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员离辞职保职下岗制度
| 适配人群 | 部门经理,人事专员,财务经办人 | 使用场景 | 离职办理,岗位调整,违纪解聘 |
|---|---|---|---|
| 制定背景 | 人走得太乱,交接总出问题。有人突然跑掉,设备丢啦、钱没收回来。想让走的人把活儿交清楚,公司别吃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签合同的员工,不管在哪个部门干啥活儿。 | ||
| 职责分工 | 人事部牵头办手续,各部门经理盯交接,财务技术行政查东西,总经理最后签字放人。 | ||
| 管理规定 | 辞职要提前30天说,解聘要给30天交接期,严重犯错当天就得走,宿舍三天内必须搬空。 | ||
| 监督与罚则 | 不交清东西不给开离职证明,工资拖着不发;谁卡手续不配合,领导找他谈话;交接单缺一栏就退回重办。 | ||
某公司人员离、辞职,保职下岗制度
一、离、辞职办理程序
(一)部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如因员工能力不适应该工作,经调整岗位也不能胜任工作,应提前30天下达解聘通知书;
(三)员工收到解聘通知书日起30天之内完成交接工作;离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如交接工作提前结束可协商提前予以离职;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收到解聘通知书当天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1、试用期间;
2、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离、辞职人员领取《人员离职交接单》,离、辞职人员所属部门经理填写业务交接情况和工作截止日期;
(六)财务部门填写未回款情况,技术部检查电脑设备情况,由行政部门检查公共财产、宿舍交接等情况,并注明处理意见;离职交接单交由总经理签字;
(七)离、辞职人员办完所有手续后,将离职交接单交人事部门审核备档,由人事部门按实际情况开具离、辞职证明。
二、离、辞人员须知
1、在合同期内的员工若欲终止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提交"离职申请书";公司在收到该员工的"离职申请书"后,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并安排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可根据该员工及本部门的工作安排情况建议其具体离职日期;
2、在公司集体宿舍居住的离、辞职人员,在办完所有手续后,必须于三日内搬离宿舍;
3、在公司工作不满十个工作日(含十天)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工资。
三、保职下岗
即公司员工既不能达到公司或部门的要求,又无违反公司规定的重大违纪行为,均可算在保职下岗之列。
(一)员工保职下岗的程序
1、员工经多次培养和教育均无法使该员工有所转变,可由部门指定该员工填写自我评估和工作表现;
2、部门经理必须在上面详细注明部门鉴定及确认该员工保职下岗的充分理由;
3、人事部门必须根据有关资料,与当事人当面充分沟通后在专用表格上签字;
4、保职下岗员工所属部门经理必须向总经理当面阐明理由并请其签字确认;
5、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保职下岗。
(二)保职下岗员工再分配
保职下岗员工的再安排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重新安排所涉及的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却、拖延和阻挠公司安排工作。
(三)保职下岗员工的待遇及工资标准
1、如新调换的工种为技术工种,则执行该工种的初级工资标准;如下岗员工原有工资标准低于该工种的初级标准,则执行原有工资标准;如保职下岗的员工为转正的市场员,则执行试用期的市场员工资标准;
2、员工下岗前为正式员工的,仍可享受正式员工关于社会保险等待遇;
3、下岗的有效期限为二个月。
公司人员离辞职保职下岗制度:房地产公司销售部人员离职
| 适配人群 | 销售部员工,销售主管,人事经理 | 使用场景 | 销售离职,解聘交接,除名处置 |
|---|---|---|---|
| 制定背景 | 怕员工突然走人,影响销售工作。交接乱糟糟,客户资料丢三落四。有人泄密、吵架、造假,公司吃亏。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销售部所有人,不管干啥岗位的。 | ||
| 职责分工 | 部门负责人先管着,主管经理拍板,人事配合办手续,各部门一起收东西、签字。 | ||
| 管理规定 | 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写纸条;解聘得填表审批;除名有八种情况,比如泄密、骂领导、造谣、骗公司。 | ||
| 监督与罚则 | 不交清单不发工资,不签字不给离职证明。查考勤算钱,查交接单看有没有漏项。漏了重办,拖着不办扣钱。 | ||
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部人员离职制度
◇员工离职
辞职
1、员工在辞职前一个月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报主管经理批准;
2、辞职员工持主管经理批准后的《离职移交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3、辞职员工工资计算天数以考勤记录的工作日期为准;
解聘
1、公司解聘员工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事变动表》,报主管经理审批;
2、被解聘员工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签字手续,进行工作交接;
除名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予以除名:
1、在职期间累计受到3次书面警告;
2、严重违反公司的保密协议,泄露公司或客户秘密者,同时根据其泄密给企业或客户造成的损失情况,追讨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3、无原则顶撞、侮辱上司;
4、在同事中造谣生事、挑拨离间,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5、玩忽职守,使公司利益或财产蒙受损失;
6、有意提供虚假个人材料以及其他严重不诚实行为;
7、 渎职的员工;
8、因个人不良行为有损公司名誉的。
公司人员离辞职保职下岗制度:z公司从业人员离职
| 适配人群 | 一线员工,中层主管,高级经理 | 使用场景 | 员工解雇,岗位不胜任,刑事调查 |
|---|---|---|---|
| 制定背景 | 有人犯错还在查,有人涉刑没判完,公司得先让人走。业务缩了也得减人,不提前说清楚容易乱。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副经理以上干部。 | ||
| 职责分工 | hr牵头办手续,部门主管提意见,总经理批大额解雇和高管辞职。 服务不满一年的,停薪停职;查清没毛病可回来,但工资不补。 | ||
| 监督与罚则 | 离职要交材料,移交不清赔钱;没批就走算免职;资遣费按年头算,预告期发工资;请假找工作每周最多两天,工资照给。 | ||
公司从业人员离职制度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尚未确定者。
二、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导致停职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资。
三、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五、从业人员在接收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资照发。
六、依照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处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工资。
以上所称薪资,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资为准。
七、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呈转公司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呈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说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八、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公司人员离辞职保职下岗制度:公司从业人员离职
| 适配人群 | 一线员工,中层主管,HR执行岗 | 使用场景 | 停职调查,刑事涉案,业务紧缩 |
|---|---|---|---|
| 制定背景 | 有人犯错还在查,有人被告但没判完,公司得先让人走。怕影响工作,也怕担风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正式员工,不管啥岗位,签了合同就算。 | ||
| 职责分工 | hr牵头办手续,部门领导提意见,总经理最后拍板,法务看法律风险。 | ||
| 管理规定 | 查不清先停职,被告了先不发工资,辞职要提前七天写纸条,移交必须干干净净。 | ||
| 监督与罚则 | 停职就停发钱,解雇要给预告期和资遣费,没办移交就追赔,擅自跑路算免职。 | ||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职:
1、 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 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尚未确定者。
二、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导致停职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资。
三、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 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五、从业人员在接收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资照发。
六、依照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处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工资。
以上所称薪资,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资为准。
七、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呈转公司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呈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说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八、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