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部,牵头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火灾处置,交通救援,矿山抢险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故没人管,乱成一团。要快点救人、少死人、少赔钱。 | ||
| 适用范围 | 全区所有地方,火灾、车祸、矿山、炸药、锅炉、工地、娱乐场所出事都算。 | ||
| 职责分工 | 区长总管,副区长帮着干。安监局盯日常,消防管火,交警管路,医院管救,公安管现场,财政管钱粮。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安监局,现场不能乱动,拍照画图留证据。各部门带人带设备冲过去,不推不拖。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天天查,指挥部随时问进度。谁漏报、迟报、瞎指挥,就追谁的责,严重了要坐牢。 | ||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1、火灾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煤矿和其他矿山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事故;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7、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工作,区政府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区长、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管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各街办(镇)、区总工会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订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帮助街办(镇)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必要时统一组织、协调驻军、武警部队参加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向省、市逐级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电话:8585793。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协助指挥部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主要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发生安全事故的类别,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1)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安分局消防科负责。
(2)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市交警一大队、四大队按职权范围负责。
(3)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4)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区安监局总协调,其中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分别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牵头负责。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质监分局牵头负责。
(7)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负责。
(8)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安分局、文体局牵头负责。
(9)其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牵头负责部门。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意见,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的调整、修订。
(3)协助有关单位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指导开展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
(6)按有关要求,及时向区政府、区指挥部和上级政府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工作。由公安分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单位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必要时采取措施,冻结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个人资产。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医院救护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迅速组织和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和占用急救场所。
(3)及时对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对抢救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4)积极组织区属医院,协调驻区各大医院进行抢险工作。
(5)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由区财政局、民政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组织、协调调用救灾物资、食品和设备。
(2)协调电力、供水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工作,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协调通讯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5、善后处理工作。由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关部门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指导有关方面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办理认领、火化等善后事宜。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善后处理情况。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区安监局和区指挥部。安监部门按规定逐级上报,并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观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四、应急处置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区指挥部根据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牵头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到达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二)现场指挥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或办公室主任担任,发生事故所在街办(镇)领导及各有关牵头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救、警戒保卫、医疗救护、交通秩序维护及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和事故处理等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开展。
(三)有关牵头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事故发生地进行抢险和救援工作,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抢险和救灾情况。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服从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要求组织调配好人员、车辆,共同做好事故救援工作,绝不允许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五、有关要求
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及影响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领导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某塔吊生产
| 适配人群 | 塔吊司机,安拆工,信号司索工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装,塔吊拆卸,基坑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塔吊出事伤人砸物。比如限位失灵、基础变形、大风雷电、拆装出错、电线漏电、钢丝绳断。 | ||
| 适用范围 | 云立方项目所有塔吊操作、安装、拆卸、顶升人员和现场施工区域。 | ||
| 职责分工 | 司机不超载不斜拉;安拆队持证上岗;安全员盯现场;组长管应急;技术员查方案;电工断电保安全。 | ||
| 管理要求 | 装齐限位器;基础按说明书做;吊前检查螺栓钢丝绳;夜间开照明;出事马上警戒疏散;伤员快送医。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巡;组长随时抽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换人;事故后必须开会复盘找原因改措施。 | ||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四川成都市中国水电•云立方,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后门大面西路以西成龙路以北。该工程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成都)有限公司投资,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四川永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一标段建筑面积为14.62万平方米。施工期间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订塔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用以解决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如发生安全事故报告安全员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完成后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视事故情况由项目部办公室通知公司,安全监督站或者建设单位。
二、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层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失稳引起塔吊基础变形。
(3)自然灾害(如雷电、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6)起重吊钩钢丝绳突然断裂。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四、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施工使用塔式起重机一台,用以吊装结构施工所用模板、钢筋、砼等材料及其它。
五、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为;塔吊倾覆、钢丝绳断裂。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塔吊安全生产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塔吊基础坍塌时可能倾翻;假设塔吊的力矩限位失灵,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严重超载吊装,可能造成塔吊倾翻、钢丝绳断裂。
5.2响应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由项目部安全科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及车辆等在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的安全科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3处置及预防措施
5.3.1指挥与控制:
(1)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徐朝明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①首先抢救组和项目经理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副经理向项目总工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②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③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④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⑤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⑥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副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和塔吊司机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⑦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2)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5.3.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⑥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7)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9)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总监审批后遵照执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11)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6.1由项目部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情况,判定急救援工作已结束。才能发出通知,终止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终止后,通知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6.3事故处理完成后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视事故情况由项目部办公室通知公司,安全监督站或者建设单位。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消防器材、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其它设备:常备小轿车1辆。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水电站重特大生产
| 适配人群 | 电站总指挥,分管安全副站长,安生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电站事故救援,防汛应急处置,火灾爆炸施救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怕死人伤人,怕电站炸了烧了,怕东西全毁掉,怕老百姓遭殃。 | ||
| 适用范围 | 电站所有人、所有地方、所有机器、所有干活时候。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带头干,副站长帮着盯,各部门头儿管自己地盘,普通员工听指挥做事。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封现场救伤员,疏散人群,调人调物,按规程操作,不准乱来。 | ||
| 监督与检查 | 领导现场查,安全部天天看,不报不救要挨批,动作慢了要被问,记录必须写清楚,谁漏了谁补上,每月练一次救援。 |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 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
保卫部负责人
行政工作部负责人
工会负责人
财务部负责人
实业总公司负责人
发电运行部负责人
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
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某某建设局重特大质量
| 适配人群 | 建设局指挥人员,建筑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队员 | 使用场景 | 建筑工程事故,市政设施事故,风景名胜区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人命和东西保不住。出了事手忙脚乱,补救慢损失大。 | ||
| 适用范围 | 县里管的工地、桥路、公园、游乐园、房子、食堂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局长拍板,副局长跑腿协调,办公室写材料盯进度,队伍冲现场救人,公司管自己人和现场。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队伍十分钟内动身,现场不乱动东西,画图留证,分组干活不打架。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每月查一次预案有没有写,演练没做扣绩效,瞒报漏报直接找人谈话,三次不过要换岗。 | ||
一、总则
(一)在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了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抢救人民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建设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指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是指我局管理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1、重特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2、重特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3、重特大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管理安全事故;
4、重特大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乐园安全事故;
5、重特大火灾事故;
6、重特大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7、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3号令)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一)建设系统及建筑企业应急救援工作应在县建设局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行动。
(二)县建设局成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局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县建设局成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直属应急救援队伍。某县建筑公司、某县昆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县广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县城乡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某县建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县盐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分别为重特大质量救援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支队伍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下,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四)根据事故性质、分类和救援工作需要,由发生事故单位的分管口副局长做应急处理,在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及有关责任分工
(一)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启动应急系统,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负责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统一指挥抢险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抢险情况、调查处理结果。
(二)总指挥:负责系统内安全问题重大决策和总指挥。
(三)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人员的具体行动,实施决策。
(四)总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正、副总指挥工作,负责研究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问题。协调应急救援机构救援工作,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危险源的情况收集、汇总、报告工作,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习,分析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统一对外发布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负责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后,在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下,要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六)各二级机构及各建筑企业:主要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挥演练,按局指挥部要求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抢险,保护证人、取证、监控危险物品,适时清除现场障碍,保证现场秩序。进行事故调查,适时上报事故损失,并及时提供有关技术情况资料。
(七)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应统一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要根据事故的情况按应预案或企业有关事故处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包单位要根据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各自的职责分工,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为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供真实的证据。按需要负责恢复或关停被损坏的道路、房屋、给排水及其它压力容器、管道和特种设备;负责人员疏散和灾民安置;研究落实应急措施并提供后勤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四、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的主要工作
(一)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小组全体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研究制定启动相关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措施,分别成立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工作组、信息新闻组、事故调查组,各组应分工负责,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抢救人员、抢修设施、供水供电、畅通信息、抢修物资运输工作。
2、治安管理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伤亡人员情况。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工作组: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处理善后事宜。
6、信息新闻组:负责事故(险情)的情况资料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
7、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的鉴定、调查、处理。
(二)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必须以最快方式向总指挥部报告(并及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各单位要服从总指挥部统一调遣,组织力量抢救,保卫要害部位,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做好灾民安抚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事故报告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预案。
(二)各有关单位应各负其责,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抢险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事故调查处理
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工作,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八、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本《预案》是县建设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时进行调整补充。
(二)局属各单位和各建筑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
(三)局属各单位和各建筑企业要不断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后,整个预案能够及时启动并正常运行,有条不紊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重特大生产
| 适配人群 | 总指挥及副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专业处置组组长 | 使用场景 | 重特大事故处置,跨部门协同救援,现场指挥部运作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人死得多、钱赔不起、社会乱套。要抢时间救人救物,不让小事故变大祸。 | ||
| 适用范围 | 温岭全市,工厂矿山、交通水运、商场工地、渔船锅炉这些地方出大事时用。 | ||
| 职责分工 | 市长拍板定方向,副市长带人干,镇长现场盯,公安消防医生各管一块活儿。 | ||
| 管理要求 | 一出事马上报警,划警戒线,救人送医,抢修设备,消毒清场,不许乱传消息。 | ||
| 监督与检查 | 值班室24小时守着电话,谁漏报迟报要挨批,指挥部随时查进度,不听指挥就换人干。 | ||
为了快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台州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温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组织指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实施有序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减少伤亡;
2、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多方联动,公众动员、快速救援。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市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如重大工业装置、市镇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矿山、公众集聚场所、水陆交通、渔业生产和运输、公共职业卫生等领域发生的重特大生产经营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具体分为: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特大工矿企业事故即矿山事故和非矿山事故;
(三)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四)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
(五)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建筑质量事故;
(六)重特大公众集聚场所安全事故;
(七)重特大水、陆交通运输事故;
(八)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九)重特大渔业生产捕捞、运输事故;
(十)重大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十一)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安全事故。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重特大事故标准,参照国家行业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1、指挥部组成:
总 指挥:市长
副总指挥: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
成 员:由各专业处置组组长及事故发生地镇(街道)镇长(主任)组成
指挥部下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总指挥任命。
指挥部下设机构: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2、指挥部工作职责:
决定启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示台州市政府,要求启动台州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总指挥是处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发生地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
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是:迅速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全力实施应急救援;划定事故影响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组织事故善后处置,组织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
(三)各专业处置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安委办副主任、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的有关材料并及时上报;
(2)现场协调和人员调动;
(3)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治安大队领导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公安部门相关警种和当地派出所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工作;
(2)设置警戒区域并进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
(3)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围观群众的有序疏散;
(4)负责保护抢险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消防大队负责人、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抢险相关事宜;
(2)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护和清理、消洗,如营救、寻找受伤、失踪人员等;
(3)实施工程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4)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急救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
(5)帮助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卫生局相关领导及市级人民医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当地人民医院领导、专业医护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医疗队、防疫队进入事故现场,开设现场临时救护所,对伤亡人员实施转移、救治和处置;
(2)及时提供救治所需的药品和救护器械;
(3)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预防和控制灾害扩散蔓延;
(4)向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5、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事故所在镇(街道)派员组成。主要职责:
(1)落实运输保障和救灾物资保障;
(2)保证现场与外界的通信联系;
(3)保证电力输送和抢修;
(4)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
(5)解决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问题。
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监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安、监察、检察、总工会等部门领导组成,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及技术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勘察、取证、保护和图纸测绘等事故调查工作;
(2)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做好事故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工作;
(5)完成指挥部和上级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7、技术专家组:组长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业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或对已形成的抢险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研究、解决抢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为指挥部抢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善后处理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总工会、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怃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
(3)做好财产、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
(4)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善后事宜。
9、新闻报道组:组长由宣传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办、市府办相关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报道组及各新闻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1)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和新闻,负责审核相关新闻稿件;
(2)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3)做好上级新闻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按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报告的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市府办值班室)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市府办值班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主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长;
(四)市府办值班室人员按照市长、副市长指示,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将信息传送到各救援处置组织。
五、应急处置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救援行动、事态控制、恢复正常、应急结束。
(一)接警。接到事故灾难发生的警讯后,报警信息应迅速汇集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立即传送到各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小组。性质严重的重特大事故灾难的报警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关和相应的行政领导报送。接警时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记录。报警得到初步认定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发出预警信息和及时发布警报。
(二)警情判断。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警报后,应立即与事故现场的地方政府(街道)或企业应急机构联系,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对警情作出判断。
(三)应急启动。根据警情判断,应急中心值班负责人向指挥部报告,建议启动应急程序,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立即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命令,正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中心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人员迅速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组等。
(四)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后,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及时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处置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五)事态控制。抢险救援组到达现场后,要根据应急救援方案迅速控制事态。当事态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向上级救援机构(场外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响应。
(六)恢复正常。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消洗、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七)应急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后,应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附则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已启动的专项预案结合实施。
(二)各地、各部门及本预案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及时修订。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机电工程系突发
| 适配人群 | 实验指导教师,系应急小组,辅导员 | 使用场景 | 实验室安全,校外实训,集体用餐 |
|---|
为确保我系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本系突发安全事故,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学院会议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机电工程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电工程系成立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林洪滨
成员:唐林汉、林旭群、黄豆豆、郑 遐、郑木水、吴乐坚、
李育勋、黄泽钦、杨子伟、方迪成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2741185、2741186 2737456、、3582569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本系全体教职员工,调用应急用具及交通工具,系教职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突发安全事故种类。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被盗案件、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实验室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系负责人负责制。
2、本系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系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经院领导同意后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有关人员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师生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系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应急程序:
(1)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学院领导。
(2)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院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消防人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和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组织实施
(1)接报后,系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学院领导报告。
(3)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情况。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学院医务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属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属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学院医务室或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7)如属社会人员来宿舍闹事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值班人员无法劝阻的,应立即与学院保卫科联系或拨打“110”。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注意事项。
(1)系应急领导小组人员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等进入教室、实验室和宿舍等场所。
(三)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师生宿舍、教室及实习实验场所有外来的未经允许的强行闯入者,应及时与学院保卫科、学生处和宿管员联系,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告学院保卫科或拨打电话: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食物中毒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院领导,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学院医务室人员、系应急领导小组。
2、报告程序:
(1)系应急领导小组。
(2)学院领导、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及医务室人员。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卫生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系应急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和学院医务室人员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学院医务室或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厨房或操作间。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和学生干部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系应急领导小组安排负责陪护。
(5)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报学院领导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7)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学院探视,由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学院保卫科、学生处、系辅导员,公安干警。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系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向学院领导、学院保卫科、学生处领导汇报。
(3)经院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1)接报后,系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系应急领导小组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系辅导员或教职员工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系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有关带队负责人应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系应急领导小组。
3、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及时拨打电话: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实验室的安全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员,上实验、实训课的教师。
(2)向学院领导、学院保卫科汇报。
(1)实验室属于学生进行实习实验活动的重要场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的老师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外借实验室及设备必须经过系领导的批准,不得擅自外借。
(2)实验室人员要对实验室的设备设施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被盗,一旦发生被盗现象,立即报告系应急领导小组和学院保卫科,情况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3)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对实验室的使用进行监督,凡有实验项目进行的必须有实验员在现场,及时处理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危险情况。
(4)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发生挤撞、踩踏等安全事故时,实验室人员要协助任课教师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一旦因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等情况,实验室人员要马上报告系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到学院医务室或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6)在学生进行实验之前,实验室人员有责任向学生讲解关于实验安全的问题,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7)实验室一旦发生火情,实验室人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但不能要求学生走近危险地方;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要及时电话报警(电话:119)。同时组织学生疏散,防止损失扩大。
(8)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实验室人员和教师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9)在出现火情等事故时,要及时通知系应急领导小组、保卫科,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学院领导,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赶赴出现危险的地点。
(10)在进行实验期间,一旦发生学生因操作不当引起身体伤害事故发生,要根据抢救常识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在实验室实习的学生合理疏散,将受伤学生送往学院医务室或最近地点的医院进行救护。
(八)地震及其他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本系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正确、科学引导疏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本系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统一调度,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切实把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执行。
机电工程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小学师生外出活动
| 适配人群 | 带队教师,安全导护员,校级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校外活动,远距离出行,交通安全 |
|---|---|---|---|
| 制定目的 | 怕师生出去玩出意外,要快点救人、善后,保大家平安,让学校不乱。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所有校外活动,坐车走路都算。 | ||
| 职责分工 | 校长带头管总,带队老师盯现场,其他老师配合帮忙,人人发现危险都要报。 老师要提前讲安全,带药带东西,领导带队,报批备案,用车要靠谱。 | ||
| 监督与检查 | 平时查教育和准备,出事看谁没报没动没到位,学校会批评扣分,严重就追责。 | ||
为预防我校师生外出活动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加强教育
(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师生外出活动安全工作要求,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
(2)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办讲座、班队会、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加强对师生外出活动特别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
(3)积极和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
2.强化预防
(1)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学校每次举行远距离校外活动,必须制定活动方案,开展活动前安全教育,配齐相关应急物品和药品,落实相关措施,安排学校领导带队,组织安全导护人员,责任到人。同时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具有相当资质的旅行社或公交部门定立用车协议,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和交巡警部门备案。
(2)师生外出期间,带队领导或负责人必须早晚或适当时间定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学校领导应该在外出时和回校后第一时间向主管局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二、外出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组员:**
三、处理外出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1.报告制度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我校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具体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2.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带队领导及相关负责人
职责任务:冷静面对,科学而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1)向公安或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2)组织应急抢救,并尽快向医院求助;
(3)向学校领导及区、市教育局报告;
(4)学校领导或现场负责人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在校或未外出的学校相关领导或负责人
职责任务:迅速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
具体准备工作:
(1)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
(2)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联系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其他行政人员或各年级组长
职责任务:迅速到校待命,做好随时接应的准备。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有师生外出或在校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应做到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四、其他
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处分或责任追究。情节严重重者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o**年七月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某小学生食物中毒
| 适配人群 | 校方安全负责人,学校后勤主管,食堂现场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集体用餐中毒,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制定目的 | 怕学生老师吃坏肚子,怕食堂出事,怕学校乱套,怕卫生部门来查,怕影响上课。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食堂、小卖部、所有吃的喝的东西。 | ||
| 职责分工 | 校长带头管,副校长盯紧,老师发现马上报,校医快处理,后勤保现场。 | ||
| 管理要求 | 一有中毒马上打120,停掉可疑饭菜,催吐洗胃,留呕吐物,叫公安来,通知家长。 | ||
| 监督与检查 | 谁值班谁盯,领导天天查,老师不报要挨批,报晚了要写检查,处理慢了要扣分,出事全组一起担责,每月练一次应急。 | ||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学校卫生安全,对师生的健康负责,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给学校及社会带来的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是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文件精神,有效能预防,积极、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从而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 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
组 长:樊国华
副组长:刘刚
成 员:黄强 李文民 孙秋娟 王世丽 程俊红 岳伟 杨俊勇 刘芮敏 韩允清
梅瑞霞
突发安全事故联系电话:
紧急救助电话:120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 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针对食品中毒事故的出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镇定地处理事故,准确地判断,联系卫生部门的力量努力进行抢救,同时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从中收集有关中毒资料、信息,保护好中毒食品现场,随时向卫生部门报告,以有利于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报告中,采取抢救为主,安定人心为辅,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
四、 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一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卫生部门及主管部门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全体力量,努力进行生命的抢救。
3、停止可疑食物的食用,保护好现场。
4、迅速协同医务人员进行排毒处理:包括催吐、洗胃。
5、收集中毒人员血液、尿液、呕吐物标本,送往卫生部门检验,明确中毒原因,便于抢救。
6、通知公安部门保护现场,便于查明事故的真相。
7、组织人员做好安抚工作。联系学生家长,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作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
8、中毒事故抢救工作中,组织各成员应坚守岗位,明确分工,听从指挥,忙而不乱。
9、科学对待信息的公布
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知道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情况,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疑问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 善后处理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努力作好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理工作。
1、 总结报告
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
2、 事故的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脱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 协助上级部门作好责任事故的保险赔偿、经济赔偿等工作。
4、 保障措施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2)完善预防食品中毒制度,并保障实施。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特种设备重特大
| 适配人群 | 质监安全监管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企业安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事故,电梯困人,压力容器泄漏 |
|---|---|---|---|
| 制定目的 | 怕锅炉电梯这些出大事,死人伤人赔钱多,现场乱糟糟没法救。 | ||
| 适用范围 | 南湖区里用锅炉、电梯、起重机、游乐设施这些设备的单位。 | ||
| 职责分工 | 局长管总,副局长盯事,科室人员跑腿;使用单位自己管设备,工人要持证上岗。 | ||
| 管理要求 | 设备要登记、年检不能拖、隐患天天查、预案每年练、出事马上报。 | ||
| 监督与检查 | 质监局来检查,镇街也盯着,不登记不年检就通报,隐患不改就上报政府,瞒报要追责。 |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1.3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重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适用本预案。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困人故障或人身伤亡事故;
(3)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锅炉爆炸事故;
(5)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6)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1.4事故分级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结合本区实际,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1.4.1特别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特别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造成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50人(含5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1.4.2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造成死亡1-9人,或者受伤1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1.4.2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受伤9人(含9人)以下,或者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或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1.5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依靠科技、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南湖区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社会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区质量技监分局,并与区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事故发生地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技术机构,以及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区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须在上级质量技监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区人民政府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2.2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小组及职责
区质量技监分局设立区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小组,在上级质量技监部门和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指导和协调全区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质量技监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质量技监分局副局长
成员:区质量技监分局职能科室人员
2.3指导协调小组职责
(1)负责向区政府办和区安委办等部门及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接受传达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
(2)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3)建立与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4)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5)跟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6)根据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全区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
(7)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2.4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时,区质量技监分局立即成立并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助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导和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区质量技监分局决定。
现场指导协调组主要职责是:
(1)根据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具体救援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的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2.5相关部门职责
区质量技监分局与区规划建设、交通、环保、供电、安监、人口计生与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通知相关部门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根据事故情况,必要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行动。
各部门主要职责:
(1)区规划建设局
负责组织制订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救援预案。
(2)区交通局
参与协调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港口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3)区环保局
应急响应时,参与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提出处置建议。
(4)城郊供电分局
参与协调电力系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5)区安监局
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6)区消防大队
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危害时,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7)区公安分局
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等工作。
(8)区人口计生与卫生局
负责受伤害人员抢救处置等工作。
(9)区民政局
负责民众紧急疏散、撤离处置等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3.2预防措施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经常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制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应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区和各镇(街道)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2区质量技监分局应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3.3预警信息采集
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以质量技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基层质监网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辩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它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区质量技监分局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信息后,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给予指导协调,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事态严重时,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质量技监部门。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区质量技监分局和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下,直接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有关部门。
(2)区质量技监分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检总局,最迟不超过2小时;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3)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1)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2) 区质量技监分局接到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即应派出先期处置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
(3)根据事故报告及先期处置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区应急指导协调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4)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按照本预案迅速通告相关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并领导组建事故现场指挥部。
(5) 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区质量技监分局在取得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应当立即报上级质量技监部门,要求派出指导小组。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内容
(1)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 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 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 协助现场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1) 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 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 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 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 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 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7) 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备齐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8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区质量技监分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4.9新闻发布
区质量技监分局是区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4.10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量技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区质量技监分局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5.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区质量技监分局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
(1)建立与有关部门、相应的专业指挥机构、市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各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值守。
(2)组织建立全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及时反映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
(3)充分发挥市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应急救援装备、力量的作用,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6.2技术储备与保障
(1) 区质量技监分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
(2) 区质量技监分局应当针对多发事故,制订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
6.3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质量技监分局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抢险电话。
(2)区质量技监分局应当协助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区质量技监分局应当督促有关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6.5监督检查
区质量技监分局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本预案由区质量技监分局管理更新。修订后,报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7.3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质量技监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区质量技监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2838371传真:2838371
7.5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措施
序号
事故名称
应 急 措 施
1
锅炉爆炸
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机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2、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3、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罐体。
2
压力容器爆炸
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在初期灭火中,可使用灭火机(如干粉、二氧化碳等),或使用砂土水等。如果现场有危险物品(如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应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2、切断电源,关闭设备工艺管道的阀门。
3、组织现场及附近的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若发现有毒气体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逆风离开现场。
4、立即搬移现场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其罐体。
3
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其压力管道泄漏
1、判明漏气位置,从上风向逼近漏气地点。
2、迅速熄灭一切明火,关闭电源,停止生产。
3、关闭漏气处上游的阀门。
4、用消防喷水将漏出的气态液化石油气冲散。
5、大量泄漏时,应迅速组织现场及附近的人员迅速撤离,并熄灭火种、关闭电源与通讯设施。
4
液化石油气火灾
1、关闸堵漏,切断电源。如火情发生在罐群中,有倒罐条件的时间,应及时倒罐。
2、窒息火源,扑灭火区。采用大量水喷射方法。
3、冷却降温,向火区喷发灭火物(二氧化碳、干粉、雾状水),向邻火的容器表面喷水或开启水帘水源。
5
液化石油气瓶火灾
1、如果是接续胶管或炉具漏气起火,应迅速关闭角阀。
2、如果是减压阀或角阀漏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等将着火点盖上,使之与空气隔绝。
3、如火势较大,无法接近钢瓶,则要先设法将火扑灭,如用砂土覆盖,或用灭火机、灭火剂等器材迅速控制火势。
6
氯气泄漏
1、迅速抢救伤员,让受害者吸入酒精和乙醚的混合蒸汽,缓解受伤程度,并立即离开事故现场,移到新鲜空气处,若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若眼睛受害,用水轻轻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液氯溅到皮肤上,应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轻轻浸泡患处15分钟,迅速进行诊治。
2、气瓶溢漏时,应注意戴好橡胶手套、自供式呼吸器,穿好防护服,立即上紧或用卡具堵漏,如仍不能止漏,应推到碱池处理。同时,立即撤走下风向处未配戴呼吸器的人员,应沿逆风方向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离开现场。
3、管道及阀门漏气时,应穿好防护服,关闭进氯总阀,如仍然漏气,应立即停止供氯气。
7
溶解乙炔火灾
1、压缩间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机停电,切断与充装、储气罐及压缩机的管道通路,同时向无火焰的地方泄压放空;采用水和干粉灭火器扑救,如法兰连接处有乙炔漏出而产生火苗,应采取措施首先扑灭高压乙炔管道的火焰。
2、充装间、乙炔瓶着火,应立即切断气源,尽快启动紧急喷料装置,采取措施首先扑救乙炔管道及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将其附近的乙炔瓶迅速撤离现场。
8
乘客电梯不安全状态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乘客要做好承受因轿厢急停或冲顶、蹾底而产生冲击的准备(一般采取屈腿、弯腰的姿势),之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营救。
2、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楼层基站,引导乘客安全撤出后切断电源,随后扑灭火源。
3、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乘客应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营救。营救人员用盘车手轮移动轿厢至平层,之后打开轿厢门,使乘客离开轿厢。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市迎泽区:某小学图书室
| 适配人群 | 图书管理员,校医,值班教师 | 使用场景 | 图书室火灾,书籍霉变处理,书架垮塌事故 |
|---|---|---|---|
| 制定目的 | 图书室有电线、书架、雨水虫子这些危险东西,怕出火啊、电啊、砸人啊、书烂掉的事。 | ||
| 适用范围 | 就管图书室里头的老师、学生、所有书和架子、电线这些。 | ||
| 职责分工 | 老师要盯紧,学生别乱碰电线和高处书,管理员天天看看线路和书架稳不稳。 | ||
| 管理要求 | 起火马上断电灭火;书湿了虫咬了赶紧处理;书架晃了马上清人;有人触电先断电再救人。 | ||
| 监督与检查 | 校长和总务老师每周查一次线路和架子,谁没做到要被提醒重学预案,漏报事故要写说明。 | ||
小学样园图书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若室内因线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预知因素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疏散人员并关闭电源,用灭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进行灭火,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若火势未能及时控制,立刻拨打119报警。
2.若因雨水、蛀虫、霉变等而引起的书籍损坏,应立即进行防水、防虫、防霉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3.若因书籍过重而造成的书架垮塌而引起的意外伤害,应立即送医务室进行处理,同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治。
4.若室内因线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预知因素发生学生触电事故,应立即疏散学生并关闭电源,为触电学生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务室人员及时到达作相应处理,同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