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管理处人事奖惩规定
| 适配人群 | 物业项目经理,客服主管,工程领班 | 使用场景 | 物业日常考核,租户投诉处理,财产损失追责 |
|---|---|---|---|
| 制定目的 | 公司想让大家守规矩,干活更认真,少出错,多提好点子,保护公司东西不丢不坏,让公司更有劲儿。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物业处员工,管上班干活、守纪律、提建议、护财产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部门领导先发现报上去,总经办/人力中心查清楚写通知,物业经理拍板定结果,人力中心盯着执行。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违法乱纪,不能旷工15天,不能偷懒溜岗,不能泄密,不能收租户好处,不能包庇同事犯错,不能顶撞领导。 | ||
| 检查与监督 | 领导发现就上报,人力中心3天内查完写通知,员工3天能复议,不认罚的再申诉,没按期改的加罚,记录全存档备查。 | ||
物业管理处人事奖惩规定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遵守公司及管理处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条例。本奖惩条例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和行政奖惩为辅的原则。
1.奖励
1.1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视给予表扬及奖励,表现突出者可给予晋升提级;
1.1.1遵纪守法,模范执行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工作积极,团结互助,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全年未出现事故者。
1.1.2因积极向管理处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管理处采纳者。
1.1.3维护管理处利益和荣誉,保护管理处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1.1.4为管理处作出贡献,总物业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1.2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推荐,经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审查,总物业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本人也可直接向主管部门请功,审核无误后按上述程序批准奖励。
1.3受通报嘉奖的员工公司将给予$50~500元的物资奖劢,重大立功者的奖励决定,由物业经理向全体员工大会宣布,所有的奖惩决定将记入该受奖员工的档案。
2.处罚
2.1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其部分或全部奖金、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处分。
2.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管理处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1.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不遵守管理处考勤制度,影响、工作秩序者;
2.1.3累计旷工达15天者;
2.1.4工作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等行为者;
2.1.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程度者;
2.1.6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日常工作秩序及管理处信誉者;
2.1.7未经批准,向外界传播或泄露管理处或物业未对外公布之资料者;
2.1.8向管理处租户索取报酬或其它好处者;
2.1.9对知道管理处人员违反管理处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而不举报者;
2.1.10对总物业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决定拒不执行或顶撞上司者;
2.1.11犯有其它不良行为,总物业经理认为应予以处罚者。
2.2对上述行为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节相对较轻者,将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无偿辞退、除名的处分。而对以上责任者,视情节将处于$50~500元的处罚,直至扣除其部分或全部奖金。
2.3对上述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承担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责任之外,按以下规定赔偿管理处损失:
2.3.1造成管理处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下的(包括五万元),责任人应赔偿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2.3.2造成管理处损失五万元以上责任者,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责任人的赔偿金额),报物业经理后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管理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执行
3.1管理处各部门负责人发现其属下人员违反管理处规章制度,犯有本条例2.1款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报告。
3.2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收到报告后,将及时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员工奖惩通知书》,同时签署处理意见上报物业经理,处理意见经经理会议通过后,由总将处理意见通知责任人,并执行处理决定。
3.3责任人接到处理通知后,认为根据不足,与事实不符的,可在三天内提请复议,责任人对复议决定如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但事实相符而无理取闹者将受到加重处罚,其相应造成的损失,将由责任者承担。
3.4各部门将违反2.1条的员工犯过时间、原因、经过做好记录,经过本人确认后送归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存档。如有必要将作为辞退的依据。
4.附则
4.1凡按本条例2.1、2.2及2.3款处理的责任人,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原则上不得调离本管理处(管理处宣布辞退、除名除外)。
4.2凡按本条例2.1、2.2及2.3款处理的责任人接受处理后,能积极工作,开拓业务,经过六个月的观察,有突出表现的,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将情况上报管理处批准,经物业经理召开经理会议通过,可予以减免处罚或撤消处分的最后决策权。
4.4管理处奖惩对本细则之扣分标准也可随时作必要之更改。本奖惩细则由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监督执行。
某物业管理处人事奖惩规定:g园物业人员
| 适配人群 | 保安员,客服专员,保洁主管 | 使用场景 | 物业上岗,日常巡检,客户接待 |
|---|---|---|---|
| 制定目的 | 大家穿得乱七八糟,客人看着不舒服,公司形象不好,想让大家精神点,看起来专业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佳园物业员工,管衣服、头发、脸、工牌、衣柜、安全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主管带头盯,保安查工牌和衣柜,行政部补工牌、管钥匙、收制服,大家自己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留怪发型、戴首饰、浓妆、奇装异服;不准在衣柜放食物、贵重物;不准乱拉电线、不关电源。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上班前自查,主管随时看,保安不定期查衣柜,发现一次提醒,两次扣钱,三次通报。每月月底行政部抽查,没完成要重做。 | ||
佳园物业人员管理规定
1.仪容仪表
1.1.员工必须经常保持服装整齐、清洁,并按指定位置佩戴工作证。公司所发的工作制服等物品要自觉爱护。
1.2.男员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裳领为适度,不准留胡子、长发角,上班时不得戴项链、手链等首饰。
1.3.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头发不宜过长,宜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
1.4.员工不得留怪异发型,着奇装异服,应勤修剪头发、指甲,保持清洁。
2.证件及名牌
2.1.每位员工均由公司按规定发给员工证,员工正常工作时应佩戴带好员工证,部门主管及保安员有权随时检查。
2.2.员工证如有遗失,应主动向本部门主管人员报告,并交纳工本费10元,办理补领手续,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补办。
3.着装
3.1.员工穿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大方,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制服(除周日或批准外),下班后,必须将制服存放在本人衣柜内。
3.2.员工离职时须将制服交回公司有关部门,并保证制服不破损(正常磨损除外)。否则,将按规定扣除相应折旧费用。
4.员工衣柜
4.1.员工衣柜内不得存放食物或其它物品,并保持整洁。
4.2.勿将贵重物品或钱财存在衣柜内,否则,一旦出现丢失现象,公司概不负责。
4.3.公司有权随时至少两名行政人员在保安陪同下检查员工衣柜。
4.4.不得私自加配自己或他人衣柜钥匙。若有遗失,应主动报告所在部门及保安部,按规定办理交费更换手续。
4.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衣柜。
4.6.员工离职时须将衣柜清理干净,将钥匙退回给主管。
5.安全守则
5.1.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程序。
5.2.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主动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3.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4.未经许可不得搬移或损坏灭火器材,灭火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发现损坏时必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5.5.严禁超负荷用电或乱拉电线,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
5.6.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之人或事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5.7.拾获客人遗失的钱物,一律上缴部门主管,并报告经理后交保安部处理。
某物业管理处人事奖惩规定:万科物业人力资源储备基地物品使用
| 适配人群 | 储备班员,基地班长,后勤管理员,安全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基地日常管理,员工集中住宿,公用物品使用,节能降耗执行,安全防护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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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东西老坏,电费水费高,大家习惯不好,想让大家省着用、爱惜东西、慢慢养成好习惯。 | ||
| 适用范围 | 基地里所有人,管水龙头、灯、凳子、存包柜、门窗这些公用的东西。 | ||
| 职责分工 | 班长带头盯,班员自己用完放回原位,互相看着点,谁乱动别人东西就提醒。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长流水、长明灯,不准乱动别人东西,不准把公家东西拿回自己房间,不准故意弄坏东西。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值日生检查水电气和物品摆放,发现没关灯或乱放东西当场提醒,三次不改要写说明,损坏照价赔,月底汇总问题。 | ||
vk物业人力资源储备基地物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保持公用物品合理使用,降低消耗节约能源,培养班员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范围:
适合人力资源部安全储备基地。
三、方法和控制
3、1人人都有爱护物品,维护物品,保护物品的义务和监督合理使用权利;
3、2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杜绝浪费,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
3、3提倡节约用水,严禁长流水,合理安排个人洗漱,衣服洗涤;
3、4提倡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按时作息关灯;
3、5正确使用公用物品,座小登保持正确姿势防止损坏,物品用后及时归位。未经他人的允许,严禁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3、6所有公用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有序,使用完之后按照规定的位置摆放,公用物品严禁挪为私用;
3、7存包房用于存放个人物品,个人物品分类摆放整齐。钥匙由班长个人保管,非开放时间保持上锁;
3、8雷雨天时主动关闭门窗,防止雨侵,主动收取阳台易掉物品,防止坠物;
3、9陌生人到访需事先询问清楚方可允许来访。外出时需反锁防盗铁门,关闭阳台并上锁;
3、10非正常原因损坏公用物品,须按照价赔偿损失或负责修复,严禁故意损坏、破坏公用物品,违规者予以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罚或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