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方案编制人,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洞口防护 |
|---|---|---|---|
| 制定目的 | 防止工人从高处掉下来。工地很多地方离地2米以上。刮风下雨天容易滑倒。脚手架不稳也会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凤河孔雀城工地干活的人。包括搭架子、绑钢筋、装门窗的工人。还有管安全的监理和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每天检查脚手架。工人自己系好安全带。监理发现隐患要马上叫停。项目经理得签字同意才能拆防护栏。 | ||
| 管理要求 | 2米以上必须用安全带。15米以上下面挂安全网。梯子要放稳再爬。工具不能往上扔。雨雪天先清冰再干活。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转现场看。班组长每班前查一遍。没系安全带罚钱。架子没验收就用,直接停工。每周大检查,记录本要签字。 | ||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凤河孔雀城一期二标段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镇
建设单位
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
天津市中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天津建工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部门
天津市武清区质量监督站
总包单位
湖南建工集团第六工程公司
主要分包单位
建设工期
2年
合同工期
570天
总投资额
工程主要用途
高标准别墅群
2.安全监理依据
2.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
2.2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3国家与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2.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高处作业安全的基本概念:
3.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2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米时为特殊高处作业。
3.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3.4凡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位置进行的施工作业,应使用脚手架、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梯子、吊架及安全带。施工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3.5高处作业高度超过15米时,应在施工作业位置垂直下方4米处架设一层安全网。
3.6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3.4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需设隔离设施。
3.8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或踏在、骑坐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
3.9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
3.10在雪天、雨天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凡水、冰、雪应及时清除。当风速大于10.8米/s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3.11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与邻边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
3.12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作业前加以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3.1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及安全质保体系和相应的责任制必须列入工程施工方案。
3.14高空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需设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3.15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进行力孛计算,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要求。
3.16因施工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报监理审核认可,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3.1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安全监理应发联系单,必须及时解决。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安全监理应立即发出停作业通知。隐患消除,经复查合格发复工指令。
3.18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设施完成后,应按类别与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有关法规、规范及安全评定标准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另外,随着工程施工向上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将会随之而增多,因此,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地做好各项检查验收及记录工作。
4.工作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5.1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5.1.1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与事故处理的应急措施;
5.1.2审核施工单位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5.1.3检查、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保体系与安保体系;
5.1.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督促施工企业使用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作业人员;
5.1.5审核安全事故处理报告、检验报告和测试报告;
5.1.6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技术教育;
5.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
建设施工用脚手架在搭设、使用和拆除时,其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都十分重要。在许多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占工伤事故的第一位,建筑施工的外脚手架是高空坠落的主要发生点,因此对建筑施工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安全管理、安全控制必须十分重视。
5.2.1严格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方案的审批手续。
5.2.2严格脚手架搭设验收制度。脚手架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标准检查验收。在验收中发现部分不符合验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限期整改。改正完毕后,必须再经复查合验全部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并挂牌后方可使用。
5.2.3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应分段进行验收。严禁脚手架边搭边使用。对于分段搭设的脚手架,不允许下部在使用的同时,在上部进行脚手架搭设,使用与搭设应交叉进行。
5.2.4督促施工单位每天在使用脚手架之前和下班之后,都应对脚手架例行检查和保养,间隔一定时期和恶劣天气前后脚手架都要作全面检查。
5.2.5现场安全监理需经常检查施工单位例行保养和检查、自检、专业检查的原始记录。
5.2.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标准做好脚手架的防雷接地。
5.2.7督促、检查施工方对脚手架的放电措施。现施工用脚手架大多为金属,因此施工用电线不能直接扎在脚手架上。必须扎于脚手架上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保护。
5.2.8督促、检查脚手架上堆荷的数量和位置。严禁超载,即使是一时的超载也不允许的。
5.2.9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于脚手架的防火措施,杜绝火种来源。
5.2.10检查支模、外挑堆货平台、向室内卸货的溜槽等处均不允许支撑在脚手架上或与其联系。
5.2.11绝对禁止推动设备与外脚手架联系,塔式起重机、 施工电梯和井架的附着杆均应与脚手架分开。
5.2.12禁止将其他设备的缆风绳固定于脚手架上,严禁将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在脚手架上。
5.2.13雨、雪及六级风以上的天气严禁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使用脚手架时堆荷应适当减少。雨雪后使用脚手架要有防滑措施。
5.2.1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参加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事先进行体检,对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搭、拆脚手架工作。
5.2.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从事脚手架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5.2.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脚手架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业务培训,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并严禁酒后作业。脚手架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5.2.18脚手架拆除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记。非作业人员或地面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或施工。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应配人员现场监护。安全监理需进行巡查及旁站监
6.安全监理检查(抽查)及控制点:
6.1临边防护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0.8米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6.1.1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各种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层面及楼层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6.1.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段边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杆。
6.1.3垂直运输设备、接料平台除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平台接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1.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等与建筑相连接的通道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6.1.5头层墙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周边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6.2洞(孔)口防护
施工现场,结构上往往存在着各种预留洞与孔,在孔与洞口旁的高处作业统称洞口作业。凡是深度在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亦称为洞口作业,如因产生使人与物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孔洞口,这些孔洞口都应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设置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主要有以下几类:
6.2.1各种板与墙的孔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6.2.2电梯井口,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层隔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
6.2.3钢管桩、预制混凝土打入桩、压桩、钻孔桩等桩孔口、杯形、条形、桩基等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口以上天窗、入孔地板门和化类池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件。
6.2.4在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米以上的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挂灯示警。
6.3攀登作业
在施工现场,常有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登高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为攀登作业。
6.3.1攀登作业时,不管使用哪一种类和形式的梯子,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加以检查和验收;
6.3.2结构吊装和安装时,操作工人需要登高上下,人身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配带齐全。
6.4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
6.4.1悬空作业处必须视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6.4.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收可使用;
6.4.3高空吊装作业时,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要的安全设施;
6.4.4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6.4.5模板支撑安装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上装拆模板,支悬挑形式模板或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支架,支设高度3米以上的柱板,四周应斜撑,并应设置操作平台,低于3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6.4.6进行钢筋安装绑扎时悬空高处作业,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绑扎柱和墙的钢筋时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或攀登上下;
6.4.7浇注离地面2米以上的框架柱梁、雨蓬、过梁几及水平台,需搭设操作平台。严禁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6.4.8悬空高处作业安装门窗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没有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将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进行门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6.5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
6.5.1操作平台制作前都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所使用的材料,依据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要编入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操作平台上显著地位标明它所允许的荷载值。使用时,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设计的允许荷载,且要配备专人监护操作。平台应具有必要的钢度和稳定性。使用过程中不得晃动。
6.5.2上下不同层次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中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间隔距离,就应该设置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必须检查落实交叉作业中各工种的安全措施。
6.5.3在选择使用安全网时,必须按照安全网的使用规则,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安全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的宽度,必须注意立网不能代替平网,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书(试验记录),安全网支撑物(架、杆)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系网处无尖锐边缘。
7.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主要的工作措施
7.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1.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方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随着施工进度的变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可分阶段,分层次进行。
7.1.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承包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报监理复核。
7.1.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复核审查认证以下资料,并做好审查复核记录。
7.1.3.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7.1.3.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7.1.3.3安全防护设施的变更记录及签证。
7.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内容
7.2.1所有临边、孔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7.2.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7.2.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7.2.4扣件连接点的紧固程度;
7.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证验收,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发出整改指令,整改复查合格签证验收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在施工工期内,每天要进行巡查,每星期组织定期进行检查。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高处作业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洞口封盖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常有工人从高处掉下来,刮风下雨天更危险,怕出事伤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爬高干活的人、临边洞口位置、梯子吊篮这些工具。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工人自己系好安全带,师傅带新人学规矩,医生定期查身体。 搭防护栏、盖洞口、挂安全网、雨天清冰霜、六级风停作业、拆棚设警戒线。 班组长每天看一遍,监理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罚钱扣分。 从签完字那天起执行,项目部每半年翻一遍,有新活法或出过问题就马上改。 | ||
一、工程概况(与本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1、工程的基本概况;
2、本工程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描述;
3、与高处作业安全作业有关的特殊情况的描述。
(注:如果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中已经有所描述,本条不必再重复描述,但须加以说明,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已有描述)。
二、安全监理依据(仅为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3、高处作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临边作业: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⑴、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⑵、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⑶、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⑷、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桩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⑵、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②、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⑶、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⑷、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⑸、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洞口作业: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⑴、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⑵、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⑶、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⑷、施工现场通道附件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⑵、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⑶、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⑷、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⑸、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⑹、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⑺、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⑻、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攀登作业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3)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⑵、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⑶、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⑵、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⑶、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钢筋绑扎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⑵、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⑶、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浇筑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⑵、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得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⑶、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⑵、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⑶、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⑵、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可靠物件上;
⑶、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6、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⑵、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速少立柱的长细比;
⑶、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⑷、操作平台可采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⑸、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⑵、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⑶、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⑷、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⑸、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⑹、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⑺、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⑻、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7、交叉作业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四、安全监理方法、措施及监理程序详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上海振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组
年 月 日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高处作业吊篮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吊篮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吊篮施工,高处作业,外墙装饰 |
|---|---|---|---|
| 制定目的 | 吊篮用得多,风大容易晃,工人站不稳怕摔下来。 | ||
| 适用范围 | 11栋洋房外墙施工,200台吊篮作业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监理查证件和方案,施工方管现场操作,工人戴好安全带。 | ||
| 管理要求 | 风超6级停用吊篮,钢丝绳每月查2次,平台护栏要够高。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天巡检,发现隐患马上记,2小时没改就停工,4小时不改报甲方。 |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华润b2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华润置地(山东)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山东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兴隆北片区二环南路北侧b2地块一期工程,该项目基地位于济南市二环南路以北,三面环山,环境优越。西侧与项目b1地块相邻,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其中别墅24栋(三层,单栋面积约800-1200平方米),洋房11栋(六层,单栋面积约1600-2600平方米),车库地下一/二层,以及标段内挡墙及换热站工程。
本工程的工程特点是:建筑体量大、单位工程多;业态功能齐全;工程复杂,涉及工序多、工艺多;品质要求高。本工程洋房外墙装饰施工全部使用吊篮,共11栋,约200台吊篮。
二、编制依据:
1、施工方吊篮施工专项方案
2、《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____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60-____
7、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
三、监理工作流程
1、安全监理施工前应做的事项
1、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4、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6、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7、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各种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结,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每月中旬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施工方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参加。会议对前月安全工作进行点评,对下月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并形成纪要供各方执行。
(二)、安全报审制度
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五)、巡视检查制度
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六)、检查验收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七)、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安全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排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事先做好方案。
(十)、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方案
突发事故时按程序及时上报
(十一)、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人货施工电梯、塔吊司机、起重机、指挥等),安全施工单位级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资质进行审查。
2、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前期的安全情况,布置后一阶段的安全工作。
3、要求施工单位各专业施工队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各施工班组每周做“三上岗、一讲评”记录。
4、要求施工单位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必须对操作班组进行有针对性质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外架的搭设、拆除、施工电梯、塔吊的安装和拆除要有施工技术措施,并向操作工人进行详细交底,并亲临现场指导。
(十二)、建立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本工程将对下列设施执行验收挂牌制度:
1、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
2、脚手架。
3、各种洞口、临边围栏及防护设施。
4、为作业安全、机电安全防护需要专门配置的各种设施。
(十三)、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要素管理网络、消防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2、本工程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将配合安全教育,提出安全目标口号与安全施工警句,在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上将其布置在醒目位置。此口号与警句能增强安全生产气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工地每月二次全面安全检查。工段每星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施工员实施,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安全上岗检查。通过安全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并且通过检查活动本身可以发现和解决隐患。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分项细则
(一)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
1.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其内容应包括: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技术,如搭设宽度、跳板铺设、扶手栏杆的高度、通道与地面的夹角、转弯处的小平台面积等都有具体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需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4.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确有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需要时,中间必需设隔离设施。
6.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7.因施工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检查高处作业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下部设置高18厘米的踢脚板。
9.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
(二)吊篮作业安全监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5.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取决于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
5.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制成的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取决于该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
5.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值。此时吊篮应工作在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载荷下,并与制造厂所提供的操作规程相符合。设计应力包括应力集中和动载荷的影响,结构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
6 材料与加工质量要求
6.1 材料
吊篮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规定,并应具有供应厂的合格证书,关键的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
6.2 加工质量要求
6.2.1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
6.2.2 液压、气压元件(如油泵、油马达、阀、气缸、油缸等)的加工面上出现的铸造缺陷,一律不允许焊补。非加工面上若有导致渗漏的铸造缸陷亦不允许焊补。
6.2.3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6.2.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夹渣等缺陷。
6.2.5 焊缝应饱满,不得有漏焊、裂缝、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条焊缝应均匀一致,飞渣、焊渣应清除干净。
6.2.6 焊接件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对重要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用无损探伤法进行。
6.2.7 热处理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严重缺陷。
6.2.8 对于热处理零件的裂纹、烧损、碰伤及氧化 等缺陷,可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检验。对需用磁铁、超声波及*光进行检验的零件,应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提出要求。
6.2.9 机械加工后的零部件,应符合产品图样、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6.2.10 零部件的已加工表面上,不应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
6.2.11 凡生产厂制造的待装零、部件,必须有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标记;外购件和协作件必须有证明其合格的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6.2.12 产品可见外表应涂底漆1~2道;涂面漆2~4道,除焊缝、钢板接缝、伤疤、局部凸凹不平或影响外观的粗糙铸造表面可局部刮腻子外,其他涂漆表面不刮填腻子。
7 吊篮平台的要求
7.1 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荷,出厂前必须做负载试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7.2 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7.3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7.4 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7.5 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挂钩装置。
7.6 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7.7 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载荷。
7.8 吊篮平台安全护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
7.9 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7.10 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7.11 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上电气联锁装置。
7.12 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作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8 提升机构的要求
8.1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8.2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20。
爬升式提升机构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12,当d/d等于12~18时应采用航空用钢丝绳。
8.3 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8.4 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8.5 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8.6 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8.7 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8.7.1 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主制动器选用闸刀式或盘式,并整体安装在提升机构上或提升电机上,制动器的各部分位置匀应便于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2 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3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若装在屋面小车上(动力装置位于屋面),也必须配备制动器,并需符合8.7.1、8.7.2的要求。
8.8 提升机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9 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9.1 制动器
吊篮制动器必须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9.2 行程限位
9.2.1 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9.2.2 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9.3 安全锁
9.3.1 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9.3.2 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过100mm的距离内停住。
9.3.3 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9.5 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10 钢丝绳的要求
10.1 钢丝绳的选择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a. 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b. 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10.2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按下式确定,但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
n≥s·a/w
式中 n——安全系数;
s——单根承重钢丝绳的额定破断拉力,kn;
a——承重的钢丝绳根数;
w——包括吊篮平台、提升机构和电器系统等的自重及额定载荷。
10.3 钢丝绳的固定
应符合gb 5144的规定。
10.4 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10.5 钢丝绳的检查
10.5.1 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0.5.2 检查周期
对于吊篮的钢丝绳,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检查2次,并应符合gb 5972中2.4.1的规定。
10.5.3 检查部位
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并应符合gb5972中2.4.2的规定。
10.5.4 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的检查
当设备已闲置或停用一个月以上时,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检查。
10.6 钢丝绳的报废
应符合gb 5972中2.5的规定。
11 悬挂机构的要求
11.1 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格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的强度和刚度。
11.2 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11.3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12 配重的要求
12.1 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12.2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3 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见下图
13 电气系统的要求
13.1 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13.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13.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13.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13.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13.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13.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4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15 其他要求
15.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15.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15.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15.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15.5 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电动吊篮高处作业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工程师,吊篮安装技术员,吊篮操作司机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吊篮日常巡检,吊篮超载防控 |
|---|---|---|---|
| 制定目的 | 吊篮用多了容易出事,比如人掉下来、绳子断了、电出问题。工人没培训就上,设备不检查就用,太危险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电动吊篮干活的人,包括操作工、指挥员、安装队、总包和监理。 | ||
| 职责分工 | 总监要批方案,监理查证件,总包管教育交底,安装队负责装好修好,操作工必须持证戴好带子。 | ||
| 管理要求 | 吊篮要用前空载试,钢丝绳不能锈,限位急停得灵,安全带必须挂生命绳,超重偏载绝对不行。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天查一遍,发现没系带、超载、无证上岗就开通知单;总包不整改就停工,再犯要上报。查记录、看现场、问工人,三样少一样都不算到位。 | ||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具体采用电动吊篮的单位工程有c地块的5#楼建筑面积为27941.93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2层;6#楼建筑面积为4043.01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7#楼建筑面积为37860.74平方米,地上19层地下二层;8#楼建筑面积为23680.15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二层;a地块的1#楼建筑面积31326.64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2层;2#楼建筑面积23088.44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2层;3#楼建筑面积28588.27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0层;4#楼建筑面积21810.02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20层。
安全监理人员要对电动吊篮布置情况详细了解,并掌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及所使用电动吊篮的数量、施工形式等。为确保施工安全,要督促总包做好对电动吊篮设备进场的组装、维护检修、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
gb19155-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处作业吊篮标准》
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jgj33-____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46-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设部第(____)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京建施〔____〕675号《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北京电动吊篮使用手册
三、电动吊篮强制性规定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吊篮堆物超重,钢丝绳锈蚀,防护设施不到,安全锁限位失灵易导致高处坠落
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戴的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严禁集中堆载、偏载、超载。
7、电动吊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
8、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吊篮。
9、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10、作业结束后,吊篮应与建筑物固定,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总包单位报审的电动吊篮专项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审批。
2、审查电动吊篮产权单位资质、承发包、租赁产权关系是否明确。
3、审核电动吊篮专业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人员上岗证书。
4、检查电动吊篮驾驶员、指挥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督促总包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督促总包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针对性交底,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7、电动吊篮专业单位安装后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
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掛、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3)防坠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
5)吊篮应作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8、吊篮施工单位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须符合要求。
2)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3)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5)启动后,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9、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10、吊篮未着地不允许进行位置移动。
11、审核检测报告中的不合格项,书面督促总包或安装单位限期整改。
12、操作人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生命绳上。
五、安全监理对电动吊篮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1、电动吊篮每台人员的配备是否与特殊工种名册人员相符。
2、对电动吊篮使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违章违纪现象开具监理通知单。
六、电动吊篮使用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对电动吊篮的指挥、操作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得无证违章操作。
2、电动吊篮作业时,电动吊篮作业区应设警戒线,专人监护;吊篮下方严禁有人停留,严禁超载使用。
3、若遇6级以上风、下雨、浓雾等不良天气,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4、电动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做好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5、吊篮平台内施工人员最少2人,最多3人,严禁单人及三人以上操作。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临边洞口高处作业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部 | 使用场景 | 临边防护,洞口封盖,高处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在楼边、洞口、高处干活摔下来。现场查过,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想让监理盯得更准,保施工不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监理人员自己干活时盯临边、洞口、高处这三类活。 | ||
| 职责分工 | 总监全面负责。监理员天天看护栏牢不牢、盖板动不动、网挂没挂好。发现问题马上喊停。 | ||
| 管理要求 | 楼边要1.2米双栏杆 18厘米挡脚板。小洞盖严实,大洞设围栏挂网。梯子不能垫高,角度75度,人字梯夹角35-45度。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员每天巡,拍照留底。总监每周查记录。漏盯一次写说明,两次扣分,三次换岗。检查表每月交公司存档。 | ||
1. 本工程概况
(略:由各监理项目部根据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编写)
2. 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说明
1) 根据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安全情况以及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的分析、评估,特别在临边、洞口、高处易发生各类事故,为使安全监理顺利进展,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本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
3.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工程安全监理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2)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临边、洞口、安全监理监控要点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结构楼层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应设置1.2m高的两道护拦,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的当脚板或搭设固定的立网防护。
护栏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在任何一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应采取满挂小眼安全网或其他可行措施作安全封闭处理。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4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防阳台栏板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及时进行安装。
尺寸为5~25㎝洞口应设坚实盖板,并能防止挪动移位。
25㎝×25㎝~50㎝×50㎝的洞口,应设置固定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0㎝×50㎝~150㎝×150㎝的洞口应予埋通长钢筋网片,纵横钢筋间距大的大于15㎝或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绑扎固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1.5m×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搭设围护架,并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网的四周栓挂牢固、严密。
位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车辆后轮的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设置防护门或绑防护栏杆下设档脚板,低于80㎝的竖向洞口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电梯井口必须设1.8m的金属防护门,井内道层和首层以上每隔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洞口应按规定设置照明装置的安全标识
2)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监控要点
攀登作业
a. 使用移动式梯子时,应对梯子进行质量检查,梯脚底部应坚实,并有防滑措施,不能垫高使用。
b. 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的角度不能过大,吧7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不大于30㎝,不能有缺档,如梯子要接长使用,应对连接处进行检查,强度不能低于原梯子的强度,且接头不能超过一处。
c. 人字折梯使用时,其夹角不能过大,以35°~45°为宜,上部绞链要牢固,下部两单梯之间应有可行的拉撑措施。
d. 使用直看爬梯进行攀登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e.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下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悬空作业
a. 悬空作业所用设置均须以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b. 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面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c. 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置操作平台。
d. 高处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应搭设平台和挂安全网,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e. 浇注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砼时,应设操作面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f.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操作平台
a.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b. 装设轮子的移动或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论著端离地面不得超出80㎜。
c. 操作平台台面满铺脚手板,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上下扶梯
d. 操作平台上应标明容许苛载量,严禁超过设计荷载
高处作业
a. 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搭了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地不小于3m,高层建筑支搭6m宽双层网,网底距地不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10m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网,凡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安全网封闭。
b. 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
c. 对于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保证人、物安全。
d. 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距离不得大于2m,且凳上脚手板至少铺两块以上凳上只许一人操作。
e.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f.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向下可向上投掷物料。
5. 本项目受控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6. 本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无安全事故。
7. 本项目安全监理由 xxx 负责监理,总监理工程师 xxx 全面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