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台帐制度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仓库主管,班组长使用场景安全生产管理,仓库作业,设备巡检
制定背景以前记录乱七八糟,查个事要翻半天。怕漏掉安全检查、培训这些事。想让每件事都有据可查。
适用范围所有部门,特别是仓库、生产、安全部门。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牵头管,各部门负责人自己记,主管领导定期翻看检查。
管理规定每件事当天记,不能拖到第二天。入库出库都要写清楚时间、人、东西、数量。安全培训、检查必须留痕迹。
监督与罚则每月抽查一次台账,缺一次扣分。连续两次不全,找负责人谈话。年底台账全的部门有表扬。

台帐是是指各个业务部门用于管理、统计本部门日常工作的各种文本、文件、资料的统称,实际上就是一种流水账,如销售数量台帐、销售员业绩统计台帐等。

台帐就是明细纪录表。具体在仓库管理中,台账详细记录了什么时间,什么仓库,什么货架由谁入库了什么货物,共多少数量。同样,出库也要对应出库台账。在说的明白一点,台账就是流水账。

安全生产台帐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的资料记录 作用:

1、在台帐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

2、是企业规范管理上档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3、对单位和安全管理人员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安全生产台帐一般包括:

1、安全责任书(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合同);

2、安全生产机构设置的文件(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等);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安全员、班组长等岗位职责;

4、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资料。

6、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7、安全会议记录。

8、花名册:全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9、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

10、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

11、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12、爆破物品管理台帐。

13、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4、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

适配人群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使用场景矿山作业,事故响应,安全监管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管,上报拖拖拉拉,调查糊里糊涂,责任分不清。想让每起工伤都有人盯、有人报、有人查、有人担。
适用范围矿山企业所有人,班组长到矿长,所有工伤事故。
职责分工班组长最先接报,车间主任组织轻伤调查,企业领导管重伤,安全部门牵头死亡事故。劳动、公安、工会一起看现场。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乱动,轻伤填表交矿长,重伤组队查,死亡归安监部门管。四不放过必须做到。
监督与罚则报迟了要追责,瞒报重罚,现场破坏扣分,整改不力再通报。每月统计事故,档案全留底,抽查时翻记录本。

一、 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较大事故事故:指造成3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 事故的上报

1、 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工段长(作业队长)、厂(坑、采区、队)长或车间主任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矿(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和主管矿长(经理)。

2、 发生伤亡事故的矿山企业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3、 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各类特大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6小时以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局调度中心;一次死亡39人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1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局电镀中心;一次死亡1-2人各类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 事故的调查

1、 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师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队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 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首先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队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 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

(1) 轻伤事故,由车间主任指定生产、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报矿长或矿级有关领导。

(2) 重伤事故,由企业主要领导组织企业生产、技术、安全的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 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按照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 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要认真落实事故的四部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队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没有严格审查、处理部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指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 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 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 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

(3) 破坏性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 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及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7、 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 受伤的人数、受伤部位、性质和程度;

(3) 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记忆事故类别;

(4) 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 事故发生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发现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 受伤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坑长、区长、队长、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安全员、有关业务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 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护管理办法等;

(8) 施工、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

(9) 事故现场的图纸和照片。

8、 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必须做到:

(1) 尽一切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

(2) 重伤及以上是否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认为破坏和随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许可前,不得恢复现场。

四、 分析事故原因

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分析发生事故的。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涉及面很广,总的来说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 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

3、 身体上、精神上的缺陷或处于过度疲劳、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

4、 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边坡不稳、未处理浮石,撬帮问顶不够、巷道缺乏有效支护、通风不良等);

5、 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

6、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

7、 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

8、 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

9、 个体防卫用品缺乏和使用不当;

10、 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11、 其它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监测手段所限,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然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五、 事故责任分析:

在查清工伤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对事故发生的责任者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主要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定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定后,向上一级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1、 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因:

(1) 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 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施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3) 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施工或形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和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 因施工、检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无针对性、可靠性而发生的施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组织者负责;

(5) 因官僚主义错误决定、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的,由指挥者负责;

(6) 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

(7) 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和生产组织者负责;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致使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8) 指派无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9) 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和设备部门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有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有生产组织者负责;

(10) 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车间(坑区、采区)能够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车间(坑区、采区)主管领导负责;车间(坑区、采区)无力解决但已呈报有关部门,仍未能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

2、 凡是发生下述工伤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 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及时培训就上岗操作,因而发生工伤事故的;

(2) 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造成工伤事故的;

(3) 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不洁造成工伤事故的;

(4) 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工伤事故的;

(5) 在施工、检修项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就下令造成工伤及事故的;

(6) 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造成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

(7) 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

(8) 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 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

(2) 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

(3) 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工伤事故的;

(4)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器设备造成工伤事故的;

(5) 超越各种警示标志造成工伤事故的;不执行操作证、操作牌、操作票造成工伤事故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象、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与他人的;

(3) 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

(4) 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 违反已制定制度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6) 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或改动现场物品位置的。

六、 事故的建档与统计

1、 事故发生后,有关避免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发生事故地位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经过批准后这起事故可以结案。

2、 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部门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 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3)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材料;

(5)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6) 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7)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 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9)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 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

(11) 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12) 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3、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运用科学统计方法进行事故统计,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资料。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奖罚细则

适配人群作业队长,安质负责人,安全总监使用场景铁路施工,隧道作业,桥梁建设
制定背景项目安全管得松,事故老出,大家干活没规矩,怕出事影响进度和人命。
适用范围经理部、各作业队、所有施工人员,管现场安全检查和奖罚。
职责分工经理当组长带头查,副经理总工配合,安质部具体干,财务部收罚款,领导组监督。
管理规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穿拖鞋;隐患要报、事故要快说;评分低于80分要整改。
监督与罚则每季度考一次,打分排名,优的发钱表扬,差的罚钱停工,三次不及格换班子,罚款一周内交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强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经理部结合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奖罚细则。

第二条 经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安全通报及经济处罚。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考评组织

第三条 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检查考评领导组:

经理任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组员由经理部相关部门组成;由经理部领导组织,检查考评领导组人员共同参与,认真做好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组 长:温 波

副组长:崔国顺 梁怀超

组 员:张国政 雷横奇 王伟 李明 张迪 李小翠 冯艳明 翟晓斌

第三章 考评细则

第四条 评分标准依据考核评分内容,量化为百分制,针对各作业队进行现场对照检查、考核,从中评出优胜者。(附件: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

第五条 检查考评时间及频次

每季末举行一次检查考评,根据考评的结果进行通报和奖罚。

第六条 检查、评分办法

一、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分为三个档次:检查考评90分以上为优良;检查考评90-80分为合格;检查考评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检查考评为不合格单位,责令其立即进行整顿,并要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三、在限期内没有实现整改目标的单位,经理部将责令其停产进行整顿,直至达到整改目标的要求,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累计三次考评80分以下的单位,将建议所属子分公司调整领导班子。

第四章 奖罚措施

第七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减少伤亡和职业病的发生。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激励关键岗位上干部、职工尽职尽责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预防发生事故,经理部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贡献、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集体、个人进行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 实现制定的安全目标:自1月1日-12月31日止,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了一般责任事故。经理部对党政正职、主管安全副职给予一次性安全奖3000元,总工(或技术主管)2800、安质负责人奖励2600元,其他人员1500元。

第九条 凡在每季安全考核中评为第一名的作业队,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以文件的形式予以10000和8000元安全奖励,并在全线进行通报表扬。

第十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为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做出显著成绩的干部、职工,每季度由其所在作业队写出书面材料报经理部,由经理部安质部审查核实,安全总监核奖,项目经理批准,给予一次性500元-1000元安全贡献奖,并在经理部通报表彰,具体条件如下:

一、在安全生产管理或监察(检查)工作中,提出保证安全生产建设性意见,经实践效果好,保证了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效果者。

二、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建议或及时排除,避免事故发生者。

三、结合实践认真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在安全工作的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出成果、并有推广价值者。

四、在经理部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个人。

第十一条 经理部对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的作业队按下列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一、发生一次轻伤2人及以下事故的,每负伤1人处以罚款5000元;发生一次轻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处以罚款1万元。

二、发生一次重伤1人事故的,处罚款1万元;发生一次重伤2人事故的,每重伤1人处罚款1.5万元;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处罚款5万元。

三、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5万元。

四、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处罚款10万元。

五、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对事故上报、调查结案的,每件事故加罚5万元。(重伤发生后24小时内先电话报经理部;死亡事故发生后立即报经理部)。

六、谎报或隐瞒职工死亡或重伤事故的,一经查出,每件事故加罚10万元。对单位及领导人按违纪在经理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对事故分部领导罚款

一、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单位,行政领导及主要责任人,罚款额为处罚总额的2﹪~10﹪。

二、对劳务队伍,发生死亡或重伤的单位,其事故责任在我方者(不分主、次责任),经理部对其领导按上款的规定的50%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经理部对发生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属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500元-2000元。

第十四条 经理部对施工过程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一、因安全问题被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书面返工或停工令者,对其单位党政正职、安全总监每人罚款1000~2000元;副职、总工,每人罚款500~1000元,安检部门负责人每人罚款500元。

二、经理部职能部门在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时,发现有安全方面的隐患,尚未构成影响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签发《安全监督检查通知书》给予警告;在限定期限未予整改或屡教不改者,给事发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

三、由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安全隐患时,经理部将根据对负面影响大小给予事发单位2000~5000元的处罚。

四、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凡不戴安全帽者,给予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给予个人罚款每人次20元。

五、施工人员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者,给予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和个人每人次罚款50元。

六、进行高空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者,给予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和个人每人次罚款50元;

七、施工现场或便道的安全标志不全或不正确时,给予施工负责人或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八、配电箱的箱体或箱门未有pe线接零、末端箱内配置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 给予施工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别罚款200~1000元。

九、机械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无证操作的给予施工负责人和个人分别罚款100~500元。

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有证人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给予单位罚款1000元,施工负责人罚款500元。

十一、施工现场规划不合理,混乱无序,材料、机具堆放不整,通道阻塞,给予单位罚款1000元,施工负责人罚款500元。

十二、不服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且违章作业的,处以个人罚款200元。

十三、施工防护期间擅自离岗,未造成事故的,处以防护人员每次200元,因擅自离岗造成事故的,视事故程度处以500-5000元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发生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

二、发生因工死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者;

三、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者;

四、输管线、电缆、通讯、输变电线路有一项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监理、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因安全方面勒令返工及停工并造成重大影响者。

第十六条 一次性安全奖由经理部安质部根据奖罚细则规定进行计算,经主管领导审批,经理部行文公布。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罚款由安质部以“罚款通知书”〔附后〕的形式送受罚单位, 受罚单位接到“罚款通知书”后, 一周内将罚款交至经理部财务部,不得拖延、拒付。不按期上缴的,由局经理部财务部双倍代扣代收。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罚款由经理部财务部单独列帐管理,由安全生产领导组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罚款通知书[式样]

2、安全考核评分表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长使用场景施工生产,事故响应,现场保护
制定背景怕出安全事故,没人及时上报,现场乱糟糟的,大家安全意识也不强。
适用范围所有施工项目、所有现场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报,安全员盯着查,公司工程部和工会一起查原因。
管理规定出事1小时内必须报;不能动现场东西;要写清楚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得马上救人救场。
监督与罚则轻伤重伤自己查,死亡重大事故等政府来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报不查就全面停产;处理结果要报总经理看。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在施工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以下规定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本企业的负责人报告,同时将事故上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报告时限1小时。

2)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项目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发生后应当根据权限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发生后,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死亡。

4、重大事故:

1) 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 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 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4) 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三、 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1)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当地安全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

2)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经上报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委托后,由公司组织事故的调查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当地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3)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2、对重大事故处理

1) 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3天整顿,同时对全部在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2) 在本年度内发生第二起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3天整顿,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1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3) 在本年度发生三起四级重大事故,工地停产整顿1周,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3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4) 发生三级重大事故,全部在施工地停产1周整顿,经市建委或其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5) 发生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全部在施工程均立即停产,进行全面整顿,经政府主管部门对其整顿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自发生事故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承包工程。

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 发生重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并按国家、天津市等颁布的规定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对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按其应承担的责任,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行政处分,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3) 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后,隐瞒不报、漏报、拖延报告期限、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或有其它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的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全面停产整顿,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并停止6个月承包工程的资格。其主要责任人必须给予行政处分。

四、 事故调查

1、轻、重伤事故的调查:轻伤、重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张溪波为组长、公司工程部、事故发生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公司工会成员为组员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总经理。

2、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并配合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展开调查。

五、相关部门的电话:

怀柔区安全监督区:69628662

怀柔区雁栖派出所:

怀柔区雁栖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科:61667108

怀柔区住建委:69644628

怀柔区消防支队:69641122(119)

中冶天工玛氏食品工程项目经理部

____年10月12日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安全生产现场检查

适配人群工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使用场景施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闭环,季节性安全巡查
制定背景工区现场隐患多,用电、栈桥、防护用品老出问题。大家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怕出事。
适用范围作业工区所有班组、施工点、生活区、油库、拌合楼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经理、总工、副经理或书记带头查。安全员和部门负责人一起干。安全员管记录归档。
管理规定每月25号必须大检查。重点查用电、栈桥、劳保用品、台账计划。不能漏项,不能马虎。
监督与罚则查出隐患马上改;改不了就定计划限期改;危及生命的立刻停工。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罚钱或处理人。

⑴作业工区每月25日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经理、总工、副经理或支部书记亲自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

⑵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①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配电箱、线路、闸刀盒等);

②栈桥稳固、安全情况(防护栏杆、灯光、救生圈等);

③操作层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

④实验室、配电房、拌合楼、修理厂、料库、油库、生活区、钢筋加工区等;

⑤安全生产内业台账记录以及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等;

⑶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以及“三违”现象,要责令作业班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要求制订整改计划,限期消除隐患。发现有危及操作层人员生命安全的严重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

⑷作业班组存在事故隐患或违章作业时,作业工区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⑸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依照作业工区制订的《安全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⑹加强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巡查。积极配合业主或指挥部以及局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要从严、从细、不走过场。

⑺安全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建立在年度安全检查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建立工作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适配人群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班站所长使用场景电力生产,人身事故,安全考核
制定背景想让大家更重视人身安全。以前出事了才处理,现在提前交钱,出事就扣,不出事就发奖。用钱来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适用范围全局所有在岗职工,不管哪个科室、班站所都得交。
职责分工局长带头交最多钱。生技科、用电科管各自领域安全。班站所长要管好自己人。安监员盯着执行情况。
管理规定每人按岗位交不同金额抵押金。全年没事故就全额返还加奖励。出了事故按角色扣不同比例,最多全扣完。
监督与罚则每年初财务科统一发奖或扣钱。各部门自己收齐交财务。出事后按条款直接从押金里扣。扣完就不补,也不倒欠。奖惩结果要登记造册。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局长: 1200元

2、其他局领导: 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 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 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 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 500元

四、人身安全风险奖惩标准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 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 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 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 50%

(5)其它部门人员 20%

(6)局领导 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任人40%

(3)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25%

(4)其人部门人员10%

(5)局领导20%

4、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人不丰安全奖。事故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次要责任人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与事故对应的管理、联责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局领导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90%发人身安全奖。对有关人员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每长15%.

(3)事故部门的其他人员、对应管理、联责部门人员每次10%.

(4)其它部门人员、局领导每次50%.

(5)发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条款执行外,还要按局有关规定考核。

(6)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门、联责部门发生人身事故,比照本办法对应条款执行。

(8)上述各条所列人身事故均指电力生产人身事故,若发生非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经调查分析后酌情处罚。

五、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

1、局属各部门自行收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局财务科。

2、财务科全部收齐后,造册登记,列专帐管理,并同时抄办公室、生技科花名单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1、当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于下年初兑现。生技科根据人身安全情况造花名单报局办公,由办公室算清各有关人员受奖金额,造册后经主管局长批准,财务科进行奖惩兑现。多经部门奖惩兑现,奖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在每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时应按标准补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转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计的人身安全担抵;押金,由局财务科列专帐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七、其他事项说明

1、职工离岗退还所缴抵押金外,若当年在岗时超过半年且未发生人身事故贶额发人身安全奖。若委超过半年发给半奖,若发生人身事故减半奖惩。

2、新上岗职工(包括未转正定级之前),应按相应金额缴纳的风限抵押金,兑现时减发并奖。

3、脱产学习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也不进行奖惩,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者,但不足一年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兑现时减半发奖。

4、调换工作岗位者,当年抵押 金奖惩兑现仍按原所在岗位执行。下年初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岗位兑现奖惩。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适配人群安全员,班组长,项目经理使用场景班前检查,交接验收,季节施工
制定背景怕工地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大家安全意识不够,检查老是乱来,得有个统一做法。
适用范围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班组、管安全的和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公司领导带队查,工程部和工会一起干。班组长盯自己人,安全员天天转。领导要管,工人也要自己查。 检查时发现隐患马上记下来,发整改单。危险大的直接停工。违章行为当场说,马上改。
监督与罚则班前班后自己查,公司每季度查一次,工地每十天查一次。查完打分,写清楚哪有问题、怎么改。改完还要复查,合格才销掉。不改的要追着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防护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制度分企业自检、工程项目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根据建设部jgj59-__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法律法规条文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目的及目标

第二条 目的:

1.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 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 通过检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 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三条 目标:

1.预防伤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来,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从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第三章 内 容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主要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文明施工(防火、卫生及场容场貌)等。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的组成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主要由部门组织,公司领导带队,会同工会、工程部共同参加。

第四章 形式和方法

第六条 形式:安全检查分为经常性、定期性、突出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

1.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

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人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2.定期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工地每旬组织一次。每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和项目经理带队。

3.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经过交接检查。

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杆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的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哪些项目已达标,哪些项目虽已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可以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

第八条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根据隐患记录的信息流,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一落实”,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后应以反馈单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油站主管,加油员,安全监督员使用场景施工生产,油站运营,隐患整改
制定背景施工中老有危险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容易出事故,得管住这些隐患。
适用范围油站所有人员、施工生产全过程。
职责分工油站第一责任人带头,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行,领导小组监督检查。
管理规定发现隐患马上整改,重大隐患必须停业治理,不能保证安全就撤人设警戒。
监督与罚则建台账、报月报季报年报,每月25日检查,隐瞒不报要处罚,举报有奖。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油站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油站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上级区域及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油站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油站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油站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核算员、油站主管和加油员排查本油站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油站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油站负责人签字。

十三、油站所属员工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四、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适配人群班组长,安全副经理,项目总工使用场景班前讲话,转场作业,新工艺应用
制定背景新员工多,岗位变动大,事故风险高。大家安全知识不够,操作容易出错。得让每个人上岗前都懂基本安全常识。
适用范围分公司所有员工,还有分包单位的人。
职责分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培训,班组长管班前教育,安全员检查落实,技术负责人审核讲课内容。
管理规定新员工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要再培训;每月至少培训2次;班前必须讲安全15分钟。
监督与罚则培训后要签字、考试、建档;安全员天天查班前讲话记不记录;没做好的,项目领导找责任人谈话;连续两次不落实就通报。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及分包单位人员。 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含转岗、待岗后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一、教育培训内容 :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常识;

4、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预防事故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常识;

8、其它相关内容。

二、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三、项目部利用“农民工夜校”做好入场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考核、阅卷和建档。每一位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时间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个学时),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

四、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作业前各班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其所从事的工作告知危险因素、正确的安全作业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 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2、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组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对策。

3、遇有特殊天气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安全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八、“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法人、总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总公司、公司应建立“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台帐。

3、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气焊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分为岗前教育和在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应在有效时间内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或过期不参加复审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进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持有过期和假证的人员不得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召开安全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全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学习,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适配人群登高作业人员,吊装指挥员,机电操作工使用场景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机电操作
制定背景工地常有人不戴安全帽、乱扔工具、乱碰机器,容易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进工地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班组长每天盯现场,安全员查漏洞,工友互相提醒监督。
管理规定帽子要戴好扣紧,高空必须系安全带,不准抛东西,机电设备接地要牢,不懂的别乱动。
监督与罚则每天开工前喊一遍要求,安全员转着圈看,发现没戴帽或乱动机器就叫停,三次警告就停工学习。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

2、 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 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跑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 各种电动机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优选10篇)

安全生产台帐制度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仓库主管,班组长使用场景安全生产管理,仓库作业,设备巡检制定背景以前记录乱七八糟,查个事要翻半天。怕漏掉安全检查、培训这些事。想让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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