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班组长,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使用场景建筑工地,高空作业,夜间施工
制定目的工地乱糟糟的,怕出事伤人,怕影响市容,想让大家干活更安全更规矩。
适用范围所有进场工人、班组长、项目经理,管安全干活和现场整洁。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定规矩,安全员天天查,工长班组长盯自己人,安全员盯着改问题。
禁止行为不戴安全帽进工地,乱拆防护栏,随便拉电线,高空不系安全带,宿舍私拉电线烧饭,工地随地大小便。
检查与监督安全员每天转着看,查到问题开罚单,三次不改就清退;罚钱从班组工程款里扣;每月大检查,整改不过关就停工;生活区卫生轮流值日,不干就罚扫一周。

为加强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一、安全施工管理

1、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并组织重大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凡是新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主持制定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管理奖罚措施,并张贴于工地办公室,同时发放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3、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工长和班组长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由专职安全员不停地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违章操作的工人,由专职安全员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落实到责任人,由安全员监督整改。

4、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在施工期间,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外单位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三宝”、“一机一闸”和做“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7、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9、、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0、在特殊的季节,做好施工方案或相关措施;同时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休息制进行合理的调整。根据具体情况,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上午提前上班,下午推迟下班延长中午的休息时间(抓两头,放中间)。

11、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搭设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二、文明施工管理

1、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 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应安排每天值班打扫名单。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15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保障职工冬季取暖和居住安全。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应当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实行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或河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及各类河道、水域排水。

3、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在建筑物临人行通道等处,均用钢管和竹笆及铁片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1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

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6、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 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文明施工行政管理 部门和环境保护 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并堆放整齐,挂好标牌,不得侵占城市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排水设施,建筑物的四周及进出道路必须做砼地坪。

三、处罚办法

1、项目部指派专职安全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监督,对班组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和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执行处理处罚。

2、对于任何处理处罚决定,项目部应出据处理处罚通知书。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各一份。对于经济处罚决定,其处理处罚通知书应另加一份送项目部财务科,由财务科从被处罚班组工程款项中扣减其处罚款。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给予告诫整改、责令停工整顿、罚款等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视为无能力承包。

(1)进入现场未正确佩带好安全帽和胸卡,否则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高空作业的人员未系安全带的,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如经教育或警告累计超过三次,仍我行我素的将加倍罚款或清除工地永不录用。

(2)对于违反施工管理规定和施工操作规程或规范,在告诫整改不听的情况下,处以200-500元/次的罚款。

(3)恶意破坏或损坏周边环境、成品,除赔偿损失外,还处以500元的罚款,并清除工地永不录用。

(4)如出现打架斗殴、盗窃、赌博、聚众闹事等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是谁轻发现一起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并清除工地永不录用。重则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加强现场的管理,如有事应提前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如项目部发现处以200-400元/次,其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负,项目部概不负责。

(6)宿舍内不得擅自拉、接电线、烧煮等,否则没收用具外还处以200-400元/次的罚款。

(7)不得在施工现场、在建房屋内或生活区随便大小便,否则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清理干净。

(8)生活区内不得乱扔物品(特别是二楼宿舍的人员不得随意从走廊上或后窗乱扔物品),否则发现一次由责任班组负责打扫生活区一个星期的卫生。

(9)中午以及晚上加班人员严禁喝酒,否则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如累教不改者清除工地,永不录用。

(10)在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随意关闭机械设备电源;如经发现,无论任何理由,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清除工地,永不录用。

(11)不得在危险区域进行施工或停留,时刻注视附近的警示牌;否则后果自负。

(12)机械操作人员每天上班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严禁带病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13)严禁从脚手架上吊运任何物品,如经发现处以5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视为无能力承包。

(14)不及时做好范围内的落手清或材料堆放零乱的,项目部需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否则责令停工整顿或由项目部指令其他人员清理,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导致第二、三方等损失的,由责任班组承包人承担。

(15)不得随意拆除周边防护、脚手架或模板,必须征求项目部相关职能负责人的同意,否则处以500元的罚款,若累计次数超过三次,视为无能力承包;如产生事故其一切责任或导致第二、三方等损失的,均由责任班组的承包人承担。

(16)每层楼面、柱和剪力墙模板支设完后,必须进行自检和报项目部职能负责人进行验收,否则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若累计次数超过三次,视为无能力承包;如产生事故其一切责任或导致第二、三方等损失的,均由责任班组的承包人承担。

综合上述,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责任班组的承包人承担;未尽事宜另行书面通知,该管理办法与合同起同等效率,各班组长各持一份;另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醒目的地方已张贴。请互相转告、互相遵守和互相监督,谢谢合作!

各承包人或责任人签字: 隆兴佳园c标段项目部

____年4月5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工地安全、文明施工

适配人群工程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使用场景施工安全监管,文明工地创建,突发事件处置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怕工人受伤、机器坏掉、起火,想让工地干干净净、安安全全。
适用范围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管安全干活、文明施工、出事怎么应急。
职责分工工程部牵头干,监理单位盯着施工单位照着做,工程部自己查落实没。
禁止行为不许没安全交底就开工,不许特种工无证上岗,不许安全标志缺损,不许瞒报工伤。
检查与监督工程部每月查一次,监理每周盯,月底前整改完,没改的扣履约分,三次不改换人。

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人身伤亡、设备故障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文明施工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工程部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管理:

一、安全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4、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意识5、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7、现场安全标志齐全、醒目8、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9、按规定上报工伤事故10、完善现场安全设施

二、文明施工

1、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2、按规定进行现场围档3、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4、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排水、绿化等处理措施5、按规定标准为工人提供现场住宿设施6、完善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设施7、建立综合治理制度并贯彻执行8、完善施工现场标牌9、完善生产工人各种生活设施10、健全保健急救人员和器材

三、突发事件处理

在遇到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的需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有关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总经理提交处理报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某公司安全、文明生产

适配人群一线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使用场景设备启停操作,高空起重作业,粉尘有毒环境
制定目的怕出事故伤人伤设备,想让大家干活时心里踏实点,现场整整齐齐不乱糟糟。
适用范围所有人,从老板到扫地阿姨,管机器怎么开、防护怎么戴、火怎么防、地怎么扫。
职责分工总经理带着小组带头抓,企管部天天盯着干,各部门自己管好手下人和地盘。
禁止行为不准乱动别人机器,不准穿拖鞋进车间,不准私拉电线,不准在禁火区点火抽烟。
检查与监督企管部每月查消防器材,每季保养一次,发现不合规当场说,三天内改不完就通报,再不改扣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和安全、文明生产各项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q/wfl211015s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q/wfl____5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及责任区域见(附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进行调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领导工作,企管部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3.2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全与文明生产管理的检查和执行工作。

4劳动安全管理

4.1操作人员在使用机器、设备、工具之前应先检查其有无异样和初始状况,确认状况正常和无异样时方可使用。操作人员使用新设备或初次使用机器,对国家有强制要求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或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2电动机、传动装置和生产线在发动或启动前,操作人员应用口哨、喊声、喇叭、手势、旗帜等方式告知周边人员,确认安全后才能开动。

4.3应防止机器设备的空转,操作人员在确保设备断点停机后才能进行清扫、加注油等工作。

4.4对存在一定压力、温度、速度、密度范围内的生产,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4.5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操作其它岗位的机器、设备。

4.6公司员工须穿工作制服后才能进入工作现场。在工作中非经许可不得脱下工作制服,不得穿着露出脚趾的鞋子进入工作现场。

4.7在材料装卸、切断、加工使用以及在有毒液体或高温飞溅场合,操作人员应穿防护鞋和戴手套。

4.8在粉尘量大和气体挥发、锻铸、焊接、切割等工作环境,操作人员应带口罩及防护眼镜。

4.9使用强烈腐蚀性化学品时,操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器具,并避免与身体接触。

4.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使用电气器材时,操作人员应先检查是否绝缘。维修、更换应先关闭电源开关。

4.11使用塔架或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先检查扶梯是否牢固。操作起重机、塔吊时,应注意物件下方或附近是否有人。

4.12工具箱不宜放在高处,工具应随时分类整齐的放置在工具箱中,尖锐工具应及时上防护圈套。

4.13玻璃片、钉子、螺丝、铁丝不得随意弃于工作现场,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4.14高压、高温、超低温、高毒等危险或特种作业应由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并派专人现场监督协助。

4.15企管部应配备简易劳保医疗用具用品,遇到意外伤害,轻者可即时处置。重者须急送指定医院救治。

5消防安全管理

5.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1进行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5.1.2对各厂房、办公室、仓库、油漆房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5.1.3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5.1.4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并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5.2企管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1每季度对公司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

5.2.2在每月月底、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厂房、办公室、仓库、油漆房、配电房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

5.2.3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上级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5.3各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1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

5.3.2监督并检查本部门落实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对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5.3.3配合消防管理机关、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的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5.3.4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出现火灾应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或延报火灾情况。未经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许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5.4公司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司的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挪用。

5.5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教育

5.5.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5.5.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公司各项例会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安全情况。

5.5.3企管部应通过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告栏、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5.5.4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5.6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5.6.1公司各级主管不得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5.6.2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

5.6.3对重点部门的防火部位和设施要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前拉闸断电,熄灭灯火。

5.6.4人员集中的会议室、计算机房、办公室等处应建立内部管理责任,加强检查,保证人员离开时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5.6.5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1)企管部负责室内外消火栓和其它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2)消防器材的采购、配置由企管部负责,其采购参照q/wfl____5-____a0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在各责任区内如发现消防器材及设施损坏,应由各部门及时报告企管部,企管部应及时查明原因,负责更换和修理,并负责对责任事故的处理。

5.6.6公司内部用火管理规定:

1)未经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批准,禁止在厂区内燃烧树叶杂草等物品,禁止在厂区内使用明火。

2)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部门,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3)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及员工、保安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因科研生产需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器具的,应指定专人看管,使用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4)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禁火区及禁止吸烟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5.6.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1)公司各部门涉及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酒精、乙醚、稀料等)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有关的作业。

2)公司各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原则上应做到“五定”:

──定人:凡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对使用人员应由生产现场负责人或班组长指定专人负责;

──定点: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建立固定存放地点并贴上标识,严禁随意乱放;

──定量:应根据生产作业需要购进,每次购进不得超过50公升;各使用点的使用人员应根据每日实际用量领用;

──定容器:在采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使用固定容器,其中汽油、稀料等应使用金属容器;

──定措施: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各使用点的防火措施。

3)企管部对各部门的“五定”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5.6.8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2)消防演练前,企管部应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应按照报警、扑救、应急疏散、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进行演练。

3)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4)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公司员工联合演练,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灭火战术、火场救援、应急疏散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相互协作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5)消防演练由企管部指派的“火场总指挥”统一指挥,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证安全。

6)企管部应当对演练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记录留档。

6文明生产管理

6.1精神文明

在生产活动中要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同志间互相尊重,紧密配合,积极创造出轻松

愉快的良好生产氛围。

6.2环境文明

公司生产和办公现场环境管理要求参照q/wfl21101《5s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7奖励与责任处罚

7.1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武汉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7.2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影响的,由企管部做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上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

适配人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现场联合检查,安全防护整改,劳保用品穿戴
制定目的工地老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更小心点,少出事故,现场看着也整齐点。
适用范围所有施工队的人,管安全防护、劳保穿戴、现场卫生、违章操作这些事。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领导带头查,监理总监带着工程师一起看,各项目部经理和安全员必须到场盯紧。 周四上午9:30固定检查,当场改的马上改,限期改的发通知,拖着不改或重复犯错就翻倍罚钱。查完打分,汇总表不到70分算不合格,必须马上重改。
禁止行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酒后上岗、带小孩进工地、机械工干私活看书。
检查与监督每周四联合检查,谁漏检谁负责;整改超时或再犯就扣钱;分数当场算,不合格当天就得重做;月底汇总通报,连续两次不合格换人。

一、考核原则

1、严格按照此考核办法执行。

2、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时间及内容

1、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其中每周四上午9:30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日。

2、检查内容为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劳保用品的穿戴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纠正及生活区环境卫生等。

三、检查人员组成

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专业工程师等;

四、考核方案

1、考核分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员工的培训与记录。

2、检查中如需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如不按时完成整改项目,检查中发现重复项的加倍处罚。

五、考核分数基准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2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3 、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4)、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a1 - 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 -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c -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5)、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a2 -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d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6)、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定等级

5、应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不合格:

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7、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六、责任追究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造成事故的,提出整改措施未落实的;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处罚。

七、考核细则

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按以下制度执行。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防消结合,谁主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以标准化的措施来规范职工的个人行为和管理层的行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确保广大职工在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中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级现场人员遵照执行:

(一)个人行为

主要针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作出以下硬性规定,对于违反者在未造成事故或重大后果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处罚措施来制止和消除这种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 50 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50 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并追究施工方责任。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50 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 200 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 200 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 50 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

适配人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使用场景基础施工,主体结构,装修施工
制定目的怕工地乱糟糟出事,想让施工更安全更整齐,大家干活心里踏实些。
适用范围所有盖我们楼的施工队,管工地怎么摆、房子怎么搭、材料往哪堆。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盯,技术员画图管平面,安全员天天查防护棚和灭火器,门卫守大门记进出。
禁止行为不许乱排污水泥浆,不许危险品混着放,不许宿舍电线乱拉,不许塔吊没标牌就开。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画好平面图,每周巡检打分,月底通报问题,三次不合格换施工队,整改完拍照留底。

1.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开发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jgj59-99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凡参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3.施工平面布置

3.1施工平面图的设计与管理

3.1.1施工平面图分施工总平面图和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其内容包括:用地范围,拟建房屋的位置和尺寸,原有地上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和尺寸,水电源线路,排水系统,变压器的位置,消防设备,交通道路等平面布局,暂设工程及临时设施的布置,永久性及半永久性测量坐标位置,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存放位置,现场预制加工场地及存土堆放位置,大中型施工机械的位置。项目部组建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现场的实地考察,绘制出施工平面布置图并组织实施。

3.1.2设计施工平面图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要做充分的调查研究,摸清各种情况,科学安排场地空间,正确使用和保护已有的市政设施。

②一切施工临时设施应尽量避开拟建建筑物位置,避免路途搬迁,造成浪费。并尽量减少临时设施的工程量。

③要使材料运距最短和减少二次搬运。

④严格遵守安全保护、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现场保卫等各项文明施工现场标准。临时设施的布置应符合防火标准要求。生活设施和生产设施分开设置,布置合理。

3.1.3施工平面图按比例绘制。施工总平面图一般为1:1000或1:2000。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一般为1:200或1:500。

3.1.4要注意按施工阶段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调整,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施工平面图要随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而调整。一般工程按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和装修施工三个阶段调整施工平面图。施工平面图要设专人统一管理。

3.2临时设施的搭设程序及监控管理

3.2.1临时设施、建筑在搭设、施工过程中,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做好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并编制验收记录。完成后应经项目(副)经理组织验收,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编制验收记录。成品设施或装配式设施(如装配式活动房)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各类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美观,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2.2生活区与办公区都要合理安排落地绿化及合理布置停车位。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的工地要配置电子监控,监控镜头宜设置在大门出入口及塔吊上部,即时录像,以实施全过程跟踪监控管理。

4.办公区建设

4.1围墙:施工区、生活区围墙在市区一般不低于2.5m,其他地方一般不低于1.8m,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临近市区的项目要求有亮灯设置。

4.2 大门:现场出入口设大门,门柱上写有公司宣传标语,大门(宽6m,高2.5m)应用钢制材料制作,上面绘有司标;大门边设门卫室,值班室不得小于3平方米,高度不得低于2.6m,值班室内应挂设门卫制度牌,有专职保卫人员管理;大门内外设置可活动警示牌,导向牌,各相关场所挂制度牌;在进大门后的显眼位置上设立“八牌二图”。

4.3砼硬地坪: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工地地面应全部硬化处理。若空余场地较大,则在建筑物四周的2米范围内、主要道路、堆放建筑材料处做硬化处理,其余场地应合理布置绿化。施工现场的砼道路应保证厚度15cm 以上,砼标号c25以上,宽度2.5m以上。

4.4现场排水系统:项目开工前应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生活)废水的排放方案,保证整个施工现场排水沟畅通,无任何积水和临时给水管线滴漏及长流水现象。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也不得将有沉淀物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4.5 办公室:现场办公室应包括预算室、质量室、安全室、资料室、施工室、项目经理室、会议室、电脑室等,条件限制也可分组设置。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子应统一。每个办公室布置应整齐有序。如放置的花卉盆景,墙上悬挂的室内人员的职责、安全帽等。

上墙的主要规章制度、岗位责任、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总图、主要工艺图、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安全和质量管理网络、晴雨出勤表等规格要一致,字迹工整清晰,张挂(贴)整齐,随时对照检查。

4.6会议室:一般的会议室要求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层高在2.7米以上;设置会议桌,椅子配备不少于20张,有条件的可配备音响、电视;会议室内墙壁上应悬挂项目组织机构图、安全保证体系图、质量保证体系图、企业质量方针及目标牌等。会议室内应保持卫生整洁、桌椅整齐,可设置花草等装饰物。

4.7物料存放:现场材料仓库应设货架,分类摆好,挂设标签,库内整洁,行走道路畅通。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位置应与施工平面图相符。现场的砂、砾石、碎石应分类,砌240×600mm围墙隔断堆放。其它管材、模板、石料、红砖、散材等分类码堆。

4.8 标准养护室:我公司所有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均必须按规定设置砼、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标准养护室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① 房屋要求保温隔热,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标准养护室的面积,最小不少于5平方米;

② 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使室内温度控制在20±3℃范围;

③ 有条件的大型工程应配置喷淋装置,使室内湿度大于90%。一般中小型工程可砌水池养护,但须设立方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池(或水桶)作为置换水用。为节约面积,预养水池(或水桶)可设置在养护水池的上方,水温须与室温相同;

④ 标准养护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时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9 危险品仓库:工地必须专门设置危险品仓库,严格化学危险品采购、存放、使用及回收管理。

4.10 茶水亭:设置茶水亭和茶水亭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供水,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冬季)和开水(水杯自备),茶水桶必须有盖并加锁。

4.11分类垃圾箱:各类垃圾分类堆放,设置可回收废物、不可回收废物、危险废物三个全封闭堆场,配置废电池回收箱;其它场所设置可移动的分类垃圾箱;

4.12 防护棚: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操作场,通道口、井架(龙门架)、操作点、进料口及其它按规范要求规定应搭设防护棚的,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应稳固整洁(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应设置双层防护棚,间隔0.7m)。

5.生活区建设

生活区必须布置有:宿舍、厕所、浴室、食堂及餐厅、职工活动室(兼职工学校)、职工医疗室、职工服务部等。

5.1宿舍: .宿舍应采用活动房或砖混结构房,房间的净高不得低于2.8m,进深不得小于5m,床铺应为1.8m 长0.85m宽规格的双层刷油漆的钢床。宿舍内要通风良好。电源线、电灯、开头均符合用电标准,每间宿舍照明功率保证在25瓦以上,夏天应统一安装电风扇。.宿舍内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衣物被褥折叠整齐,鞋类摆好,室外设晾晒衣服架,不得在室内晾晒衣服。宿舍内配备个人物品存放柜,脸盆架,桌凳。宿舍内落实卫生值日轮流表。每个宿舍门口应挂设40x40cm白底蓝边蓝字的标识牌,牌上应注明班组名称、班组住宿成员名单、治安消防卫生责任人。

5.2 厕所:男厕所的坑位设置以施工高峰期人数的1/16标准设计建造;女厕所由项目部视情况设1~2个坑位不等。厕所高度不得低于2.5m,上部应设天窗,地坪必须为地砖并不得积水,墙裙为瓷砖,高度不低于1.2米,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大小便槽必须有定时冲洗装置。高层建筑施工时,可隔几层设置移动式简易厕所。

5.3 浴室:男浴室的淋浴龙头设置以夏季施工人数的1/20标准配备;女浴室的淋浴龙头设2个。浴室必须有门并带锁,并设置更衣室,内置可容纳相当于淋浴龙头数量的木柜。浴室地面为地砖不得积水,墙面瓷砖高度不低于1.8米,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浴室在寒冷季节还应供应热水。

5.4 食堂:食堂、餐厅面积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厨房地面为地砖,墙面瓷砖高度应到顶,平顶应作吊顶处理。厨房必须用带纱门窗,必须清洁,明亮,食堂厨房内应配备蒸饭车、柴油灶、生熟食分别存放、配有冷冻、消毒设备及灭蝇设备。炊事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

施工现场根据就餐人数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场所。同时设有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并有标识。食堂须配置垃圾桶,严禁乱丢废物和剩余的饭菜。

5.5 职工活动室:职工活动室(职工学校)配备桌椅、电视机、vcd、黑板等设备,还要有适当的报刊、书籍等。

5.6 职工医疗室:职工医疗室要配备医务人员及必要的急救药品、防暑药品、担架等。

5.7宣传栏:在宿舍区应挂设《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牌,并设有面积不少于3m2的宣传栏,宣传栏内应设专门的违章曝光台(如通报、违章照片展览等)。

6.施工区建设:现场大中型机械布设要求

6.1塔式起重机

6.1.1每台塔机地面四周应设置不小于5*5m、高度不低于0.9-1.米的钢板网或砖墙围护,(角铁框采用拼装式,有门)。

6.1.2塔身基础四周应有排水设施。有避雷、接地装置。

6.1.3在小车上的电视探头引入塔机驾驶室,实行挂钩电视安全监控。

6.1.4每台塔机在平衡臂上挂企业名称标牌,在塔身上挂安全宣传标语,挂塔机“性能牌”、“十不吊”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建委和安全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牌”和“禁止攀爬”牌。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煤矿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考核、

适配人群施工项目经理,专职质量验收员,瓦检员使用场景井巷掘进,锚网支护,巷道贯通
制定目的公司要实现2017年安全零事故、质量零缺陷目标,得有个管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规矩。
适用范围管主井副井风井三个工地的安全、井巷质量和施工进度。
职责分工监理部盯现场,矿长总管,唐山开滦项目部干活,经理副经理队长各守一块。
禁止行为领导不请假就离岗、技术人员空岗、晨会例会无故缺席、日报弄虚作假。
检查与监督每天晨会报进度,每周例会交计划,验收员查问题,罚单要领导批,停工得马上改,没做到就扣钱或停工。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____年安全工作精神,建立努肯泥沃特格煤矿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____年安全生产年目标,保障工程质量“零”缺陷,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及公司、努矿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安全、质量管理范围及责任体系

一、安全、质量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安全、井巷工程质量、进度

二、主要监督单位及负责人

主要监督单位:新疆天阳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项目监理部

三、监督管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监督管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努肯泥沃特格煤矿

主要负责人—矿长

四、对应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对应责任单位—(主井、副井、风井)唐山开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努肯泥沃特格煤矿项目部

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施工队长)

对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标准

1、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需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甲方项目部和监理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人每次次罚款500元。

2、施工期间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在工地,不得空岗,如空岗一天罚款200元。

3、每天的晨会,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如有特殊原因,项目副经理可代替。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4、每周的监理例会,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生产、技术、安全、机电经理都要参加,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5、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施工日报表制度,每天晨会上报一天的工程施工进度详细情况,如迟报和不报或与当天的时间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200元。

六、质量保证体系

1、保证体系的思路:以基层单位、班组为主体,确保物资供应、作业过程就是安全质量保证的全过程,要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考核力度。

2、保证体系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方对本项工程安全、质量保证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数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确保每班工程质量的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配备质量验收员,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班组工程质量的抽检并提出考核意见,月底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奖惩意见。

第二部分 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一、安全、质量、进度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㈠、总则

1、为加强矿井技术改造期间的安全施工,保障井巷工程质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司相关规定及该项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2、努肯泥沃特格煤矿为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并配备质量验收员。

努肯泥沃特格煤矿的职责:贯彻国家相关地面建筑、井巷工程质量的规程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每月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负责质量验收员的培训工作。

质量验收员职责:熟知巷道质量标准,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工程质量低劣的巷道,必须责令返修;严禁以权谋私,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及时将验收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3、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必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并将质量验收员名单报努矿。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质量验收员更换后及时报建设方。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自理。

4、监理单位负责签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做好监理日志,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工程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等事宜,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证。(详见《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规范》)

㈡、标准

1、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所有的支护材料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基岩掘进工程

(1)、主要巷道宽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 200mm为合格。

(2)、巷道高度偏差:①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200mm为合格。② 无腰线测全高 200mm为合格。

(3)、井巷掘进坡度偏差:±0.1m%为合格。

4、锚网支护工程

⑴、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锚杆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岩面,螺帽不松动。

优良:锚杆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岩面,未完全接触岩面的托板必须楔紧。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锚杆预应力标准:锚杆扭矩不小于100n.m。

⑵、锚杆的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检查数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1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器做锚杆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锚杆抗拔力标准:锚杆抗拔力为50kn。

⑶、锚杆锚固剂装药量:用2支树脂锚固剂,msk2335型和mskz2350型。

⑷、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间距、排距为800 mm

±100

2

锚杆孔深度为2100 mm

0~ 50

3

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限值)

≤150

4

锚杆螺帽后外露长度大于30mm小于50mm

≤20

⑸、钢筋网(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mm并用铁丝绑扎,绑扎间距不大于150mm。

5、预应力锚索支护工程

⑴、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0。

⑵、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锚索安装深度最短不得小于6500 mm。

⑶、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30兆帕

⑷、锚索的拉拔力不小于100kn。

⑸、锚索装药量为4支msk2335型和msz2350型树脂锚固剂各2支。

⑹、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

孔 距

孔 深

0~ 200

锚索外露长度不大于300

≤100

⑺、正常施工条件下,锚索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20m,工作面顶板较破碎时,锚索必须紧跟迎头。

6、巷道开口必须先加强支护,经项目部和监理方验收后方可开口。加强支护方式有:加密锚索、架金属棚及抬棚等,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加强支护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和项目部审核。

8、巷道贯通必须根据测量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贯通设计并报项目部和监理方审核。

(三)、进度

1、每周开监理例会时,必须用文字表格填报本周实际完成情况和影响原因;并报下周计划和具体组织施工方案。

2、每月25日前必须填报本月实际完成情况,并分项说明,对未完成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并报下月计划和具体组织施工方案。

3、施工单位要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期下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快工程进度,本着工期短、效率高、质量优、效益好的原则建设矿井。确保工程施工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4、施工过程中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优势,推动技术进步,努力提高职工操作机械设备的熟练程度,确保正规循环,缩短循环时间,加快施工进度。

5、争取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努力减少辅助作业时间,提高效率,杜绝返工现象发生。

6、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始终处于100%完好状态。

(四)、考核

a、种类

1、立即或限期整改;2、罚款;3、停工整改;4、验收扣尺。

b、程序

项目部质量验收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的行为符合罚款条件的,验收员有权提出罚款,但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并出具项目部统一的罚款单。

3、因工程质量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时,项目部质量验收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向项目主管领导报告。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通风管理

每个井筒必须健立健全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每次测风结果要填写在测风记录牌上,并上报项目部备案。

每个井筒必须做到 “风电闭锁”。

3、风筒悬挂必须做到平、直、逢环必挂、风筒连接必须采用反压边;风筒变径处必须使用过渡节。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和半煤岩风筒距迎头不大于8米,岩巷不大于10米。

5、工作面风量供给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³。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

(二)瓦斯管理

1、瓦斯检测检测工作必须由专职瓦检员担任,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

2、每班必须至少2次对工作面瓦斯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填写在瓦斯记录牌上、瓦斯报表、同时瓦斯原始记录每月1号报项目部备案。

3、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4、每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每井筒必须安装监测监控系统,实现“瓦斯电闭锁”。

6、施工单位领导、技术员、电钳工;项目部检查人员下井检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7、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填写假报表。

(三)防尘管理

1、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

2、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两帮煤尘、岩尘进行冲洗。

3、井筒内必须设置至少2道喷雾装置(距迎头50米位置和井口内10米位置)。

4、工作面施工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

5、防尘供水管线必须接到井下施工工作面需要洒水的位置。

(四)防火管理

1、井下不得有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特殊情况下确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有施工单位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的工作票,方可进行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和项目部备案。

2、井口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五)机电管理

1、井下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悬挂,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分别悬挂巷道两侧;若条件受限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悬挂同一侧时间距不得小于0.3米;其它电缆间距不得小于0.1米。

2、电缆接头必须采用接线盒连接,必须有接地装置。

3、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上架管理,摆放整齐并有接地装置并实现挂牌管理。

4、井下电器设备必须防爆性能完好。

5、井下电器设备检修或搬迁时,不得带电作业。

6、井下电缆不得有明接头,做“三无”。

7、传动设备必须有防护罩。

8、(1)耙装机安装必须完好,制动闸、照明灯齐全。(2)工作结束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操作台。(3)对电缆必须严加保护。(4)安装、拆除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六)提升运输安全设施管理

1、斜井提升时必须设置“一坡三档”并保证完好可靠。

2、工作面阻车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便于操作。

3、箕斗必须有安全保护绳。

4、钢丝绳必须按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班对钢丝绳与箕斗连接处进行检查。

5、井筒内钢丝绳托绳轮必须完好可靠。

6、天轮架至绞车房钢丝绳必须有钢丝绳支架,防止钢丝绳过度摆动。

7、提升机综合保护装置必须可靠齐全。

(七)提升信号管理

1、斜井提升,必须安设灯光信号或语音信号。

2、施工单位必须对提升信号做出明确规定,信号工要熟练掌握打点信号。

3、斜井甩车场位置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醒目标志并设置灯光信号。

(八)井下爆破管理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2、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图表布置炮眼。

3、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4、炸药箱和雷管箱必须放置在巷道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

5、装配起爆药卷时,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管体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绑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7、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的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炮泥。

8、爆破工作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制度,放炮前必须设置爆破警戒线。

9、发炮器的钥匙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携带。

10、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作业。

11、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1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在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13、 二次装药爆破后,要寻找拒爆的雷管和炸药,收藏拒爆的雷管和炸药,并交回库房后待处理。

第四部分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处罚办法

(一)通风

1、擅自停开局扇,罚款200元。

2、局扇停止运转不撤人、罚有关责任人员200元。

3、局扇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罚款200元。

4、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风筒吊挂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无风或微风作业的,罚款500。

6、风筒破口大于5厘米不及时粘补、风筒接口不严密每处罚50元。

(二)瓦斯

1、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伪造数据,罚款500元。

2、瓦检员不执行巡回检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未及时报告处理,罚款500元。

4、出现盲巷未封闭或不设栅栏、不挂警示牌,罚款500元。

5、井下局扇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必须挂牌管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掘进工作面停风后,恢复生产前未进行通风和检查瓦斯,罚款200元。

(三)防尘、防火

1、井下发现抽烟者一次罚款1000元。

2、携带烟或点火物品入井罚款1000元;

3、在井口20米附近范围内吸烟者罚款100元。

4、井口检身发现有人酒后入井或携带烟火物品入井不制止,罚检身工300元。

5、未采用湿式凿岩的处罚施工单位200元。

6、未按规定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的,罚款200元。

7、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的,罚款100元。

(四)机电

1、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每台罚款100元。

2、井下供电线路,出现一处明接头的罚款100元。

3、井下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的,罚款100元。

4、电气设备未上架摆放不整齐的,每台罚款100元。

5、电器设备无接地保护装置的,罚款100元。

6、电缆未悬挂一处落地的,罚款50元。

7、线路无接线盒的一处,罚款100元。

8、耙矸机停机不做防滑处理的,罚款300元。

(五)提升运输、提升信号

1、往井下放大件设备、材料无安全措施的罚有关责任人员400元。

2、提升司机未取得特种资格证上岗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3、乘坐箕斗上下井人员,罚款1000元。

4、工作面不设置阻车栏的,罚款200元。

5、提升声光语音信号不完善的,罚款200元。

(六)爆破

1、放炮母线悬挂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款500元。

2、爆炸材料的运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款1000元。3、放炮作业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其它相关规定的,罚款1000元。

班组长不按规定派人设置警戒或警戒人员失职的,责任人罚款1000元。

炮、残炮、当班未处理完,又未向下班次交待清楚的,罚款1000元。

完药后脚线不及时扭结的,罚款400元。

运送爆破材料时,炸药和雷管箱必须分开运送,否则罚款1000元。

火工品必须专人专管,非爆破人员领取火工品的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元。

放炮工须把炸药、雷管分开存放,炸药入箱、雷管入箱并加锁,严禁乱放、乱扔,必须放至在避开电器设备和放炮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否则罚款1500元。

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否则罚款500元。

10、严禁放明炮和糊炮,否则罚款500元。

11、封泥必须使用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代替,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否则罚款200元。

12、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制度,否则罚款500元。

13、火工品不回收入库的,每发雷管罚款1000元。

(七)质量

施工单位入井的支护材料必须具有相关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证,经监理验收签证,未经检验擅自入井的,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井下使用不合格锚索、锚杆、钢筋网、或失效锚固剂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间排距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

锚杆的抗拔力试验、锚索拉拔力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5000元。

锚杆矩力、锚索预紧力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200元。

锚杆支护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罚款500元。

锚杆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每根罚款100元。

锚杆、锚索间排距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按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200元。

锚网未按要求搭接和压茬的,每处罚款100元。

12、巷道断面成型差,超、欠挖、中心或腰线偏差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13、巷道施工中出现片帮、冒顶未及时进行处理,罚款1000元。

14、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未按安全技术措施采取加强支护的,每处罚款1000元。

15、喷浆厚度及巷道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设计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16、隐蔽工程;所有的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

17、u型钢棚架的锁紧螺栓的扭矩力达不到150n.m,每处罚款100元。

(八)进度

1、根据对施工单位制定的每月掘进计划(指成巷),每月未完成掘进计划的施工单位,每差一米罚款壹仟元(1000元),超额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每超一米奖励贰仟元(2000元)。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进尺的按每天计划进尺折减。

3、无故停工或者作业人数不够,交接班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的,每次罚款500元。

4、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如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呈报工程变更申请单,经监理部、建设单位和设计研究院确认同意后,下达工程变更通知单,方可付诸实施。否则将责令停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0-100000元。在责令停工期间,一切责任及材料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每天按1000-2000元罚款,所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其它

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临时支护空顶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巷道贯通时未按安全技术实施的,罚款1000元。

职工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和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对施工单位处罚200元。

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排查不按期进行处理,每条罚款100元。

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沿用和套用老规程、老措施,遇到特殊情况不及时编写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井下斜坡道、上下山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否则罚款100元。

工作时间在岗打架斗殴者,罚款500元。

谩骂、殴打安全监督检查和执行公务的人员,罚款1000元,并做出辞退。

施工单位必须填写施工日志并上报项目部备案、否则罚款100元。

10、施工单位必须每月绘制完成工程量地质素描图,并上报监理和项目部备案。否则罚款500元。

每月验收前巷道腰线(巷道两边)必须标设至验收位置,否则罚款500元。

11、未按规定标校各种监测仪器、仪表的,罚款200元。

12、监控系统传感器位置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

13、监控线未悬挂而落地的罚款,100元。

14、传感器失效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罚款200元。

15、施工单位不组织班前会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16、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无故不参加每周安全大检查和参加监理例会的一次处罚100元。

17、施工单位领导无故不参加晨会的,罚款100元。

18、施工单位领导不下井带班的,每班罚款100元。

19、巷道掘进超过30米不做锚杆拉力试验的,每次罚款500元。

20、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规范齐全的安全台帐,并做好以下各种记录。

①安全生产会议记录。②安全检查记录。③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④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⑤ 事故分析记录。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

如以上安全台帐不规范或记录部真实、不及时,每次罚款100元

22、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护周边环境,彻底杜绝脏乱差现象发生,否则给予施工单位100-500元。

23、施工单位施工期间,要认真了解,切实尊重当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民俗习惯,尊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搞好民族团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有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部分解释权

本管理考核办法适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努肯泥沃特格煤矿煤矿井巷工程建设,主、副、风井施工单位,解释权归新疆兵团生产建设农七师努肯泥沃特格煤矿。此办法发现不足之处立即修改补发。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架子队安全、质量、环保

适配人群架子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使用场景营业线施工,桥涵作业,高处作业
制定目的怕大家不重视安全,出事了没人管。想让每个人都知道危险在哪,怎么躲开,别稀里糊涂受伤。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人,包括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工人、劳务工。管现场干活、培训、检查、防护这些事。
职责分工项目部安质部牵头,架子队队长执行,安全员天天盯。队长要讲班前话,安全员查隐患记本子。
禁止行为不准没培训就上岗,不准机械越警戒线,不准高空乱扔东西,不准光电缆没探明就挖,不准安全带不挂牢。
检查与监督安全员每天查,队长每周看记录,月底汇总问题。没做到的扣分、停工、重新培训。检查结果贴在公告栏,月底通报。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

2、开工前,项目部对架子队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架子队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上岗人员(包括劳务工)要普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3、加强对各级干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管理,管理在干部,干部在作风。因此,各级干部要克服好人主义,不能弄虚作假。

4、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通过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平安卫士”等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日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5、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宣传。桥涵和既有线等重难点工程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措施牌,危险区、易燃易爆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志要规范醒目。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局有限公司安全培训1~2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员工培训学习不少于12学时。

7、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等。

(二)严格交接班及班前讲话制度

1、架子队及各工点要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次交接班要有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工程地点、所施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并备案。

2、架子队要严格实行班前讲话制度,每天上班前架子队负责人要对各班组负责人交代当天的工作量、任务、注意事项及工作程序。

三、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管理办法

1、项目部成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管理”领导小组,对所有的职工及劳务工进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健康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内容宣贯到一线施工人员,并做好学习记录。

2、项目部安质部针对作业场所和岗位进行详细的排查、辨识和分类;各作业队也要对各自管段内的危险源进行详细的排查,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确定的依据是:

2.1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2.2有人员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2.3有机械、物体挂、绞、碾、碰、挤、压、切、撞、刺危险的场所;

2.4有塌方、灼烫、落物、蹦块的危险场所;

2.5有爆炸、易燃、易发生火灾、中毒和窒息的危险场所;

2.6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3、项目部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整理的危险源点辨识及分类,在项目部主管领导主持下,进行危险源点等级与确认;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点的监控等级划分的依据:

c级: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伤害程度较轻,财产损失较小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b级: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易发生多人伤害、多为重伤,偶有死亡,财产损失较大或易造成慢性中毒;

a级: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易发生群死群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项目部根据指挥部的实施办法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制度,并检查作业队的日常检查情况;架子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

架子队根据项目部研讨确认的危险源点等级,进行警示卡、提示卡的制作。

5、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点的分级建档及上报工作。

5.1项目部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专职安全工程师、架子队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员的作用,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对施工安全现场、机具、设备、用电等进行认真分析检查、把存在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源点找出来,并进行详细的登记。

5.2各架子队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源点,组织有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工人参加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源点,并根据等级监控划分依据,确认其监控等级。

5.3依据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监控级别,分级等级建档,并将建档控制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上报局项目经理部备案,由局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汇总上报各相关管理方备案。

(四)高风险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营业线并行地段:在并行地段实行“跟机作业”制度,防护人员必须紧跟作业机械,严禁施工机械(拉土车辆)在路基上掉头;在新建路基和既有线之间设置警戒线,严禁施工机械超出警戒线;防护人员必须配备以下防护用品:工具包、信号灯一把、信号旗(两红一黄)、喇叭一个、对讲机一台、响墩三个、哨子一个。防护用品随身携带。在施工时段施工现场必须有防护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作业队管理人员值班。

在既有路基帮宽地段,施工前3天通知工务、电务及铁通单位,让其来现场监督施工。在对既有路基开挖台阶前,应先对路基上光电缆及路基本身进行调查,在施工前挖探坑,探明光电缆走向及埋深,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防护措施、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施工期间专人不定期观察路基变形情况,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营安全。

在有施工车辆侵入既有线界、不能立即将其拖出时,防护人员应立即向来车方向跑出800米远,利用防护用品拦停列车。

2、桥涵:既有线附近或既有线上施工桥涵前,应先做出切实可行的线路加固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桥涵两侧规定距离处设置施工牌。对有线路加固的位置,应有专门线路工定期检查线路,安质部门不定期抽查,以防线路变形。防护人员配备以下防护用品:工具包、信号灯一把、信号旗(两红一黄)、喇叭一个、对讲机一台、响墩三个、哨子一个。防护用品随身携带。

3、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必须检查,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整,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料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时作业应设制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爬梯,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作业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4、雨季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涝、排涝安全防护措施。雨期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疏通。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滑措施。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揽风绳、地锚、边坡、基坑、临时房屋和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发生的坍塌的地段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5、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防水层施工:防水层在运输、储存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碰撞,并远离热源、火源;防水卷材应平放,储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设放水层的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不得用明火加热。

7、施工用电

7.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7.2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7.3自配发电机组应采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发电机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7.4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沿地或架空铺设,严禁沿地面铺设,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7.5配电箱及开关的要求:固定配电相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瓦斯、烟气、蒸气及其他介质中,配电相应采取防雨、防尘措施,并配锁。

7.6施工照明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桥梁基础,组合钢模板作业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业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定期检查。

8、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

8.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形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超过1.5m,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不得超过1m,每层应有垫木隔开;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8.2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牢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 : 3,作业前由专人负责说明物料种类、性质、质量、装运地点等有关注意事项和不安全因素。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子部分应加托架,捆绑牢固,使用滑车倒链装卸重物时,不得超载。采用漏斗棚架装料时,棚架下严禁站人或通行;当使用轻型小车装运材料时,前后两车宜保持2m以上间距,上下坡道时宜保持10m以上间距离。

9、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栏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岗作业。

10、防火、防爆、防毒、防风、防洪

10.1施工防火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所,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设消防器材。

10.2现场动火的作业点,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当确需交叉动火作业时,应用非燃烧材料进行隔离。

10.3现场的生产、生产区应配置消防措施,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房屋、库棚、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消防规定,室内设置火炉取暖时,应有预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10.4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施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设[2000]250号)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贮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10.5凡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10.6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在危及施工作业安全时应采取措施或停工。

10.7防洪:针对每一有防洪要求作业点制定详细的防洪措施,物资设备部备足防洪材料和应急材料,已备急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预案,在洪水发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11、光电缆防护:在既有线附近施工前,对无法确定是否有光电缆处,必须先挖探坑,探明光电缆走向及埋置深度,确认后再施工。严禁盲目开挖既有路基,项目部一旦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五)签订安全责任状

1、本着“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只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才能真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项目部和架子队队长及总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其责任并进行考核;架子队也要同架子队技术员、安全员及其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和各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项目部、各架子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资料台帐。

1、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开工报告,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施工队安全责任书等。

2、安全培训教育台帐,包括培训教育制度,三级(三级教育即项目部、队、班组教育)安全教育卡片,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名单、日常安全教育等。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及各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资料。

4、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安全检查台帐、事故易发点控制台帐、安全活动台帐、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及设备台帐、事故处理台帐、安全规定贯彻情况台帐;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台帐。

5、安全管理“双十”台帐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各级参建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二)项目部对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原则为“宏观管理,微观监督”,施工作业队为“具体管理”、“具体实施”,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部、作业队要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三)项目部设安质环保部,配部长1名;作业队配质检员至少1名;班组配兼职质检员1名。所配质检人员要分工明确,专职专用。

(四)质量分级控制目标

1、项目部控制工程质量大、重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

2、作业队控制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

2.1防止路基工程路堤压实密度不足、缺口土方填筑夯压不实等质量通病;

2.2防止桥涵工程混凝土浇筑出现漏振、过振、蜂窝、麻面、空洞、漏筋和夹渣、混凝土接缝不平顺等质量通病;钻孔灌注桩孔壁坍塌、灌注孔桩底沉渣过厚、挖孔桩周围地基松动造成混凝土桩间断等质量通病;

2.3防止混凝土、沙浆试件强度不符合设计强度;

2.4防止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曝光。

(五)作业队要根据承担工程项目数量的多少和项目规模的大小配备不少于一人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质量管理检查人员,负责对作业队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并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检查工程质量。项目部质量管理检查人员对各作业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进行整改落实。

(六)严格执行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检验制度

1、作业队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材料进场前必须组织物资、技术、安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和实物,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砂石料须经筛分实验并由实验部门出具实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厂制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化验证明,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实行双控(合格证、复试)。超过使用期限的建筑材料必须送至合法检(试)验单位进行材质的复核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并要把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除出施工场地。材料堆码整齐,并要对水泥等材料设专用料库,防止雨淋受潮。

2、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应进行试验,再由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

3、实行现场挂牌制度

各种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配件都要悬挂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出厂日期、质量状态等指标。主要工序如钢筋、模版、混凝土、路基碾压、轨道整修等,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作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由操作不规范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七)严格计量测试工作

计量、测量和试验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作业队要认真执行计量测试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1、按有关规定和需要配置人员、设备,保证日常工作的环境条件。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计量、测量、试验管理规定。各种仪器、仪表、量具要定期检定和维修,且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的标定合格,确保使用灵活,精度符合要求。

2、严格按规范、规则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坐标方位、水准高程的测量,做到换手复核,保证线路、桥涵、构筑物标高、定位及结构尺寸准确无误。

3、现场实验室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且要同实验资质、仪器设备、计量等资料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才允许开展试验工作。对试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验室要及时上报项目部。

4、加强原材料的检测和复验,以及砼、砂浆、填筑工程的施工检验和控制,保证发出的检测报告准确、公正和具有权威性。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实验单位进行检测。

6、加强现场施工计量。砼一律实行重量比,规模大且集中的工点(圬工量在500m3以上的混凝土工程)应采用砼集中拌合或其他自动计量装置,以保证工程内在质量。

7、各项工作均要依据监理规范规定,严格履行签证手续,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工作。

(八)混凝土与砌体工程冬期施工

1、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

1.1当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混凝土施工应按冬期施工要求。

1.2冬期施工期间,当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且其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30﹪前;或用矿碴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且其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40﹪前,均不得受冻。c15及以下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前也不得受冻。

1.3进入冬期施工前,应预先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3.1根据年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冬季施工的项目,对高架桥及零小分散工程,不宜安排在冬期施工。

1.3.2收集历年气象资料,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

1.3.3落实有关工程材料,防寒物资、能源和机具设备。

1.3.4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

1.4冬期混凝土的养护及拆模应严格遵循《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

2、砌体冬期施工

2.1砂浆强度为达到设计强度的70﹪前,不得使其受冻。

2.2砌体所用的石料、砼预制块和砂应清除冰雪冻块,并宜根据工程进展将其提前运入棚内。石料和砼预制块表面与砂浆的温差不宜大于20℃。

2.3砂浆应采用保温容器运送,中途不宜倒运。砂浆应随拌随用,每次拌量宜在0.5h内用完。已冻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九)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架子队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每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确保隐蔽工程施工质量。

1、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等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现场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员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等,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监理人员检查并签证后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自行隐蔽者,应揭盖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架子队长负责。

3、隐蔽检查应及时进行,并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现场监理机构,由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签证。如经监理人员检查发现不合格,指令整改的,作业队应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桥涵地基经检查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逾期地质发生变化,应重新检查。

4、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报驻工地监理代表和设计单位。

5、检查时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验标、施工图纸对照检查,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巡查,将巡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6、隐蔽工程检查证,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的铁路工程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填写。

7、每项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在实施隐蔽前要进行拍照。所拍资料要做质保资料留存,并且是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8、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按规定备齐份数,做好留存。

(十)开工前质量控制

1、掌握施工依据及标准

1.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部门或业主提出变更。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文件。

1.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及业主和上级有关质量文件,弄懂弄通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1.3根据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和交底书,经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后,交施工队组织实施,双方要进行签字交接。

2、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

2.1所有工程用外购材料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且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禁止采购劣质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按国家规定数量进行抽样复检,经复检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用于工程。

2.2选用地材时,要首先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待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得采用。

3、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的试验机构,配齐检测设备和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必须定期校对,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4、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满足保证工程质量的必备条件。对一些重点工序质量要制定预防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5、准备好各种质量记录表格。

6、建立质检机构,配齐专职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完善各种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工艺标准施工,按规程操作,按验收标准评价验收。推行样板引路质量控制方法,尤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先进行试验,以确定施工参数及处理效果,待确认满意后,方可全面施工。

2、随工程施工进展,及时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和工程日志,做到填写内容准确、完善,签字手续齐全,对工程质量有可追溯性,禁止写“回忆录”。

3、严格工序质量检查

3.1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持证专职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均实行“三检”制(自检、专检、他检),保证每道工序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严禁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中。

3.3项目部和作业队两级质量管理部门要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监督检查应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

4、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序质量,消除质量通病。

5、每项工程在保证主体结构内在质量的前提下,要把规范细部做法,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外观质量作为质量控制的主要目标。

6、按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6.1每检验批工程完工后,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验收标准规定及时进行自检自查。作业队技术人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认。

6.2分项、分部、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中的规定程序进行。

6.3工程施工质量内部验收或评价由同级专职质检员(必须由持有集团及以上部门颁发《质量检查证》的人员担任)组织实施。业主或监理的验收权力按验收规范中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其它人员一律无权组织施工质量验收或质量评价。

7、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处理。

8、各级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对关键工序或部位要进行重点控制,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控或进行旁站监督。

(十二)竣工后验交前质量控制

1、工程完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设计文件、验标进行一次内部全面质量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制定纠正措施,落实到人,限期纠正,质量达标。

2、对质量记录要补充完善,保证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每项单位工程完工后,要从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主要功能抽查及观感质量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记录和签认。

(十三)认真实行质量文件记录

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要作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以作业队为主,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分类、归纳、存档。项目部做好相应职责内的质量记录。

1、施工中,工点施工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工地值班员、测量和实验人员、质量检查员、工班长等,均应按规定做好质量原始记录,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的责任。

2、质量管理记录资料。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有关国家、行业、企业等施工技术标准;各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设计文件审查核对记录;地质勘察资料;交接桩、施工复测记录;混凝土搅拌站(级配填料拌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以及程序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记录等。

3、工程材料质量记录。主要包括进场工程 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4、施工过程质量记录资料。施工或安装可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技术交底书;检测及试验报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5、各项记录要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进展同步。

(十四)建立开、竣工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1.1坚持基本建设程序,签订承包合同;

1.2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应能满足开工需要;

1.3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中线、水准、定位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1.4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

1.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能掌握运用;

1.6各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2、竣工检查内容及要求。

2.1核对各部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各种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情况;

2.3复查质量验收记录,如发现缺项、漏项或其他质量问题,应列项处理,限期完成。

(十五)坚持技术交底制度

作业队必须坚持以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作业队技术主管应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每道工序、每个工种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技术主管对班组长的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交底,各种交底必须得有书面或文字记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办法。

(十六)认真做好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作业队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作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要采取“护、包、盖、封”等有效措施加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防止已完工程受到损伤,影响工程质量。

(十七)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项目部要按照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工程创优,把创优活动纳入工程质量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项目工程规模、结构特征及技术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优。凡具备创优规模的工程项目,都要纳入创优规划,实现确保部优和省优、力争国优的创优目标。

2、实行质量示范引路制。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面大量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并由项目部牵头,作业队具体负责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创优示范活动,力争参加评选的工程项目获得优质示范工程率达到85﹪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发动机总装车间安全、现场及环境

适配人群班组长,生产线工人,工段负责人使用场景班组自查,工段抽查,车间普查
制定目的现场老出违规违章,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大伙都重视安全、现场和环境的事。
适用范围所有车间员工,管安全操作、现场摆放、环境卫生这些事。
职责分工施峰组长带头,申晓斌副组长配合,班组长和职能人员一起查问题、改问题、打分考核。
禁止行为不能酒后上岗,不能乱扔烟头,不能堵消防通道,不能不戴劳保用品,不能擅自关安全设施。
检查与监督班组每天自己查,工段每天抽着查,车间每天盯着查。次月初算账,第一次改,再犯就扣钱。检查不到位要追责。

一、目的

为保证车间安全、现场、环境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公司要求,解决和改善现场出现的违规、违章现象,同时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发生,使全体员工意识到安全生产、现场及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车间将结合班组自主管理,强化班组现场、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采取班组自查、工段抽查、车间普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责任人清楚。为此车间特制定安全生产、现场及环境管理办法。

二、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施峰

副组长:申晓斌

成员:车间职能人员及生产线班组长

三、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评价、考核。

四、评价流程

班组每天自查,工段每天抽查,车间每天检查,次月初兑现检查考核项。

五、评价考核

1、班组及工段自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车间检查发现问题,首次出现整改,重复出现予以考核。

五、说明

5.1 本管理办法具体检查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增加。

5.2 南京长安公司层面检查出现的问题,考核金额按公司考核金额为准。

5.3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为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六、附件

6.1 考核细则

条款

规范管理要求

违规行为描述

罚款(元)

6.1.1

熟悉安全规章,安全责任明确

无年度生产计划或总结

100

6.1.2

无安全教育记录、工作安排,无检查记录

50

6.1.3

未按时报送安全报表

6.1.4

值班人员未遵守值班规定

6.1.5

应严格执行安全宣传教育管理规定,提高全员安全知识与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活动

未按规定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无记录可查

6.1.6

新进员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未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6.1.7

变换工种的职工,班组未进行安全教育1人次

6.1.8

离岗3个月以上的职工复岗未安全教育1人次

6.1.9

部门每月未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

6.1.10

班组未组织每月进行四次安全专题活动

6.1.11

未执行公司要求组织开展的安全专题活动

6.1.12

消防或应急设施配置合理,有标识,有专人管理。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或应急设置

消防或应急设施周围或安全通道上摆放物品,阻挡消防通道或安全通道

6.1.13

消防或应急措施未按规定检查

6.1.14

故意损坏、偷窃消防或应急设施

1000

6.1.15

消防设施挪作它用

6.1.16

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置或严重阻塞消防通道

500

6.1.17

发生故障、问题不及时报告

6.1.18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有管理制度,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危险作业定人,危险物资定置、定量存放,有专人管理,按分管责任定期检查有记录

没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00

6.1.19

,未按期按检查内容检查并做好记录(要求记录齐全,签名规范)

6.1.20

危险点区域内不能使用移动电话

6.1.21

应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杜绝现场违章

劳保用品未正确穿戴或乱摆乱放

6.1.22

酒后上岗

100-500

6.1.23

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

6.1.24

叉车超高、超量叉运货物,或叉运货物堆放不稳

6.1.25

吊索具不点检,如: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相关标准,钢丝绳未妥善放置

6.1.26

车辆未停稳时攀上跳下

6.1.27

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

6.1.28

在非吸烟点吸烟(除危险点)

6.1.29

在危险点吸烟

1000元

6.1.30

防火区域有烟头

100元/个

6.1.31

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

200

6.1.32

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200

6.1.33

用货架充当活动脚手架使用

50

6.1.34

倚靠线体控制盒等

50

6.1.35

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100

6.1.36

不经过过线梯跨越输送链

100

6.1.37

无证操作设备或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100

6.1.38

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100

6.1.39

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

500-1000

6.1.40

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500

6.1.41

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

500

6.1.42

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

100

6.1.43

电工带电操作、带负荷拉闸前未办停送电手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熔丝;使用不合格绝缘手套和靴鞋;非值班人员进入高压室,没发生1项

100

6.1.44

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00-1000

6.1.45

违章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200

6.1.46

严禁违章驾驶机动车辆

机动车驾驶人员取得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厂内准驾证、特种作业证、厂内移动证、试验车试验项目相关手续的

50

6.1.47

无驾驶证驾驶车辆

500

6.1.48

无厂内准驾证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以外区域

500

6.1.49

机动车辆厂内不按交通标识行驶

50

6.1.50

车辆(叉车或托盘车)超速行驶

200

6.1.51

车辆随意停放

200

6.1.52

车辆行驶时未开启近光灯或警示灯

200

6.1.53

叉车违章载人

500

6.1.54

环保指标达标

故意损坏环保设备

500

6.1.55

生产使用化学药剂遗撒地面未及时清理

50

6.1.56

垃圾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妥善处理

50

6.1.57

生产和办公现场随时 保持清洁

产品不用盛具装载,直接落地摆放

20

6.1.58

同一盛具内暴装、混装产品或毛坯材料

50

6.1.59

雨伞、鞋、衣物、水杯等特殊用品未按定置整齐摆放

20

6.1.60

车间各种物品(货架、盛具、工具、原料等)未分类分区定置整齐摆放

50

6.1.61

电器柜(开关盒)上方摆放物品,前方堆放物品

50

6.1.62

清洁用具、垃圾桶未按定置整齐摆放

10

6.1.63

现场环境与物品、设施未保持整洁,有积油(水)、积灰、积屑、杂物垃圾、吊尘蛛网,卫生死角

20

6.1.64

工具柜、工作台上下有杂物或不清洁

10

6.1.65

工位器具箱、盛具(货架)不清洁,盛装废弃物

10

6.1.66

办公室或车间下班后无人值守时,门窗未锁

50

6.1.67

各种废旧物品未及时清除,没有保持现场整洁

50

6.1.68

维修、施工完毕后未及时清理清洁场地

50

6.1.69

办公室内各种物品未按定置整齐摆放,临时离开者坐椅一半未推到桌下,下班或外出办事者坐椅未全部推到桌下

20

6.1.70

办公室未清洁,隔断电脑等有灰尘污迹

20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

适配人群风电公司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使用场景风电项目建设,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制定目的想让工地不出事,工人平平安安干活,别出人命,别烧房子,别污染水土,别乱扔垃圾,大家心里都有数。
适用范围风电公司、监理、施工队、设计单位,管盖电厂时的安全、工人健康、现场干净不乱。
职责分工风电公司老总拍板,工程部盯现场,安生部天天查,监理盯着施工队,施工队长管自己人,安全员跑腿记问题。
禁止行为不准没交底就开工,不准挪用安全钱,不准用没证的吊车,不准让没证的人干电焊,不准乱倒渣土污水。
检查与监督每月检查,季度大查,查到问题开单子,七天内改完,改不好扣钱,严重就换人,年底算总账发奖罚。

1.1 总则

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有限公司(以下简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风电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1.1.3 风电公司和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参建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建设。

1.1.4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1.1.5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____)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1996),使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1.1.6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在现场的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和环境监督部门的监督。

1.1.7 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1.2 安全管理目标

1.2.1 风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争创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以下七种事故:

--不发生人身重伤或死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设备机械损坏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

--不发生质量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水淹厂房事故;

--现场不发生交通事故;

--现场不发生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

1.3 安全管理责任制

1.3.1 风电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1.3.2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确保监理工作以及被监理方的作业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

1.3.3 施工(调试)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办法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1.4 安全管理职责

1.4.1 风电公司的职责:

1.4.1.1 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

1.4.1.2 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1.3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1.4.1.4 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1.4.1.5 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1.4.1.6 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监督使用;

1.4.1.7 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1.4.1.8 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设置安生部和专职的安全工程师;

1.4.1.9 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1.10 对承包商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1.4.1.11 监督承包商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

1.4.1.12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三同时”。

1.4.2 项目安生部的职责:

1.4.2.1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1.4.2.2 对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1.4.2.3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1.4.2.4 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4.2.5 建立现场各单位安生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保证工作协调与配合;

1.4.2.6 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承包商落实有关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1.4.2.7 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1.4.2.8 负责建立工程建设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4.2.9 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1.4.3 监理单位的职责:

1.4.3.1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1.4.3.2 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并在风电公司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

1.4.3.3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4.3.4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3.5 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3.6 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1.4.3.7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4.3.8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1.4.3.9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1.4.3.10 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4.3.11 协助风电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4.3.12 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4 施工(调试)承包商的职责:

1.4.4.1 全面贯彻风电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

1.4.4.2 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并按风电公司规定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

1.4.4.3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1.4.4.4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

1.4.4.5 向风电公司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1.4.4.6 按照风电公司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1.4.4.7 对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其予以辞退,并应在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1.4.4.8 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责任。

1.5 安全监督与考核

1.5.1 风电公司内部实行安全监督和考核制度。集团公司对风电公司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风电公司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

1.5.2 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1.6 项目安全管理

1.6.1 风电公司和监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的原则,并各自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和相应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责任。

1.6.2 风电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关系以及认定事故责任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

--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条款内容;

--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服从风电公司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总承包商行使风电公司委托的职权,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理制,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风电公司负次要连带管理责任;

--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现场发生事故应负连带管理责任;

--因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行业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规范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设计单位的直接责任;

--因风电公司、承包商未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风电公司、承包商的直接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主要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承包商承担直接责任。

1.6.3 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风电公司依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考核和奖惩,并严格执行。

--风电公司在与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根据其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预留比例亦适用于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构成承发包关系时应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里程碑计划要求,按年度预留、考核及奖惩兑现;

--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特大事故,应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或按风电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事故罚款数额的规定,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1.6.4 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

1.6.5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由风电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施工承包商的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风电公司有关负责人、承包商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1.6.6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的基本工作: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

--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

1.6.7 项目安全委员会下设安监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办公室人员原则上由风电公司的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

1.6.8 对风电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应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安全(环境)方针、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生产、生活设施标准,以及安全设施标准,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工程建设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工程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加以实施;

--在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过程中,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监督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全。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1.6.9 对承包商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应由承包商主管施工的副职、总工程师、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承包商项目经理组成,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受项目安全委员会的领导;

--工程开工前必须向风电公司呈报承包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以及安全监督、安全保证组织体系和人员配置,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施工总承包商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须具备承担电力建设工程的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

--施工总承包商应定期全面检查分承包商的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施工承包商在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必须预留分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1.6.10 对设计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设计单位应履行与技术设计有关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责任,根据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设计服务和支持;

--设计的文件应按工程安全标准设计,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地与处理措施;以及其他“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粉尘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尽可能应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6.11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的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

--工程安全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2-3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风电公司批准后实施;

--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机构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批准前,监理单

位不得批准施工承包商承建项目的开工报告;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承包商、分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检查,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向风电公司通报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议和措施。

1.6.12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有权建议撤换施工承包商的不合格人员;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行为。

1.6.13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还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内使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满足以下要求:

--按《****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识、标志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

--风电公司应负责或委托一个承包商负责对现场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制,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使现场的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

--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应是硅路面或泥结石路面;路面应平坦、宽畅,弯道符合规定,形成网络;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配备有洒水车压尘,减少现场环境污染;

--保持现场整洁,物料码放整齐,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

--施工承包商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

--现场医疗、急救,作业人员膳食、饮水供应,洗手、卫生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风电公司、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自觉接受整改要求,及时纠正违章,并全面遵守风电公司、承包商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施工承包商对风电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施工承包商对风电公司提出的撤换不合格人员的要求必须执行,并不得因此影响工作和合同的履行;

--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序或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

1.6.14 风电公司与监理单位、承包商,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本章及第四、五章有关条款作为合同内容予以明确,并不得违反本办法。

1.7 环境保护

1.7.1 本办法中所称环境保护,是指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个污染源,针对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应采取的组织和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以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7.2 参建单位各级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1.7.3 风电公司应执行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1.7.4 参建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

1.7.5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

1.7.6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1.7.7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污水应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并优先安排在施工现场的复用。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及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1.7.8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1.7.9 对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致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由参建单位现场技术或行政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1.8 教育培训

1.8.1 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所有参建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四十二条 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8.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1.9 安全措施

1.9.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风电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报送审批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来源应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参建单位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由风电公司或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方案,经项目安委会审查同意后,由安生部掌握使用;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步实施,各级安生部负责监督。

1.9.2 安全施工措施: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并签字确认。无施工安全措施或进行未交底,严禁施工;

--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项目表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项目表;

--风电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报送审批、交底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对于同类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如施工人员、方法、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重新报批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并重新交底;

--监理单位应根据安全监理要求,提出需要监督、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项目的清单,并明确监督检查方式,报风电公司批准。对监理单位要求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承包商必须取得监理单位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1.10 检查与评价

1.10.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风电公司、施工承包商及其上级主管单位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基建安全互查和评价;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以及其他各种检查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果,防止走过场。

1.10.2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应分别使用“安全检查表”、“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

1.10.3 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应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1.10.4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

1.11 例行会议

1.11.1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应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

1.11.2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成员应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应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1.11.3 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

风电公司单位安生部和监理单位,应每月组织一次由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安生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网络专业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监督管理专业工作;各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安生部应每周召开一次由专业工地(队)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1.4 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1.12 事故调查处理

1.12.1 对人身、机械、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分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2 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风电公司负责应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之内用书面向集团公司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发生重大特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特大交通事故,风电公司应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内用书面向集团公司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风电公司备案。

1.12.3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道路(厂内)交通事故,就近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12.4 施工承包商或风电公司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有关事故的调查程序,应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和《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

1.12.5 人身事故统计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承包商,包括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等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附表a"表中的工程施工平均总人数应包括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总和。

1.12.6 安全记录

安全记录为工程建设项目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止,以一个工程为一个安全周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厂均中断工程的安全记录。

1.13 奖 惩

1.13.1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安全事故的处罚在事故调查完成,事故责任划清后,按事故大小和性质,按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13.2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的风电公司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1.13.3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生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1.13.4 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故的单位以及事故所在的工程现场风电公司单位领导,应在一个月内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1.13.5 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使用“附表a’’。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火灾事故报表”,使用“附表c",在发生火灾的次月10日前报出;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事故报表”,使用“附表d’’,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次月10日前报出。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机械事故上报,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13.6 对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施工承包商除按规定处罚外,二年之内禁止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工程施工;对监理单位二年内不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参加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对在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的施工承包商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在参加集团公司系统招投标时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13.7 对风电公司的安全奖惩按《****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有限公司风电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优选9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适配人群班组长,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使用场景建筑工地,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制定目的工地乱糟糟的,怕出事伤人,怕影响市容,想让大家干活更安全更规矩。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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