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 适配人群 | 审计科人员,财务负责人,基建管理者 | 使用场景 | 财务审计,经费监管,基建审计 |
|---|---|---|---|
| 制定背景 | 医院钱多事杂,怕乱花钱、乱管资产、合同不靠谱,得有人盯着财务和经济活动。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科室、所有花钱管钱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审计科是主力,院长管着,上级审计部门也指导。审计科自己定计划、做检查、写总结。 | ||
| 管理规定 | 查预算执行、专款使用、基建账、资产用法、财经纪律、合同签得对不对、收支真不真合不合法。 | ||
| 监督与罚则 | 按程序审,发现大问题马上拦住,立刻报院长。每年有计划,年底要总结。查出问题得反馈,整改情况要跟踪。 | ||
第一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审计科在院长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受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关和国家审计机关指导。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院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任务是:
1、财务计划及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医疗事业各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基本建设资金的预决算;
4、医疗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5、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
6、有关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能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7、财务收支的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8、医院领导、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审计科要配合有关科室建立健全严密的、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
四、凡需审计项目,应按审计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五、审计人员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及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有权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六、审计科拟定年度审计计划,提出审计项目,年终时作出总结。
第1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第1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 适配人群 | 收费窗口人员,物价管理员,药房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门诊收费,住院结算,价格投诉 |
|---|---|---|---|
| 制定背景 | 患者老问价格,怕被多收钱。医院得说清楚每项服务多少钱,让大家心里有数。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收费窗口、诊室、检查科室。 | ||
| 职责分工 | 物价科牵头管,各科室主任负责贴和更新,院办不定期查漏补缺。 | ||
| 管理规定 | 价格必须写清楚,不能遮遮掩掩;改价要马上换新标牌;不准用“打包价”糊弄人。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自查一次,季度抽查通报;发现没公示或乱写的,扣当月绩效;患者投诉查实就重改。 | ||
第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
2、非营利性医院必须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营利性医院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办法,公示自主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
3、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4、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5、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6、盈利性医疗机构除执行政府定价服务项目之外的自主定价项目,应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采用比照、分解以及"打包"形式收费,提供收费明细清单。
第1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第1医院财务科工作
| 适配人群 | 医院财务人员,医保物价专员,设备采购主管 | 使用场景 | 医院预算编制,药品耗材采购,绩效工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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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医院钱要管好,不能乱花乱收。以前可能有报销不规范、预算没跟上、现金放太多的问题。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花钱收钱的事,财务科全员,还有要签字的科室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财务科主任带头干,会计出纳具体做,院领导和审计小组盯着看对不对。 | ||
| 管理规定 | 发票必须三个人签字才报销;现金当天存银行;采购得按目录来;绩效不能和药费挂钩。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账本和凭证,每季分析花销情况;谁漏签字或超限额,要登记说明;查出问题报领导定怎么处理。 | ||
第一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科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财务科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9.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1.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检查收入挂钩的原则。
12.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