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
| 适配人群 | 社区居民,业主住户,物业协管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治理,邻里共处,住宅装修 |
|---|---|---|---|
| 制定目的 | 社区里乱扔垃圾、楼道堆东西、装修吵人、宠物乱拉屎,大家住得不舒服,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在本社区的居民,包括租户和业主。 | ||
| 职责分工 | 居民自己管好自家事,楼长提醒邻居,物业巡查公共区域。 | ||
| 管理要求 | 垃圾进箱、不堆楼道、装修限时、宠物牵绳打针、水电不浪费、防盗门常关。 | ||
| 监督与检查 | 楼长每周看两回,物业每月查一次,谁没做到先提醒,再贴通知,三次不改要谈话。 | ||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二)
一、自觉遵守文明道德守则,大力倡导“讲文明、守公约、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积极参加和谐社区建设,人人争做文明公民;
二、邻里和睦,相互尊重,团结友,爱,敬老爱幼;
三、遵纪守法,礼貌待人,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
四、爱护公共卫生,生活垃圾及时入箱,做到不乱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污水,爱护社区环境;
五、不在住宅周围乱搭乱建,楼道内不乱堆乱放,保持楼道干净整洁;六、装修房屋不改变结构,不噪声扰民,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七、不养家禽家畜,宠物要防疫,不让其到处乱窜、随地大小便和扰民;
八、节约用水、用电,维护社区公共设施;
九、防火防盗,群防群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文体活动,营造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共创和谐、文明社区。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社区居民文明公约
| 适配人群 | 居委会成员,楼门长,社区巡逻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治理,邻里协作,治安巡逻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不守规矩乱来,影响社区平安和邻里关系。 | ||
| 适用范围 | 本社区所有居民,家里、楼道、院子、街道都算。 | ||
| 职责分工 | 居委会管组织监督,楼长盯日常,居民自己守规矩、互相提醒。 | ||
| 管理要求 | 按时巡逻,关好楼门,报备访客,不打架不偷盗,及时报告异常。 | ||
| 监督与检查 | 居委会每周查一次,楼长天天看,谁没做到先劝说,再通报,三次不改贴告示。 | ||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12
为了积极投入“五讲四美”活动,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尊老爱幼,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互相帮助。
三、遵守公共秩序,做文明乘客、文明顾客、文明观众。
四、讲文明、讲礼貌,不理怪发,不看淫秽书画,不听黄色歌曲。
五、响应晚婚晚育号召,少生优生。
六、遵守户口管理制度,做到客来报、客走销。
七、积极参加巡逻,搞好四防和楼门关照,维护好社会治安。
八、教育子女,关心儿童,做好社会失足青年的转化工作。
九、不打架斗殴,不偷盗,不赌博,不制作和携带凶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十、绿化环境,美化庭院,不散放家禽家畜,消灭四害,搞好卫生。
**市**街居委会
二0**年*月*日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星河社区居民防火公约
| 适配人群 | 社区居民,楼栋长,网格员 | 使用场景 | 家庭防火,社区巡查,楼道清障 |
|---|---|---|---|
| 制定目的 | 怕家里着火,烧了房子伤了人,社区以前出过小火情。 | ||
| 适用范围 | 本小区所有住户,每家每户的厨房、卧室、楼道、阳台。 | ||
| 职责分工 | 大人管好火源电器,老人看住小孩别玩火,邻居看见冒烟要喊人。 | ||
| 管理要求 | 不堵楼梯口,不乱接电线,不用铜丝换保险丝,蜡烛离窗帘远点。 | ||
| 监督与检查 | 楼长每周转一圈看看,居委会抽查,谁堆杂物挡路就帮忙搬走,再犯贴提醒单。 | ||
社区居民防火公约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为把居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实,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公约,望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违章行为,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
二、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三、不准在防火通道或公共通道走廊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和违章搭盖。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通畅。
四、不违章进行装修、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
五、不乱拉乱接电线,电路熔断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
六、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将点燃的蜡烛、蚊香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不在床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火种随意乱扔;不要随意烧垃圾、废料等。
七、加强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重点监护。
八、安全使用液化气等,定期检查灶、灶具,不留余火过通宵。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九、要正确使用电褥、电熨斗、电视机、收音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严防发生火灾。
十、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阳光社区居民公约
| 适配人群 | 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建房申请人 | 使用场景 | 社区建房纠纷,路灯私接管理,公共设施维护 |
|---|---|---|---|
| 制定目的 | 社区常有打架斗殴、乱扔垃圾、偷电、占道停车这些事,居民吵嘴多,环境脏乱差,老人被骂,路灯老坏。 | ||
| 适用范围 | 华福社区所有住户、店铺、路边树、路灯、公章、建房土地、龙眼树、禽畜圈养地。 | ||
| 职责分工 | 居委会管剪树枝、查偷电、收欠款;居民自己守法、包门前卫生、养好禽畜、不闹事;房主负责剪自家龙眼树。 | ||
| 管理要求 | 龙眼树离墙0.5米、离屋顶1米;路灯不准私接;建房后建户退1米;垃圾要袋装;禽畜必须圈养;公章欠款不还不盖。 | ||
| 监督与检查 | 居委会现场看、当场剪、当场断电、收器材、开罚单;不听劝的送公安;卫生天天查,路灯每月巡,公章每周核欠款;没做到就停服务。 | ||
华福社区居民公约
为建设一个安全舒适、整洁优美、团结互助、安定和谐的文明社区,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提高居民群众自身素质。进一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华福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有关规定,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决定,制定了如下的华福社区居民公约:
1、居民应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组织和活动(包括*、*和*等)。
2、遵守社会公德,提倡见义勇为,严禁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偷盗、不搞色情活动,不得借故借酒制造事端辱骂他人,不侵犯他人财产安全,如造成后果的,报送公安机关法办。
3、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发扬敬老尊贤爱幼的优良传统,自觉履行赡养扶助老人的义务,不得虐待老人、亲属和子女,提倡邻里互助,济贫扶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新风尚。
4、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凡违反计划生育不执行计生有关规定,不按时落实各项计生措施的对象,社区有权将在社区公章使用及的关证明提供方面给予适当地控制。
5、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维护社区容貌的整洁,严格实行卫生网格化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和垃圾袋装化、不随地扔倒垃圾及乱搭建,禽畜应圈养,禁止在社区道路两侧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影响交通安全。
6、自觉搞好各项生产及经营性活动,努力增加居民的收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和交纳各种规费(包括治安费,卫生费和路灯照明费等)。
7、搞好邻里关系,龙眼树若由于生长延伸到他人房顶时,应自行剪除至离墙壁垂直距离0.5米,离屋顶1米的高度。如不自行剪除的,经房主报经居委会现场勘视同意后,房主有权剪除至规定的距离。社区主干道两侧占道的龙眼树枝,一律以双边路沿为准,由户主自行剪除至垂直高度4米。否则,居委会将依本公约强行无偿地剪除。
8、因建房使用土地纠纷时有发生,今后如遇建房纠纷时,后建户与四邻的距离一律以先建物为准,自行退离1米,作为沟巷;若双方同时新建,则以双方中界为准各自退离0.5米作为通道。
9、为了加强对路灯的管理,凡是私拉乱接路灯的将给予当场切断电源并没收所有的用电器材;对私接路灯电源进户(偷电)者,视其偷电行为轻重,将处于500-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10、为了更好地加强社区印章的管理,对社区印章使用规定如下:凡属居民有欠旧村委会及现社区居委会的欠款户,需要使用印章时,欠款额1000元以下的应一次性还清,1万元以下的每次最少还款3000元,2万元以上的每次最少还款7000元,否则居委会有权不予提供印章及相关证明。
本公约经全体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即生效。
自20**年*月*日起实施。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范例
| 适配人群 | 居民代表,居委会成员,小组组长 | 使用场景 | 社区议事,民主选举,事务公决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开会乱哄哄没规矩,怕决定没人听没人管,怕居民权利被糊弄。 | ||
| 适用范围 | 本社区所有十八岁以上居民、每户代表、各居民小组。 | ||
| 职责分工 | 居民自己投票做主,居委会负责组织会议、落实决定,小组长传话收意见。 | ||
| 管理要求 | 开会必须过半数人到场,决定要过半数同意,重要事得全体讨论,签字要本人按手印。 | ||
| 监督与检查 | 居民会议监督居委会,小组长盯每户落实,谁不参会不签字就记下来,三次不参加就换人,决定不执行就重新开会说。 | ||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社区居民依法有序有效地开展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 本章程的宗旨是,通过规范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 本章程由社区80%以上本社区居民签字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社区居民会议
第五条 社区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区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社区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区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社区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第六条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均为参加社区会议的本社区居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龄计算以会议举行日为截止日期。以下人员可列入参加社区居民会议的社区居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二)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居民会议的居民;
(三)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居民会议;
(四)户籍、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市镇以上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居民会议。社区的户按以下办法确定:
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户成员全部或部分在本社区居住的;
2、户籍在本社区,户成员全部不在本社区居住,户代表表示参加居民会议的;
3、户籍均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户代表申请参加居民会议。
4、户籍、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市镇以上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社区居民会议。
第七条 社区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 居民会议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制定居民自治章程;
(三)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四)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事项;
(六)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九条 重大事项可经过社区事务公决进行。社区事务公决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也可以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部分代表组成专门委员会组织。社区事务公决可以采取入户签字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80%的居民或户代表或小组代表参加公决且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
第三章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七人组成。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社区居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的决定;
(三)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为居民和驻地单位在生产、生活、工作等方面提供方便;
(四)组织居民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团结互助、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推行婚丧习俗改革,提倡晚婚晚育,促使居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六)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居民家庭、邻里团结和睦;
(七)协助人民政府和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拥军优属、社会救济、青少年教育、公共卫生等项工作;
(八)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不设下属委员会,其职能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担。
第十三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社区居委会会议要提前1天通知成员开会,在二次通知不到的情况下,可以开会,开会人数要达到4人以上,否则另行确定时间开会。会议要做好记录并每人签字。
第十四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议,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五条 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提出辞职。
(一)以权谋私,在社区居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玩忽职守,给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规定生育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
(五)在年度评议中,半数以上社区居民认为不称职的;
(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其他行为的。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社区居民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罢免要求。
第四章 社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社区居民除依法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享有劳动就业、申请困难补助和社会救助的权利;
(三)有享受本社区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的权利;
(四)有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检举违法乱纪行为的权利。
(五)享有社区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社区居民除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外,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班子的威信、维护社区居民团结;
(二)自觉遵守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扶贫济困,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公益事业活动;
(四)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公物和集体财产,搞好本社区环境卫生,
积极参与义务劳动;
(五)积极协助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自觉执行社区居委会通过的决议;
(六)履行社区其他义务。
第五章社区居民小组
第十八条 本社区每个村设居民小组。
第十九条 居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第二十条 居民小组长其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居民小组会议;
(二)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居民会议的决定;
(三)完成居民委员会交给的任务,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办理本居民小组的各项事宜。
(五)作为为民服务代理员代办居民委托的政府审批事务。
第二十一条 居民小组组长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居民小组,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教育。
第六章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第二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在镇政府的指导下,由居民会议推选的选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 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候选人,由居民小组民主推荐;经过民主协商,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见,由选举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选举日前三天张榜公布。
第二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正式选举时,应召开居民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居民小组代表参加的选举大会有效。
第二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法。差额选举的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参加选举的选民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第二十八条 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参加选举人员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投票选举,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的赞成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章附则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阳光社区居民安全公约
| 适配人群 | 社区居民,楼栋组长,居委会工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居家生活,楼栋公共空间,流动人口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阳台花盆掉下来砸人,音响太响吵邻居,楼道堆东西挡路又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本社区所有住户,楼栋、阳台、楼道、公共设施都算在内。 | ||
| 职责分工 | 居民管好自家阳台和音响;楼栋组长盯紧楼道杂物;居委会负责监督执行。 | ||
| 管理要求 | 花盆要固定牢;音响晚上九点后不准开大;楼道不能放自行车和垃圾。 | ||
| 监督与检查 | 居委会每周巡一次,发现没做到就提醒;再犯贴告示;三次不改要开会说。 | ||
社区居民安全公约
为建设安全舒适、整洁优美、生活方便,团结互助的文明社区,维护居民的共同利益,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提高居民群众素质。促进平安社区建设,特制定本公约,望自觉遵守。
1、居民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热爱社区、关心社区、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努力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和“共驻共建”的社会氛围,为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贡献力量。
2、弘扬文明进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努力形成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功德,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3、崇高科学,反对迷信。学科学、学文化,追求科学文明进步,抵制封建愚昧落后。讲文明,树新风,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配合楼栋组长和居委会工作,主动参加公益事业,居民之间互助关心,互敬互让,文明礼貌共创和谐社区。
5、阳台栽花,养鱼要有安全措施,以免掉下伤人;开放音响设备要注意时间、音量,以免影响邻居睡眠和休息。
6、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关心孤寡老人,关心各类残疾人,使社区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7、爱护公物、保护社区设施,每一个居民都有责任爱护、保护社区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对各种破坏行为及时制止,损坏公物赔偿。 8、禁止在凉台、楼道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随意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垃圾桶,以免影响公共卫生、行人安全和消防安全。
9、凡居住在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应积极向社区申报、审验婚育证、结婚证、暂住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并建档管理。
10、社区楼栋组长、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社区安全建设作出贡献。
11、社区居民应热心公益事业,协助居委会开展各项活动,并积极参与到社区安全建设中来。
12、本《社区居民安全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创建绿色社区居民环保公约范本
| 适配人群 | 社区居民,业委会成员,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治理,环保共建,低碳生活 |
|---|---|---|---|
| 制定目的 | 夏天老停水,楼道水管爆过两次,邻居倒剩菜汤堵了下水道。 | ||
| 适用范围 | 本小区所有住户,含租户和临时访客。 | ||
| 职责分工 | 楼长盯公共区域,单元长管楼道,每家管自家阳台和门口。 | ||
| 管理要求 | 水龙头必须拧紧,洗衣粉挑无磷的,空调别低于26度,垃圾要分三类放。 | ||
| 监督与检查 | 物业每周查水表电表,楼长每月翻垃圾桶,谁家漏水分三次罚扫楼道,再犯贴告示。 | ||
创建绿色社区居民环保公约
一、节约用水、一水多用,随手关紧水龙头;
二、慎用洗涤品,选用无磷洗衣粉,减少水污染;
三、节约用电,少开空调,尽量使用节能灯或无氟电器减少大气污染;
四、以自行车族、公交族为荣,支持发展大众交通;
五、珍惜纸张,少用贺卡,保护树木;
六、尽是选购绿色产品、绿色食品,倡导绿色消费;
七、不制造影响他人的噪声,维护安宁环境;
八、少用一次性制品,拒绝白色污染,减少垃圾灾难;
九、分类投放垃圾,不随意倾倒废液,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资源;
十、不吃野生动物、拒用野生动物制品,保护生物多样性;
十一、积极参加各项环保活动;
十二、从自身做起,监督他人的不环保行为。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街道湘连社区居民公约
| 适配人群 | 居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社区网格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治理,邻里协作,移风易俗 |
|---|---|---|---|
| 制定目的 | 社区里乱倒垃圾、乱堆建材、放养禽畜,公共设施常被损坏,治安和卫生问题越来越多。 | ||
| 适用范围 | 仙景社区所有居民,包括各家各户、房前屋后、街道、水电设施、绿化带。 | ||
| 职责分工 | 居民自己管好家、看好门;邻里互相提醒;居委会巡查劝导;老人小孩有人照看。 | ||
| 管理要求 | 不乱扔垃圾粪便,不随地吐痰,不乱搭乱建,小心用火用电用煤气,车辆进街要慢行。 | ||
| 监督与检查 | 居委会每天转一转,发现就劝,再犯就登记,严重就上报街道。大家看见也可以说,不说就当默认。 | ||
街道仙景社区居民公约
1、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敬业尽职,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公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履行义务、秉公行事、不行贿、不受贿、合法经营、勤劳致富,不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
3、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区道路、水、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保护花草树木、旅游景点、古迹文物。
4、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济困扶贫,抢险救灾。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赌博、不搞色情活动,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5、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居容整洁,不乱倒垃圾、粪便、污水,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和在街道堆放建筑材料,放养禽畜与乱搭建。
6、移风易俗,树立新风,破除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倡议简办或不办。
7、遵守婚姻法,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不重男轻女。夫妻间真诚相爱,平等相处,共患难、同安乐。父母以身作则,共同抚养教育好子女。
8、对违发计划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居委会有权上报街道计生办按有关条例予以处理。
9、尊老、敬老,自觉履行赡养照料父母的义务,不虐待老人,不强行索要老人的财物和要求老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10、兄弟、姐妹及邻里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和睦相处、不坑人害人、损人利已、共同促进家庭、邻里祥和、社会安定。
11、搞好防火、防盗工作,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入街要慢行,小心用电与使用煤气,做到户户安全。
12、依法交纳农业税、卫生费,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如不交纳者,由社区上服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外罚。(20**年*月*日村民代表会议修订并通过)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万科物业社区居民公约范文
| 适配人群 | 业委会成员,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治理,邻里共管,物业协同 |
|---|---|---|---|
| 制定目的 | 社区人多杂,有本地人、外地人、外国人,怕乱糟糟出事,想让大家住得安心舒服。 | ||
| 适用范围 | 万科城市花园所有住户、租客、商户、宠物主人、开车人、装修工人。 | ||
| 职责分工 | 居民自己管好自家事,保安盯门口和巡逻,居委会组织活动,商户守规矩不扰民。 | ||
| 管理要求 | 不乱扔东西、不高空抛物、遛狗牵绳、停车不挡道、装修按时段、遇事及时报警。 | ||
| 监督与检查 | 物业每天巡查看,居民互相提醒,保安记录问题,屡次不改贴通知,严重就上报街道。 | ||
万科社区居民公约范文
居住在万科城市花园(以下简称万科社区),来自祖国大江南北的同胞,来自五大洲的外国朋友,都是万科社区的居民,为创建绿色宜居、文明和谐的万科社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特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
一、崇尚道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法律是万科居民行为的基本准绳,道德是万科居民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人人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创新、包容、厚德“北京精神。
二、居民自治,献计献策,共同管理、共建社区。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万科居民的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万科居民要积极地依靠和协助居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团体,提出建设万科社区的合理化建议,共同管理和建设万科社区。
三、书画文娱,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反对*。积极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健身强身,不赌博、不吸毒,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四、同心同力,群防群治,义务巡防,维护安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社区安全,积极参与居委会组织的群防群治活动,要尊重和配合社区保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遇到危害治安的行为,要敢于斗争,及时报警。
五、公共绿地,自觉爱护,栽树种花,遵规守矩。爱护环境、爱护绿地,不得随意破坏园区的整体绿化设计格局,侵害公共绿地,不随意在公共绿地里种植树木和花草,更不得种植蔬菜。
六、尊重劳动,和谐共建,维护公德,摒弃陋习。尊重环卫工人、园林工人和保洁工人的劳动,共同创建和维护社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的绿色环境。做好垃圾分类,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不随便乱扔烟头、废纸、果皮等。高层居民不得向窗外乱扔废弃物,杜绝向窗外泼脏水、扔硬杂物等危害卫生和人身安全的行为。
七、文明施工,按规改造,合法经营,诚信待客。遵守城市管理法规,不随意破坏社区的整体建筑设计格局,不在社区私搭乱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任何私搭乱建的行为;严格遵守物业公司规定的室内装修时间,严禁噪声扰民,在装修时要特别注意照顾邻里的多病老人和婴儿;社区商户要合法经商、文明经商,未经居民同意和未经工商部门注册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和社区经商,不得侵害居民利益,不得扰民。
八、养犬自律,邻里勿惊,外溜牵绳,挂牌亮证。文明饲养宠物,居民要相互理解和尊重,要善待宠物,不虐待、不遗弃宠物;养犬的居民要按北京市养犬规定及时办证,不违规饲养宠物;遛犬要系宠物链,及时将宠物的粪便清理到垃圾桶,不要随意扔到绿地,更不要随地乱扔。
九、遵守标志,减速慎行,礼貌让行,规范停车。在小区内要缓慢行车,礼貌让行,确保行车安全;发生刮蹭(特别是无人监管时)要及时与保安联系,妥善处理;遵守社区的停车规定,汽车停车入位,自行车不得随意乱放,不妨碍其他行人和车辆出行。
十、敬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爱。邻里要相互关照,在午休和晚间不大声喧哗、音响或电视的音量等不干扰邻里生活;老年人健身娱乐时要注意低声放音乐,不影响夜班居民的休息;要关爱空巢、独居老人,按时慰问,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
十一、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合法收养、移风易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不违法领养,慎防租住在出租屋内的外来人口政策外生育。
十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万科居民要热心致力于弘扬美德,给美德以应有的地位,给每一位做好事的万科居民以恰当的鼓励,大力推进绿色宜居、文明和谐的万科社区文化建设,为人人生活在万科社区而幸福,为人人生活在万科社区而自豪。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z社区居民住宅楼防火安全公约
| 适配人群 | 住户负责人,社区居民,业主代表 | 使用场景 | 住宅楼消防管理,居民日常防火,燃气设施巡检 |
|---|---|---|---|
| 制定目的 | 怕家里着火,怕燃气漏气爆炸,怕小孩玩火出事,怕电器用太久起火。 | ||
| 适用范围 | 本小区所有住户,每栋楼,家里电器、燃气灶、消防栓这些。 | ||
| 职责分工 | 业主是第一责任人,大人管好孩子,人人要检查自家燃气和电,发现不对马上说。 | ||
| 管理要求 | 出门关电关火关气,不存鞭炮汽油,不让孩子单独在家,不乱拉电线,不堵消防通道。 | ||
| 监督与检查 | 居委会每月查一次,楼长每天看一眼,谁没做到先提醒,再不改就贴通知,三次不改找消防站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了社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如下:
一、住户业主(住户负责人)为本住宅的防火责任人。
二、住户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居委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三、住宅区内的所有公民都有防火灭火的义务。
四、居民有责任维护住宅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五、居民应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本住宅的燃气供气阀门、管道,确保安全。居民外出要做到人离火灭,关闭电源、火源。
六、不要将小孩单独锁在家里,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七、发现燃气泄漏,要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救助。
八、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住宅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十、为保障住宅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住宅区内的公民对住宅区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向辖区安全消防站或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