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 适配人群 | 校务管理者,总务主任,学校会计 | 使用场景 | 义务教育收费,经费审批,票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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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怕乱花钱,想把钱花在刀刃上,让每分钱都用得明白,不浪费,勤俭办学,让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 ||
| 适用范围 | 管全校老师、财务人员、各科室,管收费、采购、报销、借款、资产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副校长管日常,财务主任盯流程,会计出纳干具体活,总务配合买东西,校委会审大额开支。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白条报销,不准个人垫付后不及时报销,不准无审批就花钱。 | ||
| 检查与监督 | 买东西要填单子、层层签字,发票要四人以上签才给报,月底结账前必须清完借款,没做到就扣工资,内部每年至少审一次账。 | ||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必须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财务章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情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法:关于学校财务
| 适配人群 | 财务经办人员,分管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 | 使用场景 | 学校经费报销,食堂财务管理,商店账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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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管好学校钱,不让乱花,多省点用在教学和师生身上,让每分钱都花明白。 | ||
| 适用范围 | 管财务人员、采购人、经办人,管报销、采购、记账、收费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批钱,总务主任管采购,会计管记账报账,出纳管收付,主管领导盯执行。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白条报销,不能私借公款,不能挪用代办费,不能预算内钱转预算外花。 | ||
| 检查与监督 | 报销要三人签字才给报,每月查账目,没签字不给钱,错一次扣绩效,月底对账,账不对要重做。 | ||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
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
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
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
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
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
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委下发的《代收代办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代办资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法: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
| 适配人群 | 中小学校长,审账小组成员,中心学校财务员 | 使用场景 | 校长履职,预算编制,经费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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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校长管钱容易出问题,怕乱花钱、假发票、账目不清,想让每分钱都花明白,大家看得见。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校长和学校财务人员,管学校所有收支、预算、报销、欠账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审账小组查账,中心学校批预算和大额开支,财务室监督报账。 | ||
| 禁止行为 | 校长不能留现金、不能一个人签字报销,招待费不能超2%,不能借考试加班吃饭,不能无预算花钱。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期初报预算,500元以上审账小组批,千元以上中心学校批,每月统计欠账,每学期自查 中心学校审查,不照做就书面报教育局。 | ||
1、规范财务管理,关键在校长。实行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透明,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对学校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平衡性负责。
2、规范经费收支预算管理。每期初,各校(园)根据学校收入情况认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报中心学校批准。计划的制定要确保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同时要强化预算执行的力度,坚持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计划,须书面向中心学校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
3、坚持钱、账分开管理,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校长不得留存单位现金,不得单独一人公费开支。
4、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开支500元以上必须经学校审账小组审核通过,千元以上必须书面报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开支使用。
5、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并要做到手续齐全。招待费、交通费报销票据的附注说明必须清晰、真实、完整(同时附招待费、交通费支出登记表)。招待费支出控制在经费总支出的2﹪以内,一般教学活动半天以内原则上不得招待开支,不得借期终(中)考试、结束会、加班等名义进行会餐。
6、各校(园)确因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在周边商店、饭店、菜店等购物、用餐需及时由指定人员(或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
7、每次中途报账前需对学校前一阶段的对外欠账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如因此次报账超支,需书面报中心学校财务室,以备下次中心学校合理安排。
8、代管经费据实收取,按期结清,代管经费收支情况在每期民主生活会上向全体教师予以公示,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9、每学期结束时,各校(园)审帐小组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布。每学期中心学校对辖属各小学、幼儿园进行财务审查。
10、本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规范使用好学校经费,每学期不留欠债。严格控制学校不合理开支,谁举债谁负责。因学校经费管理不善或支出控制不严,造成经费赤字过大,中心学校将书面报请区教育局处理。
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法:中学学校财产
| 适配人群 | 任课教师,班主任,实验员 | 使用场景 | 教学班管理,实验课操作,公共区域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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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学校东西老坏老丢,想少损耗点。顺便让老师学生懂节约,把校园变成节约型。 | ||
| 适用范围 | 管全校师生和所有校产。桌椅门窗、实验器材、图书标牌、墙面地面、花木雕塑都算。 | ||
| 职责分工 | 总务处牵头管事,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查班里东西,教研组长管办公室,处室主任管自己部门,政教处也掺和公共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涂乱画墙面地面,不准乱砸乱摔桌椅门窗,不准偷拿乱丢实验器材,不准踢门撞窗,不准故意弄坏花木标牌。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学发桌椅登记,期末检查有无损坏。发现坏了马上报总务处,500元以下班里认责,500元以上校长带队查。赔钱三天内交清,超期收滞纳金,困难可申请分期。不认可以申诉,5天内重查。 | ||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
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同时培养教师(职工)、学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为学生提供桌椅(凳)一套并进行财产登记。期末时时学校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遗失则按规定赔偿。
3、本制度所指学校财产包括:
1)除教师(职工)、学生个人物品以外的所有学校财产。如:
办公室、教室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电器、教具;
理、化、生实验设施和器材(教具、标本)、音体美设施和器材、图书和字画;
室内外消防器材、各种设施、电器、线路等。
2)包括学校所有的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屋面、栏杆、雕塑、景石、标识、标牌、花木等。
4、本制度所指损坏(遗失)包括:
1)无意或故意在教学(办公)、学习(含学科竞赛、培优补差课堂等)过程中,不正确使用(或操作)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2)无意或故意涂画、污损(如:粘贴、打球、手印、脚印等)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雕塑、景石、标识、标牌、花木等。
3)用非正常手段进入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体育馆、会议室等室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4)无意或故意遗失学校财产。
5)无意或故意违反学校其他管理规定,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5、发生(或发现)学校财产损坏(遗失),学校教师(职工)、学生都有报告的责任。教学班由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教师办公室由教研组长,行政处室主任向总务处报告,及时维修处理,避免发生重大事故。重大问题或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损坏(或遗失),应同时向分管校长、办公室报告处理,必要时由办公室向上级或公安部门报告处理。
6、发生学校财产损坏,应当区别无意、故意、恶意损坏的性质,明确责任人。
1)发生价值500元以下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
教学班由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与年级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实验课、音体美课、图书馆,由当时任课教师(或实验员、管理员)与年级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教师办公室由教研组长认定责任;行政处室由处室主任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2)发生价值500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分管校长会同年级办公室、总务处、当事的班主任、教研组长、处室主任认定责任。必要时,报告上级或公安部门处理。
3)在公共区域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总务处、政教处、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
7、能够明确认定责任的,由责任人按本制度的规定赔偿,如不能明确责任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教学班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由该教学班负责赔偿。
2)在教师办公室、行政处室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该教研组或行政处室赔偿。
8、赔偿应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区别无意、故意、恶意损坏的性质,依据下列标准,从轻或从重处理,直至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学校财产完全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以下标准赔偿:
课桌100元/张,椅子(凳子)50元/个,教室前后门1000元/扇,教室门锁150元/个、教室储藏室门300元/扇、寝室门300元/扇、教室窗玻璃100元/扇,教室气窗玻璃50元/扇,厕所冲水延时阀100元/个、宿舍水龙头30元/个。
其他物品按以下标准赔偿:
购置时间6个月内,按照原价赔偿。
购置时间6~12个月内,按照原价的95%赔偿。
购置时间12个月以上,按照原价每年折旧10%赔偿。
2)学校财产损坏经过修复能够恢复原状(或功能),由责任人赔偿修复费用。
3)污损墙面、地面、景石、雕塑、植物、标识、标牌等,由责任人赔偿修复(或恢复)的费用。
9、责任人是学生,由年级办公室照本制度规定,出具赔偿通知单交班主任,通知到当事学生。责任人是教师(职工),由总务处直接通知责任人。
10、责任人接到赔偿通知,应当在三日内到学校财务室,出示赔偿通知单,按赔偿通知单交纳赔偿金。如果逾期,每超过一天,收赔偿金额5%的滞纳金。如果遇假日则顺延。
11、赔偿金额较大(500元以上),责任人一次支付有困难的。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由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教师(职工)由处室主任签字,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分期赔偿。
12、按照本制度规定认定的责任人如果有异议,在接到赔偿通知3日内,可以按以下程序申诉。
1)当事学生如果有异议,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诉,报班主任。5个工作日内,由年级办公室会同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听取当事学生的申诉,再次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2)当事教师(职工)如果有异议,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诉,报当事的教研组长或行政处室主任。5个工作日内,由分管校长会同教研组长或行政处室主任,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再次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3)在学校受理责任人的申诉期间,不收滞纳金。
13、本制度不代替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的奖惩处理。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负责督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