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

适配人群巡楼保安员,入口保安员,停车场保安员使用场景住宅巡楼,装修监管,邮件派送
制定目的怕巡楼出漏子,邮件送错、装修吵人、通道堵了、陌生人乱进,想让住户住得安心点。
适用范围管所有巡楼、入口、停车场、电梯岗的保安员,管巡逻、邮件、装修监督、车辆进出、电梯使用这些事。
职责分工保安队长和领班牵头盯进度,各岗位保安员执行每条动作,队长领班每天查记录本和现场,月底汇总问题。
禁止行为不准坐电梯巡楼,不准收业主东西,不准放无证工人进,不准让装修超时吵人,不准扣身份证,不准放红砖瓶装气进门。
检查与监督每条细则贴在岗亭,新员工入职先学三天,队长每周抽三处查登记表和现场,没做到第一次提醒,二次扣绩效,三次调岗。每月5号前完成上月检查。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及指引(1)

住宅巡楼保安员:

1、认真填写《巡场登记表》,按表内项目巡视,发现异常情况,记录所在位置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报告当值组长/领班跟进。

2、每天报纸和平信等邮件需登记好如属住宅可由值班员自行填写及派放至信箱,快件、汇款单应登记好之后亲自送自收件人手里,请其出示有效证件,并于《邮件收发记录表》(见附表),签中文全名(注:以收件姓名为主,家属尽量不允许代签收);若邮件派错,亦需做《退邮记录登记》。

3、在巡逻遇到业主、住户主动打招呼问好,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为业主提供帮助。如遇住户有困难需要帮助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如超出能力、职权范围,可向当值保安队长/保安领班汇报,由保安队长/保安领班接手跟进事宜。礼貌接待住户投诉,认真记录并及时转呈保安队长/保安领班处理。

4、面对业主投诉,须耐心倾听,不应急于分辩与解释,询问清楚时间及事件过程,填写《客户投诉表》,交于当值保安队长/保安领班向相关部门反映跟进。

5、熟悉小区内各住宅人员出入情况,做到勤走动、细观察、静心听、嗅觉敏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履行保安职责,认真做好当值记录,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监督住宅各装修单位和施工人员,发现违章装修,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安队长/保安领班。如检查装修单位有无装修许可审批图纸,有无乱拉电线施工及有无投诉。

7、凡进入住宅之施工人员无(临时)工作证者,不准施工,对过期工作证没有续期的应当场收缴,告之到管理处重新办证,并将无证工人予以驱赶。

8、督促装修单位闭门施工,于午休时间(12:00-14:00)夜间不得进行发出噪音之施工,规定之施工时间为9:00-12:00am,2:00-6:00pm,非施工时间内装修须由管理处签批之"延时施工申请单,以免因此而造成对其他住户的滋扰。

9、文明执勤,对小区违章情况进行监督,禁止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大声喧哗、玩耍,发现问题马上制止并报告保安队长/保安领班。

10、确保走火通道内无杂物、垃圾,保持通道畅通、照明充足。

11、留意可疑人员,保护住户人身、财物不受外来人员侵犯及日常生活不被滋扰(如上住宅化斋人员、搞各种推销的人员、派发各种传单人员等)。

12、遇到住宅停电时应:a、迅速查看总电掣是否为跳闸,及通知保安队长/保安领班。b、立刻打开应急照明电源。c、打开密码门及通道门方便业主进出。d、做好解释、道歉及安慰工作。

13、按规定时间、次数巡楼,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和延迟巡逻。

14、除紧急情况严禁巡楼保安员坐任何一部电梯下行进行巡楼工作。

15、如因出公差缺少巡楼次数需向保安队长/保安领班报告以便确认。

16、若有合理化建义,可书面向上级反映。

停车场入口保安员:

1、对出入住宅之施工人员严格查证,做好记录,对无证或证件过期者,禁止入场施工,同时告之对方到管理处办理证件或续证。

2、对由此进入之业主车辆及探访人员车辆应当起立问好并礼貌解释相关规定(正确使用ic卡与收费事宜),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对身份不明且行迹可疑者,须迅速报告保安队长/保安领班。

3、如装修工人需要将装修垃圾暂时堆放于岗台附近,须问清对方装修之楼层单位什么时候清理并暂扣其工作证(严禁扣压对方身份证)同时监督对方将堆放场地清扫干净。

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住户索要礼品及钱物,禁止任何车辆停放于密码门外及附近之消防卷闸下。

5、严禁任何人员运送红砖和瓶装气进入住宅楼,因施工烧焊确需使用氧气瓶的经管理处同意后允许经走火通道搬运入(出)场。

6、由住宅楼内运出之大型物品,包括家私、贵重之装修材料等,均须凭客服部发出之放行条方准放行,且须做好记录。

7、当遇到不能肯定对方为业主,确又要强行搬运物品出场者,应首先通知当值保安队长/保安领班,同时向对方做解释劝阻工作(须注重自己的礼节礼貌)。

8、随时保持密码锁门关闭,并不得将密码告诉外来人员。当确定对方为业主时可主动为业主开启密码门。

住宅电梯管制:

a:凡是装修材料、装修设备,家俱的搬运,必须控制在地库大堂上落,货物搬放须告知正确的电梯使用方法、货物搬出需由有关住宅单位出具管理处开出之放行条,并做好记录。

9、如货物过重、需使用通道搬运,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队长/保安领班同意方可搬运并安排巡楼保安员进行监督。

10、如搬运时需经过住宅大堂时货物体积须小于50cm×40cm×30cm,且数量一次不能多于3件。

11、若有合理化建义,可书面向上级反映。

住宅入口保安:

1、对所有进出业主车辆,业主必须行正规军礼。

2、严格查证,有探访者,必须先敬礼,对外来到访者应礼貌地询问来访目的,并要求对方填写《来访登记表》并签名;如遇陌生访客,可先通过对讲系统同业主取得联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让来访者上住宅楼。如是等业主的,请其在大门外等候,如本公司员工带领/陪同之人员亦须签名,或由保安员代为记录,本公司员工签名认可。

3、保证前门岗附近一带无闲杂人员长时间逗留或停放车辆。

4、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小区推销个人产品或在正门岗附近派发传单,以免给住户造成滋扰。

5、严禁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从前门岗进入,并指引其到南门口进入;

6、如遇住户携带大量物品或贵重物品出场,要婉转要求住户去管理处开放行条,如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系上司到场处理,严禁与住户发生争吵;

7、作好当值期间岗台与附近的卫生工作,如有大量清洁问题,可由领班长转清洁部跟进。

8、爱惜公司设施与保安设备。

9、坚守岗位,如需替岗时须事先通知当值保安队长/保安领班,由保安队长/保安领班安排。

10、严禁公司员工将公司物品或其它非私人物品带离公司。

11、非管理处事先通知。严禁其它公司或有关部门进入别墅范围进行拍摄与进行其他商业性活动。

12、严禁站岗保安员与其他保安员闲聊。

13、若有合理化建义,可书面向上级反映。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某公司

适配人群保障部负责人,业务部门主管,车间安全员使用场景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保密管理,交通安全监管
制定目的以前安全乱七八糟,老出事。现在要管住安全,让干活有规矩,不出大事,大家心里踏实。
适用范围全公司所有人,管生产、保卫、保密、交通这四块安全事。
职责分工保障部写标准、查问题、发罚单;综合管理部扣工资;财务部管钱;各部门自己抓落实。
禁止行为不准违规操作,不准瞒报隐患,不准挪用安全款,不准不整改问题。
检查与监督保障部天天查,查到就开单子,两天内贴出来;每月10号前交罚单给综合部;综合部通知财务扣钱;举报的事要查清再处理;不改就继续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以下简称安全)。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附件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责任

(一) 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二) 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三) 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

(四) 负责审议、下拨年度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 负责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七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共同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事宜。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责任

(一) 按照本部门职能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 负责执行保障部提交的考核结果。

第九条 财务部责任

负责监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审核及使用情况。

第十条 保障部责任

(一) 负责拟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二) 负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三) 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四) 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罚实施;

(五) 负责监督各单位合理处理违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 负责策划准备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十一条 各业务部、车间责任

(一) 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并按规定抓好落实;

(二)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制定本单位内部的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逐级分解公司的处罚结果,落实处罚责任人;

(四) 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先进奖励的报评工作。

第三章 考核标准及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一) 保障部对主管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的,填写通知单下发到责任单位,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在内网或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二) 保障部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附件2)的形式反馈综合管理部;

(三) 综合管理部依据处罚单及处罚扣分,以工资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财务部扣款(详细流程见附件3);

(四) 对员工、部门举报出的责任追究问题,由保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细则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审核后形成书面记录,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报送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理。

第十三条 考核奖励

(一) 安全管理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二) 对于受考核处罚的单位,一事一办,处罚款直接从当月绩效总额中扣除;

(三) 公司将根据年度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给予单位及个人安全奖励;

(四) 安全奖励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障部提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

第四章 含义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部分用语的含义解释: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不符合项: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相关问题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的组合。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安全问题: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性较小且被认定的安全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轻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但低于105个工作日以下的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超过105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保障部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质量

适配人群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总包项目经理使用场景工程报监开工,市政基建施工,监理质量验收
制定目的想让施工监理更守规矩,数据自动算分,避免人情打分,大家心里都服气。
适用范围管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管他们在工地干活的质量和安全表现。
职责分工建委定标准,监督员录数据,系统自动算分,交易中心汇总结果,领导抽查对错。
禁止行为监督员不能拖到第二天才录数据,18点前必须传完;上传资料不能造假,不能漏传关键信息。
检查与监督每天18点系统锁分,分数进诚信平台;监督站每月查录入情况,漏录一次扣绩效,两次通报批评,三次调岗;月底发排名表,倒数三名约谈负责人。

一、简述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采用百分制,由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管理评价、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权重为40%,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权重为60%,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按实计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一次,每考试合格通过一人得0.002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并在施工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诚信评价得分上增加。

二、企业评价

企业评价由广州市建委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按照广州市建委负责制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评价标准》(附表1)和《建筑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评价标准》(附表2)实施。企业发生评价表中行为时,应由经办人填写评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专人在次个工作日结束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完成录入,并通知企业。当日18时前录入的企业评价评分参与本日计算,当日超过18时录入的企业评价评分参与次日计算。

三、工程评价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运行情况,我委建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下称自动评分系统)。

自动评分系统依托 “监督管理系统”、“混凝土追踪系统”、“检测监管系统”、“深基坑和地下工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筑起重设备实时监控系统”及 “现场考勤定位系统”、“现场诚信评价资料上传模块”等子系统运行,通过自动采集施工监理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的过程管理、行为管理和结果管理中的质量安全数据,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的自动评分。自动评分系统评价标准分为①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4),②建设(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件5~6),③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件7),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件8~9),⑤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详见附表10)五部分

(二)评价范围、标准、周期和计算。

1.广州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报监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除因法定节假日、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停工外,施工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3~4);施工企业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5~6);监理企业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7);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8~9),监理企业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进行评分(详见附表10)。

2.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要求对各阶段工程的质量安全自动进行评价,各个分部工程设置不同分值权重,评价结果是对现有已完成的工程所进行的评价。

3.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与施工企业同期进行。

4.计算日18时前通过自动评分系统采集的数据参与当日计算,计算日18时后通过自动评分系统采集的数据参与第二天计算,计算日当日无在建工程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分别赋予质量管理评价和安全管理评价水准分30分。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的最终得分分别乘权0.4和0.6后相加为其工程评价得分。

(三)工程评价规程。

1.工程责任质量监督员和责任安全监督员应对所监督工程的上传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真实性和及时性的确认。

2. 各工程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按本工程总包单位的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分数计入相应专业评价。工程质量管理评价由总包单位对其按实际进行好、中、差3个等次的评价,获“好”等次评价的,其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得分为本工程总包单位工程总包单位加5分,获“中”等次评价的,其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得分为本工程总包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分数,获“差”等次评价的,其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得分为本工程总包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分数减5分,计算后评价分数计入相应专业评价。工程总包单位自行完成专业工程的,应另登记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其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分数计入相应专业评价。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现场诚信评价分数通过自动评分系统上传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参与企业综合诚信评价的计算,参与计算的分数采用计算日前二天的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得分。

四、得分计算

建筑施工企业每日的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得分由企业评价评分、工程评价评分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分相加组成,得出其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最终得分;监理企业每日的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得分由企业评价评分和工程评价评分相加组成,得出其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的最终得分。得分超过100分的,计100分,得分低于0分的,计0分。

五、其他规定

(一)各评价单位应根据本细则建立健全评价管理制度,将职责落实到个人。对疏怠职责、徇私舞弊、评价不公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被评价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或其正常施工工程应当评价未被评价的,应在评价后5日内向评价单位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附证明材料、照片等。评价单位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查实情况予以处理和答复。异议企业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答复5日内向评价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或广州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书面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应在10日内予以调查并答复。被答复企业对答复不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广州市建委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专项检查,发现未按照规定及时确认上传资料的,责令责任监督员改正,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令所属监督站予以处理。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瓦斯隧道施工

适配人群瓦检员,通风工,架子队负责人使用场景瓦斯隧道施工,动火作业,钻爆作业
制定目的怕瓦斯出事,保大家命和东西不坏,让隧道施工安安全全的。
适用范围小密、西江、沙洲坝三个隧道,管打洞、通风、防爆、进洞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汪汉波总抓,徐小宏他们几个副组长分片盯,曹家昌刘龙刚管工区,钱其龙张耀游克玉带架子队干活。
禁止行为不准带火机香烟进洞,不准穿化纤衣服,不准无证焊割,不准瓦斯超了还干,不准停风瞎搞。
检查与监督门岗天天查火种,瓦检员每班测瓦斯,通风班24小时守风机,安质部每周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钱。

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标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工区及架子队务必遵照执行。

一、 安全管理机构及领导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实抓好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质量工作,落实铁道部、业主、监理及局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小组全面负责我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长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汪汉波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工管部、安质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汪汉波

副组长:徐小宏、张铁松、周朝启、洪志明

组 员:、陈勇祥、石立来、张 震、陈润和、徐来喜、曹家昌、张良平、张 刚、黄光东、李 彬、张 耀、钱其龙、游克玉、刘龙刚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范围内瓦斯隧道安全质量控制的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现场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控,确保我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1.2瓦斯隧道领导包保

瓦斯隧道

包保领导

所属工区

工区负责人

架子队负责人

小密隧道

徐小宏

小密工区

曹家昌

钱其龙

西江隧道进口

张铁松

张耀

沙洲坝隧道

洪志明

瑞金工区

刘龙刚

游克玉

二、 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电工、电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爆破工、架子工、场内车辆驾驶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项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其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查持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性情况,复印证书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案,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并保存证书复印件。

3.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对须持证人员应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取证。每年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列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4.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应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管理,及时报告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或通知持证人员本人,按期参加国家规定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记入作业人员名册、归入档案,并通知同级安全质量部。

2.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安全技术交底是是施工技术交底的组成部分,在施工技术交底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业人员。

2. 前期全标段总交底,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向指挥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工程部、机械部、安质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全标段主要危险源、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3.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安质主管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及标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

4.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

5.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任何工程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6. 班组作业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即班前安全讲话。每天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7. 各级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监督交底安全技术执行情况,发现未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立即予以制止,责令整改。

2.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 检查验收制度。隧道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由项目部分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日常检查制度。项目部、项目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防火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防火防爆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洞内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门岗检查制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洞内。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在隧道洞口外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后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防爆电器在进洞前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拆卸前应使其保持良好润滑状态。

原则上不允许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 “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并及时清运出洞。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规定频率对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隧道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设置避雷系统。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内动火应严格执行“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动火计划,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架子队长审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区区长监督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必须有瓦斯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动火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

上一页123下一页2.4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架子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6、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架子队负责人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7、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后,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2.5瓦斯隧道进洞管理制度

1、进入隧道必须接受门岗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入内。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随行方可将相应材料、设备带入隧道。

2、进洞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挂牌制度,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

上级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进洞检查实行登记制度,门岗建立登记台帐,并应注明进出洞时间。

严禁与隧道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

3、洞口设置更衣室。任何人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等保存到专用衣柜,严禁穿着化纤类衣服进入隧道。

4、门岗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告知义务,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检查的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隧道。

5、进入隧道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否则禁止进入隧道。经过防爆改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由物设部门负责发给专用进洞许可证,并将进洞许可证挂在醒目位置,凭证进入隧道作业。

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上述机械设备进入洞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进行检查,防止将火种带入洞内。

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洞登记手续。

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门岗检查登记。

6、进入隧道的物资(炸药、雷管等)必须有物设部门出具的材料清单,由物设部人员随同,门岗核查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运入洞内。

7、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瓦检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且必须经架子队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6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风钻钻眼,并采用湿式打眼;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设计

人工风钻钻眼,ⅱ类围岩采用短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台阶长度3~5m;ⅲ、ⅳ类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台阶长度不超过8m。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与掌子面保持200m距离。

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2).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6).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7).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在含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爆破内爆破,炮眼深度为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内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应用炮泥堵塞。

(4)炮泥应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电力起爆连线前,母线与起爆器的连接端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检查开挖工作面及母线沿经地段的杂散电流,若大于30ma,应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网路连接。

(6)爆破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护,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灾害及防范措施

3.1瓦斯灾害

洞内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地点主要是:

3.1.1煤层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层中散发出来的,由于接近煤层的岩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层前后50 m范围的岩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别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岩石,瓦斯压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 拱顶坍穴

一旦发生坍方,地层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气轻,拱顶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积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风死角,所以瓦斯浓度大,而且不容易发现(一般不上去检测)。

3.1.3 拱顶以下30~40 cm范围

据有关资料,当隧道内风速较低时,较轻的瓦斯往往贴在拱顶下部形成断断续续的滞留层,每个滞留层层厚20 cm左右,宽度为2~3 m,长度为10~15 m,滞留层瓦斯浓度在底部2%,顶部可达到10%。

3.1.4巷道转角

由于巷道转角处风速较低,容易积累高浓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车洞、横通道

这些地方是独头巷道,或者虽不是独头巷道但风速很低,也易积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设备背风处

长时间停留的装碴机、模板台车背后往往有通风死角,瓦斯浓度也会比较高。

上述危险地点应加强瓦斯检测,一旦发现浓度超标,应采取局部通风方式,冲淡瓦斯。

3.2瓦斯灾害征兆

一、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刺鼻的气味。

二、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掉碴、支护严重变形。

三、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

四、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五、监测仪显示瓦斯浓度超标或报警。

3.3 低瓦斯隧道灾害预防措施

3.3.1、瓦斯浓度管理标准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虽然不多,通风不良仍可引起爆炸。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机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对瓦斯浓度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

1.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

2.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应在前后20 m范围内立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

4.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

3.3.2隧道内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

20 m范围内瓦斯涌出强度大于0.5 m3/min的地段为高瓦斯区。为防止隧道掘进时误穿高瓦斯区,在距煤层设计位置20 m(垂距)时,打超前钻孔三个,并取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ф76。通过开挖面的超前钻孔,可以了解:煤层位置、煤样的吨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压力,瓦斯动力现象(顶钻、夹钻、喷孔等),判断将要揭露的煤层是否与设计资料一致。如一致,可正常掘进;如不一致,应向设计、监理、业主方提出研究处理办法。

3.3.3过煤层钻爆作业

按照规范,低瓦斯工区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2.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瞬发或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时不大于130 ms。

四、灯具及电缆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内瓦斯浓度最高段落,应采用ex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防止掌子面掘进时突然涌出大量瓦斯,发生事故。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模板台车前方),应设置瓦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高压和低压电缆规格,应按规范办理,电缆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板或线鼻子;

4.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3.3.4施工通风

低瓦斯工区可以用独头巷道风管压入式通风,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风。当采用巷道式通风时,开挖面附近还应布置局扇(压入式)。目前射流风机常常作为隧道通风的辅助风机,比如: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压入式通风管端部常常距开挖面太远),布置在横通道内作为主风机形成巷道全风压风流。洞内风机及开关应使用防爆型。

3.3.5电源

低瓦斯工区不要求设置两套互为独立的供电系统,但主通风机应有二路电源,直接由变电所馈出并来自不同变压器,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在15 min内接通供电。

3.3.6支护施工

巷道开挖暴露煤层后,应尽快施作锚喷初期支护,用掺气密剂的喷砼覆盖煤层和有瓦斯涌出的岩面、喷砼厚度不小于15 cm。当巷道变形喷砼表面出现开裂,还应进行补喷、补喷厚度至少5 cm。

当洞壁喷砼不能有效减小瓦斯溢出时,可采用:

1.对洞壁径向注浆,封堵瓦斯渗漏通道(用c-s浆,注浆厚度3 m)。

2.提前施做瓦斯隔离层和二次衬砌(气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 cm,衬砌接缝应进行气密处理。

四、 瓦斯灾害处理措施

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定抢救方案。

4.1瓦斯工区处理坍方、冒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塌方体上方聚集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排出。

2.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

3.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4.2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

2. 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 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中铁大桥局六公司武桥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办公综合楼

适配人群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高处作业,深基坑施工,起重吊装
制定目的项目安全老出问题,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别出事,保平安。
适用范围监理部所有人,盯施工安全、查隐患、看工人有没有戴安全帽。
职责分工总监牵头定规矩,监理员天天跑现场检查,安全部每月抽查打分。
禁止行为不准无证上岗,不准不系安全带,不准擅自改脚手架,不准用假防护用品。
检查与监督每周巡检填表,月底汇总通报,没整改的扣绩效,三次不改换人干。

一、工作目标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特点,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举办的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本项目监理部内部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本监理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1、 本工程安全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优良率为80%以上。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注意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保证员工伤亡率为0,安全、火灾事故发生率为0。

2、 提高施工现场整体管理水平,协助施工单位争创安全优良(示范)工地。

3、 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具体工作主要是: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和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1)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署、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2) 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3)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4) 加强监理部人员内部学习,严格执行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是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规范,全权处理关于施工安全的一切事宜;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安全监理应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基于设计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验证。

四、安全监理的权力

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1、 施工中出现的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进行自检面擅自使用时。

4、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五、主要部位控制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治理,增强事故的预控能力,继续在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整治,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患于未然。

1、 限制使用单排脚手架。高度在10米以上的工程,须搭设双排脚手架,脚手架施工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此类脚手架使用前,应由设计、制造单位提出申请,经具备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必须的安全装置进行鉴定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搭设、防护,不得擅自修改,不得随意拆除。

2、 加强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一直列多发性上网事故这首时安全生产控制的重点,务必引起足够的重视。凡是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网搭设不到位、不牢靠,未做冲击试验,脚手板不满铺、不绑扎,有探头板系临边、洞口防护不严的,均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并予以严厉查处。

3、 强化对深基础开挖的安全管理。凡是将深基坑开挖作为单项工程发包且造价3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造价30万元以下但开挖深度超过1.5米的,也必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基坑开挖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通过;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和排水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基坑壁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

4、 加强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规定实行周边环境安全评估,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统一使用省建管局印制的安全管理资料。对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应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严格验收、检查制度,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重点管理好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污染,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应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5、 强化对起重机械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实行塔吊等机械拆装许可管理,严禁招无资质的队伍进行拆装作业,严禁拆装队伍代签合同,出借、出卖资质。规范井架安全管理,统一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一律不得使用自行改制的简易井架;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使用有自动停靠装置、双向通讯设施的新型井架和使用工具式接料平台。各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要重点把好施工起重机械的采购关、拆装关、使用关,保养维修关,建立起重机械检测、报废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运转良好。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工,倡导使用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6、 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除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各项管理措施,生活区、施工区及仓库等区域,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监控,防患于未然。

7、 加大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力度。严格招待防护用具备案管理。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测、检查力度,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从业保员的根本利益。

8、 强化围墙及临建设施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临建设施安全评估,按规范要求制定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确保临建设设施选址合理,牢固可靠。不得依墙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机构设备;围墙不得作为当土墙、挡水墙,不得做广告牌的底架,不得做机械设备的支撑墙。施工现场围墙应使用彩色钢板围挡,临街围墙必须进行美化、亮化。

9、 全面落实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确保安全、文明、优质、科学施工,高质量完成施工现场达标工作。

10、 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统一使用省建委、省建管局编制的《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要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安全资料员须参加省建管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不同的岗位、工种和季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向建筑业广大职工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依法施工。

12、 监理部内部的安全控制措施

1) 内部岗位培训,增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2) 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胶皮手套等。

3) 在巡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高空检查应挂好安全带;临近重大危险源时检查应带好防护用具;对易磕碰和有飞溅物的环境应时刻观察和及时躲避。

4) 在旁站过程中应注意支撑结构是否发生变形;坑壁是否发生位移;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是否按要求使用等。

5) 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规范和标准,充分体现我监理人员的安全形象。

六、根据项目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调查并制定重要危险源清单,并按此制定控制措施。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煤气

适配人群煤气作业监护人,煤气特种作业人员,煤气班组长使用场景煤气危险区域,煤气检修作业,停送煤气操作
制定目的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爆炸,让煤气设施安安全全运行。
适用范围分厂所有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储存、输送和使用的事。
职责分工各工段建安全网到班组长,安环科每周抽检,设备科每月查设备,调度室管停送气,厂办办证培训,督察盯压力值。
禁止行为没办作业证不准动火,没吹扫合格不准进设备,没点火不准送煤气,没关严阀门不准停气,没测氧含量不准作业。
检查与监督一类作业提前三天申请,二三类当天办票;安环科现场盯,设备科查厚度接地;没按要求做发整改单,超期不改要考核;检查记录每月交安环科存档。

1.目的

为了规范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有效操作,杜绝煤气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煤气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范围

分厂所有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储存、输送和使用的一切管理活动。

3.定义

3.1可靠隔断装置:是指安装了此类装置隔断煤气后,装置前的煤气不会漏向装置后,这类装置由眼镜阀、盲板、叶形插板阀、一道开闭器加一道水封等组成。

3.2煤气设施:是指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它介质(如蒸汽、烟气、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

3.3煤气危险区域: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正常或不正常状态下出现的co浓度超标,可能引发煤气事故的工作场所,定性地分为三类:

3.3.1一类煤气危险区域: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co浓度超出24ppm以上的区域,如:转炉煤气净化水封或水槽区域,煤气盲板阀开关40米区域,停、送煤气70米放散煤气区域,风机房区域等。

3.3.2二类煤气危险区域: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co浓度超出24ppm以上的区域,如:煤气使用炉窑区域,中包、钢包等各类烘烤区域,煤气管道设备设施危险部位(危险点)的排水器、水封、排污口、法兰、人孔、取样管、放散管、仪表导管及一次仪表等。

3.3.3三类煤气危险区域: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出现co浓度超出24ppm以上的区域,如各类煤气管道的补偿器,各种煤气设备设施的泄爆装置,各类与煤气相连介质故障停、送及压力波动状态时等。

3.4煤气危险作业:是指在煤气设备设施上或在煤气危险区域内进行的带煤气作业或煤气检修作业,通常可以分为三类。

3.4.1一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a.煤气主管网管道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包括煤气管道共架敷设的其它介质管道)上进行的动火作业、煤气管道防腐等作业;

b.各类煤气管道、设备设施上带煤气动火作业、带煤气处理泄漏作业;

c. 进入煤气设备设施内部进行的各类检修作业;

d. 在新建、改建、扩建的煤气设备设施进行的送煤气作业(包括首次引煤气点火)。

3.4.2二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a.炼钢转炉一次风机动火检修或管道内进人清灰作业,炼钢煤气净化系统检修作业,炼钢二次除尘的检修作业。

b. 煤气输送支管(以设备管理部划分的设备界线为准)上停煤气检修动火作业。

c. 开关煤气管道上盲板阀或抽堵盲板的作业。

d. 煤气烧嘴或燃烧器的停气检修作业,煤气引风系统的检修作业。

3.4.3三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a.各单位煤气烘烤设备设施切断煤气进行的检修作业。

b.煤气检修、煤气管道常规煤气取样作业。

c.在不停气情况下在煤气管煤气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周围非动火检修。

d.进入煤气区域进行的其它检修作业。

4.职责

4.1各煤气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煤气安全管理体系,内容必须包括:

4.1.1各单位必须根据gb6222—____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____〕125)号补充规定、安监总管四〔____〕63号文件制定和完善各自的煤气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

4.1.2各工段建立煤气安全防护管理网络机构,并注明各网络成员职责,煤气安全防护网络的必须延伸到班组长一级的管理,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作业区、工段对网络成员调整变动在当月必须书面报告安环科。

4.1.3制定和完善煤气生产使用技术规程、安全规程、煤气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规程、煤气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修订。

4.1.4绘制“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应标明煤气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对各种主要的煤气设施、各类切断装置、放散装置、水封、脱水器、支架等附属设施编号,号码应写在明显的地方,煤气工艺改变后,煤气流程图必须在改变后的一个季度内重新修订。

4.1.5建立煤气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加强日常点检和维护,做好煤气安全监测与防护工作。

4.1.6负责建立煤气安全教育培训教案,教案内容应紧密结合本单位煤气岗位及生产实际,并应根据煤气生产工艺变化情况及时修定完善教案,教案必须包括岗位标准化作业内容、本单位危险因素汇总、不可容许风险和重大风险,有重大危险源点管理控制措施等内容。

4.1.7负责对本单位煤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煤气安全教育培训,并按要求对煤气特种作业人员、煤气相关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严格管理,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4.1.8认真做好煤气设备设施大、中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煤气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4.1.9工段每天对煤气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实填写分厂煤气看板;作业区或工段每周不少于三人的管理人员带队煤气设备设施检查,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责任人,建立检查记录;建立岗位班中动态检查记录,制定落实煤气岗位班组及重点部位的日常检查点检工作。每年设备科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运行状态的技术评价。

4.1.10负责设立各级(作业区、工段)隐患整改台帐,隐患整改台帐要配备相应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并一式三联要有可追溯,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必须制定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对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建立报告制度。

4.1.11明确煤气管理人员或成立煤气防护小组;积极开展煤气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配合分厂主管部门做好煤气事故的抢救处理和事故调查分析。

4.1.12各作业区负责监督检查各工段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煤气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煤气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对演练进行评价,并做好相关记录台帐。

4.2安环科

4.2.1安环科煤气专业组每周对确认的煤气危险区域的一氧化碳浓度进行抽检,每月对全分厂煤气安全检查,并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专项煤气检查。

4.2.2对煤气区域及煤气危险作业的防火防爆、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动火人员及单位资质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考核。

4.3设备科

除按照设备检查的要求每月对煤气设备设施检查外,定期对煤气设备设施的泄爆、防爆装置检查测量(每年不少于二次),每年雨季前应组织测量分厂对重大煤气设备设施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测量;每年对分厂煤气管网、重大设备地基标高测量一次;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管网设施壁厚测量不少于二次;按照设备运行特点定期对分厂重要煤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技术性评价(每年不少于二次),定期组织对煤气管道重新进行涂刷防锈涂料;有关各种检查与检测应有详细记录归档。对煤气管网工艺流程的实施及改进方案;对煤气使用、回收的相关工艺管理。

4.4生产调度室

4.4.1负责煤气设备设施检修计划的审批,下达内外部煤气的停送指令。

4.4.2及时掌握煤气动态信息,加强内外有关煤气信息联系,根据煤气管网压力、流量合理协调,确保煤气使用平�安全。

4.4.3负责协调各类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现场救护及人力调配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5厂长办公室

4.5.1负责煤气岗位从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理、复审,负责检查督促煤气知识的培训计划的实施,对外来人员的参观、学习、培训煤气设备等进行煤气安全教育的管理。

4.5.2对相关的煤气岗位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人力资源到位。

4.5.3负责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4.6安全督察

安全督察严格执行分厂煤气管网运行压力,每天对各煤气单位用煤气情况进行检查,对超出或低于运行参数压力等情况,对各单位提出运行安全检查确认的指令信息,并做好现场的检查确认。

4.7各作业区或工段煤气设备设施管理职责

4.7.1各工段主要,关健部位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支架应编号、标号于明显位置,并分类建立各自编号工作的记录、档案。

4.7.2区域内各类煤气介质标明流动方向、介质名称必须明确,建立co浓度的测量要建立相应的测量,记录,报警、应急制度。

4.7.3对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制定出点、巡检提出具体的检查要求,检查周期,提出相应的考核要求

4.7.4煤气用户应设置高低压报警装置,有引风及鼓风的用户应设置有自动联锁装置,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台帐

4.7.5各煤气用户应设立停煤气时切断装置和充氮气(蒸汽)的装置,并建立档案

4.7.6煤气用户应对压力表、报警仪,氧含量在线分析仪定期校验,自动装置定期测试并建立档案

4.7.7各工段厂房内区域放散煤气管道建立档案,放散符合煤气安规高出相应建筑物最少4米以上

4.7.8剩余煤气放散必须自动点火放散,放散塔应建立健全塔顶设备检修档案。

4.7.9各工段建立煤气与氮气、蒸汽、水等介质联接部位数量,运行状态、任何一介质停止的的检查确认要求。

4.7.10建立健全各类软、硬联接的台帐,提出对相应软、硬联接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责任人.

4.7.11各工段与煤气管道同架敷设的热力、氧气管道的安全距离,对照相关标准,对相临近管段标识,测量,建立相应台帐

4.7.12对水封、排水器等可能泄漏煤气区域的安全警告标志:建立健全可能泄漏煤气设备设施的台帐。

4.7.13煤气危险作业的平台、空间设置合理的安全出入口:建立健全可能泄漏煤气设备设施的相应台帐。

凡在煤气危险区域煤气管网设备设施进行作业活动,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同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

4.8辅助维修

每月对分厂的固定式煤气报警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每月对煤气设备的高、低压报警及自动联锁装置组织检查,对有失效的情况下发隐患整改督促整改。

5.管理内容

5.1煤气设计要求

5.1.1煤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必须严格执行gb6222—____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____〕125号)补充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等。

5.1.2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的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条件论证。

5.1.3煤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必须从本质安全出发,做到安全可靠,对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必须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并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以提高安全可靠运行程度。

5.1.4凡煤气设施、设备、管道等设计,在经常检修的部位,必须增设安全可靠的切断煤气装置和具备介质进行置换的条件,为煤气设备、设施等检修及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5.2煤气设备设施施工、验收

5.2.1煤气设备、设施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更改〈补充〉通知单。

5.2.2设计单位应指定煤气工程施工现场代表,及时解决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5.2.3煤气工程的隐蔽部分及煤气设备设施的气密性试验,应经煤气使用单位牵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共同检查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封闭。煤气工程施工工程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安全部门签字认可,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5.2.4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煤气设备设施验收由生产部牵头,组织设计、施工、设备、安全、煤气防护站及使用单位等部门验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规程及其管理制度,各验收单位分别签字同意使用煤气后,才能投入运行,未经签字,不得擅自盲目竣工投产。

5.2.5煤气设备设施技改项目必须经过安全技术讨论,首次使用或增加各类煤气使用点的岗位、部位、单位,使用前必须按照分厂《新增(或改造)能源用户申请审批程序》执行。

5.3煤气安全教育

5.3.1煤气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煤气安全法规和标准、煤气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煤气岗位危险源点辨识及岗位标准化作业、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安全检测、煤气事故应急处置及典型煤气事故教训等。

5.3.2分厂对煤气从业人员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进行培训、学习、考试取证,对与煤气相关的作业人员(未列入煤气从业人员范畴但在煤气区域工作的相关人员)按照分厂内部煤气从业人员管理要求进行内部培训、考试取证工作。煤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由分厂人力资源部管理;煤气相关的作业人员由分厂防护站参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5.3.3具有煤气特种资格证人员的方可带徒弟、方可作为煤气危险作业监护人。煤气班组长必须具备煤气从业人员特种作业证。

5.3.4煤气从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的比率和分厂内部确定的煤气相关作业人员持有内部证件的比率是�量该单位煤气学习培训以及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5.3.5凡在煤气区域进行煤气设施施工的外来人员必须经煤气管辖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安全协议,进行危险告知,方可进入煤气区域,对煤气设备设施的施工项目由分厂内的牵头单位办理作业手续(包括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5.3.6对煤气柜等重大煤气危险源点的人员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本危险源点安全控制管理措施的学习,并组织考试,对考试不及格人员,各单位及时进行岗位调整,重大危险源点人员考试工作由所在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环保部煤气防护站监督落实。

5.3.7外协施工单位对分厂煤气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的人员必须有分厂安全管理部门认可的煤气特种作业证,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证件审验。

5.4煤气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5.4.1检查内容及标准: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安监总管四〔____〕63号文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煤气安全检查表,并组织实施。

5.4.2煤气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本着“五到位”的原则,及时整改消除,如在短时间内整改有困难,做出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出限期整改指令 。消除隐患后,整改单位(部门)有关负责人要将整改情况向发出指令单位反馈消除隐患信息,并由签发隐患整改指令部门人员跟踪验证。

5.4.3对煤气危险源点管理控制,各单位执行《危险源(点)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由各级管理责任进行落实。

5.5煤气危险作业管理

5.5.1煤气危险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a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一类煤气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审批后由生产调度室、安全环保科统一协调实施。

b安全环保科负责二类煤气危险作业管理手续的监督及归档管理工作;

c作业区(工段)负责本区域内三类煤气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作业时通知安环科,安环科派专人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

5.5.2煤气危险作业手续办理流程

a.一类煤气危险作业由申请单位提前三天提交作业申请,并附内部审批的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一项作业活动原则上(作业方案有较大变化或作业停止间隔时间跨度超过一个月)办理一次 (一式二份);由公安处、设备管理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审批后实施,作业实施期间每个工作日由安全环保部煤气防护站现场监督检查并开据 ,一项作业活动可以开具多次工作票。

b.二、三类煤气危险作业由申请单位制定安全方案及措施到安环科领取《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经设备材料科、生产调度室、安全环保科、主管厂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危险作业;但办理作业证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作业必须保证在每个作业日内有一个有效证工作票。执行过程中作业单位通知安环科;三类危险作业由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安环科不定期抽查各自执行情况。

c.紧急抢、检修情况下煤气危险作业相关手续办理,主体单位在第一时间根据信息报告程序将需要抢、检修煤气危险作业报告调度主任,由当班调度主任召集相关职能科室现场提出简要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办理分厂 。

5.5.3相关手续的归档管理工作

a. 一式二份,分别由安环科和责任主体单位各保存一份; 一式二份,根据作业工作日签发,作业结束后汇总,与许可证一并归档。

b.各煤气单位办理煤气危险作业人员由确定专人办理,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煤气危险作业人员由本工程的施工员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c.一类煤气危险作业审批由各单位主管领导亲自审批鉴字,现场安全监护人员由分厂教育培训有资质人员落实;二、三类煤气危险作业审批鉴字类同一类作业由相同级别和资质人员执行。

5.5.4分析检测要求

a.煤气危险作业气体安全分析检测取样要有代表性,作业前半小时内取样有效,作业中断另行取样,进入设备设施内部作业每两小时取样分析一次。

b.煤气动火作业分析检测实行分级检测确认原则,由不同的人,不同的仪器进行检测确认,检测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作业;进入设备设施内部作业除分析煤气中的一氧化炭浓度不得超过24ppm,同时氧含量在19.5%—22%之间,方可作业。

5.6停、送煤气操作要求

5.6.1 煤气停、送气及调节的有关规定

a.煤气用户停、送气的指令由生产部调度控制中心发出,安全督察监督执行,同时通知区域主管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b.煤气用量的协调由调度按照分厂相关规定执行。

c.煤气管网运行过程时可能引起煤气压力超低(转炉煤气低于3kpa、焦炉煤气低于2.5kpa)或超高(转炉煤高于15kpa、焦炉煤气高于8kpa)煤气调度除按要求减少用量或点执行放散外,还必须通知各煤气设备设施所属单位及时检查水封和排水器运行情况、监测放散区域co浓度,同时必须及时通知防护站组织人员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措施和检查的执行情况。

5.6.2停、送煤气安全防护要求

a.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检修的煤气设备设施在送煤气前必须组织打压查漏或气密性试验。制定送煤气方案,包括送煤气作业时间、地点、工作要求、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并做好送气过程中的一氧化炭含量检测工作。

b.用蒸汽或氮气进行吹扫置换时,开始时先开与煤气管道相连端阀门,再开蒸汽或氮气阀门。结束时先关蒸汽或氮气阀门,再关与煤气管道相连端阀门。一般在煤气管道末端放散一段时间后,经化验分析合格、防爆试验或含氧量分析合格后,吹扫置换完成,每次吹扫完成后必须断开蒸汽或氮气与煤气管道的软联连接。

c.炉膛点火时,炉内系统具有一定的负压,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ppm。点火程序:必须先点火后送煤气;严禁先送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需烘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是否燃烧。

d.送煤气时不着或着火后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明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达到点火条件时,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e.凡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时应先开启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气量;停煤气时,应先关闭所有烧嘴,然后再停鼓风机。

f.各种燃烧使用煤气的用户停煤气时,必须先按要求熄火,切断煤气,对炉内进行吹扫彻底。

5.6.3煤气安全监测与防护

a.煤气操作岗位、操作室必须设置良好的联系通讯设备。

b.凡有可能造成煤气聚集发生煤气事故的危险场所,在关键部位必须设置co监测报警装置。

c.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加压混合、储存、使用等设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室内作业应确保良好的正压通风,保证操作与生产环境中co含量不超过24ppmm(30mg/m3)。

d.各煤气用户的燃烧装置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嘴时,煤气支管上应设置逆止装置或自动隔断装置,且相辅的空气管线也必须增设泄爆装置。

e.各煤气用户必须在煤气、空气管线在关键部位必须安装低压声光报警装置。

f.煤气监测报警装置的检验、审校,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g.各单位对自行配备使用的防毒仪器、监测仪器必须制定维护、保养、定检、定修制度,确保设备处在良好的备用状态,并存放在固定的位置,保证事故状态下能够立即使用。

h.煤气区域、煤气操作室、值班室进行煤气浓度含量的日常监测由煤气管辖单位定人、定时进行;在区域煤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若原因查不清,且浓度降不下来必须及时向煤气防护站报告,同煤气防护站人员共同检查。

5.6.4煤气设备、管道附属装置和要求

a.在煤气经常检修的部位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盲板的位置应在闸阀后、调节阀前,盲板与闸阀的间距以不影响闸阀动作为宜,为方便生产,盲板厚度根据管道相关参数由相应设备管理部门计算审核。

b.水封装置在其它隔断装置后并用,在冬季应注意保温措施,水封的安全要求按gb6222—____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中的要求。眼镜阀、扇形阀应设在密封蝶阀或闸阀后面,不宜单独使用。密封蝶阀必须和水封、插板、眼镜阀并用。

c.为方便生产操作,煤气管道设施的人孔、放散、仪表部位应设上下爬梯、作业平台;煤气管道设备经常操作的切断装置应设置上下走梯、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护栏(笼)、走(爬)梯应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d.煤气放散装置(事故放散、过剩放散高度)不得小于50m,并应高空通过点燃放散,其它放散装置高度距离最顶层作业面不得小于4m,距地面不得小于10m。

e.煤气阀门每季度必须维护保养一次,其效果要能保证阀门能够随时灵活操作。

f.对煤气水封,排水器日常检查维护执行分厂煤气管道排水器运行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项规定。

5.7煤气事故的处理执行煤气事故应急预案。

6.引用文件

新增(或改造)能源用户申请审批程序

危险源(点)控制管理办法

7.相关记录

煤气危险作业申请书

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

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许可证编号001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作业部位及内容

现场安全负责人

作业执行人

作业监护人

采样分析数据

分析项目

有毒气体(co≤50ppm)(o≤23.5%)

分析结果

采样时间

采样地点

检测数值

分析人

作业时间

首次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间:时 分 --作业结束时间 时 分

再次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间:时 分 --作业结束时间 时 分

危险因素辨识

中毒着火爆炸触电窒息坠落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

1、需要采取煤气或其他介质可靠隔断措施已落实

2、作业区域煤气检测防护器材到位,且灵敏可靠

3、现场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防爆措施到位

4、作业区域、设备气体检测具备安全作业条件(co≤24ppm,氧含量19.5%--23.5%)

5、现场明确安全负责人、警戒人员、应急人员、监护人员

6、高空作业脚手架、安全带牢靠,紧急逃生通道畅通

7、作业需要警戒区域设立警戒带、警示牌

根据作业内容在涉及项目前打“√”,由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并签字。

审批单位

审批人意见

审批人签字

维修单位

所在生产单位(作业区、工段)

当班调度主任

检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检查人

完工验收

年月日时分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煤气危险作业申请书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时间:

内容及原因(简述):

作业部位:

单位负责人:

二、作业组织机构:

项目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

执行人:

现场安全负责人:

作业现场消防负责人:

三、作业相关单位意见

单 位

意见或要求

负责人签字

四、作业方案(含草图和气体置换方案):

五、安全措施:

六、应急预案:

七、审批:

审批单位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安环科意见:

设备科意见

生产调度室意见:

专业技术人员意见:

附注:此申请书一式二份,由责任单位、安环科各持一份

年月日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铁路营业线施工

适配人群施工负责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使用场景站场改造,线路拨接,跨线施工
制定目的怕施工影响火车跑,出事就麻烦了。想让干活时车照开,人也安全。
适用范围管在铁路边上干活的人,管铺轨、架桥、挖土、爆破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分部安质部牵头,施工员执行,总工和监理盯着。驻站联络员盯车站,防护员盯现场。
禁止行为没计划不准干,没签协议不准干,防护不到位不准干,班前喝酒不准干,不戴安全帽不准干。
检查与监督方案要提前报批,日计划提前三天报,开工前检查工具和人,没做到就停工。每月查协议,没备案扣分,三次不改换人。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行车和施工的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____〕180号)、上海铁路局长令第1号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上铁运发〔____〕316号)、《上海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上铁运发[____]45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结合合福客专站前一标铁路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项目有:

(1)在站场改造或者线路改移、衔接过程中拆除、插入、铺设、拨接营业线道岔设备的施工。

(2)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修建便道、填筑路堤、开挖路堑、地道施工、架设桥梁、涵洞接长、铺设线路(道岔)等工程构筑物等的施工、

(3)跨越营业线施工的连续梁,尤其是蒙城北路桥,跨多条营业线,门式墩施工跨合武绕行线等,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很大;跨越铁路运营线的平交道口,架(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线等设施建设、开挖、取土等施工。

(4)临近但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运输材料机具、开挖土石方、构筑或拆除非铁路建筑物、进行自身运转和转移的各种交通工具、施工机械的施工。

(5)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6)其他直接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三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工务安全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必须纳入天窗。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分部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四条

营业线施工分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____〕190号)第8条)规定: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的准备工作第五条

指定专业人员专职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2、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分部副经理或总工负责);

3、月度施工计划实施前的执行预报、实施后的信息收集和汇报。 第六条

施工安全协议,对于涉及营业线的施工,施工安全协议书作为所提报施工方案的一个重要部分,分部必须在提报施工方案前与有关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7、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参见附件十四),由分部安质部保存,每月30日将新签协议复印件报经理部安质部备案。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分部领导负责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应及时传达至作业队、作业班组,以便按协议落实到岗位,协议书需作业人员注意的事项,应纳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的主要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严禁施工。第七条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费用按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的有关规定和安全协议支付。 第八条

施工方案分部编制后。报经理部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京福客专安徽公司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施工方案应在审查会召开前不少于3天送交路局有关部门以及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审阅。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施工目的及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及列车运行条件、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方渡方案、劳力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应急预案、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第九条

施工日计划:经理部必须于施工前3日的上午8:30前将施工日计划报建设指挥部调度预审。建设指挥部调度经对照月度施工计划无误后汇总,于施工前3日的8:30前报铁路局调度所。

接到施工日计划后,分部负责通知配合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做好实施准备工作。无施工日计划或施工日计划内容不相符的不准施工。

第十条

施工前,分部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周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的现场调查应包括限界检查和地下管、线、电缆设施位置及其防护范围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必须逐项明确。

第十一条

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便于设备管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的安全监督。

第十二条

对重要复杂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建设指挥部审批。其中对ⅰ、ⅱ级施工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第十三条

分部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知识教育,。

第十四条

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完成对营业线施工关键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安全员、爆破员、工班长、带班人员等)的资格认定和营业线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需参加路局或建设指挥部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未经路局培训合格的,由经理部组织请建设指挥主管部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上述工作。

第十六条

分部必须在人员开始进行营业线施工作业前,配齐防护用服装、信号备品、通信设备等保障行车安全的必要用具。

第十七条 施工开始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

“施工预想会”主要内容包括:布置具体施工任务,安排施工方案及方法,交代技术标准和要求、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检查落实图纸、材料、工具、技术、劳力、通讯联络器材是否完备,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各施工小组带班人员、联络员姓名、位置、联络办法及各项安全预想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施工人员到岗,技术人员到位。施工完3小时召开施工总结会,查找存在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 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的一般要求第十八条

营业线封锁施工现场明确施工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对封锁施工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必须实行单一指挥,其他人员发现问题或有建议时,都必须通过施工总负责人下达执行。因施工原因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追究施工总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防护方案正确合理,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关键岗位和配合人员已就位,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当施工总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第二十条

施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列车调度员延长封锁时间或者安排列车限速运行。特殊情况下施工未能按计划全部完工,造成耽误行车时,经现场总负责人确认,部分项目已完工,可提前开通部分设备使用,且不影响其它部分施工的,可先开通使用。设备开通前,应认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开通前施工总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确认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分别做好记录。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对列车通过后复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成的工作,必须现场布置确保整修期间行车安全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和期限,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整修完成后作好检查记录,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条

为强化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各级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施工把关人员。现场施工把关人员由分部统一安排。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把关人员必须熟悉技术业务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了解施工计划、熟悉施工组织方案,掌握关键作业项目、作业内容。按照“谁指派、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进行责任追究”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二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不准施工: 1、未下达施工日计划的。

2、未规定办理施工登记,施工登记内容不全或与施工计划内容不符时。

3、线路施工未按《技规》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设置防护时。

二十三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等不正常疾病,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新上岗、转岗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生不准单独顶岗。

第二十四条

防护、道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班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五条

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铁路行车线上施工作业人员应执行下列有关避车的规定:

1、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通过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和行走道心时。

2、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3、遇有降雾、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了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距离及时下道。

4、避车时距离钢轨头部外侧距离的规定: (1)υma*≤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米;

(2)120km/h

(3)160km/h

(1)υma*≤60km/h时,不小于500米;

(2)60km/h

(3)120km/h

(4)160km/h

6、邻线(线间距小于6.5米)来车下道规定: (1)本线不封锁时

①邻线速度υma*≤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②60km/h

③邻线速度υma*>;;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米;

④了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本线必须下道。 (2)本线封锁时

①邻线速度υma*≤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②120km/h

③邻线速度υma*>;;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2000米。

7、在站内其他线路上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米;邻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第(4)项和第(6)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8、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了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9、在高处、陡坡及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挂牢安全网。

10、进入工地严禁使用耳机听广播,使用手机时必须确定自身所处位置是否安全,严禁在线路上接听电话或者收发短信。

第二十七条

营业线施工防护员应由指定的、年满十八周岁、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担任。不得安排防护员作业时兼做其他工作。防护员视觉、听觉有缺陷、语言表达不清楚或无法作正常记录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防护员进行防护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八条

组织实施影响营业线的施工,分部必须派遣驻站联络员到车站行车室进行施工全过程联系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派设工地防护员,根据情况应增加工地防护员数量,封锁或慢行施工时必须派设两端防护员,视线不良或联络不畅通地段施工时还应增设中间防护员。在影响营业线的施工开工前要对防护人员进行一次专门训练,要通过开展实地演练,安排内部实作考试,经项目经理部评价合格后方具备正式上岗资格。

营业线施工的不同岗位防护员必须携带的防护信号备品种类、型号和数量,应根据《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有关防护信号备品配备的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配备。开工前应对防护的通讯线路及电话等设备进行检查和试用。

第二十九条

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派遣证》,佩戴上岗证,进入车站行车室。派遣证一式两份,并经车站值班员(在调车场为调车区长)签认后,各持一份。驻站联络员主要负责办理施工联系、施工登销记手续和施工路用列车进出施工封锁区间的申请,向施工总负责人、工地防护员传达施工命令,预、确报列车运行情况等。

第三十条

凡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施工前须在设备所属站(区间施工为一端站,变电所设备施工为就近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上登记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申请登记,详细核对施工计划无误后,向列车调度员报告,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确认把关(加岗)人员到岗,并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签认,驻站联络员在接到车站值班员加盖车站行车专用章的书面实际调度命令后,方可按命令内容要求通知施工总负责人可以开始现场施工。

第三十一条 登记时间的规定: ⅰ级施工,在施工前一天的16时前登记完毕;

ⅱ级施工,在施工前一小时登记完毕; ⅲ级施工,在施工前40分钟登记完毕。

逾期不登记者,应视为该项施工取消。对封锁前规定时间段须慢行的线路施工,以慢行的起始时刻为计算施工开始时间。

第三十二条

工地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之间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接转驻站防护员通报的信息,并及时转达至施工总负责人,向驻站防护员和两端防护员转达施工总负责人的指示命令,及时将列车运行情况向施工总负责人和作业人员通报。在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负责施工地点信号标志的设置与撤除。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防护员应在减速地点标处显示减速手信号接车,并按防护规定记录。如通信联系中断,工地联络员应立即以停车信号防护,并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停止作业,机具下道尽快将线路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条件,恢复工作未完成不得撤除防护人员。防护员之间的联系内容必须进行复诵,并在各自的记录本内记载时间、车次、姓名和联系事项备查。两端防护员负责工地两端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并注意了望,及时向工地防护员通报列车接近情况,并做好防护记录。

第三章 影响营业线安全的具体卡控措施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对于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十四条

施工路基填挖、涵洞接长、地道、地下管线敷设、卸车、过轨、爆破等施工作业,施工使用小车、自轮运转设备、临时道口、工程岔线、信号联锁设备以及防止机械料具侵限、涉及营业线的区域隔离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卡控措施详见附件。

第三十五条

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 办法》,落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确保营业线排水系统的通畅、防护设备的有效,严禁弃碴堵塞桥涵或水沟影响行洪。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施工的重点部位要严密监视,实行值班看守制度。

第四章

临时道口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分部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道口事故。

第三十七条、道口安全管理制度。

1、道口值班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本单位员工担任,道口工值班时着装统一,作业符合:⑴持证上岗,⑵瞭坚持望、⑶疏通道口、⑷适时落杆、⑸检查设备、⑹迎送接列车、⑺确认抬杆、⑻疏通车辆等程序;

2、道口值班必须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清楚; 3、道口铺面平稳牢固,无破损、无松动轮缘槽符合规定;

4、道口限界桩、护桩、停车牌、响墩设置位置符合要求; 5、道口防护栏杆,定位尺寸符合要求;

6、道值班室应健全管理制度:道口工岗位责任制、安全措施、作业程序、道口信号用具备品数量完备、列车通过时刻表挂在易看处、建立五本台帐(交接班及行车记录、各级领导检查记录、通话记录、道口安全装置使用记录。

第五章 工程验收交接第三十八条

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及时向建设指挥部提出验收交接申请;按照《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执行,可采取单项工程验交、部分验交和全部验交的办法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九条 营业线改建拨接开通前技术资料交付要求如下:

1、站内(含两端站外制动距离内)技术资料在设备开通前20天向车务段(直属站)提供。站外制动距离根据线路设计速度,不同的列车(等级),按照《技规》第203条确定。

2、区间技术资料在设备开通不少于7天前交铁路局运输、机务处。 第四十条

铁路建设项目新线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在验交开通前要经过机车多次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检查、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经竣工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凡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对于线路拨接地段应达到:零配件齐全,扭力矩达标,道床断面符合设计标准,钢轨、轨枕、联接零件无伤损,轨道几何状态符合线路养护标准技术条件。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具体施工作业项目的安全卡控措施及《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 一、料具侵限控制安全卡控措施

二、防护隔离与文明施工卡控措施 三、卸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四、小车使用安全卡控措施

五、临时道口安全卡控措施 六、爆破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七、桥涵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八、路基填挖及影响排水畅通的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九、涉及既有管线设备的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十、涉及信号联锁设备的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十一、工程岔线安全卡控措施 十二、过轨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十三、自轮运转设备运用安全卡控措施 十四、《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工程气瓶安全

适配人群工程部人员,安全部人员,仓储科人员使用场景烟囱新建,烟囱维修,烟囱防腐
制定目的气瓶看着吓人,熟手用着安全。得先懂气瓶,才能放心干活不伤人不坏事。
适用范围工程部、安全部、仓储科、保卫科、使用部门。管气瓶用、存、查、运这些事。
职责分工工程部牵头定规矩,安全部盯着安全,仓储科管存放,保卫科守大门,使用部门天天碰气瓶。
禁止行为不准敲打气瓶,不准火烤冻住的阀门,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不准晒太阳,不准用光气体,不准正脸开阀。
检查与监督专人每天下班前检查附件和位置。安全部不定期抽查,发现一次提醒,两次登记,三次停工整改。月底前全队签确认单。

无论是在烟囱新建、烟囱维修、烟囱防腐还是在钢结构防腐、防水堵漏的工程中,都会使用到各种各样相对应的气瓶。一般的气瓶在外行人士看来是非常危险的,但是对于熟练使用的专业人士来说他们又是非常安全的。做到对气瓶的安全管理就首先需要对气瓶的知识有所了解和掌握,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够安心的使用气瓶为生产服务。这里有一个工程气瓶的安全管理细则,相信对其他公司也是有帮助的。

1、 目的:建立一个管理、使用、充装、检查、运输、储存、附件、监督检查管理程序

2、 范围:气瓶使用、储存部门

3、 责任者:工程部、安全部、仓储科、保卫科、使用部门

4、 程序:

4.1气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4.2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 禁止敲击,碰撞。

4.2.2 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2.3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2.4 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4.2.5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低于50kpa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

4.2.6 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

4.2.7 开闭氨气、苯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瓶时,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气瓶充装与定期检查。

4.3.1 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4.3.1.1. 漆色、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4.3.1.2.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3.1.3. 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4.3.1.4.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购物商场开关店安全

适配人群防损部人员,安防物业员,营运主管使用场景开关店作业,夜间防盗,闭店清场
制定目的怕小偷晚上溜进来偷东西。想让开店关门更安全,不让坏人得手。
适用范围安防物业部、防损部、各部主管和当值员工。管开门关门、查现场、锁钱锁门、关电清场。
职责分工安防物业部和防损部牵头定时间定动作;当值员工一起干;主管早上7:40查本区;防损部盯全程,营运部配合处理异常。
禁止行为不能一个人开关店;不能不查门窗商品就开门;不能闭店后留现金不锁;不能忘关电源;不能漏查角落藏人。
检查与监督每天按时间表做,主管自查,防损部抽查,营运部复核。没做到当天重做,三次扣绩效。检查记录留档,每月汇总问题。

购物广场开关店的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防止窃贼夜间闯入、窃取财物。公司对开、关门的作业加以规范,以确保卖场的夜间安全保障。有关的管理内容如下:

第一、开(关)店必须由安防物业部、防损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开(关)店安全设定,并依照正常的规定开(关)门。必须有至少两位其他员工协助执行。

第二、防损部人员开门时应提高警觉,注意周围有无可疑状况。各部当值主管在早晨7:40员工进店应检查本部组区域内商品、出入口、门窗有无异状,要确保一切正常,没有被破坏的迹象,如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防损部、营运部报告,并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三、闭店前应做好以下事项:

(1)清点现金,检查收银机、金库、营运部,并且上锁。

(2)除必需的电力外,其他不必要的电源应关掉,所有插头也应拔起。

(3)检查店内每一角落,包括仓库、作业场、机房、员工休息室、厕所等,防止有人藏匿于店内;

安全管理部各岗位工作细则指引: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输变电驾驶员,工区主任,安全监督员使用场景输变电作业,野外巡线,电力抢修
制定目的怕出车祸,保大家平安,让车不带病上路,司机不酒驾不疲劳开车。
适用范围管所里所有开车的人和所有公家车,管怎么开车、怎么养车、怎么学安全知识。
职责分工所长拍板定大事,安全员天天盯着查车查人查违章,工区主任管好自己工区的司机和车。
禁止行为不能酒后开车,不能开故障车,不能超速,不能疲劳开车,不能无证开车,不能载人超员。
检查与监督每月搞安全活动,每季开网络会,工区月底交报表,安全员不定期抽查,查到违章就记分扣钱,事故要24小时内上报。

为加强输变电管理所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基本内容及要求、驾驶员的安全活动、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理、内部交通违章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管理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

二、职责

(一)所长职责

1、负责研究、协调和指导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听取安全员工作汇报,讨论决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3、根据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二)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2、健全交通安全网络,督促各工区开展交通安全活动。

3、定期分析、讨论本企业交通安全情况,指导交通安全管理。

4、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5、定期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6、负责或参与对各类交通事故、车辆重大机械损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视检查,查管理、查车辆、查人员违章。

8、编制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档案,统计、上报交通安全报表。

(三)工区主任职责

1、建立和健全交通安全资料,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活动。

3、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打击交通违章,督促驾驶员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4、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及定期养护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条件良好。

5、定期分析交通安全情况,对不安全情况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6、统计分析交通安全、违章情况并上报。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交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所长为组长,成员由安全员及各工区主任组成;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由安全员为组长,成员由工区主任人及驾驶员组成。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进行管理。各工区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落实。

3、各工区要按标准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监督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各工区应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每月开展驾驶员安全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提高安全活动的质量。

5、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每季召开一次网络会议,研究交通安全、专业技术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

6、实行内部违章记分管理,各工区要对驾驶员及乘员的交通违章进行考核。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7、各工区每月检查交通安全情况,月底前上报安全行车统计报表。

(二)驾驶员安全活动管理规定

1、安全活动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有效形式,驾驶员安全活动分为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工区安全活动。各工区要根据驾驶员的人数安排好安全活动,驾驶员除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外,要保证交通专业安全活动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

2、有驾驶员的工区,工区主任在织织安全活动时,要将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所里在布置、检查安全活动时也要将交通安全内容作为重点加以检查督促。

3、驾驶员安全活动的内容及形式,参照《公司班组安全活动规范》执行,主要内容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通报;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讨论;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等。

4、所长及安全员要参加驾驶员安全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安全活动的开展,并作出评价。

(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1、安全员、各工区要动态掌握驾驶员及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分信息,并加以核实。

2、驾驶单位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要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罚款自理。公安机关予以记分的,所在工区要给予减半内部违章记分。

3、非现场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各部门要根据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违章通知和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及时通知驾驶员,驾驶员应于通知后十日内接受处理。

4、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暂扣驾驶证或吊销车辆驾驶证等,所在工区不得委派驾驶任务。驾驶证返还后,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因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扣留、吊销驾驶证,重新考试或取证,或累计计分达规定分值,参加交通安全教育或考试,费用和时间均由驾驶员自理。

6、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吊销驾驶证或拘留,使用单位要立即予以解聘。

(四)交通事故管理规定

1、发生交通肇事,按交通事故管理流程执行。

2、交通事故的预防

(1)各工区要以人为本,对驾驶员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驾驶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各工区要遵守交通安全、车辆运行、车辆维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减少交通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严控事故因素。

(3)各工区、安全员应布置落实季节性安全行车防范措施,利用危险点分析、安全性评价等有效的方法、手段,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事故隐患。

(4)特殊气候环境下行车或运载超标货物时,各工区要制订针对性的预案。

(5)各工区要加强驾驶员“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车辆“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检查,做好出车前的安全交待和嘱咐,做好车辆日常“三检”和每月稽查。

(6)驾驶员应把握“人、车、路和环境”三要素,坚持做到“十要十不开”:

1)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开违法违章车;

2)要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及周期检查维护,不开缺陷带病车;

3)要保持身心健康,劳逸结合,不开疲劳情绪车;

4)要做到安全乘座,稳妥装载,不开不符乘人载物规定车;

5)要按规定车道、时间行驶,不开急躁鲁莽车;

6)要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礼让,不开野蛮赌气车;

7)要在工作时间远离酒类饮料,不开酒后车;

8)要按规定车速行驶,不开超速车;

9)要掌握行车规律,把握季节特点,不开盲目车;

10)要坚持预防为主,谨慎驾驶,不开冒险车。

3、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部门报告,并拨打公安交警报警电话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服务热线报案,等候处理。

(2)各工区接到驾驶员报案后,应立即派人去现场察看,掌握案情,协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认定及损害赔偿事宜,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安全员报告。事故发生后单位要于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表上报公司安监部。

(3)驾驶员及其他随车人员要积极配合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调查工作,如实回答相关问题,做好事故基本事实、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的确认,不得在事故现场轻易发表不利现场处理的言论。

(4)发生人身伤亡交通事故的,要积极配合公安、医疗救护机构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治疗期间可会同事故处理人员到医院观察了解伤情。亡者丧事完毕或伤者医院诊断出具出院报告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约定调解时间,确定赔偿数额和方式。

(5)责任认定。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认定书后,要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时间、程序、要求做好有关调解、诉讼工作。

(6)适应简易程序事故处理的,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经单位(部门)同意后,可按规定内容填写简易程序处理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双方签名后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并至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事故认定书。

(7)下列情况,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处理并制作事故认定书:

1)发生人身伤亡的;

2)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成因、责任及赔偿有争议的

3)对方车辆驾驶员无证或无有效证件的;

4)对方驾驶员酒后驾车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的;

5)对方车辆无号牌、无有效检验合格标志、无有效保险标志或保险额不足支付事故损失的;

6)车辆单方面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它设施的;

7)对方是行人或非车辆的。

4、事故保险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根据车辆随车保险证登记内容向相应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办理保险定损及理赔有关手续。

(2)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超额部分由其他投保选项范围内按责理赔。

(3)事故结案后,车辆部门应于结案日后一个月内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款项。

5、对驾驶员的处理程序

(1)无论发生何类事故,驾驶员均需写出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材料,主要内容是,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应吸取的教训。

(2)各工区应于事发后七日内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帮助肇事人提高认识,总结教训,讨论拟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3)根据事故类别和所负责任,按照《交通管理考核》标准及有关职工奖惩办法处理,事后车辆单位须填写交通事故结案报告上报公司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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