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工人不支护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按规矩撑好顶板,少出事故,保命保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掘进队所有人,管打眼、支护、放炮、扒装、洒水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队长带头盯现场,班长带着工人干,安监员天天转着查,技术员管图纸和交底。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空顶作业,不准瞎打锚杆,不准用坏钢丝绳,不准在扒斗前面站人,不准干打眼。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长每班开工前看支护,安监员随机抓拍,当天罚完钱,月底汇总通报,再犯翻倍罚,三次就停工学规矩。 | ||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凡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点柱作迎头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设临时支付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巷道开门及巷道贯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