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适配人群科主任,护士长,人事专员使用场景科室考勤,请假申报,病假管理
制定背景出勤率能反映劳动纪律,也是年度考核内容。想让职工更有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
适用范围全院在编职工,临时工另做表,各科室都得执行。
职责分工科室指定专人考勤,科主任和护士长要签字,人事科收表检查,财务科配合扣钱。
管理规定离岗必须填请假表;考勤表要如实填;没批假就缺勤算旷工;病休超半年要专家委员会审。
监督与罚则每月5日前交表,过期不改;25日前报人事处;弄虚作假追领导责;扣钱由人事通知财务执行;汇总表交财务算工资。

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出勤率是客观反映职工劳动纪律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考勤纪律,加强考勤制度管理是增强职工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有力措施,为此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我院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以科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人事处制定的考勤表登记全体在编职工的考勤结果(临时职工考勤另造表)。未经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一律由原科室负责人落实出勤情况后考勤上报;

二、考勤要客观如实地反映职工的实际出勤情况,无论何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填报《兰大二院干部请假申报表》;

三、无论何种原因离开所在科室但尚未正式办理离科手续的人员,应视为本科室人员上报考勤;

四、考勤表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由科主任及护士长签名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科,上报人事科后的考勤表不允许更改;

五、考勤内容:出勤,出国学习、脱产、半脱产学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差、丧假、教学假、公休假、放射假、轮休、探亲假、旷工等项目,均应在考勤表中如实填写清楚;

六、凡未经批准的缺勤,除特殊情况外(急症者、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均以旷工处理;

七、病休在6月以上的职工,要求恢复工作时,经医院劳保鉴定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有效;

八、病愈恢复工作的职工,有3个月的试工期间旧病复发继续病休的,累计计算病假;

九、职工不得借病休从事经营性工作,否则给予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按旷工处理;

十、各科室要认真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报人事处,如有扣发事项,由人事处通知财务科执行。全院考勤汇总后列表交财务科核算经济指标。弄虚作假,知情不报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十一、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

1. 工龄不满10年的,病休时间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工龄超过10年(含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

2. 工龄满10年,病休超过6个月者第7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

十二、获省、市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享受国家及专家津贴者,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职工年休假

适配人群临床科室主任,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使用场景医务人员休假,科室排班调度,干部挂职管理
制定背景因为国家有规定要给职工带薪休假,医院也想让大家休息好、工作好,别老加班累着。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在职职工,包括正式工、招聘工、集体工和借调的人。
职责分工人事处管总,各科室领导批假,党办、医务处、护理部这些部门配合把关。
管理规定年休按工龄分5天、10天、15天;必须提前申请批准;不批就休算旷工;当年假当年休完。
监督与罚则休假要逐级审批,没批就休按旷工;假期工资照发但没奖金;超假算旷工;人事处抽查执行情况。

市人民医院职工年休假制度(二)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原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及豫人〔____〕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职工年休假制度。

一、科学管理,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年休假制度

(一)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总支(直属支部,下同)、处室及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督促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二)加强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职工年休假,实行计划安排与职工个人申请、医院批准相结合的办法。各部门要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严格执行年休假的审批手续。

1.院党委书记、院长的休假计划报卫生厅主管厅长同意后送卫生厅人事处备案、执行;其他院领导的休假计划经院主要领导同意后送院人事处备案、执行。

2.各总支书记(含副职,下同)的休假计划报党办、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送院人事处备案、执行。

3.行管、后勤各处室及各学部负责人的休假计划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送院人事处备案、执行。

4.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的休假计划报医务处、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送院人事处备案、执行。

5.临床各科室护士长的年休假计划报护理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送院人事处备案、执行。

6.其他人员的休假计划经所在科室领导批准同意后报所在科室备案、执行。

不履行上述审批手续者,一律以旷工对待。

(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所有在职职工(包括正式在册职工、招聘职工、集体工和借调职工),按《条例》和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都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的时间为:累计工作已满l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l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l5天。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

“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累计工作”的时间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四)对于达到规定工作年限的工作人员年休假天数变动的原则是,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具体按如下办法处理: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对于当年11月底以前(含11月份)工作年限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即按工作年限满l0年或20年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对于当年12月份工作年限满1年、10年或20年的,当年不再调整年休假天数,从下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五)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奖金除外);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假期原则上应一次休完,有特殊情况需分期休,需经主管领导同意;超假期者按旷工计算。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含非因工负伤、产假续假,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者。

(五)新调入医院的职工,在原单位已享受年休假或寒暑假者。

(六)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二)、(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一)新招录(聘)人员,从录(聘)用满一年后的下月起享受年休假。军转干部、复退战士及调入工作人员等新进人员,如当年未在原单位休年休假的,医院应按其当年应休未休的天数安排年休假。

(二)驻外、驻村、挂职下派(锻炼)或借用的工作人员,由医院与挂职或借用单位协商安排其年休假。

(三)当年退休的工作人员,医院应在其退休前优先安排年休假。由于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四)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医院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相应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五)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工作人员,其脱产参加集中面授的时间(工作日时间),应计算为本人的年休假时间。

(六)当年请事假累计少于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工作人员,事假天数可冲抵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已休完年休假又请事假的,冲抵下一年度年休假天数。

本通知自____年元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院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省医人字〔____〕7号)同步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归人事处。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职工请销假

适配人群主治医师,护师技师,行政科长使用场景探亲出行,教学脱产,病休返岗
制定背景怕大家请假乱来,影响科室排班和病人看病。有人先休假后补假条,有人病好了不办手续就上岗。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在编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后勤人员。
职责分工人事处管登记审批销假,科室领导批假,保健科管病假鉴定,院长管大额请假。
管理规定请假必须写纸条,批准后拿准假证明;休完假马上销假;病假要县医院证明;探亲假不能跨年用。
监督与罚则没销假算旷工,扣奖金;续假要提前申请;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人事处每月查考勤记录;科室主任签字把关。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者应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科室领导批准或转请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准假后将持请假条到人事处领取准假证明,因故不能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能先休假后再补办手续,否则按情节轻重扣除本人及所在科室奖金。

2、休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者,应在假满之前申请续假手续(如生病、路途中断等,病假者须有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有效,否则按原请假时间到岗,不到者按旷工论处。

3、工作年限不满10年因病休息2个月或工作年限满10年因病休息超过半年,病愈后要求上班者,应持保健科证明,经科室同意报人事处备案,方可上班,两次病假间隔在30天以内者前后病假连续计算。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医院书记、院长请假,由上一级单位领导审批。副书记、副院长请假,书记、院长审批。

2、各支部、所。科室负责人请假,有主管书记、院长审批。

3、其他人请假,由所在科室领导批准,事假超过3天,由人力资源部审批,超过1个月(含1个月)者,由科室批准后,报院长审批。

4、各级人员休假必须到人事处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假满后办理销假手续。

各种假期的期限

(一)探亲假

1、在编职工,按照国务院发(1981)36号文件规定办理。

(1) 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年一次,一次20天;两年一次为45天,路费全报销。

(2) 已婚职工探配偶每年假期30天,路费全报销;探父母4年一次,每次20天,路费按超出工资30%的部分报销。

2、探亲要求:

(1) 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能团聚的,均可享受探亲待遇。调动来院及新婚职工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2) 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3) 探亲假路程所需时间按职工往返地一次所需要的实际天数(包括途中中转时间),另行计算。

(4) 探亲假路费,凭往返车(船)票报销。

(5) 探亲假只准许到批准的对方户口所在地探亲。

(6) 按规定享受的各种探亲假期,除单身职工探望父母假外,必须在当年使用,不能提前或推后跨年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跨年使用的,须经所在科室签注意见,并报人事科及主管院长批准。4年一次探望父母假过期作废,不能移至下年轮补休。

(7) 凡休探亲假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科室同意,人事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擅自休假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对待。

(8) 职工在探亲期间确因病、因事不能按期返院,必须在到假前向人事科提出续假申请,因病续假需提出县以上医院证明,一般不超过7天,住院费单据按医院规定办理。

(二)教学假与工休假

1、教学假:

(1) 教授、副教授,正副主任医师等,每年休假4周;讲师、主治医师及相似技术职务人员,每年休假3周;

(2) 参加工作在1年以上者休假5;工作满10年者休教学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者,休教学假2周;

(3) 凡医、护,技人员连续脱产教学一学期,而原享受教学假不满4周,可休假4周。

2、工休假:

(1) 参加工作满1年者每年休假5天;10年至20年者,每年休假15天;21年至30年者,每年休假20天;31年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

(2) 我院正式职工享受的教学假少于省政府规定的工休假时间可以补足。

3、休假要求:

(1) 教学假或工休假须在当年使用,跨年作废。特殊情况,须经所在科室提出意见,经人事处批准,方可推迟休假;

(2) 休教学假或工休假,原则上应连续休假,如零散休假者应在总天数中减去周六、周日的天数(除国家法定节假日);

(3)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学徒期间不享受教学假、工休假。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等人员工作满1年后,时间在6月底前的可享受本年度教学假,6月底以后的,从第2年开始享受教学假;

(4) 凡外出进修、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教学假和工休假,半年至3个月的(含3个月),享受全年教学假、工休假的一半,3个月以内的可享受全部假期;

(5) 由外单位调入本院的职工,工作不满1年,不享受教学假。6月底前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本年度的教学假。6月底以后工作满1年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教学假。享有工休假的职工,6月底以前调进者,如确未休假者,可享受全年工休假,7月份以后调进者,如确未休假者,可享受工休假,但需有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方能有效;

(6) 凡事假、病假、产假、婚假全年累计达到本人应休教学假,工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休假。旷工1天扣除本人教学假,工休假的一半,旷工2天全部扣除;

(7) 在本年度内已安排疗养的不再休假;

(8) 教学假、工休假可顶替病、事假。

(三)事假:

1、事假一般应从严掌握,本人提出申请,3天以内,由科室批准;4天至20天以内,科室签注意见,报人事科批准;20天以上,须报请院长批准;

2、凡存有教学假和工休假者,须先使用教学假、工休假;

3、事假期间工资、津贴的发放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病假:

1、职工病休者,须经保健科审定,加盖公章;

2、需长期病休或吃劳保的职工,由保健科牵头,指定专业保健医生做出鉴定,经有关部门审议,报请院长批准;

3、吃劳保者,要求上班,仍由保健科会同有关专业保健医生提出意见,由有关部门审议,报请院长批准。上班3个月内为试用期,如能坚持正常上班,可转为正常工作。否则仍按劳保对待;

4、职工不得借病休、劳保,从事经营性工作,否则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屡犯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婚假:

1、婚假为3天;

2、晚婚假期为30天;

3、休婚假必须经院计划生育

委员会专干签字,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

(六)丧假:

1、职工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

2、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另加给予路途往返实际天数。

(七)产假:

1、一般产假为90天;

2、晚婚产假为10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0天。

3、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母亲,产假延长5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5天。

(八)计划生育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其他

1、职工原则上不准借调。如有特殊情况需借调,须人事科报请院长批准,方能办理手续。借调期间可按公假对待,工资、津贴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均由借调单位支付。3个月以上者,按事假对待,工资、津贴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均由借调单位支付。

2、本院职工外出看病,需要在本院工作的配偶或子女陪护的,由保健科提出意见,职工所在科室同意,人事处审查,报院长批准,时间在一个月以内,按公假对待,超过1个月,按什么假对待,根据病情,酌情审定。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

适配人群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医技人员使用场景跨省探亲,生育分娩,进修考试
制定背景医院纪律有点松,请假乱七八糟。想让大家按时上下班,休假有规矩可循。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工勤人员。
职责分工人事科管审批和登记,科室负责人先签字把关,院领导批大假。
管理规定病假要医生开证明、主任签字、医保科盖章;事假超5天得院长批;婚假3天、产假90天、丧假3天。
监督与罚则没办手续就休假算旷工;超假15天当旷工;超1个月不回直接走人;人事科每月查考勤,发现不对就提醒补手续。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医院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完善请假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各种休假期限的规定

1、法定假: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2、探亲假:

职工的父母、配偶在本地区居住,能在假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不享受探亲假;父母或配偶跨省、地区不在一起居住,又不能在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但必须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亲父母每一轮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跨省可适当增加路途假。

3、婚假、产假:

婚假3天;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假增加15天。

4、计划生育假:

按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休假

5、病假:

(1)职工请病假,由专业科室经管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盖章,上报人事科审批。

(2)癌症病假,从确定癌症之日起,凭医保科诊断证明书报人事科审批。

6、事假:

无正当理由,不得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5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上报人事科批准;6天以上由科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院长白、院长批准后,报人事科。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7、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休丧假3天,跨省、地区的可适当增加路途假。

8、报考假:

(1)报考硕士研究生,必须工作满三年以上,由个人申请,科室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分管院长批准后,报人事科。复试假5天,只享受一次假期,以后请假按事假手续办理。

(2)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工作满三年以上,由个人申请,科室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报人事科。复试假10天。考取在职(委培)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经医院签订协议

9、旷工:

职工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15天,按旷工处理;对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假期未回者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10、停薪留职假: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请停薪留职假。一般工勤人员要请停薪留职假,科室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院长批准同意,按如下规定交纳管理费。

(1)工勤人员,按工资总额的50%缴纳。

(2)专业技术人员按工资总额的100%缴纳。

11、辞职:

(1)辞职人员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领导批准办理辞职手续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2)辞职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一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辞职人员凡经医院出资培训的,按与医院签订的《进修学习协议书》规定办理。

(4)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于医院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将赔偿经济损失。

12、请假手续和权限

职工休任何假期都必须到劳动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职改办工作

适配人群职改办人员,人事专员,科室负责人使用场景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资格申报
制定背景职称评聘政策性强,容易出错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和职改办人员
职责分工职改办牵头干活,各科室配合提供材料,院领导抽查监督
管理规定按国家省里政策办,每年聘任一次,岗位比例不能超,申报条件要公开,资料必须保密
监督与罚则职改办发通知、办证书、下文件、存档案;谁漏通知扣绩效,谁泄密追责任,材料不全退回重报

医院职改办工作制度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政策性很强,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省职改办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评聘工作。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按照医院岗位设置人员结构比例,根据医院实际岗位和工作需要,每年进行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三、加强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宏观控制,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合理设置技术岗位。

四、凡符合条件的,在晋升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条件上做到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做好有关职称晋升各项事宜的通知。

六、及时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

七、及时、准确做好评聘人员发文工作。

八、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及个人资料。

九、严守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岗前教育

适配人群新入职医生,新入职护士,新入职医技人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试用期管理,岗位适应期
制定背景新人刚来不懂医院规矩,怕出错伤病人,也怕自己不适应。得先教规矩、安全和医德。
适用范围每年新来的职工,还有临时安排的新上岗人员。
职责分工人事科牵头组织,各科室配合执行,院领导抽查监督效果。
管理规定必须参加一周集中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制度、安全、岗位职责;考核不过不能上岗。
监督与罚则培训完马上考试;不合格重学或延期上岗;人事科和科室一起考临时人员;各科要更新培训内容;试用期还要继续学。

人民医院岗前教育制度

1.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医德规范教育;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

(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结束,医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临时安排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并由医院人事部门和使用人员所在科室共同组织考核。

5.各职能部门针对岗位需求不断细化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

6.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

适配人群临床医务人员,医技科室人员,行政纠风人员使用场景患者投诉处理,医疗行风监督,医德考评实施
制定背景医院想提升服务态度,防止收红包回扣,让医生更关心病人,避免投诉多、满意度低。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
职责分工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纠风办和各党支部具体干,平时监督也归他们管。
管理规定不准收红包回扣,不准搭车开药检查,不准私自收费开假证明,不准对病人态度差、脱岗、出医疗差错。
监督与罚则科室每季度考一次,医生年底考评;靠病人调查表、投诉记录、个人小结、支部评档;不合格就取消评优晋级,还要罚钱或处分;投诉一次先停岗。

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促进医德医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核依据

医德医风考核主要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江西省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医德医风考核建档及实施意见》和《赣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以及医德医风考评表中所列的考评项目为依据。

二、医德医风考核实施办法

1、在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纠风办和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方法及标准

(1)时间:科室医德医风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原则上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2)方法:科室医德医风考核,采用发放病人满意度调查表的满意率和平时掌握的投诉情况进行考核;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采用发放考评表、进行个人医德医风小结,科室和党支部评定档次,报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归档。

三、考核标准

1、科室的医德医风考核采用百分制,以调查病人综合满意率为基础,满意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相应扣除考核分1分。

2、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包括:明令禁止的收受"红包"、"回扣";搭车开药、检查;以医谋私、私自收费、开假证明和私自介绍病人到外院整治;服务态度生硬、语言粗暴;责任心不强、脱岗等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等位考评重点。考核档次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无医德医风违纪记录,多次受到群众来信表扬者定为"优"。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无医德医风违纪记录,无受处罚记录的定为"良"。

医务人员在一年中虽有医德医风违纪记录。但本人平时表现较好,属于偶尔发生且情节轻微的定为"合格"。

医院人员在一年中医德医风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①殴打、辱骂患者或服务对象,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收受甚至索要患者"红包"或其他贵重物品,要求或暗示患者吃请的;

③收受药品"回扣"或有意开大处方、滥检查的;

④服务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组织领导;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和其他医务人员,情况严重的;

⑤一年内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的;

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星期以上的;

⑦玩忽职守,导致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⑧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形象的;

⑨一年内被单位行风监督员、政府纠风办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纠风工作人员在明察暗访中发现违纪行为二次以上的。

四、奖惩办法

1、科室每季度的医德医风考核,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

2、每年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十佳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3、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不合格者,实行年度评先评优和晋级一票否决。

4、对医务人员违犯医德医风考评规定的,根据医院相关文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5、严格执行"一次投诉待岗制"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护理部三基考核

适配人群注册护士,护师,主管护师使用场景临床考核,继续教育,职称晋升
制定背景怕大家学得慢、考不好,技术跟不上,思想还懒懒的。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护士,从新来的到主管护师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护理部牵头定计划出题,科室护士长盯落实,护理部查成绩看档案。
管理规定理论要八十分以上,操作八十五分以上,论文每年一篇,培训不能随便缺。
监督与罚则考完记进个人技术档案,不及格先补考一次,再不行就在科里待岗学习,培训缺了必须补上。

第二医院护理部三基考核制度

一、加强对护理人员知识更新、提高技术水平意识的思想教育,变被动为主动学习。

二、制定对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及目标,定期考核,使之达标。

三、将考核成绩记技术档案,理论≥80分,操作≥85分。未达标者,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在科内待岗。

四、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发表论文一篇。

五、要求不同层次的护理人员按照护理部制定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完成当年的学分及三基考核合格成绩。

六、护理人员要按照护理部要求按时参加各类培训班及学习班,确因不能参加者应补加。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考勤

适配人群科室负责人,院领导,主治医师使用场景临床排班,病假审批,轮休安排
制定背景有人迟到早退,有人随便请假,有人病假乱开,考勤乱糟糟的,得管一管。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职工,各科室日常考勤管理。
职责分工科室指定专人记考勤,科主任批假,综合办收表,院领导批长假,纪检抽查。
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工作时间不干私事;轮休不能自作主张改;病假要有真证明。
监督与罚则每月5号前交考勤表;旷工2天算自动离职;病假扣绩效;假条造假或超假没手续就按旷工;综合办汇总,院里不定期查。

人民医院考勤制度

1.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在工作时间,不会客、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各科室设立考勤表,由科室指定人员如实登记本科人员出勤、事假、病假、公休情况,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报综合办。

3.请事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院领导批准。

4.对擅自离职不上班者,或超假无补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5.职工病假,应有主治(以上)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两天内由科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院领导审批。需休长期病假者,必须出具疾病相关资料及专科医生证明。职工病假按规定扣除绩效工资。

6.职工因病在本院无法诊治,须到上级医院诊治者,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外出诊治(公差、外地休假期间例外),否则所开病假证明无效。

7.职工每周轮休一天半,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安排,不得私自更改。

8.休假期间患病,不用另补病假。一周累计事假时间超过四天者,不再安排本周轮休假。

9.女职工产后一年应参加轮值夜班。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东华医院医师定期考核

适配人群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临床科室医师使用场景医师考核周期,医疗执业准入,医德医风评定
制定背景医生水平参差不齐,怕影响病人安全和医院口碑。得定期看看大家干得咋样,业务熟不熟,态度好不好。
适用范围本院所有拿证上岗的医生,不管临床中医口腔还是公卫。
职责分工院里成立考核委员会管这事。办公室具体操作,科室主任配合打分,纪委盯着别出错。
管理规定两年考一次。成绩、医德、业务三块都要过。缺一块就挂。考前要通知,考后要签字存档。
监督与罚则考完15天内报县卫生局。不合格的停3-6个月,再培训再考。二次不过就注销资格。有异议能申请复核,30天内给答复。

第一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院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二)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60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测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对被考核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采用形式(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六)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七)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医院的调遣和科室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考核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院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八)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有关考试、考核资料存档。

(九)院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县卫生局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单位。

(十)医师认为院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院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院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同意并调换考核人员。院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十一)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十二)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十三)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易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签署意见,报院考核委员会审核。

(十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 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十五)凡本院有医师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的,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在定期考核前45日内向院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

(十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十七)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十八)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院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院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十九)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二十)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中判定不及格情形之一的,院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十一)院考核委员会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或本《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确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二十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优选10篇)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适配人群科主任,护士长,人事专员使用场景科室考勤,请假申报,病假管理制定背景出勤率能反映劳动纪律,也是年度考核内容。想让职工更有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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