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 适配人群 | 管委会主任,分管副职,业务主管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园区监管,事故响应,隐患整治 |
|---|---|---|---|
| 制定背景 | 安全监管不够严,责任没分清,事故风险高。想让大家各管一块,别推脱,把安全真当回事。 | ||
| 适用范围 | 镇里所有单位、村社区、企业,还有管事的干部们。 | ||
| 职责分工 | 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抓具体,其他领导管自己那摊子的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盯梢。 | ||
| 管理规定 | 岗位要管业务也得管安全,谁在岗谁担责,出事不能瞒,得马上报、马上救。 | ||
| 监督与罚则 | 开安全会、签责任书、查隐患、搞培训。不落实就通报批评,瞒报或失职就处分,严重就送司法机关。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单位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 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 管委会主任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五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具体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
(4)抓好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第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他相关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港口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政府决策,项目审批,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想管住安全漏洞。以前有事故,现在得提前防。不让安全拖经济后腿。 | ||
| 适用范围 | 区里机关、镇街、学校、企业这些单位的安全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各单位自己管好安全。安委会盯着看。领导要带头扛事。 | ||
| 管理规定 | 没安全不拍板。不达标不批准。没三同时不开工。不安全就不干。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事就取消评优资格。瞒报谎报要追责。重大隐患没改完也扣分。一年内出事不能提拔。 | ||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直行政机关、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及部门、以及团体、学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规定的情形,应予“一票否决”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人是指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有关规程规定赋予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一票否决”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形时,安全具有否决权。
(一)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各项职能决策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优先”的原则,没有安全保障或存在尚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时暂不决策。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验收通过。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含招商引资项目),没有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完工后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要服从于安全生产,出现生产经营活动与安全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不安全不生产。
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在一年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安全生产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参加各级、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一)管辖范围内发生特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
(二)管辖范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区人民政府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
(四)瞒报、谎报、漏报事故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第六条 出现上述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在一年期限内不应提拔任用。
第七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15236-94)执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管委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 适配人群 | 园区主要领导,分管安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 | 使用场景 | 园区管理,产业监管,企业服务 |
|---|---|---|---|
| 制定背景 | 园区安全形势不太稳,大家责任意识不够强,想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管啥安全事。 | ||
| 适用范围 | 园区所有领导和企业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具体抓,其他分管领导管好自己那块的安全,企业老板自己负责厂里安全。 | ||
| 管理规定 | 开会要讲安全,干活要查隐患,出事要马上到场,安全和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开会通报情况,现场检查打分,问题限期整改,没做到的要被提醒谈话,严重就追责。 | ||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保持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涉及各行业领域的各项具体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职责,也是其他工作分管领导的责任。领导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履行好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一岗双责”。
二、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一)主要领导的责任
主要领导是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执法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4、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园区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园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及时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6、落实本园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2、受主要领导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并参加本园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4、督促、检查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令园区内有关部门和企业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5、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单位领导的责任
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负责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要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五同时”
| 适配人群 | 企业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生产计划,工作布置,安全检查 |
|---|---|---|---|
| 制定背景 | 因为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规定要求企业管好安全,怕生产时忘了安全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管企业老总、各部门负责人、所有生产相关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老总带头干,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做,安全部门盯着看执行没执行。 | ||
| 管理规定 | 计划要写安全目标,布置要提安全要求,检查要有安全项目,评比要加安全条款,总结要有安全内容。 | ||
| 监督与罚则 | 计划里必须塞进安全内容,开会要同步说安全,每月领导带队查安全,记录要留底,不照做就提醒补上。 | ||
(一)安全生产“五同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要求,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特制订本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级职能机构部门的负责人,均必须在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具体必须认真做好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管理“五同时”:
1、生计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2、布量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
3、检查工作有安全生产项目;
4、评比方案有安全生产条款;
5、总结报告有安全生产内容。
(三)企业(厂)级的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同时列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并应提出对各分厂及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任务。
(四)生产调度会议,在布量、检查生产(工作)中,同时布量、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做好记录并存档。
(五)公司(厂)级领导每月应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措施方案。
(六)开展劳动竞赛,需有安全生产竞赛内容。
(七)企业、分厂、车间评比先进单位与个人时,必须在评比方案中列入安全生产条款。
(八)企业、分厂、车间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应有安全生产的内容。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三同时”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项目论证,初步设计,竣工验收 |
|---|---|---|---|
| 制定背景 | 新项目老出事故,工人受伤多。想从一开始就把安全设施建好,别等出事再补救。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 ||
| 职责分工 | 建设单位要带头干,设计单位画图时就得配安全专篇,施工单位照图施工不能改,验收单位得把关。 | ||
| 管理规定 | 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一起设计、一起施工、一起用。图纸不能少专篇,施工不能偷工减料,验收不合格不准开工。 | ||
| 监督与罚则 | 可行性研究就要写安全措施,设计要有专篇,施工按图来,验收查实,投产后设施不能闲着。谁不照做,就不让项目过审、不给验收、不准投产。 | ||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一般称之为“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安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我国《劳动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等,对“三同时”制度都作了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项目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因素,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保障新工程项目正常投产使用,防止事故损失,避免因安全问题引起返工或采取弥补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投入。“三同时”制度的建立,是防止新工程项目带病投产运行,确保物的本质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
“三同时”制度和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结合起来实行,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两者结合起来实施可使新项目做到更合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潜在的危害,真正作到防患于未然。
“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设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职业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预期效果及评价等。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适配人群 | 经信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业管理股人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企业监管,天然气管道保护,电力设施消防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领导和股室责任不清楚,想把安全活儿分明白点,让大家都有数。 | ||
| 适用范围 | 局里所有领导和干部,还有管的那些企业、项目、出租场地。 | ||
| 职责分工 | 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副局长管自己那摊,各股室负责人盯具体事,安办日常跑腿盯进度。 | ||
| 管理规定 | 每月至少查一次企业安全,隐患要四到位整改,出租房必须签安全责任书,新员工要培训,预案要演练。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通报各股室干活情况,年底算总账,不合格的绩效受影响;出事了按“四不放过”追责,瞒报拖报要严查。 | ||
龙海市经信局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龙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龙委【____】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为明确和落实市经信局领导和各股室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
本局领导(包括局长、副局长)及局机关干部。
二、监管内容
(一)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建章立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保障安全投入;督促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评价制度。
(二)日常监管。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报备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自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四到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本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出租(发包)方与租赁(承包)方签订单项《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租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____〕4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____〕10号)的要求,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等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火灾等四个应急演练,强化正面教育,唱响“和谐海西、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四)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民爆物品、“三合一”厂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彻底清查整治密集场所,发现“三合一”或“多合一”厂房,坚决予以取缔。
(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民爆物品、油气管道、电力运行等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合力;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予以严厉打击。
三、责任分解
(一)市经信局局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局长是本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规定,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在每季度的工业经济运行会议上一并布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3、协调和处理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为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4、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企业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领导、协调、督促、指导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协调、指导系统内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参加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与市安委会的领导工作。
(二)市经信局副局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分管股室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3、负责本局责任分解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秘书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秘书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负责本局机关办公场所用电、防火和防盗等安全工作,将本局安全生产监管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督促本局受益的出租场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监管对象:本局机关办公场所、本局受益的出租场所。
(四)政策法规与企业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政策法规与企业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负责经信局系统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检查督促局直属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负责全市城际之间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管道设施占压问题。作为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股室,牵头做好局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工作。
监管对象: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
(五)经济运行与产业研究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经济运行与产业研究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指导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六)工业管理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工业管理股的局领导;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审核和年审前的安全检查;负责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民爆企业严防“四超”现象,落实防失盗、防明火、防漏电、防撞击、防静电、防雷击等六防措施。
监管对象:福建省联久民爆物品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
(七)投资规划与技术进步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投资规划与技术进步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1、在工业项目核准、备案的同时,负责督促企业做好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等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督促企业依法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监管对象:经本局审批的工业项目。
(八)能源和环境资源综合股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指导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海供电公司和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在建、改(扩)建水电站工程及以发电为主水库电站,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市经信局审批或审核的工业项目。
监管对象:龙海市电力公司和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在建和已建水电企业。
(九)电子信息与生产服务业股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典当行业经本局许可(或核准、审核、备案)前的安全审查。
监管对象:本局监管的典当行业。
(十)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安办主任
1、负责本局安办日常工作,拟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定期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本局安委会决定或决议,组织检查全市经信系统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抽查,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按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
3、协助龙海市经信局做好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4、承办本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
(一)严格责任追究
局各业务分管领导、各有关股室、相关直属企业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救援的,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大考核力度
全局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局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每月通报各股室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业务股室、单位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一)各分管领导、各有关股室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氛围,形成层层分解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要求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安全生产分责、工作部署、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应急救援体系救援;指导并督促企业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
(二)切实做好日常排查工作。每年4月份,各股室负责人要结合防范自然灾害工作组织监管责任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开展1次全面的排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所在单位及时做好整改;列入计划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期限,并督促隐患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可控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局主要领导,同时向局安办报备。
(三)责任履行。上述安全生产责任分解,以本局领导和股室岗位设定,在对应岗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不因责任领导或责任人的变动而变动,责任领导或责任人如有更换,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
| 适配人群 | 总经理,党委书记,分管安全领导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会议,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目标考核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想把责任分清楚点,按法律和上级要求来管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领导、部门、县区局、专业公司,还有每个岗位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和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抓,安全部门牵头干活,各部门各管自己的一摊,县区局正职和书记一起负责。 | ||
| 管理规定 | 安全要和业务一起部署检查考核,开会得研究安全问题,出事要马上调查处理,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培训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安全会,定期去现场查,留记录写报告,不整改就通报,出事按制度追责,考核跟工资挂钩,安全部门每月盯进度。 | ||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市公司《****公司安全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生产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达成。
二、“党政同责”原则
按省公司要求,市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一人兼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全面工作,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分设的,各自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分别在行政管理和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党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目标确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督办和效果评价。其他公司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开展工作,在负责自身分管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检查与安全保卫部为全市公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各项日常工作中目标的拟定、方案草拟、培训教育、制度制订、部门协调、对外沟通、对下工作指导、过程监督和效果评定。相关部室、专业公司(局)、各县区局正职和支部书记分设的,两者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任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分管安全副职为本单位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除分管业务内安全工作外,牵头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整体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三、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市公司总经理(或县区局局长)安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实施细则》规定,在司务会、党政联系会、安委会等会议上,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6、确定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直接组织指挥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市公司党委支书记(或市各县区局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邮政服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行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业务安全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主持或参加党政联席会、安委会等会议,对安全生产方面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权。
6、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掌握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员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主持或参与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问责。
(三) 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其他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参加涉及安全相关会议,并对公司安全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3、按月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并按月向上级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提出并拟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保障措施和工作方案。
5、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共同组织并直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提出主导意见。
6、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设备落实情况,督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措施落实。
7、负责督促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8、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和保障人员的工作督办、考评。
9、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对单位整体和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和考评。其他单位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和考评。
四、市公司(或县区分公司)部室、专业公司(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保障措施的制定和过程监督检查。
3、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上报时限、内容按照事故或风险隐患的性质,依据相应规定及时上报。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省公司监督检查视察和两岗履职要求,按频次按范围开展检查,同时做出书面记录,出具检查报告,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部牵头制定和具体落实各项专项活动,各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积极配合,组织本单位范围内员工参与。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部按月牵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联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负责分管范围内业务规章和管理规范的制定,并落实上级安全相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按月向上级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汇报。
10、及时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或者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并上报安全联席会或公司办公会研究,对因不上报,应发现未发现安全隐患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对于责任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上级机构或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追究时,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追究行政正职和部门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2、对照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处罚责任人时,部门行政正职和党支部书记承担同等额度的处罚。
3、其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绩效考核按照省公司和市公司方案进行。
六、本工作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月度检查,节日检查,年终考评 |
|---|---|---|---|
| 制定背景 | 怕工地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大家干活时能更安全点,别生病受伤。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项目部和下面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带头干,各项目经理部配合。检查组的人负责查,项目负责人要整改。 | ||
| 管理规定 | 每月25号必须查一次。查出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解决。乱来的人当场罚钱。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完发整改单,限期改完。不配合就罚责任人。元旦春节国庆前还要查食堂库房。年底大检查顺便评管理人员。 | ||
为了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险源,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25日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标准及对照公司与各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指标合同到各项目经理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危险源签发整改通知书,按“三定一落实”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者和违反《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奖罚暂行规定》的责任人。检查人员可依《规定》当即开出罚款单。对检查不予配合的项,检查人员可依《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每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对工地的库房、食堂及生活区进行一次
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卫生、防雨、防洪等为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消除和预防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危险源,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安全。
3.每年底项目部对工地进行一次年终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责任状的考评。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保证金
| 适配人群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人员,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许可报监,安全监督检查 |
|---|---|---|---|
| 制定背景 | 管施工安全太乱了,企业不守规矩,事故多,得用保证金逼大家重视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本市所有干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 | ||
| 职责分工 | 市建管局牵头考核,市安监站具体干活,查企业、罚违规、返保证金。 | ||
| 管理规定 | 开工前必须签安全责任书,按标准干活,不能违法违章,否则扣钱。 | ||
| 监督与罚则 | 完工后打分考核,90分以上全退钱,80-90退75%,70-80退一半,低于70不退。不按时申请算不及格。违规还要罚钱,从保证金里扣,不够就追缴。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 根据本办法,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对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并对企业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受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和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同时,必须与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施工所必须达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必须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工程施工结束时,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将根据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平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整个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形式,凡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并作为各项安全生产表彰的基本条件;凡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之间的,返还75%安全生产保证金;凡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70分)之间的,返还50%安全生产保证金;凡考核得分低于70分,将不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施工结束前一周内向市建筑安全监察站提交考核申请,否则,将视为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70分)。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章制度,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违规违章行为,除按照《姜堰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给予记分处罚外,同时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经济处罚款项直接从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款项中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款不够处罚的,予以追缴。
第八条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在开展检查时,应以加强和促进企业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为目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安全监督人员不得少于2人。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工作人员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违章、违规行为处罚中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否则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姜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
| 适配人群 | 新入职员工,班组长,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工艺设备更新,年度复训 |
|---|---|---|---|
| 制定背景 | 新员工不懂安全咋办?老员工容易松懈忘规矩。怕出事故,怕设备乱用,怕火电伤人。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人,所有车间和班组,所有岗位。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办牵头管,班组长负责教,部门领导盯着落实,办公室抽查打分。 | ||
| 管理规定 | 新人必须先培训才能上岗;每年至少学一次;特种工必须持证;季度开会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培训要签到留记录,抽查提问看掌握,没参加的补课加罚,问题多的班组扣分通报。 | ||
1、行三级教育;新职工入厂,须进行安全生产的职前培训。内容包括:车间概况、工作任务及生产工艺特点;主要安全制度、规定与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车间的主要危险源、点控制措施;车间最易发生的事故及预防措施;防火安全常识;用电安全常识;车间其他安全生产特点等及针对工作岗位的专门教育。
2、四新教育;根据行业的发展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试制新产品时,对岗位员工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
3、一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4、公司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各班组也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
5、公司的安全办公室成员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6、公司各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各班组,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8、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如:海报、播放影视节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