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各种事故,分清类型,让不同部门各管各的,别乱套。 |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管生产、爆炸、伤亡事故;质监部管质量事故;设备部管设备事故;安全部管交通、火灾、环保事故;各部门要调查存档。 | ||
| 核心条款 | 事故必须分类上报;重大事故半小时内报安监部门;现场要保护,移动东西得做记号。 | ||
| 执行要求 | 车间班组要有应急预案并演练;出事马上处理并逐级上报;安全部门统一统计;各部门按时交数据;瞒报不行,得配合调查。 | ||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⒈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