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运行值班员使用场景工程现场,运营项目,事故调查
制度目标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总结教训,研究规律,采取预防措施。
职责分工安委会解释制度;公司组织调查考核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调查、收集资料、提交报告。
核心条款事故分四级;现场人员立即报告;1小时内向上级和政府报告;不准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执行要求负责人接到报告马上启动预案;保护现场不破坏痕迹;如实提供原始材料;调查组有权查资料问情况;报告要签字归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 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四条 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30人以上死亡。

2.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重大事故:

1.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 3人以下死亡。

2. 10人以下重伤。

3.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运行值班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第六条 即时报告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应立即汇报总公司领导和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还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向上级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时限为1小时。

(二)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原因的初步判断。

4. 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

5. 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即时补报。

(四)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谎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 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善后等各项工作。应急管理具体要求见《应急管理制度》。

第八条 事故调查组织

(一)由国家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组织的调查,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考核性事故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委托公司调查的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部门参加或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调查,并形成报告。

第九条 调查程序

(一)保护事故现场

1.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正确措施、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抢救伤员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施工、运行日志、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纪要等相关资料,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有关材料、资料移交事故调查组。

2. 因抢救人员或采取紧急措施,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移动设备的,应当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并作出书面记录。

3. 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二)收集原始资料。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指定负责人,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形成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报告。

应收集的原始资料包括: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培训记录、作业方案、交底记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施工日志、运行日志、通知纪要、伤亡人员信息等记录文件,以及事故发生时的现场影像资料、处理过程记录等。

2. 事故调查组成立后,事故单位及时将上述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有新情况发生和原因分析进展的,事故单位应补充相关资料。

3.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记录文件和事故发生时的录音、计算机打印记录、现场监控录像等,及时整理事故相关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4. 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

5.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三)调查事故情况。

1. 人身事故。

(1)查明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2)查明事故发生前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监护、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

(3)查明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记录,以及违章违纪情况等。

(4)查明事故场所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

2. 查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对工程后续建设影响等情况。

3. 了解现场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事故单位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全过程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事故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分析原因及责任。

1. 事故单位应在公司调查组召开事故正式分析会前提交代表本单位意见的原因分析报告。

2.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

3. 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失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

4. 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相关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5. 外包项目发生以下事项之一造成事故的,确认为本单位负同等以上责任:

(1)本单位和本单位承包、承租、承借的工作场所,由于本单位原因,致使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触电、高处坠落、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事故。

(2)外包项目,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

a) 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b) 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应由发包方交代的安全技术交底,且没有完整的记录。

c) 对危险性生产区域(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按安全施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含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d)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3)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单位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其它情形。

6. 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2)规程制度不健全。

(3)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力。

(4)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或不合格。

(5)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应急预案不落实。

(6)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7)违章指挥。

(8)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证件不全。

(9)事故调查组确定的应为领导责任的其它情形。

(五)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

(一)由政府及上级单位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发生单位留档保存,并上报总公司。

(二)由公司负责调查的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组负责填写《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三)由部门负责调查的事故,由该单位填写《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涉及人身伤亡的,报公司审核备案。

(四)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发生单位概况和发生经过。

2.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对后续工程、运营项目的影响情况。

3. 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4. 应急处置和恢复的情况。

5. 责任认定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 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和技术分析报告。调查组成员应当在调查报告上签字。

(五)调查结案后,事件发生单位应将有关资料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根据情况应有:

1. 伤亡事故登记表或事故报告。

2. 调查报告书。

3. 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

4.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 物证、人证材料。

6. 直接损失材料。

7. 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 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

11. 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

第十一条 责任归属

外单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中造成负有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人身、设备事故定为该单位的事故。

第六章 事故处理与统计分析

第十二条 调查报告应按照公司规定提交领导审阅,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处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十三条 所有工程、运营项目特大、重大、较大事故、除以下情况的一般事故、事件,或者经公司认定的以外,均应作为发生单位安全事故统计:

(一)新投产项目一年以内发生由于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集中检修等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事故、事件。

(二)事先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科学技术实验项目,由于非人员过失所造成的无责任事故、事件。

(三)设备因覆冰、暴风、雷击、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超过设计标准承受能力而发生的非责任事故、事件。

(四)不可预见或无法事先防止的外力破坏非责任事故、事件。

(五)为了抢救人员生命而紧急停止设备运行构成的事故、事件。

(六)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非责任事故。

第十四条 综合部应做好事故统计,并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研究事故规律,跟踪预防和纠正措施的落实,并在公司推广防范措施,预防同类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各工程、运营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事故定性标准和调查、处理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cng加气站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生产班组长,现场负责人使用场景突发事件处置,安全事故响应,事故调查配合
制度目标防止事故变大,减少伤害和损失,总结教训,别再出同样事故。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负责汇报和协调,现场人员第一时间上报,领导配合调查处理。
核心条款出事马上报,别拖;配合调查不隐瞒;处理完写书面报告;最后要总结存档。
执行要求事发后1小时内口头初报,24小时内补书面说明;安全部门跟踪督办;每月抽查执行情况,没做到的要登记提醒。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关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汇报。

三、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一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再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五、进行事故总结,存档备案。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组长使用场景工伤处置,事故上报,善后处理
制度目标防止工伤事故没人管没人报,让领导快知道,好救人查原因。
职责分工负伤人或发现人马上报告;领导填表上报;安全部门收材料存档。
核心条款出事立刻报;填登记书;死人重伤要快报;多人死亡用电报电话报。
执行要求事发马上口头报,24小时内交登记书;领导盯进度;安全部门每月查漏没漏报;漏报要补。

企业如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登记和报告,由负伤人或最先发现人报告企业领导。

1、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填定《工人职员伤危事故登记书》以备查证。

2、发生死亡事故时,领导必须立即奖事故概况《包括作伤亡人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报告企事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逐级转到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也应尽快用《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书》。

4、凡发生多人死亡事故时,必须填写《因工死亡事故快报》企业领导应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方法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逐级转报到中央劳动人事部门。

5、组织处理善后工作,接报三不过原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

适配人群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督员,现场指挥员使用场景事故初报,火灾处置,伤亡抢救
制度目标出了事得马上让人知道,别捂着藏着,早点报才能早点处理,减少损失,保护大家安全。
职责分工当事人或发现人要立刻报;企业负责人收了报就得往上递;安全部门每月定时交报表。
核心条款火警先打119;24小时内快报事故;30天内交正式报告;现场要救人、保现场、防扩大。
执行要求电话电报传真都行,用指定表格;每月1号报简况,6号前交月报;安全部门盯紧,领导负责催办,集团随时查。

第一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

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逐级归口上报。凡属上报集团公司的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或总调度室。凡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有规定要求报告的事故,事故单位应按规定报告。

第三条 发生有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应以企业领导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

第四条 凡发生上报集团公司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按事故报告的规范格式(见附件)写出正式报告,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企业在上报事故报告时,应将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登记表》一并上报。

第五条 企业安全监督部门每月1日应将本单位上月事故简况用电报或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每月6日前将事故月报(月报内容包括《企业事故概汇总表》和《企业事故情况综合统计表》)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日常工作保送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值班教师使用场景安全巡查,事故处置,应急响应
制度目标让日常安全工作有人管,出事能马上知道,不拖不瞒,保护师生安全,维持学校正常上课。
职责分工各班老师盯日常,科室主任管本部门,校长室收总报,分管领导传给教育局。
核心条款日常情况学期末交一次,出事立刻报校长室和安全负责人,谁报告写进预案里,不能漏人。
执行要求平时按学期节点交材料,出事必须马上打电话或当面说,边处理边报也行,不报出问题要担责,领导会查有没有报。

日常工作保送和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日常工作保送和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如下:

1、日常安全文明工作必须层层落实反馈,每学期把工作情况上交各责任区负责

人,上报学校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分管领导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一旦发生事故,校内相应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室、安全工作责任人

和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汇报。

3、负责报告的人员在各类事故预案中清楚写明,落实到人。

4、特别紧急状态下,允许各部门负责人边汇报、边处理或事先紧急处理后再汇

报。对不及时向上级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不及时报告的责任,并

依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进行处理。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伤亡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驾驶人员,车管部人员,安全经理使用场景交通事故现场,重特大事故响应,一般事故上报
制度目标司机出事要马上停、救人、报警、报公司。不让小事变大事,少死人少损失。
职责分工司机第一时间处理现场;车管部快去现场;公司领导决定要不要启动预案;安全部门查原因写报告。
核心条款出事必须立刻报122和120;2小时内报行业部门;快报不能漏、不能拖、不能瞒;调查要“四不放过”。
执行要求电话一响就要动身;车管部接到通知马上出发;重大事故领导直接指挥;记录时间地点过程损失;每月开分析会讲教训。

1.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采取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有人员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保护现场,并迅速拨打122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向120急救中心报急救。

2.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领导和车管部管理人员报告,向保险公司报案;企业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行业主管安全管理监督部门报送事故快报。

3.事故快报应按照将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驾驶员姓名、车牌号、从业资格证号、行驶的线路或类别、造成伤亡人数以及简要的事故发生过程、大致事故责任划分等情况尽快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漏报。

4.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紧急报案电话后需紧急救援时,应积极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和救助工作。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等。

5.发生一般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向车管部报告,车管部接到报告后,需要急救时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

6.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车管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安全经理和公司负责人报告,当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经理先向紧急抢险组发出指令,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安置伤员。安置组和后勤保障组迅速集合,听候安排。

7.事故的分析调查: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针对本企业或外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计量室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计量检定员,检测实验员,标准设备操作员使用场景计量检定现场,检测实验室,标准设备操作
制度目标管住仪器坏掉、人受伤、检测出错这三类事。让大家知道啥叫事故,出了事咋报咋处理。
职责分工当事人要马上报,室负责人签字,站领导管审批。主管领导盯大事故,业务部门存档备案。
核心条款不能违章操作,不能玩忽职守。出事要立刻处理、马上报告。不准瞒报、拖报、瞎报。
执行要求发现事故得马上行动,控制局面。24小时内交书面报告。旁证要签字,室负责人先审,再报站里。档案当天归档。

本制度明确了仪器设备、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和界定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现、报告和处理的程序。

1、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在计量检定测试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包括仪器、工具损坏)、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等。

1、1仪器设备事故:工作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损坏或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

1、2人员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1、3工作责任事故: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检测结果错误,并造成政治、安全、经济上的严重损失。

2.按照《石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人,对故意拖延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者,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4、一切事故经由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经过及造成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和采取补救措施。事故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事故旁击者予以证明,室负责人签字,上报站领导。

5、对于一般事故,可由本单位领导会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实事求是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通知当事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

6、对于非一般事故,由主管部门处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或调离岗位、行政处分直到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对于事故报告及处理结果的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及时存档。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应急指挥员使用场景事故报告,现场保护,应急响应
制度目标让大家知道事故怎么分等级,出事了马上报、快救人、别乱动现场,把损失减到最少。
职责分工单位负责人要立刻报安监局,启动预案救人;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部门管监督落实。
核心条款死亡3人以下是一般事故;出事1小时内必须上报;现场不能乱动,要画图留证;报告内容五项不能少。
执行要求发现事故马上口头报,再补书面;单位负责人全程配合调查;每年至少练一次救援,留照片和总结;查问题及时改。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分类为: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局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处理。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处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当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6、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7、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配合人民政府成立或委托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发生事故后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并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9、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十九、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为提高项目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水平,在事故发生时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必须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①应紧密结合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以及防盗、防破坏、防地质灾害等特点,内容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②救援措施、避险要领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③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①目的和意义

②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经营品种、规模等内容;储存仓库的安全条件、运输车辆情况;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和救援人员状况、库区布局示意图;救援保障和条件。

③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可参照安全评价与重大危险源辩识进行确定;

④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⑤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⑥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与处理措施;公司应根据危险辨识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订相关的响应程序和现场处理措施。

⑦需要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以及联络电话,包括火警、匪警、急救中心、公司指挥部主要人员、上级公司、公安局、安监局、经贸局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电话;

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包括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考核与培训、物资保障、队伍保障、设施保障、制度保障等相关内容。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承担,有关副职、职能部门领导为指挥机构成员,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允许兼管)。

5、为应急救援配备的装备不应移作他用,应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救护、救援等尖与本地有关单位保持良好的联系。

7、为了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启动救援,要求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及人力资源的准备工作,落实责任制。

8、项目部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相应的演练记录、照片和演练总结。

9、项目部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管理制度,定期对预案中规定的机构、责任制、报警系统、预防措施、演练记录、救援设施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根据人员变动和公司情况变化,适时修改应急救援的预案和组织。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员使用场景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
制度目标搞清楚事故大小怎么分,出了事咋报、咋救、咋查,别乱来。
职责分工老板要带头报事故、启动预案;安全部盯现场保护;各部门配合调查和整改。
核心条款死了人或伤了人必须1小时内上报;现场不能乱动;报告要写清时间地点伤亡和措施。
执行要求出事马上报,边救边报;现场留证据,画图记事;每月学一次预案,每年练一次救援;安全部每季查落实情况。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分类为: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局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处理。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处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当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6、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7、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配合人民政府成立或委托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发生事故后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并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9、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十九、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为提高项目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水平,在事故发生时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必须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①应紧密结合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以及防盗、防破坏、防地质灾害等特点,内容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②救援措施、避险要领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③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①目的和意义

②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经营品种、规模等内容;储存仓库的安全条件、运输车辆情况;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和救援人员状况、库区布局示意图;救援保障和条件。

③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可参照安全评价与重大危险源辩识进行确定;

④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⑤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⑥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与处理措施;公司应根据危险辨识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订相关的响应程序和现场处理措施。

⑦需要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以及联络电话,包括火警、匪警、急救中心、公司指挥部主要人员、上级公司、公安局、安监局、经贸局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电话;

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包括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考核与培训、物资保障、队伍保障、设施保障、制度保障等相关内容。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承担,有关副职、职能部门领导为指挥机构成员,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允许兼管)。

5、为应急救援配备的装备不应移作他用,应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救护、救援等尖与本地有关单位保持良好的联系。

7、为了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启动救援,要求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及人力资源的准备工作,落实责任制。

8、项目部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相应的演练记录、照片和演练总结。

9、项目部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管理制度,定期对预案中规定的机构、责任制、报警系统、预防措施、演练记录、救援设施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根据人员变动和公司情况变化,适时修改应急救援的预案和组织。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及调查

适配人群安全环境部人员,一线班组长,设备操作工使用场景生产作业现场,工伤事故处置,政府安全监管对接
制度目标出了事故要马上报,不能拖不能瞒,查清楚为啥出事,以后少出事。
职责分工安环部盯着执行,出事了要上报领导;各部门管好自己人,多讲讲规矩。
核心条款出事马上报主管,1小时内必须报到安监局;轻伤重伤死亡都要分清;报告内容六条不能少。
执行要求谁先看见谁先说,电话报完补书面;补报有时间限制,30天内或7天内;安环部存档所有材料,照片记录会议本都要留着;不报漏报要挨罚。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3 定义

3.1 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

3.2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3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4 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5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3.6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4 职责

4.1 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政府部门。

4.2 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 事故分类

5.1 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5.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5.3 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4 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5.5 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5.6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死亡的事故。

5.7 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6 事故报告

6.1 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6.2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3 外派出差人员发生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环部、行政人事部,安环部上报公司。

7 事故调查

7.1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

7.2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如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相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7)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格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9)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10)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8 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认定事故责任人。

8.1 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后果,除按照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及处理要求外,仍需依照公司《奖惩制度》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8.2 事故调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由安环部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班组必须根据期限进行整改。

9 其它要求

9.1 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9.2 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9.3 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相关记录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优选10篇)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运行值班员使用场景工程现场,运营项目,事故调查制度目标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总结教训,研究规律,采取预防措施。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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