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主任,分管安全副总,部门正职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重大事故处置,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责任认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伤人又赔钱,影响公司正常干活。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人,所有办公和生产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负总责,管安全的副手直接管,部门头儿管自己地盘。 | ||
| 管理要求 | 天天查隐患,发现马上改,出事要快救,不能瞒报假报。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月查,部门自己每周看,没做到就扣钱、谈话、调岗,严重就开除。 | ||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做到事故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主管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对公司重大事故或了现重大险情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上报、谎报、虚报的公司将对生产安全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
4、对公司连续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或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净按照有关规定加重处理有关责任人。触犯《刑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刑事责任。
5、事故责任追究坚持:
①.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
③.事故相关者没得到应有的教育不放过
④.事故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学校安全防范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课堂教学,集体外出,宿舍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学生出事,怕老师没盯紧,怕校舍漏电漏水,怕食堂不干净,怕出去活动摔了碰了。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食堂师傅、宿舍管理员、电工、校医、所有教室和操场。 | ||
| 职责分工 | 校长管总,班主任盯班,任课老师管课堂,总务修设施,校医守医务室,宿管看宿舍,谁在岗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点名查人、危险物品锁好、体育课老师必须在场、灭火器要能用、食堂餐具要消毒、宿舍不准乱接电。 | ||
| 监督与检查 | 校长室抽查,安全办检查,值日老师记录,没做到就扣钱、通报、调岗,出事要赔钱、挨处分。 | ||
学校安全防范及安全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体系,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按章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责任,保障校园师生安全,创造文明祥和的安全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等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防范工作内容
第二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防范
1、安全教育。中小学校部、年级组、班级应在学期初、中、末重点集中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辅导员)要经常利用晨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做到校园安全警钟长鸣,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重视发挥家长和社会的作用,协助学校落实安全工作的相关措施。
2、自救自护教育。中小学校部、年级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自救自护教育,开展各类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救自护意识和能力。体育教师应对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相关的救护知识的教学。
3、上课安全防范。班主任每日清点学生到校上课人数,了解学生身体、心理状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据实上报。任课教师每节课上课前先清点学生人数(或由班长报告实到人数),并做好登记,发现学生未来上课的,及时报告班主任。教师在上课时,对可预先悉知的危险,要做到事先提醒,并进行正确指导、监督,严禁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不履行职责,甚至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教师要妥善保管好教学用的安全仪器和物品,特别要保管好有毒、有腐蚀作用的化学物品。
4、社会实践活动、劳动、体育运动的安全防范。中小学校部、年级组、班级组织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能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有特异体质的学生,要予以必要照顾。课外活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指导管理。体育器材室的标枪、铅球、垒球等的出借,必须征得体育教师的同意,保管员自行出借,追究保管员失职责任;标枪、铅球、垒球等的训练必须有体育教师在场。
5、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中小学校部、年级组、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必须将活动预案提前报送学校安全办公室审查,学校安全办公室报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⑴目的地的事先勘查情况;⑵行程、休息时间;⑶带队方法,明确何人领导、何人参与、乘何交通工具等;⑷目的地的活动内容等;(5)返回及解散方式等。活动之前事先对学生进行活动指导(包括安全教育)。活动结束要及时报告情况。
6、校内休息、课余时间的安全防范。全校教职工要时刻提醒学生不做危险事情,已估计到危险的,必须对学生进行及时制止;对经常性欺负同学或者有粗鲁行为的学生,教师应及时教育引导。
7、严禁教师在假期中擅自带领学生外出活动、补课或有偿家教。严禁使用“教师忌语”(如责骂、侮辱、讥笑)挫伤学生的心理自尊或人为给学生施加超常的心理压力而导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甚至出走、自杀等事故的发生。
8、做操、*、放学、清校等等,班主任、任课教师、值日教师要按规定履行职责;带学生到异地上课的,谁上课、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非班主任当班的,班主任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三条:校产、校舍安全防范
9、学校总务处须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校园和校舍进行严格的管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常规工作检查,做好档案。检查内容包括:水电设施、体育设施、阴沟、窨井盖、屋顶外墙、悬挂物、高处设施、楼道、楼梯、围栏、路灯、路面等一切校园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安全。在雨雪等灾害天气要坚持到岗巡查,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学校的其它设施,特别是贵重物品要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10、总务处对校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有明显标识,有效保证师生行路、教学、活动等安全。各班要进行经常性的防范教育。
第四条:消防安全防范
11、学校总务处应根据学校实际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灭火器定期检查,保证不失效;消防水管、消防栓定期检查,保证不错位。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负责人。所有教职工离开办公室和教室都要要及时切断所有用电设施。
12、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结合当地生活实际,加强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防火知识教育。
13、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救火、灭火活动。
第五条:卫生和饮食安全防范
14、医务室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有关学校卫生的规定,实施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的管理工作。
15、医务室工作人员要确保学生学习、活动期间在岗,并科学、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16、学校食堂、商店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能够随时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食堂人员定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第六条:寄宿生安全防范
17、宿舍安全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员严守岗位,严格管理。如发现失职现象,严肃处理。
18、上课时间,宿舍必须按时锁门,关好窗户,管理员定时巡查,以防发生事故,没有班主任批条,学生不得擅自回宿舍。
19、宿舍内学生不准随意接电,更换灯泡,修理开关插座,使用电器,以防触电。
20、宿舍严禁吸烟,以防失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晚上熄灯前,值班领导、教师负责到宿舍检查,是否按时作息,有无缺人,并到管理人员处签字。
22、学生就寝后,管理人员负责巡查,保证学生宿舍安全,以防发生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值班领导回报。
第七条:交通安全防范
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整体安全教育工作之中,教育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包括乘车);邀请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来校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等活动。师生外出要乘坐安全车辆。校车管理要严格、规范,无安全隐患,不公车私用。
第八条:学校医疗、治安事件防范
23、学生到校(在校)期间,医务室要确保有人值班,发现应急事项,能有序处理。
24、医务室必须明确规定应急事项操作规程,并上墙公示。
25、平时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充分体现医务室的保健职能。
26、将每年学生体检结果整理归档,发现特异体质学生应及时通告班主任、体育组和学生家长。
27、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要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发生医疗、治安事件及时处理。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检查、督促,并健全安全管理档案。
第三章:事故责任处理
第九条: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28、全校各岗位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所针对的人员;
29、上述相关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或参与)的部门或个人;
30、学校已发文的各类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所涉及的人员;
31、学校领导分管职责内容相对的人员;
32、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的职责要求所涉及的人员;
33、其他依法、依规应承担责任的人员。
第十条:责任事故分类等级的界定
因相关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人员死亡或财产损失特别巨大的,归为一级责任事故;因相关责任人失职造成人员伤残或财产损失巨大的,归为二级责任事故;因相关责任人失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归为三级责任事故;一般损失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归为四级责任事故。
第十一条:处罚办法
34、实行事故责任及时逐级上报制度,隐瞒事故或上报不及时的,事故上报人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35、学生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损害情况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方式、数额等,并由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名、盖章。
36、一般情况下,发生一级责任事故的,学校解聘直接责任人或调离原工作学校,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二级责任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扣除当月全部结构工资和目标考勤奖。发生三级责任事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戒免谈话或全校通报批评,酌情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和目标考勤奖。发生四级责任事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戒免谈话或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当目标考勤奖。发生安全事故,停发当事人安全奖。
37、校长室不定期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各类值日教师等是否按规定履行学生做操、*、放学、清校时的职责进行抽查。对没有履行好职责的,分别给予提示、谈话、扣发部分安全奖或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38、班级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安全伤害事件,班主任不积极主动调解或配合学校调解,导致事件跨学期、学年未调解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及文明班级资格。
39、电脑房、舞蹈房、会计室、保管室、储藏室、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等专用室,责任教师未按规定关好门窗的,造成失窃事故的,赔偿全额经济损失。
40、财会、后勤管理人员、财物借用人员应加强财物安全管理,违反钱物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1、电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用电设施,若因用电管理不善,造成财物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2、宿舍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若因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赔偿损失。
43、食堂、商店从业人员,食物采购必须做到安全采购,把好进货关,以防食物中毒;餐具使用前必须消毒,以防流行性疾病传染。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因餐具未消毒原因造成疾病传染的,当事人和负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4、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根据责任大小,追究相关处室负责人、年级负责人责任。
45、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处置办法。
第十二条: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相关规定认定处理。
第四章: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教职工安全应急处置得当,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起到明显效果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年度安全奖,处室、年级组、班级等责任人一年度无责任事故,适当奖励相应表现突出负责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铁路交通、生产
| 适配人群 | 运输单位负责人,业务部门主管,营业部经理 | 使用场景 | 旅客列车事故,铁路运输安全,行李车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火车出事伤到人,怕行李车门没锁好,怕危险品被带上车,怕拖车掉下站台,怕列车脱轨起火爆炸。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所有管事的干部和领导。 | ||
| 职责分工 | 一把手要扛大头,分管副手要盯紧自己那块,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守好流程,基层经理要管住现场。 | ||
| 管理要求 | 行李车门必须锁死,危险品绝对不许上车,押运员不准在车厢里抽烟,拖车不能掉站台,超载偏载马上停运。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部查实情,调查组定责任,党政联席会拍板。写检查、挨批评、被谈话、免职、撤职、开除,党籍也可能丢。查不清就继续查,处理完还要通报。 | ||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运输企业领导人员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铁道部和公司有关规定,对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的,按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 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组织处理(包括终止试用期、停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五)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六)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各种责任追究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责任追究程序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事故责任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权限部门下达的《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地方人民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
第六条 发生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事故,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区分情况,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一)发生旅客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铁路交通事故造成旅客死亡的,依照如下方式处理:
1.分、子公司党政正职、分管副职
行政处分:撤销行政职务;
党纪处分:撤销党内职务。
2.分、子公司主管业务部门正职、分管副职
3.营业部经理、书记、分管副职
4.公司有关部门正职、分管副职
行政处分:记大过、降级、撤销行政职务;
党纪处分: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二)发生旅客列车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视情节轻重,依照如下方式给予相应处理:
组织处理:终止试用期、责令辞职、免职;
组织处理:终止试用期、免职;
(三)发生旅客列车一般b类铁路交通事故,视情节轻重,依照如下方式给予相应处理:
行政处分:记过、记大过、降级、撤销行政职务;
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四)在短期内发生2件及以上旅客列车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如下方式给予相应处理:
组织处理:终止试用期、停职、责令辞职、免职;
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免谈话;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销行政职务;
(五)发生旅客列车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视情节轻重,依照如下方式给予相应处理: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
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
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免谈话。
(六)在短期内发生2件及以上旅客列车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如下方式给予相应处理:
(七)发生旅客列车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视情节轻重,依照如下方式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条 发生其它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确定的事故等级、责任大小,比照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对严重危害行车安全,尤其是旅客列车安全的下列情形,比照旅客列车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一)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害严重物品上车的;
(二)行李车在运行途中漏锁导致车门开放的;
(三)押运人员在行李车内吸烟的;
(四)经确认行李车存在严重超偏载问题的;
(五)牵引车、拖车掉落站台的;
(六)行包(行邮)专列在运行过程中,经确认为严重超偏载并被甩车处理的;
(七)严重危害运输生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和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
第十条 同一事故,对负同等责任的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同一处理档次进行责任追究;对负重要责任的,比照负主要责任的降一个档次进行责任追究;负次要责任的,比照负主要责任的降二个档次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或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终身不得担任本专业基层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人员。
第十二条 事故责任追究由公司事故调查组或安全监察部门根据事故责任判定、责任大小,按照本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责任追究方式,由相应组织机构按照职权及有关程序审议决定。
第十三条 对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的责任追究,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对事故的责任追究,除按照本办法处理外,遇特殊情况由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____年1月18日起施行。公司前发《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快运安〔____〕24号)同时废止。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高速公路项目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标段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标段管理,特种设备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伤人伤命,怕炸药、锅炉、车子乱跑出大事,怕施工时塌方砸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修高速的工人、包工头、监理、业主代表处的人,还有工地上的车、机器、炸药库。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管全场,监理主任盯现场,标段负责人天天查,工人自己不乱碰危险东西。 | ||
| 管理要求 | 每月开安全会,有隐患马上停干,出事立刻报公司,必须有应急方案,炸药和锅炉专人看守。 | ||
| 监督与检查 | 业主代表处来检查,安全部随时抽查,不按要求做的,轻则扣钱,重则开除,瞒报直接追责。 | ||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㈦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
四、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六、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七、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
十、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十一、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
十二、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煤矿集团公司生产
| 适配人群 | 矿党政正职,区队分管副职,五人小组组长 | 使用场景 | 煤矿事故,较大涉险事故,地面非煤生产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人命事故,怕责任没人扛,怕安全管不好。 | ||
| 适用范围 | 煤矿、地面非煤单位、子公司、集团公司各级干部。 | ||
| 职责分工 | 矿长要管好自己矿,子公司领导管下属矿,集团领导盯大方向,五人小组天天查现场。 单位出事,直接责任人挨罚,分管领导跟着受处分,正职领导也跑不掉。 | ||
| 管理要求 | 死亡1人就开除留用,2人就开除,3人或更大事故层层撤职降职,迟报瞒报加重罚。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委会牵头查,考核办发罚单,监察部门盯着落实,不照做就扣钱撤职写检查。 没按期整改还要追加处理,处分决定由职能部门走流程下文。 | ||
第一条 为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1、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开除留用处分;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事故区队分管副职、正职撤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技术分管负责人、分管副职、党政正职警告、记过直至降职处分。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2、煤矿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年内累计死亡3人事故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事故区队分管副职、正职撤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技术分管负责人、分管副职撤职处分;给予矿党政正职降职处分,免职。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3、煤矿发生较大事故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事故区队分管副职、正职撤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技术分管负责人、分管副职撤职处分;给予矿党政正职撤职处分。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4、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依据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5、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6、地面非煤生产单位发生事故,比照煤矿事故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条 对子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1、所属煤矿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年内累计死亡3人事故,给予业务主管部门分管副职撤职处分,给予正职记大过处分;给予子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副职记过处分;给予党政正职警告处分。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2、所属煤矿发生较大事故,给予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分管副职、正职撤职处分;给予子公司负有责任的分管副总工程师撤职处分;给予分管副职、党政正职记过、记大过、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其他事故责任人依照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3、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依据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给予子公司负责人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5、地面非煤生产单位发生事故,比照煤矿事故处理规定追究子公司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 对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助理)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1、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给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
2、煤矿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年内累计死亡3人事故,给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管副职、正职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助理)书面检查。
3、煤矿发生较大事故,给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管副职、正职记过、记大过直至降职处分;给予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助理)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4、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助理)依据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5、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给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助理)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第五条 对集团公司煤矿五人小组、安全管理监察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1、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给予五人小组组长、煤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记过处分。
2、煤矿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给予五人小组组长、煤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记大过处分;给予五人小组管理部分部部长记过处分;给予五人小组管理部分管副部长、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警告处分。
3、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对部门责任人依据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第六条 煤矿发生伤亡事故,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挂牌责任人依据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追责。
第七条 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谎报、瞒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对事故单位班子成员的经济处罚:
1、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罚矿党政正职上一年年薪30%,扣罚其他班子成员上一年年薪5% 。
2、煤矿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年内累计死亡3人事故,扣罚矿党政正职上一年年薪30%,扣罚其他班子成员上一年年薪10% ;属子公司矿的,扣罚子公司党政正职上一年年薪10%,扣罚子公司其他班子成员上一年年薪5%。
3、煤矿发生较大事故,扣罚矿党政正职上一年年薪40%,扣罚其他班子成员上一年年薪20% ;属子公司矿的,扣罚子公司党政正职上一年年薪20%,扣罚子公司其他班子成员上一年年薪10%。
4、煤矿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扣罚矿党政正职上一年年薪60%至80%,扣罚其他班子成员上一年年薪30% 至50%;属子公司矿的,扣罚子公司党政正职上一年年薪30%至50%,扣罚子公司其他班子成员上一年年薪20%至30%。
5、地面非煤生产单位发生事故,比照煤矿事故处罚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6、对发生事故迟报、漏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扣罚上一年年薪40%,直接负责的主管人扣罚上一年年薪20%;对发生事故谎报或瞒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扣罚上一年年薪100%,直接主管负责人扣罚上一年年薪50%。
7、对已被上级部门给予事故经济处罚的,不再重复罚款。
8、经济处罚由集团公司考核办按规定下达执行;子公司所属单位的,由子公司执行。
第九条 组织处理、行政处分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程序下达决定。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委会,自____年1月1日起施行,原《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废止。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某某仓库生产
| 适配人群 | 科室负责人,部门安全员,主管领导 | 使用场景 | 安全事故处置,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上报 |
|---|---|---|---|
| 制定目的 | 怕出火灾、车祸、物资丢、泄密这些事。大家干活时容易大意,得盯紧点。 | ||
| 适用范围 | 全处所有人,所有办公室、仓库、车辆、设备,所有日常干活的事。 | ||
| 职责分工 | 科室领导管全面,员工自己守规矩。谁的活谁负责,谁的地盘谁看住。 | ||
| 管理要求 | 天天查隐患,发现马上改。出事立刻报总值班,抢救伤员别耽误。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卫科不定期检查,总值班盯着落实。漏报瞒报直接开除,整改不力扣奖金、调岗位、撤职。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处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等。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科室、部门主管负责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第四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责任者,按照管理权限,追究有关责任人或当事人责任。处级领导干部按《********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按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科室、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科室、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建立本科室、部门内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作业指导书,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根据***处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室、部门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和排除。超出职责范围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当本科室、部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害程度,同时立即向处总值班和保卫科报告事故真实情况。
(五)做好本科室、部门内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六条 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领导责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实施细则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一)火灾事故;
(二)职工伤亡事故;
(三)重燃烧爆炸事故;
(四)交通事故;
(五)设施设备损坏事故;
(六)***物资损失事故;
(七)商储物资损失事故;
(八)失泄密事件。
第七条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 各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实行主管责任人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对主管给予降职、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并按照隶属关系,对处级分管领导,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与当事人勾结串通,谎报、瞒报事故真相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在本科室、部门职责范围内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主要领导人和负责人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科室、部门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或者阻挠、干涉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违反此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
第四章 奖 励
第十三条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下列条件之一,可给予奖励或授予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及时,经查证属实,避免重大损失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总值班员启动《***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迅速组织救助,各科室、部门要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五条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肇事科室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职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生产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分公司经理,项目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分级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没人管,怕小错变大祸,怕出了事查不清谁干的。 | ||
| 适用范围 |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所有项目现场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现场人员要马上报,经理要半小时内上报,领导要担责,调查组定谁是谁。 | ||
| 管理要求 | 出事立刻报,不准拖、不准漏、不准瞎说、不准瞒着,整改要真做。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委会办公室盯着,处理结果要公示,不按规矩办就处分加扣钱,分公司账上直接扣,再分到个人头上。 | ||
2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集团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追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责任。事故责任人及其责任根据批准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按“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实施事故责任处理。
3 责任处理包括企业内部行政处分及经济性罚款。企业内部行政处分包括企业警告、企业记过、降级任用、免职及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责任追究按事故处理权限“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下一级实施的处理须报上一级备案,并接受上一级的监督。同一责任不重复处理。
5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6 领导责任人是指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项目责任人;事故发生单位是指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
7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相应的责任追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8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生产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生产经理或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和本单位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 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为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1 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 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 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 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11 政府有关部门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责任人有明确处理意见的,按《事故调查报告》意见处理。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委会提交事故处理结案报告备案。
12 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相关责任人的申述,公示期满签发处分文件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备案。处分文件同时报财务资产部,由财务资产部从责任分公司账户扣除合计罚款上缴质量安全基金帐户,由分公司负责将罚款扣罚至相关责任人。
13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某隧道工程
| 适配人群 | 隧道施工班组长,现场安全总监,应急救援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隧道爆破作业,软弱围岩开挖,IV级围岩支护 |
|---|---|---|---|
| 制定目的 | 隧道施工容易出事,围岩软、有水、可能塌方,得提前防着点。怕工人受伤,设备损坏,影响工期。 | ||
| 适用范围 | 炭宝山隧道左右线共1424米这段,所有干活的人、用的设备、干的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游建总负责,不在时匡世福顶上。其他人管好自己班组,盯紧人员、设备、现场落实。胡建权他们四人专盯隧道队全部活儿。 | ||
| 管理要求 | 通风管电线要摆整齐,爆破后先查危石再进人,支护要紧跟开挖面,粉尘要防,警示标语要贴满,安检员每班查一遍围岩和支护。 | ||
| 监督与检查 | 安检员天天查,施工员记数据,领导随时抽查。谁没做到就叫停整改,严重了换人。出了事按流程上报,电话打不通就派人跑。 | ||
为加强炭宝山隧道左线起止桩号zk125 005~k125 723右线起止桩号k124 994~k125 700全长1424米(备注:分离式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炭宝山隧道施工中的突发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广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等规定,结合炭宝山隧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安全应急预案。
一、炭宝山隧道应急救援组织
组 长:游 建
副组长:匡世福 杨 明 魏建明 唐 超 周建华 王小亮
成 员:胡建权 吴绍有 刘隆财 胡朝铁 何永远 张 峰 陈 杰 卢 俊
蒋钦 谭永廷
分工和职责:
游建同志任总指挥,负责全部工作。匡世福等四位同志为副总指挥。总指挥有事不在岗时,由匡世福副总指挥负责总指挥的全面工作,并对各施工班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
成员负责各施工班组的日常工作和抓各班组人员的落实,设备和设施的落实。胡建权吴绍有 刘隆财 胡朝铁等四人负责隧道队的全面工作的落实,负责炭宝山隧道工程(左线起止桩号zk125 005~k125 723右线起止桩号k124 994~k125 700全长1424米)应急的全面工作。
施工现场离阆中市区13公里,紧邻省道212线,阆中市有市医院,可以提供援助,阆中市柏桠镇人民政府、派出所、阆中市江南镇人民政府、派出所等可提供支援。
二、危险源识别与安全措施:
(一)、隧道规模。
1、炭宝山隧道左线起止桩号zk125 005~k125 723右线起止桩号k124 994~k125 700全长1424米(备注:分离式隧道)。斜坡在自然状态下整体稳定,隧道的左洞进口处土层仰坡高度约3.0m,仰坡按1︰1.25的坡放坡时,稳定。左洞出口堑坡为岩质结构堑坡,不构成堑坡底液粘土的潜在滑移面,堑坡岩体稳定。右洞出口基岩仰坡高度约20m,当仰坡按1︰0.75的坡比放坡时,稳定,堑坡为岩质双层结构堑坡,堑坡岩土稳定。
2、洞身主要由砂岩、泥岩构成,左线和右线的最大埋深分别为118m和115m。洞身围岩以软质岩类为主,厚层状构造,受地质构造影响不强烈,裂隙不发育,层间结合一般,岩体以软弱岩为主的块状结构。岩层与裂隙组合,无支护时洞顶围岩易沿层面、节理坠落、坍塌。含少量基岩裂隙水,以滴水状渗出为主,属iv级围岩。节理为陡倾节理,对隧道边墙的影响小,稳定性一般。拱顶无支护时易产生小中坍塌,侧壁基本稳定。根据邻近工点钻孔揭露,砂岩、泥岩接触面处有软弱夹层,当出现于拱顶围岩中时,可产生较大坍塌,泥岩强度底。
3、地下水涌水量预测
经计算,左洞和右洞取正常涌水量分别为85.0立方米/每天和83.0立方米/每天,最大涌水量分别为170.00立方米/每天和165.00立方米/每天。
(二)、危险源识别。
软弱危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滑坡地段;隧洞洞内爆破、通风管、水管、照明线、输电线、运输、人行道路、坍塌、涌水、瓦斯、天燃气、喷、锚作业、衬砌、支护。
(三)、安全措施
1、隧道施工应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文明施工管理。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规范》、《安规》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超前支护、开挖、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3、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滑坡地段隧洞,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4、隧道内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照明线、输电线、运输道路、人行道路要统一规划,加强维修,做到布设整齐,状态良好。机械设备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码整齐,专人负责保管。
5、隧道内施工应由值班领导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插和相互干扰。
6、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
7、爆破起爆后,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做好隧道内防尘,降低粉尘浓度。
8、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
9、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锚杆长度、方向和砼喷射厚度,并认真填写《喷锚支护施工记录》。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采用个体防尘用具。
10、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
11、及时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段的长度。特殊地质不良地段衬砌作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
12、洞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讯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
13、成洞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未成洞段必须采用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14、爆破器材应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库外存放,现场领工员应具体负责领用审批,掌握领用和退库数量。
15、运输道路应设专人养护,司机和联络员要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非司乘人员搭乘运输车辆;运输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及时疏排积水。有条件时,应在人行道和运输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标志;洞外临时便道和卸碴线路要明确技术标准,保证安全需要。
16、洞内、洞外都应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使作业人员随处可见,提高“三不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
17、专职安检人员每班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围岩和临时支护状态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微小变化,并应逐级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领导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临时支护变形的观察、量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据以修正支护参数,改进施工方法。
18、隧道施工应制定防坍塌、涌水、瓦斯等抢险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19、建立完善的交班制度。洞内如发现有险情况,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20、发生伤亡事故时,首先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性急救,以减少伤亡。
三、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一旦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层层上报原则,按下列程序执行。
通告程序:
1.事故地点—工点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主管科—副总指挥—总指挥—上级有关部门。
2.现场实行24小时的通告、报警的方式。主要方式用电话通告、报警。
应急救援组织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在中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1
游 建
总指挥
2
匡世福
副总指挥
3
杨 明
4
魏建明
5
唐 超
6
王小亮
7
胡建权
成员
8
吴绍有
9
胡朝铁
10
何永远
11
张 峰
12
陈 杰
13
卢 俊
14
刘成中
驾驶员
15
赵仕兵
报警系统:
1). 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以电话为主。
2). 当应急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其余人员按各自分工准备救援。
四、应急设备、设施及救援队人员
1.项目部办公室电话(座机):6552281
2.应急设备:交通车2部、救援担架1副、灭火器5个、保险绳4根、空压机2台等。
3.交通车驾驶员:王勇 胡建全
4.救援队人员:杨洲 腾明刚 王高 贺长春 丁焱 刘先坤 胡朝铁 胡东阳 周前兵 黄有名 共10人。
五、评价能力与资源
1.突发事件危险程度的负责人:王晓亮 张毅 王亚鹏 刘涛
2.评价危险程度的程序:由应急预案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派人写出评价危险的资料,交应急预案小组讨论评价。
3.评价小组的能力。
组长:游 建 高级工程师
匡世福 高级工程师
杨 明 高级工程师
魏建明 高级工程师
唐 超 工程师
4.确定外援的专业人员。项目部指定安保科科长张峰、安保科副科长陈杰二同志对外联系,负责紧急情况发生时与外援单位联系协调。
六、保护措施程序
1.本项目授权发布疏散居民指令的负责人为阆中市柏桠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蔡光进 联系电话:、 阆中市江南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陈勇权 联系电话: 。
2.决定是否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由应急预案小组决定。
3.负责核实居民疏散方式落实情况的机构,由应急预案小组成员何永远(副经理)卢俊(办公室主任)进行核实。
4.决定终止保护措施的办法。用通告形式。
七、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1.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言人,以座谈形式进行。
2.向公众发布事故应急信息的决定方法。以宣传形式进行。
3.为确保公众了解如何面对应急情况所采取的周期性宜传以及提高安全意识的措施,以标语、标识、标志和宣传等方法进行。
八、事故发生后的恢复程序
1.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应急预案小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负责。
2.安定群众的思想,处理事故妥当,施工现场排险完毕后,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宣布应急取消。
3.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事故出现后,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人员排险.清理现场,按国家政策处理事故,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安定民心后恢复正常状态。
4.调查、记录、评估应急反应的方法:
(1) 指派富有经验、思想素质高的专人进行调查和记录。
(2) 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由应急救援小组进行评估应急反应。
九、培训和训练
1.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并确保合格者上岗。
2.培训与演练,对应急人员每半年训练一次,全年演练两次。
3.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情况。应急预案小组对各施工处和班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和苗头.立即制止,进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通讯系统检测频率和程度。各施工处应每天与应急组通话。
十、应急预案的维护
1.每项应急预案更新维护和负责人罗健总指挥。
2.每年要更新和修订的应急预案方法。根据工程工种的变化和不适应应急预案的条款由应急预案小组进行更新和修订。
3.根据训练及检测结果完善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x县一中重特大
| 适配人群 | 校安全负责人,班主任,保卫干部 | 使用场景 | 火灾处置,食物中毒,人身伤害 |
|---|---|---|---|
| 制定目的 | 怕学校出大事,比如着火、中毒、打架受伤、丢东西,想早点拦住,少死人少赔钱,别乱套。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教室宿舍食堂操场,所有校内活动。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拍板拿主意,中层干部跑腿协调,班主任管班里人,保安盯门口,校医救伤员,后勤送东西。 | ||
| 管理要求 | 着火就灭火报119,中毒停食堂封饭菜,受伤快送医稳住人,丢东西保现场喊警察。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查消防器材,值班领导盯着,谁漏报迟报要挨批,出事没按流程办要写检查扣钱。 | ||
一、总则
(一)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市、县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发生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在我校范围如发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火灾事故;2、食物中毒事故;3、校园师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4、重大失盗事故; 5、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二、实施应急预案组织及相关职责
实施应急预案工作领导指挥小组:
总指挥:z 常务副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职责:对重特大紧急安全事故急救方案作出决策,指挥各处、室、组按照方案进行急救。
协调小组:组长:z副组长:z
职责:按照学校重特大紧急安全事故急救方案协调各处、室、组救援工作,保证信息通畅、保证用车等。
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职责:负责现场安全警戒、保护,配合警方进行相关调查。
疏散引导小组:组长:z 副组长:z
职责:负责现场师生疏散,引导撤离到安全地点。
后勤保障组:组长:z副组长:z
职责:负责事故抢救所需器材设备供应,提供消除事故必要的物质保障
医护小组:组长:z 成员:z
职责:对受伤师生进行现场抢救并协助医护人员迅速把重伤人员送往医院。
宣传小组:组长:z 副组长:z
职责:对外进行必要的宣传,明确真相,安抚师生情绪。
三、应急预案程序
(一)火灾应急预案
1、在场教职员工利用现场附近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迅速进行现场灭火。
2、在场教职员工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重大火灾迅速向国家职能机关报警(119)。
3、疏散小组组织学生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医护小组及时救治受伤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安全保卫小组注意保护现场,便利事故调查和处理。
5、学校协调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宣传小组作必要的宣传。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l、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后,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经校领导同意迅速向e县防疫站(7***8)和教育局安保股(7**53)报告,并向e县人民医院(7**4)或e县中医院(71**8)求助。
2、医务小组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人员。
3、安全保卫小组立刻封存、封闭、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安全保卫小组和总务处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积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校园师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1、在场教职员工迅速进行现场抢救,把受伤师生送往医务室和医院抢救治疗,稳妥控制肇事者,避免事态扩大。
2、在场教职员工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人、保卫干部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并向e县人民医院(**4)或e县中医院(71**8)(也可直接拔打120求救电话)求助。发现校外人员入校寻衅滋事,立即向城关派出所(7**06或110)报警。
3、如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班主任要及时向保卫干部和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并与该生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情况,以获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人要配合学校保卫干部和警方及时调查事情起因、过程,注意搜集有关伤害事故证据,以利于事故调查处理。
(四)重大失盗应急预案
l、教职员工发现正在进行的盗窃活动,要立即向门卫或保卫科值班室(7**7)报告,协同组织行动,控制事态发展。
2、在场教职员工和安全工作人员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经校领导同意迅速向国家职能机关报警(110)。
3、已经发生失盗情况,安全保卫小组要及时保护案发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调查。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部门进行现场抢救,做好现场师生疏散、抢救工作,做好财物抢救与保管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保卫干部和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双休日发生事故,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和专职保卫人员,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负责现场事故处理。经校领导同意迅速向相关国家职能部门(110、119、120)报警救助。
3、注意做好保护现场和搜集相关证据工作,以利于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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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x中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
| 适配人群 | 带队教师,校方安全员,活动承办方 | 使用场景 | 校外活动,军训学农,艺术会演 |
|---|---|---|---|
| 制定目的 | 怕学生在比赛、演出、军训、学农、旅游时得病、吃坏肚子、坐车出事、摔伤碰伤。人多容易乱,出事难救。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师生,包括带队老师、学生、承办单位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盯落实,班主任和带队老师全程管学生,校医管健康,司机管车况,承办方管场地和饭食。 | ||
| 管理要求 | 出发前讲安全、查车辆、验食堂、备药品;活动中不离队、不乱吃、不乱碰设备;出事马上报、送医、留证据、通知家长。 | ||
| 监督与检查 | 校领导抽查,教育局督查,活动前要签安全承诺书。没做到的扣绩效,出事追责,严重就调岗。每次活动后要开会复盘问题。 | ||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艺术会演、军事训练、科普学农、旅游考察等大型群体活动中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群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群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
二、防范措施
1、学校和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在组织、举行学生校外活动前,学校和承办单位应在卫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2、学校要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的领队负责制。活动前,学校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要配备专职教师带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学校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学校在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军训、学农、游览、参观等活动时,对需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查看就餐地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并将就餐地点和人数告知当地的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经卫生部门认可后,方可组织学生就餐,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
4、学校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民航、卫生、公安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确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设备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三、处理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
(1)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同时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5、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6、落实公安、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7、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8、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9、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10、必要时公安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