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
| 适配人群 | 企业应急队员,现场医疗人员,危化品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易燃易爆事故,中毒应急处置 |
|---|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除与化学毒物泄漏量的多少、毒性大小、挥发度等因素有关外,还和事故发生时的时间、气象条件、周围的地形地貌、人口密度等有关。如果泄漏的是易燃易爆气体,遇明火或静电等火源将引起燃烧、爆炸,危害程度就会加大。
(一)现场急救的实施程序
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根据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企业应急救援机构应该按照一定救援程序进行。
1.接到报警
指接到救援指令或要求救援的请求。接警是实施救援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接警人一般由救援总值班担任。接警人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问清报告人姓名和单位、部门、联系电话。
(2)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毒物外溢、爆炸、燃烧)、危害范围和程度,以及救援单位有何具体要求,同时做好电话记录,必要时问清救援行动的路线。
(3)向单位领导汇报接警情况,请示派出救援队伍。
(4)通知本单位有关部门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5)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反映要求和建议。
2.救援集结
为救援单位领导或救援总值班根据接报情况和单位救援力量,下令集结医疗救护队伍。救护人员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指定地点集结,并携带好各自负责的器材与装备。
3.清点出发
清点人员、装备后立即出发。途中通过车载电话或移动电话(或对讲机)与救援单位及事故单位保持联系,随时报告行动状况。
4.报到
救护队伍到达救援现场后,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报到。其目的是了解现场情况,接受救援任务,提出救援建议。
5.适宜选点
选择有利地形(地点)设置现场急救医疗点。选点工作关系到能否顺利开展现场急救和保护自身的安全,必须慎重。现场急救医疗点设置应考虑如下几点。
(1)应选上风向的非污染区域,但不要远离事故现场,以便于就近抢救伤员。
(2)位置:尽可能靠近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便于保持联系。
(3)路段:应接近路口的交通便利区,以利于伤病员转运车辆的通行和急救医疗点的应急转移。
(4)条件:急救医疗点可设在室外或室内,面积尽量要大,便于对众多人员的同时救护,同时尽可能保证有水和电的来源。
(5)标志:急救医疗点要设置醒目的标志,以便于救护人员和伤员的识别。最好是悬挂轻质面料的红十字白旗,可方便急救人员随时掌握现场风向的变化。
6.初检
指对伤病员进行初步的医学检查如图3—1所示,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初检不同于临床诊断,目的是尽快将被救人员简易分类以便于救护人员识别,并给予不同的处置。初检人员应该由有经验的医师担任,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安排合适科室的医师组成。
初检要处理危及生命的或正在发展成为危及生命的疾病或损伤。在这一阶段,应特别注意进行基本伤情估计及气道、呼吸和循环系统的检查(abcs)。
(1)开始先检查头部,触摸头顶及脑后,以及面部骨骼,寻找有无伤v1、擦伤、挫伤和变形。
(2)检查耳鼻有无出血及脑脊液。
(3)检查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应。
(4)打开口腔检查有无出血、伤口和异物,如折裂的牙齿或托牙。
(5)检查颈部有无颈椎畸形以及气管位置。
(6)伤员于侧卧时,迅速触摸其锁骨、肩胛骨、肱骨、肘部、尺桡骨和手,以确定是否有畸形、压痛和肿胀存在。当能触诊到手时,检查毛细血管充血度,并按压手指,以评估手神经血管功能。排除此侧肢体损伤之后,测量脉搏和血压,如果此侧肢体损伤,检查者应测量对侧上肢。
(7)进行肺部和心脏听诊,并同时检查胸骨和肋骨,查看有无畸形,有无压痛,检查胸部有无伤口、擦伤和挫伤。
(8)检查腹部,有无伤口、擦伤、挫伤、强直、触痛和膨胀。
(9)摇动骨盆,检查骨盆带是否完整。
(10)检查靠近检查者一侧的下肢,触摸股骨、髌骨、胫腓骨及足部。检查足部毛细血管充盈度,按压足趾以估计神经血管功能,然后检查对侧下肢。
(11)翻转伤员呈俯卧位,检查和触摸背部和臀部。
急救人员携带伤情标志,可以是红、黄、绿、黑不同颜色的布条或袖章,上面分别印着重、中、轻、死亡的字样,在遇大量烧伤伤员时,伤情标志上尚需标明有无呼吸道烧伤。还有一种较好的方法是设制一种“化救卡”,化救卡用不同颜色标志不同的分类,同时在卡上设立伤员“基本情况”、“初步诊断”、“处理措施”等项目,便于记录伤员在现场及转运途中病情发展变化,及救治措施,起到一个简易“病历卡”的作用,为后一步的救治提供依据和参考。这种化救卡在有大批伤员都需要紧急救治的情况下,无论在现场急救还是在急诊科(室)的抢救中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值得采用。
7.伤情分类
伤员分类是指伤员的伤情分类和救治的先后顺序。灾害伤员分类使那些能从现场处理中获得最大医疗效果的伤员得到优先处理,而不是首先处理那些最严重的伤员。现代灾害伤员分类只对那些只有经过处理才能存活的伤员给予最优先的处理,而对不经处理的也可存活的伤员和即使处理也要死亡的伤员则不给予优先处理。
在有大量伤员的灾害中,伤员的分类要有利于生命抢救措施的实施。适用上述原则,可以将最优先获得处置的伤员进行处置,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死亡率,同时使有限的医务人员和医疗力量发挥最大作用。
国外常用一种多色灾害伤员分卡系统。其颜色设计如下:红卡一一立即处理;绿卡一一次优先处理;黄卡一一延期处理;灰卡一一濒死或已死。使用这一分类卡系统,可为伤员伤情及哪些伤员应优先处理及运送提供一个易于辨识的标记。
国内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时,不同伤情伤员进行区域性划分,其中黑色代表致命伤需立即处理,危重伤用红色表示,中重伤用黄色,轻伤用绿色,以区别急救的优先顺序。
8.及时救治
对必须现场急救的伤员所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为:现场急救处理一般采取共性处理,对特殊伤员给予相应的个体化处理。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命、后治病,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把有限的医疗资源用到最紧急、最需要的地方,如对心跳呼吸停止的伤员要迅速给予心肺复苏,创伤大出血引起休克的伤员要立即止血抗休克等。对于已死亡以及救治无望的伤员不宜耗费过多的人力、物力资源,以便能让更多、更需要救治,而且救治有望的伤员得到尽快救护。
9.安全转送
对分类救治后的伤员分别向院内或院外转送。对于不同类型的伤员可以利用不同的交通工具给予转送,如轻伤员可以用一般车辆,较重的需要救护车辆,严重的需要用急救型救护车送。也就是说,对于需要进一步抢救的伤员的转送,不应该是普通的运输,而应在医学监护下的安全转送,即医疗救护运输。转运途中的医学监护是现场急救的一种延续,是现场急救与院内急救的连接“链”。现代医疗救护运输新概念的出现,结束了以传统的单纯的运输为主的“运载工具”,而出现了以“流动医院”或“活动急救站”为基本模式的“运输工具”,它是抢救危重伤员的活动场所,是浓缩的急诊室一一它就是具有运输、抢救、监护功能的现代急救车辆及飞机等。
10.及时报告
医疗急救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现场指挥部协调解决和调整,当救援结束时,也需向现场指挥部或救援单位内部报告救援情况,以及转移、撒点、返回的请示。
11.撤离
救援工作结束后,何时取消现场急救医疗点,救护人员何时撤离现场返回,要按有关程序并要经有关部门的同意。撤离时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器材装备的清点、数字统计工作等相关工作。
12.总结汇报
一旦救援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程序记录救援的相关活动,进行救援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并提出整改方案等。
(二)现场急救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救护人员的安全防护
救护人员在救援行动中应佩戴好防毒面罩和防护服,随时注意现场风向的变化,做好自身防护。
2.救护人员进入污染区必须注意的事项
(1)救护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必须戴好防毒面罩和穿好防护服;
(2)执行救援任务时,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相照应;
(3)带好通信联系工具,随时保持通信联系。
3.工程救援中应注意的事项
(1)工程救援队在堵源抢险过程中,尽可能地和事故单位的自救队或技术人员协同作战,以便熟悉现场情况和生产工艺,有利堵源工作的实施;
(2)在营救伤员、转移危险物品和化学泄漏物的清消处理中,与公安、消防和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互相配合,提高救援的效果;
(3)在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事故现场,救援所用的工具具备防爆功能。
4.现场医疗急救中需注意的问题
(1)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具有突发性、群体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现场医务力量和急救的药品、器材相对不足,应合理使用有限的救护资源,在保证重点伤员得到有效救治的基础上,兼顾到一般伤员的处理。在急救方法上可采取对群体性伤员实行简易分类后的急救处理,即由经验丰富的医生负责对伤员的伤情进行综合评判,按轻、中、重简易分类,对分类后的伤员除了标上醒目的分类识别标志外,在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后轻的治疗原则,实行共性处理和个性处理相结合的救治方法。
(2)注意保护伤员的眼睛。
(3)对救治后的伤员实行一人一卡,将处理意见记录在卡上,并别在伤员胸前,以便做好交接,有利伤员的转诊救治。
(4)合理调用救护车辆。在现场医疗急救过程中,常因伤员多而车辆不够用,因此,合理调用车辆迅速转送伤员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救护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对危重伤员可以在医务人员的监护下,由监护型救护车护送,而中度伤员实行几个人合用一辆车,轻伤员可用公交车或卡车集体护送。
(5)合理选送医院。伤员转送过程中,实行就近转送医院的原则。但在医院的选配上,应根据伤员的人数和伤情,以及医院的医疗特点和救治能力,有针对性地合理调配,特别要注意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
(6)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及时清除伤员身上的污染衣物,对清除下来的污染衣物集中妥善处理,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7)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是现场医疗急救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忙乱的急救现场,更应注意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为日后总结和分析积累可靠的数据。
5.组织和指挥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
在组织和指挥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的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1)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后,再撤离危险区域。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和指导污染区的群众就地取材,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如用透明的塑料薄膜袋套在头部,用毛巾或布条扎住颈部,在口鼻处挖出孔口,用湿毛巾或布料捂住口鼻,同时用雨衣、塑料布、毯子或大衣等物,把暴露的皮肤保护起来免受伤害,并根据当时的风向选择疏散路线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也可就近进入民防地下工事,关闭防护门。对于污染区一时无法撤出的群众,可指导他们紧闭门窗,用湿布将门窗缝塞严,关闭空调等通风设备和熄灭火源,等待时机再进行转移。
(2)防止继发性伤害。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中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后,尽快去除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一旦皮肤或眼睛受到污染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近医治。
(3)发扬互助互救的精神。发扬群众性的互帮互助和自救互救精神,帮助同伴一起撤离,对于做好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起到重要的作用。对危重伤员应立即搬离污染区,然后就地实施急救。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乙炔操作工,充装检验员,压缩机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乙炔充装,压缩机运行,发生器加料 |
|---|---|---|---|
| 制定目的 | 乙炔容易着火爆炸,车间里有发生器、气柜、压缩机这些危险地方,怕出事伤人伤厂。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人,乙炔车间、气柜间、压缩间、瓶库这些地方,还有运输装卸环节。 | ||
| 职责分工 | 厂长总负责,副厂长管具体,安全员盯现场,车间主任带人灭火疏散,操作工按规矩干活。 | ||
| 管理要求 | 装静电扶手、喷淋装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定期查阀门管道;电石要化验合格;软管老化就换;充装时站侧面慢开阀。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班前检查设备,每周查一次报警器,每月安全例会,没做到扣钱,严重就调岗。安全员天天巡,领导不定期查,记录本要签字。 | ||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本厂各部门(车间、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够高效、有序的展开抢救工作,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难人员,保障本厂各部门(车间、岗位)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强化管理、加强监督;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的原则,我厂在原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参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重新对本厂《预案》进行修改补充。特编制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我厂是个体经营企业,于**年*月建成,**年**月试运行,厂址位于***,东距***。占地面积**平方米,总资产***万元,现有职工**人,主要从事溶解乙炔的生产,年产量***万立方米/年,主要供气对象为***市周边各工矿企业。由于乙炔气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属于重点防火单位。
乙炔车间设有发生器一台,净化塔两台,乙炔压缩机两台,高压
干燥器二台,充装排架二排(54头/排),车间设有放静电扶手,紧急喷淋装置一套,配备100立方米消防水池一个,十点可燃气体报警仪;并设有避雷针及防静电装置,能充分保证车间的安全生产.
当地气象状况:春、冬两季天气晴朗,为多风季节,夏季雨期主要是
6-8月份,降雨次数频繁,秋季少雨,天气温和。
2、危害辩识,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2.1、危害辩识
我厂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生产溶解乙炔。危险性类别为
2.1类易燃气体,极易燃烧爆炸。乙炔具有弱麻醉的作用,高浓度吸
收,可引起窒息。
2.2、危险目标的确定
我厂重点区域为乙炔发生间,气柜间,压力管道,压缩间,乙炔瓶库,这些都是我们严格防范的危险目标。
2.3、危险目标的分布图表(见图表)
目标
危险品名称
分布地点
危险等级
1号目标
乙炔发生器
发生间
1
2号目标
储气柜
气柜间
3号目标
压力管道
净化间
4号目标
模式压缩机
压缩间
5号目标
乙炔瓶库
成品库
2.4、危险性评估
(1)乙炔气在常温下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2)乙炔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在空气或氧气中可在相当宽的浓度范围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3)乙炔气的分解性本身在特定条件下能产生分解大爆炸。
(4)高压乙炔传播火焰爆炸能力强。
(5)电石遇水或湿气能迅速产生高度易燃的乙炔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可发生爆炸性灾害,与酸类物质能发生剧烈反应。
3、各类事故发生的条件,可能情况,预防措施。
3.1、生产过程中乙炔发生器可能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1)事故产生的条件:
a、冷却水不足或没有按时更换水造成电石过热。
b、发生器罐体或管路阀门漏气。
c、装料、换料时与发生器运动部分的部件互相摩擦产生火花。
d、由于电石含磷过多或含有硅铁。
(2)预防措施
a、开车前认真检查冷却水泵是否工作正常,使循环水的水温长期控制在70℃以下。
b、对发生器的罐体、管路、阀门做出定期检验,永保无泄漏状态。
c、进厂的电石必须经过化验合格后方能接收,不合格的原料一律拒收。
d、操作工装料时,做到轻拿、轻放。
3.2、生产过程中模式压缩机可能出现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1)事故产生的条件
a、抽送或压缩乙炔气时形成负压吸入空气,形成乙炔—空气混合气体。
b、压缩机运转过程中因压力表、安全阀、自动调节装置或报警器失灵。
c、模式压缩机上的垫圈,阀盖损坏漏气与空气形成乙炔气—空气混合气体。
d、管道内乙炔气的流速控制不当,防静电接地不良。
e、压缩机运行过程中冷却水突然中断,致使温度骤然升高。
a、操作工在开车前必须检查气柜高度,使气柜达到规定范围内方可开车。
b、各级压力表,安全阀必须到有关部门定期检验,自动报警装置每班检查一次,并有效。
c、压缩机上的垫圈,阀盖等部件,开车前应全部检查有无泄漏。
d、开车前对各跨接导线进行检查,保证连接完好。
e、运转中压缩机冷却水一定要保证足够的供水量,使压缩机始终保持在正常温度。
3.3、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a、充装软管老化。
b、气瓶没有余压,气阀不良或气瓶装有其它气体。
c、开启瓶阀过猛、过快,操作有误或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d、气瓶超过检验期或充装超重的。
(2)可能出现的事故
a、充装软管断裂,乙炔气和空气产生混合气体、遇明火发生火灾或爆炸。
b、气瓶混有其他气体,如氧气、空气充装时发生爆炸。
(3)预防措施
a、对充装软管经常检查,发现老化及时更换或定期更换。
b、气瓶检验员要认真按《气瓶充装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气瓶一律不准充装。
c、开启瓶阀时,操作工要站在瓶口的侧面,慢慢开启瓶阀,冬季要定时喷洒地面,防止空气干燥产生静电。
d、对于超重的气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3.4、事故应急措施
(1)应急措施
a、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工艺管道及乙炔瓶上的所有阀门,用灭火器材组织扑救,控制火势的蔓延,必要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
b、发生器在加料时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加料,用氮气吹扫发生器,同时用灭火器扑救,向发生器夹套加水排污降温。
c、压缩间发生火灾时,除立即关闭电源外,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d、充装间发生火灾时,立即关闭电源气源,启动紧急喷淋装置,用灭火器扑灭管道及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对附近乙炔气瓶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事故泄漏
乙炔气泄漏量达到爆炸极限的20%时,可燃报警器自动报警,同时车间排风机自动启动,如果排风机未启动,用手动开关开启排风机强制通风。
3.5、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事故.
(1)可能发生的情况
a、违规混装其它气体或车厢内有可燃物质。
b、违反操作规程,违章装卸。
c、接近热源或受严重撞击,瓶嘴断裂,危及周围。
d、违反交规行驶车辆。
a、严格执行交通部门的运输,装卸规定,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车辆。
b、保持车内清洁,无油质、无杂物。
c、不混装其它气体,对所装乙炔气瓶数量无误。
d、押运人员每车2人,经市交通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e、汽车有明显的危险货物安全运输警示标志,每个乙炔瓶也要有安全警示标志。
f、装卸操作时,轻装轻卸,码放整齐,严禁抛、滑、滚、撞。
g、气瓶的瓶帽,防震圈等配件齐全。
h、严禁吸烟 ,接近明火和高温场地,配备好灭火器。
i、不准非运输押运人员搭乘车辆。
j、不在人员密集点停车,如途中因车辆故障,需临时停车检查处理时,要停靠在安全地点,由专人监护,需进修理厂,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4、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4.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本厂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副厂长、专职安全员、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厂长为总指挥,副厂长为副总指挥,负责本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厂长不在企业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设在厂部办公室。
4.2、指挥机构职责:
(1)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
(2)负责制定方案。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保证灾情发生后,自救迅速、准确、及时制止灾情的蔓延和扩大。
(4)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向消防部门请求救援。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迅速组织恢复生产。
4.3、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生产安全员: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对外联系工作。
车间主任:负责组织车间人员进行治安保卫、灭火、疏散和抢救伤员工作。
5、救援队伍:
根据实际需要,本厂建立了义务消防队,由12名人员组成,并进行明确分工。
(1)抢险组:做好救灾抢险的准备工作,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解救受灾人员,保护主要设备、设施,控制灾情,做好事故扩大的抢险准备。
(2)后勤组: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供应,为抢险救灾人员和受灾人员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和保护用品。
(3)联络组:传达指挥部有关意见,负责各组之间联系,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4)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及附近的保卫警戒工作,疏散危险区域的无关人员。
(5)医护组:根据事故性质、程度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对受伤人员
进行现场护理,疏送危重伤员去医院抢救。
根据应急预案内容,按照就近方便迅速、有效的原则,依据应急救援区域划分规定,本厂与丰润区医院、高各庄派出所及消防队确定了联系方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装备和信号
为保证救援工作及时有效,本厂配备了有关的装备器材〈后附装备器材表〉并对装备器材和信号使用做如下规定:
(1)抢险用装备器材:由专人负责和保管,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器材处于完好状态,保证随时能够有效使用。
(2)信号与报警
出现意外事故时,每一个值班人员以及有关岗位人员都能报警,并做好以下几点报警工作:
a、电话报警:电话设在厂办公室,与***区医院的联系电话是 *****,与****派出所的联系电话是*****。
b、警铃:此铃设在门卫,平时不准乱用,出现意外事故时,每次长铃10分钟以上。
7、预防事故的具体措施:
7.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针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强化领导、完善体系、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的具体规定,规范和约束本厂安全生产行为的预防措施和方案。本厂配备了主抓安全、技术负责人各一名,负责本厂的安全技术工作,本厂各岗位操作工均经过了市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的培训,达到持证上岗。本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齐全。
7.2、安全管理措施
本厂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安全隐患及日常管理工作,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对策 。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本厂的安全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责任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人人懂安全,事事有人抓的局面。
(2)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工作,做到培训有计划,有考核,使每位职工明白只有懂技术、懂安全才能保证企业及自身的安全。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开展卓有成效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天天查、周周查、月月查,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7.3、预防措施和补救措施:
(1)乙炔车间预防措施:
a、阻止乙炔泄漏和滞留的措施;b、阻止发火源的措施;c、防止超压的措施;d、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e、防止静电的措施。
(2)扑救措施:a、着火时立即拿灭火器灭火;b、切断电源和关闭各种工艺管道阀门;c、打开紧急喷淋装置;d、火势大时立即报火警电话119;e、转移危险物品。
7.4、检查与维护
(1)所有压力表、安全阀每半年检验一次;
(2)压力容器每三年进行一次探伤检验;
(3)电器线路绝缘性能每半年检验一次。
8、事故处理
本厂制定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案和处理程序如下:
8.1、处置方案
(1)本方案是指乙炔生产中,发生的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采取的处置方案。
(2)处置方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3)生产车间由安全员负责,如发现重大事故问题,立即向厂领导汇报,并由厂部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4)由厂长指挥,副厂长组织营救受害人和集体财产,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受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5)迅速控制危险源,如切断电源,切断气源,保护现场。
(6)必要时组织人员撤离。
(7)协助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制定改正措施。
8.2、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如下处理程序,做到危临不乱。
第一步:迅速切断危害源,即电源或气源。
第二步:按动警铃。
第三步:电话报警。
第四步:抢救伤员。
第五步:抢救设备。
第六步:联系外援。
第七步:上报联系。
第八步;人员疏散。
第九步:治安保卫。
第十步:调查整改。
9、紧急安全疏散
在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与事故点至少保持50米以外的距离,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友邻单位的人员和居民安全时,厂指挥部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这些人员和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10、社会支援:
一旦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厂内抢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指挥部责成专人进行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11、训练演习
着重加强救援队伍的培训,厂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一旦发生事故做到指挥部能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和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2、有关制度及规定
本厂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还要落实好以下几项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即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由安全副厂长主持,厂长参加例会。
(2)每季度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培训,由生产副厂长主持。
(3)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和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其它附件、图表
13.1、附件:
(1)危险化学品目标的特性说明
(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成员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特大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消防特勤指挥员,环保监测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城市人口密集区救援,化工企业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化学品炸了伤人伤财,得提前想好咋救。 | ||
| 适用范围 | 枣庄市里所有碰化学品的地方,厂子、仓库、加油站、食品厂冷库都算。 | ||
| 职责分工 | 局长当总指挥,消防队冲前面,医生救人,警察管现场,环保测空气,政府管后勤和赔钱。 | ||
| 管理要求 | 119一打就来,现场不能乱动,先救活人,再堵漏,测毒气,洗污染,带防爆工具。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盯着,每月查演练,没报事故罚钱,没练熟扣分,出事慢半拍要被问为啥。 | ||
为了在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原则及指挥机构
(一)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设立枣庄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总指挥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冶化行业办公室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质监、环保、交通、气象、工会、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机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专业组。主要分工和职责是:
1 、办公室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领导担任,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2 、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3 、抢险救灾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组织各区(市)公安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4 、技术保障组由市冶化行业办公室牵头,市公安消防支队、质监局、环保局、交通局、气象局、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5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6 、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7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
我市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氨、氯、乙炔、汽油、甲醇、乙醇、苯、氧气、氮气等,根据国内外及我市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氨、氯、乙炔、汽油、甲醇为主要危险物质。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氨:兖矿鲁南化肥厂、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市普利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市吉强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生产、储存设施,以及枣庄金虹食品有限公司、枣庄市龙盛畜禽食品有限公司、枣庄馋神食品有限公司、滕州春滕食品有限公司、鲁南牧工商联合公司、枣庄利盛食品有限公司、山亭徐庄林场恒温库等 66 家使用单位的的储存、使用设施。
(二)氯:山东神工化工有限公司、滕州银丰化工有限公司 、枣庄市旭东化工有限公司等使用单位的储存、使用设施。
(三)乙炔:枣庄鑫泰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百益氧气厂、枣庄正昊实业公司溶解乙炔气厂等生产单位的生产、储存设施,薛城恒源气体供应站、滕州众成气体厂等经营单位的储存设施,以及其他使用乙炔气体单位的储存、使用设施。
(四)汽油:中石化山东枣庄分公司油库、中石化山东枣庄分公司滕州油库、中石油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油库,以及枣庄市 371 家加油站的成品油罐等。
(五)甲醇:兖矿鲁南化肥厂、枣庄市普利化工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的储存、生产设施。
(六)乙醇:滕州市荆河酒业有限公司、十里泉酒厂、台儿庄酒厂、山亭酒厂等生产企业的储存、生产设施。
(七)苯:海化薛城振兴焦化公司、山东省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枣庄市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的储存、生产设施。
(八)油漆:山东神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宏光涂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储存设施。
(九)酸、碱:滕州市丰泰化工有限公司和枣庄市兴诚化工有限公司的硫酸生产、储存设施及山国电十里泉发电厂的酸碱储存、使用设施。
四 、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兖矿鲁南化肥厂等单位的专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在紧急情况下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二)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请求做好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工作。
(三)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定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兖矿鲁南化肥厂等专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四)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枣庄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五、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上报市安监、公安、环保、质监部门,市安监局立即向市政府报告。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 119 , 110
市安监局值班电话: 3324482
市政府值班室电话: 3314257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3346110
3346111
市环保局: 3312294
市质监局: 12365
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 0532-3889090
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 0531-2600646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事故所在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 应急救援的启动及工作重点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自救;当地政府应立即启动本地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二)市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须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市政府,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请求市政府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驻枣部队支持和援助。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 、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 、控制危害源,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源,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 、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 、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 、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应 2—3 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 、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具备防爆功能。
3 、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 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时,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 、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八、 其他
(一)本预案是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事故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三)各区(市)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区(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安监局备案。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应急指挥员,消防救援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火灾,危化品爆炸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比如爆炸、中毒、泄漏这些。想快点救到人,别让火越烧越大,别让毒气飘太远,别让污染变严重。 | ||
| 适用范围 | 常熟市里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人和地方,像化工厂、油库、烟花仓库、医院放射源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副市长带头管总,安监局盯日常,消防队冲第一线,公安拉警戒,医生救伤员,环保测空气水土,专家出主意,单位自己先动手。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打119,拉警戒线,关阀门堵漏,喷水降温,抬人送医,测毒气浓度,洗消污染地,专人引导救援队。 | ||
| 监督与检查 | 谁值班谁接报,谁带队谁下令,镇里部门要随时待命。没及时到场、通讯断了、不听指挥的,要被问为啥。总指挥部办公室天天查落实,每月看演练。 | ||
概述:
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实施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控制和消除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减少和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损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正常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常熟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包括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城镇燃气、监控化学品、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等。
我市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有:
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爆炸品撞击、摩擦或遇到高热、明火等,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等危险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其气体(蒸气)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团,遇到着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泄漏处,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放射性物品由于没有防护或防护失效而泄漏,会以体内或体外照射方式危害人体健康,引起疾病、基因突变等伤害,甚至死亡;
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可能造成人员中毒事故和环境污染。
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同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因此在救援工作中必须综合考虑。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常熟市境内进行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泄漏等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险、危害程度,依次从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轻微泄漏、较小火灾或爆炸,无人员伤亡中毒且已处于受控状态,不可能形成更大危害的事故;
一级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级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可能造成有限范围严重污染的事故;
三级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有毒物质可能造成较大范围、流域性污染事故。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其目的是:
(一)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加剧或使正在发生的事故不扩大和蔓延,并尽可能地排除险情;
(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危险源分布状况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包括(具体见附件四):在它们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存在着大量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海虞镇国际化工园区的氟化工基地(大金、三爱富、中昊、阿托菲纳等)和支塘镇的旋力精细化工厂、王庄镇的虞南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辛庄镇的吕舍化工厂、虞山镇的金星化工有限公司等;
港区的储存液化石油气和其他化工原料的华润公司;
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中石化常熟公司杨家桥油库、中国石油江南公司七星桥油库和中国石油江苏公司莫城高泾油库、凯斯公司何市油库、新区油料公司油库等;
古里镇的宏康烟花鞭炮公司白茆烟花爆竹仓库和高升烟花爆竹公司藕渠仓库;
从事剧毒物品经营的物资集团化轻公司仓库、商业集团五交化公司仓库、建发医药公司仓库;
液化石油气储罐场(王庄、莫城、新港、支塘、辛庄、漕泾、旋力等罐场);
化轻公司的王庄民爆物品仓库;
大义的辐照技术应用厂和第一人民医院的钴60等放射源;
其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重大危险源。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
(一)事故应急救援必须遵循“单位自救为主、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二)事故应急救援必须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的原则。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市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领导工作。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
(一)总指挥部
1、总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经贸委、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江苏常熟海事处、质监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总工会、人民保险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
2、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组织指挥;
(2) 审核发布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通报和信息;
(3) 特殊情况下向上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和联络驻常部队请求支援;
(4) 接受上级政府的应急救援指令,负责向上级政府汇报应急救援情况。
(二)总指挥部办公室
1、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总指挥部联络和信息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各镇场、各职能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运作;
督促检查各镇场、各职能部门、各从业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现场指挥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员和若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
1、现场指挥部的成立
(1)轻微事故和一级事故发生时,指挥员由消防大队领导担任,成员由其视事故情况指定组成。
(2)二级事故发生时,指挥员由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其视事故情况指定组成。
(3)三级事故发生时,指挥员由总指挥担任。
2、现场指挥部职责
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组织指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及时向总指挥部汇报事故有关情况;
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其职责
(1)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安、交警部门、当地政府(场、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2)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和公用设施的抢修,及时控制危险源。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人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事故单位人员和消防、建设局、供电、供水、环保、电信等部门组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该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配备工程机械、专业的防护和急救器材。
(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必要时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此队伍由由卫生局负责,消防和当地政府(场、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和地方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院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
(4)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负责组织落实应急通讯。由市经贸委、物资局、供销总社、商业局、电信局、中国移动通讯公司常熟公司、中国联通公司常熟公司和当地政府(场)组成。
(5)环境气象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负责提供气象信息给现场指挥部。此队伍由环保局和气象局组成。
(6)专家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化工、消防、电气、燃气、民爆物品、压力容器、建设、气象、环保、安全等各方面的专家组成。
(7)事故调查组:根据国家关于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组成。
(8)善后处理组:事故单位负责对受害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善后处理工作。当地政府(场、主管部门)、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总工会负责督促、帮助事故单位及时、妥善做好受伤害人员及其职工和家属、周边群众的稳定工作。
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程序
(一)报警
1、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向“119”消防报警服务台报警。报警的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
2、“119”台调度员根据事故性质和状况,在向公安局和消防大队领导汇报后对下列报警台实施联动报警:
(1)交巡警“110”台;
(2)卫生急救“120”;
(3)长江海事“12395”台,内河海事:“”;
(4)环境保护“123697”台。
(5)总指挥部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直接向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安监局局长报告。
(二)启动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判断,有权直接向各镇场、各职能部门、从业单位组建的快速反应专业救援队伍发出通报或指令,并立即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预案启动指令的发布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发生轻微事故由消防大队领导发布启动指令;
2、发生一级事故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发布启动指令;
3、发生二级事故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发布启动指令;
4、发生三级事故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启动指令。
(三)实施
1、接到启动指令或报警后,各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场)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和快速反应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赶赴事故现场。
2、根据报告和出警情况,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分析、判断事故性质、状况、趋势和采取的步骤,必要时随时报总指挥决策。
3、事故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快速反应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单位抢险负责人应简要汇报事故状况及处置、救援的技术要求。
4、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按照事故类别和实际情况分类实施事故处置方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如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初期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快速反应救援队伍任务;并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处置方案和防范措施,直至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四)终止
应急救援结束后,根据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由总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报告等有关资料。预案终止指令的发布按以下规定执行:
1、轻微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由消防大队领导发布终止指令;
2、一级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发布终止指令;
3、二级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发布终止指令;
4、三级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终止指令。
应急救援措施
(一)基本措施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包括排除险情、扑救灾害、控制事态等,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检验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消除危害后果,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二)事故分类处置方案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单位应急预案和事故实际情况合理选用事故处置方案。
1、火灾型事故的处置,按火灾型事故处置方案实施,该方案由公安局负责制订。
2、爆炸型事故的处置,按爆炸型事故处置方案实施,该方案由公安局负责制订。
3、泄漏型事故的处置,按泄漏型事故处置方案实施,生产储存场所事故由公安局、卫生局负责制订。
4、中毒型事故的处置,按中毒型事故处置方案实施,由卫生局负责制订。
5、陆上和水上交通、污染事故的处置,按有关事故处置方案实施,其中陆上和内河交通、污染事故由交通局负责制订,长江水域交通和污染事故由江苏常熟海事处负责制订。
6、混合型事故处置,按上述各类事故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组织实施。
应急救援人员、设备与设施的配备
各镇场、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单位、各医疗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需要,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设备、设施和应急物资。
上述所有单位必须加强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确保完好和数量充足。
(一)各镇场和公安、消防、卫生、供电、物资、商业、供销、民政、劳动、质监、建设、交通、海事、环保等部门应配备或指定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工程机械、照明装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
(二)危险化学品单位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剧毒品从业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和解毒药品。
(三)有关医疗机构应根据我市危险化学品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和医疗急救器材、急救药品和其他应急装备。
(四)总指挥部可指定有关经营、生产企业,作为救援物资的应急供应单位,并建立情况信息表;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单位接到调用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运载工具运送相应的救援物资到事故现场。另外,总指挥部可以根据情况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的发布按如下规定执行:
1、程序:一级事故信息由总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整理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发布,二、三级事故信息由总指挥部发布。
2、内容:事故经过、伤亡情况、污染和危害状况、直接损失、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处理情况等,具体内容由发布人根据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发布。
其他
(一)各镇场与部门、危险化学品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二)各镇场与部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预案和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应报送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本预案和上述预案和方案共同构成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本预案规定的各单位、人员必须在任何时间保持通讯畅通。
(四)各支援单位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所耗费的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
(五)本预案及其附件中相关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和人员变动后应及时向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最新名单。
(六)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按上级应急预案执行,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上级人民政府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七)本预案及其附件的评估与修订由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进行。
(八)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应急指挥人员,消防救援队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处置,危化品火灾扑救,危化品运输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伤财,想早点发现、快点救、少受损失。大家能一起快速反应,别手忙脚乱。 | ||
| 适用范围 | 池州市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生产、储存、运输、用、扔这些活儿都算。 | ||
| 职责分工 | 市安监局牵头管总,公安管疏散警戒,卫生管救人,环保管测污染,交通管运东西,气象报天气,监察盯着干活的人。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划警戒区,疏散人群,动态监测,组织自救,不够力就赶紧喊上级帮忙。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平时查演练、看预案实不实;出事谁没到位谁负责;干不好要处分,严重了走法律程序;老百姓也能举报不干活的部门。 | ||
1 总 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预警预防、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池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照《安徽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2)超出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
(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事故灾难处置实行以地方政府为主,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3)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根据现有企业应急救援现状,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的现有应急救援力量,采取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整体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救援能力。
(4)加强合作,信息共享。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技术和救援装备,提高预警预防水平,加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统一调度,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下设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2)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实际情况,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决定启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以及市属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批示。
负责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以及市属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负责组织市级应急救援演练和指导市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市级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及市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的调度。
(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指挥组织武警消防官兵抢救援工作。
(3)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
(4)市交通局:负责抢险物资的运输,保障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及时到达以及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5)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6)市质监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7)市环保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对环境污染的监测,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8)市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气象数据的测定、分析和预报气象情况。
(9)市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察工作。
(10)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宜。
(1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3 现场救援指挥部及救援专业组职责
现场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救援的需要,负责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负责制定并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负责领导和统一调度各部门和单位的施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救援情况的上报工作。
(1) 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传递,督促各专业组完成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汇总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对外联系,现场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组成。
(2) 施救处置组:负责事故危害区域的寻情、侦察、救生、控险、排险、灭火、洗消。由市公安、质监、公安消防,企业消防抢险队伍、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组成。
(3)医疗救护组:负责抢救伤员,并根据需要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由市卫生及相关部门、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单位组成。
(4) 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危险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由市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
(5)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供应,并组织车辆运输。由市商务、交通、公安交警以及当地政府组成。
(6) 环境监测组: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气象资料的提供,负责环境污染的控制、处置工作。由市环保、气象有关部门和环境、气象监测单位组成。
(7) 专家组:提供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措施,界定危险区域,指导应急救援技术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咨询。
(8)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置等后勤保障工作。由事发当地政府负责。
(9)新闻报道组:负责事故及救援有关情况的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负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进行分级管理,并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根据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灾难险情, 或当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通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必要时上报市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可能发生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可以预警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信息接收、报告、分析和处理。并按照事故预警级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管、公安、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部门。较重以上事故灾难应在30分钟内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
3.2 事故灾难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灾难。
较重(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灾难。
严重(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特别严重(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响应坚持属地化为主的原则,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级ⅳ)事故灾难及险情时,由县级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发生较重(ⅲ级)事故灾难及险情时,由市级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发生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事故灾难及险情时,在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增援。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后,应根据本单位预案组织相关应急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应采取下列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同时应迅速向所在地的安全监管、公安、环保、质检等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动态信息。
(1) 根据事态影响范围,向周边社区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 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 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辨识、确认危害范围及危害程度;
(4) 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 需要社会支援和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提出请求给予支持。
4.2 新闻报道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上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对外报道口径。
4.3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逐级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有关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必要时可预付理赔款
5.3 总结评估
各级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建立统一的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参与部门(单位)之间联络畅通。
6.2 保障措施
(1)救援装备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掌握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监管、环保等部门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
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以消防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各级、 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应急办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交通部门提供运输保障。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交通部门应对受损道路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运输系统。
(4)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地方医疗急救网络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6)物资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常备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在应急状态下,事故发生当地政府物资储备不足时,报请上级协调物资调运。
(7)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主要包括体系建设、日常运行、专家队伍建设、事故演练、事故紧急救援装备等费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
(8)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10) 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建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
6.3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信息交流
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教育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练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县区和有关企业应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救援演练。
7 附 则
7.1 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行政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市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电话:0566—2037571
传真:0566—2027336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科:0566—____066
传真:0566—2027336
7.3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安全监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救援预案。各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某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 适配人群 | 路政中队长,巡逻中队人员,应急小组组长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高速公路事故,危化品运输监管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伤路。想多挡点风险,少死人少赔钱。 | ||
| 适用范围 | 大队所有人、巡逻中队、出事路段、危化品车事故现场。 | ||
| 职责分工 | 组长管总,副组长盯现场,队员摆锥、警戒、报信、帮医生。谁在岗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马上摆反光锥、拉隔离带、划警戒区。没专业人员前不乱碰、不靠近、不围观。 | ||
| 监督与检查 | 组长天天查日志,监控中心随时问进展。漏报迟报要被点名,处置不当扣分通报。 | ||
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路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及路政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的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机构组成
我大队按照中心指示,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小组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负责日常工作,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具体执行,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指挥与协调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巡逻中队立即核实和确认,并上报领导小组和监控中心,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必要时,组长带领备勤人员赶往出事地点增援,进行现场指挥和参与处置工作。
(2)与监控中心、有关部门及单位随时保持联系,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3)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中心及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采取行动。
3 现场处置
巡逻中队、增援人员应迅速、果断的全力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在事故处理专业人员及医疗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到达事故现场的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迅速摆放反光锥,划分隔离带,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专家、施救及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后,积极协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抢救、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4 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记录受损路产设施,并详细在巡逻日志里写明,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事故灾难一时难以控制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
5 后期处置
(1)及时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及时开展路产(权)损失理赔工作。
6 总结
我大队按照中心指示,认真制定本预案。今后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后,我大队会对事故处理过程进行详细分析及系统总结,不断完善此预案,以更好的确保****的平安畅通。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危险化学品事故
| 适配人群 | 镇级应急指挥员,基层安监执法人员,企业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处置,危化品火灾扑救,危化品中毒救援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爆炸、中毒、起火,伤人伤财,影响大家安全和生活。 | ||
| 适用范围 | 全镇所有用、存、运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和人。 | ||
| 职责分工 | 镇长总管,安办日常盯,派出所疏散管治安,消防灭火堵漏,卫生院救伤员,安监站测污染,党政办运物资,其他部门各干各的活。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30分钟内往上捅;划三区管人;灭火堵漏洗消;疏散群众;设警戒线;动态监测;发警告。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办盯着企业报不报、练不练;派出所查疏散没,消防查灭火没;没做到的,通报批评,严重就追责;镇里每月查一次落实。 |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镇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划分为以下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是指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设立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一)成员单位职责
1、镇安办:负责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小站派出所: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镇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4、卫生院:确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的定点医院,培训专业医护人员;安排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安监站:及时上报区环保局测定事故对环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对可能受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负责对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鉴定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党政办:负责制定抢险救灾运输预案,确定抢险运输单位,监督抢险单位做好人员和车辆准备,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
7、综治办: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8、宣传办:负责应急事故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9、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工伤保险、伤残鉴定工作。
10、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负责受灾群众的善后安置工作。
(二)现场事故救援指挥部各救援专业组织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救援;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指令,协调和督促各组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施救处置组:由消防队牵头负责。负责控制危险源,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灭火、堵漏、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及事故后对被污染的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消防队、企业消防抢险队伍、事故应急救援备选单位组成。
3、伤员抢救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负责抢救伤员并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伤员能在事发现场或医疗机构中得到及时医治。
4、安全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负责对现场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
6、物资供应组:由党政办和社会事务牵头负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7、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后勤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控与报告
1.信息监测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上报工作。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掌握全县危险化学品的分布和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建立全镇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包括所属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特点,将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2.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小站镇人民政府和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和区安委会报告。
(二)预警预防行动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应及时向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如需支援,请求上级机构协调。
(三)预警级别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一般(ⅳ级):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人30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较大(ⅲ级):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ii)级: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机10 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
特别重大(i)级: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分别响应。
一般(iv)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救援,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先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区应急机构,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执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执行,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国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二)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后,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全镇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布危险或避险警告;
2、应急决策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3、预案启动条件
(1)启动条件
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①发生i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②接到相关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请求。
③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2)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有关企业、单位按预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企业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政府镇长任指挥长,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营救受害人员,指挥人群疏散、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5、应急联动
事发企、事业单位参加处置工作的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企、事业单位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保险理赔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
(三)事故调查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协调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全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参与部门之间畅通联络。
(二)应急救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 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2、应急队伍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任务繁重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后,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党政办提供运输保障。派出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5、物资保障
由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和重点企业负责常备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
6、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 、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指导对企业、部门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习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指导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
七、附则
(一)奖惩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行政法定职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实施时间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危化品安全员,应急指挥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火灾,危化品爆炸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毁东西、污染环境。想把损失压到最小,保住大家命和家当。 | ||
| 适用范围 | 本市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人、地儿、车、厂子,还有邻市出事咱去帮忙时。 | ||
| 职责分工 | 副市长带头指挥,安监局管日常,公安管警戒疏散,消防灭火救人,卫生局治伤员,环保局测空气水土,各乡镇先动手再听指挥。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2222990,戴防毒面具进现场,分三圈划警戒区,群众赶紧撤,伤员快送医,泄漏要堵住洗消。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平时查企业预案练不练,出事谁没到位就追责,指挥部随时点名问进度,老百姓发现隐患可打电话,不报瞒报要挨批。 |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 概念与分级
1.3.1 概念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危险化学物品处理过程中,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者其能量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燃烧、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事故。
1.3.2 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10万人(含10万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5万人以上不足10万人的事故。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1万人以上不足5万人的事故。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不足1万人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1 本辖区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1.4.2 上级认为临近区域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准)。
1.4.3 市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其它事故灾难。
1.5 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实施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1.5.3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应以现场当地乡(镇)政府和本企业为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待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到达后,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协助其工作。
1.5.4 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
市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是:负责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
2.2 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成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市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2222990)。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2.2.1 凡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生事故后,需要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由总指挥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2.2.2 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2.2.3 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争取上级和华油援助。沧州市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2070056;华油消防支队电话:119;炼油厂消防中队电话:2735119。
2.2.4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具体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并组织实施。
2.2.5 发布撤销、救援、协调等各方面的临时性命令。
2.2.6 负责向媒体迅速、如实传递发布信息。
2.2.7 负责组织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提供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2.3.3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灾区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灾区社会治安;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3.4 市公安局消防科: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协调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受伤人员的搜救。
2.3.5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3.6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灾区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检测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2.3.7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事故区大气、水源、土壤进行监测;对有毒化学物质在大气、水域、土壤中的扩散进行分析,预测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程度,并向指挥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有害物质的消除;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
2.3.8 市交通局:负责事故灾难损坏的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负责调度运输公司、汽车出租公司等单位的车辆,实施救援车辆的保障;负责监督抢险单位车辆的日常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2.3.9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中因特种设备原因而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处置方案。
2.3.10 市建设局:负责城镇燃气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关建筑物的相关技术资料;组织人员紧急处理修复被破坏的相关重大设施。
2.3.11 市气象局:负责为指挥部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区域内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有关气象参数和气象服务。
2.3.12 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2.3.13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中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的资金。
2.3.14 市民政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有关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做好善后工作。
2.3.15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2.3.16 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待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到达后,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协助抢险救援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
市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预防意识;安监局和乡(镇)安监办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及时、快速上报。
3.2 监测
市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测,并及时向市政府上报重大事故风险信息。
3.3 报告
3.3.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3.3.2 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及时通报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
3.3.3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其它灾害可能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事故灾难险情分析,并将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关情况,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3.4 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
3.4 预警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危险化学品灾难事故报告后,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要及时发布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预警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时间等内容。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进行。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当地乡(镇)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
发生较大级别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时,市应急救援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争取上级救援队伍的支援和专家的指导。
4.2 启动条件
本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等级达到一般级别时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4.3 响应措施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向专家请教事故救援的指导意见,组织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前的准备工作。
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在专家组现场指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4.4 信息处理
4.4.1 市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发生事故的等级不同,在上报上级的同时,要按规定上报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4.2 市应急救援办公室要跟踪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有关信息,应急救援指挥部需要上级协调解决和提供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提出请求。
4.4.3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有关专业应急机构研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处理方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4.5 指挥与协调
进入应急状态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的紧急处置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4.5.1 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指令前,指挥当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4.5.2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和医疗移送。
4.5.3 落实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应急救援指令。
4.6 紧急处置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成员接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物理状态、化学性质和发生事故的不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救援工作。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因危险化学品物理状态、化学性质和发生事故类别以及有关人员职责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及其它应急人员进入污染区域时一般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装备;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人员进入污染区域时应配备密闭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装备。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4.8.1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群众的安全防护范围,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 确定群众的疏散撤离方式、程序和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8.3 确定应急情况下对群众进行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 由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群众疏散、避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 社会救援力量动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向上级政府或上级救援机构请求予以支援。
4.10 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染区域的水源、空气、土壤等进行分析处理,及时监测、确定毒物的种类、浓度及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环境数据。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以及环保局提供的环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评估、预测事故影响程度及其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并写出分析报告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4.11 新闻报道
市广播电视局要按市政府拟定的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及时进行发布报道。
4.12 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报市政府批准,终止实施本方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理
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难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 奖励与抚恤
政府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
5.3 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与监督工作。
5.4 保险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要及时派人员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5 应急救援总结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成应急救援报告。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有关部门。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讯录(通讯录见附件四),各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人员通讯录,确保应急指挥部的命令下传畅通,各成员单位相关信息上报及时。
6.2 应急救援的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的装备保障根据相关职责,由下列各单位负责保障:
6.2.1 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各交通运输单位对抢险人员、物资的前运后送工作。
6.2.2 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救护队实施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对人员的伤亡特点,协调医疗药品和器材。
6.2.3 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6.2.4 物资保障由市安监局负责。主要组织全市各危化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各企业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在应急响应时,协调、调动各企业的救援物资,保障应急救援的需求。
6.2.5 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主要调度应急救援时物资所需资金和善后资金的供给。
6.3 技术保障
6.3.1 市气象局要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6.3.2 市安监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数据库,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情况的数据资源,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 充分利用当地石油各大企业的科技人员,建立人员信息库,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项研究,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4 宣传、培训与演习
6.4.1 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宣传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开报警电话(2222990)、灾情受理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的普及工作。
6.4.2 培训
各应急救援机构单位对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并做好后备人员的培训,积极吸收社会志愿者参加,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 演习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有关企业应根据各自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由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市安监局根据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变化情况,以及在预案的实施、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7.2 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附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应急指挥部成员,消防救援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爆炸,危化品火灾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伤财,怕污染环境,想把损失减到最少。 | ||
| 适用范围 | 白城市里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市领导带头管,安监局牵头干,公安消防管现场,卫生环保各盯一块,企业自己先救。 | ||
| 管理要求 | 快救人、快灭火、快堵漏、快疏散、快测毒、快清理,不能拖不能等。 | ||
| 监督与检查 | 出事马上报,部门立刻动,谁不去谁挨批,不听指挥要追责,检查靠安监局盯着,现场乱来直接拦。 | ||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应急救援预案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我市安全和稳定。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
1、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
2、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3、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4、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5、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应急救援预案。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1、立即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2、组织消防灭火、控制抢修危害源,对事故危害进行检验和监测;
3、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4、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
5、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
6、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7、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我市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36户,其中生产企业4户;经营企业292户(其中加油站273户、其他19户);使用企业20户;储存企业7户;运输企业13户。
我市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61处。油库5户、加油站37户、液化气站17户、纸厂2户。其中:市区25处(油库1户、加油站18户、液化气站5户、纸厂1户);洮南市4处(油库1户、液化气站3户);大安市22处(油库1户、加油站17户、液化气站4户);通榆县4户(油库1户、液化气站2户、加油站1户);镇赉县6处(油库1户、加油站1户、液化气站3户、纸厂1户)。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本应急救援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履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m—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 指 挥: 王曜午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 张文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雪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储 鹏 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 孙延春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明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东柏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兴国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宝学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文双 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 毅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树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夏万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曲长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周连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温学清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奇 市经委副主任
杨立成 市监察局副局长
马 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文俭 白城军分区副参谋长
(二)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领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启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定;
3、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4、必要时,向省请示启动省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指挥部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保、交通运输、公安等单位,并协调驻军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以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依法对事故现场实行封锁。
(三)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
1、编制和修订白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救援部门的职责;
3、接警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建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4、与事故单位和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并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5、及时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7、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8、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9、组织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工作。
(四)专家组职责
协助指挥部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五)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求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市、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消防支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市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2、市经委: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县(市、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县(市、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救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和市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市发改委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质监局组成。
八、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白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实施程序: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人员,消防救援队员,环保监测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火灾,危化品中毒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化学品出事伤人伤环境,想把事故伤害压到最小。 | ||
| 适用范围 | 北仑新区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人。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总,部门各干各的活。消防救火救人,环保测空气水土,卫生管伤员,公安守现场,其他单位按分工做事。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警119、110、120;控制泄漏源;分区域警戒;戴好防护装备;疏散群众;洗消污染。 | ||
| 监督与检查 | 谁值班谁盯紧,指挥部统一喊话。不按时到岗、不按指令干活、瞒报漏报,要被追责。检查靠现场盯、电话问、事后查记录。 | ||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仑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原则
(一)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横向协调、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报警电话号码为119、110、120。
二、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仑区人民政府成立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指挥部由北仑新区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陈利幸
北仑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华伟
副总指挥:区委副书记施金国
区委副书记陈国军
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朱振甫
北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沈恩东
成员: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环保局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局长、区质监分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区计经局局长、开发区经发局局长、区供电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区工商分局局长、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宁波海事局北仑海事处处长、区宣传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区监察局局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事故发生地街道、镇(乡)行政主要领导。
(2)各相关单位职责
1、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情况上报,命令下达;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通知传达启动预案的命令;协助现场指挥以及与到现场参加救援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及时提出采取相应措施意见、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区公安分局(消防、交警、治安)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受害人员营救;实施交通管制;火灾扑救;控制危险源;现场抢救抢险;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
4、区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并做好对化学危害物品性质、危害性的测定工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5、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指挥伤员转送,组织指导救护医院和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伤员,评定化学物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6、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
7、区质监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检测和认定,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
8、区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力量,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负责组织水上营救和打捞遇难人员、重要财产和物证。
9、区建设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以及砂石、水泥等物资,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10、发改局、经发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1、区供电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2、区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3、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4、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提供事故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等资料。
15、区城管局负责民用燃气等职责范围内事故的应急救援。
16、区气象局负责提供与事故救援有关的气象资料。
17、北仑海事处负责组织水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8、区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等单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与“两办”联系及时发布事故新闻信息。
19、区总工会配合事故发生单位对因工伤亡人员及家属做好工伤认定、安抚、赔偿及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20、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本部门职责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1、事故发生地街道、镇(乡)负责参加伤员的医疗抢救,组织撤离和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22、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按预案规定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并参加事故调查等善后处理工作。
三、指挥部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指挥部内设综合组、事故侦查和现场警戒组、抢险抢救组、善后处理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等。其基本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一)综合组
1、由区安监局、开发区管委办、区府办、区监察局、发改局、经发局、食药监分局、宣传部、气象局和事故发生地政府部门等组成,区安监局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救援信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汇总和上报;
(5)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救援物质。
(二)事故侦查和现场警戒小组
1、由区公安分局、安监局、质监分局、环保局、总工会、工商分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等部门组成,区公安分局担任组长。
(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初始化危险评估;
(2)负责事故的勘察,内容包括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数量、危害程度和事故涉及范围;
(3)负责提出并划定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受影响区等;
(4)负责事故现场摄录像,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5)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言证和资料;
(6)负责初步收集、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7)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发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8)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9)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问题;
(三)抢险抢救组
1、由区消防大队、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质监分局、供电局、城管局、北仑海事处、事故发生地政府等部门组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分别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
(1)危险化学品造成的较大以上泄漏、大火、爆炸类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区消防大队任组长。
(2)危险化学品造成的较大以上人员急慢性中毒及伤亡类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区卫生局任组长。
(3)危险化学品车辆造成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区交警大队任组长。
(4)危险化学品船舶造成的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北仑海事处任组长。
(5)危险化学品造成的较大以上生态污染破坏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区环保局任组长。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抢险抢救组,由质监分局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4)负责做好现场清洗消毒,降低危害程度。
(四)善后处理组
1、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镇(乡)政府以及发改局、经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分局、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事故所在地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
(1)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
(2)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
(3)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4)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处理;
(5)负责遇难者身份确定,尸体解剖、法医鉴定及医疗等;
(五)环境监测组
1、由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组有关人员组成,环保局负责人担任组长。
(1)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扩散方向,确定污染区域范围。
(2)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
(六)技术专家组
1、由若干名专家组成。
负责提出抢救、控制事故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其它有关应急救援技术服务,承办北仑区安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二)初步确认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
(三)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发生大量泄漏,已危及或即将危及到公共安全。
(四)事故现场信息反馈,事故一时难以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事故发生的。
(五)其它根据事故现场报告综合分析,认为有必要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的。
五、预案启动的程序
(一)由119、110、120报警指挥中心初步认定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的,随即向区安委办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委办)接到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请示总指挥,同意启动本预案后,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人员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三)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综合组立即通知有关技术专家赶赴指定地点,抢险抢救组通知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立即派施救人员赶赴现场指定地点。
六、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各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切实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五)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三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
对于不同类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具体的处置措施见附件一。
(六)分区域处置措施
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可发生爆炸、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等事故。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应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见附件二。
(七)其它应急控制性保护措施。
七、救援终止及后续工作
(一)由指挥部宣布事故现场救援终止。
(二)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事故单位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情况。
(三)新闻信息发布由“二办”和区宣传部负责实施。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紧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同时立即报告区政府(开发区)办公室、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总工会和事故单位所在地街道镇(乡)政府及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主管部门,同时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部门。
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的措施;
(6)、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人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由“二办”、安委办按规定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其它
1、区安监局和相关部门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2、因事故造成财产和人员伤亡损失以及应急救援中支援单位所耗费的费用,其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的赔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责任分析认定结果,由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八、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一般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本次修订时间为____年5月。
(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区安监局备案,并做好演练及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九、附件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三、北仑新区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网络
附件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一切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进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方向及有关措施。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有害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事故现场上能做到正确使用,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同时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并根据事故情况和进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方向及有关措施。
应急处理时要服从统一指挥,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迅速采取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措施。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堵漏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减少气体向周围扩散程度。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量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木屑、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并收集到密闭容器中。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的救援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等。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会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⑴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切实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⑵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⑶如果火场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⑷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⑸贮罐或管道泄漏进行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⑹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⑺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⑻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⑼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⑽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等问题。
⑴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⑵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⑶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大于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⑷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切实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呼吸器。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⑸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⑹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口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5、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应急措施
(1)医疗救护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现场状况及中毒病人症状,在自身有良好防护的条件下,立即按现场指挥部指令,开展救护工作。
(2)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期间,如现场任何人出现中毒的可疑迹象或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紧急治疗,并视病情需要尽快护送到医院请医生诊治。对于特殊物料,应请专业化工职防所进行医疗监护。
(3)医疗救护人员在中毒急救时,应按病人接触化学品的中毒途径进行治疗(应急处理)。其要点是:若皮肤接触,因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马上用大量的水冲掉皮肤上的化学品,至少冲洗15分钟以上,若仍粘有化学物品的痕迹,再继续冲洗15分钟;若有化学灼伤情况,按化学灼伤治疗要求进行治疗;若眼睛接触化学品,用大量水轻轻冲出眼睛中的化学品,冲洗时眼睛应保持展开,冲洗需彻底,时间15分钟以上,并用钟表计时;如对化学品是否已被冲洗干净怀有疑问的话,再复冲洗15分钟,并及时送医院诊治。若病人为吸入性中毒,应立即将病人从污染的空气中转移到新鲜空气处,抢救时抢救人员应配戴自给式呼吸器;检查病人是否在呼吸,以及有无脉搏,如无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无脉搏,需进行心脏按摩;病情恶化者,应及时送医院诊治;若病人为摄入中毒,视摄入化学品是否为腐蚀品决定是否可采用催吐法。神志不清时,不要给病人口服任何东西,如无呼吸,予以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医治。在所有情况下,应使其保暖直至复原。
附件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可能受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为距事故中心点0~500m范围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最高,危险化学品大量扩散,并可能伴有发生爆炸、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等事故。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为距事故中心点500~1000m范围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会发生人员的伤害或物品的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存在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并及时做好人员、物资应急疏散等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三:
北仑新区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网络
(一)应急指挥组织网络图
(三)北仑新区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人员名单及通讯电话(略)
(四)北仑新区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各应急小组成员名单及通讯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