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场站站长,分公司经理,安全监管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安全责任事故,特种作业管理,设备完好率考核 |
|---|---|---|---|
| 制定目的 | 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老出小问题,想让大家更上心。交钱是提醒自己注意安全,干得好有奖励,出事要扣钱,让安全变成真事儿。 | ||
| 适用范围 | 总公司、分公司、各场站所有人。管安全责任落实,管设备完好、持证上岗、定期检查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批钱和发奖;人力资源部和安全风险部收钱;财务部管账户、建清单、抄送备案。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不交钱,不能拖到一月底以后交,不能混岗位标准乱交,不能挪用专户里的钱。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一月底前交完,财务核对建清单,安全风险部备案。没按时交的,按实交金额拿奖、担责。查账看清单,漏交少交补上再算奖惩。 | ||
一、目的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范围
总公司、分公司、各场站全体人员。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奖金发放。
2、人力资源部、安全风险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人每年缴纳7000元,其他高层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缴纳4000元。
2、公司、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2500元,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公务车驾驶员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
3、场站站长每人每年缴纳2000元,场站其他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
4、兼有多项岗位的,按主要岗位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五、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风险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总公司人员将风险抵押金缴纳到总公司财务部,各分公司财务统一收该分公司人员的风险抵押金,并缴纳到总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风险部备案。
六、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设备完好率大于96% ;
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强检计量器具周检率100% ;
压力容器、安全阀周检率100% ;
杜绝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有效遏制二级事故、减少一级事故。
杜绝同等责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七、风险抵押金相关管理规定
1、目标考核
考核单位发生一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5%的风险抵押金,扣减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3%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二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1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5%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三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2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1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四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5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3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五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的全部风险抵押金。
凡是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分别扣除年度风险抵押金本金的5%、10%、15%、20%、25%。
2、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风险部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按交纳本金享受奖励,按现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当职务发生变动时,人力资源部须及时通知安全风险部按规定调整抵押金本金数额。
3、新入职人员从正式上岗月份算起缴纳风险抵押金及承担相应岗位风险。
4、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享受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倍奖金;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照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抵押金本金以个人缴纳额为限),年度考核后享受剩余部分风险抵押金本金一倍奖金。
5、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年度奖励;新入职人员、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在岗时间享受相应比例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
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部门人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管理,安全责任事故,年度安全考核 |
|---|---|---|---|
| 制定目的 | 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老出小事故,想让大家更上心,一起把安全管好,不出大事,稳稳当当干活。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人,还有施工队。管安全责任、交钱、查设备、盯上岗、看事故。 | ||
| 职责分工 | 经理批钱和发奖;办公室和安质部收钱;财务部专门管账户,记账对账不混用。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拖着不交钱;不能挪用专户里的钱;不能漏查设备;不能无证上岗;不能瞒报小事故。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一月底前交完钱,财务建清单,安质部备案。安质部每月查台账,没交齐扣当月奖金,超三天算自动放弃奖励资格。年底按事故等级扣钱,多退少补。 | ||
一、目的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结合公司项目部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范围
项目部全体人员及施工单位。
三、职责
1、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奖金发放。
2、办工室及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及其他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
2、部门负责人及副工区每人每年缴纳500元,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每人每年缴纳200元。
3、施工单位每年缴纳10000元。
4、兼有多项岗位的,按主要岗位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五、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风险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质部备案。
六、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设备完好率大于96% ;
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强检计量器具周检率100% ;
压力容器、安全阀周检率100% ;
杜绝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有效遏制二级事故、减少一级事故。
杜绝同等责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七、风险抵押金相关管理规定
1、目标考核
考核单位及个人发生一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当年1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安质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8%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及个人发生二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当年3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安质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2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三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当年5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3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四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当年7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安质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5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五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安质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及施工单位当年的全部风险抵押金。
凡是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分别扣除年度风险抵押金本金的5%、10%、15%、20%、25%。
2、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办公室部、安质部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按交纳本金享受奖励,按现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当职务发生变动时,办公室部须及时通知安质部按规定调整抵押金本金数额。
3、新入职人员从正式上岗月份算起缴纳风险抵押金及承担相应岗位风险。
4、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享受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倍奖金;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照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抵押金本金以个人缴纳额为限),年度考核后享受剩余部分风险抵押金本金一倍奖金。
5、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年度奖励;新入职人员、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在岗时间享受相应比例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 适配人群 | 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危化品企业法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生产安全事故抢险,危化品事故处置,建筑施工事故善后 |
|---|---|---|---|
| 制定目的 | 以前出事没钱救急,现在提前存钱保抢险救灾不卡壳,让企业自己担起事故兜底责任。 | ||
| 适用范围 | 山东非煤矿山、交通、建筑、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的企业,管它们存多少钱、怎么存、怎么用。 | ||
| 职责分工 | 省安监局和财政厅管省属和中央驻鲁企业;市县级安监和财政部门管本地企业;行业部门配合核定和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拖着不存、少存、不存;不能让员工掏钱;不能挪用专户里的钱;不能用这钱干别的事。 | ||
| 检查与监督 | 企业收到通知书后1个月内必须存完;安监和财政每季度查一次;没按时存的按条例罚;每年报一次执行情况给省里。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____〕13号)和《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____〕369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含矿山施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企业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条(一)项之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
第六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原则上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其中,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交通、海事部门核定;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建设部门核定;民用爆破器材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经考核认定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可按规定存储标准分别下浮20%、15%或10%核定。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核定后,按以下方式分别向企业送达《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以下简称核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监督其存储: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
2、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会交通、海事部门送达;
3、建筑施工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建设部门送达;
4、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送达。
(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书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有关规定通过该账户支取风险抵押金。
(四)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五)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相关代理银行,共同制定本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跨省、市、县(市、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存储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三章 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八条 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需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到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行业主管部门后可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 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 风险抵押金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协助。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定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按规定标准上浮20%重新核定。
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三条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后,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企业实施产权转让或者公司制改制的,其存储的风险抵押金仍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 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利息收入由企业按年一次性支取,自主支配使用。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具体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每年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将上年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有关情况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备案。
第十八条 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迟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的,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企业,其内部分公司、车间属于规定范围的,按照分公司、车间的规模由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公司、分厂,以分公司、分厂为单位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二条 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风险抵押金的存储标准和具体监管办法由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第二十四条 煤矿企业按照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企〔____〕41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安全风险抵押
| 适配人群 | 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专职驾驶员,外聘施工人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生产,事故预防,岗位变动 |
|---|---|---|---|
| 制定目的 | 让大家更重视安全,少冒险少侥幸,减少出事;用钱把安全和每个人绑一起,让大伙真上心。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正式员工,特别是施工、技术、驾驶这些一线干活的人,管交钱、考核、兑现这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拍板定调,总经理带头的领导小组管收钱发钱,财务部管钱袋子,各部门负责人配合执行。 | ||
| 禁止行为 | 见习期不交钱,离岗超15天不算整月,不按兼职岗位考核,驾驶员事故不互相连坐。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初定细则,年底算账,财务管收发,小组年底检查,没按时交或乱扣要重审,差错得补正。 | ||
1. 目的:
通过公司全员安全风险抵押的实施,把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安全风险紧密联系,增强和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降低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侥幸、冒险心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合理运用安全管理预防预控和强制原理,规范公司安全风险抵押管理行为,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考核,确保实现安全目标。
2. 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相关管理工作。
2.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专业特点、岗位设置及生产实际情况编制风险抵押考核兑现的实施细则。
3. 职责:
3.1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3.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领导小组负责。
3.3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工会主席、工程部、通自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资产管理部、设计公司、安全及经营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4为了规范员工的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兑现工作,本公司成立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财务部、工程部、通自公司、办公室、资产管理部、设计公司、安全及经营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4.过程:
4.1公司自行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细则,由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小组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执行。所有考核细则将根据公司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生产经营情况制定。
4.2安全风险抵押金按照当年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年度管理,考核兑现工作按每年为周期进行。
4.3关于风险抵押金交纳及考核的规定:详见公司《风险抵押实施细则》
4.3.1所有参与抵押的人员根据所在部门及岗位的不同交纳风险抵押本金。
4.3.2考核计算方法为:
扣罚金额为风险抵押本金×扣除比例;
兑现金额为风险抵押本金扣除后的剩余部分×考核系数;
实际兑现数=兑现金额-扣除金额。
4.3.3在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期内,若有关人员的职务及安全责任范围发生变动,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并于规定考核期兑现相应的风险金。
4.4公司参与抵押人员的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4.5公司正式录用上岗的员工,在见习期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不接受风险抵押和考核。风险抵押和考核从见习期满后开始执行。
4.6因借调、学习、病休等原因离岗,以及退休人员,根据其实际出勤时间(按月计算,15天及以上算1个月)进行考核和兑现。
4.7公司专职驾驶员按照考核细则中的相关条款交纳风险抵押金,考核时根据事故类型对应的考核细则分别考核。
4.8公司通过外聘、反聘或劳动代理、集体所有制等方式聘用的施工、技术、管理及驾驶等各类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与风险抵押。
4.9公司参照本办法及细则自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小组备案。
4.10发生非特大交通事故,驾驶员之间互不连带考核。
4.11考核以本人实际定岗岗位为准,不以兼职岗位考核。
5.附则
5.1公司制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时,充分体现了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对于安全生产一线人员,所交抵押本金原则上不低于1500元,考核系数原则上不低于2.。
5.2对于本规定未提及的其他情况,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后确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报请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5.3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监理公司安全风险
| 适配人群 | 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地铁施工,盾构作业,基坑开挖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事,想提前把危险找出来管住,让干活更安全些。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项目部和部门,盯施工准备、施工过程里的各种风险。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拍板定方向,总工室牵头管全盘,生产部盯着项目查,项目部自己干具体活,综合部管办公安全。 | ||
| 禁止行为 | ⅰ级风险不能干,ⅱ级风险没措施不能动,重大方案不评审不能上,控制表不更新不算完。 | ||
| 检查与监督 | 项目部开工前做完辨识评估,每月每周天天查,总工室抽查,生产部双周点评,没做到就通报扣分,年底考核看结果。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依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及监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重大风险源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在单位、分部或阶段性工程实施前完成安全风险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制定,并定期予以更新。
第四条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原则为:“风险评估、动态监督,全面监控、分级管理,消除盲点、抓住重点”。
第二章 工作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规定、指令及会议精神。
2、组织完善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审定有关管理办法或制度;
3、审批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及相关制度。
4、审定各部门、项目部对安全风险控制的考核结果。
5、负责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总体协调。
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室是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指导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公司安全风险审查、发布,及过程管控。对涉及工工程建设重大技术的安全风险,提交总工程师室,核定并发布《公司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2、组织对各部门(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3、提出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应急预案。
4、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各项目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5、组织各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协助公司新开工项目开展项目全周期的安全风险审查、形成项目全周期《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提交总工程师室审查、评估。
6、每年初,督促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组织项目进行年度安全风险审查。总工程师室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年度项目负责人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7、负责公司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全面监控,抽查各项目iii级、iv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第七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包括土建工程部、机电工程部、项目管理部、地铁保护部)其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各分管项目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实施管理,督促、检查项目部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的实施情况。
2、组织审查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处置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的控制方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
3、组织分管新开工项目做好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等各阶段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
4、负责分管项目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检查,组织对分管项目的现场巡检,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对分管项目重大或较大风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点评。
5、定期组织分管项目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并对风险状况进行记录。
6、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安全风险事故处理。
7、负责对分管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的绩效提出考评意见。
第八条公司各项目部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排查与控制的组织体系,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建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项目部员工开展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工作。
3、组织开展项目日常对现场安全风险的巡查,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上向公司汇报本项目ⅰ、ⅱ级安全风险的控制情况。
4、评为项目ⅰ、ⅱ级安全风险的,其中重大风险源的控制方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项目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关键节点工序验收。把注意事项纳入监理工作交底与培训。
5、每月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月针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项目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月度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6、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
7、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宣传培圳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参建各方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第九条公司其他部门的职责:
1、综合部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现场防火、防盗、车辆使用安全等的安全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
2、地铁保护部及项目管理部地铁保护监控项目部负责委托合同范围内地铁线路和临近工地对地铁保护的安全风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3、其他部门(经营部、财务部等)负责本部门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
第三章 安全风险分类分级
第十条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分类,主要有:
1、地铁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10类安全风险:前期风险、明挖法施工、矿山法施工、盾构法施工、高架段施工、轨行区施工、车站装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人为因素等。
2、房建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6类安全风险:基坑及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与装修工程、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社会安全等。
3、地铁保护方面包括4类安全风险:临近地铁基坑开挖、地铁线路上方堆载、隧道内施工作业、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等.
4、其他方面包括3类风险: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风险、吊装作业安全风险等。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风险从安全风险事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s)和可能性(l)进行分级认定评估,评估出风险程度r(风险程度r=事件后果严重程度(s)*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基准表》(详见附件3),按风险程度r的数值,由高到低将安全风险分为四级:ⅰ级:极其危险(特别重大风险);ⅱ级高度危险(重大风险);iii级:中度危险(较大风险);iv级:一般危险(一般风险)。
风险程度等级划分表(r=l×s)
风险分级
风险程度r
危险程度
处理措施
ι级(特别重大)
>;;320
极其危险
1.不能继续作业;
2.暂停相关部份的运作,制定改进目标及措施;
3.对改进的措施进行评估,降低风险度。
ⅱ级(重大)
101~320
高度危险
1.建立目标及控制措施;
2.建立运作控制程序;
3.定期检查、测量、评估;
4.降低风险级别;
5.风险没有得到降低前,应有应急措施;
6.限期降低风险级别。
ⅲ级(较大)
42~100
中度危险
1.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并建立操作规程;
2.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
3.建立专项档案,加强监测、检查。
ⅳ级(一般)
0~41
一般危险
1.完善操作规程;
2.在考虑现有技术、财务方面要求,认为该类风险目前无法降低时,要维持现有的风险控制水平,避免风险值升高;
3.维持和完善现有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对辨识、评估出的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与控制,重点加强对评估为ⅰ、ⅱ级安全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的管理措施:
1、开工前实施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公司各项目部在进场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要对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形成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及《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总工室审核。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核部门:生产管理部门
完成时间:人员进场后工程开工前
提交成果: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2、监理规划要增加安全风险管理的内容。要求各项目在编制监理规划要增加安全风险管理专篇内容,把辨识的本项目安全风险成果加入其中。
提交成果:《项目监理规划》。
3、编制专项安全风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对评定为ⅰ、ⅱ级重大风险源,要求项目部必须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本项目ⅰ、ⅱ级重大风险源监理控制措施和办法,经过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审 核 人:项目总监
提交成果:《项目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实施对安全风险源的内部交底与培训制度。项目部要针对辨识与评估的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内部交底和培训,在办公室进行公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内部交底培训,要让每位员工都要熟悉本项目存在的ⅰ、ⅱ级风险源及应对措施,并把对风险源的预控落实到现场的日常工作中。
实 施 人:项目总监、总代
实施时间:开工前或重点安全风险实施前
提交成果:《项目内部监理工作交底(培训)记录》。
5、落实对重大风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制度。项目部要对列为ⅰ、ⅱ级风险源的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在实施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人员开展对方案的审核,由项目总监审批。对安全风险源较大、自身技术能力不足的项目部要及时向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审 批 人:项目总监
提交成果:项目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意见单。
6、开展对安全风险源的巡视与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建立对安全风险源的日常巡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要每天对本项目安全风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对ⅰ、ⅱ级安全风险还要加密巡查频率,每次巡查后都要在巡查记录、监理日志等做好记录。项目部要把本项目安全风险源作为安全周检、月检的必查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存在问题要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整改到位。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 施 人:项目部人员
实施时间:施工期间的每天安全巡查,周或月安全检查检时。
提交成果: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日记、现场安全巡查记录、安全周月检记录。
7、落实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的会议点评制度。结合现场巡视与检查要求各项目部在工地监理例会中要开展对本项目风险(尤其是ⅰ、ⅱ级风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下阶段安全风险源控制情况进行安排布置。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施时间:工地例会开会时
提交成果:工地例会会议纪要。
8、落实对安全风险关键节点工序验收制度。对评估为本项目ⅰ、ⅱ级风险,同时又是公司《地铁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范围内的重要工序,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条件验收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节点工序验收,必要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由公司领导或生产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会议。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施时间:关键节点工序实施前
提交成果:节点工序验收会议纪要与验收记录、重要工序验收记录。
9、实行安全风险定期汇报与点评制度。各项目部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汇报材料中要专项汇报本项目现阶段列为ⅰ、ⅱ级风险管理情况及下阶段ⅰ、ⅱ级风险管理实施计划,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要对现阶段所管辖项目ⅰ、ⅱ级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下阶段的风险管理提出要求。
实施单位:项目部提交、生产管理部门点评
实施时间:公司双周安全生产例会开会时
提交成果:公司双周安全生产例会汇报材料与会议纪要。
10、实施对安全风险的动态管理。公司及项目部需定期开展对项目的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及时更新。
每月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对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发布项目部月度《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
每年初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组织项目进行年度安全风险审查,在每年1月5日前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室组织审查、评估后发布实施。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 核 人:项目总监
实施时间:每月5日前/季度末月25日前/每年1月5日前。
提交成果:每月度、季度、年度更新的《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应重点抓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施工准备阶段又根据各地区风险管理要求,又分为广州地铁项目和外地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
(一)施工准备阶段
广州地铁项目: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的《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含房屋鉴定报告)》、《周边及沿线管线调查报告、地质情况调查报告》等,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形成工点《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告主要内容要求详见附件7)。
项目部根据发布〈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总工室组织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对项目全周期的《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审查后,发布实施。
驻地监理部根据审查发布实施的风险控制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专项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4。
外地地区项目(除广州外):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含房屋鉴定报告)》、《周边及沿线管线调查报告、地质情况调查报告》等,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各标段及工点《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公司总工室组织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对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审查后,发布实施。
驻地监理部根据审查发布实施的风险控制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专项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5。
(二)施工阶段
1.项目部应根据本年度《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责任人,编制项目下一年度《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详见附件2)。
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由各项目部制定、在每年1月5日前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室组织审查、评估后发布实施。
项目部将审查确认后的《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上传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风险进行动态管控。
2. 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总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季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每月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对重大风险组织专项检查,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月针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总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月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4.每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制定整改计划,消除隐患。
5.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施工过程监理旁站。
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6。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各单位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整改,同时做好跟踪抽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施工阶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流程如附件7。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对安全风险管理的巡查制度。公司生产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项目部列为ⅰ、ⅱ级安全风险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
第十七条公司将把各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根据日常检查情况给予考核评分,对工作扎实、落实到位、表现优异的项目部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风险控制不力、问题较多的项目部给予批评。
第十八条公司将通过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形式不定期通报各项目安全风险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未履行管控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总工程师室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惩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总工程师室负责解释。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安全风险信息平台工作
| 适配人群 | 标段安全总监,第三方监测负责人,监理安全专监 | 使用场景 | 地铁基坑施工,暗挖掌子面监控,渣土车辆进出 |
|---|---|---|---|
| 制定目的 | 地铁施工风险大,老出事,想靠平台盯紧每个环节,减少事故,让各单位干活有章法。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修地铁的单位,盯施工、监测、监理、投资方,重点是上传数据、回复工单、处理预警。 | ||
| 职责分工 | 安质部牵头打分,监控中心发预警,各标段安全总监每天登录平台,信息员盯上传和回复,监理专监督促整改。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传数据、不准不回工单、不准遮摄像头、不准关视频、不准挪动镜头、不准晚上断监控。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17点前传数据,工单24小时内回复,监控坏了24小时修好,查到问题罚钱,双月考核排名,罚的钱从季度付款里扣。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地铁建设参建各方在安全风险监控管理上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中的协同性,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最大程度规避和减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公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相关参建单位应用安全风险监控与信息平台情况考核,分日常管理考核与双月度考核,由安全质量部牵头负责考核。
第五条 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除本办法外,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七条 投资承建单位
投资承建单位应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负责人,并设立专职信息员督促所辖施工标段落实安全风险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 标段施工单位
(一)各施工标段项目部安全总监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项目部安全总监和安质部长每天必须登录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主要任务有:
1.每日17:00前,将自查台账和抽查台账检查的问题、施工监测数据上传平台;
2.巡视闭合阅处:通过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要求和发布的通知、文件、通报(包含业主公告、各类巡检通报、日常风险巡查推送的问题、轨道公司文件、预消警会议纪要、监控中心周报、预警处置等)进行落实、整改、回复。填写回复内容,并可上传相关附件。要求对所有的通报及整改通知的回复都以扫描件上传至相应内容的回复区域;
3.预警响应处置:及时处理平台发出的本标段预警,在预警处置中,要详细填写处置措施及现场处置照片、视频等。
(二)视频监控系统:提供现场信息化设备放置场地及视频会议室,配备网络设备和网络线路,保证各类信息能全面、及时、准确的上传平台(相关硬件参数见附件一):
1.按施工实际需要和轨道公司要求设置视频监控,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本标段所需要的设备与硬件等,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移位、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视频监控正常使用;
2.摄像头数量、位置要求:
车站明挖基坑至少设置2个摄像头,矿山法暗挖工程,要求每个掌子面设置1个摄像头,要清晰看到暗挖掌子面,并确保每掘进15米移动一次,盖挖车站参照矿山法施工要求设置;
附属结构明挖基坑、施工竖井至少安装1个前端监控设备;
施工竖井上各设置1个摄像头,重大风险源处根据评估情况设置;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出渣土行为的施工现场,渣土车辆进出的大门口在开工前必须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系统。此项作为开工核查条件之一。
3.要保持视频监控 24小时正常运行,并确保监控视频的摄像角度和照明亮度,以满足视频监控的需要。不得随意挪动、故意遮挡、污损、用光照射摄像头,不得无故中断、关闭视频(特别是夜晚施工时)和人为破坏设备;
4.提供全天候的应急响应服务,须在监控中心发出平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保证平台正常运转。
(三)盾构监控
1.按照实现盾构实时数据监控要求配备电脑等设备,必要时施工单位需安排盾构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数据解译;
2.每日上传出土量,同步注浆量;
(四)工程资料录入: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及时录入必要的工程资料,资料目录详见附件二。
第九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
(一)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信息员;
(二)监测数据上传:每日17:00前上传当天监测数据;
(三)及时查看并通过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建设单位(含监控中心)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回复;
(四)每日浏览本标段工点风险情况,同时根据各自工点的安全评估状态,及时做出回复和处理。对数据异常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密监测点增加监测频率,并及时上传监测数据。
第十条 监理单位
(一)安全专监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信息员;
(二)每日将抽查台账检查问题和巡查报告上传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有风险、监测数据异常以及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征兆的工点,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回复,并及时向监控中心反馈;
(三)及时查看并安排相关人员通过信息平台对建设单位及风险监控中心提出的问题、要求和发布的通知、文件、通报(包含业主公告、各类巡检通报、轨道公司文件、预消警会议纪要、监控中心周报、预警处置等)进行落实、整改、回复;
(四)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各类检查通报,并做好复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上各项事件进行闭合管理;
(五)预警响应处置:每日登录平台浏览各自工点风险情况,同时根据各自工点的安全评估状态,及时做出回复和处理。工点评估为“有风险”或“预警”状态,按预警流程处理,将处理结果在信息平台回复。
第三章奖惩
第十一条 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考核按单位性质分为标段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三个组,各组内不再按线路区分参建单位。安质部组织每两个月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各组分别排名,评分标准见附件三。投资承建单位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纳入季度考核。
第十二条 通过视频监控和巡视发现施工现场视频不按规定设置、违规挪动、故意遮挡、污损、用光照射镜头、无故中断、关闭视频,以及视频监控平台被人为破坏等问题,且拒绝整改、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给予10000元的处罚。有渣土车辆进出的施工现场大门口没有安装摄像头并接入监控信息系统的,罚款50万元。
第十三条 对日常巡查推送的问题,拒绝整改、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但未及时回复的,每个问题给予5000元的处罚。安质部对整改闭合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个问题给予20000元的处罚。
第十四条 对监测数据和巡视报告上传不及时的,每次处罚5000元。
第十五条 对履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办法》工作职责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整改态度、影响大小,每人次/问题给予5000元的处罚;对不配合或阻挠监控中心工作的单位,每次处罚10000元。
第十六条 对在同一个考核周期内相同、类似问题多次重复发生的,从第三次开始,实施双倍处罚。
第十七条 监控中心每双月月底汇总存在问题情况,安全质量部审核后,填写处罚单,并形成考核处罚通报上传信息平台(处罚单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 双月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将通过公司文件形式下发通报,对工作不积极,效率差,不配合工作的单位将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
第十九条 对各组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为前两个月对被考核各单位处罚金额总和。标段施工单位组前1-5名分别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20%、16%、12%、8%、8%,合计64%;第三方监测组第1名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6%;监理单位组前1-3名分别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12%、10%、8%,合计30%。所有奖励处罚款项一并纳入季度验工计价,在季度验工计价中扣除。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领导,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隧道施工,边坡作业,桥梁架设 |
|---|---|---|---|
| 制定目的 | 怕修铁路出事,想把高风险地方盯紧点,让施工更稳当些。 | ||
| 适用范围 | 管新疆段兰新二线的隧道、边坡、桥梁这些危险工点。 | ||
| 职责分工 | 公司领导带头组小组,安质部盯高风险点,工程部审方案,现场指挥部天天查,施工单位自己干,监理单位盯着干。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不评估就开工,不能不交底就让工人上,不能不监测就瞎干,不能不按方案乱改工艺。 | ||
| 检查与监督 | 施工单位每月报监测数据,安质部每季度检查台账,现场指挥部每天巡,没按时报或漏查就通报批评,整改不力扣信用分。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____〕200号)、《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 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意见》(铁建设〔____〕235号)、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____〕162号)及铁道部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高风险隧道、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监控既有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四章 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条 依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等级,将安全风险等级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四级;工程风险划分为风险隧道、风险桥梁、风险路基和其它风险工程等。
第五章 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风险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参加的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和策略,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并负责工程抢险救援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的管理职责
(一)制订公司工程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全线施工工点和其他安全风险工程的风险评估。
(三)全面负责工程风险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风险管理工作。
(四)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对高风险、极高风险工点进行责任包保,负责督办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 安全质量部职责
负责高风险工点的管理工作,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参与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的审查、论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将风险管理纳入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并将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工点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二) 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组织设计阶段风险工程相关技术方案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现场核对,对风险工程提出技术管理要求。
(三) 计划财务部职责
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 物资设备部职责
参与大型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监管工作。
(五) 综合部职责
督促检查各单位标准化落实。
(六) 现场指挥部职责
监督管段参建单位开展工程风险评估,检查风险工程设计方案执行和相关施工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负责管段内风险工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参建单位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风险等级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系统制订风险防控措施,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
(二)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应相应成立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将有关风险防控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长大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深水大跨桥梁墩台施工、高陡边坡路基施工、特殊结构特种设备、跨越既有线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等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依据专项评估意见完善施工技术方案,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及防范风险的具体技术措施,选择适宜的施工工艺,制订风险防范及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制订本单位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2. 开展工程施工风险评估工作;对工程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实施动态评估,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3. 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工程风险技术方案和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将有关风险防控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
(三)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是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参与制定施工阶段风险评估细则,监督施工单位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对风险监测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和专业架子队组成及培训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六章 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九条 实行高风险工点建设单位领导包保制度。按照《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加强对高风险工点的管理,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极高度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安全包保制度,高风险工点由建设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包保,包保领导每月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包保工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包保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 实行中度、低度风险工点施工、监理单位领导包保制度。各参建单位成立风险工程管理领导小组,高风险、极高风险工点的管理由各参建单位项目部成立高风险工点领导小组,建立督办台账。中度、低度风险工点的管理由参建单位工区成立风险管理小组对风险工点建立督办台账,按月上报工程水文地质和施工情况等至项目部及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实行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要切实改进创新检查方法,把查管理、查体系和查现场、查实物有机结合起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严格按规定处理;实行问题闭环管理,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复查责任人,逐一登记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一般、较大安全隐患治理由施工单位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由建设单位挂牌督办。
第十二条 工程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施工全过程。参建各方依据工程地质、施工环境和条件对工程实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识别的风险,其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施工单位应专人负责风险监测项目,实时监控各系统运行情况。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依据不同的检测内容,编制施工监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仪器设备、监测频率以及监测数据分析等。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新识别出的风险,提出风险处理措施,风险分级调整经总监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对极高、高度的风险分级调整,经组织评审和汇总后报送上级主管单位。
第十六条 实行高风险工点施工单位干部带班作业制度。施工单位是工程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应对建立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和高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制度。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还要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包保和干部带班作业纳入综合考核。
第十七条 加强安全重点工作管理。一是强化隧道工程管理。必须根据隧道风险级别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适宜的工艺工法和施工设备;对软弱围岩隧道必须采用“三超前、四到位、一强化”的施工技术。二是重视桥梁工程施工。深水、深基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跨营业线、高等级公路桥梁的施工方案必须进行重点复核,现浇梁满堂支架、移动模架、连续梁挂篮、大型模板必须进行专业设计、检算并进行专项验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涉及公司其他有关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条款,均为本办法的有效条款。未尽事宜,参照铁道部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
| 适配人群 | 建房办监管人员,房建集团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临近营业线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事,想提前把危险找出来、管住,让盖房过程平平安安,别影响铁路运行。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局里保障性住房项目,盯深基坑、塔吊、模板、临铁施工、拆楼、防火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建房办定规矩、查落实;太原房建集团组织干活、定风险等级、批方案;施工单位具体干、做方案、培训人;监理盯着看、审材料、提意见。 | ||
| 禁止行为 | ⅰ级风险没评审完不能开工;专项方案没批不能动;现场不挂风险揭示牌不行;包保领导不到岗不能施工。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做评估、报方案、挂牌子;建房办每月查ⅰ级点至少两次;没按要求做就扣分、通报、追责;每季度考核,结果进年度打分。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局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四条 风险评估和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必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应根据工程环境变化、工程推进及时进行修正。
第二章 风险管理职责
第五条 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建房办)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管工作。太原铁路房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监理单位是安全风险防范及控制的监控检查单位。各参建单位必须在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的组织下,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风险管理职责。
(一)路局建房办主要职责:
1. 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完善路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2. 指导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安全风险管理。
3.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所涉及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严格进行审查,确保铁路营业线安全正常运行。
4. 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深基坑支护、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实行审查备案。对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对一、二级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质量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论证。
5. 负责全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的建档及统计工作。
6.负责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参建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及考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疏于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和追责。
(二)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主要职责:
1. 根据部、局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 督导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开展风险设计及评估工作,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项目专项技术交底。
3. 组织督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实施工作。
4. 组织确定风险工点及等级,建立ⅰ级风险工点明细台账和包保责任制,并报局建房办备案。
5. 制定ⅰ级风险点、风险源防控措施。
6. 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ⅰ级风险工点安全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7. 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管理考核办法,按合同约定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 检查、监督、协调、处理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风险责任分工。
9.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三)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1. 编制报审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 开展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提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3. 编制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4. 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5. 组织施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考核。
6. 开工前建立ⅰ级风险工点公示制度,现场进行风险揭示。
7.组织技术交底。
8.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风险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定期进行反馈。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并及时履行变更程序。
9. 落实应急预案人员、材料设备、措施等,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四)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 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
3. 参与和监督施工单位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侧重于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
4. 对施工过程中风险分级调整进行审核。
5. 审批施工单位监测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监控量测、巡视、状态描述、风险跟踪及地质超前预报等实施情况。
6.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7. 参加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的风险工点评定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会。
8. 制定风险工点监理计划。
9. 监管风险工点风险措施的执行落实。
第三章 安全风险分类
第六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深基坑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全、模板工程、临近营业线路施工、拆除工程、消防安全及其它风险工点。
第七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事件,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重点消除ⅰ级风险,严格控制ⅱ级风险,有效防范ⅲ级风险。
第八条 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及标准
一、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
在确定风险等级特别是ⅰ级风险等级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二是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减少随意性;三是要准确掌握高风险工点评定标准。
二、确定风险等级的标准:
根据风险设计、现场实际综合相关部、局规定,通过评审确定。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管理经验细化有关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铁道部和路局的标准。
1.高风险工点: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深基坑工点。
2)施工起重设备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龙门吊在安装、拆卸、施工使用过程中要杜绝各类坍塌、坠落事故。
3)模板工程:搭设高度大于4米、搭设跨度大于10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混凝土模板支撑。特别要防止支架、脚手架支撑体系的坍塌,包括因管件材质、各类模板使用引发的坍塌事故。
4)临近营业线施工:临近既有线施工可能影响和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施工。
5)拆除工程:在闹市区和临近既有铁路进行拆除大型构筑物、建筑物的拆除工程。
6)消防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人员密集,易燃可燃材料多样,压力容器作业、液化气瓶使用、用电不慎极易导致火灾重大事故。
7)其它: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而国家、铁道部暂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大的工程;其它安全控制难度大的高风险工点。
2.中度和低度风险:不属于高风险,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工点。
第四章 风险识别
第九条 风险识别是风险控制的基础,风险识别应贯穿设计、施工整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单位应对工程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点进行风险设计、评估,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可研阶段风险设计,结合实际深化风险措施设计。
施工图阶段应根据初设阶段审查意见,对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核查,达到具有针对性、适用性、防控性设计深度。
施工阶段应在施工图风险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组对风险点、风险源、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核对、识别、再评估、再完善,提出针对性、适用性施工措施。
第五章 风险管理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 风险管理基本程序
1. 设计单位提出风险等级建议。设计单位在可研、初设和施工图阶段分别按设计深度提出风险点、风险源及风险评估报告、防控措施和风险等级建议,纳入设计文件。
2. 设计审查。在审查可研、初设和施工图时,要把风险设计作为审查重点之一。对于没有进行风险设计或风险设计达不到深度要求的,没有防控措施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未列措施费用或费用不足的,要纳入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 风险专项技术交底。施工前,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工点专项技术交底。
4. 施工单位提报风险等级。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等级评定意见,经监理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太原房建集团公司。
5.太原房建集团公司评定风险等级。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对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风险等级后以正式文件公布,并上报局建房办。
6. 施工单位提报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编制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查,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审批。
7.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组织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针对性、适用性审查并批复。
8. 风险工点开工报告审批。ⅰ级风险工点实行单项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明确ⅰ级风险工点开工条件和开工报告审批程序。没有取得开工报告严禁开工。
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在ⅰ级风险工点开工报告批准后一周内,将开工报告连同专项施工方案报路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第六章 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建立风险分级防控体系。
风险管理分为路局、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以及监理、施工
单位三级管理。路局制定并完善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并督导落实。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对风险管理全面负责组织指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分别建立风险工点防控组织体系,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 实行ⅰ级风险工点安全包保和跟班作业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对ⅰ级风险工点进行安全包保,并确定负责人对ⅰ级风险工点进行带班作业。
第十三条 实行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工程风险发生变化时,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析论证,重新确定风险等级,相应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实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特别是极高、高度风险的施工方案须请专家论证。
第十五条 实行风险防控检查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现场项目管理部)对ⅰ级风险工点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要定期对施工现场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实行安全风险“红线”管理制度。ⅰ级风险工点未经评审、未确定风险等级、风险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对于突破以上安全风险“红线”的行为,要对有关单位追责处理。
第十七条 实行安全ⅰ级风险告知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要督促施工单位在ⅰ级风险工点现场树立揭示牌。揭示牌应标明ⅰ级风险工点名称、风险级别、主要防控措施、包保领导、施工单位带班负责人、设计和监理单位主管人员等内容。
第十八条 实行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制度。路局建房办负责全局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内容,每季组织一次考核,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并通报考核结果。安全风险考核结果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第七章 应急预案及处置
第十九条 凡列入风险管理的工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必须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本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抢险的原则,并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制定应急抢险预案(作为单项施组的附件),建立应急抢险组织,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必要的机具设备物资等,并经常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抢险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建立风险预警、响应及信息报送机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工况、环境巡视以及作业中异常状态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状态报告;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ⅰ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2.ⅱ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3.ⅲ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太原铁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安全风险监控
| 适配人群 | 建设分公司安全主管,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单位值班专员 | 使用场景 | 土建施工阶段,重特大风险源,盾构施工监控 |
|---|---|---|---|
| 制定目的 | 怕地铁施工出大事,想用规矩管住风险,让工程安安全全往前走,别塌了、别沉了、别漏了。 | ||
| 适用范围 | 管成都地铁土建施工时的高风险地方,比如基坑、盾构、周边房子和路。 | ||
| 职责分工 | 质量安全部牵头搭台子、查问题;建设分公司盯现场、催落实;施工单位自己干活、报数据;监理单位看着干、审消警;监控中心突击查、比数据、报异常。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瞒报漏报监测数据,不准不按时上传日报周报,不准预警后拖着不处置,不准破坏监控设备,不准值班时手机关机或失联。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17点前传数据,每周开分析会,监控中心不定期抽查,发现错报漏报就统计上报,约谈 扣分 进考核,连续两次没改就升级处理。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深入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三个一”的理念,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____】5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____)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地铁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施工阶段重特大风险源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三条原则
坚持“各司其责,预防为主,综合监控,科学高效”的原则,依靠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加大安全风险监管力度,推动成都地铁工程安全、顺利地推进。
第四条在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____)的要求,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监控和处置。
第五条当出现预警状态或突发险情时,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应及时进行先期风险处置,加强监测、巡视,防止风险扩大和次生险情的发生。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制度,全力做好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确保地铁建设安全有序。
第二章 安全风险管理架构与机制
第七条安全风险管理架构与机制
成都地铁安全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双线管理、综合监控”的工作机制,即在地铁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质量安全部和建设分公司对在建工程实施安全风险双线管理,通过盾构实时数据监控、量测数据监控、视频监控及现场巡视等手段进行综合监控,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架构机制如图(详见图2-1)
图2-1 成都地铁安全风险监控管理架构机制图
第三章 各方职责及工作要求
第八条建设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 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职责及工作要求
1. 牵头组织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及升级等工作。
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监控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各方面职责,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稽查。
3. 负责组织专家对重大风险工程进行季度安全检查和分析,排查重大隐患。
4. 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监控中心预警的处置工作。
5. 每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公司在建工程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周报,上报公司。
6. 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 建设分公司职责及工作要求
1. 负责施工阶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安全履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2.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3.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施工监测及安全自查工作。
4. 组织、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安全预警工作,确保预警及时、准确。
5. 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现场监控设备的保护,做好监测、巡查、预警、响应、处置、消警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6. 负责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1. 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将勘察设计资料上传监控系统,并及时更新。
2.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精度、频率、报警值和极限值等技术要求,并应在设计交底中给以充分说明。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
3. 及时参与预警处置分析及其它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 负责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监测及安全自查工作。
2. 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3. 当出现预警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将处置措施及情况及时通过系统报送监理、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
4. 风险处置结束后,经观察一段时间稳定后,应填写《成都地铁工程安全风险消警审批表》(见附件),提出消警申请,经监理组织分析确认后,进行消警,并及时通过系统报送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备案。
5. 及时将评审修改后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上传系统。
6. 每日17:00前将施工监测数据、盾构出土量(方量、重量)上传系统。
7. 对标段内监控设备做好保护工作。
8.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 负责合同项目监理工作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3. 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4. 结合自身巡视,综合评定工点安全状态,当出现预警或险情时,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做好险情的分析、处置工作。
5. 督促、审核施工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险情处置,对施工单位消警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处置及消警情况通过监控系统报送业主。
6. 监理单位每日17:00前将巡视检查表上传系统,每周四17:00前将监理周报上传系统。每月5号前将上月监理月报通过系统报送建设分公司和质量安。
7.周(月)报应涵盖下列内容:
1)本周(月)施工总体进度情况、各工点的施工工况,本周(月)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预警处置结果等。
2)下周(月)安全管理重点工作,遇到的重特大风险源及应对措施等。
8. 协调系统设备安装,组织系统安装验收,各方配合工作。
9. 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第三方监测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做好监测和巡视工作,及时向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建设单位反馈。
3. 当日17:00前将第三方监测数据上传系统,每周四17:00前将第三方监测周报上传系统。每月5号前将上月监测月报上传系统。
4. 在出现预警、险情及数据出现异常时,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分析会,按要求做好复测及应急监测等工作。
5. 当工程出现险情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参与预警处置会议。
6. 配合消警会商工作。
7. 其它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三条地铁监控中心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 地铁监控中心直接对地铁公司负责,事先不得通知现场相关单位,独立开展安全巡查工作,重大风险工程实施阶段每周覆盖一次,在建项目每半月覆盖一次,及时提出安全巡查意见及处置建议。
2. 地铁监控中心应通过监控系统对第三方监测和施工单位上传的数据进行比对,对差异较大的点进行现场巡视。
3. 地铁监控中心应对巡视报告信息进行比对,对差异较大的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核实,对发现瞒报、错报、漏报等信息形成统计报告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
4. 地铁监控中心应及时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上传的信息和自身巡查信息进行统计;研判各类信息的可靠性,及时发现问题,报送公司质量安全部,必要时发布综合预警。
5. 每周(月)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风险状况进行总体分析、评价,并形成周(月)报,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
6. 预警或出现险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配合出险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8.做好其它相关的工作。
第四章预警、处置、消警
第十四条预警分为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和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两类。由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只有一级,在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线路图上显示,呈红色闪烁状态,地铁公司及相关单位可以同时看到。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是指按照建设分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地铁建〔____〕39号)执行由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预警,分为黄、橙、红紧急四个等级,在各线路概况首页显示。
第十五条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会同建设分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对于投融资项目,其承办方(如中铁成投等单位)应做好险情处置工作。详见《监控中心预警的报告、处置及消警要求一览表》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按照建设分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地铁建〔____〕39号)执行,并在监控系统中留下工作记录。预警处置后,观察一段时间稳定后,由施工单位在监控系统中以工程事务的形式填写申请表,经第三方监测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消警,通过系统报地铁公司。
第十七条预警、处置及消警工作流程及要求
1.预警、处置及消警工作流程图如下:
2. 监控中心预警的报告、处置及消警要求一览表 表4-1
监测数据
综合预警安全状态描述
报送范围
报送时限
报送
方式
处置
消警
监测数据:
控制值 <>;
或
控制值 <>;
数据分析:
分析和检查险情发生区域的各项监测数据,其中多个监测点的数据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
根据各方的监测数据,通过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支护结构、主体结构、周边环境出现或突发下列或其他严重影响风险工程自身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且可能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的、灾难性的”时,经综合技术分析,已达到综合预警条件,对该风险工程发布综合预警。
1、支护结构、主体结构自身及周边土体出现严重的变形开裂、压曲、断裂,锚杆体系松弛或拔出;侧壁土体产生塌方等
2、基坑底部出现大量的管涌或隆起,支护结构或主体结构侧壁出现大面积严重渗漏或流沙,造成地面严重沉陷或坍塌。
3、根据对监测数据及盾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盾构开挖面(或矿山法掌子面)上方有产生空洞导致严重沉陷坍塌风险等;
4、周边地面严重沉降或开裂,邻近建筑严重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5、周边道路严重沉降、管线严重变形、裂缝、渗漏;
6、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1.施工、监理、设计、业主代表
2.建设分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及监测主管人员
3.建设分公司分管副总、总工、总经理
4.地铁公司质安部负责人
即刻
电话
短信
系统
地铁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组织现场分析、处置
监理组织各方分析确认
注:预警处置会议纪要包括情况分析、处置措施等,由监理整理成文(含会议签到表),加盖电子印章,应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和建设分公司。
第五章 值班规定
第十八条成都地铁安全监控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十九条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二十条施工、监理必须安排项目现场专人值班,地铁建设分公司和投融资项目承办方(如中铁成投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到地铁公司监控中心(地铁大厦a栋1楼)联合值班。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必须及时将单位值班电话监控系统。
第二十二条凡参与值班的人员外出离开成都时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参与工作的,须向上级负责人请假,并及时将更新的值班名单报监控中心。
第二十三条所有值班人员,应保证全天24小时手机畅通,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第六章 惩 则
第二十四条对于履职不到位的,视情节,由地铁公司约谈其所属部门(企业)相关领导,并将约谈记录抄送其上级单位主要领导;将不良记录纳入个人和部门(企业)相关考核和信誉评价系统。根据履职缺失的情节,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将处罚建议报请公司安委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建设分公司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般的,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约谈其部门的负责人;比较严重的,由地铁质量安全部约谈其部门的公司分管副总;特别严重的,由地铁公司分管领导约谈其分公司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履职不到位的:一般的,由地铁建设分公司约谈其项目(标段)负责人;比较严重的,由地铁质量安全部约谈其公司分管副总;特别严重的,由地铁公司分管领导约谈其集团公司法人代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 适配人群 | 工务段长,安全监察科长,生产技术科员 | 使用场景 | 铁路施工,设备检修,防洪防寒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想让风险提前被发现和控制,让整个安全体系稳稳当当跑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工务段所有区段、工区、科室、委外单位,管日常安全运行和考核打分的事。 | ||
| 职责分工 | 段长带头,副段长盯定期检查,各科室车队负责人搞月度动态检查,安监科科长管办公室日常协调。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瞒报重伤以上事故,不准弄虚作假自检,不准超期不改挂牌隐患,不准迟报安全信息。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两次,季度全盖一遍,查完打分扣分,季度末汇总,没按期完成的翻倍扣,连续扣多回就取消评优资格。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改进安全总体绩效,确保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规范运行,根据上级体系考核标准、奖罚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工务段对于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要求与考核奖罚事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务段所属各区段、工区、机关各科室及委外单位。
第四条 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实时控制、实事求是、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 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风险预控: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持续改进:为改进安全总体绩效,根据体系安全生产方针,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过程。持续改进活动对于整个体系和体系中的每个要素、每项工作都适用。
不符合:不满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务院部门规章、体系文件、体系要求及考核标准。不符合依据其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个别、偶然、孤立或轻微的问题;第二类是严重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系统性失效,区域性失效,体系运行后仍然存在严重的安全危害。
体系文件:对段辖各级组织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的管理、作业等活动作出的书面规范。体系文件应经过审核并正式下发,包括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风险管理手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制度、作业标准、作业办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工务段成立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段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段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室、车队、区段正职组成。
工务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一)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制定并定期审核段风险预控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
(四)编制、完善段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等体系文件。
(五)批准年度管理方案,审定安全目标、指标,督促、检查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六)编制并实施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编制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故障现场处置方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故障。
(八)做出有关奖惩决定。
第七条 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科科长担任,配备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八条 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体系日常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工作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营管理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职工教育科及车队。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副段长担任,工作组副组长由各科室、车队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副组长指派。
工作组职责:
(一)协调配合做好段安全生产工作,并按规定安排部署月度动态检查,组织或参与段体系定期考核。
(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生产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的立、改、废工作。
(三)按规定对设备设施、工器具、材料、安全防护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进行选型、购置、验收接管、检测、检验及鉴定,建立健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和统计报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和有关证照等,并负责督查、考核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年度和持续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预防与纠正措施。掌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及其管控措施,对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体系年度管理方案中明确的高风险任务、高风险场所、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督查。
(五)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复查验证工作质量负责,对隐患进行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复查验证、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进行重点督查并积极协调整改事宜。
(六)负责对段制定的、上级制定在段内转发执行的与生产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合规性评价,整改不符合或提出纠正不符合的建议与意见。
(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业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并定期召开包括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的业务会议,总结部署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运行管理与检查考核
第九条 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体系考核标准、体系文件、年度管理方案和其他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汇总、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体系管理与考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第十条 段对体系实行二级运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即段对区段、班组,班组对个人。
第十一条 体系检查考核对象及方式。
(一)段检查考核分为定期和动态两种方式,并按权重计算综合得分:
1.定期检查考核:机关各科室、车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考核,季度覆盖率达到100%。
2.动态检查考核:机关各科室按照分工,每月自行组织不少于一次检查考核,每次检查考核区段数不少于2个、班组不少于15个,季度覆盖率达到100%。
第十二条 体系检查考核实施组织。
(一)科室、车队及工区负责人负责组织月度动态检查考核。
(二)生产安全副段长负责组织定期检查考核。
(三)防洪、防寒、防火等专项检查或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等综合检查由分管段领导牵头组织。
第十三条 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标准。
(一)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30分。
(二)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5分。
(三)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0分。
(四)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a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5分。
(五)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b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0分。
(六)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c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8分。
(七)考核年度内事故件数未突破考核指标的,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年度总分中扣6分。
(八)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根据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比照伤亡事故或非伤亡事故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九)考核年度内设备故障指标完成情况未达到年初考核目标的,在年度总分中扣1~5分。
(十)考核年度内事故件数突破考核指标的,超出一件在年度总分中扣5分,再每超出一件翻倍扣分。
(十一)自检每少一次,或自检工作开展不认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在季度总分中扣5分。
(十二)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无客观理由未在计划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每条在年度总分中扣2分。
(十三)安全信息资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次在季度总分中扣1分。
以上(一)至(七)项和第(十)项,负主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50%扣分;负重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30%扣分;负次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20%扣分;负同等责任的,扣同等分值。
第十四条 考核中重复发现、无故未整改的,在季度总分中按标准分值的二倍进行扣分。
第十五条 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评级资格:
(一)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神华、准能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两次及以上的。
(二)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以上事故的。
(三)发生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环境事件的。
第十六条 季度及年度考核评分计算方式:
(一)季度考核:满分为100分,季度考核得分=定期检查考核得分 动态检查考核得分-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值。
(二)年度考核得分为全年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年度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值。
第十七条 体系达标分为四个等级,评级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责任重伤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三)安全生产周期1000天及以上。
二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80分及以上至9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安全生产周期500天及以上。
三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70分及以上至8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四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60分及以上至7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工务段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工务段生产本质安全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规定(试行)》(大准铁工字〔____〕15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