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如何完善隐患控制管理体系
| 适配人群 | 运行值班员,检修作业人,设备点检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生产,设备检修,运行操作 |
|---|---|---|---|
| 制定目的 | 以前靠老办法防事故,现在发现光管结果不行,得从隐患源头下手。想让事故少发生,最好提前掐掉苗头。 | ||
| 适用范围 | 管发电厂所有人、所有设备、所有地方。管人怎么干活、设备好不好、环境安不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厂长牵头定方向,安监科天天盯现场,班组长管自己人。每个人都要签字确认自己管的块儿没毛病。 | ||
| 禁止行为 | 没体检合格不能进厂,没培训完不能上手,没监护人不能操作,设备带病不能运行,隐患不登记不能过关。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三次,安监科带着表格去现场打钩。月底汇总问题,超三天不改扣奖金,改不好换人干。检查结果贴公告栏,大家都能看见。 | ||
多年来,一整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顺利推行,对电力生产事故的预防,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就目前而言,如何从不安全因素的管理入手,抓隐患控制,最终实现事故预防, 仍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
众所周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正是这些不安全因素的日积 月累,才为电力生产埋下了诸多事故隐患。如果对这些事故隐患,不能做到有效控制,则事 故的预防,必然成为一句空话。有效控制事故隐患的关键,是对不安全因素的全面管理。确 切地说,就是在电力生产领域,对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的状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 的安全管理,对各类不安全因素所构成的事故隐患,创造可控条件,确保在控状态,从而实 现对事故的超前预防。
当然,隐患的可控、在控,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困难。但是,只要进一步完善当前发电 企业隐患控制管理体系,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坚持考虑问题全面周密,重点环节设卡把关, 纵向沿线贯穿并实现封闭管理,横向全面铺开、不留管理死角,则确保隐患的可控、在控, 实现事故的超前预防(非可预见性外力破坏者除外),还是可以做到的。
如何完善当前的发电企业隐患控制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关键是健全隐患控制保证、监督 两个体系,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从以下3个方面,对各类不安全因素,实施全面管理,尽 量防止隐患的形成,确保控制隐患的发展,及时安排隐患的消除,最终实现事故预防。
1 全面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确保人为隐患的可控、在控
任何生产过程,都是靠人使用设备,借助环境来完成的。与人相比,设备、设施、系统, 只不过是生产工具。因此,如何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人为隐患 的可控、在控,是电力生产事故预防的关键。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源于人的安全素质。而人的安全素质主要包括:生理素质、心理 素质和技术素质。具体是指: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妨碍工作和不适于从事电力生产作业的 病症;安全生产理论水平的高低;安全生产意识强弱;安全及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高低等等。 因此,只要对发电企业职员,从入厂开始,由安全资质档案审查、医院体检复检、入厂安全 教育、岗前技术培训、在岗日常管理、岗位变动升迁等全过程一条龙抓起。并通过一系列规 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对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设卡把关。做到资质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不通 过厂级安全教育不能进现场;不通过车间安全教育不能下班组;不通过班组安全教育,不能参加岗前技术培训;培训后,不持证不能上岗;重要运行操作和检修作业,无人监护不能开 工;安全生产出现责任事故,表彰奖励与岗位调升一票否决等。再加上领导检查仔细,思想 工作跟上,监督工作到位,则对企业职员的不安全行为,必能造就可控条件。如果在电力生 产领域的任何地点、任何时刻,对任何人,均能按以上程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 理,则对人为隐患实现可控、在控,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2 全面管理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隐患的可控、在控
在电力生产各类事故中,属设备原因所引发的事故,占相当高的比例。如何对设备的不 安全状态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对设备隐患做到可控、在控,同样十分重要。
对电力生产设备状态,实施全面管理,应从设计审查开始,由图纸审查、设备选型、质 量监造(主机、主要辅机和其它主要设备)、入库管理、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设 备试运、移交试生产、日常维护、设备消缺、计划检修、冷热备用、正常运行、临故抢修, 直到停役报废,突出重点,贯穿一线,全过程一抓到底。对此间的重要环节,如:设计审签、 选型拍板、合同签定、制造工序质检、入库质量验收、施工与安装合同签定、施工与安装工 序质检、调试质量验收、试运质量验收、移交试生产验收、质量追溯、设备异常运行、缺陷 管理、检修工序质检、检修设备验收、临故修质检、设备停役审批等,通过制定并执行一系 列规章制度,设卡把关,使产品制造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入库;任何一道工序不合格者,不 能继续下一道工序;零部件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安装;安装质量不合格者,不能验收;调试质 量不合格者,不能试运;试运质量不合格者,不能交接;检修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启动(或 备用);设备存在隐患,不能运行;设备该停役报废,则必须停役报废。假若在电力生产领 域的任何地点、任何时刻,对任何设备,均能按以上程序,实施管理,则必能确保设备隐患 可控、在控,设备事故自然可超前预防。
3 全面管理环境的不安全状况,确保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企业的生产环境,是指对企业生产活 动,能够产生影响的一切外部因素。为便于分析研究,把以整个企业为主体的一切外部影响 因素,称为外部环境。把企业内部那些路线长、范围广、影响面较大,如:厂内交通、厂房建筑设施、生产巡回检查路线等,称为整体环境。而把以某人、某设备、某项运行操作、某 项检修作业或某项工程施工为主体的外部影响因素,称为局部环境。
由生产环境的不安全状况所形成的事故隐患,称为环境隐患。环境隐患,自然分为外部 环境隐患、整体环境隐患和局部环境隐患3类。
3.1 外部环境隐患控制管理
外部环境隐患,主要由企业外部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构成。其中,社 会环境因素,主要指外部社会人员,对电力生产无意和故意的破坏行为。而自然环境因素, 主要指企业所在地的地理及气候因素,特别那些对电力生产有破坏作用的自然因素。如地震、 泥石流、塌方、洪涝、海潮、风雪雷电、霜雾冰雹、电气污闪、设备腐蚀,以及环境污染等。 由于在当前条件下,对外部环境诸多因素的变化,还难以预见,所以对外部环境隐患的控制, 还相当困难。但是,只要明确落实外部环境的管理、监督与整改责任,提前进行事故预想, 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反事故预措,随时保持与当地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坚持巡回检查与整 改督促,及时预报自然险情,则对外部环境隐患实现相对有效的可控、在控,争取对事故提前预防,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还是可以做到的。
3.2 整体环境隐患控制
整体环境隐患,由生产现场公共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生产区域照明、 道路交通、厂房建筑设施和厂区井、坑、孔洞、沟道盖板等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生产巡回 检查路线的梯台、楼板、地面、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的缺陷;生产现场温度、噪声、粉 尘、有毒有害与易燃易爆物品等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条件不良以及生产现场危险区域安全警 示不足等。
若要切实有效地控制整体环境隐患,就必须明确整体环境诸多因素的管理、监督和整改 职责。要从设计审查、施工监督、验收交接、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维护整改,直到奖励处 罚,一条龙、全过程、全方位抓起。特别在工程设计、施工、投产阶段,对整体环境有较大 影响的关键环节,要按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的原则,设卡把关。在生产现场有改建或扩建工程、运行异常和检修作业等生产 环境易发生变化的特殊时期,要重点进行监督检查,随时确保对整体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3.3 局部环境隐患控制
构成局部环境隐患的因素,主要是指那些对某人、某设备、某项运行操作、某项检修作 业或某项工程施工,产生不利影响或构成安全威胁的一切外部不安全因素。包括:相邻或关 联设备系统的异常状态;交叉或相邻的不安全作业;周边房屋建筑设施的危险状况;周围安 全防护设施缺陷;环境温度、湿度条件不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存放等。
为切实有效地控制局部环境隐患,必须制定“生产现场局部环境安全标准”和有关规章 制度。根据界面明显、不留死角的设备分工,明确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运行、检 修设备工人、运行操作监护人、检修作业负责人、工程施工负责人)对局部环境的监督职责 和监督程序,落实各级各类责任人,建立局部环境管理机制。使局部环境,具备可控条件, 确保在控状态,实现对局部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综上所述,只要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案可查”为 原则,进一步完善隐患控制管理体系,对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的状况实施全过程、全 方位的安全管理,对各类事故隐患极力创造可控条件,确保在控状态,并及时安排消除,则 电力生产事故的超前预防,一定能够实现。 (刘培智)
发电企业如何完善隐患控制管理体系: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认知与实践
| 适配人群 | 电厂安监人员,运行值班长,设备点检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生产,燃料储存,高温高压作业 |
|---|---|---|---|
| 制定目的 | 以前出过大事,怕再出事。想让锅炉、压力罐这些不乱跑火、不漏气、不伤人。 | ||
| 适用范围 | 管电厂里锅炉、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有毒东西这些。管它们怎么用、怎么查、怎么盯。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辨识建档,生产技术部一起干。厂长批上报材料。安全员天天看标识牌,技术员测数据。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瞒报漏报重大危险源。不准跳过两年一次检测。不准没预案就开工。不准对干活的人不讲清楚咋逃生。 | ||
| 检查与监督 | 先摸清家底建档案,每两年至少测一次,日常挂标识牌盯指标。安全部每月查记录,没做到的扣当月绩效。年底汇总报集团,缺项补上才过关。 | ||
〔摘 要〕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定义、相关概念辨识及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的探讨,指出发电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有毒危险品等,应针对这些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处理好与传统安全管理、专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关系,按照国家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实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并介绍了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程序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 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实践
《安全生产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定义了重大危险源,其中第33条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____-03-2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各发电集团也都先后就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下发了相应的管理标准和规定。作为发电集团的基层单位,发电厂如何有效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使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是一个十分重要和现实的课题。
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有以下几种表达方式:
(1) 国际公约中,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对重大危害设施(国内通常称之为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为:不论长期地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的运输)。
(2) 国家标准中,《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对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则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1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1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 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 行政法规中,____-03-15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0条:“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 国家法律中,____-11-01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是国家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基础,是人类对重大危险源系统研究的标志性成果。《重大危险源辨识》是我国对重大危险源做出的标准定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指向明确的专门行政管理法规,但重大危险源不仅仅指向危险化学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中的定义一脉相承,但法律效力更高。
2 几个相关概念的识别
2.1 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
不少发电企业同时进行或已进行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贯标中同时存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等要求。虽然从形式上,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源只是程度上的差别,实践中,它们也在一定范围内通用,但在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环境下仍有明显的差别。
对贯标企业而言,危险源的规范定义见之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 28001-____),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由此可见,这里危险源定位于“根源和状态”,不仅包括场所和设施,还包括人的行为等,而重大危险源定位于“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区别是:
(1) 事故危害和风险层度上的差别;
(2) 对象和目标的差别:重大危险源管理不仅考虑现场人员安全,更要考虑社会公众和环境安全以及国家行政管理要求,而贯标中危险源管理侧重于控制组织员工的职业健康风险;
(3) 管理内在要求不同: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为管理脉络,而贯标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风险并改进绩效;
(4) 管理要求程度上的差别: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安全生产法》的明确要求,必须执行,而贯标属于企业自主行为。
2.2 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且这种状态会直接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1995年原劳动部颁布了《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组织管理、整改等要求作了具体规定。
重大危险源是指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重大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场所和设施。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事前过程,主要目标就是避免触发因素的出现(或使其受控)。如果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等同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则显然是滞后或是失败的。两者的主要区别:
(1) 对象差别:重大事故隐患不仅仅指向场所和设施;
(2) 状态差别:重大危险源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才转化为危险状态,而重大事故隐患本身就是“危险状态”;
(3) 评估分级和治理方式不同。
3 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践
3.1 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
3.1.1 必须针对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特点
发电企业的生产特性决定了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即点多面广。根据国务院安监管协调字[____]56号文《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规定,发电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有毒危险品等。因此,对发电企业而言,无论是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监控,还是应急计划的制定等,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3.1.2 处理好与传统安全管理、专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关系
多年来,由于电力企业特定的体制背景和电力生产特点等因素,发电企业安全管理自成一体。在发电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目标、体系和运行机制都约定俗成。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发电企业必须执行,其管理要求势必对原运行管理机制产生影响,尤其在管理职责和管理界面上。因此,发电企业应当清晰识别,在有效融合的前提下实现管理目标。
作为发电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如锅炉设备,在长期生产管理实践中,无论设备技术、运行和维修还是管理规范都达到了很高的专业化程度。虽然对发电厂锅炉设备的管理已非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能所能覆盖,但却不能想当然地将其排除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之外,因为专业管理是危险源管理基础,但不能替代危险源管理。
3.1.3 必须符合国家行政部门的各项要求
考察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到公共安全的追求。国务院相关规定对企业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的建立和定期上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不单是企业的内部管理,必须符合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
3.2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程序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这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内容和管理程序的确定提供了直接依据,即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当按照辨识建档上报——定期检测评估(过程监控)——隐患治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包括培训和演习等)来进行。
3.2.1 辨识
辨识是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第一步,其主要依据为《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发电集团的有关规定。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可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但必须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参与。
3.2.2 建档
重大危险源建档内容不仅仅是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目录,还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申报目录和备案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和相关材料、重大危险源年度自查记录、重大危险源的缺陷和事故隐患的治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和告知情况等。
重大危险源目录可以分级编制,即分为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和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目录。重大危险源目录包括:类别、名称及场所、确认标准(国家规定的临界值和危害性质)、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文件应当追寻整个管理流程需要,是管理过程和管理成果的直接证明文件。
3.2.3 上报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和备案应经过厂长或授权人的批准。重大危险源申报目录和备案情况主要包括:申报依据、备案单位和申报表。上报内容主要是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还应当包括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政策和技术条件变化下重大危险源的新设和注销等。
3.2.4 检测评估
这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点。发电企业对列入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要设备、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要进行定期检测,至少每2年1次。当发电企业专业管理项目规定的检测周期少于2年时,应当执行专业管理的检测周期要求。安全评估应当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3.2.5 过程监控
对发电企业而言,仅仅依靠定期检测评估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和“两票三制”、设备缺陷管理等紧密相连的日常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可以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特殊标识制度。重大危险源标识牌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级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控周期和方式、监控内容或指标。监控方式和监控内容的确定应经过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论证,它以重大危险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够实现并有安全保障为前提。
3.2.6 隐患治理
对定期评估或过程监控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所制定的危险源治理措施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专业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在重大危险源治理措施实施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应实行特别监督制度,突出到场监督和治理的时间要求。
3.2.7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由于自然、技术或人为等原因,使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为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所制定的一整套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逐项建立。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危险辨识与评价;报警系统;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保护措施程序;事故后的恢复程序;培训与演练等。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与反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演习预案的联系和区别。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履行必要的批准、上报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演练。
3.2.8 告知义务
在目前发电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大量外包工程和劳务,对参与这些项目的外来人员,接触到重大危险源是不可避免的,而对该部分从业人员的应急措施告知义务却往往被疏忽,所以在此特别予以强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重大危险源责任部门应有外委劳务人员接收告知的签名存档。
发电企业如何完善隐患控制管理体系:“5s活动”在发电企业班组管理中的应用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运行值班员,检修技工 | 使用场景 | 发电现场,班组作业,设备巡检 |
|---|---|---|---|
| 制定目的 | 发电厂现场乱,东西找不到,灰尘多,容易出错出事。想让干活顺一点,少出毛病,省点钱,大家干得舒服点。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班组成员,管工具、台账、安全用具、技术资料这些实物,还有日常清洁和摆放。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做,组员天天干,安监员不定期看,发现问题当场说,月底一起评。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把不用的东西堆在工位,不能乱扔垃圾,不能不擦设备,不能不按位置放工具,不能不穿工装上岗。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早会后花10分钟整理,班组长巡检打分,月底贴红黄榜,连续两次黄榜要重学5s口诀,三次就安排老员工带一周。 | ||
5s活动是日本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现场管理方法,现在已在世界许多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开展5s活动有助于改善物质环境,提高职工素质,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在我国的发电企业中,5s活动也被普遍接受和应用,为各类发电企业生产现场的有序管理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极大得改善了现场的生产环境和职工的工作效率。而班组作为生产一线的最基本单位,切实有效地在班组中开展这项活动,将会对班组及企业各个方面的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5s概述:
1、5s的含义:
5s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自律。5个日语单词用罗马字拼写(seiri、seiton、seisou、seiketsu、sitsuke)其第一个字母都是s,故简称5s。
(1)整理:明确区分需要的和不需要的物品,在生产现场保留需要的,清除不必要的物品。
(2)整顿:对所需物品进行有条理的摆放,这些物品始终处于任何人都能方便取放的位置。
(3)清扫:生产现场始终处于无垃圾、无灰尘的状态。
(4)清洁:经常进行整理、整顿和清扫,始终使现场保持整洁的状态,包括个人清洁和环境清洁。
(5)自律:自觉执行工厂的规定和规则,养成良好的习惯。
2、5s活动的目标:
5s活动没有高深的内容,但只要长期坚持下去就会使现场管理水平有质的飞跃。在现场开展5s活动最终要达到的目标:
(1)保证质量,提高工效。
(2)降低消耗,降低成本。
(3)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4)改善工作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职工的工作满意度。
(5)提高班组长和工人现场改进能力的途径。
二、在发电企业班组管理中开展5s活动的意义:
班组是发电企业的最基层生产单位,一个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规章制度的执行、经营指标实现等的好坏,取决于每个班组的生产活动和管理水平。在发电企业班组中开展5s活动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1、加强班组管理的条理性,对班组台帐、公用台帐、安全工器具和技术资料等进行有效管理,即强调了在班组中对“物”的管理。
2、在班组内创造一个言行规范的工作氛围,使现场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
3、改善班组工作环境,提高班组人员的满意度,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提高班组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培养班组成员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减少班组人员违章操作的数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规范生产操作,减少资源浪费,节能降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