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盘点制度
| 适配人群 | 仓库主管,财务人员,经管部门 | 使用场景 | 存货盘点,财务盘点,财产盘点 |
|---|---|---|---|
| 制定背景 | 怕东西丢啦,账和实物对不上。想让仓库、财务、资产都清清楚楚,不糊弄。 | ||
| 适用范围 | 管原料、成品、现金、票据、房子机器这些。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总指挥。各部门主管干活。财务人员核对记数。审计的人来抽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年中年底必须全盘一次。每月末盘存货。盘点时不准收发料。数字要实打实写,不能猜不能改。 | ||
| 监督与罚则 | 财务提前发通知,开会定计划。盘点时封现场,用计量器量。填表要两人签字。差错了要说明原因,一周或两周内交报告。账错人要挨批,丢东西得赔钱。 | ||
企业(公司)盘点制度
1.0目的: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17.0附件:
17.1存货盘点单
17.2存货盘点与账面调节表
17.3盘存表
17.4有价证券盘点报告
17.5盘点盈亏报告表
17.6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17.7盘点人员编组表
(企业公司)盘点制度:建筑总公司财务盘点
| 适配人群 | 财务管理人员,资产保管员,监事会成员 | 使用场景 | 年中盘点,年末盘点,突击审计 |
|---|---|---|---|
| 制定背景 | 存货和财产老是对不上账,大家责任心不够强,管得松散。 | ||
| 适用范围 | 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现金、票据、固定资产这些。 | ||
| 职责分工 | 财务管理部牵头组织,资产管理部门配合,监事会和审计部突击检查。 | ||
| 管理规定 | 每年年中年末必须盘两次,突击盘查出问题要罚钱,盘点结果不能改。 | ||
| 监督与罚则 | 财务部发通知开协调会,全面盘点为主,填表交两份,盈亏报告报领导审核,赔钱加罚款。 | ||
建筑工程总公司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监事会和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 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 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报董事长、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企业公司)盘点制度:有限公司财物盘点
| 适配人群 | 库管人员,经管部门,财务部 | 使用场景 | 年中盘点,年终盘点,月末盘点 |
|---|---|---|---|
| 制定背景 | 怕东西丢啦、账和实物对不上。想让每样东西都有数,不乱丢不乱放。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管存货、固定资产、现金票据这些。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总负责。财务部牵头干,库管和经管部门动手点,办公室派人盯着。 | ||
| 管理规定 | 年中年末必须全盘,每月末盘存货,平时随机抽点。东西要摆整齐,账要提前登完,盘点时不能乱动东西。 | ||
| 监督与罚则 | 财务部发通知、开协调会、做表格。盘点要两人一起数、一起记、一起签字。错了要查原因,一周或两周内报结果。盘亏盘盈要处理,有奖有罚。 | ||
某有限公司财物盘点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物盘点工作,规范公司财物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的各个部门。
第三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二)固定资产;
(三)其他财产,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
第四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库管人员、具体负责部门人员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固定资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其他财产:由财务部经理与出纳等实质保管人员共同盘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库管人员、经管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三)月内抽点:
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五条盘点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盘点负责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处理。
(二)复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或其指派人员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实施、督导。
(三)盘点人:由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四)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并与盘点人核对,确认点计数量无误。
(五)协点人:由经管部门指定,负责盘点过程中的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六)监点人:由办公室指派人员担任。
第六条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按照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库管人员、经管部门将准备盘点用具,财务部准备相关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放,应摆放整齐、分类排列,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账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等填制"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以备核对和盘点。
(三)盘点期间已验收但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料,应另行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七条年中(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应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参与盘点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做好盘点准备工作并参与盘点。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情况外,应暂停实物流动,以利于盘点顺利进行。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全盘时,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采用适宜的方式。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算器具,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认真确定,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每一项目核对一次,经查无误后除在该表上双方签名确认外,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须重点查核;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营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计算确定盘盈(盘亏)金额。
第八条不定期抽点
(一)由财务部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具"财物抽点通知单",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二)抽点日期及抽点项目,不应事先通知相关经管部门。
(三)盘点前应由财务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调整至盘点前的实际账面结存数。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九条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经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说明及处理意见后,由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批复,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第二联财务部自存做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报上级批复。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报上级批复。
(三)盘盈、盘亏金额,平时记入待处理科目,年终时应查清原因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第十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主管人员或其指派人员(会点人员)与出纳及其他经管人员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应至少每月抽盘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上班正式营业前或下班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时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人员保存,第二联财务部保存,第三联送办公室。
(五)对有价证券及其他所有权证等认真清点、核对,会点人员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由经管人员保存,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如有出入,应即由经管人员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并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一条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应在当月结账日进行。
(二)存货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如确实无须全面盘点,或全盘的实施有困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采用适宜的盘点方式。
第十二条其他项目盘点
经管部门应将新增的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及时送财务部核查。
第十三条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必须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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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在盘点过程中应尽量减少财物的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的相关栏目若需修改,均须经有关盘点人员签认始为生效,否则应追究其责任。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计量的确实资料为依据,不得猜想数据或伪造数据。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应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补休。
(七)盘点全过程中各组盘点人员均应接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时,应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四条盘点奖惩
(一)参与盘点人员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账面错误处理
(一)账面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对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处分,情况严重者,应报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门处理。
(二)账面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现象,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人员签报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六条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门处理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调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而擅自移转、出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被窃、损失者。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部。
(企业公司)盘点制度:(公司)企业固定资产盘点
| 适配人群 | 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会计,使用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年度盘点,季度抽查,实物盘点 |
|---|---|---|---|
| 制定背景 | 固定资产容易丢、账实对不上,得定期清点看看有没有少、多了、坏了。光看账本不行,得摸实物,不然管不好。 | ||
| 适用范围 | 总公司和所有分公司,2000元以上的土地、房子、机器、车、工具、电脑、办公用品。 | ||
| 职责分工 | 资产管理部牵头干,财务部会计配合,使用部门必须到场。总经理、资产经理、财务负责人都要盯着。 | ||
| 管理规定 | 每季度抽10件以上查账,年底全盘一遍。盘点时东西不能动,必须三方一起数,签字才算数。 | ||
| 监督与罚则 | 盘点前开会发表格,现场静态清点,差异三方确认签字。盘盈盘亏要写原因、定责任人、报批处理。不签字不归档,不处理不结账。 | ||
企业(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不仅是为了回顾一年来的固定资产得失情况,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固定资产盘点,能总结经验并发现数字背后的机遇与风险,以便于来年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如果企业都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做固定资产盘点,那么对企业未来的成长将会起到良性的促进。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制度范本如下:
第一条 目的
为使公司固定资产盘点作业有所遵循,确定公司所拥有之财产数量与现况,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依据,健全内部控制作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类别
总公司及分公司固定资产
一、正常定义固定资产2000元以上(含)
(一) 土地
(二) 建筑物
(三) 机器设备
(四) 运输设备
(五) 工具器具
(六) 电子设备
(七) 管理用具
二、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资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 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
一、固定资产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构成表
盘点时间
1.季度抽查
2.年度盘点
盘点方式
1.根据固定资产账册每季度抽查一次,每一类别至少10项
2.年度实行实物盘点法
盘点人员
1.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
2.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备注所有盘点企业总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均需进行盘点监督
第四条 盘点准备
1.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盘点计划准备盘点表,并预先编号。
2.在盘点前,资产管理部召开盘点准备会议,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和动员,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五条 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1.在实地盘点时,应由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2.盘点应该以静态盘点为准则,因此盘点开始后禁止一切固定资产的进出和移动。
第六条 盘点结果差异及存档
1.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固定资产管理员、会计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盘点以及盘点差异表分别由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七条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
1.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应由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并上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2.财务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表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交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八条 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填制或注销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负责更改固定资产相关账务。
第九条 生效执行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