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安全运行状态规定
| 适配人群 | 设备操作员,维保技术员,工程部经理 | 使用场景 | 设备操作,日常维保,年检实施 |
|---|
1.目的
1.1保障员工岗位操作的安全性。
1.2保障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及技术性能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以发挥最佳效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施工对所辖设备实施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经理应制订各种制度、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各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操作。
3.2工程部经理制订年度维保计划,按计划实施,并加强日常维保工作。
4.标准
4.1应针对所辖设备的特点制订严密的、科学的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制度。
4.2工程部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安全运行专业的培训教育和考核评定。定期派送操作人员参加上岗培训,通过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并取得专业设备操作资格证书和操作技能证书。
4.3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和操作设备的同时,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禁止“野蛮操作,违规擦作”,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4.4对政府规定年检的设备必须按时进行年检,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运行。
4.5对运行中的设备不能单凭经验用直观的方法来管理,而应在运行状态下的监测和对故障进行技术诊断的基础上,做深入、透彻、准确的分析。及时发现故障的潜在因素(带有隐患的设备不能运行),及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和防止故障发生,确保安全运行。
4.6设备事故若有发生,不能就事论事作处理,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后没有采取改善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发生后应该对事故原因及故障规律进行分析,并制订出有效的改善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设施安全运行状态规定: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
| 适配人群 | 营运单位负责人,核安全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管理者 | 使用场景 | 核燃料生产,核材料贮存,后处理作业 |
|---|---|---|---|
| 制定目的 | 防止核燃料循环设施出事伤人伤环境。怕辐射漏出来,怕火灾爆炸,怕临界事故,怕厂址被洪水地震毁掉。 | ||
| 适用范围 | 管民用核燃料的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营运单位全权负责到底;主管部门要管好下属单位;国家核安全部门负责盯着查问题。 | ||
| 管理要求 | 建密封屏障防辐射外漏;设应急报警和撤离通道;做足防火防爆准备;所有操作按规程来。 | ||
| 监督与检查 | 营运单位自己天天盯,主管部门定期查,国家核安全部门随时抽查。不按规矩办就叫停,严重就罚,还要补救。 | ||
1 引言
1.1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全原则,对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以下简称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提出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1.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燃料的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不包括核燃料在反应堆内使用的安全要求。
本规定的内容涉及核燃料循环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本规定只规定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对不同类型的核燃料循环设施应如何满足这些要求则不作具体规定;同时,本规定也不对特定类型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提出专门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将制定相应的安全导则,作为本规定的说明和补充,对有关安全问题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和较详细的指导原则。
本规定不考虑核燃料循环设施的非辐射安全问题,除非由其可能引起辐射危害。
关于核材料管制方面的要求遵照核材料管制有关规定。
2 安全职责
2.1营运单位的主要职责
营运单位必须对其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负全面责任,直至其核燃料循环设施退役终了或其责任已合法地转移为止。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有关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向国家核安全部门申请所规定的安全许可证件,提交批准和发放安全许可证件所需要的安全分析报告和其他有 关资料,并保证这些报告和资料符合要求。
(2)保证其核燃料循环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符 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与标准的要求,遵循所规定的许可证条件。
(3)建立保证其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要求的制度和管理体制, 责任明确。
(4)制定并定期复审和修改各种工况下用以保证其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 的各种规程、大纲和计划。
(5)确保有数量足够、受到充分培训和能胜任其职责的合格工作人员,并为工作人员完成任务提供相应的条件。
(6)建立并保存所有安全重要活动的记录,按要求定期向国家核安全部门提交报告;发生偏离运行状态的事件或事故时,立即按报告制度报告事件或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后果,以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
(7)接受国家核安全部门对其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
2.2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主管部门对所属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对所属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工作实施领导和管理,保证给予所属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营运单位必要的支持,并对其进行督促检查。
(2)参与有关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法规的起草和制订,组织制订有关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的技术标准。
(3)组织所属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营运单位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制订和实施应急计划。
2.3国家核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责
国家核安全部门对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实施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有关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法规和导则,审查认可有关安全标准。
(2)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的要求,审评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提交的安全分析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批准颁发相应的安全许可证件。
(3)对核燃料循环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核实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所规定的许可证条件。
(4)对不符合法规、标准或许可证条件的事项,要求予以纠正或补救,必要时,采取强制性措施。
3 安全目标
3.1总目标
建立并保持有效的防御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遭辐射危害。
3.2辐射防护目标
确保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核燃料循环设施内及由核燃料循环设施释放出的放射性物质所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并低于国家规定限值,确保事故引起的辐射照射的程度得到缓解。
3.3技术安全目标
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预防事故;对设计中考虑的所有事故,要确保其辐射影响是可接受的,并确保那些会导致严重辐射后果的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低。
4 厂址选择
4.1厂址要求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厂址、厂址所在区域及其周围环境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在核燃料循环设施寿期内不会发生严重影响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的外部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或者能够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将可能发生的事件 的影响减至可以接受的程度。
(2)在核燃料循环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下,厂址与核燃料循环设施综合影响所造成的对公众的辐射照射能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并符合国家的规定。
(3)事故状态下,能够(包括能够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使公众免遭不可接受的辐射照射。
4.2厂址评价
4.2.1必须考虑的因素
评价一个候选厂址是否符合4.1节提出的厂址要求时,必须综合考虑以下诸方面的因素:
(1)厂址所在区域可能发生的影响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的外部事件,如地震、洪水及极端气象事件等自然事件和火灾、爆炸及飞机坠毁等人为事件。
(2)可能影响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和事故状态下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向人体转移的厂址特征及其环境特征,如地形、气象、水文、生态、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等。
(3)与评价个人和群体可能受到的辐射危害及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有关的特征,如人口密度与分布、交通和通讯等。
4.2.2厂址评价文件
必须将厂址评价结果写成足够详细的文件,以供国家核安全部门进行独立审评。该文件的内容必须包括:
(1)按4.2.1的要求,对厂址的各项特征所作的评价及其结果。
(2)与厂址有关的设计基准外部事件及相应的设计基准。
(3)所采用的评价模型和分析方法。
(4)选定当前厂址的理由。
5 设计与建造
5.1总的要求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设计与建造必须采用经过试验和工程经验证明为有效的技术,综合考虑减轻事故后果的专设安全设施和限制事故发生频率的安全系统的设置及可靠性要求,为本规定第3章所提出的安全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5.2对外部事件破坏效应的防御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设计必须与其厂址特征及环境条件相适应;其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设计基准和建造质量必须为防御可能的外部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的破坏效应提供合理的保障。 5.3辐射安全
5.3.1放射性物质的包容与控制
必须设置适当的密封屏障系统,提供可靠的密封功能和足够的包容能力,将放射性物质限制在规定部位或场所,使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规定部位或场所之外遭受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可能性减至最小;并保证任何放射性物质外逸所造成的污染在运行状态下低于规定限值,事故工况期间低于可接受限值。
5.3.2放射性物质厂内转移的控制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设计应使放射性物质在厂内的转移减到最少。对于必需的放射性物质在厂内的转移,必须提供在正常和可能的异常条件下均具有足够安全性的转移系统和设备,并采取相应的辐射屏蔽和监测等措施,以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和工作人员意外受照。
5.3.3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与排放控制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设计应使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减至最小。必须设置相应的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使设施运行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得到适当的分类、收集、处理、贮存或处置;使排放至环境的放射性物质的浓度和总量,在运行状态下保持在规定限值以下并符合合理可行尽量低原则,事故工况下不超过可接受限值。
5.3.4工作人员的受照控制
必须设置足够的辐射屏蔽和防护手段,并为工作人员提供尽可能缩短其受照时间的有效的工作环境和设备,使工作人员所受到的照射,在运行状态下能保持在规定限值以下并符合合理可行尽量低原则,事故工况下不超过可接受限值。
5.3.5辐射监测设备
必须设置用于在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进行充分辐射防护监督的设备。
5.4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
5.4.1单元的核临界安全
必须提供可靠的设计特性,使(并通过核临界安全分析证明)易裂变材料单元在任何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均保持次临界状态。
5.4.2多单元阵列的核临界安全
必须考虑阵列中单元间的相互作用,提供可靠的设计特性,使(并通过核临界安全分析证明)阵列在任何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均保持次临界状态。
5.4.3核临界事故的探测与报警
在可能发生核临界事故的场所,必须设置足够灵敏和可靠的核临界事故探测与报警系统,并保持事故缓解措施的可用性。
5.5防火与防爆
必须根据火灾与爆炸危险性分析,提供预防、探测、扑灭、限制和控制:火灾与爆炸的措施和能力,使外部和内部事件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及其 后果减至最小。
5.6辅助设施与系统
辅助设施与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事故工况和应急条件下的需要,必须评价供电、供水等辅助设施与系统的容量和可靠性对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功能完整性的影响,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7事故应急能力
必须根据需要提供适当的事故应急措施与能力,包括设置事故报警、应急通讯、人员撤离和医疗救治等必要的应急设施与设备。
5.8核材料�算管理与实物保护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核材料�算管理与实物保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要求。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设计与建造必须为满足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条件。
5.9其他安全要求
5.9.1检查、试验与维修考虑
必须为安全重要系统和部件(或设备)的检查、试验和维修提供方便和条件,以保持它们执行安全功能的能力。
5.9.2安全重要物项的共用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不应与其他核设施共用,除非能够证明这种共用不会影响参与共用的任何设施执行其安全功能的能力(包括由事故工况恢复安全状态的能力)。
5.9.3退役考虑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设计必须考虑采取能够简化退役活动的措施,如尽可能减少被污染部件与设备的数量,便于构筑物和设备去污,以及采用易于清除放射性废物和被污染物品的措施等。
5.9.4邻近核设施影响的考虑
位于其他核设施附近的核燃料循环设施,其设计与运行必须保证该设施与其他核设施的组合影响不给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造成不可接受的危害。
5.10质量要求
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的设计、制造、建造、试验和维护必须采用适用的经认可的标准,必须使之达到与其所执行的安全功能的重要性相适应的质量要求。
5.11设计安全分析和评价
核燃料循环设施许可建造前,其设计必须经过安全分析和评价,以确认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的设计基准,并证实整个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设计足以保证各种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照射和放射性物质释放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应限值。
营运单位在初步安全分析报告中,必须对其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设计及安全分析的结果进行足够详细的描述以便于国家核安全部门在批准发放建造许可证前对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特性进行独立审评。
6 调试与运行
6.1总的要求
必须保证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运行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核安全部门批准的许可证条件进行。营运单位必须拥有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需要的所有设备、人员和管理体制,并对这一目标的实现负责。
6.2运行限值与条件 必须根据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最终设计和安全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调试结果制定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必须根据运行经验和有关安全特性的实际变化,对运行限值和条件进行复审或修改。
运行限值和条件以及对运行限值和条件的修改必须经国家核安全部门审评和批准。
6.3调试
必须制定调试大纲,并按调试大纲对核燃料循环设施进行调试,以验证整个核燃料循环设施(特别是安全重要物项)均已按批准的要求建成并能按设计意图发挥功能;同时收集安全运行所需要的基础数据(特别是那些对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部件和设备的诊断数据)和验证正常运行规程的正确性。
调试大纲必须经国家核安全部门认可。
必须按调试大纲要求将调试结果写成书面文件,以便于国家核安全部门审评。
6.4运行安全管理
6.4.1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必须建立和保持适当的职责分明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称职的负责人和足够数量的合格工作人员,以胜任和有效地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机构必须保证核燃料循环设施以安全的方式运行,并严格遵守运行限值和条件。
6.4.2培训
必须制定并执行培训和再培训大纲,对运行人员、维修人员和其他与安全有关的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和再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必须定期对培训和再培训大纲进行复审或修改,以保持其有效性。
6.4.3运行规程
必须保证所有与安全有关的运行操作均按正式批准的、详细的、最新版本书面规程进行。运行规程必须符合所批准的运行限值与条件,并留有适当的安全裕量。同时,运行规程还必须对在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应采取的行动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便于运行操作人员执行。
必须对所有运行规程定期进行复审或修改,并将所作的修改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营运单位有责任向国家核安全部门报送其运行规程。
6.4.4监督、检查、试验和维修
必须制定并执行安全重要物项的监督、检查、试验和维修大纲,确保在符合辐射防护原则下对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进行适当的监督、检查、试验和维修,使其功能可靠性和有效性保持与设计要求一致。
6.4.5修改
对安全重要物项以及运行限值与条件和运行规程的修改必须进行安全分析,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审查、批准和记录,使所作的修改不降低保证 安全的能力。
影响到颁发运行许可证依据的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的修改和运行限值与条件的修改(见6.2节),以及原先由国家核安全部门批准的文件的修改,必须在实施前经国家核安全部门批准。
6.4.6运行辐射防护
必须制定并执行运行辐射防护大纲,该大纲应包括辐射防护管理限值以及技术上和管理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涉及辐射照射的所有活动均按规定进行和受到监督,并符合合理可行尽量低原则。
必须随着经验的积累,对运行辐射防护大纲进行相应的复审或修改。
6.4.7记录和报告管理
必须建立适当的记录和报告管理制度,以保证记录、报告和它们的保存与分发符合有关要求。
6.5应急计划与准备
必须根据对核燃料循环设施潜在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评价和厂址特征,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并作好所规定的应急准备,以确保可能的紧急事态一旦发生时能够实施各项预先计划的措施,控制或抑制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和减轻事故后果。
营运单位必须在核燃料循环设施开始运行前将其应急计划(包括实施程序清单)提交国家核安全部门审评,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相应的应急演习。在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寿期内,营运单位必须对其应急计划定期进行复审或修改,并在可行的范围内定期进行所规定的演习。
6.6运行安全评价
6.6.1运行前的安全评价
核燃料循环设施许可运行前,必须对其运行安全进行分析与评价,以确认其设计、建造、运行规程及管理措施足以保证其运行符合设计要求,而不会对厂址内外人员的健康与安全造成危害。
营运单位必须在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对这种分析与评价的结果进行足够详细的描述以便于国家核安全部门在批准发放运行许可证前对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运行安全进行独立审评。
6.6.2运行期间的安全评价
在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寿期内,营运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定期对其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运行安全,包括安全重要物项的检查试验及维修记录、运行规程、运行经验、核临界安全、辐射防护实践以及重要异常事件的调查结论等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以保证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运行始终符合设计要求和所批准的许可证条件。
7 退役
7.1总的要求
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寿期终止后,营运单位必须负责使其安全退役,并确保退役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到的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
只有经国家核安全部门批准之后,营运单位才能终止其责任。
7.2退役的实施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退役必须按照退役大纲进行。实施中必须确保安全并明确规定组织安排。退役大纲的内容必须包括为使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并使退役完成后所需监视最少而应采取的一切步骤与措施。
营运单位必须将所制定的退役大纲和相应的退役安全分析报告报国家核安全部门审评,获得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
退役的最终状态必须经国家核安全部门会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8 质量保证
8.1基本要求
必须根据haf0400《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所规定的原则,制定和有效地实施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质量保证大纲。质量保证大纲的应用必须与规定物项对安全的重要程度相适应,并必须覆盖设施全寿期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重要活动。
8.2质量保证责任
营运单位必须对其核燃料循环设施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实施和评价负责。营运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制定和实施其核燃料循环设施质量保证大纲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但必须对大纲的有效性负责。
8.3质量保证大纲
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及早制定并报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核,以适应工程实际 进展的需要。必须定期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执行状况和适用性进行审查,发现 问题时,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所制定的质量保证大纲必须:
(1)明确规定大纲所适用的物项、服务和工艺;
(2)明文规定负责计划和执行质量保证活动的组织结构及各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与权力;
(3)对影响规定物项质量的各项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控制的严格程度与物项的安全重要性相一致;
(4)考虑影响质量的各项活动的技术方面,为保证认可的工程标准、规范、技术条件和实践经验经过核实并得到遵守作出规定,除了管理性方面的控制之外,还应对要达到的技术目标的确切表述作出规定;
(5)保证影响质量的各项活动是在合适的控制条件下完成的,控制条件应包括达到质量要求所需要的环境条件、设备条件和技能等;
(6)确保必要时采用适当的特殊控制手段、工艺处理、试验设备和专门技能,以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确保采用适合的检查和检验方法对质量进行证实;
(7)确保所有影响规定物项质量的活动均按适合于该项活动的程序、细则或图纸完成,程序、细则和图纸应包括适当的定性和(或)定量的验收准则;
(8)确保实施影响规定物项质量的各项活动的人员受到适当的培训或指导,使之达到和保持应有的技术熟练程度;
(9)确保质量保证记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名词解释
本规定中使用的一些特定术语的定义如下。
核燃料
含有易裂变核素的材料,放在反应堆内能使自持核裂变链式反应得以实现。
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
指民用核燃料的生产、加工、贮存及后处理设施,或这些设施中的任何一种。
核安全(安全)
完成正确的运行工况,事故预防或缓解事故后果从而实现保护厂区人员、公众和环境免遭过量辐射危害。
许可证条件
指国家核安全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批准颁发的安全许可证件中所规定的许可活动及其必须遵守的条件。
运行状态
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这两类状态的统称。
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
具有和执行核安全功能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包括其功能丧失可能使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过量辐射照射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以及用以缓解事故可能引起的辐射照射的程度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
安全重要活动
指涉及或影响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或设备)的功能或质量的任何活动,例如厂址选择和安全重要物项的设计、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贮存、清洗、土建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修理、装料、修改及退役等。
密封屏障系统
指由一道或多道独立的实体屏障连同相应的辅助设备(包括通风设备)所构成的系统,该系统能有效地限制或防止正常和异常条件下放射性物质向工作场所或环境的释放。
核临界安全
含易裂变材料的系统的肯定不能维持自持链式核反应的状态或保证这种状态的措施。
单元
进行核临界安全设计或管理时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的易裂变材料系统。
核临界事故
由于链式反应的失控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辅助设施与系统
指保持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所必需的公用与支持性设施与系统,包括水、电、汽、气等的供应设施与系统,以及通讯系统等。
设施安全运行状态规定:铁水贮运和预处理设施
| 适配人群 | 炼铁调度员,混铁炉操作工,铁水吊运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铁水运输,混铁炉兑铁,倒罐作业 |
|---|---|---|---|
| 制定目的 | 铁水太烫,容易溅出来,怕烫伤人,也怕水碰到铁水炸锅。 | ||
| 适用范围 | 管铁水运输、兑铁、倒罐、预处理这些活儿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操作工盯住铁水位置,班长看设备状态,维修工修前先确认炉子凉了没。 | ||
| 管理要求 | 专线跑铁水、兑铁留空隙、地面不准有水、吊罐前要检查钩子、脱硫粉得用氮气压着。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组长每班查三次,安全部不定期抽查,谁漏检一次扣当月安全分,两次停岗培训。 | ||
1铁水运输应用专线,不应与其他交通工具混行。
2向混铁炉兑铁水时,铁水罐口至混铁炉受铁口(槽),应保持一定距离;混铁炉不应超装,当铁水面距烧嘴达0.4m时,不应兑入铁水;混铁炉出铁时,应发出声响讯号;混铁炉在维修或炉顶有人、或受铁水罐车未停到位时,不应倾动;当冷却水漏入混铁炉时,应待水蒸发完毕方可倾炉。
3混铁车倒罐站倒罐时,应确保混铁车与受铁坑内铁水罐车准确对位;混铁车出铁至要求的量并倾回零位后,铁水罐车方可开往吊包工位。
4混铁炉与倒罐站作业区地坪及受铁坑内,不应有水。凡受铁水辐射热及喷溅影响的建、构筑物,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5起重机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应有专人检查是否挂牢,待核实后发出指令,吊车才能起吊;吊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不应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
6铁水预处理设施,应布置在地坪以上;若因条件限制采用坑式布置,则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保证坑内干燥。
7往炼钢炉兑铁水时,铁水罐不应压在转炉炉口或电炉受铁槽上,人员应位于安全区域。
8铁水预处理粉料发送罐的设计、制造与使用,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有关规范的规定。
9采用cac2与镁粉作脱硫剂时,其贮粉仓应采用氮气保护;泄压时排出的粉尘应回收;该区域应防水、防火。
ca2仓附近区域,应设乙炔检测和报警装置。
10采用na2co3系作脱硫粉剂时,应做好设备的防护,其粉尘中的na2co3,应回收利用。
11cac2与镁粉着火时,应采用干碾磨氮化物熔剂、石棉毡、干镁砂粉等灭火,不应使用水、四氯化碳、泡沫灭火器及河沙等灭火。
设施安全运行状态规定:石油产品库房防火防爆设施
| 适配人群 | 油库安全管理员,危化品仓储主管,消防设施运维员 | 使用场景 | 桶装油品贮存,易燃油品分库,库房消防配置 |
|---|---|---|---|
| 制定目的 | 油桶放不好会着火,气味太重会中毒,得防住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只管放油桶的库房,不管别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管库房的人要盯浓度、查通风、配器材;干活的人要按分类放桶、不混放。 | ||
| 管理要求 | 屋顶装拔风筒,墙边设消火栓,地上摆沙箱铁锹,高危油品单独放。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天看通风和器材,安全部每月查一次,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培训。 | ||
1、用于贮存桶装油品的库房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要求,不准随意使用不符合条件的空房贮存。
2、库房主要依靠自然通风,屋顶设拔风筒和风帽。寒区的拔风筒应加防寒挡板。库房的油气浓度不应大于300毫克/平方米。
3、库房宜采用半固定消防设施,库房靠一侧40米内,装有不冻消火栓,供水量按15升/秒(l/s)计算配置。
4、根据规范确定配备灭火器材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的位置。
5、按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在适宜的位置设0.5平方米沙箱2个、铁锹5把、石棉毡5块,面积增加时数量相应增加。
6、大型和重要的桶装库,应配置自动报警、通讯和事故照明等设施。
7、桶装库分间保管时,应根据闪点高低分类保管,分类范围是28℃以下、29~45℃、46~59℃、60~120℃、120 ℃。对45℃以下的易燃油品应存放在建筑物耐火等级高、通风条件、安全距离、扑救与疏散等条件较好的库房,禁止混存。
设施安全运行状态规定:物业园区公共设施安装维修
| 适配人群 | 物业维修工,设施技工,工程部人员 | 使用场景 | 室外维修,坐厕疏通,厨房排水 |
|---|---|---|---|
| 制定目的 | 外面修东西怕挡路吓到人,怕水漏电出事,怕工人弄坏业主家东西。 | ||
| 适用范围 | 物业园区所有维修工、公共设施、业主家里卫生间厨房。 | ||
| 职责分工 | 主管盯现场,班长管工具,工人自己守规矩,业主签字才算完。 | ||
| 管理要求 | 摆牌子围栏、穿鞋套铺塑料纸、堵漏先关水、试水三次以上、砖渣装袋带走。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天查工单和现场,没按步骤做要重做,被投诉扣绩效,整改不过关不能下班。 | ||
物业园区公共设施安装、维修规定
1、公共设施维修人员进行室外维修时,如涉及到交通或安全问题则应设置相应标示牌(如"前面施工、请绕道"、"危险,请止步"等),必要时应设置安全围栏并派专人看守。
2、坐厕堵塞疏通
2.1首先用胶吸泵吸5次以上,然后用大水(用水桶倒水)试坐厕是否去水顺畅,如顺畅则表明已疏通好;如仍去水慢则按2.2步骤进行。
2.2如堵塞严重则应拆开坐厕疏通:
a)先看整个坐厕地裂缝、缺楞、掉角等缺陷,如有缺陷则应向业主说明情况并征得业主的同意后方可动手拆坐厕;
b)剔除坐厕周围、坐厕出水口与排污口相接处的白水泥,抬开坐厕;
c)如果坐厕座埋在地砖下面则应用钢凿凿掉坐厕座周围的地砖;如果坐厕是用螺栓固定的则应拆掉螺母,然后才抬开坐厕;
d)反冲坐厕并用铁线勾出坐厕s形存水弯头内的脏物;
e)用铁线勾出排污口弯头内的脏物或用疏通机疏通排污管;
f)用大水试排污管,如果流水顺畅则重新装回坐厕;如果仍堵塞,则按5条款处置。
3、厨房排水堵塞疏通
3.1用铁线勾出存水弯内的脏物。
3.2用疏通机疏通排水管。
3.3用大水试排水管,如果流水顺畅则说明已疏通好;如果去水较慢则说明仍堵塞,此时应按5条款处置。
4、厨房/卫生间查漏
4.1确认室内给排水管的走向,并仔细查看具体渗漏部位。
4.2关闭室内所有用水部位(包括坐厕水箱),查看水表是否转动,如不转动则说明给水管不漏水;如果水表转动说明给水管漏水。
4.3用铁钎贴着给水管漏水可以处仔细听,如听见水流声则说明此处漏水;如没有听到水流声则应另移一处,直至找到漏水处(一般情况下给水管漏水,业主都会要求全部装明管)。
4.4排除给水管漏水故障后如果仍漏水,则应在挨近排水排污横管与立管接口的地方用切砖机切开一块地砖,挖掉地砖下面的泥沙,让沉箱里的水从排污立管流出。然后分别放洗手盆、浴缸、地漏、坐厕、洗菜盆的水,直至查出漏水的卫生器具。
4.5卫生器具漏水一般情况下是接头漏水。用切砖机切开漏水卫生器具的接头,如接头漏水则应重新安装好接头,如接头不漏水则肯定是排水或排污横管破裂或堵塞。
4.6更换排水排污横管按5条款进行。
5、排水排污横管安装
5.1用电锤打碎卫生间或厨房的地砖、水泥砂浆层。
5.2用塑料纺织袋装运走碎的地砖、水泥砂浆。
5.3铲尽排水排污管上的泥土。
5.4取出破烂的或严重堵塞的排水排污横管。
5.5平整夯实装排水排污横管的基础。
5.6排水排污管就位(此时应注意排水排污横管应按5%的坡度坡向排水排污立管)。
5.7从排水排污立管接口处开始朝卫生器具方向开始装管:
a)如是铸铁管接头则应先向接口内加压麻丝,然后再加压半干的水泥,接口应全部塞满;
b)如是pvc胶管接头则直接用pvc胶粘结,注意接口应注满pvc胶水。
5.8排水排污横管全部装好后,用水反复试(三次以上)排水排污横管是否漏水。如漏水则应重新安装;如不漏水则可以回填沙土。填土时应边填边夯实,夯实时应注意装管部位的用力不能太大。
6、做砂浆面层
6.1整理、夯实基础。
6.2首先将水泥、砂按1:1配好并干拌到颜色一致。
6.3水泥砂浆摊铺后应立即拍实,在水泥初凝前做完抹平工作,在水泥终凝前做完压光工作。
6.4如表面水分较多可撒适量的1:1平水泥砂,撒布要均匀,撒后再用木抹搓平压光(不宜撒干水泥)。
6.5如做地面面层应保证厚度为50mm左右,如做墙面面层应保证厚度为15mm左右。
7. 贴地面砖
7.1在房间四周墙面弹好 500mm水平线。
7.2基层处理:对于光滑的水泥地面要凿毛或冲洗干净后刷水泥浆。
7.3做灰饼、做标筋:
a)从墙面 500mm水平线下返,在房间四周弹砖面上平线做灰饼,灰饼上平线应低于地面标高一个地面砖加粘结层的厚度;
b)根据灰饼在房间四周做标筋房间较大时,应每隔1~1.5m做标筋一道。有地漏的房间,标筋应朝地漏方向以5%的坡度呈放射状汇集。标筋厚度控制在20~30mm。
7.4抹找平面:根据标筋高度用1:2或1:3水泥砂浆填至比标筋稍高,然后拍实并刮平,使展平的砂浆面与标筋找齐。用托线板横竖检查砂浆层平整度、标高及泛水(坡度)要求,如不行则重新刮平。
7.5规方、弹线、拉线:
a)测量房间纵横方向的尺寸,考虑砖缝为2mm。当尺寸不足整块砖的倍数时,可用切砖机切砖贴于边角处;当尺寸与整块砖的倍数相差不大时,可用调整砖缝的方法来解决;
b)根据确定的砖数和缝宽在房间中部弹十字线,然后每隔4块砖弹控制线或在房间四周贴标砖并拉线。
7.6铺贴地砖:
a)从房间里面向门口方向铺贴;
b)在找平面浇水泥浆并扫平,面积应控制在边铺砖边浇灰;
c)砖背面抹满、抹匀1:2粘浆的砖,准确地铺贴在浇好水泥浆的找平面上,砖的上楞要跟拉线找平,随时注意横平竖直;
d)用木锤敲实、找平,贴得不实或低于水平控制线高度的要抠出补浆重贴。
7.7勾缝:
a)用白水泥浆勾缝或擦缝,勾缝应密实,缝内要平整光滑;
b)如缝隙很小(1mm)以下,可以直接撒干的白水泥,用扫帚将水泥扫入缝内并灌满,用水壶洒适量的水,并用木拍拍实缝隙;
c)水泥砂浆凝固后,用抹布、棉纱彻底擦净水泥痕迹,清洁地砖地面。
7.8养护:地砖铺完后应在上面洒少许水,24小时内不准上人。
8.坐厕安装
8.1将预留排污管口周围清扫干净,取下临时管堵,清除排污管内的脏物。
8.2在坐便器与地面接触的部位铺上白水泥浆。
8.3在坐便器的排水口与预留排污管口对正,承插口上抹上玻璃胶,放下坐便器,并调整好坐厕位置。
8.4将坐便器与地面接触的周边缝处刮平抹光,白水泥浆不足的地方应填满。
8.5将水箱出水口与坐便器进水口对正并放好胶垫,找平、找正水箱与坐便器安
装固定孔,插入φ8~10mm螺栓,套上胶垫和垫圈,拧至适当紧度。
8.6连接好水箱进水软管。
9、立柱式洗面器安装
9.1按照预留排水口中心的位置在墙上画好竖线。
9.2将立柱中心对准墙面上竖线立好放正,将洗面器放在立柱上,使洗面器中心也对准墙上竖线。放平找正后,在墙上画好固定洗面器的孔眼位置,同时将洗面器立柱在地面的位置做好印记,然后将洗面器和立柱移到别处。
9.3按墙上的印记用冲击钻φ10mm的膨胀螺栓孔,向孔内打入φ10mm 膨胀螺栓并拧紧。
9.4将安放立柱的地面印记内铺好15~30mm厚白水泥浆,然后将立柱放在印记位置上。
9.5将洗面器安装孔对准墙面上膨胀螺栓并放在立柱上,再次将洗面器找平,立柱找直,在膨胀螺栓上加胶垫、平垫圈,然后用螺母拧紧(用力应适度)。
9.6将立柱与洗面器接触处用玻璃胶勾缝并抹光;将洗面器与墙面接触处用白水泥浆勾缝并抹光;将立柱与地面接触处修整,亏损处加白水泥浆,抹光立柱与地面接触处。
10、每年油漆一次明装排水排污管。
11、及时维修好住宅天台门。
12、每两年疏通一次小区内主排水排污管道。
13、维修人员完成公共设施安装/维修工作后应及时打扫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用塑料编织袋装走所有砖渣、泥沙,用抹布擦拭干净弄脏的部位。
14、搞完卫生后,维修人员应把移动了的物品归回原位,拆除标示牌、围栏等。
15、如是到业主现场进行安装/维修,(属收费的,应事先同业主讲明,待业主同意后再进行维修,并将所需耗材在《派工单》上注明,并请业主检查耗材是否合格),全部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请业主对安装/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维修人员应及时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并向业主讲解应注意的事项。对于能够做试验的安装/维修项目,试验次数应不少于3次。如果业主对安装/维修有不满意的地方(合理的),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为止。确认一切正常后请业主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如业主对此次安装/维修收费有异议,维修人员可根据公司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规定向业主进行解释,尽量打消业主的误解。
16、维修人员回到工程部后,应及时填写好《维修记录》上的维修结果,并把《派工单》送回开单人。
17、工程部做好安装/维修通知单登记工作。
18、业主现场安装/维修
18.1服务(维修)人员上门为业主进行维修时,应把所有工具放在工作包内。
18.2进入业主房间前,应穿上鞋套(鞋套必须整洁,必要时每次维修完毕要及时清洁)。
18.3服务(维修)过程中,应在可能对业主房间墙面、地面等产生污染的地方铺设塑料纸。
18.4服务(维修)结束后,对灰尘进行擦拭,对服务(维修)现场进行清理,产生的垃圾用垃圾袋装好带走,以保证业主工作区内一尘不染、洁白无暇,符合我们对业主的承诺。
18.5服务(维修)过程中,要注意礼貌礼节,使用文明用语。
19、相关文件与记录:
设施安全运行状态规定: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安装
| 适配人群 | 燃气施工员,燃气监理员,计量表安装工 | 使用场景 | 厨房燃气安装,商业灶具布管,工业燃气计量 |
|---|---|---|---|
| 制定目的 | 怕紫外线晒坏管子,怕热源烤化管道,怕软管老化漏气,怕阀门压弯铝塑管,怕电线火花点燃气体。 | ||
| 适用范围 | 装燃气的厨房、小商铺、工厂车间,所有铝塑管、软管、燃气表、灶具和电线。 | ||
| 职责分工 | 师傅负责照着图纸装,班长盯着别出错,物业定期看看有没有松动老化,用户自己别乱改线路。 | ||
| 管理要求 | 铝塑管不晒太阳,离灶台半米远,软管不能打结不能穿墙,表要放平固定好,电线和管道隔开距离。 | ||
| 监督与检查 | 施工完要拍照留底,验收时逐条核对,物业每季度查一次,发现弯管老化马上换,没按要求装要返工重来,漏气要立刻关阀通风。 | ||
一、铝塑复合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敷设在室外和有紫外线照射的部位;
2 公称尺寸小于或等于dn20的管子,可以直接调直;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dn25的管子,宜在地面压直后进行调直;
3 管道敷设的位置应远离热源;
4 灶前管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且严禁在灶具正上方; 5 阀门应固定,不应将阀门自重和操作力矩传递至铝塑复合管。
二、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严密,安装应牢固;
2 当软管存在弯折、拉伸、龟裂、老化等现象时不得使用;
3 当软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头;
4 当软管与移动式的工业用气设备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30m,接口不应超过2个;
5 软管应低于灶具面板30mm以上;
6 软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穿过墙、楼板、顶棚、门和窗;
7 非金属软管不得使用管件将其分成两个或多个支管。
三、当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设备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o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 当布置确有困难时,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3 当水平管道上设有阀门时,应在阀门的来气侧1m范围内设支架并尽量靠近阀门;
4 与不锈钢波纹软管、铝塑复合管直接相连的阀门应设有固定底座或管卡;
四、家用燃气计量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计量表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不得倾斜;
2 燃气计量表的安装应使用专用的表连接件;
3 安装在橱柜内的燃气计量表应满足抄表、检修及更换的要求,并应具有自然通风的功能;
4 燃气计量表与低压电气设备之间的间距应符合本规范下表的要求;
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
名称
与燃气计量表的最小水平净距
相邻管道、燃气管道
便于安装、检查及维修
家用燃气灶具
30(表高位安装时)
热水器
30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100
配电盘、配电箱或电表
50
电源插座、电源开关
20
燃气计量表
5 燃气计量表宜加有效的固定支架。
五、商业及工业企业燃气计量表
最大流量小于65m3/h的膜式燃气计量表,当采用高位安装时,表后距墙净距不宜小于30mm,并应加表托固定;采用低位安装时,应平稳地安装在高度不小于200mm的砖砌支墩或钢支架上,表后与墙净距不应小于30mm。
大流量大于或等于65m3/h的膜式燃气计量表,应平正地安装在高度不小于200mm的砖砌支墩或钢支架上,表后与墙净距不宜小于150mm;腰轮表、涡轮表和旋进旋涡表的安装场所、位置、前后直管段及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产品标识的指向安装。
燃气计量表与燃具和设备的水平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距金属烟囱不应小于80cm,距砖砌烟囱不宜小于60cm;
2 距炒菜灶、大锅灶、蒸箱和烤炉等燃气灶具灶边不宜小于80cm;
3 距沸水器及热水锅炉不宜小于150cm;
4 当燃气计量表与燃具和设备的水平净距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加隔热板后水平净距可适当缩小。
设施安全运行状态规定:公共设施安装维修
| 适配人群 | 公共设施维修员,Plumbing技工,房屋维保人员 | 使用场景 | 室外维修,坐厕疏通,厨房排水 |
|---|---|---|---|
| 制定目的 | 外面修东西怕车撞人、人踩空、掉东西砸到人。夏天雨多路滑,冬天结冰容易摔。还有臭气冒出来熏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修公共厕所、厨房、水管、地砖的师傅。 | ||
| 职责分工 | 师傅自己盯现场,班长每天看两遍,主管每月查一次。谁干活谁负责围好圈、摆好牌、收干净。 | ||
| 管理要求 | 修路必须放牌子,堵马桶要先试水再拆,查漏水得关总阀听声音,换管子坡度不能平,铺砖后24小时不准踩。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用手机拍照片检查,没按步骤做扣当月奖金。漏摆牌子被投诉,要重做 写检讨。每周例会讲错哪步,月底交整改单。 | ||
1、公共设施维修人员进行室外维修时,如涉及到交通或安全问题则应设置相应标示牌(如"前面施工、请绕道"、"危险,请止步"等),必要时应设置安全围栏并派专人看守。
2、坐厕堵塞疏通
2.1首先用胶吸泵吸5次以上,然后用大水(用水桶倒水)试坐厕是否去水顺畅,如顺畅则表明已疏通好;如仍去水慢则按2.2步骤进行。
2.2如堵塞严重则应拆开坐厕疏通:
a)先看整个坐厕地裂缝、缺楞、掉角等缺陷,如有缺陷则应向业主说明情况并征得业主的同意后方可动手拆坐厕;
b)剔除坐厕周围、坐厕出水口与排污口相接处的白水泥,抬开坐厕;
c)如果坐厕座埋在地砖下面则应用钢凿凿掉坐厕座周围的地砖;如果坐厕是用螺栓固定的则应拆掉螺母,然后才抬开坐厕;
d)反冲坐厕并用铁线勾出坐厕s形存水弯头内的脏物;
e)用铁线勾出排污口弯头内的脏物或用疏通机疏通排污管;
f)用大水试排污管,如果流水顺畅则重新装回坐厕;如果仍堵塞,则按5条款处置。
3、厨房排水堵塞疏通
3.1用铁线勾出存水弯内的脏物。
3.2用疏通机疏通排水管。
3.3用大水试排水管,如果流水顺畅则说明已疏通好;如果去水较慢则说明仍堵塞,此时应按5条款处置。
4、厨房/卫生间查漏
4.1确认室内给排水管的走向,并仔细查看具体渗漏部位。
4.2关闭室内所有用水部位(包括坐厕水箱),查看水表是否转动,如不转动则说明给水管不漏水;如果水表转动说明给水管漏水。
4.3用铁钎贴着给水管漏水可以处仔细听,如听见水流声则说明此处漏水;如没有听到水流声则应另移一处,直至找到漏水处(一般情况下给水管漏水,业主都会要求全部装明管)。
4.4排除给水管漏水故障后如果仍漏水,则应在挨近排水排污横管与立管接口的地方用切砖机切开一块地砖,挖掉地砖下面的泥沙,让沉箱里的水从排污立管流出。然后分别放洗手盆、浴缸、地漏、坐厕、洗菜盆的水,直至查出漏水的卫生器具。
4.5卫生器具漏水一般情况下是接头漏水。用切砖机切开漏水卫生器具的接头,如接头漏水则应重新安装好接头,如接头不漏水则肯定是排水或排污横管破裂或堵塞。
4.6更换排水排污横管按5条款进行。
5、排水排污横管安装
5.1用电锤打碎卫生间或厨房的地砖、水泥砂浆层。
5.2用塑料纺织袋装运走碎的地砖、水泥砂浆。
5.3铲尽排水排污管上的泥土。
5.4取出破烂的或严重堵塞的排水排污横管。
5.5平整夯实装排水排污横管的基础。
5.6排水排污管就位(此时应注意排水排污横管应按5%的坡度坡向排水排污立管)。
5.7从排水排污立管接口处开始朝卫生器具方向开始装管:
a)如是铸铁管接头则应先向接口内加压麻丝,然后再加压半干的水泥,接口应全部塞满;
b)如是pvc胶管接头则直接用pvc胶粘结,注意接口应注满pvc胶水。
5.8排水排污横管全部装好后,用水反复试(三次以上)排水排污横管是否漏水。如漏水则应重新安装;如不漏水则可以回填沙土。填土时应边填边夯实,夯实时应注意装管部位的用力不能太大。
6、做砂浆面层
6.1整理、夯实基础。
6.2首先将水泥、砂按1:1配好并干拌到颜色一致。
6.3水泥砂浆摊铺后应立即拍实,在水泥初凝前做完抹平工作,在水泥终凝前做完压光工作。
6.4如表面水分较多可撒适量的1:1平水泥砂,撒布要均匀,撒后再用木抹搓平压光(不宜撒干水泥)。
6.5如做地面面层应保证厚度为50mm左右,如做墙面面层应保证厚度为15mm左右。
7. 贴地面砖
7.1在房间四周墙面弹好 500mm水平线。
7.2基层处理:对于光滑的水泥地面要凿毛或冲洗干净后刷水泥浆。
7.3做灰饼、做标筋:
a)从墙面 500mm水平线下返,在房间四周弹砖面上平线做灰饼,灰饼上平线应低于地面标高一个地面砖加粘结层的厚度;
b)根据灰饼在房间四周做标筋房间较大时,应每隔1~1.5m做标筋一道。有地漏的房间,标筋应朝地漏方向以5%的坡度呈放射状汇集。标筋厚度控制在20~30mm。
7.4抹找平面:根据标筋高度用1:2或1:3水泥砂浆填至比标筋稍高,然后拍实并刮平,使展平的砂浆面与标筋找齐。用托线板横竖检查砂浆层平整度、标高及泛水(坡度)要求,如不行则重新刮平。
7.5规方、弹线、拉线:
a)测量房间纵横方向的尺寸,考虑砖缝为2mm。当尺寸不足整块砖的倍数时,可用切砖机切砖贴于边角处;当尺寸与整块砖的倍数相差不大时,可用调整砖缝的方法来解决;
b)根据确定的砖数和缝宽在房间中部弹十字线,然后每隔4块砖弹控制线或在房间四周贴标砖并拉线。
7.6铺贴地砖:
a)从房间里面向门口方向铺贴;
b)在找平面浇水泥浆并扫平,面积应控制在边铺砖边浇灰;
c)砖背面抹满、抹匀1:2粘浆的砖,准确地铺贴在浇好水泥浆的找平面上,砖的上楞要跟拉线找平,随时注意横平竖直;
d)用木锤敲实、找平,贴得不实或低于水平控制线高度的要抠出补浆重贴。
7.7勾缝:
a)用白水泥浆勾缝或擦缝,勾缝应密实,缝内要平整光滑;
b)如缝隙很小(1mm)以下,可以直接撒干的白水泥,用扫帚将水泥扫入缝内并灌满,用水壶洒适量的水,并用木拍拍实缝隙;
c)水泥砂浆凝固后,用抹布、棉纱彻底擦净水泥痕迹,清洁地砖地面。
7.8养护:地砖铺完后应在上面洒少许水,24小时内不准上人。
8.坐厕安装
8.1将预留排污管口周围清扫干净,取下临时管堵,清除排污管内的脏物。
8.2在坐便器与地面接触的部位铺上白水泥浆。
8.3在坐便器的排水口与预留排污管口对正,承插口上抹上玻璃胶,放下坐便器,并调整好坐厕位置。
8.4将坐便器与地面接触的周边缝处刮平抹光,白水泥浆不足的地方应填满。
8.5将水箱出水口与坐便器进水口对正并放好胶垫,找平、找正水箱与坐便器安装固定孔,插入φ8~10mm螺栓,套上胶垫和垫圈,拧至适当紧度。
8.6连接好水箱进水软管。
9、立柱式洗面器安装
9.1按照预留排水口中心的位置在墙上画好竖线。
9.2将立柱中心对准墙面上竖线立好放正,将洗面器放在立柱上,使洗面器中心也对准墙上竖线。放平找正后,在墙上画好固定洗面器的孔眼位置,同时将洗面器立柱在地面的位置做好印记,然后将洗面器和立柱移到别处。
9.3按墙上的印记用冲击钻φ10mm的膨胀螺栓孔,向孔内打入φ10mm 膨胀螺栓并拧紧。
9.4将安放立柱的地面印记内铺好15~30mm厚白水泥浆,然后将立柱放在印记位置上。
9.5将洗面器安装孔对准墙面上膨胀螺栓并放在立柱上,再次将洗面器找平,立柱找直,在膨胀螺栓上加胶垫、平垫圈,然后用螺母拧紧(用力应适度)。
9.6将立柱与洗面器接触处用玻璃胶勾缝并抹光;将洗面器与墙面接触处用白水泥浆勾缝并抹光;将立柱与地面接触处修整,亏损处加白水泥浆,抹光立柱与地面接触处。
10、每年油漆一次明装排水排污管。
11、及时维修好住宅天台门。
12、每两年疏通一次小区内主排水排污管道。
13、维修人员完成公共设施安装/维修工作后应及时打扫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用塑料编织袋装走所有砖渣、泥沙,用抹布擦拭干净弄脏的部位。
14、搞完卫生后,维修人员应把移动了的物品归回原位,拆除标示牌、围栏等。
15、如是到业主现场进行安装/维修,(属收费的,应事先同业主讲明,待业主同意后再进行维修,并将所需耗材在《派工单》上注明,并请业主检查耗材是否合格),全部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请业主对安装/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维修人员应及时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并向业主讲解应注意的事项。对于能够做试验的安装/维修项目,试验次数应不少于3次。如果业主对安装/维修有不满意的地方(合理的),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为止。确认一切正常后请业主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如业主对此次安装/维修收费有异议,维修人员可根据公司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规定向业主进行解释,尽量打消业主的误解。
16、维修人员回到工程部后,应及时填写好《维修记录》上的维修结果,并把《派工单》送回开单人。
17、工程部做好安装/维修通知单登记工作。
18、业主现场安装/维修
18.1服务(维修)人员上门为业主进行维修时,应把所有工具放在工作包内。
18.2进入业主房间前,应穿上鞋套(鞋套必须整洁,必要时每次维修完毕要及时清洁)。
18.3服务(维修)过程中,应在可能对业主房间墙面、地面等产生污染的地方铺设塑料纸。
18.4服务(维修)结束后,对灰尘进行擦拭,对服务(维修)现场进行清理,产生的垃圾用垃圾袋装好带走,以保证业主工作区内一尘不染、洁白无暇,符合我们对业主的承诺。
18.5服务(维修)过程中,要注意礼貌礼节,使用文明用语。
19、相关文件与记录:
(1)《维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