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 适配人群 | 电机车司机,跟车工,火药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运输,矿车复轨,爆炸材料运送 |
|---|---|---|---|
| 制定目的 | 防止电机车操作不当出事故,避免司机没培训就上岗,怕设备带病运行出问题,防脱轨、追尾、撞人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电机车的人,井下轨道区域,电机车和矿车这些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要守规程、检查车况、按信号开车;跟车工要看装载、组列;检修员要定期查设备、及时修隐患。 | ||
| 管理要求 | 开车前鸣笛、亮灯、查连接;运行中不探身、不甩保护、不超速;停车要断电、取手把、扳紧闸;复轨要用专用工具。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组长每班查司机是否持证、是否按步操作;安监员不定期抽查设备状态;发现违规当场叫停,重新培训才能上岗,三次不改调离岗位。 | ||
一、一般规定
1、电机车司机必须以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时应保持正常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3、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4、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5、蓄电池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6、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7、检查中发现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合格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8、开车前应督促跟车工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⑴各车的连接不正常。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⑶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高、宽尺寸超过规定。⑷运送物料的机车或列车上搭乘其他人员。⑸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⑹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二、开车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1、起动:⑴接通电源、照明灯亮,挂好红尾灯。⑵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的位置(“向前”或“向后”)先鸣笛(警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闲谈松闸就开车。⑶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起动。⑷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不得过快越挡,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⑸控制器在任何位置断电时,必须将操作手把回倒零位。
2、运行:⑴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它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交替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⑵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们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⑶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矿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⑷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⑸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3、减速停车:⑴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应施加手闸,并酌情畏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⑵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⑶途中因故停车后,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方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三、安全措施
1、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2、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4、列车或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5、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6、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调度室同意。
7、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8、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用矿车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9、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10、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减速慢行。
11、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以下行车信号:
(1)哨声信号:一声表示停车,二声表示前进,三声表示后退;
(2)矿灯信号:灯光上下慢速晃动表示停车,灯光左右是表示前进,灯光划圈表示后退,灯光上下急速晃动为紧急停车信号;
12、开车、停车及调车信号要用哨声,不可用口头命令代替。
1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检查车前、车后,是否有障碍物。
15、司机必须坐在司机座位上开车,要目视前方,身体任何部位不准探露车外,严禁在车外开车。
16、电机车启动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当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推动换向手柄到所需位置;
(2)响铃示警,铃声要表示行驶方向,二声前进,三声后退,然后将车闸松开;
(3)将控制器手把自零位顺时针转动,逐步加速,每个挡位停留时间约3 秒左右,不可一次滑过几个挡位;
(4)控制器手把推至两个电机串连最后位置和并联最后位置可以期停留外,其它位置不可停留过久;
(5)严禁将控制器手把停留在两个挡位中间;
(6)如启动困难,应先断电后再找原因,修好后再按规定启动,不得强制开车;
(7)如果轨道太滑、坡度较大启动困难时,必须撒砂后再启动,不可在启动中撒砂。
17、列车运行时,电机车上必须有射向前方的照明灯且亮度充足,在最后一辆车上必须挂上红色尾灯。
18、机车在运行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目视前方,严格遵守行车信号,严防追尾。
19、司机在行车时,必须注意电机车各部分运转情况,声音是否正常或有无特殊气味等。
20、应根据运行时间、牵引次数及照明灯亮度的强弱,判断蓄电池的放电情况,如放电达到规定限度应更换蓄电池或停车充电,不得使蓄电池放电超限。
21、行车速度:拉煤或其它普通物料,不超过4米/秒;调车时不超过1.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超长、超重物料及机电设备时,不超过2米/秒。
22、运送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明确行车速度。
23、用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炸药和雷管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雷管的车辆及电机车,三车之间必须用三辆空矿车隔开;
(2)必须由专门的火药管理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其它人员严禁搭乘;
(3)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它物品和工具。
24、在行车中自动开关跳闸,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重新启动,如再跳闸,应停车检明原因。在行车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制动停车,等来电后再重新启动。
25、列车通过的风门处,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26、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视线有障碍或前方有行人时,都必须减低车速,并发出警号。
27、在行车时发现轨道有障碍物、电机车掉道、车辆掉道或脱钩时,应立即停车:
28、列车行近停车地点需停车时,应提前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利用列车惯性减速,同时要响铃示警,在列车到达制动停车范围时,再施闸停车。
29、电机车行驶中,如有撞车、撞人等危险情况,立即使用紧急停车,使用动力制动,使用车闸,同时撒砂,以保证在最短距离内停车。
30、摘挂车时,司机必须把车停稳,扳紧车闸,等挂钩人员安全操作完毕,接到开车信号后方可开车。
31、列车制动距离的规定:在拉煤、矸及普通物料时,不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超过20米,每年定期对电机车进行制动距离试验。如电机车制动系统大修后,必须做制动距离试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32、车闸正常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1)在运行和调整车速时禁止使用车闸;
(2)制动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把拉到零位后方可施闸;
(3)非特殊情况时,不准突然给闸过紧;
(4)机车速度较快或路轨较滑时,司机要根据坡度的大小,牵引车辆数,选择适当的距离停电减速,临近停车地点时再施闸。
33、电机车有下列情况时应禁止使用:
(1)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
(2)连接装置有损坏;
(3)制动装置有损坏;
(4)撒砂装置有损坏或砂箱内无砂子;
(5)前后照明灯及尾灯不亮;
(6)警铃不响;
(7)防爆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失去防爆性能。
34、打倒车时,必须等电机车完全停止后,方可转动换向手把。
35、电机车或车辆在运行中发生脱轨故障时,必须采用复轨设备就地复轨或人工拿道后方可运行,严禁硬拉。
蓄电池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防爆蓄电池单轨吊机车运行
| 适配人群 | 单轨吊司机,跟车工,押车工 | 使用场景 | 单轨吊运输,巷道物料调运,综采支架吊运 |
|---|---|---|---|
| 制定目的 | 防止单轨吊跑车、掉道、撞人、物料砸伤这些事发生。 | ||
| 适用范围 | 单轨吊司机、跟车工、押车工、维修工,还有用单轨吊运料的单位。 | ||
| 职责分工 | 司机管开车检查,跟车工管路上打岔开门,押车工管坐人车时盯人,维修工管天天查设备。 | ||
| 管理要求 | 灯要亮、阻车器要装、减速鸣笛、吊挂得牢、超重不吊、车前后50米没人。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班有人查,调度室盯着,运搬区处理挡车器,没做到就停运整改,再犯就换人。 | ||
为保证单轨吊机车的运行及调运物料的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运行标准
1、单轨吊车场、充电硐室、换装站必须设有充足的照明。
2、轨道线路终点或机车运输终点处,必须装设轨端阻车器、警示灯光、警示牌板装置,以提醒司机准确停车。
3、单轨吊车场、道岔(前、后20m)、充电硐室、换装站两端必须设有警示牌板。道岔断开处安设阻车器。
4、巷道沿途每隔50m应设置巷标。
5、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电机车司机证);每班开车前要对单轨吊的吊挂情况和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连接螺栓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运行。
6、轨道线路质量符合标准,特殊地点不能满足安全间隙的必须报运输副总批准后方可运行。
二、使用规定
1、严格执行单轨吊运输考核制度。
2、单轨吊车使用单位计划物料时,一次最少计划3天的物料(即每次运料的数量一般应满足3个圆班的生产需要),以确保物料能够集中进出,提高单轨吊的使用效率,应急使用要通过调度室安排单轨吊进料。
3、单轨吊车由调度室负责根据生产需要统一调配并通知运搬区,安排司机调车,并安排专人对轨道线路挡车设施进行处理,清理轨道、车场的人员并进行把关,确保轨道无人施工、逗留和行走。通知相关单位疏通单轨吊运行线路(车场的车辆及沿途物料等)。
4、单轨吊车在主平巷轨道上运行前,由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疏通单轨吊运行线路(车场的车辆及沿途物料等)。
5、除个人必须随身携带的工具(如维修工具、钳子、扳手等),其他物品一律用单轨吊运输。
三、运行规定
1、运行过程中发现机车的电控系统、吊挂情况和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等部件等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处理。
2、正常运行中,必须设跟车工(由使用物料单位提供),机车前后50m内严禁行人,上下坡道严禁行人或施工。行走人员必须走人行道,机运合一巷道不得有人行走和施工。因特殊情况(新安装单轨吊试车、试验支架车、试验模型车等)确需跟车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跟车工必须在牵引车前(后)方10m以外(坡道处,应站在坡道上方)行走,并负责打道岔、开风门等工作,发现异常立即警示停车,进行处理。
3、严禁设备不完好时开车,严禁轨道线路不合格时开车,严禁超负荷运行。
4、运行时,单轨吊机车司机在必须在前进方向操作室。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
5、司机不准在车下开车,以防机车倾斜挤人。暂时离开岗位时,应闭锁电源开关。
6、机车运行到车场、道岔、充电硐室、换装站、弯道、上下坡、卸载点前20m必须减速(0.5m/s)鸣笛示警。
7、运送综采支架、特殊物料及≥5吨的物料时车速不超过1m/s,其他物料
不超过1.5m/s。
四、检修制度
2、每班要对机车的制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3、每班要对机车的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记录。
4、每班要对机车的吊挂装置、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5、每天要对机车的承载装置及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6、每月要对机车的电控系统、液压系统、起吊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7、每年要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5、驱动轮、承载轮、制动闸块磨损量超过标准规定的应及时更换,连接轴销及其它连接件磨损量超过原规格的15%时应及时更换。
五、蓄电池管理制度
1、蓄电池的充电
(1)、充电前认真检查充电机充电插销的正负极与蓄电池极性相同闭锁复位后,方可送电充电。
(2)、充电前必须将透气螺塞全部打开,充电结束后再盖齐。
(3)、蓄电池每次使用后,电压降到214v应进行完全充电,蓄电池充电电流保持在62a,充电时间7~10小时后,延续充电3~5小时,充电电流31a,充电量应不低于上次使用中放电量的120%,充电电压达到302v停止充电。
(4)、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必须保持在45℃以下,如有超过45℃的趋势,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保持蓄电池电解液液面高出极板20~25mm,达不到要求时及时补加蒸馏水,严禁使用防尘水或水沟水,严禁水量不足时使用或充电。
(6)、蓄电池进行充电或使用时,保险管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
(7)、蓄电池充放电过程应做好详细记录。
2、蓄电池的维护
(1)、严禁低电压使用,单体蓄电池的电压不得低于1.70v。
(2)、保持蓄电池面貌清洁,严禁蓄电池内落入任何有害杂质(金属碎屑、水泥、沙)。
(3)、蓄电池应避免过充电、过放电及充电不足。
(4)、每周对电解液酸比重测试一次,并做好记录,电解液密度达不到1.23g/cm3时,及时调配。
六、装车规定
1、起吊重物时符合以下要求:
(1)起吊位置应留有操作人员躲闪重物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间隙。
(2)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注意观察吊链运行情况,防止断链伤人。
(3)装卸物料,要清理周围闲杂人员。
(4)操作人员应避开重物可能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地点操作。
(5)起吊物料时,必须保持物料重心平衡,不得出现歪斜。
2、起吊载荷要符合起吊梁吨位16t,严禁超负荷提升。
3、集装箱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并且不得超过起吊臂,起吊物距地面100mm以上。
4、起吊单件物料宽度不得超过1.5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过6米,重量不得超过16吨,超过16吨的物料应解体吊运,长物料使用专用吊装链或绳套吊装、捆绑。运送超长物料时,使用单位应制定特殊措施。
5、起吊物料必须使起吊梁两钩载荷均匀,并且高低水平一致,严禁拖拉物料。
6、起吊大型设备(液压支架)必须悬挂专用起吊梁。
7、使用机车专用集装箱起吊时,集装箱专用挂钩应挂牢固。
8、吊运一吨矿车必须使用专用矿车集装箱。严禁直接吊运一吨矿车。
七、乘人规定
运行人行车时,须设押车工且持证上岗。人行车尾部挂红灯警示。
2、押车工坐在人行车尾部外侧第一个座位上,通过观察窗随时观察运行前方情况。
3、司机要与押车工通过哨子作为行车、停车信号。二声哨响为机车运行,一声哨响为停车,一声哨长响为紧急停车。
4、 押车工检查乘坐人员坐稳后,吹哨通知司机可以行车,当司机听到可以行车信号后,回复二声哨响信号后,方可运行机车。
5、到达目的地后,押车工吹哨发出停车信号,通知司机停车;当机车停稳后,押车工通知乘车人员下车。
6、当押车工发现有异常情况无法继续前行时,要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听到紧急停车信号后,要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停车。
7、押车工负责维持乘人秩序,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候车区域内乘车,人车未到位严禁走出候车区域。
8、人车每排乘坐两人,不得超员乘车,押车工负责清点人数。以乘车人员坐到座位上为判断标准。
9、乘车人员在乘坐单轨吊人行车时,不得携带超长、超重、利器等物品上车。身体不得探出车外。
10、人员要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
11、严禁人员和物料混合运输。
12、押车工在运行人行车前,必须先检查人行车的连接装置、吊挂装置及车体安全可靠后,方可挂人行车,否则不得运行并立即通知维修单位组织处理。
八、管理制度
1、机车管理单位建立建全检修制度、保护试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事故分析记录和蓄电池检查检修充放电记录。
2、运输专业对单轨吊轨道线路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单轨吊车轨道线路的吊挂锚杆(锚索),确保吊挂锚杆(锚索)可靠无失效,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督促整改并严格考核。
九、运行与操作
1、每台机车运行时必须配备一名司机,一名跟车工(使用物料单位)主要负责开车、吊装物资、操作道岔、操作风门、设备检查维护等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手指口述操作要领》执行。
2、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要对单轨吊的吊挂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连接螺栓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严禁司机在设备不完好、吊挂不可靠、超负荷、车外开车。
3、运行过程中发现机车的吊挂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等部件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处理。
4、单轨吊正常运行中,机车前后50m内严禁行人或施工。因特殊情况(新安装单轨吊试车、试验支架模型等)确需跟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5、起吊和下放物品时,在距起吊物5m范围内不得有人。
6、机车脱轨坠落处理
⑴、处理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连接装置、起吊设备、起吊固定点符合规定后,方准施工。
⑵、起吊时,非作业人员严禁在起吊物5m范围内逗留。现场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注意状况,确保自身安全。
7、单轨吊因故在中途损坏无法运行而确需将其运出时,必须由可靠的制动措施,防止跑车事故发生。
十、技术要求
(1)、吊链采用φ18×64mm及以上的园环链悬,吊链铅垂偏角不得大于60o。
(2)、轨道线路的连接螺栓,必须采用直径不小于φ20mm的高强螺栓(材质宜采用40cr),长度符合设计,紧固牢靠,配齐弹平垫圈。严禁采用普通螺栓代替高强螺栓。
(3)、轨道线路悬吊高度保证运输物料下方与底板距离,不得小于0.1m。
(4)、轨道接头平整度:水平、垂直偏差均不得大于2mm。
(5)、方向:接头摆角水平方向不超过3o,垂直方向不超过7o。直线段目视直顺,轨道无明显变形。曲线段,曲线圆顺,水平曲率半径不小于4m,垂直曲率半径不小于10m。
(6)、下轨面接头轨缝,直线段不得大于6mm,曲线段不得大于3mm。
(7)、轨道规格、扣件规格及焊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8)、轨道终点应装设轨端阻车器,以防发生发生机车脱轨坠车事故。
十一、安全规定
1、 操作时,司机保持正常自然姿势,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注意观察轨道、道岔及轨道联接情况,右手控制操作手把,脚踏安全阀,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2、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车前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不得关闭发动机和车灯。(使用钥匙闭锁驾驶室控制器)过道岔时注意道岔闭合情况,防止机车脱轨造成事故。
3、起吊物料时,必须吊稳,吊平衡,货载不得超过规定,否则拒绝开车。
4、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示警,然后敞闸并将主令控制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使车速逐渐增加到相应速度位置。
5、接到停车信号后,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打倒停止位置,并操作制动装置,使机车制动。
十二、正常操作
1、每台机车必须有一名司机,一名跟车工(使用物料单位),司机在前进方向操作室负责观察机车进行情况,防止物料碰撞造成事故。
2、用鸣笛、哨子联系开车准备情况,打开机车前照明灯和尾灯,鸣号发出开车警号。
3、右手操作速度控制阀,使机车向前运行。
4、开车后先让机车低速运行几分钟再缓慢加速,直至全速运行。
5、起吊梁上的工作链不起吊物料,在机车运行时,必须将链固定(收回),以防机车运行时摆动撞击巷道内的设施造成事故。
6、机车在运行中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使用紧急制动停车。
7、机车在巷道里原地不行走、不工作时,超过20分钟应关闭油泵电机。
司机暂时离开机车前必须拔出钥匙,并妥善保管。
起吊物料:
1、将机车起吊工作手把推到起吊工作位。
2、操作起吊梁操作阀,使起吊梁工作链上升,下落吊装物料。
3、使用机车专用集装箱起吊时,集装箱专门用挂钩应挂牢固,长材物料使用专用吊装链或绳套吊装、捆绑物料必须牢靠、平稳起吊。
4、起吊物料必须使起吊梁两钩载荷均匀,并且高低水平一致。起吊载荷要符合起吊梁吨位要求,拒绝超载起吊。
5、起吊大型设备(液压支架)
(1)、起吊梁架与大件设备吊运时必须吊挂牢固。
(2)、起吊大件设备不得超高、超宽,离地面高度大于100mm,起吊后物料底面与巷道底板平行。
(3)、承载起吊臂必须均匀分配。
(4)、行速度控制在1.5m/s内。
6、卸放物料时,不得在斜坡上卸料。必须平稳可靠,防止倾倒伤人,损坏物料,做到轻放易卸。
特殊操作
1、机车过弯道、风门、道岔、交岔点、换装站、机车站台等各处时,应提前30米减速运行,速度限制在1米/秒内鸣笛通过。
2、单轨吊运载人员时,必须加挂运人专用车,不准乘坐物料车。
3、运输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车,严禁中途停车上下人。
4、人员运输必须有押车工,司机开车前必须得到押车工的准确指令,否则不准开车。
5、途中因故障停车,必须在机车前后设置停车警示后,方可检查机车。
6、机车在出现故障或在斜坡上行使时,可以使用绞车牵引,但必须有措施。
所有单轨吊司机及维修工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操作。
审批意见:
蓄电池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
| 适配人群 | 矿用设备审核员,防爆电气工程师,矿车设计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运输,无轨辅助运输,防爆车辆准入 |
|---|---|---|---|
| 制定目的 | 防爆车在矿井里跑,怕电池炸、怕撞坏、怕刹不住、怕翻车、怕甲烷引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包括人车和料车。 | ||
| 职责分工 | 厂家要按标准做车,审核单位查是否达标,司机要会看仪表、会断电、系安全带。 | ||
| 管理要求 | 必须装安全带、灭火器、甲烷报警仪;电池防短路;刹车要湿式 驻车可靠;驾驶室要封闭带雨刷。 | ||
| 监督与检查 | 出厂前查铭牌、灭火器、安全带;上路前测刹车、转弯、爬坡;不达标就退回去改;查出问题立即停用;监督由安标中心负责。 | ||
1 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为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要求适用于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
2 引用标准
gb 1589-____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3836.1-____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____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3-____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4-____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3836.9-__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9部分:浇封型“m”
gb 7258-____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gb/t 12538-____ 两轴道路车辆 重心位置的测定
gb/t 12539-1990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
gb/t 12540-____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
gb/t 12544-____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674-1990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 12676-1999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9854-____ 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
mt 113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154.8 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mt 818 煤矿用电缆
3 名称与型号
3.1 产品名称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
3.2 产品型号
参照mt/t 154.8,产品型号编制如下: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gb 3836相关要求。
4.1.2 选用线缆应满足mt 818系列标准要求。
4.1.3 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
4.1.4 非金属聚合物应满足mt 113相关要求。
4.1.5 其他未涉及的技术指标与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2 技术要求
4.2.1 整车
4.2.1.1 车身易见部位上应装置永久保持的整车铭牌。
4.2.1.2 铭牌中应注明主驱动防爆电机的型号和功率。
4.2.1.3 技术文件中应明确续航里程及充电时间。
4.2.2 后悬
参照gb7258-____要求,后悬应小于等于 3.5m且小于等于轴距的 55%。
4.2.3 轴荷和质量参数
4.2.3.1 轴荷应满足gb 1589的要求。
4.2.3.2 整车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整备质量和总质量应在各轴之间合理分配,轴荷应在左右车轮之间均衡分配。
4.2.4 核载
4.2.4.1 应满足gb 7258-____中4.5.1、4.5.2、4.5.3和4.5.4的规定。
4.2.4.2 人车的最大允许乘座人数(含司机)暂为19人,料车的最大允许载货重量暂为5吨。
4.2.5 比功率
技术文件中应明确具体指标。
4.2.6 侧倾稳定角及驻车稳定角
4.2.7 转向系
4.2.7.1 应满足gb 7258-____中6.2、6.4(25°)、6.8、6.9、6.10、6.11和6.12的规定。
4.2.7.2 应具备转向助力。
4.2.7.3 技术文件中应明确最小转弯半径、接近角度、离去角度等具体指标。
4.2.8 制动系
4.2.8.1 机械制动器应采用湿式结构,与回馈制动应能实现安全切换。驻车制动应满足“失效安全型”的要求。
4.2.8.2 制动可靠性、稳定性和制动距离应满足gb 7258-____中7.1、7.2、7.3、7.4、7.6、7.10和7.11的规定。
4.2.8.3 设计速度不超过50km/h,并具有限速装置,保证实际运行速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4.2.8.4 驻车制动应满足1.5倍额定载荷情况下在规定的最大坡道上保持静止不产生位移。
4.2.9 照明信号
4.2.9.1 照明灯、各种信号灯(除牌照灯外)应参照gb 7258-____中8的规定。
4.2.9.2 宜配备远光灯。
4.2.10 其他电气设备和仪表
宜满足gb 7258-____中8.6的规定。
4.2.11 行驶系
4.2.11.1底盘应参照gb 7258-____、《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相关试验。
4.2.11.2 宜具有防侧翻功能。
4.2.11.3 应具有悬挂系统,满足gb 7258-____中9.3的规定。
4.2.11.4 车轮数应不低于4个。建议采用四轮驱动。
4.2.11.5 最大爬坡度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确。
4.2.12 安全防护装置
4.2.12.1 每个司乘人员座位均应设有安全带。
4.2.12.2 应配备水基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2.13 驾驶室及车厢
4.2.13.1 应具有封闭驾驶室,且保证驾驶人的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
4.2.13.2 驾驶室中应具有手动异常断电功能,并具有防误操作的措施。宜具有碰撞断电功能。
4.2.13.3 驾驶室仪表盘应具有温度、电参数、速度、行驶里程、电量、刹车状态、故障状态、车门开闭状态等显示功能,最高温度、速度、电量、刹车状态、故障状态、车门开闭状态重要参数应同屏显示。应根据故障不同实现分级报警(断电)。
4.2.13.4 应具有机动雨刷。
4.2.13.5 人车应设置车厢,车厢顶部满足gb17578-1993《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规定》的要求。
4.2.13.6 门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并满足gb7258-____的要求。
4.2.14 锂离子蓄电池
4.2.14.1 应满足《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
4.2.14.2 结构应具有防短路措施。
4.2.14.3 应针对矿用无轨胶轮车的应用需求进行专门设计,除满足现行规定外,还应参照ul1642的规定补充相关要求。
4.2.15 锂离子蓄电池电源
4.2.15.1 应满足《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4.2.15.2单体电池成组连接应具有高强度、高可靠性及防松动措施,并进行低连接电阻设计,不宜采用螺丝固定方式。振动试验前后电源内部整个电池组变化率不超过5%。
4.2.15.3内部电池组之间可采用熔断器或继电器分成若干低压小电池组供电方式。
4.2.15.4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在整车上的布置位置应考虑避免碰撞。
4.2.15.5 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或安装在整车上后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4.2.15.6宜具有单体电池参数试验、检测专用接口,并布设在bms之前。充电接口宜具有通用性。
4.2.16 其他
4.2.16.1 整车应具有漏电检测功能。
4.2.16.2 电气设备宜满足ems、emi要求。
4.2.16.3 每个电源箱的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320v,整车电气设备的最高电压等级宜不超过550v。
4.2.16.4 应配备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断电仪。
5 检验方法
5.1样车检查
整车铭牌、安全带、灭火器等检查。
5.2 技术参数测量
参照gb/t 12673-1990等进行车辆的后悬、接近角、离去角、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等参数的测量;
参照gb 1589-____、gb/t 12538-____、gb/t 12674-1990等进行车辆的轴荷和质量参数的测量;
参照gb 1589-____等进行车辆的质量参数核定;
参照gb/t 12673-1990、gb/t 12674-1990等进行人数核定。
5.3 最高车速试验
参照gb/t 12544-____进行车辆的最高车速试验。
5.4 操纵性能试验
参照gb 7258-____进行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测定及方向盘力测定。
5.5 通过性能试验
参照gb/t 12540-____进行车辆的最小转弯半径测定。
5.6 制动性能试验
参照gb 7258-____进行车辆的行车制动性能检验及应急制动性能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