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适配人群安全员,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使用场景施工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响应,隐患整改验证
制定目的施工中老出隐患和事故,怕伤人、怕耽误工期、怕现场乱套。
适用范围所有工地干活的人、所有施工区域、所有设备和作业环节。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盯整改,安全员查问题跟到底,工人听指挥不乱来,班组长管好自己人。
管理要求查出隐患马上记、限期改;违章当场说、立刻停;出事快救人、保现场、速上报。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天天看,项目经理周周查,没做到就停工重做,再犯要扣分或换人,记录全留底备查。

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隐患处理

(1)施工中应根据安全检查开具隐患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项目经理部在检查后发出安全隐患通知单。受检单位应进行安全隐患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4)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验证,保存验证记录。

2、安全事故处理

当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安全预案,及时向上汇报和组织抢救。

(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安全到位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事故处理应按以下程序

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检察院报告。

发生事故后,应首先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承包人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报请承包人主管部门,邀请检察院的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调查组应迅速抵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客观。调查的主要手段是现场笔录、拍照和绘图。

(3)事故分析

应通过现场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 认真、客观、全面、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和性质,确定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4)事故性质

应区分以下事故:人的过失造成的责任事故;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造成的非责任事故。

(5)制定措施

在分析事故原因之后,应从中接受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6)调查报告

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承包人的主管部门。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小区模板工程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架子工班组长,施工生产经理使用场景模板施工,脚手架搭拆,高支模作业
制定目的模板工程容易出塌方、砸人、触电这些事,得赶紧定个办法救急。
适用范围管这个小区住宅楼所有搭模板的活儿,还有现场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拍板指挥,生产经理和安全员盯现场,工长带人干活,值班员第一时间报信。
管理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塌了马上拆架子、抬人、打120;断电先拉闸,触电用木头挑开电线。
监督与检查安全部和施工部要组织培训和演练,出事没及时报或乱指挥,要被问话、扣分、换岗;每月查落实情况,领导不定期抽查。

小区住宅楼模板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工地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员)

组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各工种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必须一天24小时开机。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和人员、应急资源设备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反馈后续紧急情况的处理。

(2)救援结束后,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安全员负责收集意见并修订预案。

(3)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4)项目值班人员一旦收到紧急情况信息,应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地把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总指挥,分组开展救援工作,过程中人员可协调。

(5)紧急情况发生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紧急救援现场的总指挥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安全事故分类处理

(1)若是脚手架或支模架倒塌,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排除险情,组织所有架子工进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伤员抢救组对被压的人员组织用手移开倒塌的材料,以避免伤员二次受伤,对受伤者进行现场必要的救治,同时拔打120电话,送医院抢救。

(2)若是塔吊倒塌,电气工长或电工先切断相关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受伤者自己或最早发现者首先大声呼救,并呼叫电工迅速拉闸断电。应急小组长组织现场伤员抢救组迅速将伤者抬到平整的场地进行必要的救治,同时拔打120电话请求救助;如发现伤者有断指断腿等,应立即找到,用医用纱布或保鲜袋将其包好,同伤员一起送往医院救治。

(4)发生触电事故,最早发现触电者,迅速拉闸断电,用木棒、木板等不导电的材料将触电者与触电线、电器部位分开,将触电者抬到平整场地,伤员抢救组按照有关救护知识进行救护,同时拔打120或直接送医院抢救。

4、应急处理流程

5、现场恢复: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公司和项目部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在事故教训总结与教育的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整顿,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全部进行处理和改进,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使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建筑工程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抢险队长使用场景工地防台,基坑防汛,塔吊防风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事没人管,怕台风暴雨砸伤人砸坏房子,怕死人赔钱影响县里发展。
适用范围新昌县所有盖房、拆房、修房的工地和工人。
职责分工局长总管,副局长分头跑现场、管内部、搭网络;办公室盯培训演练;三支抢险队各守一块;项目经理天天查现场。
管理要求台风前加固脚手架塔吊,检查电线避雷,清空危房,6级风就停户外活,出事马上报建管局。
监督与检查安监科每月查工地,建管局抽查演练,瞒报不报要追责,项目部不落实就停工整改,领导脱岗扣绩效。

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及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2、突发性事件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3、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和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突发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性中毒20人以上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

5、灾害:主要有冰雹、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地质灾害、破坏性地震、疫情灾害等。

6、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明确职责。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行业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建管局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确定各建筑企业相应职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三是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协调各级应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做到发现、报告、处理、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委、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新昌县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一)局应急指挥部

1、应急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梁锡三

副总指挥:叶林茂、梁薇萍、梁晓超

成 员:黄玉庆、潘敏河、陈国兴、卢旻、陈裕法、张常其

2、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新昌县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检查、分析、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3、指挥部成员分工

梁锡三局长负责局应急救援工作总协调工作;叶林茂配合局长做好外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现场协调和指挥工作;梁薇萍配合局长做好内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应急办公室工作;梁晓超配合局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网络组织协调工作。

(二)局应急办公室

1、局应急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黄玉庆

副主任:潘敏河、陈国兴

成 员:由局办公室、安监科、建管科相关人员组成。

2、局应急办公室职责

(1)抓好局应急队伍的人员落实和装备配备,不定时地开展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对施工企业和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教育,抓好上岗培训,做到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2)根据各施工单位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通信网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预防和预警工作;

(3)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及时传达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严密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应急响应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府及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和要求,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4)调度车辆、配备应急灯等用具;

(5)落实好局和局应急救援值班。

(三)局应急抢险救援队

1、局应急抢险救援队组成由施工企业编成三支抢险救援队伍,其编制如下:

①新昌县中柱建设有限公司抢险队。队长:章伯昌,联系电话:,负责施工用电抢险和塔吊倒塌抢险。抢险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电工2名、焊工2名、吊装工4名、汽车吊司机1名、驾驶员1名共12名。集中配备以下装备待用:面包车1辆、汽车吊1辆、电工工具2套、气割、气焊1套、电焊机1台、钢筋钳2把、棕绳200米、安全帽、应急灯等抢险配套工具若干。

②新昌县金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抢险队。队长:章品立,联系电话:,负责脚手架、井架倒塌抢险。抢险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架子工5名、焊工2名、电工1名、驾驶员2名、普工4名,共16人。集中配备以下装备待用:面包车1辆、汽车吊1辆、气割气焊1套、电焊机1台、电工工具1套、木工工具1套、钢筋钳2把、棕绳200米、安全帽、应急灯等抢险配套工具若干。

③新昌县中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抢险。队长:陈忠阳,联系电话:,负责工程应急情况抢险。抢险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架子工3名、焊工2名、电工2名、驾驶员2名、普工5名,共15人。集中配备以下装备待用:客货两用车1辆、汽车吊1辆、气割气焊1套、电焊机1台、电工工具1套、钢筋钳2把、棕绳200米、安全帽、应急灯等抢险配套工具若干。

2、局应急抢险救援队职责

(1)服从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及时派遣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落实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并进行应急抢险救援纪律、程序和注意事项的教育。

(3)按规定集中存放配备、装备,并派专人负责。

(四)各企业(项目部)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1、各企业(项目部)应急抢险救援分队组成

队 长:公司(项目部)经理

副队长:公司(项目部技术人员)部门领导

成 员:公司(项目部施工人员)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各企业(项目部)应急抢险救援分队职责

⑴建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制度、责任,并定期对安全生产检查分析督促落实。

⑵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分队和网络,人员组成、装备情况和职责可参考《新昌县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中应急抢险救援队的模式,根据企业发展特性作适当调整;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落实好人员和设备并作为安全施工措施开工前报县建管局审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⑶签定新项目开工的安全责任书,健全项目安全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台帐,抓好安全培训上岗培训工作及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⑷做好防台抢险及突发性气象灾害的预防工作。

①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每年要进行一次防汛防台抢险及预防突发性气象灾害的教育。要讲清暴雨、台风及突发性气象灾害对在建工程的影响及台风和突发性气象灾害来临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②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在暴雨、台风和突发性气象灾害来临前应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1)基坑和其它地下作业的支护,脚手架的拉结固定。防止深基坑及脚手架坍塌事故的发生;(2)井架、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固定,施工现场制高点的避雷设施的安置,以及触漏电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防止高处坠落、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事故和雷击事故的发生;(3)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设施的管理。防止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4)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和检测,特别是简易民工宿舍的管理,对存在隐患的要进行加固,对一时无法加固的临时设施坚决予以拆除。(5) 暴雨、台风和突发性气象灾害到来前施工企业要做好在建项目人员撤出方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县政府发出的台风和突发性气象灾害警报适时组织人员撤离。

③及时收听和查阅气象资料,掌握台风和突发性气象灾害动向,以便随时做出决策。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应停止室外作业,做好用电安全。

④县政府发出台风和突发性气象灾害警报后,各施工企业值班领导和项目经理要在职在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保持通讯畅通。

⑸发生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县建管局并组织进行自救。

⑹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好善后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建管局安监科应当定期研究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二)重大事故(ⅱ级)

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三)较大事故(ⅲ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四)一般事故(ⅳ级)

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筑工程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建筑工程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按职能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者要严肃查处。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2)事故所在地建管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

3、报告内容

建筑工程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建筑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二)预案启动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时,局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启动预案,按照县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响应程序

局负责建筑工程及大型房屋倒塌和县政府的统一救援抢险,具体程序如下:

⑴出现大型机械设备、建筑物倒塌及工地房屋倒塌等引起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程序,由指挥部通知应急办公室实施抢险。

⑵属重特大事故的由应急办公室立即上报县有关部门并下达抢险任务。

⑶现场指挥人员率先奔赴现场指挥抢险。

⑷抢险队接到指令后,队长迅速集合队伍,交待出事地点及最佳抢险交通线路、现场危险程序等要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出事现场,进行救援。

⑸局安监科负责做好安全监护,并把工地的抢险自救队编入局抢险队进行抢险;

⑹协调小组,负责控制人员在四周10米范围内(跨步电压范围)进出现场,必要时通知电力部门切断电源;负责迅速疏散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围观群众、受害居民等);负责提出抢险救援技术意见。

⑺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120联系送医院救治。

⑻对影响场外交通堵塞的,首先分流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并通知122速来处理,然后分情况进行现场清障。对现场存在继续危及附近居民安全的情况,应立即疏散居民,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⑼项目经理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上报险情、危害程度等现状,并组织项目抢救分队人员自救。

六、善后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善后处置工作,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经营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及时结案。

3、公司和项目经理要落实值班人员,防止意外事故再次发生。

附:1、建筑工程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

2、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成员网络图

3、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件1新昌县建筑业管理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略)

附件2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成员网络图

附件3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工程

适配人群基建安全员,施工监理人员,安监部主管使用场景基建施工,热电机组建设,生产区域异常
制定目的怕事故消息传太慢,领导没法马上处理。怕小事故变大,伤人赔钱还影响工程进度。想早点知道出啥事,好抢时间救人修设备。
适用范围只管*******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里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人受伤、设备坏了、着火、中毒、车祸这些。
职责分工基建副总盯着大家照做。安监部领导天天查记录、看分析、找问题。每个员工发现事故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也不能瞒。
管理要求15分钟内电话快报。写清楚谁、啥时候、在哪、伤了没、损失多少、干了啥。现场能救人的先救人,能保护的别乱动。填表要准时交上去。
监督与检查安监部每月查报表,每季度填评价表。基建副总签字确认周报月报。漏报迟报要被点名,表格错太多得重做。查出来不改的,负责人要被问话。

1目的

为确保*******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事故信息及时报送,以便决策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避免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制订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事故类型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网事故、健康和环保事故、交通、火灾等。

2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国*******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____年版)》;

3.1.2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

3.1.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1.4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3.1.5 《*******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3.1.6 《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

3.1.7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 纠偏与控制;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

4.1 生产区域:参与*******工程发电生产工艺流程的设备所在的区域,包括厂界围墙以内厂区和厂界外*******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所辖生产设施区域。

4.2 即时报告:事故发生后15分钟以内报告,为即时报告。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部门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类事故的记录、统计和分析以及防范措施的执行结果,收集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建议和报告。

6 执行标准

6.1 事故报告事故是每个员工的责任。需要报告的信息包括:

6.1.1 报告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6.1.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6.1.3 事故描述

6.1.4 事故点的具体位置

6.1.5 人员伤害情况

6.1.6 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6.1.7 已经采取了哪些行动

6.1.8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2 事故报表详见“安健环目标管理标准”中附件一“*******工程职工伤亡、火灾、设备事故月(年)报表”。

6.3 事故报告

6.3.1 发生*******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各种事故或异常情况(包括设备异常、施工区域内着火、爆炸、安健环事故以及其它生产事故)时,员工应主动及时向当班负责人或现场安监人员或安监部报告;同时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人员救援措施和现场保护措施。属于交通、健康或治安方面的事故应向主管该工作的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安监部应即时向施工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报告。

6.3.2 各单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发生施工区域着火、爆炸和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以及严重污染环境事故;发生3人及以上患有职业病以及治安事故或严重交通事故,事故单位安监部应立即报告施工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

6.3.3 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安监部除向施工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报告外,还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向当地社保部门、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公司应即时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电报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还上报所在地电力监督机构、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

6.3.4 发生设备事故、因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事故单位安监部除向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报告。*******项目公司应即时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电报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3.5 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当值人员或当事人,应写出原始情况报告交事故所在部门领导,事故所在部门阅签字后连同根据事故当事人口述整理的原始书面材料一并交安监部。事故当事人口述整理的原始书面材料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6.3.6 误操作事故、人身轻伤事故、一类设备障碍、生产区域着火爆炸、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事故、严重污染环境事故、一次发生/现3人及以上患有职业病及严重交通事故等认为具有较高风险的事故,应依据《事故调查与分析标准》,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6.3.7 发生5人以上的轻伤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以内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报告。

6.4 安全周报、月报

6.4.1*******热电有限公司应及时登录“中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安全监察”模块中安全事故统计菜单,按照要求录入安全周报、月报内容。

6.4.2 安全周报于每周一12:00之前录入;安全月报于每月3号12:00之前录入;一类障碍以上事件简况随时录入。

6.4.3 报表要求准确、真实,由*******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审查签字确认后发。

6.5 月度报告、报表

6.5.1 所有事故和一类障碍报告、报表应分别按照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系统》软件要求填写。

6.5.2 事故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录入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系统》的事故及一类障碍报告、报表报集团公司。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5),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电气工程

适配人群送变电施工员,持证电工,起重指挥员使用场景变电施工,带电作业,基坑开挖
制定目的怕工人被电打到、从高处掉下来、被吊车砸着、被机器割伤、烧伤烫伤、土坑塌了埋人。就赶紧弄个办法防这些事。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工地现场、用电设备、脚手架、吊车、搅拌机等工具。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管总,班组长盯现场,电工专管电线,焊工自己戴好手套帽子, everyone要互相提醒危险。
管理要求电线包好不露铜,高处必须系安全带,吊车底下不准站人,机器得有罩子,动火要开票,挖坑要撑板。
监督与检查每天开工前班长查一遍,安监员不定期转,谁没做到当场说,再犯扣钱,出事要马上报给项目经理。

为了防止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建立应急情况下,快速、高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证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电力公司以及送变电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结合自身施工的特点,制定项目部防一般人身丧亡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预案。

本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分为施工危险点控制原则,施工危险点控制措施,人身、死亡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三部分内容。

本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是指在事故没有发生时,应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应采取的预防性措施,即在整个现场施工过程中,从管理过程到各个工序展开。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危险辨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程规程》(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国家行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定预防措施和技术保障,进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现场作业人员通过分析危险,从而防范危险而远离危险。将不可容风险控制在可容风险之内,以保证生产施工的正常、有效运行。

根据项目施工环境,施工工艺,材料,施工工具以及法律,安规要求类,同时结合事故分析,施工经验,现辨识施工危险性,区域为

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起重作业,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革坑坍塌等六种引起人身死亡事故的场所,为职工健康安全重大危险因素。

一、施工危险点控制

为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降低控制风险,实现项目部控制重伤和事故的目标,现将上述六种容易发生并引起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列出,并提高控制措施。

(一)、触电

1、施工及生活用电控制措施

(1)、应纳入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经审批后执行。

(2)、用电设走人负责运行,维护(持证电工)上岗作业,其他人不得乱接电源。

(3)、导线架设要符合规定,用电设置要坚固,有防火、防雨功能。配电电源箱。操作部位不得有裸露带电体。箱内装设与负荷匹配的漏保,箱体接地或接零,箱内标明用途标记。

(4)、设备开关箱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保参数匹配,灵敏可靠,不一闸多用,熔丝不超容量,并不得用金属比代替熔丝。

(5)、所用电气设备外壳及生活区铁板房必须接地(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6)电气工作人员接线时,两端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

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2、施工电气设备措施

(1)、现场各种电气设备(电机),必须做好接零保护,安装漏保。

(2)、电焊机绝缘要合格,电源设漏保,并有防雨设施。其外壳一、二次线及焊吧应符合安全。

(3)、焊工要持证上岗,工作时应穿帆布服,绝缘鞋。

(二)高空坠落、落物

1、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进入现场人员一律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

2、高处作业(超过2米)人员就位时,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帽带,穿防滑鞋,上下移动,传递物件要遵守有关规定,一级风以上,禁止高空作业。

3、建筑施工高度超过4米,下方设置安全网,临边设护

栏加防护网。“五口”(楼梯、电梯、预留、垂直、运料口)应加盖板,围栏,警示灯。

4、脚手架设其材质、规格、承载、尺寸、跳板人员以及安全网要符合有关规定。

5、脚手架在使用前,鱼雷后,大风后,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认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6、拆除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拆除,严禁野蛮施工,应设专

人监护,严禁整体推倒。

(三)起重作业

1、施工前进行安全提防,重点强调起重机吊臂移动,范围内起吊物垂直,下方不得站人及通过。

2、各种起重工具,金具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和检查。

3、吊装进入带电区域工作时,要保证吊臂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并设安全监护人。

4、卷扬机、龙门架安装以及人员操作,施工中的使用符合有关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5、现场所有吊装,应根据施工要求,作业指导书,详细安全措施,经审核后交底执行。工作时分工明确听从指挥,明确各年历的工作范围和安全防范措施。

(四)机械伤害

土建施工使用的搅拌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园盘踞、木工平刨机等,所有施工机械(电机)均应做好,保护接零,安装漏保,加防护棚安装操作,运行使用,更换刀具时要符合有关规程规定。传动部位安全防护罩要齐全。操作人员应配齐相应的劳保用品。

(五)火灾、烧烫伤

1、冬季取暖要用合格的取暖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并到保卫登记备案,设定炉火责任人,配备消防器材,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取暖及生活使用。

2、电气焊作业时,要观察周围环境,远离易燃易暴物品或制定具体的安全防火措施,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穿绝缘鞋,阻燃工作服,带口罩,防护面具和绝缘手套。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检查动火点,整理工器具摆放位置。

3、伙房周围严禁堆放易烯易暴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

4、进入场区,动用明火,需办理火票,经保卫部门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药味。

5、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救火。带电设备使用干粉或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六)坍塌事故

1、基坑、基槽、基础开挖深度超过1.5米,抛土时要注意防止土不回落坑内。

2、在松软的土地挖坑基础时,应有防止塌方的措施,如加档板、撑木、设置安全边坡且坑基周边不得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如确需机械作业,应在作业范围内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3、开挖各项施工基础前,施工人员先弄清地下管道电缆,敷设的地下设施位置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做好防护措施,组织人员施工时,应交代清楚并加强监护。

4、模板施工前,必须进行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上报分公司,公司技术部门批准后施工,安装完毕后,必须由

技术负责人按设计要求检查验收,才能浇注混凝土。拆除前,必须确认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

二、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在分析危险识别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建立项目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其目的是施工生产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以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恢复正常施工状态。

该体系由组织体系、进行体系、保障体系、救援机构工作职责,应急救援人员的义务,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六部分组成。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成员:

应急救援办公室:

专业组及负责人

工程技术方案组:

安全监督控制组:

通讯指挥组:

物资供应组:

保卫消防组:

(二)、动作机制

项目组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接到报警时,应立即启动救援预案,首先是指挥中心人员到位,开通信息网络,调配应急资源,现场指挥到位,分别进行人员救护,医疗救护,工程抢险警戒与交管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监测,专家支持等告急。对事故进行控制。而后进行应急恢复。此时做好现场清理,解除警戒,接着对事故进行调查,善后处理,直至应急结束后进行总结评审。

(三)信息系统

2、应急物资、装备、资源,同时快速及时到位。

3、各专业组及有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以保证应急运行。

(四)、救援机构工作职责

1、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接受天津电力公司,天津市政府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

(3)、指挥本企业人身伤亡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组织落实本企业“防止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预案”。

(5)、分布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6)、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度情况。

2、安全监督控制组

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审批,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安全事故的控制。负责处理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3、通讯指挥组

保证现场通讯畅通可靠

4、物资供应组

保证救援抢险材料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5、治安保卫消防组

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与消防工作,防止事故现场的混乱和扩大。

6、工会组

负责救援人员的劳动保护及装备供给。

7、工程技术方案组

负责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制定、方案的落实,安全措施的制定。

8、项目组、班组、均应成立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制定防止人身事故预案。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义务

1、应急救援人员,各种通讯设备随身携带,做到三分钟内能答应。

2、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在一小时内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报告后,立即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相应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险工作。

4、事故部门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同时,应在一小时内逐级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事故调查处理机构

组长:

(七)、中毒控制措施

1、各施工现场项目组及施工队,应设立专人负责的卫生管理人员,食堂大师傅,应通过天津市卫生防疫部门的专业培训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2、各施工现场,食堂及饮用水的管理,应按天津市卫生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3、食堂大师傅应把好病从口入,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采取措施,以防事故扩大。

4、食堂管理人员,要做自身的卫生工作,凡是熟食品应采取加盖防蚊、蝇的有关措施,各种饮食所用工具、器械应定期做好擦洗工作,确保食堂整洁。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工程

适配人群施工班组长,安全员,架子工使用场景高处作业,基坑施工,模板支拆
制定目的工地老出事,高处掉人、东西砸人、机器伤人、电着人、房子塌了。大家干活心里没底,得立规矩防这些。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人,包括工人、班组长、安全员、项目经理,还有工地上的塔吊、脚手架、电线、材料堆场。
职责分工工人自己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班组长盯紧手下别乱来;安全员天天查隐患;项目经理要管住全场不出大事。
管理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临边洞口全要围挡盖牢;用电设备必须接地;塔吊吊物下面不准站人;动火必须开票。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每天巡检打分,项目经理每周看记录,发现不戴安全帽罚50,不系安全带停岗培训,重复三次清退工地。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其原因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的类型

一、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

从建筑活动的特点及事故的原因和性质来看,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生产事故主要是指在建筑产品的生产、维修、拆除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有关施工操作规程等而直接导致的安全事故。这种事故一般都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发生的次数比较频繁,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方面,主要是一些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私自出图和设计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在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方面,一是施工过程违反有关操作规程留下的隐患;二是由于有关施工主体偷工减料的行为而导致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可能发生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建筑实体的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在建筑实体的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带来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如果在外加灾害(如地震、火灾)发生的情况下,其危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质量问题也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技术是安全的保证,曾被确信无疑的技术可能会在突然之间出现问题,起初微不足道的瑕疵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很多时候正是由于一些不经意的技术失误才导致了严重的事故。在工程技术领域,人类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技术灾难,包括人类和平利用核能过程中的俄罗斯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美国宇航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事故-“挑战者”号爆炸事故等。在工程建设领域,这方面惨痛失败的教训同样也是深刻的,如1981年7月17日美国密苏里州发生的海厄特摄政通道垮塌事故。技术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在施工生产阶段,也可能发生在使用阶段。

(4)环境事故

环境事故主要是指建筑实体在施工或使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环境或周边环境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比如荷载超标、静荷载设计而动荷载使用以及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对于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的建筑物,一是给施工人员造成职业病危害,二是对使用者的身体带来伤害。周边环境原因主要是一些自然灾害方面的,比如山体滑坡等。在一些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应该特别注意环境事故的发生。环境事故的发生,我们往往归咎于自然灾害,其实是缺乏对环境事故的预判和防治能力。

2。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二、伤亡事故

1。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件。当前伤亡事故统计中除职工以外,还应包括企业雇用的农民工、临时工等。

2。建筑施工企业的伤亡事故,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工伤、中毒、爆炸、触电等,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类伤害。

3。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1日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伤亡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三人以上)。

4。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把伤亡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建筑工程最常发生事故的类型

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近几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可分为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大类。

1。个人的不安全因素

(1)心理上的不安全因素,是指人在心理上具有影响安全的性格、气质和情绪,如懒散、粗心等。

(2)生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体能、年龄及疾病等不适合工作或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3)能力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知识技能、应变能力、资格等不能适应工作和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2。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

(1)防护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4)施工生产场地环境不良,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材料工具乱堆、乱放,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则必然诱发安全事故。

三、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也称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包括对物的管理失误,包括技术、设计、结构上有缺陷、作业现场环境有缺陷、防护用品有缺陷等;对人的管理失误,包括教育、培训、指示和对作业人员的安排等方面的缺陷;管理工作的失误,包括对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工艺过程的管理失误以及对采购、安全监控、事故防范措施的管理失误。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控制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施工企业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做到和谐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1。建筑工程施工应从噪声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置、潜在的油品化学品泄漏、潜在的火灾爆炸和能源浪费等方面着手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2。建筑工程施工应根据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社区关注程度和法规限定等情况对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或潜在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降低工程建造成本,提高环保效益。

二、建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常见影响

1。施工机械作业,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作业,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排放。

2。施工场地平整作业,土、灰、砂、石搬运及存放,混凝土搅拌作业等产生的粉尘排放。

3。.现场渣土、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原材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遗洒。

4。现场油品、化学品库房、作业点产生的油品、化学品泄漏。

5。现场废弃的涂料桶、油桶、油手套、机械维修保养废液废渣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

6。城区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造成的光污染。

7。现场生活区、库房、作业点等处发生的火灾、爆炸。

8。现场食堂、厕所、搅拌站、洗车点等处产生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

9。现场钢材、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

10。现场用水、用电等的消耗。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3。施工期间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4。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5。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人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6。施工现场存放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水体。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

7。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授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9。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10。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班盖等措施。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1。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2。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有关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书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13。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14。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6。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

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的卫生与防疫工作,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防止施工过程中各类疾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键康和生命安全。

一、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的基本要求

1。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贵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蜂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5。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捅。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二、现场宿舍的管理

1。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2。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现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门口应设置垃圾桶。

4。现场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三、现场食堂的管理

1。现场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现场食堂的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铺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作硬化和防滑处理,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4。二现场食堂储藏室的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 2m,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作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5。现场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潜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6。现场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人制作间。

四、现场厕所的管理

1。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2。现场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

3。现场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五、现场淋浴间的管理

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蛊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蛊洗池,并应使用节水器具。

六、现场文体活动室的管理

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七、现场食品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2。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h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企业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城市的文明与形象。施工现场应当实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有序施工。

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抓好项目文化建设。

2。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4。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挡、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按照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集中码放)、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

2。建筑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洒、垃圾不乱弃,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度牌。

2。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 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3。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合理安排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4。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6。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盟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保持场地道路的干燥坚实,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施工场地应硬化处理,有条件时,可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8。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防火制度和火灾应急响应机制,落实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制度。高层建筑要设置专用的消防水源和消防立管,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

9。施工现场应设宣传栏、报刊栏,悬挂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

10。施工现场应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现场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好治安防范措施,避免失盗事件和扰民事件的发生。

建筑工程职业病防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主要职业危害种类

1。粉尘危害。

2。噪声危害。

3。高温危害。

4。振动危害。

5。密闭空间危害。

6。化学毒物危害。

7。其他因素危害。,

二、建筑工程施工易发的职业病类型

1。矽尘肺。例如:碎石设备作业、爆破作业。

2。水泥尘肺。例如:水泥搬运、投料、拌合。

3。电焊尘肺。例如:手工电弧焊、气焊作业。

4。锰及其化合物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作业。

5。氮氧化物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6。一氧化碳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7。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8。甲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防水作业、防腐作业。

9。二甲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防水作业、防腐作业。

10。中暑。例如:高温作业。

11,手臂振动病。例如:操作混凝土振动棒、风镐作业。

12。接触性皮炎。例如:混凝土搅拌机械作业、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13。电光性皮炎。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4。电光性眼炎。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5。噪声致聋。例如:木工圆锯、平刨操作,无齿锯切割作业,卷扬机操作,混凝土振捣作业。

16。苯致白血病。例如: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三、职业病的预防

(一)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1。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现场施工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卫生保健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1。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要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防护用具、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4。应书面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5。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组织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7。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8。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9。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

(三)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3。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的权利。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绿色建筑与绿色施工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的特点

1。是我国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多目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运营;

多层次-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综合性-最终定级是在分别考虑各目标的基础上综合制定,集成了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建材、智能、环保、景观绿化等多专业知识和技术。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目前已发展至对学校、医院、场馆乃至工业建筑绿色建筑标识的评定。

3。评定时段

绿色建筑定义中突出全寿命周期,含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修、拆解及废弃物处理各过程,评价标准提出了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实际操作是按不同工程进展阶段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评价处于规划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住宅与公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已竣工并投人使用1年以上的住宅与公建)。

4。适用性

发展绿色建筑的初衷是针对面大量广的建筑,而不是高端建筑,所以标准强调的是适用技术、常规产品,造就的绿色建筑不是高科技的堆砌,涉及的成本增量是有限的。如节能设计就注重被动设计,强调建筑朝向、体型、窗墙比,再生能源注意太阳能与地热的利用;节水强调节水器具、设备和非传统水源(雨水和中水)的利用:节材强调利用商品混凝土、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建筑垃圾等。

5。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8)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6。评价方法

通过条数l撇法,评出最后的等级。方法简单易用。六大指标相对独立,不能串用。

评价结果体现出在六个基本绿色性能方面一定的均衡性。具体要求见表

7。定性定量相结合

本标准条文定性多,定量少。碍于基础研究的薄弱或内涵的约束。较多的条文限于定性判别,有些内容已有经验数据和测试依据,可做定量规定。基于工程技术人员习惯于定量标准为可操作性强的需求,今后努力增加定量内容。

8。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绿色建筑的灵魂,即要根据本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五大要素,按照评价标准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和选用产品。如在少水和缺水地区就不要求雨水利用;对日照时间短,太阳能辐射强度差的地区就不强调太阳能利用,对夏热冬暖地区就不考虑采暖的相关要求。具体做法是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二)绿色建筑的发展动向

1。扩大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已从原定的住宅、公建(办公、商厦、宾馆)开始推广到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科技馆、展览中心等建筑。

2。从早期的新建建筑发展到既有建筑的改造均提出申报绿色建筑的要求。

3。从原有的普通建筑到现在发展势头较快的超高层建筑(有些还是城市的标志工程)。

4。从原有的民用建筑已拓展到工业建筑(已编制完成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并开始试评)。

5。一百个左右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逐步开始运营标识的认定。

6。对部分公共建筑不仅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还要实施能效标识。

7。绿色建筑已从“四节一环保”发展到建筑碳排放计量分析。

二、绿色施工要点

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一)环境保护技术要点

国家环保部门认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尘埃占城市尘埃总量的30%以上,此外建筑施工还在噪声、水污染、土污染等方面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所以环保是绿色施工中显著的一个问题。

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二)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

节材是四节的重点,是针对我国工程界的现状而必须实施的重点问题。

1。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降低材料损耗率;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应就地取材,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撒;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2。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推广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案,装饰贴面类材料在施工前,应进行总体排版策划,减少资源损耗。采用非木质的新材料或人造板材代替木质板材。

3。门窗、屋面、外墙等围护结构选用耐候性及耐久性良好的材料,施工确保密封性、防水性和保温隔热性,并减少材料浪费。

4。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采用外墙保温板替代混凝土施工模板的技术。

5。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力争工t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技术要点

1。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2。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3。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

4。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5。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2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四)节能与能源利用的技术要点

1。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2。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他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

3。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4。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0a。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5。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五)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技术要点

1。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

2。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3。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的绿色植被。

4。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5。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六)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

1。施工方案应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发展适合绿色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对落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限制或淘汰,鼓励绿色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

2。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声的施工技术、现场环境参数检测技术、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如绿色施工的虚拟现实技术、三维建筑模型的工程量自动统计、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数据库建立与应用系统、数字化工地、基于电子商务的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与物流管理系统等。通过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精密规划、设计、精心建造和优化集成,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建设工程

适配人群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现场项目经理使用场景房屋施工现场,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脚手架坍塌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大事没人管,救不及时死人多、损失大、社会乱。
适用范围市中心区的房屋和市政工地,还有各县市区自己的工地。
职责分工市领导总指挥,建设局牵头,公安消防卫生各干各的活,施工队自己先救、快报。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打110、119、120,立刻报建委,保护现场,抢救人第一,别乱动东西。
监督与检查建委日常查预案和演练,出事谁不报、不救、乱动现场就追责,指挥部随时检查落实情况,没做到要通报批评或处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责任,及时有效投入救援,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减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单位或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迅速向当地政府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向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报告。

(二)主动抢险原则。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及公民,都有尽最大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及公私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有能力、有条件实施救助而坐视不管,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见死不救,甚至逃逸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三)生命第一原则。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确保群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群众。

(四)科学施救,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判明事故现场状况,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施救,并及时控制危险源,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五)保护和抢救公私财产,确保重要设施安全的原则。重大事故发生后,要积极抢救所有能抢救出的公私财产,要尽一切可能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在事故发生后,有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实施抢救救护过程中,要尽可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事故原因,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1.3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冀建质(____)281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4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概念和分类

本预案所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是指在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现场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影响和威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为:坍塌(包括脚手架坍塌、土方坍塌、模板坍塌、混凝土坍塌)、倒塌(包括房屋倒塌、起重设备倒塌、墙体倒塌)、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等。

1.5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中心区范围内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现场发生的较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制定的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本县〈市)、区范围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本预案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适用于各县(市〉、区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设立唐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唐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唐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及指挥部成员:

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唐山无线电管理分局。

成员由各局主管副局长组成。

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在市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网络;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重大决策;组织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发事故通报。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日常工作,在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负责与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抢险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调度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现场保护、人员疏散及交通管制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现场火灾扑灭及受伤人员的解救工作。

市技术监督局、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咨询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以及抢险人员的医疗救援工。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负责筹集、管理和调度相关物资。

市城管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供水、保持城市道路畅通,提供人员撤离、运输车辆保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企业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置、救济处理工作。

唐山市无线电管理分局及各通讯公司: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通讯的畅通。

市属各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的提供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2.2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日常办事机构

唐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唐山市建设局,与局值班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人员构成:

办公室主任:唐山市建设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唐山市建设局主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唐山市建设局主管建筑业副局长

成员:唐山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唐山市建设局人教处处长、唐山市建设局市场处处长、建设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应急办公室职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具体是: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传达应急组织体系的各项指令,汇总报告事故情况。应急办公室下设协调工作部、专家工作部、后勤保障工作部。

协调工作部:负责人建设局市场处处长,成员建设局人教处1人、建设局工程处处长、市安监站站长。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抢险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协调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城管等单位进行救援工作。

专家工作部:负责人建设局人教处处长,成员建设局技术处处长、建设局市场处副处长、市安监站副站长。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专家组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提出抢险技术方案;实事求是,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专家组成员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网中抽取。

后勤保障工作部:负责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成员建设局公用处处长、市安监站副站长。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提供抢险人员的防护、装备、车辆和其他所需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和受灾群众的安置,联系有关部门提供生活保障。

2.3各县(市)、区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拟定本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4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制定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服从当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及时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及时向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抢险。

3、预防机制

3.1市及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检查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3.2各建筑施工企业,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4、应急响应;

4.1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企业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迅速向当地政府、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事故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接报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区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向市政府、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省建设厅报告。由市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事故报告

报告原则和程序: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并在24小时之内提交书面报告,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上报市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或基本结论;

(4)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3事故处置

各级抢险应急组织机构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有效”的原则,共同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并产生重大社会、政治影响的事故,由市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派出督察组现场监督、协助当地政府研究处置对策,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政府抢险救援指挥命令和抢险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会同安全监督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4.4事故的调查

事故发生后,依法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5信息发布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不了解事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发布信息。

5.应急终止

(1)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抢险应急指挥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市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相关部门报告。

(2)抢险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保障工作

6.1组织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基本力量

除全市110、119、120等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及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挥部及办公室应急管理力量外,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各建筑施工企业还须建立专业抢险队伍,配备相应抢险设备。

6.2定期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

市及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各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每年应定期组织本辖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队伍在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高发期前进行抢险救援专项演练,以检验抢险人员素质能力、设备完好状况、应急响应反应速度等各方面情况,针对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

6.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及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市及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类人员预防伤亡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防范和应急反应能力。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唐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抢险成员设备一览表(略)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某建筑工程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现场施工员,机械管理员使用场景深基坑施工,塔吊安拆作业,高支模搭设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事没人管,人受伤、东西砸坏,社会乱套,工作停摆。
适用范围金堂县教育建筑工程公司所有工地现场。
职责分工组长总负责,副经理盯现场,科室负责人管自己那块,项目部第一时间报信和救人。 职责分工:办公室统一调度,调人调车调设备,改预案,疏散群众,配合调查,安抚家属。
管理要求出事15分钟内上报,马上调吊车挖机,联系医院,保护现场留证据,戴好防护再干活。
监督与检查项目部不报、迟报、乱动现场要追责。安委会查落实,县局随时抽查。演练每年一次,没练过出事就慌。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效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金堂县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指在本公司行政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等倒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高处坠落;

(七)机械伤害;

(八)物体打击;

(九)触电;

(十)其它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系统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公司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由公司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本公司办公楼,四层安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责

(一)组织有关科室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部扩大,办争反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发生的争方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的项目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县安监局、县建设局,及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公安局,请求给予支援。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项目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应急处理预案

(一)接报事故后1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县建设局安监站,并迅速上报县安监局;

2、应急处理办公室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项目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应急救援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以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示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六、学习、演练

(一)本预案建筑工程针对性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组织有关科室,项目经理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每年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z省建设工程

适配人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项目经理使用场景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抢险,拆除作业应急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大事,死人伤人、赔钱丢命、社会乱套。就想着快点反应、有人管事、少受损失。
适用范围全省盖房修路拆楼的工地,还有老房子出问题的地方。
职责分工省里厅领导盯总,市里县里建委各管各片,施工队自己救火、报信、配合查。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1小时起步;现场先救人护场;隐患要常查常改;预案得常练。
监督与检查建委定期查工地和下级单位干没干;不报不练不改就通报批评;真出事了还要追责扣分。

1总 则

1.1目的

为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以及已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工程质量发生安全事故(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4.2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以及省建设厅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应急救援力量,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资源共享、有效联动原则,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联动机制,与同级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高效地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警工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1.5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省建设厅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建设厅成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1 厅领导小组组成及机构设置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厅领导

副组长:分管城市建设、房地产、勘察设计、建筑业、村镇建设的厅领导

成员:办公室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勘察设计处、建筑业处、城市建设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村镇建设处处长、省质安总站站长、建设监察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工程建设管理处。

领导小组成员未在岗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处室或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2.1.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传达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示,完成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事项。

(2)拟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情况,向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工程承建企业跨省施工的,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通报相关情况。

(4)指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5)为各地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指导各地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6)协调组织跨地区应急增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2.1.3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厅办公室副主任、建筑业处副处长、质安总站副站长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

2.1.4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应急处置期间,负责联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省建设工程专家。

(2)受理事故接报,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救援实施等情况,及时向厅领导小组报告。

(3)组织落实厅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厅有关处室或单位做好应急救援指导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新闻报道的导向和把关,编发事故简报。

(5)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省建设厅的部署和要求,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建设厅报告;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指导、督促本地区施工等单位建立并实施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2.3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拟定当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当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指挥、协调当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指导、督促当地施工等单位建立并实施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2.4施工等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开展企业和项目应急知识宣传并定期组织演练。企业发生事故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

3预警预防机制

3.1应急工作准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编制符合本地区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掌握本地区应急工作力量和应急储备物资,时刻做好应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各施工等单位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2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辖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动态、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原因进行多方位分析,共同探讨研究对策,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各施工等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适时召开安全例会,判断建设工程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开展风险分析,提出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

3.3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各施工等单位应经常、全面、系统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组织整改,对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事故信息的报送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瞒报、谎报和缓报。

4.1.1施工单位事故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4.1.2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

(1)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或接报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省厅接报后立即向省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报,并及时将领导做出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地区和部门,跟踪反馈落实事故有关情况。

4.1.3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事故处置

(1)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时,事故单位也应全力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2)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势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同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力量无法完成自救任务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临近地区请求支援。

(3)接到较大以上等级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后,省建设厅启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势态派出厅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研究处置对策,提出专业性处置建议或意见,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或其它专业部门配合、支援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3应急结束

当伤亡人员得到有效处置,事故隐患彻底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后,按照“谁指挥,谁负责”的原则,决定应急结束。

4.4信息发布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应急救援征用物资补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和使用。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2.1职责

(1)核实事故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各方主体履行职责的情况;

(2)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3)认定事故的性质,明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在事故中的责任;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5)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2.2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5.3事故处理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权限不属本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附具有关证据材料)、结案批复、本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转送有权限的建设主管部门。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强化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其他相关建设工程事故处置部门和单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应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收集证据。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此外还应建立并加强与其他专业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6.2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应保证能够随时联系,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以及安全事故信息网络系统,保证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

6.3应急物资保障

设区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辖区建设工程应急储备物资、应急救援力量数据库。各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动。

6.4运输保障

当地建设部门的交通运输支援无法满足应急响应需要时,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6.5医疗保障

各施工单位应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应迅速联系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根据伤势情况,尽快转送伤员至相关医院开展专业救治。必要时,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医疗卫生部门组织有关救治力量支援。

6.6宣传、培训和演练

6.6.1宣传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建筑业从业人员广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6.6.2培训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列入行政干部培训内容,增强行政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能力。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个人防护常识等。

6.6.3演练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辖区内施工企业的应急演习进行指导和检查。各施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7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建设厅负责对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建设厅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及其职能发生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附录(略)

8.1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8.2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模板工程

适配人群施工员,模板工,安全员使用场景模板施工,支撑系统失稳,高处作业坠落
制定目的怕模板塌了砸到人,怕工人从高处掉下来,怕出大事救不及时。
适用范围所有干模板活的人、工地现场、支撑架和操作平台。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管,技术负责人盯方案,安全员天天查,工人自己系好安全带。
管理要求方案要审批才准开工,交底要签字,立杆基础得垫实,每天有人巡检,变形异响马上停。
监督与检查施工员和安全员每天查,项目部记本子,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追责,公司不定期抽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了预防或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保护公司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模板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事故伤害范围、性质。模板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模板支撑系统或操作平台失稳坍塌,发生施工员高处坠落等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预防模板工程施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监控措施:

1.检查模板工程施工前是否制定了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设计计算书),方案是否经上级部门审核和公司总工及总监批准。

2.检查模板工程施工前公司有部门和工地项目部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确认,施工中是否已派有专职安全员监控。

3、严把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关,监督检查模板工程及其支撑系统、操作平台等是否严格按“方案”及有关标准要求施工,重点应检查监控支撑系统立杆下基础及支撑垫板是否合格,扫地杆、大横杆、剪刀撑等设置及扣件的坚固是否符合要求。模板及其支架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式程必须经设计、施工、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施工。

4.平时每天由工地施工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监控检查、模板上的荷载不许集中堆放,发现有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或较严重的变形异常声响等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由项目部会同有关人员制定相应措施,落实整改至合格,同时项目部每天由专人做好监控记录。

5.模板工程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

6.模板及其支架的拆除应在砼达到规定的强度值,拆模通知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其拆除顺序必须按方案及有关标准要求进行。

四、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工地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任副组长,下设现场抢险组、伤员抢救组、疏散秩序组和后勤服务组。

1、应急救援组职责:当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第一时间向110、119、120、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2.现场抢险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受害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伤员抢救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4.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调用及人员的餐饮供应等。

5.疏散秩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人群的疏散、秩序的维持,必要时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

各应急救援组人员要参加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学习培训,项目部要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

1.医疗器材:担架三付及氧气袋、小药箱等。

2.16t汽车吊一台,载重汽车一辆。

3.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

4.气割设备三套及扳手等工具。

5.照明器材:手电筒及应急灯。

6.通讯工具: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救援组长配手机一只。

对以上救援器材,项目部要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六、发生事故后的现场救援措施:

1.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后,最早发现事故者立即大声呼救、停止施工、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立即撤离,并立即报告工地应急救援组正、副组长和公司及上级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抢险及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必要时通知公安、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

3.当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或操作平台坍塌时,立即动用汽车吊、切割设备等,采用机械吊装和人工切割等相结合的方法,抢救出受害人员,并急送医院抢救,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另外还要避免在抢险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和抢险中机械伤人。

六、报警信号及通讯:

各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所在地公安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120及供电等部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优选10篇)

工程安全文明: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适配人群安全员,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使用场景施工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响应,隐患整改验证制定目的施工中老出隐患和事故,怕伤人、怕耽误工期、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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