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 适配人群 | 仓库员,车间管理员,生产计划员 | 使用场景 | 物资入库,工序交接,紧急放行 |
|---|---|---|---|
| 制定背景 | 公司资源用得乱,生产老出问题,想让生产更顺、成本更低、竞争力更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生产的、管生产的、跟生产沾边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盯着落实,供应部管物资,生产管理员盯车间,仓库员管进出账,质检员把质量关。 | ||
| 管理规定 | 物料要检验才入库,领料得填单子,工序交接要有单,成品得验完才能包,机器工具谁用谁保养。 | ||
| 监督与罚则 | 仓库不定期盘库查账,车间每天报进度表,管理员随时巡检,问题马上报,不按规矩办就按奖惩细则处理,抽查结果算考核依据。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进步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七条、当本制度修订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第二章、物资管理
第八条、物资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管理的重点,合理的物资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资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和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九条、供应部门是物资控制的核心部门。
1、供应部下设材料仓库,工具仓库,辅助品仓库。
2、材料仓库是公司原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原材料的收发,储存。
3、工具仓库是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储存收发机构。工具,夹具,模具的维护和保养由维护保养机构负责。
4、辅助品仓库是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发,储存。
第十条、外部工厂有物品入库应先由质检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物品,方可接收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即超出允收标准的物料,应予退回。
第十一条、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账目相符,要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库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工具,夹具,模具,车间主任开单后不需部门经理审核,领取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需部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库员在接到车间或其他人员开具的《领料单》核实无误后,应立即查找库存,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给领料单位并做好《物资出库账》。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给领料单位,并立即出具《采购任务单》通知采购部门采购物资。《领料单》领料数量栏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仓库员负责督促采购部门采购情况。物资采购到位后立即通知领料单位前来领料。
第十四条、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写好《工序交接单》,无《工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账》。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十六条、产品入库后,成品仓库要按销售部门开据的有关销售单及时安排产品出货。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出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都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要求,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一条、生产管理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供应部准备生产资料(包括材料﹑工具﹑夹具﹑模具等),待所有生产资料备齐后方可编排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共三份:供应部,生产科室,生产部各一份。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出货的也可以先安排生产的工序先生产,待物料备齐后再组织统一生产。
第二十二条、物料备齐后供应部要及时通知相应生产部门前来领料。生产部门接到供应部通知后,应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料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供应部领料,并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计划编排好后立即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按照计划生产。生产进度管理员必须随时跟踪,保证生产在计划状态下进行。对跟不上生产计划的工序,生产进度管理员必须分析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弥补。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耽误工期的,要及时向生产部汇报,调整计划。
第二十四条、车间管理员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工序日报表》,二十四小时内送交生产部,便于部门经理掌握车间生产状况。
第二十五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销售部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六条、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机器运转状况,员工工作状况,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
第二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货期的都要及时向生产部经理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生产车间管理员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车间管理员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第三十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确实对节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按照公司《奖励处罚细则》给予奖励。
第四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力。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
第三十二条、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产品质量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
第三十三条、产品质量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产品质量变异预防,防止偶发性产品质量变异,逐步改善常发性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经常不断地开展质量意识教育,每月质量意识教育不少于五次。
第三十四条、生产管理员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1、产品生产之前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质检部,根据质检部意见决定该材料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不合格的物料及时退回物资仓库。
2、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产品质量巡查,排除员工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产品质量变异。
3、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产品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质检部相关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货期的,要及时通知生产部经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员工要做好“产品质量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兢兢业业工作,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产品质量缺陷。
第三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相关机器、模具、夹具的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质检部有其它质量要求的,生产车间生产也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质检部要求。生产过程中质检部发现有任何产品异常必须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质检部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
第三十八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质检部成品检验员出具的《产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办理,无《产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
第五章、生产资源管理
第三十九条、生产资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产资源的必要保证,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
第四十条、生产资源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养,谁损坏谁赔偿的基本原则,生产管理员要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使公司资源产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一条、生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源的分配,包括工具,机器,夹具,人员,时间等。
第四十二条、生产资源利用情况由生产部定期考察,对于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予以及时纠正。
第四十三条、在使用的资源属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寿命周期的使用人员可以向车间管理员申请自然报废或自然报损,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四条、在使用的资源属非自然消耗的或人为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责任人员应予以赔偿,然后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五条、在使用资源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养。机器,夹具,模具的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第四十六条、机器,夹具,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生产部要建立台账。设备台账应包括机器,夹具,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的制造商,设备功率,精度等级,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设备状态,设备保养资料等基本内容。
第四十七条、暂不使用的生产资源由车间管理员组织负责退回仓库,由仓库统一管理维护,退回仓库的资源要开具《退料单》,不能使用的资源也要及时退回仓库。
第四十八条、使用过程中报废的资源由质检部出具报废单经生产部部长同意签字后,作报废处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所有人员均要爱护公司资源,非公事不得使用公司资源,对于滥用公司资源的,公司按照《公司奖惩细则》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保护公司资源做出重大贡献的公司按照《公司奖惩细则》予以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本制度不再适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提请,会同原制度制定人员和相关生产管理人员共同拟订修改,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风场安全员,当班运行人员,安培专工 | 使用场景 | 风电场运维,变电运行,线路巡检 |
|---|---|---|---|
| 制定背景 | 大家老是记不住安全操作要求,容易出错。想让大家随时能翻到规定,学得快、记得牢、干得对。 | ||
| 适用范围 | 风电场所有生产人员,包括运行、检修、安全员这些岗位。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管风场的制度本子,当班人员管控制室那套。安生部的专工管部门那套。领导要抽查。 | ||
| 监督与罚则 | 交接班时必须检查制度本子在不在、有没有破损。发现没放好或丢了,要马上补上。抽查时找不到,扣当月绩效分。 | ||
| 管理规定 | 每人手边至少有一本常用规程。不能涂改、乱画、撕页。用完放回原处,不许带回家。 | ||
为保证生产人员能够及时学习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操作规定及规章制度,提高各级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规范各级生产人员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部及风场应配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国家法律类:
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劳动合同法;
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类:
包括变电部份、线路部份、热力和机械部份;
3. 规程及系统图类:
变电站运行规程、风力发电机组运行规程、风电场安全工作规程、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调度规程及电气一次系统图、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4.下发的规章制度类:
4.1.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2.隐患排查制度;
4.3.缺陷管理制度;
4.4.防误工作管理制度;
4.5.保护投退制度;
4.6. 两票管理制度;
4.7.事故调查管理制度;
4.8.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9.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4.10.二次防护制度;
4.11.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4.12.助爬器管理制度;
4.13.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
4.14.爬梯作业管理制度;
4.15.风机防火管理制度;
4.16.双细则考核制度;
4.17.接地线使用管理制度;
4.18.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4.19.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4.2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4.21.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4.22.交接班制度;
4.23.定期定期轮换制度;
4.24.巡回检查制度;
4.25.风电场事故应急预案;
4.26.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4.27.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28.安反措管理制度;
4.29.交通管理办法;
4.30.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4.31. 风电场反措;
4.32. 消防管理制度;
4.33.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34. 风场急救药品管理规定;
4.35. 风电场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4.36. 福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
4.37. 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
4.38. 福光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4.39. 风电场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4.40. 风场检修管理制度
4.41. 风场设备专责制
5.下发的规定类:
5.1.公司事故异常认定标准;
5.2.“三种人”名单通知;
5.3.典型操作票;
5.4.千项操作无差错管理规定;
5.5.技术监督网成员及职责;.
5.6.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6.安全监督网成员及职责;
5.7.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5.8. 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规定.
二、配置及管理规定:
1.风场配备两套,一套由安全员统一管理放置在安全员办公室;一套配备在控制室,由当班人员管理,交接班时作为交接内容进行检查交接。
2.安生部配备一套由安培专工统一管理放置在办公室。
三、各级生产人员应配备的制度及规程:
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类:
包括变电部份、线路部份、热力和机械部份、风电场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2. 规程系统图类:
变电站运行规程、风力发电机组运行规程、风电场安全工作规程、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继电保护规程、调度规程、电气一次系统图;
四、生产各级人员可登录公司协同获取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及通知。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j煤矿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小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监管,采掘现场带班,安全检查执行 |
|---|---|---|---|
| 制定背景 | 小煤矿事故多,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占全国煤矿三分之二以上。基础太差,管不住。 | ||
| 适用范围 | 年产能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也要管。 | ||
| 管理规定 | 专职安检员不少于5人;每班必须有专职安检员下井;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有硬杠杠。 | ||
| 监督与罚则 | 安监总局牵头查,地方部门盯紧。不达标就整改,再不行就停。带班要同下同上,不能走过场。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七部门近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小煤矿专职安检员不少于5人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要求,小煤矿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小煤矿要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意见明确规定,小煤矿的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经历。
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小煤矿是指年产能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90%左右,产量占总产量三分之一。但小煤矿安全基础薄弱问题突出,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三分之二以上。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对落实“力争三年左右解决小煤矿问题”目标,十分必要。小煤矿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同时要求,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
意见明确要求小煤矿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危货驾驶员,危货押运员,危化品仓管员 | 使用场景 | 危险品运输,危化品仓储,易燃易爆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怕起火伤人烧东西,路上运危险品太危险,得管住火苗子。 | ||
| 适用范围 | 开危货车的司机、押运员,还有管仓库的人和车。 | ||
| 职责分工 | 公司领导带头抓,车队队长盯司机,安全员查仓库,大家都要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车上必须带合格灭火器,不准带闲人,不准抽烟,不准靠近火和高温。 | ||
| 监督与罚则 | 上岗前要培训拿证,每月查车辆和仓库,不按规矩办就停岗学习,出事要追责。 | ||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做好保障道路危险品的运输安全,特制定本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1、工作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有专人负责,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员工。
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置符合规定的灭火消防器材。
3、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学习培训后,持证方能上岗从业。
4、所有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公安消防机关核发的准运证才能参加营运运输,车辆装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按指定路线和规定的时间行驶。
5、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6、发现险情时,首先应利用车载的消防器材进行早期施救,防止险情的蔓延,并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
7、在遇到险情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下,驾驶员必须采取果断的有效的措施,应迅速将车辆驶离机关、学校、厂矿、桥梁、隧道、仓库和人口稠密地区,以防止事态的扩展,造成更大的损失。
8、驾驶员应不断提高消防安全防火意识,在思想高度引起重视,做到警钟长鸣。
9、为了保障承运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行车安全,做到万无一失,我公司规定承运人员必须对承运的危险货物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严肃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途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并随即把情况报告领导,不得隐瞒,确保货物及车辆的安全。
10、分类分仓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堆垛必须牢固可靠,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11、仓库的设计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技术规范,并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12、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并做定期检查。
13、严格操作规程。进入仓库区内搬运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14、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
15、受阳光照晒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透风地点存放,夏季要设置冷却水管或用喷水、放水、通风等措施降低库内温度。
16、化学性质相抵触和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因为性质相抵的化学危险物品混存一起容易引起化学反应,发热、燃烧或爆炸。
17、化学危险物品着火后,要视其性质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储存中要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开存放,万一失火便于扑救。
18、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对包装破损、容器泄漏、储存过期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19、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0、应根据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要求岗位职工能懂会用。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安全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兼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车间生产,设备操作,消防应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影响生产,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想提前防着点火、偷盗和意外。平时检查发现隐患多,得立个规矩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人,所有车间和办公室,所有生产操作和日常事务。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是总负责人,副总管日常,各部门老大落实本部门事,兼职安全员天天盯着,车间还有义务消防员帮忙。 | ||
| 管理规定 | 上班前先自查设备安不安全,按规程干活,戴好防护用品,不乱堆东西,不带火种进仓库,电和机器要定期保养。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安全会,每周查一次班组,每天员工自检;安全员天天转,查出问题马上改;没做到的批评教育,出事了追责处理,严重就调岗或辞退。 | ||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某冷库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制冷工,冷库保管员,值班人员 | 使用场景 | 冷库运维,货物出入库,机房值守 |
|---|---|---|---|
| 制定背景 | 冷库事故越来越多,安全问题突出,得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冷库所有工作人员、制冷工、保管员、值班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制冷工负责操作和检查,保管员管货物,主任监督,大家都要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按时开关机,不准脱岗喝酒睡觉,库温要常查,货物按位放,帐物必须对得上。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异常马上报,出问题要赔钱,失职扣奖金,主任不定期查,谁没做好就追责处罚。 | ||
近年来,随着冷链物流的大力发展,冷库建设也越来越多,跟着冷库的安全事故也多起来了,所以冷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冷库工作人员首先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货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出库要填写出库单,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主任同意, 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物品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化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维修技术人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生产巡检,动火作业,设备检修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迟到早退、干活不专心、出安全事故、浪费东西、记录乱写。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生产区上班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盯,员工自己照做,安全员和值班领导查着。 | ||
| 管理规定 | 按时打卡、戴好劳保、不喝酒、不吸烟、不乱动设备、不干私活、不带小孩进厂。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一次就罚,谁查到谁登记,月底扣工资,严重了要谈话,检查结果贴墙上。 | ||
1、 上下班按时点名考勤,迟到一次罚,旷工一次罚。
2、 班前班中不准喝酒,班中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大牌、干私活、下棋、会客、洗澡、出厂吃饭、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发现一次罚款。
3、 生产区内不准带未成年人进入。
4、 上班前按规定常戴劳保用品齐全,发现一次罚。
5、 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 人为损坏公司公共财产按价赔偿。
7、 登高作业要配带安全带,严禁从高处乱扔东西和杂物。
8、 节约用电及时关灯,发现天亮不熄灯一次罚款
9、 禁烟禁火区严禁火种带入,发现一次罚。
10、 维修人员检修时需要动火要申请值班领导,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一次罚款
11、 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巡检、影响生产一次罚
12、 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不准迟报,更不准隐瞒不报,违者罚
13、 严禁跑、冒、滴、漏,如长时间无人处理检修一次罚
14、 发现记录不真实、不干净、不整洁罚
15、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备用设备没有起到备用作用、罚责任人。
16、 认真执行公告一指标、及时调节、发现一次罚
17、 生产区域内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干净,交接班不清楚罚责任人
18、 严禁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否则
19、 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液体擦洗设备。
20、 完成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危货车队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安全领导小组,企业安全员,运输管理部门 | 使用场景 | 月度安全检查,危货运输监管,隐患整改督办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驾驶员、押运员和各管理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安全员和各部门人员一起干,安全管理部门盯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每月查一两次安全,车辆设施要好,操作要规范,制度要执行,事故要马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不定期抽查,问题当场改或限期改,月会上通报事故教训,考核挂钩奖惩,不履职就追责。 | ||
1、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出书面检查材料。
2、 安全检查由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安全员和各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 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做到上下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保障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发生责任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不迟报、不漏报,否则从严追究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 监督与检查的内容为车辆设施的安全性能,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操作执行情况及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并监督配齐。
5、 监督检查分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改正。
6、 利用月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等形势及时通报安全行车事故、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7、 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所属各部门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发现本部门存在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又不及时上报给与相应处罚。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机修班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机修工,电工,值班人员 | 使用场景 | 机修作业,设备巡检,故障维修 |
|---|---|---|---|
| 制定背景 | 以前老出安全问题,设备乱放、人随便进车间、防护用品不戴,得管一管。 | ||
| 适用范围 | 机修车间所有人,包括电工、操作工、新来的人。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带头抓,班组长盯着干,安全员天天查,生产部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不违章作业,不乱动设备,工具摆整齐,防护用品必须戴,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巡查两次,问题马上修;卫生不达标扣分;事故要写报告、分责任、签字报批;修不好电机要赔钱。 | ||
1、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细心操作,精心维护。
3、各种工具及移动设备摆放整齐并符合规定。
4、单位人员不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入操作场所不准随意移动任何设备。
5、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当中穿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6、新上岗人必须给厂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7、按时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突发事故正确分析判断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8、保持机修车间的设备清洁,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9、挡板巡查期间看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模设备是否运行平稳。
10、各种电器柜、动力柜由车间使用并保护,不能违章操作。
11、每班损坏电机一律由当班电工写出事故报告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车间操作工签字报到生产部审核,由生产部分管领导批准到维修处修理,修好电机由专人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准入库,出现质量问题由修理处全额赔偿。
12、现场管理标准
(1)严格执行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做到卫生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2)当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责任区卫生,如出现不达标现象按公司规定处理。
(3)在现场作业完毕,做到底面无杂物、无垃圾。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氮气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监督,安委会成员 | 使用场景 | 基层作业现场,高危施工项目,油气生产装置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伤着员工,想让干活更安全点。国家有法律要求,集团自己也得立规矩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集团公司下面所有企事业单位。 | ||
| 职责分工 | 企业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安委会统一协调,安委会办公室干日常活。安全管理部门管具体事,基层配专兼职安全员。 | ||
| 管理规定 | 签安全生产合同,发合格防护用品。员工要守纪律、按规程操作、戴好防护用具。不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两次大检查,基层天天查。发现隐患马上改,重大隐患先停工。查出“三违”当场纠,严重就重罚。安全投入要进预算,专款专用。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计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 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强化驾驶人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十二条 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 “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七条 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十八条 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五十九条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条 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六十一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二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第六十四条 企业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五条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经营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九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
第七十条 企业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井喷失控、危险化学品、炼化装置、油气储存库(站)、长输管道、海上作业,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各类重大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七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七十七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企业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及时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八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获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发给证书;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和奖励标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
第八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奖励建议由安全部门提出,经企事业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励的来源及使用
(一)企业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由企业在奖励基金,或应付工资年度工资总额,或安保基金中支付;
(二)企业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违章和事故处理等项扣款,可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对单位的扣款应从该单位的应付工资中列支。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字[1999]194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