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分包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劳务负责人使用场景工程分包签约,外协单位进场,施工过程监管
制度目标管好外协单位安全资格,防止施工出事,从源头把关。
职责分工公司或项目负责审核资质,签合同前查资料,进场后做教育,签安全协议。
核心条款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进京手续、无事故证明、安全认可证等十项材料。
执行要求签合同前要审完资料,进场前完成三级教育和三证办理,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人员要稳定,安全员要配齐,协议要签好。

一、 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 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 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 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 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 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 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 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 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 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 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 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4%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

适配人群总包安全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工程总包管理,分包进场管控,施工资质审查
制度目标管好外协单位安全资格,从源头把关,减少施工中出事。
职责分工公司或项目负责审核资质;外协单位提供资料、办三证、做教育;总包签协议、查整改。
核心条款签合同前审齐10项资质;进场前办三证、做三级教育;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
执行要求合同前完成审核;进场前办完证件和教育;施工中设专职安全员;每周开安全会;整改不过关就扣钱。

一、 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 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 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 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 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 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 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 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 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 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 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4%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 年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

适配人群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指挥人员,安全交底执行者使用场景特殊工种作业,现场施工指挥,安全隐患整改
制度目标让特殊工种干活更安全,不瞎指挥,不乱操作,少出事。
职责分工班组长负责交底和指挥,安全员盯现场,人事建档案搞培训。
核心条款没交底不能上岗,不听指挥不行,防护用品要戴好,隐患马上改。
执行要求每天开工前必须交底,作业中随时检查,出事立刻报,每月查一次档案和培训记录,安全员天天巡。

1认真执行岗位负责制,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令。

2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3要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4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不得拖延。

5要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组织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6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于违章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提出。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施工项目经理,现场监理使用场景市政施工,房建工地,道路改造
制度目标让工地看起来整齐干净,工人干活更安全,不乱扔垃圾,不随便烧东西,不让污水流到外面去。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负责盯全场,安全员天天巡检,班组长管好自己人,门卫守好大门查工作卡。
核心条款围档要结实刷白,大门要上锁,材料按图堆放,宿舍不准烧饭,动火要批条,灭火器要放到位。
执行要求每天开工前检查围档和大门,材料堆完立刻挂牌,宿舍每周查两次电器,消防器材每月试一次,门卫每小时记一次进出人,发现问题马上改。

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空心砖或彩钢板,不得采用条布,竹笆。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墙面刷白美化。

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它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高度不低于2.5m,其它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门卫值班室在进出大门一侧。

2、门前应有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笆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它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5、在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机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

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分离,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分离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拦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防署、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做到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的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二寸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

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筑工程。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区域以及主要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目的安全警示牌,并绘有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清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沐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急救人员。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培训,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基本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防汛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抢险小组成员,防汛值班人员使用场景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水毁建筑处置
制度目标防早汛防大汛,保员工安全、财产安全、工程顺利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当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责,抢险小组干活,岗位责任分到人
核心条款24小时值班,早检查早落实,设警戒线挂标志,灾情如实上报
执行要求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七到位,值班记录要写清来电单位姓名时间内容,手机全天开机,不能脱岗不能拖事

1、 防汛工作要坚持 “预防为主, 防重于抢” 的防洪工作方针, 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和工程 顺利进行。

2、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3、 防汛工作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4、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由各部室担任成员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 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 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防汛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6、 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 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 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 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

8、 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9、 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 患及突发事件。

10、 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 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11、 洪水灾害发生后, 所在项目部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 ,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12、 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 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13、 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防汛值班电话转移呼叫,如出现脱岗现象,将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14、 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15、 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项目安全

适配人群责任工程师,分包方,特殊作业人员使用场景班前检查,周安全活动,隐患整改
制度目标让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大家干活心里踏实点,少出事。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总负责,工程师盯现场,安全员查隐患,分包方落实措施。
核心条款脚手架设备要验收才准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危急时立刻停工,班前要检查,每周搞安全教育。
执行要求交底要写在纸上,检查要有记录,整改定人定时,活动固定每周一中午,年审统一由公司组织。

1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3 班前检查制度: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和检查各专业分包方的安全措施。

4 高、大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度,凡不经过验收的高、大脚手架和大中型机械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5 周安全活动制度:每周一中午组织项目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作到心中有数,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

6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专人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7 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度: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操作。

8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度。

9 危急情况停工制度:一旦出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险情,应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0 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项目门卫

适配人群门卫值班员,安全科人员,材料收料员使用场景工地出入口,材料进出,夜间巡逻
制度目标防止工地东西丢掉,让施工能顺顺利利干下去。
职责分工安全科排班和管交接,门卫守门巡逻,材料科管出门证明和小票签字。
核心条款大门要关好,进出要登记,工人戴安全帽,不准外人进,查偷拿材料。
执行要求门卫每天上班先熟悉材料位置,巡逻要勤快,夜间必须关门巡逻,检查车辆要仔细,小票签字要交齐,出事马上报安全科。

为了使项目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2、南、北门卫各两人负责值班,具体人员及交接班时间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排,交接班时须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注意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与门外人员闲聊、下棋、打牌等活动;原则上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将工地大门关闭,门卫值班人员共同在现场反复巡逻。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拾荒者、废品收购者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5、下班高峰时,值班人员须站立门口注意、检查是否有工人携带建筑材料离开现场的可疑,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员。

6、 运载物品、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登记车牌号码、所送材料名称及数量;离场时车辆须持项目部下发的出门证明且经门卫值班人员对车箱进行检查,确认无携带可疑材料后方可放行。对于混凝土泵车出场,要参与“反转空泵”的检查验证,随车小票材料科收料员签字后交泵车司机流转到门卫,由门卫确认泵车是否反转着退场时签字,并妥善集中保管,当班混凝土浇筑结束统一交材料科汇帐员。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必须迅速向安全科汇报,以便及时处理,或及时报警。

8、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公司将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____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队安全

适配人群班组长,安全员,技术专责使用场景建筑施工,设备检修,班前会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少出事,保护好自己身体,别让小毛病拖成大问题。
职责分工项目部管总,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查隐患,技术专责做交底,人人有活干。
核心条款设备不许乱借,车辆不许私用,施工前必须交底签字,检修要留记录,修完得清场。
执行要求每天开班前会查状态,每周搞安全活动,每月培训考试,检查发现的问题马上改,不改就罚。

为加强建筑工程队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安全年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执行:

1、按项目部管理网络开展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各负其责,保证安全施工,安全检修。

2、按项目部下发的维护责任划分、设备分工,做好维护、检修工作,检修设备要做好安全措施,本着“修必修好”的原则,做好检修记录。

3、所有设备未经充许禁止外借,或干私活,所有车辆未经充许禁止出私车,或干私活,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按公司安全规定,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月活动,做到有内容、有目的,坚持每日开班前会,做到查衣着、查精神状态,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班后开好安全小结会。

5、每周班组长、技术专责、安全员按施工内容,对施工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的不安全问题立即解决。

6、班组、项目部、技术组应做到凡是施工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再开工。

7、使用后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保修、建帐、建卡、管理、工器具的摆放应做到整洁有序。

8、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周期试验鉴定。

9、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进材料、设备,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进行定置摆放,坚持日整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0、 修理场所,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无油迹,配备好灭火器、砂子等工具,防止火灾。

11、项目部不定期对班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施工遵章守纪、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进行抽查。运用经济管理手段,做到有奖有罚,树立良好的遵章守纪安全风气

12、 发生的各类事故,应及时报告、分析、登记,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改进安全工作。

13、每项施工分部项目开工前必须有安全措施,谁施工谁提施工措施,并开会进行技术交底、个人签字,上报批准后,方可开工。

14、分包的项目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安全员必须到场,熟悉施工情况,将分包单位的安全列入重要日程,严禁以“包”代“管”。并做好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

15、 按安全培训的要求,做好员工、临时工的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处安全法及安全规程等知识考试。

16、 招用临时工必须上报申请,签订正式合同,进行体检、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并有正式工带领,纳入职工范围进行管理。

17、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巡回检查制度,重点部位坚持定人看护管理。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保证

适配人群施工班组长,质量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材料进场,隐蔽工程验收,工序交接
制度目标防止劣质材料进工地,保证施工每步都按标准来,不出质量差错。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盯全局,质检员查材料和工序,班组长管工人干活,工程师能拍板奖罚。
核心条款水泥钢筋要验货,隐蔽工程要签字,三检样板不能少,岗位挂牌到个人。
执行要求材料进场当场查,隐蔽工程提前报计划,三检按工序走,样板先做再推广,每天例会理顺序,监理提意见马上改。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十二)

一、材料: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建筑工程项目质量

适配人群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使用场景图纸会审,材料代用,焊接作业
制度目标管住工程质量问题,让每个环节都能查到谁干的,不让活乱来,大家按规矩做事。
职责分工经理定方向抓总,工程师管技术把关,施工员盯现场,质检员天天查,材料员管进货,试验员做检测,计量员管工具,资料员整文档。
核心条款图纸要会审,技术要交底,材料要验货,焊接要规范,变更要签字,记录要写全,出事要处理,好坏要奖罚。
执行要求开工前学制度,施工中照着做,检查要留痕,问题当天改,每月分析质量,信息及时报上去,领导不定期抽查。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十)

(1)经理部贯彻iso9002标准,使一切工作都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一切质量活动都具有可追溯性,使各职能部门、各项质量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质量检查人员现任制度2)施工人员的资格审定制度

3)施工图纸会审制度4)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制度

5)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6)施工材料代用制度

7)焊接材料管理制度8)设计及施工变更签证制度

9)现场施工记录制度10)质量检查制度

11)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2)质量奖罚制度

13)质量定期分析及信息反馈制度14)档案整理、归档制度

(2)管理人员质量职责

1)经理质量职责

①对承接的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负责。

②对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对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负责。

③负责下过质量计划编制任务、批准和组织实施质量计划,组织确定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材料、机具和技术措施等。

④负责建立项目管理岗位现任制。

2)工程师质量职责

①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②负责编制项目部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贯彻执行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③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并对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起初性、完整性负责。

④负责组织业主、设计单位、监理进行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

⑤按国家《建筑施工(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有关的行业标准组织进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参与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

⑦负责审批工程需用物资计划。

⑧负责制定检验计划和组织实施。

⑨负责审批防护措施。

3)施工员质量职责

①对项目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负直接责任。

②组织班组熟悉图纸,并按图施工。

③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交底,并向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组织班组进行自检、交接检。

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组织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⑤负责积累施工技术资料,并对其完整性负责。

4)技术员质量职责

①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编制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②组织原材料实验、配合比申请,审查试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③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贯彻执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安全措施。

④负责对不合格品按要求具体处置并做好记录。

5)质检员质量职责

①对工程质量负有认真检查、正确核事实上、严格把关上报的责任。必要进提出暂停施工,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②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技术要点。

③负责"过程检验和实验"计划的执行,抽检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标识工作,及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

④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签证,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签字确认。

⑤负责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⑥参加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纠正措施的跟踪检查和难验证。

⑦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轻微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参与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

6)试验员质量职责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试件试验的标准规范、规程,做好试件取样、存放、养护工作。

②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③按控制规程认真进行各种试验。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准确填写试验报告,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④对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防止不合格品流转下一过程。

⑤负责实施试验室所做的试验室外的检验和试验。

⑥负责取样(样品)委托试验室试验,填写委托试验单。

7)计量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现场所需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等计时器具的周期送检、标识、维修、封存、报废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所需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

②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

③负责所需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申请,周斯送检、标识和维修、保养、封存和报废申请,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8)材料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所有进场物质包括业主提供的物资的验收、标识、贮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②负责所有物质的进场检验。

③对现场使用验证合格的物资负责,需紧急放行时必须经项目部工程师批准,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④负责进货物资的外观尺寸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检查验证。

9)资料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包括业主提供的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

②负责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目工作,对交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0)测量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工程项目定位、轴线、标高的测设工作,对测量成果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负责。

②对各种测量标志的埋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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