固定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责任等方面设置不同档次分别计酬。
第十三条 校内设岗程序:由用人部门填写《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提交人事处、学生处审定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后将已批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交到助学中心,由助学中心统一公开招聘。各部门不得私自招收学生。
第四章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
第十四条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助学中心统一管理,并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
第十五条 校外用人单位聘用本校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助学中心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由助学中心推荐适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六条 未经助学中心批准,擅自在校外从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如违*法律法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禁止学生个人、团体在校内进行各种未经批准或非法商业活动,主要包括:
(一)在校园内设摊进行产品买卖或经营性活动。
(二)在宿舍、教室、校道等场所进行商品买卖。
(三)私自印刷、张贴、发放关于商品买卖或招聘传单和海报。
(四)参加传销活动。(五)用学校或集体的名义对外实施各类经商行为。
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十八条 申请条件:(一)具有本校学籍普通在校高职学生。(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制度。(三)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努力向上。(四)家庭经济困难或符合用人单位(部门)的上岗条件。
第十九条 申请程序:
凡符合申请条件申请参加校内外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领取并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表),经系审核后,提交助学中心,由助学中心统一推荐到招聘单位(部门)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者、有特长者、表现良好者、学习成绩优秀者。
第六章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第二十条 校内勤工助学付酬,由用人部门每月向助学中心上报工作量和酬金总额,由助学中心统一制津贴发放表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批,由财务处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通过“校园卡”支付发放。
第二十一条 校外勤工助学付酬,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劳动报酬按协议支付。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一般要与助学中心签订协议书;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助学中心(经学校授权)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协议书必须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有下列行为者,助学管理中心有权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进行教育和处理。
(一)每学期考试科目累计有两门不合格以上(含两门)。
(二)违纪违规,受学校处分。
(三)参加勤工助学而旷课。
(四)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和学校名誉、有碍社会公共道德、违反勤工助学协议。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上级规定实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聘请院外专家来校评课
| 适配人群 | 系部教学督导员,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高职教学评价,课堂质量督导,校企协同教研 |
|---|---|---|---|
| 制定目的 | 课堂要更贴近企业实际,光靠校内老师评课不够全面,得请外面专家帮忙看看,让老师教得更实用。 | ||
| 适用范围 | 管各系部请外面专家来听课这事,重点是评课安排、费用支付和结果使用。 | ||
| 职责分工 | 系部教学督导室牵头干活,教学督导处审批把关,系部领导盯着别出错,督导处最后检查落实情况。 | ||
| 禁止行为 | 没批就请专家不行,假报信息骗经费不行,评课不按方案走不行,结果不归档也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末前定好下学期计划,督导处批完才能请人,听课后一周内交记录,没按时交的系部要说明,两次不交扣考核分。 | ||
一、总则
第一条 高职课堂教学所体现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决定其评价过程必须采取多主体评价、多视角审视,聘请院外专家来校评课不但是现有课堂评价体系的补充,更是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促进院外专家来校评课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院外专家的聘请
第二条 院外专家是指:(1)在某一产业或者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企业技术能手,一般应在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在教育管理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从事管理、教学或者研究的知名学者,一般应在管理部门担任教育行政主管及以上职务或者在高校、研究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在某一领域有特殊贡献的知名专家,一般应在国内或者国际重大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
第三条 系部教学督导室一般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做好下学期组织院外专家评课的工作安排,评课安排需经教学督导处批准后再进行院外专家的聘请,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或者学生家长优先聘请。
第四条 经审批符合学院规定的院外专家评课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未经审批或审批过程所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由系部自行支付。评课费用标准另定。
三、院外专家的评课运作
第五条 院外专家来校评课一般由系部教学督导室负责具体运作,有随堂评课与公开评课之分。前者不提前通知被评教师,属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后者则预先告知被评教师做好准备,属于教学研讨。
第六条 聘请院外专家来校评课,系部教学督导室应提前制定评课运作方案。无论是随堂评课还是公开评课,校外专家均可从自身的角度对被评课堂的职场氛围、知识技能与企业的对接程度、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师课堂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选择性的评价;公开评课还应归结出可供同类教师借鉴的意见与建议。
四、院外专家的评课效用
第七条 院外专家来校评课结果作为被评教师申报课题(课程)、综合评定课堂质量的依据之一,专家的实际评课质量作为是否再次聘请的重要依据,院外专家来校评课次数、评课质量与各系部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四、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1.职业技术学院系(部)聘请院外
专家来校评课安排
2.职业技术学院院外专家听课记录
3.职业技术学院院外专家听课评议记录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
| 适配人群 | 实训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 使用场景 | 实训教学,顶岗实习,毕业论文 |
|---|---|---|---|
| 制定目的 | 学生光听课不行,得动手练技能。想让他们毕业就能上手干活,不光懂理论,更会实操。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学生做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这些事,各系老师带着做。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和实训部定标准,各系主任抓落实,任课老师带学生做,系里检查效果。 | ||
| 禁止行为 | 实训大纲不报就开课不行,实训报告不批改不行,实习周记不督促不行,成绩不按标准评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老师先报计划,做完交总结,系里每学期查一次,没做到扣教学分,连续两次出问题要重学规范。 | ||
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通过实践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产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为达到此目的,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通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继而获得职业技术应用能力。
一、实践教学管理
依据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对实践教学的要求,教务处、实训部负责制订全院实践教学的管理体制规范、成绩评定质量标准。实践教学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践教学的内容与环节
实践教学的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组织教学。遵循教育部“实践教学要改变过分依附理论教学的状况,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应占有较大比重,要及时吸收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要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逐步形成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的指示精神,依据专业岗位和岗位群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实践教学的目标
实训要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应职岗位(群)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顶岗实习要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应职岗位(群)所需的职业能力(技术应用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是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上岗前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实践教学的考核目标
实训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专业技能和撰写实训或实习报告的能力,重点考核专业技能操作能力;毕业实习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职业能力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重点考核职业技术应用能力。
五、实践教学的管理
(一)实训
1.任课教师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制定、修订实训大纲和实训指导书的计划,并在实施前报送教务处、实训部;
2.任课教师督促学生记好实训周记;
3.任课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实训报告;
4.任课教师批阅学生实训报告;
5.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训、实习周记,评定学生实训、实习成绩;
6.任课教师撰写实训教学总结;
7.实训教学质量检查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
(二)实践技能考核管理
1.系主任组织编制实践技能考核方案;
2.教研室主任组织有关教师制定实践技能考核标准;
3.教务处、实训部牵头会同有关系组织审定实践技能考核方案及标准;
4.任课教师依据实践技能考核方案和实践技能考核标准编制实践技能考核单;
5.任课教师组织实践技能考核并评定学生成绩;
6.实践技能考核项目的质量检查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
(三)顶岗实习管理
1.教务处、实训部负责制定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方法和质量标准;
2.系主任主持制订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3.教研室主任主持编写毕业实习指导书;
4.系主任与就业指导中心配合,主持与实习单位协商配备指导教师,进行实习指导;
5.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按要求记毕业实习周记;
6.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撰写好毕业实习总结;
7.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向系上交毕业实习鉴定材料;
8.系主任主持教师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9.教研室主任主持撰写本系各有关专业做好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10.毕业实习的质量检查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
(四)毕业论文管理
1.教务处、实训部负责制定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质量标准;
2.系主任主持制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计划;
3.教研室主任组织配备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
4.教研室主任主持拟订毕业论文选题;
5.教务处、实训部制定并印发毕业论文格式;
6.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论文的课题研究、设计,指导毕业论文撰写,并填写评语;
7.学生按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和撰写毕业论文;
8.系主任负责组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9.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并安排专人做好答辩记录;
10.教研室主任主持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等教学工作总结;
11.毕业论文和答辩的质量检查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教学
| 适配人群 | 实训指导教师,企业技术人员,系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生产性实训,职业资格考证,产学合作项目 |
|---|---|---|---|
| 制定目的 | 想让校内实训基地更好用,真实干活、真教学生,提高上课质量,别光摆设。 | ||
| 适用范围 | 管学校里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管怎么建、怎么教、怎么跟企业合作。 | ||
| 职责分工 | 系(部)牵头找企业谈,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方案,后勤基建处配合建,实训科排课管日常。 | ||
| 禁止行为 | 不许没签协议就让企业进校,不许实训前不讲安全,不许指导老师中途溜走,不许不批改实训报告。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末定下学期实训计划,实训前查预习、讲安全,过程中老师全程带,结束后清设备写日志;教务处抽查,没做到扣教学分,严重问题追责。 | ||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与教学管理,发挥校内实训基地的多种功能,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得若干意见》(教高[____]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 实训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1.按照“基地建设企业化”和“实践教学生产化”的原则建设生产性教学车间。实训场所、设备选型、工艺流程、安全与生产管理等环节要贴近实际,营造真实的生产环境。
2.学校提供场地、师资、部分设备和管理,企业提供部分设备、技术和生产管理,建立利益机制使学校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基地共建,人才共育,利益共享。
3.合作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学院相应专业对口,产品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
4.合作企业须提供在校40%以上生产能力的岗位用于学生实训或实习,并承担实习、实训所需耗材。
5.实训基地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
6.实训基地应具有产品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功能。基地开放性好,能对外进行信息交流和技术服务,还应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实训基地具有教学、社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功能。
二. 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计划、方案,组织编写实训教材,实施学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2.根据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学生及社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的培训、考核工作。
3.不断充实与改进实训内容和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团队协作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按照地方产业的需求开展产品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技术服务及其他产学合作项目。
三.实训基地建设基本程序
1.实训基地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总体规划,系(部)主动联系行业、企业,聘请行业专家作指导,根据专业要求,设计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确定实训基地的运行模式,报学院审批。
2.系(部)按批准的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在当年年末向教务处递交实训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3.教务处根据系(部)的申请,组织专家对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通过,经学院审批后由教务处、后勤基建处实施。
4.属于校企双方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系(部)负责与合作企业就基地建设方案、运行模式等进行磋商,起草实训基地建设报告,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签订基地建设协议书,并按协议要求分步进行基地建设。
5.任何形式进驻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企业,必须征得学校同意,经学院批准后,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合作目的及合作期限;
(2)双方权利和义务;
(3)基地运行目标与受益范围;
(4)基地运行的经济核算项目;
(5)其它;
四. 实训教学及管理文件建设
1.实训教学的课程体系要按生产流程和职业岗位要求设置,逐步形成“以满足行业需求为目标,以能力为本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教理念和高职课程建设体系。
2.实训课程标准和实训指导书要在行业、企业专家的参与下进行编写、审定,报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批后执行。
3.要加强实训基地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实训基地应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订实训操作规程、实训基地安全、环境保护、劳动纪律及卫生制度等管理文件。
4.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要制订企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五.实训教学管理
1.每学期末,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和实训基地的条件,拟定本课程下学期开设生产性实训项目及要求,选定或编写实训指导书,报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批。
2.系办公室在学期末前,把下学期生产性实训课程计划汇总报送系实训科,实训科根据任课教师制订的计划及生产情况与任课教师协调后制订生产性实训教学进度表,报系主任审批后实施。
3.实训前,实训指导教师、企业技术人员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强调注意事项,操作规程以及应急措施。
4.实训开始,指导教师要讲解实训目的、要求、内容与方法及注意事项,在实训全过程要做好指导工作,检查学生操作情况,引导学生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纠正学生不当操作,总结分析实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实训结束,指导人员要指导学生做好实训设备归位、工位清理、关水电、关门窗等工作,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实训日志。
6. 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实训报告,评定其成绩。对实训总课时在18课时以上的实训项目,要单独进行考核。
7.在实训基地进行职业资格考证的培训由学校按相关要求组织,其考核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实施。
六.奖惩
1.实训教学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实训教学优秀成果,纳入学校对该项工作的整体表彰奖励。
2.实训指导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等违反教学纪律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指导教师不在场而出现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3.校内企业人员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与企业协商后令其离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七.其他
1.实训基地对社会技术服务及新产品的研制等管理办法参照学院相关文件。
2.校企合作的具体办法参照合作协议执行。
3.本办法自____年7月1日起施行。
技术学院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
| 适配人群 | 高职教师,专业带头人,行业专家 | 使用场景 | 教材申报,教材结题,经费补贴 |
|---|---|---|---|
| 制定目的 | 教材乱,质量不高,老师写书没规矩,想让教材更实用、更专业,多出好教材,帮教学提质量。 | ||
| 适用范围 | 管老师写的教材,包括文字、实物、声像这些类型,重点是高职课用的书。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审材料,系部初审签字,教学工作委员会终审把关,谁申报谁写书谁负责到底。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大纲就申报,不能没企业专家参与,不能随便中止编写,不能不按时交稿,不能挪用经费。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填表交材料,教务处检查进度,半年内必须完成,拖太久要退钱,完不成两年禁报。 | ||
一、总则
教材建设是高职院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环节,是体现学院办学成果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材建设,规范申报、立项、评审和管理工作,促进我院的教材建设上水平、上台阶,出更多精品教材,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立项要求
1.体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成果;体现专业优势、专业特色和课程特色。
2.解决专业教学急需,填补教材空白。
3.教材类型可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
4.基础理论课教材以“必需、够用”为度,以强化应用为重点;专业课教材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提高学生职业技能为目的。
(二)立项条件
1. 拟申报立项的教材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原则上应具有较完整的课程讲义。
2.教材参编人员应具备编写教材所必需的教学经验、业务能力、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健康条件,年龄、知识结构合理,能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教材编写的关系。编写组成员中必须有行业企业专家,体现校企合作共建。
3. 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高职教学经验;主讲其编写教材所相应的课程。
4.各级重点建设专业主干课程和精品课程的教材优先立项。
(三)立项程序
1.教材建设申报立项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急需申报立项的,也可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直接审批立项。
2.申请人须认真逐项填写《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附上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系(部)进行初审并签署明确的意见,报教务处审核。
3.根据教务处提出的审核建议,学院组织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终审。
4.相同或相近的立项申请,须由申请人在评审会上进行答辩。
三、项目结题
(一)正式出版或印刷完毕的教材可申请结题。
(二)项目申请人应填写《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二),并附上教材原件报教务处。
(三)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正式结题。
四、项目建设经费及使用管理
(一)教材建设经费主要来源
学院的教材建设专项经费;国家和省重点、规划教材的下拨及配套经费;企业赞助经费等。
(二)教材建设启动经费及补贴标准
1.对于立项建设的教材,学院按教材等级给予立项启动经费;对于有划拨建设经费的省级、国家级的立项教材,学院确保按规定予以配套,若配套后仍低于学院标准的,不足部分予以补足;正式出版或讲义编印后按不同等级给予项目组一次性经费补贴。
2.在院级正式立项建设的教材中评出10%作为院级重点教材,重点教材的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院在建设经费上予以上浮20%的倾斜。
3.学院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重点规划教材的立项。院级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在申报高一级立项后,经费按高一级拨付,不再重复计算。
4.学院鼓励本院教师参加校外人员担任主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参编者所在部门应给予支持,并报教务处备案。学院按院级出版教材的标准给予参编者一次性经费补贴。
5.具体立项启动经费与补贴经费标准见下表:
教材等级国家级省级院级
出版讲义
立项启动经费(元)400030002000
补贴经费(元/千字)3025____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
教材建设启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温职院教〔____〕36号)执行。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一经学院批准,即视为主参编人员与学院建立了教材编写的契约关系,无正当理由任何人无权自行中止或不按要求完成教材编写工作。否则,课题申请人两年内不能再申报学院教材建设项目。
(二)每年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立项教材项目进行过程考核,并进行不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教材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于不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学院视具体情况追回相应项目立项启动经费。
(三)因工作或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需要延期完成的,项目申请人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做出相应的完成期限的调整,教务处备案留查,但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六、附则
(一)对国家、省级、院级重点规划教材,学院按《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温职院教〔____〕5号)的规定给予奖励。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
2.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