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1
| 制定背景 | 老师教法老套,学生不爱听。新课改推不动,课堂效率低。想让老师会讲课、懂课程、爱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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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任课教师,重点是高中段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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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校办管考勤记录。教务处和教科处一起组织培训。教研组长落实到组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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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必须参加每次培训。写教学反思和案例。不迟到不缺勤。外出学习要交心得,还要给同事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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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个人档案要填全,每学期查一次。考核看出勤、笔记、反思、汇报情况。不合格的要补训。年底评优优先给培训表现好的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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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把校本培训作为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的主阵地,面向全体教师,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的,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来提升教师课程研发、实施能力。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质量与实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适应现代普通高中新课程教育的新型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
1、逐步完善校本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教师岗位成长的“培养、培训、管理”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构建学习型组织。
2、继续进行打造高效课堂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现代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
发布时间:2026-07-05
适用岗位:中青年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骨干
| 制定目的 | 想让学生多学点东西,知识面更宽,以后找工作更容易,学校管辅修这事也得有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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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在校生修辅修专业这事,包括申请、上课、考试、发证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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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教务处定规矩批申请,二级院系收材料管教学,学生自己填表交钱按时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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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成绩挂科还硬要报,不能交了钱又反悔要退,不能休学了还继续上辅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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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初启动报名,院系初审后教务处批,财务交费才算数,没交费不给注册,补考按主修一样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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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规范辅修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辅修专业的设置
第二条 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辅修的专业。
第三条 辅修专业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教育资源情况设置。原则上学校在开办的专业中均可设置辅修专业。
第三章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在校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有志攻读辅修专业者;
(二)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读的课程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