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适配人群生产部门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员,安监对接专员使用场景新建项目验收,工艺材料变更,生产经营终止
制定背景怕职业危害没人管,出事了没记录,安监查起来麻烦。
适用范围生产部和所有有职业危害的项目。
职责分工生产部负责申报和建档,安监部门来检查监督。
管理规定新改扩建项目30天内要申报;变更后30天内要更新;停产后要注销。
监督与罚则生产部自己记好档,安监随时来查;漏报迟报会被要求补正;档案不全要重做。

1 公司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项目,生产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

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1) 单位的基本情况;(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3公司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中,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和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4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部门申报变更内容;

5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部门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6生产部门要建立职业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

适配人群设备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班组长使用场景车间作业,检维修作业,职业病防治
制定背景怕防护设施坏了没人管,工人吸到有害东西生病。想让设备一直好好干活,保护大家身体。
适用范围有职业危害的车间和部门,管所有防护设施。
职责分工车间派人天天看护,设备部负责修,健康部来检查监督,三块一起盯。
管理规定不能乱动设备,坏了一定马上报,修时要断电挂牌,每天记录运行情况。
监督与罚则工人每天记、车间每周查、健康部每月查,培训要到位,不按规矩办就提醒整改,再犯要谈话。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2)确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

(4)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5)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6)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

(7)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二、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

适配人群设备动力科,车间检修员,副厂长(检修分管)使用场景设备大修,中修小修,系统停车检修
制定背景设备老了容易坏,修不好影响生产,想让机器多用几年,少花点修理钱。
适用范围管厂里所有要修的机器和干活的车间。
职责分工车间先写计划,设备动力科管平衡和批准,副厂长盯大修,施工队干活,车间配合交设备。
管理规定修前得办任务书,按方案干,不能乱改内容,停车要处理干净,材料用完得退库。
监督与罚则计划和生产计划一起下、一起查;修完要验收,自检互检加专业检;没按计划修得批手续;每月报执行情况给上级。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厂(矿)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主管厂(矿)长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厂长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矿)设备动力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厂(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员,工艺工程师使用场景新建项目,工艺变更,有毒作业
制定背景以前建厂没管防尘防毒,工人得病多,现在要从源头堵住这个漏洞。
适用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还有技术引进改造的事儿。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牵头盯,工程部设计施工,车间主任天天查,员工自己也要守。
管理规定防护设施必须跟厂房一起设计一起建一起用;没防尘措施不准开工;换材料换工艺要先报安全部门。
监督与罚则开工前要验收防护设施,平时每月检查一次,发现没防护就停工整改;谁违规扣当月奖金,严重就调岗。

第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第二条、粉尘作业必须按防尘的"八字方针"(水、护、密、风、管、宣、查、革)综合治理,努力降低作业点的粉尘浓度,使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在没有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第三条、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并要事先报告安全部门,征得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凡参加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备。

第六条、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使噪声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七条、在其他有害因素(高温、腐蚀性介质、噪声、射线等)条件下工作的员工,必须有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工作。

第八条、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喷煤车间职业危害申报

适配人群车间负责人,安全科人员,安环生产部使用场景车间申报,建设项目验收,工艺变更
制定背景车间有职业危害因素,得如实申报,让安环部门能检查监督。
适用范围只管本车间的事儿。
职责分工车间配合申报,安全科管具体申报,车间自己也管申报的事。
管理规定有危害因素马上报,填申报表,写清车间情况、危害种类、人数、防护用品这些。
监督与罚则申报结果要备案,建台账记好每次申报,变化了15天内得补报,不按时报会被盯上。

1、范围。

为了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车间。

2、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60号——____)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____)

2.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____)

2.4《危险化学品从业车间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____)

2.5《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23号令——____)

3、职责。

3.1 车间负责配合安环生产部职业危害的检测及申报工作。

3.2 安全科负责车间职业危害的检测及申报工作的具体管理。

3.3 车间负责本车间职业危害申报的管理。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对本车间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进行申报,申报的结果在公司安环生产部备案。

4.2安全科要将安环部汇总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向集团安环部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

4.3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

4.3.1用人车间的基本情况;

4.3.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3.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4.3.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4.3.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4.3.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

4.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4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5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6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车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7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

4.7.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4.7.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7.3车间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8车间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5、记录。

根据职业危害申报相关资料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台账,做好记录工作。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劳动者职业危害防护

适配人群企业安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一线班组长使用场景职业病防治,高危作业,有毒有害岗位
制定背景职业病会伤身体,影响干活。国家有法律要求防这个。公司想让工人少得病,大家干得久点。
适用范围只管咱们公司里所有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公司领导带头抓这事。安全部门具体办。各部门负责人盯自己人。工会和员工一起监督。
管理规定企业要装警示牌、配防护用品、搞培训。工人要戴好口罩手套、学防护知识、按规程操作。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现场,每季度考一次知识。没做到的提醒整改,再犯扣绩效。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一、目的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有关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劳动者。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内容和要求

(一)对企业的要求

1、企业应严格贯彻实施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制度及职业卫生标准。

2、企业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责任制,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护水平。

3、企业应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护的新技术、新材料尽可能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

4、职业危害因素场所、材料、设备应有警示标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应符合国家规定,毒害大的场所应由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5、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的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所供设备、工具、用品及设施应符合防护危害的要求。劳保用品采购、存放、管理等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6、企业应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劳动者学习有关职业防护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二)对劳动者的要求

1、劳动者应自觉学习有关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和常识,自觉遵守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增强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2、劳动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

3、劳动者应正确使用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坚持上班穿戴工作服及其它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卫生。

4、劳动者应加强自身体质,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严防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班组长,行政人事专员使用场景职业危害申报,有害因素泄漏,新建项目验收
制定背景工人干活容易吸进粉尘毒气,身体会出问题。怕得职业病,也怕出安全事故。所以得立个规矩管住这些危险。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部门和班组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行政人事处负责管这事。各班组发现危险要马上报领导。主管领导得盯着检测和后续处理。
管理规定有粉尘毒物泄漏必须立刻上报。申报材料要写清楚危害种类、浓度、防护措施等七项内容。改厂子或换工艺后十五天内要更新申报。
监督与罚则班组不报就扣绩效。行政人事处每年去安监局交一次表。安监局来查,发现漏报假报就通报批评。检测不合格不能继续生产。

(一)总则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

3.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申报

1.公司各部门均可申报提交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上报公司领导。

2.各生产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行政人事处是主管职业危害申报的部门,每年向所在区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一次本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

4.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4.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

4.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

4.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其浓度或强度情况;

4.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4.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4.6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5.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5.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行政人事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适配人群防护设施管理员,职业卫生专员,设备采购员使用场景设备采购,设施维保,档案建档
制定背景设备买来没人管 坏了没人修 说明书乱丢找不到 工人用错方法没防护效果 怕出事才立规矩
适用范围管所有防护设备设施 包括采购、维修、档案这些事
职责分工单位要设专门管的人或小组 谁买谁负责登记 谁用谁日常检查 安全员定期查落实情况
管理规定买设备要看合格证和说明书 说明书必须写清怎么用、防什么 不准随便拆掉或停用设备 检修时得配临时防护用品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设备运行状态 每季度翻档案看记录全不全 发现没修好扣当月绩效 擅自停用要写检查 查到三次换人管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购置防护设备设施时,对设备设施的选购要满足职业病防护技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应当确定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4、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适配人群职业卫生管理员,安全监管人员,车间班组长使用场景合成车间作业,动力车间运行,罐区贮存管理
制定背景厂里得有人天天盯着职业病危害因素,怕监测系统坏掉没人管,法律也要求专人负责日常监测。
适用范围合成车间、动力车间、罐区这些地方,还有干活的工人。
职责分工安保科联系检测单位,各车间配合检测,厂长盯着落实,安全员查档案和现场标识。
管理规定重点部位每年测一次,测点要挂牌,不达标不能开工,费用公司出。
监督与罚则安保科存报告进档案,季度抽查标识和记录,没按时测或没挂牌扣当月安全分,整改后复查。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结合我厂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制度如下:

3.1委托地方卫生技术服务部门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所需费用由公司从安全投入经费中支付。

3.2合成车间装置区、动力车间、罐区贮存区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测,检测点设置标识牌。

3.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经治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3.4每年度对各重点部位检测一次。

3.5安保科负责联系卫生技术部门检测,检测结果记录职业卫生档案。

4.相关记录

《职业危害检测报告》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车维修岗位职业危害防治

适配人群售后技师,喷漆工,烘漆岗使用场景汽车维修,喷漆作业,烘漆车间
制定背景工人修车常接触油漆、汽油、焊烟这些毒东西,容易得病。想让大家少生病,早点发现隐患。
适用范围4s店售后和修理厂的维修工、喷漆工、钣金工这些岗位。
职责分工行政部管签合同、体检、培训、检测;售后部管设备维护、发防护用品、改工艺。两部门一起盯现场。
管理规定不许让有禁忌症的人进车间;有毒地方必须设警示牌;防护设施不能停用;新化学品没资料不准用。
监督与罚则每年找疾控中心测车间;查出问题马上整改;没培训不许上岗;防护用品发了要监督戴;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一、管理目的

1.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

3.汽车4s店售后服务中维修和汽车修理厂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化学物质中的一氧化碳、锰烟尘、甲醇、丁醇等;有机溶剂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汽油;物理因素中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和噪声等等。

4.汽车4s店售后服务中维修和汽车修理厂的危害岗位主要是:烘漆、喷漆、调漆、焊接、钣金、发动机油路清洗等等。

三、管理职责

1.行政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维修车间,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车间;对在职业健康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行政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并接受监督。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维修车间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行政部需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并告知车间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力。

4.售后部配合行政部配合行政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5.售后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6.售后部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物质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主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

四、一般规定

1.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要求。

5.加强设备和工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6.在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时,应采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加强通风排毒、排尘,实现机械化、密闭化和自动化。

7.必须对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卫生和将抗教育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

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9.对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他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警示牌,配备有效的紧急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用品,并有应急救援的组织措施。

10.为车间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11.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保证贯彻执行。

12.配合公司对其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

配合地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调查,如实反映职业卫生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14.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5.涉及有害作业建设项目立项,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该建设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6.使用和引进新化学品,必须具备毒性鉴定资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否则严禁入厂、使用和引进该化学品。

五、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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