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

适配人群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社区网格员使用场景邻里矛盾调解,公共区域维护,高空抛物防控
制定目的大家住一起老有摩擦,想让邻里少吵架多帮忙,环境干净点,走路轻点,别乱扔东西。
适用范围所有住户,管扔垃圾、吐痰、开车快慢、种花踩草、吵不吵人这些事。
职责分工物业经理带头盯,保洁保安天天看,楼长阿姨帮着劝,业委会年底打分。
禁止行为不准高空抛物,不准乱堆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私占公区,不准大声放音乐。
检查与监督物业每周巡楼拍照,月底贴红黑榜,三次不改停电梯卡,整改完才恢复,下月1号开始查。

住宅小区管理口号

小区文明口号

1、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共享美好生活。

2、扔一个烟头,丢掉一个文明,损害一个完美。

3、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关爱他人,内心自甜

4、噪声扰邻,你应怀歉疚之心

5、想到老人和小孩你的速度应该慢下来"

6、关爱小区家园,倡导品位人生

7、建优美环境,创和谐小区

8、手边留情花似锦,足下止步绿如茵

9、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10、 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11、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随地吐痰

12、小小一口痰,胜过原子弹

13、随地吐痰,君子不为

14、是否乱吐痰,体现您的修养

15、果皮垃圾,自觉入箱

16、垃圾不落地,文明更美丽

17、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18、创建家园美如画,点滴小事见精神

19、草儿绿、花儿香,环境优美人健康

20、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21、楼道卫生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22、让我们大家都来争做绿色家庭

小区物业管理口号

23、宣扬物管法规构建和谐小区

24、人人关注物业管理人人尊重物业服务

25、树立群防群治意识 维护社区治安稳定

2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共享物业管理成果

27、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严禁私自占用/损坏

28、自觉遵守业主公约 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利益

29、、创安全文明小区建安居乐业家园

30、提高物业管理意识提升物业价值

31、维护公共安全严禁高空抛物

32、爱护公共环境制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的行为

33、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34、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35、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36、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物业管理费清欠宣传口号

37、物业管理业主当家,小区建设依靠大家!

38、加强物业管理,共建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家园!

39、物业管理有偿服务需要业主按约缴费来支持!

40、欠费影响物业公司经营,损害最大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

41、拖欠物业管理费是对交费业主的侵权和对全体业主的损害!

42、拖欠物业管理费是违约违规损人害已的错误行为!

43、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克服丑恶的赖账消费行为!

44、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纠正缺德失范的恶意欠费行为!

45、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提高物业管理品质!

46、依法依规从事物业管理,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47、改善物业环境,加大清欠力度,解决历史积欠!

48、.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做好物业管理费清收清欠工作!

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标语、口号

49、认真学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50、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条例》,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51、提高业主自治意识,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52、规范业主大会制度,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53、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利益

54、认真执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增强业主自律的自觉性

55、人人关注物业管理,人人尊重物业服务

56、严禁违法装修、损害他人利益,崇尚科学、文明装修

57、依法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58、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规范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嘉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适配人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场景房屋装修,紧急避险,车辆停放
制定目的小区刚交付,乱装修、占公共地、不交费的事越来越多。想让大家住得安心点,楼道干净点,电梯别老坏。
适用范围所有业主和租户,管房子怎么装、公共地方怎么用、停车养宠这些事。
职责分工业委会牵头定规矩,物业天天盯着执行,每个楼栋长帮忙看情况报问题。
禁止行为屋顶搭棚、拆承重墙、堵消防通道、高空扔垃圾、把绿地变菜地、群租塞七八个人。
检查与监督物业每周巡楼查装修,发现违规先口头提醒,三次不改贴通知单,再不听就找业委会开会处理。检查结果每月贴公告栏。

盛世嘉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浙江省、杭州市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盛世嘉园

坐落位置:浙江省杭州市**西路**号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第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余杭区闲林镇荆山村

南至杭禹路

西至余杭区闲林镇荆山村

北至天目山西路

第三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维修和养护

第五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经营、转让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或影响物业使用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六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维护家庭人身财产安全和本物业的使用安全。

第七条为防止水、气泄漏或火灾及发生上述灾害获得及时有效的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应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预留家庭主要成员的紧急联系电话。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的突发事件,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对上述灾害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八条 房屋装修时,禁止下列行为:

1 、擅自在房屋屋顶加层建房或搭棚;

2 、擅自改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3 、在房屋承重墙、梁、柱(含构造柱)、板进行拆改,开挖门洞;

4 、在楼面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包括在楼面上凿孔、打洞、砌墙或超标准荷载;

5 、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

6 、在悬挑阳台拖梁部位的墙体上挖洞;

7 、拆改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8 、封闭侵占房屋共用部位;

9、卫生间、厨房间移位、扩大或者增设。

第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时,应自觉遵守《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工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备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并要求施工企业遵守本规约的相关内容,同时要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建设单位对住宅房屋装修需进行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装修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一)拆改、变动非承重结构;

(二)增砌墙体、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开凿非承重墙体、扩大或移动门窗尺寸、位置。

第十一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装修行为。

第十二条 非住宅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或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有需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应当依法征得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利害人同意后,报规划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停车场(库)、自行车库等公用设施及场地;停车场(库)、自行车库不按规划性质使用,挪作他用;

2、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3、影响物业整体环境或市容观瞻的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4、践踏、占用、擅自改变、破坏绿化用地(将绿地擅自改为私家花园或菜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在树上刻划、拉绳(铁丝)晾晒衣服等;

5、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害、有毒、危险物质等;

6、随意堆放建筑装潢垃圾、杂物、乱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未经有关部门同意设置营业摊点、店铺跨门营业;

8 、进行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它不道德行为;

9、按照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对群租房管理的规定,及时了解使用人的居住人口,禁止出现群租情况,影响他人生活和安全。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五条 发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维修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以便派人及时进行修复,在实施维修作业时,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配合维修人员做好维修工作,使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时,应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业主、使用人车辆行驶和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

1、5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禁止鸣号、试车和练车;

3、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绿化等场地停放;

4、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5、不得擅自在公共停车位上安装任何

设置;车辆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防止发生噪音,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6、主干道路面设置停车位后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

第十八条饲养宠物时,应遵守有关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业主应自觉按规定缴纳应付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应负连带责任。转让物业的,业主应自觉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各项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第二十一条 自觉按规定或业主大会决定缴纳(续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二十三条 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征求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事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当采取措施保障通行安全,并及时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业主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的收益,按下列第(三)种方式处理:

(一)纳入物业服务费;

(二)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用于小区水箱、水泵、游泳池、网球场等共有部分的维修和养护。

第二十五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费用分摊,按照以下方式约定:

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二十六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对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按规定管理所得收益,每半年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全体业主同意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

第四章 违约责任和违约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八条 业主、使用人应自觉遵守本管理规约,违反本管理规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业主的违约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有权督促其改正,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改正。

第二十九条 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也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遇有涉及公共利益的争议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第三十条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妨碍物业正常使用、造成物业损坏或导致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受损的,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其他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产生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全体业主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规约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相抵触的条款,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翠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

适配人群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住宅业主使用场景住宅装修,房屋租赁,宠物饲养
制定目的小区老出事,楼道堆杂物、装修乱砸墙、宠物乱拉屎。想让大家住得安心点,公共地方干净点,邻里少吵架。
适用范围所有业主和租户,管房子怎么用、怎么装修、车停哪、宠物养法、垃圾扔哪。
职责分工业委会牵头定规矩,物业天天盯着看,每个业主自己守着做,邻居发现不对也能说。
禁止行为不准乱搭违建,不准高空抛物,不准深夜装修吵人,不准私改承重墙,不准在电梯里抽烟。
检查与监督物业每天巡楼拍照留证,月底贴公示栏,没改的发三次提醒单,再不听就停装修进小区资格,下月起执行。

翠竹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物业区域概况:

物业名称:**翠竹园住宅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和配套商用房

坐落位置:南京市**台区**路5号

用地面积:241000平方米。

房屋总建筑面积:392156平方米。住户:2777户。

第三条 本物业区域成立业主大会行使业主关于物业管理事项的共同决定权。

第四条 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服务机构的物业服务活动,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二章 业主的共有权

第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水泵房、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传达室、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及其他共用部位等;

(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监控设施、电梯、单元防盗门等;

(三)由建筑物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及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用房)、会所用房、游泳池、羽毛球场、网球场、篮球场、部分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位、绿地、广场、道路等。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与维护

第六条 业主和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环境安静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维护区域的和谐与安全。

第七条 业主和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严格遵守物业使用的相关规定,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使用中不发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第八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饰、装修物业:

(一)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二)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三)装修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2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为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20时;春节期间清场,不得留宿。

(四)房屋装饰装修期间,允许物业服务企业入户巡视。凡发现未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违反规定擅自分割搭建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变功能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的同时,有权阻止该户施工人员、装修材料、家具物品等进入小区。

(五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遵守如下约定:

(1)安装空调应当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2)空调机排水不得随处滴漏,如发生滴漏,业主应自行及时处理解决;

(3 ) 空调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后使用。

(七) 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八)使用电梯及扶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扶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九条 居住房屋租赁,应当遵守国家、本市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住宅物业的安全,不得改变房屋的居住用途,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规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当事人自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约定出租或转租房屋的,业主委员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限期纠正;出租或转租房屋的行为损害其他业主或使用人合法权益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业主、使用人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损害其他业主或使用人合法权益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各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不应发生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业主、使用人有违法搭建行为的,其他业主、使用人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受侵害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还应遵守下列约定:

(一)车辆行驶、停放: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定。

(二)电梯使用: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电梯乘客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违反电梯安全使用警示操作电梯;

(2)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3)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4)拆除、破坏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报警装置和安全控制回路等电梯安全部件;

(5)电梯内禁止吸烟及其它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三)宠物饲养:饲养宠物的业主必须向政府部门申领许可证,接受每年一次的疫苗注射,并前往管理部登记注册。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在公共区域内遛狗时须以绳束之,

(2)及时清除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3 )不得因宠物喧叫妨碍他人休息,

(4)不得因宠物放养滋扰邻里;

(5)不得饲养鸡鸭鹅等家禽。

(四)阳台封闭:封闭立面不得超出阳台围栏,封闭形式应为无框白玻或与窗户同色的蓝框白玻。

(五)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包括但不仅限于外墙、外门窗、阳台、屋顶和露天底层庭院等部位的颜色、形状、规格等)。

(六)不得以任何形式安装防盗窗(栏杆)及不超越房屋和阳台外立面的室外衣架;本小区严禁私自加装太阳能热水器。

(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八)不得擅自改建、占用或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用设施或移装、拆除、改造共用设施,改变其使用性质。

(九)不得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露台、道路,或者其它共用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光棚、雨棚、***接收设施及其它地上定着物)。

(十)垃圾袋装化,扔入垃圾桶,禁止乱倒垃圾,高空抛物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危险的行为;确保物业区域环境安全整洁。

(十一)禁止违反规定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十二)禁止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环境噪声,室内声响不得扰民,园区内禁止汽车鸣笛,确保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

(十三)未经物业管理企业许可不得在公共场所、共用部位私设、乱设摊点,推销商品、服务设备及开展广告等宣传活动。

(十四)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在物业外墙或窗户私设、乱设广告或标志。

(十五)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占用小区内的道路、场地等;不得随意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将杂物投入排水管道致使其堵塞损坏。

(十六)不得践踏草地、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损坏园林建筑设施和种菜。

(十七)不得聚众喧闹、醉酒滋事、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

(十八)不得向小区水景内排放丢弃杂物、污物或嬉戏玩耍。

(十九)业主所购楼盘如随房附底层庭院、露台、地下室等或其它部分的使用权,业主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指导下行使,并应保证小区总体规划、环境及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十)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占用、改建、扩建小区内道路;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某绿色住宅小区管理要求

适配人群物业安防岗,中控室值班员,巡逻保安员使用场景出入口管控,火灾应急响应,外来人员登记
制定目的小区安全老出问题,监控老坏,外来人随便进,想让业主住得安心点,少操心家里事。
适用范围管所有保安和进出的人车,管监控、门禁、巡逻、登记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物业经理牵头盯进度,保安队长带人干活,主管每天查记录和现场,不达标就重做。
禁止行为监控黑屏不能超2小时,外来人不登记不准放行,巡逻漏岗不行,车辆没凭条不能进出。
检查与监督保安每天填登记表,主管下午四点前检查,月底汇总,漏一次扣50,两次换岗。下周一开始试运行,下月一号全执行。

保安管理:

在绿色住宅小区保安管理方面主要从技术设备防范和人手管理防范着手进行管理:

一、依靠技术设备防范管理方面有:

1、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各监控镜头连接监控中心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

2、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车辆出入ic卡闸杆系统。

3、各楼宇楼层内设置有消防监控喷淋装置,并连接到消防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

4、各梯间大堂出入口设置有可视对讲系统,可以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小区警卫有线或无线通讯,从而起到防盗、防灾、防煤气泄漏等安全保护作用,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在绿色住宅小区人手防范管理方面:

1、对物品出入放行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2、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登记管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有效加强了社区安全防范。

3、对出入车辆实行放行凭条登记管理,作为车辆出入凭证,从而起到防盗等安全保护作用。

4、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登记管理,清楚辖区出租房居住人员情况,并实施有效管理。

5、保安通过不定时、::定点对辖区实行24小时巡逻、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三.绿色住宅小区建设及管理规章制度:

1、实施《社区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不定时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高社区生活质量,创造社区和谐居住环境。

2、实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管理制度》,并设水电运作组、土建维修组对辖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3、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对小区实行24小时临控,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4、实施《装修监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装修管理规定,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的材料进行有效地控制。

5、实施《清洁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并定期对虫害进行消杀,营造良好的小区卫生环境。

6、实施《绿化环境管理制度》,有独立的苗莆,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维护。

7、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对台风、洪灾等起到操作指引作用,极大地避免业主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8、实施《业主(住户)投诉处理、服务管理制度》,对业主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并提供优质服务,为业主营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某住宅小区管理处火灾处理程序

适配人群物业管理员,消防对接人,现场负责人使用场景火灾初期,火情上报,人员疏散
制定目的怕火灾没人管乱套,想快点灭火救人护财产,让大伙儿知道咋配合不慌。
适用范围所有管理处员工,管报警、灭火、带路、疏散、抢救、查现场、报损失。
职责分工现场员工先动手,负责人查原因带路,管理处领导组织疏散和上报,消防队来后听指挥。
禁止行为不能光看不报火警,不能扔下火不管自己跑,不能乱动现场,不能漏报损失。
检查与监督发现火立刻行动,负责人当天盯流程,没做到扣当月绩效,主管每周查记录,每月复盘漏洞。

住宅小区管理处火灾处理程序

1.当发生火灾时,所有员工必须及时报警和立即投入灭火抢救战斗,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

2.现场员工立即扑火,尽快将初起的火源扑灭,在无力扑灭的情况下,应尽力控制火势蔓延,同时报警求援;

3.现场负责人查明起火原因、部位、燃烧物品的名称,以便消防队运来合适的消防用品和药品;

4.派专人迎接带路的消防灭火主力,尽快赶往现场救援;

5.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疏散,抢救被困人员和抢救财物,防止趁火偷盗;

6.扑灭火灾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主管机构清查,协同主管部门查明火灾原因,确定责任,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调查统计火灾损失,上报市消防局和上级行政主管机构,请市消防局出具证明作为向保险公司核定保险赔偿损失;

8.请投保的业户和保险公司共同核定保险赔偿损失。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x住宅小区清洁管理程序

适配人群保洁班长,保安主任,垃圾清运工使用场景住宅小区,保洁外包,垃圾清运
制定目的小区要干净整洁,住户住得舒服。不能有垃圾堆着,不能有灰尘乱飞,看着清爽才好。
适用范围保安服务部管清洁这事。保洁员扫地擦窗,垃圾工运走垃圾,都归他们干。
职责分工主任盯着班长,班长盯保洁员和垃圾工。班长天天查,主任每月抽两次,综合办存记录。
禁止行为保洁员不许漏扫角落,垃圾工不许拖着不运。检查不合格必须马上重做,记录不能空着不填。
检查与监督班长每天按标准查,填检查表。主任每月抽查两次,有问题发整改单。返工没到位就扣分,月底总结交主任看。

公司程序文件

--住宅小区清洁管理程序

1.目的:

保持小区干净、整洁,为住户提供幽雅、舒适的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服务部对小区的清洁管理。公司的清洁发包给分承包商,公司要求分承包商建立保洁班专门向我公司提供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执行公司规定的程序(在与分承包商签定的合同中规定此项)。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64.94.104.124.13章

3.2iso9002标准第4.64.94.104.124.13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监督保洁班长对保洁员、垃圾清运工的管理,并做考评。

4.2保洁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并巡视整个管理小区。

4.3保洁员负责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及义务宣传工作。

4.4垃圾清运工负责整个小区的垃圾整理、清运工作。

5.工作程序:

5.1保安服务部主任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保洁工作程序》《垃圾清运工作安排》及《卫生检查标准》。

5.2保洁班长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每月《保洁工作计划》。

5.3保洁工作:

5.3.1保洁员依据《保洁工作程序》、《卫生检查标准》及《保洁工作计划》实施保洁,作《保洁工作记录》,并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5.4垃圾清运工作:

5.4.1垃圾清运工依据《垃圾清运工作安排》及《卫生检查标准》.

施垃圾清运工作。

5.5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的检查:

5.5.1日常的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由保洁班长依据《保洁工作程序》、《垃圾清运工作安排》及《卫生检查标准》每天进行检查并填写《保洁、垃圾清运检查记录》。

5.5.2每个月由保安服务部主任组织两次卫生抽查,并做《保洁、垃圾清运抽查表》,如发现重大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抽查结果将作为对分承包商服务质量进行评审的依据之一。

5.5.3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作为保安服务部主任考核依据。

5.5.4在检查中不合格的,保洁班长通知保洁员、垃圾清运工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并填写《保洁、垃圾清运检查记录》。

5.5.5由保洁班长作《保洁工作月总结》、《垃圾清运工作月总结》,并报保安服务部主任审核后由综合办公室存档。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保洁工作程序》ej-wi-qp4.5-02

6.2《垃圾清运工作安排》ej-wi-qp4.5-03

6.3《卫生检查标准》ej-wi-qp4.5-01

6.4《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ej-wi-qp8.1-02

6.5《保洁工作计划》ej-qr-qp4.5-01

6.6《保洁工作记录》ej-qr-qp4.5-02

6.7《保洁、垃圾清运检查记录》ej-qr-qp4.5-03

6.8《保洁、垃圾清运抽查表》ej-qr-qp4.5-04

6.9《保洁工作月总结》ej-qr-qp4.5-05

6.10《垃圾清运工作月总结》ej-qr-qp4.5-06

6.11《整改通知书》ej-qr-qp4.9-05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管理程序

适配人群电梯操作员,大堂保安,保洁人员使用场景电梯运行,困人救援,货物搬运
制定目的电梯刚装好得有证才能用,怕出事,想让大家坐得安心舒服。
适用范围物业电梯工、外委公司、保安保洁,管电梯开和修、货客分流、应急救人。
职责分工物业电梯工带头干日常检查,外委公司做维保,保安引导货梯使用,物业监督外委干活。
禁止行为不准没证的人碰电梯,不准客梯拉货,不准保洁用客梯倒垃圾,不准拖延救困人。
检查与监督电梯工每天巡检填表,物业查外委活干得咋样,月底看记录,干不好扣钱或换人,大中修后3天内存档。

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管理程序(七)

1.电梯安装结束,取得质量技术安全监督部门发给的电梯准用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2.物业公司的电梯工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取得电梯操作员资格后(年审有效期内),方可上岗操作。

3.电梯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在保证服务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

4.电梯日常维保按《电梯巡检记录表》项目展开工作,保证最佳外观状态和使用效果。

5.电梯管理应按《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以达到安全舒适的运行要求。

6.电梯实行客货分开,大堂保安应引导搬运货物的乘客使用专用货梯,禁止使用客梯载运货物,乘客搬运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乘客若搬运大量货物需专梯服务时,可通知电梯工现场配合,保洁人员运送垃圾严禁使用客梯。

7.电梯出现困人、水浸等紧急故障,电梯工应快速到达现场(上班时间内电梯工10分钟内;外委公司30分钟内)采取救援办法,及时安全地把人救出。

8.电梯机房按《电梯机房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以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9.物业公司电梯工检查、监督外委工作的执行,其评估结果作为付费和续约凭证。

10.电梯大、中维保后,3天之内将记录表整理成册存档,长期保存。

11.相关记录:《电梯巡视记录表》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乡都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适配人群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新交付小区业主,房产开发商项目部使用场景住宅小区管理,业主入住交接,物业装修监管
制定目的小区刚交房,大家住进来得有个规矩。怕乱搭乱建、乱停车、吵吵闹闹,影响所有人。想让环境干净、安全、安静,房子也好保养。
适用范围所有业主、租客、访客,还有物业管家。管自家房子怎么用,公共楼道、电梯、花园、水电这些大家共用的地方。
职责分工发展商定大方向,物业管家天天盯着执行,业主互相提醒监督。管家收钱、巡逻、处理投诉,业主配合交费、守规矩、报问题。
禁止行为不准乱改承重墙,不准在楼道堆杂物,不准高空抛物,不准私拉电线偷水偷电,不准养大型宠物,不准把家改成小作坊或办公室。
检查与监督管家每月查卫生和违规,贴通知提醒。装修要先批后干,押金两千,完工验收才退。不交物业费,管家发三次催缴单,再不交就按合同走流程。每季度公示一次收支。

乡都一号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为维护重庆z「乡都一号」全体业主的共同合法使用权益,确保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及有利于「乡都一号」所有物业的维修保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特制订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由全体业主共同遵守。

根据有关「乡都一号」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乡都一号」物业的购买方协议向重庆z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商”)购买「乡都一号」物业,成为本社区的业主,并同意「乡都一号」由发展商委托的物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企业”)全权负责统一管理,业主同意必须遵守本规约。

本规约的所有条款,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全体业主及其受让人、继承人、受赠人、使用人、

代理人、雇员、访客均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约束力。

本规约明确列出当事人各方的彼此权利和义务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在本规约中,除另有定义的以外,以下用语有以下含义:

(1)“物业”是指位于重庆市西彭北彭路天醉园度假村旁的「乡都一号」之建筑物,包括其附属配套设施和公共地方、道路、绿化区域及发展商保留区域等在内的所有区域。

(2)“业主”是指根据相关的《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拥有「乡都一号」的物业所有权及相应所占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或多个(共有)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被转让人(包括但不仅限于变卖、赠予及互换等)。

(3)“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域内为实现房屋使用功能而设置的相关管线设施。

(4)“共用部位”指在「乡都一号」所属范围内,容许超过一个以上的物业单元或业主共同使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入口、各单元门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房屋承重结构、公共绿地、走廊、中庭花园、喷水池、空地、窨井、设备房、物业管理用房、生化垃圾处理房、外墙、通道、地面临时停车位以及为该物业的业主和使用人及访客而设立的共用的其它或其它规划为共用的场所。共用场所的拨划、增拨和撤销由发展商或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经商议后决定和公布执行。

(5)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在「乡都一号」内所有容许超过一个物业单位以上的业主共同使用和维护而购置、安装或铺设的设备、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管井、供电系统、供排水管道、落水管、消防设备、水泵、水箱、保安系统、照明设备、污水处理系统、电视天线、通讯设备、邮政信箱等其他功能上为社区、物业服务的设备和材料。共用设施的拨划、增拨和撤销由发展商或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经商议后决定和公布执行。

(6)“发展商保留区域”是指社区内由发展商界定划出,发展商仍未出售的非共用场所和非共用设施。未经发展商许可,任何其他业主不得使用。发展商保留区域经发展商重新界定并通知其他业主,可转它为共用场所或共用设施。

1.2如有关物业单位是由两位或以上业主共同拥有的,该等业主在本规约项下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业主权利

2.1发展商保留区域为发展商所有,发展商在不违反本规约规定的前提下有独家排他权利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包括管理权)。发展商有权开放发展商保留区域的设施、服务,供社区的所有人及其他发展商认可的人仕有偿或无偿使用。有关发展商保留区域的使用守则、使用资格及收费标准将由发展商全权另行拟定。

2.2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以下部位或设施设备为发展商所有:

发展商行使以上部位或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享有的使用权和广告位收益权,但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2.3业主拥有的物业归业主所有,在业主接收到物业的同时,业主就在其物业内在不违反本规约规定的前提下有独家排他权利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社区内共用场所和共用设施归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享用及承担维修和管理营运费用。

2.4业主及经业主许可的人仕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有权通过、进入共用场所,并使用共用设施,但不得妨碍或容许他人妨碍其他业主对共用场所和共用设施的正当使用。

2.5业主享有水、电、气通行于其物业内部、上下水管或周围已设或将设的管线、渠道的通行权。

2.6业主享有其物业受到底部及侧面支撑的权利以及其物业从周围其他物业获得掩蔽的权利。

2.7发展商享有以下额外权利:

(1)发展商对社区享有命名权,有权在任何时间经向业主发出不少于一个月通知后变更社区的名称而无需为此对任何业主作任何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

(2)有权在社区范围内按规划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建筑安装工作。

(3)有权对社区内尚未售出的任何建筑物或其中任何单位的设计布局于任何时间进行修改变更而无需得到任何业主的事先同意。

(4)有权将社区内尚未售出的任何建筑物指定或更改为共用场所或共用设施供业主共同使用,而业主须分担其维修保养费用。

(5)有权聘任物业管理公司成为社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与该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唯须按本规约所赋予的权利执行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授权范围、聘任条件由发展商与其指定物业服务企业商议酌定,业主必须认可和具体配合。

(6)为了更妥善地管理社区,发展商有权就本规约未详尽规定的事项或其他事项制定补充规约,发展商有权要求或通过其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签订补充规约,补充规约与本规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业主义务

3.1如业主欲将其物业单位出售、转让或出租给他人,该业主须在出售、转让或出租合同或协议签署后十天内将出售、转让或出租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连同有关的出售、转让或出租事宜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出售、转让或出租合同或协议中须要求购买方、受让方或承租方接受本规约规定的业主义务。业主、购买方、受让方或承租方须履行本规约规定的业主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和其他任何应付款项等。购买方、受让方或承租方有责任在物业出售、转让或出租前确定业主已付清所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否则,物业出售、转让或出租后,购买方、受让方或承租方有义务清偿前业主所欠付的一切费用及滞纳金。如因该业主违约,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规约行的相应条款而使相关权利,而使购买方、受让方或承租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一切责任或损失均由该受让方业主或承租方负责予以赔偿。

3.2业主须依本规约第四条的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按期交纳其应承担的服务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3.3业主须按期支付与其物业产权有关的一切税费。

3.4业主须

自付费用维护及修理其物业以使其物业保持应有的良好可用状态。

3.5除按本规约规定发展商享有的额外权利以外,业主保证其物业单位的使用人(包括业主及其受让人、继承人、受赠人、租用人、佣人、客人或其他借用人或使用人)不得:

(1)变动、改变其物业单位的用途和结构,或在行使权利时与物业的使用性质相悖;

(2)在共享场所、共享设施、发展商保留区域范围内增建或搭盖任何建筑物或设施;

(3)进行任何致使或可能致使共享场所或共享设施或其他业主之物业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致使保险费增加的行为;如因此对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或损害,该业主须负责全额赔偿;

(4)在其物业单位内外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污染环境之嫌的物品及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在社区范围内燃放爆竹、烟花;

(5)占用、损坏、污染共享场所和共享设施,或在共享场所堆放杂物或以其他方式妨碍其他业主对共享场所和共享设施的使用;

(6)在其物业单位内外自行或许可他人喧哗或发出噪声或过量声浪,导致四邻任何物业用户有所不便或受到干扰,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滋事骚扰其他物业用户或有骚扰之嫌;

(7)在非指定地点停放任何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等)或拒绝按规定停放车辆或缴纳费用;

(8)不正确或大意使用供排水管、沟渠等引致损坏、堵塞、淤塞、或漏水而不及时修理漏水喉管;擅自在厨房、卫生间挖掘地面或顶部,或拆装、改动任何燃气管道和设备;

(9)不正确或大意使用电力供应,引致电线超负荷、失火或短路;

(10)不正确或大意使用燃气供应,引致失火或漏气;

(11)在预留位置外安装空调机、抽风扇等;或以空调机、抽风机等冷凝水滴和噪音影响其他业主;

(12)自行或许可他人将其物业单位用作与相关的《房地产权证》规定用途外的其他用途(如将住宅单位改作办公、货仓或其他商务用途);

(13)改变、改造其物业单位的外表、外墙,包括(但不限于)在窗外、阳台或天台加设围栏、卫星电视设备、外墙晾衣架等,或将其密封或以其他材料重新装修或以其他颜色重新修饰外墙;

(14)利用、容许或默许他人利用其物业单位从事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不道德的活动;

(15)在其物业单位外、单元门厅、楼梯、信道或其他共享场所自行或许可他人乱弃废物或抛掷、堆放或留置垃圾、废物、箱物、家具或其他物品,严禁从窗户、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

(16)损坏、干扰、改变、截断或阻塞共享设施和共享场所或其他任何通过、跨过、邻接其物业单位的信道、管线、沟渠等;不得阻塞防火通道及门窗;不得破坏一切消防设备和控制设备;

(17)在其物业单位的外部或共享场所悬挂或晾晒任何衣物,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除外;

(18)未经许可,在其社区单位内饲养猫、狗、雀鸟等宠物及猪、兔、鸡等家禽;

(19)在其物业单位外面或共享场所自行或容许他人安装、张贴、展示、陈列任何名字、字画、招牌、广告及其他类似物品;

(20)在其物业单位内或共享场所随意加设、增建、安装、更改、设置围墙、围栏、花架、檐篷、防盗网、铁门、大门、铁笼、天线、旗杆、遮阳伞、木棚、卫星天线等;

(21)在共享供电线路、供水或供气管道上私自接驳线管盗用电、水或气;

(22)在其物业内或共享场地面上放置重量超过设计负荷的物品,例如:机器、设备、保险箱等;

(23)在共享场所及/或升降机内吸烟、吐痰、张贴任何标语告示牌或涂花或擦坏共享场所及/或升降机内墙,在升降机内人数超载及使用客用升降机载运货物;

(24)以任何方式干涉物业服务企业对社区的管理和对社区提供的维修;

(25)在社区的共享场所举行任何庆典活动或聚会,但事先经物业服务企业书面许可的除外;

(26)使用发展商保留区域,但事先获得发展商书面许可的除外;

(27)封锁通往楼顶的入口和通道。物业服务企业将有权排除封锁上述部位的障碍,实施前述封锁行为的业主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8)如物业的使用人(包括业主及其受让人、继承人、受赠人、租用人、佣人、客人或其他借用人或使用人)违反上述定,业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6业主及任何其他人使用共享场所及升降机时应共同保护,保持清洁,否则一切损坏概由责成之业主或责任方赔偿。

3.7业主应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规定时间、地点和处理方式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及食物渣滓(需用垃圾袋袋装)。

3.8业主应遵守并履行本规约及物业服务企业不时颁布的有关使用、管理和维修社区的规约、条例、停车库管理规定、会所使用规定等规章制度。

3.9业主可自费雇用装修公司进行其物业内部装修,但须遵守下列条款: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审批条件,不得损及社区的建筑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其物业单位内部及社区的公共建筑、公共设施、附属建筑物等;

(2)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须事先呈交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批准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且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后方可施工;

(3)业主应预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共享场所,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共享场所和共享设施;

(4)保持共享场所清洁和物业内部卫生,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须放置在发展商或物业服务企业所指定的地方统一处理;

(5)物业服务企业可进入物业单位内部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审批规定,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予以纠正和救补,其间所引致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违章业主自行承担,与发展商及物业服务企业无涉;

(6)业主需为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或疏忽引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负责赔偿;

(7)业主需依照政府有关空调室外机安装规范及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的空调安装管理规定选择适当的空调机型号,并规范空调室外机安装工作。

(8)共享区域内的电话线路及插座,公共天线线路及插座,原始设计的水电管道及供电线路、插座不得因物业的内部装修而更改位置或封闭;

3.10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征得其书面同意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规制定之装修管理制度,并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及交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应交纳装修保证金的标准为:别墅人民500

0.00元/户,小高层(高层)人民币2000.00元/户。装修完毕,经验收物业主体结构和共享设备、设施未受损坏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装修保证金于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业主应按照装饰装修各管理规定和管理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

3.11暴风雨来临之前,业主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玻璃发生破损,以免引起危险。

3.12业主应对由于其本身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社区的损失负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3.13如长期离开其物业单位,其单位之业主应将其常用通讯地址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以便物业服务企业向其送达与其有关的通知、函件等,有关费用由业主承担。

3.14业主应保持其物业及其内部各项附属设备,包括电器、卫生设备、门窗等处于良好状态,并避免上述设备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坏,保证其物业内部无任何虫害。

3.15业主应保证经其直接或间接许许进入、使用其物业单位的人履行、遵守和承担本规约中规定的业主义务和责任。如因业主或经其直接或间接许许进入、使用其物业单位的人之恶意行为或疏忽行为引致物业服务企业或使用物业的其他人仕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其直接或间接许许该责任人进入本物业的业主在本规约项下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16业主需提供业主本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及相关数据予物业服务企业,以配合社区的管理工作。

3.17一切有关物业单位内的通水、通电、通气、电话、网络宽带、有线电视等相关设备、设施服务,一概由业主自行向相关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开通、接驳,并自行承担相关报装及因使用所引至费用。

3.18在本规约的有效期内,业主愿意及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为社区及其所占土地的唯一管理机构,全权负责社区的各项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自行负责和承担其一切的行为及法律后果;发展商无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所引至的后果向业主或其他任何人仕之索偿负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条服务费用

4.1业主须就其物业单位、共享地方及设备设施的管理服务向物业服务企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有效测绘报告为准)进行计算,包括:

(1)社区用地的土地使用费(不包括业主物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费)、与社区相关的所有公共税费;

(2)共用水费、电费、电话费及其他能源开支、共享排污费;

(3)共享场所、共享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资本性维修未计在内)、污水处理、卫生清洁、照明、环保、绿化等费用;

(4)共用场所、共用设备的管理营运费、押金(如有);

(5)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及其他职工的薪酬、福利及遣散费;

(6)社区之污水、污物及垃圾清除及搬运费(建筑垃圾除外)、清洁打扫工具材料费;

(7)聘请管理、维修、会计、法律等专业顾问的费用;

(8)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及共用场所、共用设施的保险费;

(9)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费、通讯、邮寄、联络、文具、复印、物品、物料等各经常性项目的开销;

(10)环境绿化;

(11)秩序维护服务;

(12)因应当地政府要求增加的特别装置(包括彩旗、标语、海报、告示牌及其他性质的临时的、永久的对象)而产生的安装、动作、保养、维修、拆除、清洁费用或赞助费用;

(13)按本规约条文征收的其它合理费用;

(14)其它未在《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本规约内详列而属于社区整体利益、义务或责任的任何直接和相关费用。

4.2如业主向发展商购买停车位产权的,须就其所购买的停车位向物业服务企业交付停车位服务费。其收费标准及调整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具体情况拟定。

4.3业主就其物业的服务应按「乡都一号」社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额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业主应于物业单位交付之日起每一个月的首日或之前预付下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业主、发展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约定本社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含公共能耗)为: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住宅小区日常物业管理简介

适配人群保安主管,保洁班长,工程领班使用场景小区安防,环境保洁,设施养护
制定目的小区治安差大家就不爱住,安全是头等大事,得让业主天天安心
适用范围所有业主、保安、保洁、维修工,管门禁巡逻、卫生打扫、设备保养、停车秩序
职责分工经理总盯,保安队长带班巡逻,保洁班长查卫生,维修组长修设备,客服每天巡楼记问题
禁止行为门岗脱岗、垃圾堆两天不运、水箱半年不洗、外墙脏了不擦、乱停电动车堵消防通道
检查与监督每月15号经理带队检查,问题当天发整改单,超3天没改扣当月绩效,季度评比挂红黑榜

住宅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简介

物业的安全保卫和管理

对所有业主及开发商来说,一个区域的治安状况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他对这个区域的看法,从着名心理学大师-马斯洛先生的"人生需求定律"也可反映,人们对安全这一最基本的需求是多么看重。所以,对****来说,安全管理就是我司的最根本的工作。我们提倡:"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通过不断的对员工的培训、对业主的宣传、反复对安全防范的认知、社区及周边区域的联防及技防设施的养护等,全面做好"群防群治"全员化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小区安全、安定、有序。

*采用人防加技防安全保卫措施

*小区人行进出口实行24小时保安服务

*在车库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岗值守

*建立小区公共区域24小时保安巡逻制度

*用好并维护好先进可靠的保安技防措施

*制订并落实完善的小区内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保安人员培训后上岗等

物业的环境维护和管理

我司将综合已接管项目之良好管理经验,根据**小区之特殊性质,制定行之有效的短、中、长期的小区环境保护计划,力求使小区较之上述二个项目在此方面的管理更进一层,给各阶段入户业主都有一个良好的影响,使小区时刻保持优美、清洁和舒适的环境。

*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

*建筑、生活垃圾时产时清

*特定区域定期清洗外墙

*定期清洗水箱

*公共区域无随意堆放杂物和被非法占用

*物业内的设施设备、机房等保持清洁

*做好节日布置

*精心维护绿化等

物业的设施维护和管理

物业内的设施作为小区运作心脏部位,能否长期保持完好,是一个物业生存的关键。我司将严格按国家优秀小区评比要求,对小区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并对所有使用人群加以宣传,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及业主的共同爱护,使之生命力更长久,我司之设施长效管理更全面。

*制定完善的操作管理制度

*建立台帐和维护登记制度

*建立短、中、长期的维护保养计划

*严格业户的二次装修管理

*建立物业报修、修理和回访程序

*建立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培训制度

*建立物品和工具等管理制度等

物业的交通秩序管理

其实小区内交通管理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业主或来访宾客对小区物管的认同感,根据我司多年来的管理经验,我司亦会针对**小区之特殊性质,车库内非机动车较多的情况,制订出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案,以保障小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行车、停车等交通的有序及通畅。

*根据物业情况,建立交通管理制度

*确保外围广场、道路及车库内交通通畅

*物业内我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车库管理设施保持运行正常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x住宅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适配人群公共秩序维护员,物业巡查人员,小区门岗保安使用场景夜间门禁管理,访客出入核查,业主离家报备
制定目的让小区更安全,大家住得安心点,少出事,少麻烦。
适用范围管所有进出小区的人,管大门开关、巡逻、访客登记这些事。
职责分工物业经理牵头,秩序员天天巡,保安守门,业主配合登记和反馈。
禁止行为不能翻墙进小区,不能不登记就带外人进来,不能拦着保安查访客。
检查与监督每天排班巡逻,门岗查证,物业每周检查记录,没做到扣绩效,月底通报问题。

e住宅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为了给广大业主和使用人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公司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为保护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实行24小时公共秩序巡视工作,为各业主和使用人服务,并协助处理任何紧急事故。

二、小区夜间在规定时间实行大门上锁,未经小区公共秩序维护人员确认或有业主、使用人陪同,外来人员禁止入内,业主晚归时应等待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开门,对于强行翻越进入者将视此行为是非法闯入,管理人员可控制当事人并作报警处理。

三、为确保小区安全,各业主的访客进入小区时,管理人员有权查问情况,对此,敬请业主从安全方面考虑予以配合。

四、物业管理人员在小区工作,巡查、走访、维修时须佩戴胸卡或胸牌,业主对无证人员可拒绝进入。

五、如业主或使用人较长时间离开小区,请到物业部登记,以便物业部门提供多方面服务,特别是应急服务。

六、业主对于小区内出现可疑的人或事时,请主动向物业部门反映。以便于及时处理。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优选10篇)

某住宅小区管理口号适配人群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社区网格员使用场景邻里矛盾调解,公共区域维护,高空抛物防控制定目的大家住一起老有摩擦,想让邻里少吵架多帮忙,环境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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