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

适配人群班组长,安监员,安全值班员使用场景井下作业,掘进采煤,斜井提升
制定目的矿井基础管理松散,班组管理不规范,安全水平上不去。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班组,包括井下各作业点。
职责分工矿长带头管,副矿长配合抓,科室负责人落实,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岗位。
管理要求班前班中班后查隐患,危险源要清楚,劳保用品必须戴,新技术先培训再上岗。
监督与检查每月验收一次,达标才奖,不达标就罚。安监员天天盯,查出问题当场改,改不了就上报。没做到扣钱,严重就开除。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井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班组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奖励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班组。

第三条 组织结构:煤矿成立以矿长为主任,其他副矿级领导为副主任,各副总、生产、党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条 班组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基础管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二、矿班子负责修定完善班组建设管理的有关考核奖励制度,使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实用性,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和谐发展。

三、矿班子组织定期检查指导班组建设管理情况,负责班组建设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

四、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上级关于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队班组建设进行一次达标验收,确定达标等级,进行奖罚考核。

五、矿班子对班组建制的确定、班组长的选聘、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监督、审核、批准执行。

六、建立班组、班组长及后备班组长个人档案,制定班组长培养计划,逐步规范班组管理。

第五条 班组安全奖励机制组织: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二、人数多的班组可以设一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点必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该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安全奖励机制教育:

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掌握本岗位、工种操作技能。

二、工作人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工具。

四、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班组长必须对所属班组人员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了如指掌,安排工作时,合理、正确使用人员,做到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理论水平。

第七条 班前会具体内容:

一、班前会的各项工作必须以班组长为中心。

二、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培训。

三、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结合当班生产任务,详细布置各项工作。

五、根据工作环境状况,布置安全工作,人员分散作业时,小组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

六、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项目及问题(隐患)整改:

一、班组长必须组织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对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交待人员处理后方可生产。各岗位人员在班前要对所管辖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电钳工应对本班范围内的设备做重点检查。班中要对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工程质量、设备的运转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班后应对所干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做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班处理完毕,且应在下班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

二、班组长在工作过程中应检查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各岗位人员是否执行《规程》和《标准》,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

三、现场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并汇报区队、安监调度,由区队采取措施处理,区队处理不了的,由矿协调解决。

第九条 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要求:

一、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明确互保、联保对象。

二、作业中互保、联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看互保对象是否严格按《规程》、《标准》作业;互相保证,保证互保对子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十条 班组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班长向下一班班长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

三、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本班安全及生产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置措施,并对下一班工作重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四、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 班组管理:

一、各班组必须严格管理,增强班组凝聚力、执行力,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并要有具体措施。

二、各班组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工作目标为中心,细化工序管理,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推动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

三、以规范职工行为为切入点,行走做到“俩人成排、三人成行”,集体行动统一化;接受任务做到,“安排清楚,责任明确”,工作安排命令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质量可靠”,环境卫生清新化。

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

五、现场安全实行确认制,工作前要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要规范操作、工作后要现场讲评。

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组安全文化应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入手,总结提炼适合本班组的文化形式,做为指导班组管理的方法。

二、班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过员工系统学习安全科学技术,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科学理念、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急救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经验介绍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

三、班组安全文化还要结合会议精神、安全活动日、班前会、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文化的实效性。

第十三条、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煤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及作业规程和各种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1、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每查处一次罚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每次罚款50-200元。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经查处每次罚款50-500元。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每查处一次,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出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每查处罚款50-200元。

6、凡从事煤矿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煤矿的安全和生产调度,如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任何人不得无理取闹和违章作业,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7、坚持出勤与请假制度,凡有事缺勤的必须请假,如不请假未上班的,作旷工处理,凡旷工一天,罚款50元。

8、坚持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坚持参加上班前安全会议,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

9、不准穿化纤衣服下井,不准劳护用品穿戴不齐下井,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

10、不准酒后下井,不准携带烟草下井,违者罚款100元;严禁在井下抽烟,违者罚款1000元并开除出矿。

11、严格遵守“绞车不行人,行人不绞车”的斜井(上、下山)提升安全管理制度,上下斜井(上、下山)必须乘座人车或走人行道,严禁搭乘矿车上下或吊车,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若造成人身事故,责任自负。

12、在井下严禁搭乘皮带机和刮板输送机,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若造成人身事故,责任自负。

13、。斜井车场把钩工、停号工不认真摘钩、挂钩和发送信号,绞车工不认真绞车操作,把钩工弃“一坡三档”安全装置不用,每次罚款50-100元,造成提升运输事故,严格追究责任。

14、不准在井下睡觉,不准打架或斗殴,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15、井下班组长、安全员及职工在进入挡头(工作面)时,要严格注意先敲帮问顶,及时处理松石、危岩和煤块及破损无效支架。如不先处理隐患盲目作业,每次每人罚款100元。若造成意外人身伤害,由当事人承担经济损失,并酌情予以罚款。

16、安监人员、安全值班员、班组长在井下现场发现职工违章与冒险作业不制止,发现现场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和不督促落实及安排人员整改处理好,每查处一次罚款100-200元,若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17、安监人员、安全值班员、班组长在井下发现有工作面无风作业,有害气体超限,或发现其它重大安全隐患(如顶板、水害时,必须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一切生产活动,立即将全部人员从该处撤出到安全地带,并必须通知其它受威胁地点的工人一同撤出,否则每次罚款200-500元;若发生人员安全事故,从严追究事故责任。

18、安全值班员必须进班在前,出班在后,先检查各个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瓦斯和有害气体浓度及安全状况,确认安全才允许组织生产,不准空班漏检,如发现空班漏检每次罚款50元。

19、井下电工必须做好井下电器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必须做到设备上架、电缆悬挂、设备防爆和“三大保护”装置齐全,若检查发现设备设施漏电或有其它严重不安全状况,经通知后拒不按期维护改正的,每次罚款100-200元;若发生人员电气事故或其它电气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20、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雷管、炸药领退制度,没有使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回雷管、炸药库。违者按矿规严肃处理。

21、井下所有作业人员要认真爱护煤矿所有机械设备,不准随意乱丢乱放,如故意损坏煤矿设备,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2、井下掘进、采煤工必须严格工程质量,按章操作,不合格的工程和支架必须返工重来,拒不返工的,工程不予验收,并罚款200-500元。

23、井下采煤工人必须做好煤炭质量工作,严格筛选出煤中矿石杂物,保证煤炭质量,如用矸石、次煤充好煤,煤矿发现后将没收煤炭,并另行罚款。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新)

适配人群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使用场景掘进作业,回采作业,井巷维修
制定目的怕出事故,怕有人不守规矩乱来,怕检查走过场,怕出了事没人管没人罚。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人,所有井下地方,所有设备和干活的事儿。
职责分工矿长要带头管,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检查员盯着查问题。
管理要求戴好安全帽、不带烟火下井、按规程支护、瓦斯超了马上撤人、路标要清楚不能涂改。
监督与检查安通科天天查,开会不参加就罚钱,检查造假也罚,罚的钱从工资扣,三次违规开除。

为了更好地搞好我矿安全生产,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功人员、班组、施工队及其他单位等得到奖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班组、工队及其他单位得到处罚,真正体现出我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奖罚分明”的原则,这样既保证了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制度的严肃性,又使行政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行使奖惩权力时有章可循。因此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三违处罚

一、有违各项规章制度的处罚

1、每周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安全自查活动,并在矿安全办公会前书面报矿安通科;未组织、未参与检查或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每月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未参加者,罚款50-100元/人·次

2、矿、部门、单位等召开的安全会、专题会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100元/人·次(按会议规定或会议通知),迟到者罚款20元/人·次。

3、入井检身时发现有烟火携带者、喝酒者,罚款100元;井口检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职工携带烟火下井或酒后下井,罚专职检身人员100元,罚责任者100元;

4、岗位工或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按20元/人·次处罚。

5、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的,罚责任者2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矿研究处理。

6、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相关技术部门编制,会审通过后:①作业规程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协助其贯彻到所有相关工作人员;②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其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未及时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而影响生产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未及时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到施工队而影响施工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7、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对不组织会审的部门主管每次罚款200元,对无措施指挥生产、施工的责任者每次罚款3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处理。

8、变更工种、新工人入矿未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就上岗工作的,罚责任人50元/人次。

9、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佩带矿灯入井者,罚款200元。

10、井下的岔道口都必须设置路标,写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到地面安全出口的方向,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30元/处。

11、涂抹路标或破坏牌板者,对当事人罚款100元;涂抹或破坏路标牌板的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处以罚款50元/次。

12、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200元.

⑴脱岗者;

⑵在岗上或井下睡觉者;

⑶在岗上或井下打架斗殴者(取上限);

⑷在岗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打牌、赌博者加倍处罚;

⑸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擅自找人代岗者。

⑹井口20米内吸烟、烧火取暖的;

⑺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者;

⑻工作人员不听从领导指挥、不服从领导安排者;

13、损坏井上、下任何设备、设施者,按经济损失赔偿;属故意破坏的,除对责任者按经济损失的赔偿外,再按经济损失的1-2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等不认真执行“一班 汇报”制度者,罚款20元/人、次。

15、 对敢于坚持原则、狠抓(抵制)“三违”的工作人员进行打击(含辱骂)报复者,一经查实,将给予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采煤、掘进等施工生产单位,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当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整改而被拒绝或无故拖延的,相关业务部门必须作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的决定,且罚款200--1000元。

17、有关施工单位对于矿临时安排的工作未完成落实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再安排时又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将按第一次的罚款金额加倍处罚。

18、偷窃炸药、雷管的,一次罚款1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出矿。

19、犯有偷窃行为的,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出矿。

20、因“三违”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者,根据“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顶板管理

(一)掘进

1、凡作业规程规定对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使用临时支护的,而施工者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支付的,每次罚班组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班组100-500元。

3、掘进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而不进行支护的,严禁从事打眼工作,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3、巷道开口及巷道贯通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责任人5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责任人100元。

5、锚喷巷道不按规定正确布置锚杆的密度、角度、深度,锚喷的喷浆厚度不够,顶板未铺网护顶者,对施工单位处以每根锚杆罚款20元,连接不好的网每块40元(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凡将锚杆锯短使用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6、使用耙装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处以罚款:

(1)耙装机无专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时,罚司机和当班班长各50元/次,罚责任人50元/次,立即停止使用。

(2)耙装机钢丝绳打结使用的,按每个结20元累加处罚责任者。

(3)耙装机距迎头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50元。

(4)耙装机运行过程中,耙斗行走区间有人逗留或工作时,罚当班班长100元。并对耙装机司机及逗留人员分别罚款200元。

(5)耙装机导向轮拴在帮、顶支护锚杆上使用的,对责任者罚款200元/次。

7、开工前、放炮后,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否则,罚班组长200元。

9、掘进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出碴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次,对参加作业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罚瓦检员50元。

(二)回采

1、回采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而不进行支护的,严禁从事打眼工作,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0元。

2、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进行维护,否则分别罚当班班组长、安全员100元。

3、采煤工作面的煤壁、支架、输送机应保持直线,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施工队1000元、安全员100元。

4、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否则罚施工队500元、其他责任人200元;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就指挥使用的,罚指挥人300元。

5、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柱,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柱必须设置牢固;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设置支柱;采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否则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6、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过冒顶区、煤层变薄、变厚等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否则,罚矿技术负责人、施工指挥者、施工单位各1000元。

7、开工前、放炮后,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否则,罚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各100元。

(三)井巷维修

1、巷道失修,严重危及安全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维修加固的,由公司董事长助理牵头组织追查,对责任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

2、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否则罚指挥者200元;施工人员未按安全措施进行的,罚款50-100元。

3、独头巷道维修时,不执行由外向里逐架修复顺序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4、报废的巷道未及时封闭的,罚矿长、安全矿长各200元。

三、 一通三防

(一) 通风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因巷道布置不合理,造成串联通风的,罚技术科主要负责人100元,矿技术负责人200元。

2、系统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罚通风负责人50元,矿技术负责人100元。并立即制定措施对系统风量进行调整,达到以风定产。

3、调整和改变通风系统时,无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调整和改变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不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通风系统调整和改变方案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的,罚通风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各200元。

4、未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擅停主扇运转者,罚有关责任人200元。

5、局扇不按规定上架或吊挂,未安过渡风筒的,罚安装部门行政、通风负责人各100元;通风员、瓦检员不予监督而使局扇投入运转的各罚50元。

6、局扇及其启动设备安设不合理,造成循环风、串联风的,罚责任者100元。

7、局扇未落实人员看管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

8、在有风筒处进行施工不采取保护措施而影响掘进头正常通风的,罚施工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10 0元,并负责被影响掘进头施工人员的工资。

9、巷道贯通前,无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罚矿技术负责人、通风负责人各100元,并按重大事故责任追究。

10、首先未检查瓦斯就进行旧巷道维修、老巷回收的,罚施工人员50元/人。

11、供风地点风筒口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者,罚当班延接风筒负责人每超1m罚10元。

12、凡发生局扇吸循环风的,罚安通科300元,其中:负责人150元、技术员90元、瓦检员60元。

13、风筒有破口漏风罚瓦检员30元,有一环没吊罚责任者10元,以此类推。

14、在通风巷道内堆放物料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者,罚堆放者50元;测风站前后20m内堆放杂物者罚堆放者50元。

15、打开风门不立即关闭的罚款元;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导致风流短路罚责任者500元。

16、被损坏的通风设施不及时修复,造成风流失控者,罚通风负责人100元,安全副矿长150元,并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7、推车过风门时用车直接撞开风门的,罚责任者50元/人。

18、利用扩散方式通风距离超过6m者,罚责任者50元。

19、无计划停电造成主扇或局扇停风影响安全者,罚责任者500元。

20、主扇或局扇停风后,井下任何地点风流未恢复正常,即擅自送电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1、不按规定及时测风或填写测风牌板者,罚款责任人50元。

(二)瓦斯管理有下列情况者,予以罚款:

1、瓦检员漏检、假检或不及时填写牌板及手册者,罚50元/次,情节严重给予开除。

2、井下作业地点停电、停风或瓦斯超限时,不果断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或不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者,罚施工单位现场责任人100元;瓦检员、安全员有不汇报、不撤人等工作失职行为,给予200元罚款,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3、超过6m的盲巷不及时处理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矿技术负责人50元;

4、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的,罚款200元;

5、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瓦斯报警断电仪、传感器等安全仪器不及时检查校正,造成指示偏差时,罚责任者50元/台件;

6、瓦斯日报表不及时送交矿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的,罚责任者20元/次;

7、老巷、盲巷或采掘工作面回收完毕不及时封闭者,罚通风负责人50元,矿技术负责人100元。

8、 排放瓦斯无专门措施或措施不按要求编制审批,以及不按措施规定排放者,属严重违章,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矿籍。

9、采掘工作面没有及时安装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或甩开两闭锁不用者,属严重违章,罚款500-1000元,严肃追查从重处罚;断电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每拖延一个班,罚款相关责任人100-500元,依此类推。

12、未按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或闭锁装置不灵敏可靠的,罚矿技术负责人、机电矿长每次各罚款100-500元。

(三)防尘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不用的,罚责任者50元。

2、煤尘堆积不及时清扫,罚责任者50元。

3、采掘工作面无防尘水或水量不足,不积极组织解决的,罚责任者50元。

4、掘进头放炮时其回风道内喷雾设施不开启罚责任者50元/组。

5、打干眼者,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四)构筑通风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采面结束后一个月内有关单位不及时回收完毕而影响采空区封闭的,罚责任单位有关责任者200--500元。

2、密闭周边不掏槽至硬帮硬底,罚施工队班组长50元,其他施工人员30元/人。

3、通风队无通风设施安装设计、质量验收记录,罚通风队单项工程通风设施50元/项。

4、密闭等通风设施前20m范围内杂物堆积不清理运出的,罚责任者50元。

5、封闭巷道或采空区时,未经有关矿领导认可,把设备、材料封闭在巷道内的,除按损失价值赔偿外,并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6、在巷道内构筑风门、风墙等设施时,不设计施工电缆管线孔的,罚责任者100元。

7、启封密闭和火区或在巷道内构筑通风设施时,无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者,罚责任者200元。

8、构建密闭时,不按设计安设测定密闭内气体的导管和密闭外预留泄水孔时,罚责任者100元。

9、对通风设施不建立台帐和牌板管理,罚通风队、矿技术负责人200元。

(五)井下防灭火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罚款:

1、井下主要运输机巷、机房、硐室及炸药库等要害场所无齐全完好的防灭火器材的,罚管理部门、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处;

2、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严禁有烟火,其内不得生炉取暖、不得有明火,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否则除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外,且开除矿籍。

4、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焊接工作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的规定,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5、井下严禁存放可燃性油脂,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下,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

6、井下火区封闭后,通风队一定要按规定做到下列几点,否则罚款30元/处。

①定期测定火区内气体成分、空气温度以及水温;

②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和瓦斯浓度;

③将所有测定、检查的结果记入台帐。

7、井下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否则,罚责任者50元。

8、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9、井下电气设备的过流量大于规定值时,按失爆予以罚款。

10、每月井下由通风队牵头、地面由后勤部门牵头组织一次防火工作检查,不组织者罚100元/次,不参加者30元/次。

11、对查出的火灾隐患不及时组织整改者,罚责任者50元/处。

四、防治水

(一)一般规定

1、未设置防治水工作机构的,罚矿长300元;未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的,罚矿长200元。

2、未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若缺一项罚矿技术负责人200元。

3、未及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罚矿技术负责人200元,未严格按年度计划进行工作安排的,罚矿长、生产矿长各300元,其他矿级负责人200元。

4、无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就进行探放水工作的,罚探水工作安排人、安全矿长、当班带班矿长500元。

5、每季度未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的,罚矿长、安全矿长300元,其余矿级领导200元,其他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50元。

6、技术部门必须在每年3月底前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且写出调查报告,否则罚技术部门负责人和矿技术负责人各200元;未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填绘到矿区井上、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的,罚技术部门负责人100元。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50元,责任人100元。

①未建立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的;

②未定期(每月二次)观测矿井涌水量、井下涌(突)水点情况的;

③未将观测资料进行登记上册的;

④未及时将新增涌水点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的;

⑤突水威胁区未标出探水线的。

(二)、地面防治水工作;

1、雨季大到暴雨天气时,未派人在地面巡视、观测有可能渗水、溃水的低洼处、老窑遗址、沉降区的,罚矿长200元,罚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各100元。

2、公路上方、井口附近可能发生滑坡的地方设置警示牌或围栏的,罚安全矿长200元

3、雨季前必须对工业广场的下水道进行清理,保证其畅通,因堵塞造成工业广场进水的罚后勤负责人300元。

(三)井下防治水;

1、采掘工作面发现有下列预兆时,未停止作业、未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工作人员,以及未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的,罚带班矿长500元、跟班安全员、班长各200元,其他作业人员50元。

①煤层变潮变湿、出现渗水;

②煤层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有臭味;

③煤层顶板未压、片帮、淋水加大、水叫;

④底板鼓起、出现涌水、水色发浑;

⑤钻孔喷水等。

2、探放水工作人员未按照探放水设计参数施工,使探水眼方向、倾斜角达不到要求的,超前距、帮距、允许掘进距离不能满足规定的,罚施工监督人和施工负责人各200元,其他施工人50元。

3、探放水施工时,未严格执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要求的,罚施工监督人和施工负责人各200元,其他施工人员50元。

4、掘进工作面达到允许掘进距离位置时,仍安排其继续掘进的,罚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各200元,罚技术部门成员各50元。

5、顶水工作,罚班组500元。

6、放水时,未撤出放水地点以及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罚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当班带班矿长各200元。

7、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增大和出现顶钻时,未采取下列措施的,罚当班探水负责人、监督人各500元,罚班长、操作人员200元。

①停止钻进;

②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立即撤离;

③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的。

8、对老空积水进行探放水施工时,未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空气成分的,罚安全矿长200元。

9、探放水过程中,无探放水内容记录的,罚矿技术负责人及班长各100元/班。

10井下未及时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管路、配电设备,不能满足矿井排水要求的,罚矿技术负责人、机电矿长各200元。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机电队200元。

①未及时维修、更换带病的排水设备设施的;

②备用排水设备不完好、不能正常工作的。

③检修水泵搁置未检修的。

12、水仓淤积未及时清理,罚机电矿长100元。

五、机电管理;

1、主提升系统、主通风系统、压风系统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缺一项或有不能正常动作的,罚机电矿长200元、矿技术负责人、生产矿长各100元/项。

2、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的,罚当事人100元;停电检修时,未在开关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停止送电“的警示牌的,罚操作人员50元。

3、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违者罚款100元。

4、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以上的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5、电气设备、电缆未按规定内容挂牌的,罚机电队长和机电矿长各50元。

6、40kw及以上的电机,未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的,罚相关责任各100元。

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未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的,罚机电矿长100元;失去检漏保护的罚机电队长100元;未进行每天检漏试验的罚当班电工50元;已做检漏试验,但无试验记录的,罚责任人10元/次。

8、每班煤电钻使用前未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的,罚当班电工30元。

9、机电设备检修时,废油、油污的纱布废纸必须带出地面,否则罚当事人各50元。

10、井下配电所无人值班时未关门加锁的,罚责任人100元。

11、井下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责任人30~200元。

①在水平巷道或倾斜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必须用吊钩悬挂;

②巷道中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吊挂的高度应保证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③电缆悬挂点间距不得超过3米;

④电缆不能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⑤通信、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必须挂在巷道两侧,特殊情况除外;

12、井下电缆的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否则罚责任人30~200元。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合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②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3、井下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否则罚款50元。

14、井上下绞车房、地面通风机房、井上下变电所、主要水泵房、井底车场、主要机电硐室必须安装电话;否则罚机电矿长50元。

15主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否则罚机电队200元。

16、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铠装电缆无保护接地的,罚机电队长30元/处。

17、井下使用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失爆电气设备、电缆的,罚责任人及机电矿长50~200元。

18、机电队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条对矿井的电气设备、电缆进行检查、调整的,罚机电矿长、队长各100元,罚机电队200元;检查、调整的结果未记入专用记录薄的,罚检查、调整人30元/次;检查、调整中发现问题未及时限期处理完毕的,罚责任人50元。

六、爆破管理

1、无爆破证人员不准从事爆破工作,否则对无证上岗人员及安排其上岗的领导各罚款100元。

2、放炮员不使用专用背具和雷管箱,而使炸药、雷管混装的,罚放炮员200元/次,对无专用背具和雷管箱的放炮员发放炸药的药库发放员,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3、采掘工作面无专用的炸药、雷管箱或毁坏未及时修理更换的,罚施工队200元;两箱齐全完好而放炮员没有上盖加锁或将炸药雷管混装入同一箱内,罚放炮员100元。

4、擅自从井下携带火工品出井视为偷窃,对偷窃者按所盗火工品价值的20倍罚款,罚被盗单位主要领导200元/次。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处以罚款:

①、未执行“一炮三检查”的,罚瓦检员50元/次;放明炮、糊炮者,罚当事人200元/次。

②、未正向装药或不使用水炮泥的,罚放炮员50元/次;炮泥装填结构不合理的(未按从眼底往外:底药→引药→黄泥→水炮泥→黄泥填满眼),罚放炮员20元/眼。

③、掘进头不执行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的,罚放炮员50元/次。

④、放炮母线不悬挂或母线之间出现明接头、母线与雷管脚线之间不用绝缘胶布包扎的,罚放炮员20元/次。

⑤、放炮前未按规定发出警号或采掘工作面所有人员未达到指定地点就爆破的,罚放炮员、班长各200元/次。

⑥、井下使用非放炮器放炮或同一工作面使用两台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的,罚放炮员和当班班长各100元。

6、短母线放炮者,每少1m罚放炮员5元。

7、煤巷工作面毫秒雷管按串联之外的其他方式联接的,罚责任者50元/次。

8、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或非放炮员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的,罚责任者100元/次。

9、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罚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各50元/次。

10、炸药箱放置位置不当或装配引药未避开电气设备的,罚班组长、放炮员各50元/次。

11、在井下擅自拆装放炮器或用放炮方法检查母线故障、放炮器故障者,罚责任者100元/次,并追究瓦斯检查员的责任。

12、使用非专用木、竹质炮棍或用力冲击捣实药卷的,罚装药者50元/次。

13、当班放炮完毕,剩余炸药、雷管未及时退还药库消账,罚当班放炮员100元/次;炸药库保管员不认真清点消账的,罚保管员100元/次;拒绝回库火工品的药库保管员罚款200元/次。

14、炸药、雷管箱及其他设备未移至安全地点就放炮的,罚放炮员100元/次。

15、工作面停风或风量不足时放炮的,罚瓦检员、班长及放炮员各100元/次。

16、拒爆时,班(组)长、瓦检员和放炮员必须待足15分钟后,才能沿线检查,否则罚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各100元。

17、 处理瞎炮时,有下列违章行为的,处以罚款:

(1)、无专人(班组长)指挥处理瞎炮的,罚班组长30元/次,罚擅自处理者50元/次。

(2)、用手镐等工具挖或硬拽瞎炮雷管脚线的,罚班组长及操作者各100元/次。

(3)、在瞎眼上用打眼的方法掏出药卷或雷管的,罚责任者500元/次。

(4)、用高压风力吹瞎眼或残眼内的炸药雷管的,罚责任者100元/次。

(5)、瞎炮未处理完毕,在有瞎炮的地点附近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工作或围观的,罚违章者50元/人次。

(6)、当班处理瞎炮未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的班长和放炮员交待清楚的,罚责任者200元。

18、要销毁失效的炸药、雷管,就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不得自行销毁。否则,罚款500元。

19、井下用车辆运输炸药雷管无专人押送者,罚责任人500元。

七、提升运输

(一)、平巷运输

1、机车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没有切断电动机电源或关闭油门开关以及没有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罚电机车司机100元。

2、无机车司机合格证操作机车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3、机车的灯、铃、闸、连接器以及撒砂装置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罚责任者30元/次。

4、列车在过道岔、拐弯道、调车场及地面工业广场运行时不减速、不鸣笛者,罚机车司机50元。

5、列车在行驶时没有前照明或后尾红灯的罚司机或押车工 20-50元。

6、机车与矿车及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联结,使用非专用插销和三环扣联结的,罚押运工30元,司机20元。

7、矿车联结处缺碰头或锁口及矿车严重变形不及时修复的,罚责任人50元/个。

8、违章爬、蹬、跳车的每次罚款100-500元/人。

9、机车违章捎带非本机车人员的,对机车司机、押车工和乘车者各罚50元。

10、机车司机和押车工不听从运输调度指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罚司机、押车工各100元。

11、两列机车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的间距小于100米的,罚追尾司机100元。

12、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责任人30-100元。

①推车工放飞车;

②行驶车辆在转弯处或前方有人、有障碍物时未发出信号的;

③一次推车二辆或二辆车以上的;

④同一轨道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⑤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轨道停留矿车;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⑥机车运输巷严禁人力推车。特殊情况的,必须经主管运输的领导同意。

(二)、斜井提升

1、使用期限较长的小绞车没有施工固定基础或四压两戗柱不牢固的,绞车无护板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

2、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或绞车司机信号不明开动绞车的,罚责任人100元;无提升信号装置罚责任人200元;提升信号装置不能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3、挂钩工没有认真使用正规插销或插销不到位,不挂保险绳或直接用保险绳代替钩头提放车以及挂车数超出矿规定的,罚挂钩工100-5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矿。

4、挂钩工在操作时使用锁口圈变形,没有碰头的矿车、不合格的三环和插销,罚责任者100元/个。

5、提升井筒或斜巷变坡点、甩车道的地辊不齐全、不运转的,罚责任人50元。

6、装车超高、超宽、偏载的,罚责任人30元/车。

7、提升绞车的各类保护装置不完善、不可靠的,严禁开车。否则,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00元。

8、绞车司机擅自脱离岗位的,罚绞车司机50元;矿车因故停在绞车道上,绞车司机脱离操作台的,罚绞车司机500元。

9、绞车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过规定或钢丝绳扭曲变形仍在使用的,

10、绞车滚筒上最后剩余的钢丝绳缠绕数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罚操作绞车者50元。

11、绞车司机在开车前没有事先检查绞车零部件齐全完好情况的,罚司机50元。

12、严禁“开车行人,行人开车”,违者罚款100元。

13、斜井蹬钩上下的,一次罚款500元,且予以辞退。

14、绞车司机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的,罚款30元。

15、斜井掉道时,未就地复轨强拉硬提者,罚款200元。

16、未带电下放矿车、放飞车者,罚责任人50元。

17、①使用中的钢丝绳磨损程度、断丝情况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405、406条规定的;②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未立即更换的,罚机电、安全等单位各200元、相关责任人各50元。

八、其它

(一)矿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

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下属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300元/次。

3、在现场发现的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罚100元/次。

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未督促落实处理而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次。

5、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隐患不盯在现场,不立即组织处理或当班未处理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就离开的,罚300元/次。

6、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款30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500元/次。

7、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所反映的隐患,必须认真对待,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罚款200元。

8、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及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罚款500元/次。

9、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呼,违者罚款500元。

10、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次。

(二)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轻伤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100元/次。

2、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验收;同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50元/次。

3、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否则,罚200元/次。

4、业务部门主管,因下属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造成较小经济损失和一般轻伤事故的,罚50元/次;对造成重伤事故的,罚200元/次;因自身原因出现上述情况的,加倍处罚。

5、在井下发现“三违”情况时,要立即给予制止,提出处罚意见交安监部门执行,并向违章者所在单位领导通报。否则,罚款50-200元/次。

6、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200元/次。

7、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罚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次。

8、业务部门追查事故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罚款200元/人.次。

9、业务部门不派人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的,罚部门主管100元/人.次;指派的人员不听安排或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者50元/次。

10、每项工程开工前,矿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按措施要求对该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由技术部签发开工通知方可开工。技术部不组织,罚300元/次;有关部门不派人参加的罚100元/人次;不符合开工条件而强行开工的罚同意开工者200元。

11、不按有关规定组织培训或有关部门不参加的,对责任单位和主管罚100元。

(三) 生产技术、安通、机电部门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1、如失职、不坚持安全原则的,发现一次罚50元;当月出现三次及以上者,予以除名。

2、对业务部门所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要求落实整改。不落实的罚50元/次,造成轻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款200元/次。

3、深入井下及时查找自身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如对自己辖区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违章指挥或对工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不加制止,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本部门的“三违”人员不得纵容、包庇,更不得干扰其他业务部门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必须积极协助其他业务部门对“三违”人员的追查,否则罚责任者200元/次。

6、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业务部门和矿分管领导,否则罚责任者100元/次。

九、附 则

(一)出现本细则未列举的“三违”现象或危及安全生产的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本细则相近的条款进行处罚,涉及法律犯罪的“三违”行为由上级或司法部门根据法律裁决。

(二)凡因“三违”罚款无法落实到人头的,罚款金额落实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人头,勿推诿、扯皮。

(三)特殊情况的“三违”人员对其处罚意见应根据当时情况来追查,由矿领导研究决定。

(四)矿所有工作人员因工作不认真、三违、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处理。

(五)奖励

1、施工单位当月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单位奖励800-2000元;矿当月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奖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部门各1000元,后勤部门500元,矿级领导300元/人。

2、发生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3、抢救事故有功人员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4、在安全技术管理、安全设施、安全装备方面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给予个人奖励200-3000元。

5、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给予个人奖励100-500元。

6、抓获破坏或盗窃矿上设施、设备、材料、器械、工具等行为人或举报属实的,给予个人奖励300-1000元。

7、施工单位对隐患能按时完成整改,并能及时完成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给予单位奖励20-500元。

8、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奖矿长 元,技术负责人 元、副矿长 元,中层领导成员 元,科员、安全特作人员

元,其他一线特作人员 元,二线特作人员、地面后勤人员

元。

(六)本细则自20 年 月 日起试行。

(七)本细则解释权属于矿安通部门。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主要问题

适配人群监测工,监控系统管理员,瓦斯检查员使用场景矿井监控安装,瓦斯超限处置,采掘面设备迁移
制定目的矿井监控设备老出问题,数据不准、断电不灵、传感器乱挂,怕瓦斯超了没人知道。
适用范围所有煤矿井下采掘面、监控主机、分站、传感器、电缆线路。
职责分工矿长盯总,技术员管校准,监测工守夜班,电工负责换设备、接线。
管理要求传感器必须挂对位置,每7天调校一次,断电测试每月做,主机得有备用电源撑2小时。
监督与检查安监科每周查记录本和现场,没做到就停工整改,三次不合格换人干,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矿井监控技术的发展,监控设备的不断完善,监控设备使用和维护水平的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控设备的装备、使用和管理,近年来,国家局、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办法,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使用。

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原煤炭工业部,1996年1月1日实施;

2、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____年1月1日实施;

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____年9月3日公布实施;

4、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____]133号),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____年9月26日下发执行;

5、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家局令第21号),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国家局令第22号),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____年1月6日下发执行;

6、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____]21号),国务院安委会,____年6月5日;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____),国家安监总局,____年5月1日实施;

8、关于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装备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煤办发[____]346号),自治区煤管局、新疆煤监局,____年7月18日;

9、新疆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新煤安监发[____]52号),新疆煤监局,____年5月15日下发执行。

二、目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控系统设计安装不规范,装备标准低。

1、大部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没有专项设计。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没有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及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

2、安装没有试运行性能测试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监控系统设备间和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暴露。

3、装备标准低,不能满足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系统处理主机的配置不符合要求,只有1台处理主机,无备用主机,或主机以pc机代替,没有配备专用工业控制机;系统主机的备用电源不符合要求,当电网断电时,不能满足规程规定的2小时的供电要求;系统没有配备接地保护和防雷保护设施;系统功能不完善。

(二)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全、运行不正常。

1、监控系统功能不全主要表现在:一是系统没有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监测,二是系统主机数据存储在查询时不能调阅,三是没有系统设备布置图显示功能。

2、监控系统模拟量监测状态不连续,部分主机系统经常存在长时间(时长超过10分钟)无监测数据的状态。

3、监控系统传感器、分站和主机间数据传输误差大,不稳定。

4、传感器及断电器的配备数量不足。传感器种类配备不足,部分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没有配备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多数矿井的传感器未按照规定设置,配备数量不足。

(三)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

1、多数煤矿没有配备标准气样,瓦斯传感器调校不及时,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与光学瓦斯检定器实测数据相差在15%-50%;未按规定每隔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和风电闭锁装置功能进行测试;未按规定每月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2、传感器安装地点及悬挂方式不当,起不到应有的报警、断电保护作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开采的矿井,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不符合规定。

3、个别矿井没有实现对井下全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及被控设备进行监测,有的作业地点采用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而没有将其连入监控系统中。

4、安全监控系统断电浓度及范围设置不符合规定。

(四)安全监控系统信息处理不符合要求。

1、没有建立监控系统日报表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制度。

2、对监控系统监测的模拟量、开关量数据没有进行分析、处理。部分模拟量数据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后,没有按规定程序记录、报告、处理。

(五)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跟不上。

1、没有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安全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2、没有配备足够数量专职监测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经检查多数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管理人员对监测系统所具备的功能和配置不清楚,对瓦斯监测数据查询、历史曲线显示及相关监测报表的生成等不会操作或操作不熟练;

3、没有配备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做不到现场检修维护,井下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搬迁,监控系统设备和传感器的迁移没有专人负责。

4、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未按规定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5、没有按规定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配备监控系统足够的备件,装备率不足,不能保证监控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24小时内更换。

6、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不完善。多数矿井没有绘制监控系统装置断电控制接线图、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设备仪器台帐。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适配人群队组负责人,跟班安监员,分管矿长使用场景隐患排查,停产治理,安全评估
制定目的怕工人乱操作出事,设备不安全出事,管理不到位出事。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人、所有干活地方、所有机器和工具。
职责分工矿长管全部,队组长管自己组,安监员盯现场,工人守规矩干自己的活。
管理要求发现隐患马上记下来,定人定时定法整改,危险时撤人、拉警戒、停作业。
监督与检查安全部每月查台账,队组天天看现场,不登记不整改就扣分罚钱,出事要追责。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对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肯那个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听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煤矿安全基本常识

适配人群放炮员,瓦斯检查员,班组长使用场景入井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
制定目的井下环境复杂,瓦斯、顶板、水害这些容易出事,得提前管住人和操作。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干活的人,从矿工到班组长,还有放炮、打眼、开设备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工人自己守规矩不乱来,班组长盯现场管手下,瓦检员查瓦斯浓度,放炮员按步骤操作。
管理要求戴好安全帽和自救器,不准喝酒穿化纤衣服,放炮前中后都得查瓦斯,顶板松动要敲帮问顶。
监督与检查队长每天看,安监员不定时查,发现没戴自救器或酒后入井就停工学规矩,三次就调岗,现场违规当场叫停。

1、入井人员要做到什么

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2、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哪“四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3、安全管理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3、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4、什么是“三人连锁放炮制”

答: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起先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5、矿井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1)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2)进行煤层注水;(3)喷雾洒水(4)风流净化;(5)放炮用水炮泥;(6)冲洗巷帮;(7)湿式打眼;(8)采空区灌水;(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个人防护。

6、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7、简述“一炮三检” 内容和“三人联锁”放炮中的三个人

答:“一炮三检”是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的瓦斯检查;“三人联锁”放炮中的三个人是指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

8、什么是敲帮问顶

答:敲帮问顶概括讲就是手持工具站在安全地点进行“一观察、二问顶、三处理”。是检查顶板和两帮最简单而又可靠的方法。

9、采煤工作面两道安全出口有哪些要求

答:两道出口超前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综采(放)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 其它工作面不得低于1.6m。

10、局部瓦斯排放的三个原则是什么

答:断电、撤人、限量,即排放瓦斯期流经区域必须停电撤人,严格控制排放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并明确具体的执行措施。

11、顶板发生冒顶前有哪些预兆

答:顶板来劲,沙沙掉碴,易片帮,支柱受力明显,出现歪斜、钻底等现象。

12、“三不伤害”活动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不伤害”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3、什么叫“三专两闭锁”

答: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

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14、《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中对全员培训教育是如何要求的

答:全员培训教育实行“五个一”(一日一专题、一周一案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奖罚)和“三同时”(工人干部同时参加培训、同时考试、同时接受奖惩),做到班前培训全员学,夜校培训重点学,脱产培训系统学。

15、安全上要做到“四无”指的是哪“四无”

答: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矿无死亡。

16、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有什么通风设施

答: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17、电气设备的防爆途径有几种各是什么

答:三种。(1)采用隔爆外壳。(2)采用安全火花电路。(3)采用超前切断故障电源。

18、煤矿三大规程是什么

答:《煤矿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 《作业规程》。

19、提升机司机“三知”、“四会”、“五严”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作用原理。

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岗位练兵。

20、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开机截割时必须执行哪些规定

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瓦检工不在场(未设跟机工的除外),不准开机。开机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严禁割砂岩顶,底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不得超过规定的截割速度。无水力引射器的机组不得开机生产。

21、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如何护送

答: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车尾内,严禁其他人员乘坐。

22、什么叫瓦斯电闭锁

答:是指掘进工作面中设置的瓦斯监测仪,当探测到瓦斯超过规定限度时,可自动停掉动力电源,只有瓦斯降低到规定限度(甲烷为1%,二氧化碳浓度为1.5%)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的闭锁装置。

23、井下电气设备保护的类型有哪些

答:主要有:电流保护、漏电保护、保护接地、电压保护、单相断电保护、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电动机综合保护、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等。

24、创伤急救的原则有哪些

答:创伤急救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1)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即通畅呼吸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后搬运;(2)对出血的伤员,应先止血后搬运;(3)对骨折的伤员,应先固定后搬运。

25、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26、瓦斯爆炸的三要素是什么

答:(一)瓦斯浓度在5%~16%;(二)引火温度为650~750℃;(三)有足够的氧气,空气中的含氧量在12%以上。

27、瓦斯治理应坚持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28、井下供电必须做到的“十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1)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顺、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5)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瓦斯检查,不准送电;(7)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8)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9)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10)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29、炮采工作面防尘措施有哪些

答: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30、“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什么

答: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1、瓦斯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答:瓦斯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的工作方针,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实施“可保尽保、应抽尽抽”的瓦斯综合治理战略,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变“抽放”为“抽采”,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采和防突为重点,以监测监控为保障,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重,以抽定产,以风定产,地质保障,掘进先行,技术突破,装备升级,管理创新,落实责任,实现媒与瓦斯共采,建设安全、高效、环保矿区。

32、工人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生产保障是什么

答:(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加强设备保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33、采煤工作面防止煤壁片帮有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答:(1)工作面煤壁应采直、采齐,及时打好贴帮支柱,减少顶板对煤壁的压力;(2)采高大、煤质松软时,除打好贴帮柱外,还应进行背帮;(3)合理进行放炮,必要时以镐助炮,(4)要及时进行支护;(5)煤壁不得留有伞檐;(6)采用煤壁固化技术。

34、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项目有哪些

答:(1)质量管理工作;(2)顶板管理;(3)工作面支护;(4)安全出口端头;(5)回柱放顶;(6)煤壁机道;(7)两巷与文明生产;(8)假顶和煤炭回收;(9)机电设备;(10)安全管理。

35、井下发生火灾时如何处理

答:(1)发现火灾立即汇报,同时迅速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2)火势小时,应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发展;(3)火势大时,戴好自救器迅速撤出灾区;(4)撤退途中,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造成的风流逆转;(5)无法撤离时,在附近找一个临时硐室暂避,同时在硐室外留有明显的标志。

36、井下发生瓦斯和煤尘爆炸时怎样避灾

答:1)发现异常情况,迅速背向震动方向卧倒,并减少身体裸露。在爆炸瞬间,要屏住呼吸。2)应迎着风流撤退;佩带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最短路线绕到新鲜风流中。3)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离开灾区。4)如无法撤离,设法找一个临时避难硐室或较安全的地方躲避,躲避时要注意观察巷道风流情况,躲避地点应留有明显标记,发出呼救信号。

37、井下平巷人行车乘车人员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1)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3)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5)严禁超员乘坐;(六)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38、对局部通风机有哪些要求

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采用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39、什么叫隔爆什么叫失爆

答:隔爆:当电气设备外壳内导电部件产生的电火花使外壳内可燃性气体发生爆炸时,决不能引起设备外壳外部周围可燃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爆炸和燃烧,这种性能称为隔爆。

失爆:隔爆电气设备外壳失去隔爆性和耐爆性。

40、矿井防治水的“十六字”方针及防治水害措施是什么

答:矿井防治水的“十六字”方针是“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水害防治措施有“探、放、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41、《安全生产法》中的重大危险源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2、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矿山企业职工的三大权力是什么

答:有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力。

43、“瓦斯超限作业”是指哪些情况

答:①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②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③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44、简述“四个不断线”

答:①反“三违”不断线。②安全宣传教育“不断线”。③安全监督检查“不断线”。④安全隐患整改“不断线。

45、安全质量标准化主要包括哪几方面

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大方面。

46、安全管理人员要提倡“六勤”工作法,指的是什么

答:“六勤“是指:嘴勤、眼勤、手勤、腿勤、耳勤、脑勤。

47、什么叫风墙(密闭)

答:风墙是切断风流或封闭采空区,防止瓦斯向巷道扩散和风流进入封闭区的构筑物。

48、每个矿井必须采用什么通风必须装有什么设施及此设施的作用

答:每一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反风设施必须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49、水炮泥的作用

答:一是降温,二是降尘,三是吸收炮烟中有毒气体。

50、井下36v 、127v 、1140v电压等级主要用于什么设备

答:36v主要用于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

127v主要用于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

1140v主要用于综采工作面成套电气设备。

51、透水预兆有哪些

答:采掘工作面或者其它地点发生透水前,一般都有以下预兆:

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气、水色发浑有臭味、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裂隙出现渗水。

52、对刮板输送机日常维护管理要做到三平、两直、一稳、四勤。其内容是什么答:即:溜槽接口要平,电机和减速器底座要平,电动机、减速器、液力偶合器要在同一水平。

机头、溜槽、机尾要对直,电动机、减速器中心线要对直。

整台机组要平稳。

勤检查、勤注油、勤清理、勤检修。

53、为什么主要提升机要配备2名司机

答:一是工作重要,绞车不能轻易停,停了对产量、升降人员都有很大影响。二是作业时间长,如果只有1名司机,在长时间的精神高度集中、连续不断地操作,会产生身体和精神上的过度疲劳,又不能轻易停车,勉强坚持必然会引起误操作。所以必须有、正、副2名司机轮换操作,对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54、掘进工作面打完眼后的“一净三齐”指什么

答:“一净”是指钻具、风水管路从工作面撤干净;“三齐”指撤出的电缆吊挂整齐,撤出的风水管路靠一帮盘放整齐,撤出的钻具等存放整齐。

55、对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有何规定

答: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56、采煤工作面的伞檐规程有何规定

答: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清理干净。支架、输送机和充填垛都应保持直线。

57、哪些煤层不得使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

答: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坚硬顶板和坚硬不易冒落的煤层。

58、什么是职业病

答: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9、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60、煤矿生产前必须取得几证方可进行生产

答:煤矿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生产。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煤矿为非法煤矿。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煤矿安全知识

适配人群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使用场景井下掘进作业,采煤工作面,瓦斯监测处置
制定目的怕井下瓦斯爆炸、煤尘着火、缺氧窒息、顶板掉渣、透水淹人。这些事一出就死人。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的人、井口到工作面所有巷道、风机矿灯自救器这些设备。
职责分工矿长盯着大头,技术员管规程,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自己活儿。谁干活谁负责。
管理要求戴安全帽带矿灯和自救器,进井先检身清点人数,风门不能两道全开,瓦斯超1%马上停干。
监督与检查安监员天天转,队长每班查,不照做扣钱停工。查出三违就罚,严重直接赶出井口。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什么

答: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

2、国务院 第446号令 第五条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哪些证照的,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答: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3、煤矿施工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什么

答:必须编制施工设计和作业规程。

4、煤矿职工入前应当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其中最主要的准备工作是什么

答:戴好安全帽、携带矿灯和自救器。

5、《煤矿安全规程》 第10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出入井人员执行什么制度

答:必须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6、煤矿职工每班入井前必须参加什么会议,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

答:班前会。

7、入井人员严禁穿什么衣服

答:化纤衣服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什么证方能上岗作业

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9、煤矿“三违”的内容是什么

答: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0、煤矿“一通三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矿井通风和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

11、《规程》规定井下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为多少

答:不少于4立方米

12、人员与车辆通过风门时,应注意什么

答:一是不准同时打开相邻的两道风门,二是要随手关好风门。

13、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多少小时内封闭完毕

答:24小时

1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哪一侧巷道中

答:进风侧

15、串联通风中,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多少

答:0.5%

16、串联通风中,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设什么设备

答:瓦斯断电仪。

17、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应每多少天进行一次矿井全面测风

答:10天

18、《规程》规定:矿井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多少

答:20%

19、《规程》规定:在允许的串联通风中,允许串联的次数不得超过多少次

答:1次

20、停风区域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多少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2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多少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答:0.75%

22、采为压入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必须安设在距回风口多少米处的进风侧

答:10米。

23、当井下风流中氧气浓度降到多少时,人会出现气喘、呼吸困难和心跳加快

答:17%

24、局扇的部分或全部回风再进入同一台局扇的进风流是什么通风现象

答:循环风

25、循环风有什么害处

答:污风反复返回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浓度越来越大,风流中瓦斯深度不断积聚,极易引起瓦斯事故。

26、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多少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答: 1.0%

27、1台局部通风机严禁向多少个同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答:2个

28、瓦斯有哪三大危害

答:使人员窒息、燃烧或爆炸、与煤或岩一起突出。

29、煤矿瓦斯日报表应由谁每日审签

答:矿长和技术负责人。

30、矿井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浓度在5%-16%之间的瓦斯、浓度大于12%的氧气、温度大于650℃的点火源。

31、矿煤的五大自然灾害是什么

答:水、火、煤尘、顶板、瓦斯

32、《规程》 第55条规定:开工前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什么制度

答:敲邦问顶制度

33、在进行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按什么顺序进行

答: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内。

34、《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多少度

答:26℃

35、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多少时严禁放炮

答:1%

36、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在离炮眼至少多少米处,另打同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答:0.3米

37、“一炮三检制”就是在爆破作业时,在什么时候都要检查瓦斯浓度

答: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

38、爆破前,必须由谁清点人数并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答:班组长

39、“三人连锁爆破制”中指的是哪三人

答: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

40、人力推车运输时,当轨道坡度大于5‰小于7‰时,同向推车的间距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30米

41、倾斜巷道必须设置“一坡三挡”,“一坡三挡”的内容是什么

答:阻车器和上、下挡车栏

4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几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答:两个

43、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应分别通到哪里

答:一个通到进风巷,一个通到回风巷

44、行人和提升混用的倾斜巷道,必须在车场的变坡点附近设置什么警示标牌

答: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45、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当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多少时,必须更换

答:10%

46、斜井的上下车场为了便于联系,必须设置什么装置

答:必须设置声光信号装置和联系电话。

47、井下电气设备在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先做什么

答:应先切断电源,并检查瓦斯浓度。

48、井下供电应当设置哪三大保护

答: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

49、井下安全供电应做到的哪“三无”

答: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50、矿井探放水的原则是什么

答: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煤矿安全知识竞赛复习题(安全综合知识)

适配人群煤矿工人,班组长,安全员使用场景井下作业,入井检身,班前准备

1、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2、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权利有哪些

答:(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义务是什么

答:(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矿工入井前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1)从事井下劳动,必须是男性成年人;

(2)身体健康;

(3)明确以师带徒的责任;

(4)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5、矿工入井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入井前要吃好、休息好,不准喝酒;

(2)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5)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6、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有什么规定

答: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其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三不伤害”的内容是什么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8、“事故”的概念是什么

答: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9、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的十五类重大隐患是什么

答:(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10、____年集团公司的总体安全思路是什么

答:(1)把握一个主题。即把握“安全落实年”活动主题,重点在突出思想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落实、安全投入资金落实及工作作风落实方面下功夫;

(2)明确一个安全工作定位。即明确以“前提是提境界,核心是抓‘双基’,根本是提素质,关键是抓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作定位;

(3)抓住一条主线。即抓住煤矿安全生产“三年目标规划”这条主线,贯穿于安全生产管理始终;

(4)搞好一个深化。即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

(5)依托一个载体。即依托打造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区这个载体,按照“十化”目标要求,全方位提升矿井安全保障水平;

(6)突出两个关键要素。即突出科技支撑和素质提升两个事关煤矿安全的关键要素;

(7)实施四大工程。即矿井开采技术改造工程、煤矿工作准入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工程、矿井自然灾害防治工程;

(8)强化六项措施。即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精细化控制管理;强化安全工作过程控制;强化奖惩机制;强化源头功能;强化技能提升。

11、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要坚持哪“四个必须”

答:不管经济如何发展,安全第一的地位不能改变,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高于一切的突出位置;不管企业内部如何改革,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保证,不能削弱;不管单位经济多么困难,必要的安全投入必须保证;不管管理体制如何变化,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落实。

12、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提境界、求深化、系统抓、不懈怠。

13、马董事长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做到“六个到位”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思想落实要到位;(2)责任落实要到位;(3)重点排查治理要到位;(4)系统推进“双基”建设工作要到位;(5)干部转变作风要到位;(6)重要时期的安全工作落实要到位。

14、打造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区的“十化目标”是什么

答:(1)生产管理科学化;(2)采掘装备现代化;(3)辅助设施自动化;(4)监测监控数字化;(5)工程质量精细化;(6)操作技能规范化;(7)行为环境文明化;(8)安全文化系统化;(9)经营运作市场化;(10)后勤服务社会化。

15、安全管理的“四个不留”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在安全时间管理上环环相扣,不留空挡;在安全空间管理上全面细密,不留死角;在安全处罚上大刀阔斧,不留情面;在安全责任的落实上纵横包保,不留余地。

16、安全管理的“四个凡事”内容是什么

答:凡事有标准,凡事有人管,凡事有责任人,凡事有监督考核。

17、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四抓四不忘”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抓近距离不忘抓远距离;抓大环节不忘抓小环节,抓正规检查不忘抓破常规检查,抓信息收集不忘抓整改落实。

18、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19、安全生产管理的“十个薄弱时期”是哪些

答:(1)企业管理体制、机制转型、经济大发展和改革时期;(2)管理松紧转换时期;(3)领导班子调整初期;(4)现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特殊时期;(5)年度、季度、月度交替和交接班这四个特殊时段;(6)重要节假日,农忙时期;(7)单位受表扬或批评较多的时期;(8)零星岗点多、巷道修复多、整改检修任务多的时期;(9)生产工艺改革时期;(10)事故连续发生时期。

20、“十种薄弱人物”具体是指哪些人

答:(1)“两头忙”的“疲劳人”;(2)缺乏安全知识的“新工人”;(3)思想波动大的“情绪人”;(4)性格简单精暴、安全意识淡薄的“鲁莽人”;(5)不安心本职工作的“跳槽人”;(6)麻痹大意、马虎凑合的“麻痹人”;(7)不服管理,工作不固定,干几天就走的“过路人”;(8)贪图安逸、游手好闲的“混世人”;(9)破坏安全设施、损公肥私的“势力人”;(10)挣钱不要命的“经济人”。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某某煤矿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适配人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区队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使用场景矿井安全管理,非伤亡事故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制定目的怕出重伤事故,怕一级非伤亡事故,怕标准化不达标,怕安措工程拖期。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干活的人,包括科室、队组、科级到科员。
职责分工领导组管考核,安全科办日常,科室队组负责人盯自己人,员工守规矩干好活。
管理要求工资20%当安全绩效,分三块考,事故、隐患、纪律,出事就扣钱。
监督与检查安全科打分,人劳科审,领导组批,财务发钱。少下井、不参会、拖工程、乱请假,都扣绩效工资。

为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全员关注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安全目标圆满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一、____年安全考核目标

1、全矿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

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达省二级标准;

4、按期完成____年月度安全费用工程计划。

二、考核原则

责权对等,坚持安全状况与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组

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冯晓民兼任。

四、考核办法

本矿所有从业人员个人月工资的20%作为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考核分三部分内容:即安全指标、隐患排查治理和纪律作风考核。

(一)安全指标考核

1、矿井当月安全无事故,全员安全绩效考核工资按100%兑现。

2、发生一起二级非伤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0%,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发生一起一级非伤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0%。

4、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三个月的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

1、矿井被挂红牌一次或停产整顿一次,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否决责任科室、队组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挂黄牌一次,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

2、上级检查查出一条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管理漏洞,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否决安全科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3%,否决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

3、因人为因素造成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的,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4、因科室、队组人为因素造成安措工程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措资金没落实到位,否决责任科室、队组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三)纪律作风考核

1、科级、技术员、科员无故未完成规定的下井指标,每少一次否决本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

2、无故不参加矿组织的会议,发生一次否决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3、月累计请事假超过10天,否决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0%。

4、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发生一次否决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5、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执行不力或没有按时完成的,否决本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五、相关要求

1、当月工作天数不足15天(含15天)者,不享受安全绩效考核奖励。

2、该办法由安全绩效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核,人劳科审核,经安全绩效考核领导组常务副组长、组长审批后,由矿财务科负责工资的发放。

3、本细则解释权归安全绩效考核领导组。

4、本细则自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x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适配人群液压支架工,锚杆支护工,绞车司机使用场景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斜巷运输
制定目的怕采煤掘进时出事故,支架歪了、顶板掉渣、瓦斯超了、设备漏电、巷道积水,这些都容易伤人。
适用范围全矿采煤队、掘进队、机电运输人员,还有井下所有巷道、工作面、设备和电缆。
职责分工队长盯现场,班组长管当班,工人守自己岗位。支架歪了要调,瓦斯高了要停,设备坏了要报,卫生差了要清。
管理要求支架排成直线,液压管不漏液,巷道无浮煤,电缆吊挂整齐,风筒接头不漏风,乳化液浓度配准,钢丝绳插接达标。
监督与检查每月1、11、21日矿领导带队验收,安监科发整改单,队里三天内必须改完,改不好就扣分扣钱,班长连带负责。

为了不断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果,大力开展“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型”矿井建设活动,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印发〈关于____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如下:

(一)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工作面及煤壁机道

(1)支架架间喷雾安设成一条直线,在支架前梁左上方位置。

(2)液压支架的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支架垂直于顶底板,最大偏差不超过±5°)。

(3)工作面做到“四无”,即支架管路无漏液,液压件无漏液、无窜液、无自动卸载。

(4)工作面做到“六净”,即架间、架内、架前、工作面两端头、

电缆槽浮煤清理净,浮尘冲刷净。

(5)煤壁平直并与顶底板垂直,实现机道顶板无伞檐。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50mm,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00mm。

(6)工作面必须根据煤层倾角和赋存情况予以调斜,保证支架、

溜子不上窜下滑。

(7)机道内不得有矸石、杂物,溜子平直。

2、端头支护

(1)工作面端头采用过渡支架支护,过渡支架布置为机头3架(1#~3#)、机尾3架(123#~125#)。在上端头切眼处打两道π型梁,π型梁支护方式为一梁三柱,柱距为1.5m,π型梁长度为3.6m,第一道π型梁距离125#支架200mm,π型梁应相切采帮线,第二道π型梁相距第一道π型梁300mm,两道π型梁迈步前行,步距为800mm。切顶线处打一排戴帽单体,起切顶和加强支护作用,切顶单体柱距0.5m,切顶线单体以750~800山势打成戗柱,做到迎山有力。

(2)工作面下端头也采用π型梁支设,在下端头切眼处打两道π型梁,第一道π型梁距离1#支架300mm,π型梁应平齐采帮线,第二道π型梁相距第一道π型梁600mm,两道π型梁迈步前行,步距为800mm。切顶线处打一排戴帽单体,起切顶和加强支护作用,切顶单体柱距0.5m,切顶线单体以750~800山势打成戗柱,做到迎山有力。

3、超前支护

(1)上、下顺槽各超前煤帮25m使用单体支柱沿顺槽布置两排。支柱间距1.0m,单体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11.5mpa.

(2)超前支护不小于20米,直线偏差<±100mm。出口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两道片帮时,必须采取防片帮措施,用金属网护帮,用木料腰实帮。

(3)超前支柱初撑力压强≥11.5mpa,支柱必须使用防倒链且用硬链接固定;支柱钻底量≤100mm,否则必须穿铁鞋且将铁鞋上表面露出,铁鞋链挂勾挂在支柱手把上。

(4)密集排支柱必须打双排支柱,老塘侧为支撑柱,煤壁侧为戗柱,柱距不大于300mm,并挂好防倒链。密集排切顶线与工作面液压切顶线支架保持一致。

4、两巷文明生产

(1)工作面两巷及卫生区域内都必须进行挂牌管理,各类宣传管理牌板要整齐划一、悬挂统一、新颖耐用。

(2)巷道底板平整、干净,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巷道内杜绝使用铁丝吊挂、捆绑设备,巷道内杜绝直径大于30mm的矸石、煤块。两巷无杂物,无压车,水沟清挖彻底,安全硐、绞车窝、皮带底无浮煤、杂物;

(3)电缆、防尘管路在巷道两侧实现一条线吊挂,管线上不得有浮尘积聚,且不得放其他物品。电缆吊挂必须使用标准电缆勾吊挂,小线挂小勾,大线挂大勾,杜绝铁丝吊挂现象,做到平直、整齐、标准,与巷道坡度一致;锚喷巷道必须打标准吊挂眼,眼距不大于1.5m;过巷处采用专用电缆勾,吊挂整齐、美观

(4)巷道低洼处要设置水仓,并设有栅栏,挂警示牌及管理牌;

水泵要吊挂管理,不能沉于淤泥之中。

(5)风水管路要在无锈蚀、无喷浆料的情况下分别刷绿、蓝颜色的漆,且由里向外按节用白漆印顺序号,字体大小要统一规格,字要面向人行道侧,两路及以上管路的字要在同一铅垂线上。

(6)所有刷漆设备要求表面光洁,无漆瘤及薄厚不匀处,不同颜色的漆交汇处要与规定界面在同一横截面上,不准参差不齐。

(7)巷道安全硐及绞车窝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卧铺。

5、物料定置管理

(1)物料集中码放时的原则是:从多到少,从大到小,由长到短,从高到低依次分类码放,四面见线(或三面见线),各种材料要有专用材料架码放,做到所有材料备件上架入箱,严禁就地码放材料备件。

(2)物料码放要在避开淋水顶板完好处,综机配件齿轮、轴承对口等处要全面抹黄油防止锈蚀,各类液压管件头要封堵严密,防止脏、杂物进入,沿一头摆放整齐,单体支柱要封堵。

(3)支护材料、备品配件要分类整齐码放,四面见线(或三面见线),距道不小于500mm,无道处要留有1m以上的人行道,支柱、工字钢、轨道、钢管、方木等较重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2m,小料等较轻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5m;要求所有的物料全部上架码放,各种材料备件架要间距一致、横竖成线。

(4)物料、备品配件要挂牌管理,牌板要统一,牌板上要标明物料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负责人,物料的数量要与牌板所标明的数量相符。

5、乳化液泵站

(1)设置在工作面运输顺槽轨道组合列车上;

(2)确保泵站及管路系统无漏、窜液现象,泵压达到标准要求(≥30mpa);

(3)液箱进、回液口要设置防尘盖,避免煤及矸石落入液箱,每月要清洗一次。管路要悬挂整齐,不得盘圈打弯,必须认真检查接头、管路是否存在跑、漏、渗液现象,销子是否安全可靠;

(4)压力调整卸载装置,观察压力表使其达到30 mpa;

(5)乳化液浓度必须按3%—5%乳化油和95%—97%的中性水配制。

6、图牌板管理

工作面各类技术、设施等牌板齐全。牌板内容齐全、文字图表符合要求,不准用铁丝吊挂:

(1)工作面名称牌在工作面两巷门口处,悬挂在人进入工作面时易于看到的一帮。

(2)材料标志牌挂在码放材料侧的巷道的帮上,物料标志牌要求悬挂高度统一,成一条直线。具体位置在材料中间的上方,人易于观看的地方。

(3)设备配件牌原则挂在设备上的合适位置,对一些不好挂牌设备配件可挂在放设备侧的帮上。原则上牌板高度要保持一致。

(4)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其岗点附近巷道帮上靠人行道侧人员易于观看的合适位置。

(5)上下山小绞车运输管理牌板挂在绞车附近巷道一帮上的一个合适位置上。

(二)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锚网梯、索支护巷道

(1)锚杆间排距、角度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和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施工时严格按线,做到横成排、竖成行,锚杆间排距误差不得超过50mm。

(2)巷道锚杆、锚索外漏以及间排距,网片搭接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安装木托盘时,其木托盘的方向与巷道方向要垂直,做到横平竖直。

(6)水沟施工距离中腰线尺寸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并拉线施工。

(7)巷道不得有赤脚、穿裙、马腿现象。

(8)具体验收标准

巷道宽度:锚网梯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100mm。

巷道高度: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150mm。

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200mm。

3、巷道卫生

(1)责任区巷道底板平整,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积水深不超过0.1m,长不超过5m)、无直径30mm以上的块矸(块煤),无乱写乱画现象。

(2)胶带机必须清理到h架脚以下,尤其是靠帮一侧,必须配有专用的清理工具。交班时必须做到皮带下无浮煤。

(3)有轨道的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过轨枕上平面以下20mm。

(4)巷道掘进时,所有低洼点应设有沉淀池及水仓,水仓深度应大于1m,水仓四周应采用沙灰砌筑,厚度不少于100mm,布置在巷道底板的水仓要加盖板,布置在帮部的水仓应设护栏。

(5)施工场所应有材料库,应设有挂衣架、工具箱等。

(6)电话应安装在安全硐内,有电话号码表。

4、材料管理

(1)材料实行分类、分层码放,定置、线性、数码管理。材料、工具放置位置距轨道不小于0.5m。规格一致的材料要求三个侧面平齐;长短不一致的要求两个侧面平齐。材料放置间距和外侧位置一致,视觉成线。分层放置的每层数量一致,锚杆杆体、锚杆盘,工具要上架。

(2)井下支护材料的存放量不得超过5天的用量。

(3)所有材料必须上架、进箱存放,所有使用的架、箱必须统一规格,摆放整齐,做到整齐划一。

(4)所有材料、备用配件,均要挂牌管理,要随时做到牌板数量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5)所有材料管理牌板必须统一规格,所有牌板不得用铁丝吊挂。

(6)分层码放的应加垫板,垫板要统一规格,外头50mm刷红漆。

(7)轨道、耙装机、40t溜子、皮带机、综掘机拆除时,现场必须有收集小件的专用箱或筐,拆下的螺丝、道钉、夹板、小件等集中收集,避免随手乱扔,造成丢失。

(8)各队组分管责任区内不得发现有废旧物件乱丢乱放,如各种箱子、道钉、螺丝、铁丝等。

5、图牌板管理

巷道各类技术、设施等牌板齐全。牌板内容齐全、文字图表符合要求,不准用铁丝吊挂,悬挂位置:

(1)巷道标志牌在巷道开门后,悬挂在人进入巷道易于看到的一帮。

(2)物料牌挂在码放物料侧的巷道的帮上,具体在物料中间的上方,人易于观看的地方。

(3)设备牌原则挂在设备上的合适地方,对一些不好挂牌的低矮设备可挂在设备附近的安装侧的帮上,合适的地方。

(4)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其岗位附近巷道帮上人易于观看的合适位置。

(6)安全警示(如各种运转设置、过桥等)、各种设施牌板挂在人易于看到的地方或巷道帮上,高度因情而定。

6、临时支护

(1)巷道施工要使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巷道宽度小于3m使用两根,大于3m使用三根,每根梁长不少于4m,每根前探梁吊挂点不得少于三处。

(2)前探梁要紧跟迎头,结实顶板,制作和使用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临时支护设施及支护材料架设置在迎头向外50米以内的范围。

(4)接顶木料应符合规程规定,并刷红白漆放置在临时支护材料架上。

(三)机运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含电缆、电线)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2)新增负荷及供电线路延长,必须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领取开关、电缆。

(3)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必须严格按机电科下达的整定值进行整定,严禁随意变动。

(4)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由机运工区每天要进行1次跳闸试验。

(5)每月由机电科和用电队组进行1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制定专项措施。

(6)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试每季1次;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人运行前,必须测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并做好相关记录;由机电科和用电队组负责。

(7)固定敷设的电缆每季摇测1次绝缘,每周由责任单位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并将资料报机电科。

(8)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每月摇测1次绝缘,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职电工负责检查外皮有无破损。由责任单位负责。

(9)设备、电缆卫生状况良好,无积尘、无喷浆料、电缆严禁刷漆。

(10)无专项硐室的高压供电设备,并设置保护栅栏(移变列车除外),有合格的消防器材。

(11)现场悬挂有计算机绘制图幅为a2号的供电系统图,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供电系统图放在560×420㎜的不锈钢镜框中,并用铝塑板压平。

(12)井下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使用的电工工具符合要求。

(13)井下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14)井下开关使用合理,末端电压降不高于8%。

(15)设备标志牌、完好牌齐全、完整,书写清晰正确,闲置设备挂牌管理。

(16)本着“谁用谁维修”的原则,各队组要加强对使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当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回收上井;如需移交其他队组,经机电科同意后交接,双方办理移交转帐手续(设备、小型电器、电缆和其它设施)。对不办理移交手续的,一切设施仍由原使用队组负责维护和管理。

2、采掘运输绞车管理规定

(1)小绞车操作按钮要上板上架,司机有坐凳。

(2)小绞车道(斜巷)必须设有声光兼备的工作信号,该信号由上把钩处把钩工转发,司机不许发任何信号,操作处仅设听铃灯光;信号必须与小绞车使用同一电源。

(3)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点、中间巷、通道和甩车的道口处,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的警示牌和声光报警装置,并一起悬挂在上述地点的顶板中央,警示牌要醒目,红、绿灯对着行人方向,斜巷长度小于30m时,可在下车场装设一处声光报警装置。

(4)斜巷安全设施(包括挡车棍、阻车器、挡车栏、超速捕车器、声光信号、报警装置及托绳轮等)必须挂牌管理;上下山扒钩处悬挂统一管理牌板,并标明各安全设施数量、使用单位、责任人等;上把钩变坡点下第一个挡车器必须使用蓄能式档车装置,挡栏装置中间使用至少4根1寸铁管,铁管中间用铁链连接,用6分钢丝绳穿过铁管成“z”型。此挡车栏不得与上变坡点的不倒翁联锁;车场内阻装置必须统一制作,不准私自制作。

(5)钢丝绳必须整齐排列在滚筒上,不得出现爬垛子排绳不整的情况;上下扒钩地点侧帮应制作标准挂绳器(管子切口挂绳器),在提升运行工作结束后,钩头及保险绳挂在侧道一侧专用挂绳架上,严禁落地;阻车器等安全设施使用完后应及时归位。

(6)小绞车滚筒正前方应安装架绳轮(架绳轮应安设在绞车前方2m以外的地方)和钢丝绳自动加油机,油盒内保持长期有油,开车时正常使用,钢丝绳杜绝出现锈蚀现象。

(7)各队组使用的小绞车及安全设施不使用时必须及时回收或及时到机电科办理转交手续,临时使用的绞车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否则出现的一切管理责任由原使用队组承担。

(8)矿车使用严格执行矿“十严禁”规定,严禁不同物资混放。

(9)小绞车与架绳轮的间距必须满足不小于2m的规定。

(10)原则上安全设施均应安装气动控制,安装使用不超过一个月的临时地点,可以安装手动装置。

(11)小绞车提升的斜巷(上、下山)一律使用保险绳,主钢丝绳钩头插接必须有绳谱,插接长度不得少于绳径的20倍(插接股数不少于4花24锥),保险绳一端也必须有绳谱,与主绳联接不少于2个绳卡;同时,主钢丝绳不得产生扭曲或变形,不得有变黑、锈蚀、点蚀、麻坑等损伤,不得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12)小绞车闸、闸轮应保持完好,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到货后,应由仓库中心有关技术人员按合同计划,对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附件、备件、工具及各种技术资料进行验收。附件、备件、工具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技术资料交一份由机电科档案室保存。

(2)各掘进迎头及采煤工作面负荷调整需要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仓库中心、机电科提出申请,内容包括负荷大小及领用设备规格、型号等,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领用设备、电缆。

(3)领用前,仓库中心人员应对设备进行编号,并记录存档。

(4)库存设备必须确保完好,零部件齐全,并挂牌管理。

(5)领用时,要严格按审批的设备规格型号发放,并且有仓库中心人员在场,不准随意挑选、更改设备规格、数量。

(6)领用设备不得私自调用,确实需要更换时,应首先征得机电科、仓库中心的同意,并补办相关手续。

(7)发放防爆设备(或小电)时,由仓库中心书面并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提供质量合格设备(或小电)交机电科进行检验其防爆性能,经验收合格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否则不准入井。

(8)设备下井后,必须在审批的地点使用,不准随意变通更为他用。

(9)对需拆除、调整的负荷应经办审批后,及时进行供电调整,并对拆除或某种原因在井下闲置的设备应及时上井,交仓库中心。

(10)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1)任何下井的防爆设备必须贴有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六个月。

(12)防爆设备符合防爆标准(gb3836-2000)。

(13)机电设备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

(14)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

(15)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人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开关的小喇叭口严禁引出动力线。

4、电缆和“四小线”管理制度

(1)全矿低压橡套电缆(4mm2以上)统一由电缆组负责管理、编号、维修、试验和发放。

(2)持机电科审批手续方可领用电缆,并不得随意更改电缆规格、数量。

(3)领用的电缆要按审批计划使用,不得私自调用。如确需更换时,应首先征得机电科、电缆管理组的同意,并补办手续后方可调换。

(4)对因调整供电系统拆除的电缆,或因某种原因在井下闲置的电缆,应及时回收上井,交电缆管理组修复备用;并进行撤负荷审批,电缆回收要坚持“在谁的帐谁回收”的原则。

(5)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4mm2及以上的电缆。

(6)电缆标志牌要齐全,注明电缆编号、电压、截面积、长度、用途等,并且电缆两端必须有号,无号电缆不准使用。

(7)使用中的低压电缆如有破皮、损伤,应及时更换,不经机电科、电缆组批准,不得任意截断电缆。

(8)对使用的电缆应吊挂好,不准用铁、铜、铝条吊挂,不得让电缆落地。

(9)电缆选型要合理。

(10)动力电缆和“四小线”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在井下采区禁止使用铝芯电缆,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它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11)电缆钩敷设规定

①电缆钩安装时应垂直于顶底板,垂直误差±1°,间距为1m,间距水平,高度误差不大于5㎜。

②在工字钢棚巷道、锚网梯巷道和煤、岩巷道,电缆钩上下端分别固定在两条¢8㎜的钢绞线上,钢绞线两端分别生根在巷道上。钢绞线中间部分用倒正丝等,根据需要固定在巷道上,吊挂点数量、间距以保证电缆吊挂后平直为标准。

③电缆和“四小线”敷设基本要求:布置均匀,排列整齐,不交叉,不落地,悬垂高度一致,并有适当的弛度,做到悬挂一条线。

④电缆和“四小线”的敷设、吊挂、除尘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多单位使用的电缆,必须明确维修单位和责任人。

⑤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电缆过巷道时,应使用电缆过桥。

⑥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在巷道的两侧,相互之间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⑦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挂任何物件。不得用铁丝吊挂电缆,也不得出现落地及盘圈、弯等违反规程的情况。

⑧电缆和“四小线”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浮灰和其它污垢。

⑨电缆接线盒应用6分管子悬挂在电缆钩上并固定好,无电缆受挂力的现象;设在淋水处的电缆接线盒应有防护措施。

⑩使用中的低压电缆如有破皮损伤应及时更换。

(12)电缆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同型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②同型电缆之间,除按不同型电缆之间的连接方法进行连接之外,还可直接连接,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详见质量标准)。

(13)《电缆标志牌、电缆去向标志牌》使用规定

①每根电缆两端,穿墙电缆的两边都应有《电缆标志牌》。

②《电缆标志牌》应贴在距电缆接线盒0.5米处,距墙0.5米处的地方。

③从每个变电硐室进出的电缆移动变电站,每台低压电开关及电缆拐弯处都使用《电缆去向标志牌》。

④《电缆去向标志牌》应贴在距变电硐门1.5米处,距移动变电站、低压馈电开关接线盒0.5米处,距拐弯起点0.5米处的地方。(接线盒一端贴电缆去向标志牌的电缆,此端就不在贴《电缆标志牌》,另《电缆去向标志牌》有左右方向使用时请注意。

5、安全保护

(1)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

(2)继电保护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熔体选用合格。

(3)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4)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5)局部扇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6)采煤工作面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在瓦斯异常区、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设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9)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

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接地装置

(1)保护接地符合煤生字[1998]第237号《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2)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以及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3)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4)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l欧姆。

(5)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①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②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③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⑤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⑥每台照明综保。

(6)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7)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采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m12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连接处应镀锡或镀锌。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8)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9)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10)设备接地要用铜线鼻子压接,并用满足截面要求的铜线;接地极应用镀锌钢板或镀锌钢管做成,接地螺栓、螺帽及弹簧垫圈不能有锈蚀。

(11)设置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2000㎜×300㎜)厚度不小于3mm的镀锌钢板;局部接地极应统一放在接地极坑内;接地极坑尺寸2200×320×300(㎜);接地极坑的坑口边框用40×40×4(㎜)角钢、尺寸2200×320(mm)、框刷红漆做标记,坑内放潮湿的河沙。

(12)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辅助接地母线(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或40×4(㎜)镀锌扁钢,搭接长度150㎜(两螺栓间距100㎜,螺栓中心至自由端25㎜),用m12的镀锌螺栓连接。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13)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14)供检漏保护装置作试验用的辅助接地线,用芯线总截面不小于l0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5m。

(15)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钢管进行埋设。辅助接地极应统一放在接地极坑内;接地极坑尺寸1000×320×300(㎜);接地极坑的坑口边框用40×40×4(㎜)角钢、尺寸1000×320(mm)、框刷红漆做标记,坑内放潮湿的河沙。

(16)机电科应建立接地电阻摇测记录,以备查阅。井下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人运行前,应摇测电阻。

7、机电硐室及配电点

(1)硐室内电缆吊挂必须符合上面的规定,硐室门口电缆吊挂严禁出现打硬弯现象,弯曲半径大于电缆直径15倍。

(2)设备摆放见上面规定。

(3)照明灯悬挂成一条直线,间距均匀,亮度符合要求。

(4)灯具无尘,无蜘蛛网。

(5)同一地点悬挂牌板应尺寸整齐划一,并悬挂位置合理,悬挂整齐,清洁无尘。

(6)牌板完好,字迹清晰,无错别字,与实际相符。

(7)橱及消防器材卫生清洁,无灰尘;有标志牌,填写规范,字迹清晰,悬挂位置符合规定。

(8)工具、绝缘用具、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9)硐室两头分别设2个合格灭火器,并配有不少于0.2m3灭火砂,不少于6个砂袋及2把消防铲。

(10)门口悬挂硐室名称牌和“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硐室内有高压电器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1)硐室内清洁卫生,地面无积尘、积水、痰迹及杂物。

(12)电缆沟盖板整齐,表面清洁。

(13)工作台抽屉内无杂物,设备及墙壁无积尘,顶部无蛛网。

8、井下照明敷设吊挂规定

(1)所有变电所、主运输巷、运输上下山车场及绞车窝、皮带机头机尾及转载点都应安装照明灯。

(2)照明灯悬挂应平直一条线,用2分钢丝绳当拉线,两头用倒正丝固定,照明灯间距50m一个(机房硐室内照明间距5m一个),悬挂间距误差不超过10mm。

9、采掘机运设备

(1)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采煤机上有急停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综采工作面有通讯和照明。

(3)综掘机蜂鸣器、紧急开关应灵敏可靠,在非司机侧有紧急按钮,机前照明合格,有安全防护栏。

(4)工作面在倾角12°以上时,刮板输送机必须装防滑、锚固装置。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必须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5)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燃胶带,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急停、烟雾保护,有超温自动洒水装置,输送机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护罩,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靠。

10、胶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

(1)安全规定

①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②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煤堆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③主巷道还需安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④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⑤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⑥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2)文明生产及设备完好规定

①输送机机头范围的支护应牢固可靠,无障碍物或浮煤、杂物等不安全隐患,机头机尾严禁有淤水淤煤,积水严禁进入胶带。

②胶带机道内无杂物、淤泥、积水、无积煤、无磨胶带,物料配件存放整齐。

③胶带机头应有统一、清晰、责任到人的管理图牌板,h架应统一编号,机头、机尾旋转部位应安设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④输送机下列部位应进行检查完好:

⑤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完整,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⑥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架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⑦承载部梁架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

⑧输送带接头完好,卡子无折断、松动(硫化热补接头无开胶现象),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⑨输送带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挡煤板齐全完好。

⑩动力、信号、通讯电缆吊挂整齐,无挤压、刮断。

煤仓上口的栅栏、篦子应完整牢固,仓口上方应安设红灯,悬挂警示牌。

所有胶带机巷必须铺设轨道实现轨胶合一。

12、采掘运输各类牌板的悬挂规定

(1)小绞车运行许可证

①验收合格的小绞车:运行前必须悬挂“小绞车运行许可证”;

②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③设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操作者后方;

④没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靠近小绞车的巷壁上。

(2)小绞车管理制度

①小绞车运行前必须悬挂“小绞车管理制度”;

②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③设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操作者后方,若宽度不够,可悬挂在硐室侧面;

④没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靠近小绞车的巷壁上。

(3)斜巷信号把钩牌板

①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均有信号硐室:牌板悬挂在信号硐室内;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没有信号硐室:牌板悬挂在上下车场的巷壁上。

(4)“行车不行人”管理牌

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点、中间巷、通道和甩车场的道口处必须悬挂,且醒目的悬挂在上述地点的顶板中央;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2m。

(5)挡车栏、阻车器、托绳轮、道岔

上述设施的标志牌,应制作统一牌板悬挂在巷道的把钩硐室侧;

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6)安全硐

此牌应悬挂在安全硐室内,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7)运输安全设施管理牌板

①斜巷安全设施牌必须悬挂在上把钩的巷壁上。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牌板悬挂在上下车场的巷壁上。

③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13、关于钢丝绳的插接规定

(1)勾头的绳蹼形状应用桃形为宜,并与绳结合紧密。

(2)在30°以下的斜巷中使用的对接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3)绳扣的插接长度要达到绳径的20—24倍,破头长度要达到绳径的45—48倍,绳扣的长度要达到绳径的18—24倍(绳扣的长度可根据不同的用途来决定)。

(4)钢丝绳的插接方法采用一进一、一进二、一进三均可,但锥数要达到27锥以上,绳股只能在股缝中插入,并注意让开麻芯。

(5)凡不按上述规定插接钢丝绳者,按违章处理,发生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6)“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煤矿安全规程》第411条)所有斜巷使用的绞车换绳时间、试验情况应详细记录。

(四)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i、通风系统

(1)巷道贯通、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时,必须提前对被贯通巷道按规定探查、排放瓦斯,只有当被贯通巷道内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贯通。建立巷道贯通记录,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2)相邻的掘进工作面可以采用串联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串联风流的装备及风流质量必须符合《规程》第114条规定,瓦斯异常区严禁串联通风。

(3)矿井主通风机装置能力与风网的风阻相匹配,工况点处于合理工作范围。矿井通风阻力在合理范围内,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____规定要求。

(4)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主扇反风设施齐全,每季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

(5)回风井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风率无提升设备时不超过3%,有提升设备时不超过10%,有效风量率大于87%,内部漏风率应小于5%,每月测定一次外部漏风。

(6)矿井通风巷道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7)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机房内必须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连续运转,司机应每小时将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8)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设负压传感器。负压传感器、远程在线监测系统显示数据与水柱计相差不得超过±30pa。装备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9)矿井内各地点空气成份、空气质量、空气温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参数台帐,每月份全面分析1次。

(10)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包括采区进、回风上下山)之间必须安设2道无压风门2道。

(11)控制风流的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通车风门必须设置底坎,实现“五化”,风门安装闭锁装置,主要和通车风门必须装设语音报警装置,实现开关监测。

2、局部通风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根据《作业规程》及局部通风设计要求,由通巷工区负责安装风机,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开关、搭火,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2)风机安设后,由施工单位负责风机、开关、电缆等电器设施的使用、管理及维护。

(3)工作面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风机的拆卸,通风队负责风机的回撤。

(4)风筒上的尘、浆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或冲洗。

(5)掘进工作面迎头前三节使用新型防炮崩风筒,人为破坏一节风筒按风筒原值的2倍进行处罚。

(6)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严禁发生循环风,附近5m内顶板完好,卫生清洁,无淋水,电缆悬挂整齐。

(7)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施工单位定期安排专人试验,要有试验记录,并由试验人、班组长签字。

(8)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风电和瓦斯电闭锁装置。矿井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

(9)局部通风机的附属设备要齐全,吸风口要有风罩,高压部位要有衬垫,噪音超过85db(a)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加装消音装置。

(10)局部通风机安设必须上架或吊挂,距底板高度大于0.3m。吊挂安装时,不得少于两个吊挂点,吊挂材料要一致,严禁用铁丝吊挂。用支架安装时,支架要统一。局部通风机要与巷道底板平行。风机安设及风筒吊挂眼由通巷工区负责点眼(每5m一个),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打眼;

(11)严禁在一条巷道50m范围内安设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

(12)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准向一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3)严禁使用三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4)局部通风机要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在距距迎头30~50m范围内安设风筒风量传感器。

(15)井下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有煤安标志的风筒。

(16)悬挂风筒的拉线至少每隔30m进行一次固定,拉线要与巷道坡度一致,风筒吊挂高度不低于1.6m。

(17)风筒吊挂要平、直、稳,要逢环必挂,吊挂材料要相同,吊挂方式要统一, 30m长度内高低差不大于50mm。

(18)矿井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不能大于10m,风筒出口风量符合要求,风筒吊挂和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耙装机前风筒吊挂由施工单位负责,耙装机后风筒由通巷工区负责

(19)风筒要编号管理,贴号向外,号码正规大小一致,距接头1m,并在一条直线上(临时风筒除外)。

(20)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90度及以下的拐弯必须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度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21)风筒接头要反压边,反压边要规正,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修补破口的补丁要剪裁正规,粘贴牢固。风筒百米漏风率≤8%。

(22)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局扇挂牌管理,按班次进行挂牌,不得随意开停局扇,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不挂牌管理责任人按三违登记。牌板要悬挂正规。

3、通风设施

(1)永久风门标准

①风门必须建在平巷内,距离车场、变坡点、三岔门和拐弯地点大于3米。

②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通车风门应为自动风门,如不自动应设专人看管,其它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并必须安装闭锁装置。

③风门规格要实现系列化,不应超过3种规格。

④风门墙垛必须用砖或料石建筑,墙厚不得小于500mm,主要进、回风巷道间必须建筑反向风门(无压风门除外)。

⑤墙面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

⑥风门墙垛周边要掏槽,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⑦砖砌风门墙面用水泥或白灰抹净面,再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⑧电缆通过风门墙垛时,所有电缆必须敷设在风门墙的同一侧,每条电缆必须单独使用唯一的套管,每端露出墙体20mm,套管孔要封严,不得漏风。

⑨有水沟通过风门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确保不漏风。

⑩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空顶、无杂物、无积水淤泥。

木制风门厚度不少于30mm,双层门板应错缝,中间加垫层,单层门板搭接处应错口对缝。铁制风门铁皮厚度不小于2mm。

风门门扇平整,门框不扭曲,保证门扇自动关闭。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的之间要用风筒条或毛毡包边严口,要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

风门必须安装风门语言报警器,风门语言报警器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左侧的墙体上,高度不低于1.8m,电缆吊挂整齐。

风门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右侧墙体中部,下沿距底板高度1.6m。

(2)临时风门标准

①风门应建在平巷内,但必须设置在斜巷时,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撞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②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可用砖、料石或木板建造,门墙四周接触严密,不漏风。

③砖砌墙体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木板墙体应采用鱼鳞式搭接,用白灰满抹或勾缝,要严密不漏风。

④风门墙体周边要与巷道接触严密,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砖砌风门墙面用水泥或白灰抹净面,再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电缆通过风门墙垛时,所有电缆必须敷设在风门墙的同一侧,每条电缆必须单独使用唯一的套管,每端露出墙体10mm,套管孔要封严,不得漏风。

⑦有水沟通过风门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确保不漏风。

⑧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空顶、无杂物、无积水淤泥。

⑨木制风门厚度不少于30mm,双层门板应错缝,中间加垫层,单层门板搭接处应错口对缝。铁制风门铁皮厚度小于2mm。

⑩风门门扇平整,门框不扭曲,保证门扇自动关闭。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的之间用风筒条或毛毡包边严口,要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

风门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右侧墙体中部,下沿距底板高度1.6m。

(3)永久密闭标准

①密闭建在距巷道口不大于6m,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的地点。

②必须采用实心砖、料石建筑或混凝土浇筑,墙体厚度不得小于500mm,其抗压强度不小于0.2mpa。

③密闭墙面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

④密闭周边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150mm,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墙体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密闭必须用白灰或水泥抹净面,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采空区密闭必须建双道墙体,两间距不小于300mm,并必须设反水池、观测孔、措施孔,观测孔、措施孔和充填孔管体露出密闭面100mm。

⑦观测孔设在密闭中心,措施孔与观测孔在同一水平线上,距帮不大于300mm,在观测孔的垂直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

⑧必须切断通往密闭内的所有轨道、线缆、管路。密闭外建有栅栏,栅栏门上钉有明显的“禁止入内”牌。密闭与栅栏之间的底板要平整,并用水泥硬化,硬化的边缘要整齐。

⑨密闭前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⑩密闭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m。

(4)临时密闭标准

①密闭建在距巷道口不大于6m,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的地点。

②可以用砖或木板建筑,墙体四周接触严密,不漏风。

③砖砌密闭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木板墙体应采用鱼鳞式搭接,用白灰满抹或勾缝,要严密不漏风。

④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

⑤密闭外建有栅栏,栅栏门上钉有明显的“禁止入内”牌。

⑥密闭前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⑦密闭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m。

(5)调节风窗标准

①需要过车或行人的调节风窗,必须将调节风窗设在风门上方,并有可调节的调节板,窗框和调节板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其它同风门筑建标准。

②永久调节风窗的墙体必须用砖建筑,调节风窗墙厚不小于500mm。

③调节风窗要由窗框和可活动的调节板组成,有锁定装置。

④墙体周边掏槽,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墙体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墙体用白灰或水泥抹净面,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有水沟通过调节风窗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要确保不漏风。

⑦调节风窗前后5m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⑧调节风窗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

(6)测风站标准

①测风站应选择在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分岔的巷道内。

②测风站巷壁抹面平滑,抺面长度为5m,用白色涂料刷白。

③在测风站两侧距测风站两边线各10m的位置画垂直于底板、宽100mm的红色标志线。

④测风站顶帮边刷100mm宽的红边,底边用红漆刷200mm高的踢脚线,界边要齐直。

⑤测风站必须安设测风记录牌板,测风记录牌板底边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m,边框距测风站边线200mm。

4、瓦斯防治

(1)矿井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

(2)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每月编制瓦检点设置计划,低瓦斯矿井瓦斯检查采掘地点三八制作业的每班检查不少2次,间隔时间3~5小时,瓦检点设置、检查周期符合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月度内瓦检点增减和变更,亦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同时在日报中注明。

(3)建立通防重点情况日报和瓦斯日报,瓦斯检查报表按规定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处理。

(4)采面回风巷、掘进面、总回等地点悬挂通防管理综合牌板,填写瓦斯检查、测风、测尘数据;

(5)瓦斯检查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1年,并经专项培训和实测气体、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

(6)瓦斯检查牌板的位置。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应设在距工作面煤壁20m内的回风巷道中,并填写工作面、回风流和隅角等地点的瓦斯浓度;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应设置在距迎头50m以内的巷道中;硐室设置在调节风门处;回风道设在测风站。内;其它地点设置在有人工作的位置;并悬挂于顶帮完好、无滴水的醒目地点,书写要清晰、准确。

(7)当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碎带时,必须经常检查瓦斯。如果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立即撤人,停掘进行处理。必须提前探测迎头前方的煤层、瓦斯、地质构造等情况。

(8)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执行盯头盯面瓦斯检查的在本头面瓦斯牌处交接班,执行巡回检查的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9)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建立“一炮三检”记录。应用智能放炮管理系统。

(10)井下各作业场所的瓦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预警值设置的有关规定。

(11)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建立瓦斯排放记录。

(1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严禁在停风区域内作业。对局扇因故停止运转或风筒断开等原因导致的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在封闭前必须将外部连接的铁道、架线、管路、电缆切断,避免杂散电流引爆瓦斯。对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帐,填入通风系统图和盲巷管理牌板,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建立临时停风记录。

(13)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不得瓦斯超限作业。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内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立方米,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4)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随意施工而出现盲巷,尤其是绞车窝的施工。

(15)新出现的盲巷或临时停风地点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超过24小时必须进行封闭,无故拆除栅栏、进入盲巷按严重三违处理。

(16)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班中汇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由现场班组长签字。

5、安全监控

(1)断电器安装

①系统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掘进工作面安装断电控制系统,严禁与局部通风机共用电缆、变压器和开关。

②断电器应悬挂在便于维护、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巷道中,并挂牌管理,标明名称、使用单位、管理人和维护人等。

(2)甲烷传感器安装

①掘进工作面悬挂在距迎头5m范围内,以及距回风口10~15m处安装甲烷传感器。

②回采工作面,悬挂在回风巷中距煤壁10m范围内,以及距回风口10~15m处安装甲烷传感器。

③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显示窗向外,如巷道有淋水或滴水,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

④悬挂必须可靠固定,禁止用铁丝吊挂。

⑤备用或待回收电缆应用专用绕线盘存放,严禁直接存放在巷道地板上。

⑥甲烷传感器必须挂牌管理,并标明名称、使用单位和维护人等。

(3)风速传感器安装

①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总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的测风站中,如无测风站应设置在前后10m断面无明显变化或拐弯的巷道中。

②必须垂直悬挂,用专用挂钩将传感器可靠地固定,测风窗与风流方向一致。

③风窗要安装在巷道中间,距顶板大于300mm处。

④挂牌管理,并标明名称、使用单位、管理人和维护人等。

(4)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安装

①安设在回采面回风巷出口以里10~15m范围内。

②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③传感器必须可靠地固定,如巷道有淋水或滴水,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

(5)监测监控电缆吊挂规定

①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管口封堵严密。

②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度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③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④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角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⑤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⑥井筒和巷道内的监控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300m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6、井下甲烷超限断电标准

(1)部门和区队的技术人员在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有甲烷断电控制图。规程和措施审批前,由机电科负责人、通风科负责审批甲烷断电控制图,编写规程和措施时纳入其中。甲烷超限断电范围规定如下: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规程和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安装前,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巡检员在场监护。

(3)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时切断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由井下机电队队长负责。

(4)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防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测控仪器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通防部门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6)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和使用。

(7)通风部门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表头;②打印日期和时间;③传感器设置地点;④断电测试起止时间;⑤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⑥校准气体浓度;⑦断电测试结果等。

(8)各队组、机电部门必须绘制关家崖煤矿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7、防尘设施安设标准

(1)管路安装

①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②井下所有防尘管路安设要平直,30m范围内高低差不大于50mm。

③管路必须按管径从大到小安装,严禁花接,同一条巷道应安装同一规格的管路。

④管路不得与电缆吊挂在巷道的同一侧,如条件不允许需与电缆在同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电缆下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⑤管路安装时,小于或等于90度的地方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

⑥管路在分岔后必须安装控制阀门,所有阀门的规格必须与管路规格一致,所有管路及阀门要编号管理,编号位置、大小要一致,并在一条直线上。

⑦井下所有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同一条巷道的三通阀门规格必须一致。带式输送机巷道管路每隔50m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管路每隔100m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⑧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防尘管路刷天蓝色漆,

⑨管路需设龙门架的,龙门架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6米。

⑩ 采掘工作面管路安装顺序为自上向下依次为水管、风管,管路间距保持为100毫米,水平弯曲度不得超过3/1000mm,30米长度内高低差不得超过5mm。管路应贴帮敷设,吊挂管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2米。供风、供水管路在统一位置材巷每隔100米、运巷每隔50米设高压三通阀门一处,方向一致。在有司控道岔的地点,应设四分的风管三通。

采掘工作面安装完后应进行打压试验:

⑴供风管路按额定压力做送风试验;

⑵供水管路按4.5mpa做水压试验;

⑶注浆管路按5.5mpa做加压试验;管路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刷漆两遍处理,第一遍刷防锈漆,第二遍供风管路涂绿漆、供水管路涂蓝漆,涂漆前表面无污垢、油迹、锈斑、焊渣、毛刺等,达到漆层完整、漆膜附着牢固,无缺陷。刷漆完工后,应对管路进行喷涂编号,编号位置一致,按每10米标注一处,按照供风、供水管路每100米用箭头标注一处用途去向。

(2)喷雾安装

(1)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皮带机头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喷头出水口要迎风布置。

(2)井下所有的运煤转载点、装卸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3)采煤工作面:

①机采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机组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并安装使用二次负压降尘装置。

②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③机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各安装不少于两道净化水幕帘,其中第一道离工作面安全出口不大于30m,工作面运输巷第二道水幕帘必须安装在破碎机前3米,轨道巷第二道水幕帘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m。回风巷内设1道封闭式捕尘帘和粉尘超限自动喷雾装置。

(4)掘进工作面:

①机掘工作面掘进机应使用内、外喷雾,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2mpa。必须使用除尘风机,并在距离迎头50m处安装净化水幕两道。

②净化幕帘要按巷道形状进行制作,规格要统一,喷头间距要均匀,喷头出水口要迎风布置,并封闭巷道全断面,水幕帘要安装平直、牢固可靠,严禁采用铁丝吊挂,距离顶板(或顶梁)的距离不得大于200mm。

③转、装、卸载点的喷雾装置应安装在转、装、卸载点的上方,并用专用架固定牢固,专用架必须统一标准,喷头距离转、装、卸载点的距离应在300~500mm范围内,且喷头的雾化范围应封闭整个转、装、卸载点产尘区域。

④与各类防尘设施连接的管路必须安装吊挂整齐,横管必须与底板平行,竖管必须与底板垂直,长度要适中,不得有多余的管路。

⑤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均要进行防腐处理,刷天蓝漆。

⑥井下所有防尘设施的安装地点应避开机电设备,物料及牌板等地点。

⑦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均要挂管理牌,管理牌字迹要正规清晰,要固定牢固,严禁用铁丝吊挂。

(3)隔爆设施安装

①主要隔爆水棚必须由大于60l的水槽组成,水量应满足400l/m2。

②主要隔爆水棚必须集中式安装,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 水棚距顶板两帮间隙不小于100mm,距轨面不小于1.8m,高度要保持一致。并安设自动集中加水装置。

③辅助隔爆设施集中式安装水量应满足200l/m2,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

④隔爆水槽棚排间距离应为1.2~3m,同一处隔爆水槽棚排间距离-

必须一致,相互误差不得大于20mm。

⑤隔爆水槽棚的水袋挂钩用5~8mm的圆钢制作,开口角度为75。,弯钩长度25mm,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

⑥隔爆水槽棚必须安设在直线段巷道内,距离巷道交岔口和转弯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m,距离风门处不得小于25m。

⑦隔爆水槽棚必须用统一的固定架,并刷天蓝色漆。

⑧隔爆水槽棚要责任到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应悬挂在隔爆水槽棚第一排的中间,上沿与水槽棚的固定杆对齐,并固定住,牌板格式见下表。

(4)井下爆破管理

①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符合《规程》要求,并及时修改补充,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②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由各单位明确)联锁放炮”制度。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炮眼必须使用水泡泥、成品炮泥全孔封实;采煤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认真用好“三小件”。

③爆破器材分别放在专用箱内,并定置在专用硐室中,炸药箱、雷管箱、炮头箱、炮泥箱、水泡泥箱、发爆器和母线等完好,无乱扔乱放现象;爆破母线接头不超过1处,爆炸材料领退手续齐全,帐、卡、物、票相符,记录完整。

④有完善的综合防尘措施,实施爆破自动喷雾,每次爆破前后对爆破地点3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现场有水针,有不少于一日的成品炮泥使用量。

⑤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管理符合规定。

(5)防灭火方面

①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时,在编制工作面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的专项设计。工作面作业规程应该针对放顶煤的特点,制定防止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邻区丢煤位置和老隐患点的处理)。

②工作面“两道两线”(两道即工作面皮带道和轨道,两线即工作面切眼和停采线),应该进行预防性注浆、注阻化剂或采取其它防灭火措施进行处理。其中停采线,俯斜开采的开切眼、丢顶煤较多的两道位置、联络巷附近巷道高冒区,发火机率高,应作重点处理。

③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必须在回风隅角敷设束管,定期抽样分析;束管由采煤班组长管理与维护,并及时挪移采集头和牌板。

100m。

5采煤工作面结束,必须在停采后45天内完成永久封闭,工作面采过的溜煤眼必须立即封闭。联络巷必须在10天之内完成永久封闭。其他回撤巷道(采空区以外的巷道)应该在回撤完成后5天内封闭。密闭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并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⑦工作面采过的联络巷和工作面结束后的密闭,一般应建两道,一道在采空区边沿,一道在联络巷门口。密闭内应进行注浆或填充封堵材料堵漏,闭外巷道围岩破碎要重新进行支护加固处理。

⑧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法时,应该完善两巷注浆管路。

⑨至少每3天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井下高冒及其他可疑地点取样进行色谱分析一次。

⑩至少每7天对采空区密闭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ch4、co2、co、水温等,有记录可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取气样进行色谱分析。

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的同时,要检查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巷道的co浓度,并将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

各沿空巷道煤壁侧要制定措施,对其沿空侧煤柱及老空区气体、温度进行监测,每周取样进行色谱分析一次。

五、具体要求

1、每月1、11、21日由矿级领导参加,安监科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各科队负责人必须亲临参加并提前做好工作面准备工作,且保持长久动态。

2、质量标准化实施期间资金投入、监管领导力量的配置等工作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安监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对各系统、各环节、各地点的验收严格把关,责任落实到人。

4、凡属于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安监科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各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将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5、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关家崖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各部门分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行目标层层分解,12月底确保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煤矿安全监察具体内容

适配人群煤矿安全监察员,矿井通风工程师,瓦斯检测员使用场景煤矿建设工程,矿井通风管理,瓦斯浓度超限
制定目的煤矿事故多发,通风防水防瓦斯老出问题,设备不防爆、明火照明太危险。
适用范围所有煤矿企业、井下作业场所、施工和投产的矿井工程。
职责分工监察机构查问题下命令,矿长管现场落实,工人按规程操作不违章。
管理要求用防爆电器、专用放炮器、人车升降,禁明火照明,瓦斯超限马上停。
监督与检查监察员现场盯,30天内必须答复审查验收,没改完就复查,再不行就关停。

(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情况实施监察。

(2) 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30日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监督煤矿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并检查煤矿制定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进行独眼井开采的,应当责令关闭。

(4)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有关煤矿或其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作业:

①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的;

②未使用专用放炮器的;

③未使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的;

④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的。

(5)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使用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①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②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

③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

④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⑤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⑥未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现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煤矿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7)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发现工人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8)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规定责令煤矿限期解决事故隐患、限期改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限期使安全设施和条件达到要求的,应当在限期届满时及时对煤矿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经有关煤矿申请,也可以在限期内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9)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照规定责令煤矿立即停止作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或者责令关闭矿井的,应当对煤矿的执行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优选10篇)

煤矿安全奖惩机制(新)适配人群班组长,安监员,安全值班员使用场景井下作业,掘进采煤,斜井提升制定目的矿井基础管理松散,班组管理不规范,安全水平上不去。适用范围全矿所有班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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