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

适配人群人事本部人员,部门总经理,处级经理使用场景招聘面试,试用考核,岗位聘任
制定目的管住招人、考核、调岗这些事,让所有人做事有规矩,别乱来。
适用范围所有总公司职工,管招聘、试用、转正、考核、聘任、解聘、调岗、考勤、培训、奖罚。
职责分工人事本部牵头定流程、做考核、办手续;各部门管自己人面试、日常考勤、写鉴定;人事本部抽查、汇总、报批。
禁止行为不许代刷卡,不许亲属推荐不回避,不许体检造假,不许试用期干满不转正也不辞退,不许部门私招实习生。
检查与监督招聘走申请-面试-体检-签合同流程;考勤每月25号交表;考核七月和次年一月做;没按时交材料扣钱;检查由人事本部每月核对考勤和材料。

集团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ee。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四章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五章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

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ee%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ee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ee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

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奖罚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1、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

2、罚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职、降级。

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一,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

第十章待岗

第七十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

(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

(二)无部门接收者;

(三)本岗位30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

(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第七十二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三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待岗职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

第七十五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人事

适配人群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场景人才配置,绩效改进,干部轮岗
制定目的公司想让员工和公司关系更稳,大家信任尊重,干活有劲儿,不瞎折腾。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管招聘、解聘、考核、晋升、轮岗、培训、报酬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人事部牵头定规矩,各部门领导记人、带人、评人,高管盯执行,人力部查落实。
禁止行为不能泄密,不能越权乱管别人活儿,不能无组织无纪律,不能隐瞒问题不报。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考勤和记录,季度看考核结果,没做到扣绩效分,连续两次不合格调岗或谈话。

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 公司与员工及员工之间的内在关系和矛盾运动,是公司长期创新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在自由雇佣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长期信任和主动合作关系,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与内在激励机制的基本特征,也是正确处理公司与员工关系,以解决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规范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之间,长期报酬政策与短期报酬政策之间、留住人才与人才流动之间、内部劳动力市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与矛盾的准则。

第一款 建立以自由雇佣为基础,以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为特征的长期合作型企业员工关系管理体制。

第二款 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通过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引入竞争和选择机制。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和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转换,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激活沉淀层。并使人适合于职务,使职务适合于人。

第二条 公司认为人力资源不断增值的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的目标。

第三条 机会、人才、技术、和产品是公司成长的主要牵引力。这四种力量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机会牵引人才,人才牵引技术、技术牵引产品,产品牵引更多 更大的机会 ,加大这四种力量的牵引力度,促进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就会加快公司的成长。

第四条 遵循的原则

第一款 遵循公开的原则是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条件。公司重要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均要充分征求意见与协商。抑侥幸,明褒贬,提高制度制定和执行上的透明度。我们从根本上否定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行为。

第二款 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潜力,是比学历更重要的评价能力的公正标准。

第三款 认真负责和管理有效的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

第四款 每个员工依靠自身的努力与才干,争取在公司提升的机会。依靠工作和自学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依靠创造性完成和改进本职工作满足自己的成就愿望。

第五款 在实践中培养人、选拔人,并要培养员工思想上的艰苦奋斗精神,勇于向未知领域探索、勇于以高目标要求的进取精神,及团队精神和坦荡胸怀,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

第六款 尊重知识、尊重个性,集体奋斗和不迁就有功的员工,是我们公司可持续成长的内在要求。

第七款 公司从根本上否定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行为。在真诚合作与责任承诺基础上,展开竞争,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与条件。

第五条 人力资源管理责任者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事管理人员的工作,而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管理者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所属员工。所属员工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评价管理者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 员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 员工义务

第一款 公司鼓励员工对公司目标做贡献。员工应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要求,养成为他人做贡献的思维方式,提高协作水平与技巧。

第二款 员工应遵守职责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有节制地暴露因职责不清所掩盖的管理漏洞和问题。

第三款 员工有义务实事求是地越级报告被掩盖的管理中的弊病与错误。并允许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便宜行事,为公司把握机会,躲避风险,以及减轻灾情作贡献。

第四款 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七条 员工的权利

第一款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基本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

第二款 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咨询,部门负责人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第三款 员工对改善经营与管理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议权。

第四款 员工有权对认为不公正的处理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诉,对此,有关人员要尽快予以明确答复,

第五款 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但不能因此影响工作。部门负责人不得因所属员工保留与自己不同的意见而对其歧视。

第三章 考核与评价

第八条 基本原则

第一款 **绝大多数员工是愿意负责且愿意合作的,是有高度自尊和有强烈成就欲望的。

第二款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优点突出的人往往缺点也很明显。

第三款 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

第四款 失败铺就成功路,但重犯同样的错误是不应该的。

第五款 员工未能达到考评标准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责任。员工的成绩就是管理者的成绩。

第九条 考评方式

第一款 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长期任务。

第二款 员工和干部的考评,要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对每个员工和干部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的评价是例行性的考核与评价。工作绩效的考评侧重在绩效的改进上,宜细不宜粗;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的考评侧重在长期表现上 ,宜粗不宜细。考核结果要建立记录,考评内容随公司不同时期的成长要求应有所侧重。

第三款 公司的中层干部要建立定期述职制度。一般一年两次,公司生产经营淡季一次、春节一次。

第四款 各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员工之间都必须实现良好的沟通,以加强相互的理解和信任。沟通将列为中层干部的考评。

第五款 员工和中层干部的考评实行纵横交互的全方位考评。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规范

第十条 招聘与录用

第一款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和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第二款 公司将根据不同时期的战略和目标,确定合理的人才结构。

第十一条 解聘与辞退

公司利用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与淘汰机制,建立例行的员工解聘与辞退程序。对违反公司纪律和因牟取私利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员工,根据有关制度强行辞退。

第十二条 报酬和待遇

第一款 公司在报酬和待遇上,坚定不移地向优秀员工倾斜。

第二款 公司不会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去满足员工短期利益分配的最大化,但是公司保证在经济景气时期与事业发展良好阶段,员工的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区域行业相应

的水平。

第十三条 自动降薪

公司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以及事业成长暂时受挫阶段,或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启用自动降薪制度,避免过度裁员与人才流失,确保公司渡过难关。

第十四条 晋升与降职

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以及在工作中增长的才干,都可能获得职务或任职资格的晋升。与此相对应,保留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推行能上能下的干部制度。公司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最有责任心的明白人担负重要的责任。公司不拘泥于资历与级别,按公司组织目标与事业机会的要求,依据制度和甄选程序,对有突出才干和突出贡献者实施破格晋升。但是,公司提倡循序渐进。

第十五条 职务轮换与专长培养

第一款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职务轮换制度。

第二款 没有周边工作经验的人,不能担任部门主管。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不能担任部门正职。

第三款 对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岗位相对固定的政策,提倡爱一行,干一行;干一行,专一行。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

第一款 公司将把持续的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实现人力资源增值目标的重要条件。

第二款 实行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自我开发与教育开发相结合的开发方式。

第五章 基本控制政策

第十七条 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控制系统和必要的制度,确保公司战略、政策和文化的统一性。在此基础上对各部门负责人充分授权,营造一种既有目标牵引和利益驱动,又有程序可依和制度保证的活跃、高效和稳定的局面。

第十八条 原则

第一款 分层原则。管理控制实行垂直管理,越级和越权控制将破坏管理赖以对立的责任基础。

第二款 例外原则。凡具有重复性质的例常工作,都应制订出规则、程序及作业指导书,授权有关人员处理。部门负责人主要控制例外事件。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童装厂劳动人事

适配人群用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专员,项目部经理使用场景招聘录用,岗位调动,试用考核
制定目的公司想管好人、发好工资,让干活有规矩,大家守法又和谐。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招人、考勤、加班、请假、晋升、工资这些事。
职责分工行政部牵头招人考勤,部门领导管本部门人,总经理批大事,行政部查执行。
禁止行为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串岗干私事,不准泄密,不准不穿工服不戴工牌。
检查与监督每月考勤登记,迟到罚5元起,旷工扣工资,试工不合格马上走,检查由行政部每月核对,没做到就罚钱或辞退。

公司劳动人事工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劳动人事的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实现公司开拓进取、民主和谐、遵纪守法、高效服务的宗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

员工聘用程序:

1、用人部门或项目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及用人岗位要求,报送行政部。

2、行政部根据内部人员状况与用人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在用人表上加填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意见分为“暂缓办理”、“内部调配”、“外部招聘”。

3、根据公司总经理批复意见,行政部组织调配或招聘,并通知用人部门(项目部)。

4、应聘人员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并交送其他相关资料,由分管领导、行政部和用人部门组成考评后,在《员工职位申请表》上填写意见,附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总经理审批或行政部研究批准。

5、经研究批准聘用后,由行政部开具员工入司通知书安排受聘人员到用人部门试工。

6、试工期

a)录用的外聘人员必须经过试工期(总经理特殊审批除外),试工期为一周。

b)试工期若发现试工者不符合工作标准和要求,将其解雇,工资不计。

c)在试工期内,试工者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规章制度,公司可随时辞退,工资不予计算。

d)在试工期内,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7、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特殊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可减免试用期。试用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公司不负担其他任何费用。

8、试用期间发现不合格者,试用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报领导同意后,通知试用人员办理停止试用手续。

9、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人员向部门领导提交《员工转正审批表》和试用期间工作总结,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在《员工转正审批表》上对试用人员作出工作鉴定和考核录用意见,报送总经理或行政部研究审核。

10、一经研究批准,公司即与试用人员签订劳工合同,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若合同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1、一经录用,员工应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职位登记表》,建立员工卡片,提供担保人担保,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两张、照片两张,并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员工自付,证件和体检不合格的不被录用。

第三章

劳动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周工作时间为48小时,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安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以及员工所在项目部实际情况决定或调整。

2、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可区别情况实行不同的工作作息时间。

第五条

加班

(1)、员工个人加班每月最多不得超过两天。

(2)、加班待遇

①员工在周六、周日加班且不能换休的,支付本人一天日均岗位工资。

②国家法定节日安排员工加班且不能换休的,支付本人日均岗位工资两倍的报酬。

(3)、报批程序

①员工加班,由所在部门领导安排,经日常考勤列表实录,由行政部复核备案。

②公司机关各中心负责人和项目部、分公司领导加班,月终需由总经理审批。

③公司及各项目部、分公司办公室都要严格做好考勤记录,认真填写《加班审批表》,每月末连同《考勤表》一并报送宏方行政管理中心。

第六条

考勤

1、公司各部门要按要求,坚持考勤制度,考勤要求。

2、随意更改考勤记录,严格按相关制度处理。

3、员工上、下班,都必须签到。员工迟到,到岗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上班时间因公离开的,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得到许可方可离开。

4、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按迟到计,每迟到一次罚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在3次后(第4次起)按每迟到一次10元计,超过30分钟者,无全日工资。

5、员工一个月内旷工1天的,扣罚本人当月岗位工资的20%,连续2天旷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4天者,一年累计旷工15天者,作除名处理。

第七条

晋升

公司为员工晋升创造条件,晋升者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部经理填写员工《职位调整审批表》报总经理,其晋升规定根据员工的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培训情况、品德及职位是否有空缺而定。晋升前一个月为试用阶段,试用合格后正式上任。

第八条

调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动。员工也可根据自身特长申请公司内部和项目部之间调整调动工作,但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以及总经理的批准。

第九条

保守机密

员工必须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及经济责任。

第十条

哺乳时间

女员工如需哺乳未满周岁的子女,在正常工作的时间内每天有两次各30分钟的哺乳时间,如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子女,增加30分钟。

第十一条

节假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青年节(5月4日)28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有14岁以下子女的员工放假半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节日的休假时间服从当时政府及公司的统一安排和变更。

第十二条

带薪假

带薪假为: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育假。婚、丧带薪假不得分开天数享用,须在有关时间发生时享用。休假期间的节假日,应视为休假的一部分,不另计算。上述带薪假,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加具意见,人事部审核,呈公司领导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1、年休假期

年休假时间:员工参加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不满五年者,第四年起每年可享有3天年休;参加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不满十年者,第六年起每年可享有5天年休;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享有7天年休。

(1)、正式录用不满三年的员工不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应在当年一次休完。

(3)、除工伤缺勤、产假等情况,员工上一年出勤率在95%以上,本年度方能享受年休假。

(4)、年休假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员工选择,公司也可以统一安排员工休假,避免因休假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5)、员工个人应于休假前10天办理批准手续。

2、婚假

员工结婚经申请可休假3天。男性25周岁以上,女性23周岁以上结婚的,增加婚假3天。正式录用不满一年的员工,不能享受婚假。

3、丧假

员工父母、员工配偶及其父母、直系兄弟、姐妹或子女死亡,经申请可休假3天。

4、产假

(1)、女员工经申请可享用带薪产假,发产假工资(400元/月)。带薪产假为60天,难产或一胎多产的,增加10天。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带薪产假。

(3)、欲提前申请休产假,应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休产假的女员工在产后六周内要求返回工作岗位的,应有医生出具的可恢复工作、不影响健康的证明。

5、哺乳假。

在产假期满后,哺乳有困难的,可申请不带薪的哺乳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

第十三条

病、事假

员工请病、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休假。2天以上,报主管领导批准,部门(项目)直接负责人请假须总经理直接审批,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事假工资的发放如下:病、事假者1天扣发本人当日岗位工资。

第四章

工作考核及工资

第十四条

工作考核

1、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施。

2、员工考核,依据设立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按年度“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发放奖励工资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3、年度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者、合格者,公司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一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参与年终奖励,由公司办公室和所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谈话,经教育帮助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继续两年考核仍不合格者,作除名处理。

第十五条

工资政策

公司的员工,按企业制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

1、每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为一个月,工资按月发放,(工资组成部分: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工龄工资),其标准及计算办法按照总公司(项目部)薪酬分配方案执行。

2、每月的1日----5日为上个月工资支付日,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3、员工15日以前正式上岗的发放一个月工资,15日以后上岗者发半个月工资。

第五章

企业规则

第十七条

工作态度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工作纪律及各项规定。

2、关心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声誉和形象。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4、仪表整洁,礼貌待人,团结同事。

5、服从领导,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行为规范

1、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2、上班时间禁止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必须佩带工牌,丢失必须向公司书面形式报告并上交10元工本费办理补领手续。

4、公司提供员工工服,员工必须穿工服上班。

5、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6、随意接待与业务无关的客人,特殊情况,应选择适当场所。

7、办公资料、工具等必须有序放置,保持办公场所清洁、整齐、有序。

第六章

员工培训

第十九条

培训要求

1、根据发展需要,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以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2、公司出资学习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培训资料交办公室归档,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办理报销手续。

3、公司选派出资学习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应与单位签定培训合同。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单位的培训者,应赔偿培训期间的培训费、日工资等一切费用。

4、公司选派出资学习培训的,培训考试前,可根据实际需要,每学科给予1~2天的考前复习假。

5、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培训和各类考试,但以不影响岗位工作为原则,学习培训合格的有关材料和证书的复印件应交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条

表彰奖励

公司在以下情况对员工进行表扬或奖励:

1、表现突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造成良好的影响者;

2、为公司运作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3、为公司提供了长期忠诚的服务,做出了较大贡献者;

4、当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为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6、节约开支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有创新,攻破难点工作者。

第二十一条

纪律及处分

1、处分种类:

①、警告。

②、严重警告。凡一年内,累计两次警告,即可发出严重警告。

③、除名或开除。员工犯有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作除名或开除处分。累计两次严重警告处分者,即给予除名或开除。

2、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和罚款10元或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罚:

(1)、擅离岗位,闲逛、干私事等;

(2)、使用本公司电话办私事;

(3)、工作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

(4)、工作区域吃东西;

(5)、高声喧哗,直接影响办公秩序正常进行;

(6)、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8)、工作时未着工装或未佩带工牌;

(9)、同客户顶撞吵嘴;

(10)、因疏忽,不小心损坏、丢失本公司的客人财物,除照价赔偿外,罚款1至10倍处理(情节严重者直至除名处理)。

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及罚款50元或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罚:

(1)、工作时间睡觉或使用电脑娱乐或私自上网;

(2)、委托或代他人签到者;

(3)、累计擅离工作岗位达3次;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客户的物品;

(5)、未经批准私自配制本公司钥匙;

(6)、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本公司安宁;

4、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及罚款100元或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罚:

(1)、变相赌博;

(2)、偷窃本公司或客人财物(情节严重者作除名处理);

(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4)、不执行领导的指令;

(5)、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本公司声誉;

(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7)、违反工作程序,无组织,无纪律;

(8)、私自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5、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立即除名或开除: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

(2)、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

(3)、向客户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

(5)、参加*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6)、组织及煽动罢工,带头聚众闹事;

(7)、传播淫秽书刊或录象带等;

(8)、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9)、酗酒、赌博或打架;

(10)、恶意破坏公物;

(11)、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牟取私利,假公济私;

(12)、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3)、3次以上违反本公司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15)、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16)、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经济损失;

(17)、泄露本企业机密;

(18)、在职期间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

第八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

解除

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2、员工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

3、员工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公司做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第二十三条

合同管理与争议的调解

1、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项目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争议调解程序按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

第九章

服务终止

第二十四条

辞退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填制《员工辞退申报单》依法辞退员工。

1、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接受治疗后,超过规定享受的延长医疗期,健康状况仍未改善者。

2、经过培训教育后,仍为不具备承担本职工作能力者。

3、其他原因的辞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离职

员工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司申请表》待批准后,应向公司交回所有给予公物、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资料等,再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开除

被开除的员工不办理任何手续。

东阳市开发区天天乐童装厂

20**年10月18日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地产集团人事

适配人群店经理,区域总监,行政专员使用场景招聘执行,团队配编,入职办理
制定目的人手老不够,招不满影响卖房。想让招聘快点,人齐点,别总缺人干不了活。
适用范围所有业务员和店经理,管招人、入职、离职这些事。
职责分工店经理带头招人,行政部办手续发工资,总监督着人够不够,区域总监管离职面谈。
禁止行为不能26号后入职还想当月拿工资,不能不交离职申请就走,不能没干满10天要工资。
检查与监督行政部每月查招聘数,少一个罚20元;总监每月盯小组人数,缺人30天不补罚50元;工资按25号卡点发,迟到一天都不行;没做到就扣钱,月底统一算。

地产集团人事管理

1.招聘

(1)业务员的招聘主要由店经理组织,行政部辅助招聘。公司员工介绍‘新人’入职的,在‘新人’签第一单合同时,公司奖励介绍人100元(入职时经理递交说明,行政部签字)。

(2)每组业务人员正常标配6—10人:低于6人的总监督促招齐,30天内未齐的少一个处罚经理50元;高于10人的优胜劣汰,有总监督促精简。

(3)行政部每月需招聘4名员工以上,少一名处罚20元。

2.入职

(1)业务人员面试由经理完成,并留存简历表,由秘书复印并转交行政部保存。

(2)如符合入职条件需要办理入职的,由秘书向行政部报告,行政部安排好时间后,待入职人员携带其身份证原件,暂住证原件和一寸彩照两张(电子版最好)至行政部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

(3)重要提醒:每月25号及以前入职的,本月工资次月10号可发放;若当月26号及以后入职的,工资将累计至次月,待次月工资发放时一起领取。

3.离职

(1)员工的离职需提前7天向经理报告,并填写‘离职申请’,由经理报告区域总监,区域总监安排面谈了解原因,尽量协调,如执意离职,经理应报告行政部安排,由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并交接。

(2)入职未满10天离职的公司不予发放工资;若当月入职满10天,当月又申请离职的一律扣5天工资。

(3)不提前写离职申请直接离职的,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4)佣金未收回的,提成不予发放;离职人员的工资发放日和在职员工发放日一样。

(5)公司请退或开除的员工,工资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人事

适配人群集团人事本部,专业公司总经理,驻外机构负责人使用场景集团管控,专业公司,驻外机构
制定目的国家要求计划单列企业集团领导体制健全、管理水平高,总公司要管好整个集团人事工作。
适用范围管所有下属企业,管领导任免、人员调配、工资社保、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这些事。
职责分工人事本部牵头干活,各企业老总和人事负责人执行,人事本部自己盯着看落实没。
禁止行为机构编制不报批不能设,工资方案不审批不能发,领导岗位不走流程不能聘,档案乱放不行。
检查与监督人事本部每月查备案材料,每年一月十五日前交计划,没按时交的口头提醒,两次不交就通报,七月三十一日和次年一月三十一日必须回来述职。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人事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ee发展总公司根据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经贸办对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领导体制比较健全,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和总公司集团化管理体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ee所属企业。

第二条中国ee发展总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总公司高度集中下的分类分级垂直管理。总公司人事本部(以下简称人事本部,下同)为总公司对ee系统实施全面人事管理的执行部门,采取对口业务分类分级垂直管理的体制,负责ee系统中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考核任免、人员调配、人力资源开发、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险、奖惩、教育培训的全面综合管理。

第二章ee所属企业分类

第三条ee所属企业分为专业公司、驻国(境)外企业和办事机构(简称驻外机构,下同)、子公司、其它所属企业四种。

专业公司分为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

第四条专业公司独资、控股兴办的企业为专业公司下属企业;子公司独资、控股兴办的企业为子公司下属企业。

第三章机构与编制

第五条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并将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报人事本部审批后执行,专业公司应将下属企业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

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因业务发展确需增加机构及人员,应及时将拟增加的机构及职能报人事本部,待人事本部审核、报请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第七条ee所属企业应于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将本企业的人事工作计划及人员基本情况报人事本部。

第四章工资管理

第八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驻外机构要根据当地情况、企业效益、年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工资标准,并须先将其工资方案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子公司、专业公司应将下属企业工资方案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

第五章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聘任、解聘

第九条ee所属企业各级领导岗位均实行聘任制。

第十条以下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包括未正式聘任的负责人)由人事本部考核管理,总公司总经理聘任、解聘:

(一)专业公司及驻外机构的法人代表、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届(总经理;

(二)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三)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及驻外机构部门一级经理。

第十一条子公司的副总经理由该企业总经理提名,经人事本部考核,总公司总经理聘任、解聘。必要时,总公司总经理可以直接聘任和解聘子公司的副总经理。

第十二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总经理由专业公司总经理提名考核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核,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批复各专业公司聘任、解聘,副总经理由各专业公司总经理考核、聘任、解聘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

第十三条有独立人事权且设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其人事部正职负责人由总公司人事本部派出入员担任,其财务部正职负责人由财务本部派出入员担任,其他部门一级的经理由各专业公司考核、聘任、解聘后报人事本部备案。

第十四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应遵照总公司分类分级垂直管理的体制,派出人员担任其下属企业人事部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必要时其下属企业可以由人事本部视情况核准设立人事部,似乎本部可派出人员担任此下属企业人事部负责人。

第十五条子公司部门一级的经理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考核聘任、解聘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

第十六条上述各级管理岗位的聘任、解聘均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聘任

应由总公司总经理聘任的领导岗位人员,首先由总公司总经理初选(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一级领导岗位人员,可由该专业公司提名并将推荐材料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其进行审查考核,填写领导岗位聘任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负责办理聘任手续。

(二)解聘

应由总公司总经理解聘的领导岗位人员,由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总经理的要求和总松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人事本部向总公司总经理提交解聘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第六章总公司人员外派

第十七条总公司委派总公司正式职工(含专业公司人员)长驻京外ee所属企业各级岗位工作的人员为总公司外派人员。人事本部负责外派人员的组织、协调、考核、报批。

第十八条总公司外派人员由所在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名,人事本部根据外派岗位的需要审核、考核,并拟制外派人员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外派人员持人事本部和所在部门的联合通知到外派单位报到。

第十九条总公司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总公司(关于派往外地专业公司(企业)工作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及休假的规定)办理,外派工作结束后恢复原单位原岗位工作。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ee所属企业人事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十一条下列人员的人事档案一律调入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直接管理:

(一)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以下(含部门一级)级别的全体职工;

(三)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以下级别(含部门一级,总公司外派人员除外)全体职工的人事档案由该专业公司人事部管理。

有独立人事权,但暂未设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副总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人事本部代管。

第八章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考核

第二 二条人事本部组织总公司有关部门对人事本部考核范围的领导岗位人员每年进行1至2次考核评议。特殊情况下随时进行考察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上述管理人员提出聘任、解聘或奖惩的建议。

每年总公司管理部门应于一月十五日前将对总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的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汇总,人事本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领导岗位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奖惩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依据和内容:以国家干部政策;有关劳动法规、总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德、才、勤、绩等四个方面的全面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核的办法:群众评议、个别谈话、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等。

第二十五条下列领导岗位人员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和次年一月三十一日前两次回总公司向总公司领导和管理部门述职:

(一)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正职负责人;

(二)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副总经理福)职人员。

第九章人员管理

第二十六条ee所属企业必须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各类人员的招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严格考核。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遵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专业公司下属企业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ee所属企业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当地有关规定并参照总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特点及具体情况并参考总公司《劳动合同文本》的条款制定。

第十章建立幢全备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并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批,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应报人事本部备案。这些规章制度原则上应有以下方面的内容:

1、劳动合同制实施方案。

2、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工资管理办法。

4、奖惩办法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机械业人事

适配人群管理师,工程师,特勤人员使用场景员工任聘,试用考核,职务派免
制定目的公司刚成立不久,人越来越多,事情越来越杂,得有个统一规矩管住大家,不然乱套了。
适用范围所有职员、工员、特勤人员,管招聘、试用、调岗、离职、考勤、请假、值勤这些事。
职责分工人事部牵头定流程,各部门经理管执行,主管领导盯着看,人事和监察一起查落实。
禁止行为不能迟到早退超7次,不能代人签到,不能泄露公司机密,不能私用公款公物,不能兼职不报备。
检查与监督新员工先试用40天,合格才转正;每月考勤由部门统计,人事月底核对;没做到扣薪或记过,三次警告算一次记过,两次大过就解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 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 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 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 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 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 任 聘

第一条 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 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2.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 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

2. 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

4. 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3. 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 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 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 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

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 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 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 保 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 职务派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 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 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 迁 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七章 解 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 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 服务守则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第九章 交卸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章 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 元旦

2. 圣诞节

3. 感恩节

4. 妇女节(限女性)

5. 劳动节

(二)每星期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 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 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 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

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

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第十一章 值 勤

第一条 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

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 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 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 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 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 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 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十二章 考 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

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第十三章 奖 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 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十四章 待 遇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 薪资;2. 职务加给;3. 特别津贴;4. 酬劳金。

第二条 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 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福 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第十六章 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二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某某物业公司人事

适配人群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物业管理员使用场景物业招聘,员工调动,离职管理
制定目的公司要管好服务,员工得有真本事。招人有标准,大家干活才靠谱,客户也更满意。
适用范围所有新招员工,从经理到清卫工,每个岗位要啥条件都写清楚了。
职责分工办公室牵头招人、办手续;部门提需求、配合面试;主管领导批申请,总经理定录用。
禁止行为不能造假身份证和证书;不能不填应聘表就面试;试用期不能不报到;资料改了不告诉办公室不行。
检查与监督办公室查证件、办档案;部门经理盯试用表现;一个月内完成入职流程;没按时报到或材料假的直接不录。

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第三章 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节员工招聘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公司各岗位任职标准。

第二条 任职条 件

1、部门经理级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为人正直,以身作则,实际掌握本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会简单的电脑操作,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条 件。

2、管理处主任级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思路开阔,会讲普通话,能听懂宁波话,会简单的电脑操作,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专业上岗证书,有很强的人际沟通能力。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条 件。

3、管理员

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会讲普通话、能听懂宁波话,会简单的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礼貌修养,能吃苦耐劳,交际能力强。

4、文员、内勤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有文档管理经验。

5、工程维修人员

初中以上文化,持有相关工种上岗证书,能熟练操作工程维修项目,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6、保安人员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力、责任心强,素质高。一星级小区原则上配备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本地保安;二星级小区原则上配备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本地保安;三星级小区配备年龄较轻(原则上不超过40岁)的保安人员,本、外地人均可,退伍军人优先。

7、清卫工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细致周到,能吃苦耐劳,年龄在55岁以下。

8、其他人员

按各部门招聘要求适时制定。

第三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主管领导提出招聘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负责招聘,相关部门协助招聘。

第四条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具有应聘岗位职务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考核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受聘者以政治、身体状况、学历、工作经历(专业岗位需要专业证书)等,以及是否具有为公司长期服务的思想为公司的招聘录用标准。

第五条 应聘者应首先填写《某某物业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经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程序后考核后方可聘用,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内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月工资下浮壹佰元,管理处主任(含)以上月工资下浮贰百元,清卫工在试用期内月工资不下浮。

第六条 被录用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由办公室负责工作卡的制作、工作服的发放、《某某物业有限公司员工登记表》的填写,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到相应部门报到。

第七条 招聘录用的员工,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件,经办公室验证后,由办公室统一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员工资料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新聘用的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试用期一个月,管理处主任(含)以上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若有不适,双方均可提出解约。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可由部门经理建议、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提前转正。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经本人提出申请、部门经理上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转入正式员工。经审核工资成绩欠佳者,可延长试用期或停止使用。一般情况下,公司新聘的所有员工,无论其工作岗位,均需到管理处进行见习,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节员工调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调动其管理内员工或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副总经理以上批准,办公室签发《调令单》。

第二条 被调动的部门应积极配合员工的调动,被调员工应服从调动,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按指定的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节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第一条 试用期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七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正式员工要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由部门领导签发《员工离职登记表》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不予结账。

第二条 对平时工作不认真、消极怠工,虽未违反本规定所列的惩处规定,但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员工,由部门主管提议,公司将向其发出《辞退警告书》,限期一个月整改,若在整改期内仍无明显收效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三条 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裁减员工时,公司有权决定,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补发一个月工资。

第四条 凡员工离职(含辞职、辞退)均无年终奖金。

第五条 被辞退的员工或本人辞职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再进入本公司工作。

第四节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 新员工的培训

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岗前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概况及规章 制度,便于使其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章 制度。

培训时间为3至5天,培训期间每天提供10元生活补助。

培训内容包括应知和应会两部分:

应知部分:公司历史、组织机构设置、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应会部分:从事工作的技能和工作方法。

第二条 在职员工的培训

公司对在职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事务分批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技能、技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

培训计划由培训主管拟定,会同办公室安排实施。

第三条 凡指定的受训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向培训人请假并经批准方能免训外,一律不得不参加培训,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四条 所有培训和受训人员均应该做好相关记录,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要求精益求精,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培训的工作,公司将视培训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对于成绩优秀的受训人员,可呈请选派委外学习或考察,进一步深造。

第五条 委外培训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培训。参加培训前需要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合格后,到办公室备案方可予以报销。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休假与请假规定

适配人群物业一线员工,物业班组长,客服主管使用场景法定节假日安排,婚育休假办理,工伤病事假处理
制定目的怕大家请假乱七八糟,影响小区服务。统一规矩,让休假有据可依,不耽误工作。
适用范围所有物业员工,管婚假、产假、事假、病假、丧假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部门负责人批假,人事行政部收单子核对,经理最后点头。人事还要存档备查。
禁止行为不准没填单子就走人,不准越级请假,不准弄虚作假开假条,不准超期不补手续。
检查与监督请假必须填单子、交材料、按流程走。人事每月抽查单子,发现没走流程的算旷工。没按时交材料的要重补,补不上就按旷工扣钱。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休假与请假

3.休假与请假

3.1.法定假期

3.1.1 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共11天):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1.2 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员工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放假半天。

3.1.3 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休息日(如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休息日(如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日),则不补假。

3.1.4 由于物业行业的特殊性,法定假期将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加班,加班将按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3.2.婚假

3.2.1 员工初次结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晚婚增加10天。外地员工还可享有3天在途假期,享受基本工资。请假时,员工凭结婚证明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报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一次性休完,如有特殊情况须推迟休假的,必须在半年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

3.2.2 "晚婚"系指女性员工满23岁,男性员工满25岁,且第一次领取结婚证书。

3.3.产假、陪产假

3.3.1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仅限基本工资)产假90天,男员工可享受带薪(仅限基本工资)陪产假10天。

3.3.2 员工须填写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4.事假

3.4.1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可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即不计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员工递交书面请假申请,部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一天内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核准,一天以上须由经理审批;部门主管(含)以上员工请假经人事行政部主管审核后报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3.5.病假

3.5.1 员工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凭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由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经理批准方可休假,病假为无薪假(即不计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如因急诊无法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先电话请假,待上班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3.6.丧假

3.6.1 员工的直系亲属或亲属亡故时,公司给予一定的有薪假期以便员工处理后事。丧假休假时间:直系亲属亡故休假3天,非直系亲属亡故休假1天(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非直系亲属指员工的亲兄弟姐妹、岳父母/家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

3.7.工伤假

3.7.1 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员,于工伤期间出具医院有效证明,按相关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伤假期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8.延假

3.8.1 特殊情况需延假者,一般员工需致电本部门负责人,然后由该部门负责人知会人事行政部主管;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需向部门负责人与人事行政部主管请假,待上班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所有请假不得越级,否则以未请假作旷工论处。

3.9.请/休假制度

3.9.1 员工休假需提前与上级领导确认时间,并填写《请(休)假申请单》,按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时应办妥待办事宜的移交手续及职务代理人,若因遗漏移交相关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请假人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休假都须将请(休)假申请单报到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以未请假作旷工论处。

3.9.2 员工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各类假期审批和待遇规定表

假别

分类

批准人

待遇规定

事假

一般员工

1天内部门负责人批准、交人事行政部核准;超过1天经理批准

原则上每年积计10天为限,事假为无薪假(即不计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

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

由经理批准;

病假

凭医院有效证明经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

病假为无薪假(即不计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

婚假

凭结婚证明经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

婚假3天,晚婚增加10天,

薪津照常支给

产假

陪产假

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

产假90天、陪产假10天,

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丧假

公假

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家法定假日

按政府规定由人事行政部拟定放假通知

工伤假

凭医院证明,经理审批

按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

参照请、休假有关条款执行。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十三中人事管理若干规定

适配人群新聘教师,调入教师,调出教师使用场景教师招聘,人员调入,人员调出
制定目的学校人事乱,招人调人没规矩,怕影响教学和稳定,想让事情有章法。
适用范围新老师、调进调出的、考研的老师,管招聘、调动、工资、住房这些事。
职责分工校长室牵头定规矩,人事处办手续,教务处听课打分,工会监督执行情况。
禁止行为没走完程序不能招人,没满年限不能调走,不退钱不还房不能办调动,考研没批不能动档案。
检查与监督人事处每月查流程,9月起每季度通报一次,漏办的扣当月绩效,三次不过要重学规定,年底汇总报校长室。

南淮十三中人事管理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促进我校人事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本着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招聘教师

一、大学本科学历

二、学校工作需要

三、按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要求参加人才招聘程序,择优录取。

四、按教育局要求签订服务期协议书

五、以办理工资关系时间为准,兑现工资待遇。工资关系未办理好之前,学校付给每月600元生活费

六、单身宿舍问题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处理

七、住房问题按国家房屋政策处理

第二条:调入人员

一、凡需调入我校者教师,符合学历要求(本科),经集体研究,来校试教,听课小组评议为优秀,师德良好,方可办理调入手续,住房自行解决。

二、调入人员,享受学校福利待遇时按在我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三、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在人事、工资关系没办妥之前,根据职称发基本生活费:高级职称每月600元,中级、初级职称每月500元,无职称及其他人员每月400元。班主任津贴、课时(岗位)补贴等另算。

第三条:调出人员

一、符合调动年限要求;(新招聘教师、聘上中、高级职称的、经学校同意参加各类进修的及获得省、市级荣誉的教职工,必须满五年服务年限方可调动;凡经职代会测评,校长聘任或党支部任命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任职满三年方可调动。)

二、为有利学校工作安排,凡要求调出的教职工必须在学年度第一学期九、十月份呈交书面申请,其它时间不受理。

三、经学校研究同意调出的人员,必须办理以下手续,方可调出。手续不齐者,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1、退回在十三中工作期间所有学校予以报销的培训费(学历进修和非学历教育的各种短期学习班)

2、退回在十三中校院内的平房,楼房按国家政策处理。

3、填写《调出人员物品清单》,归还所借学校的钱物

四、未满服务年限,由于特殊原因要求的调动人员。除执行上述三条要求外,要向学校交纳培养费、损失费 。按未满服务年限计算,每年交费用1万元。

第四条:考研人员

一、为不影响学校工作的整体安排,报考二次分配性质的研究生须提前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方可报考。若对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则不予办理人事关系。

二、报考在职研究生、学历进修、继续教育等费用一律自理。

三、考研人员调动执行以上第三条调出人员规定三、四两点

第五条:本规定与上级文件不符之处,执行上级文件。

第六条:附则

本规定已经四届二次教代会通过。____年3月6日开始实施。原我校有关人事工作的规定停止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范本:物业公司人事

适配人群物业主管,人事专员,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物业排班,考勤异常,加班申请
制定目的怕大家上班时间乱,工资算不准,影响干活积极性。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上下班打卡、迟到早退、加班这些事。
职责分工人事行政专员管考勤,部门负责人批假和加班,经理最后把关。
禁止行为不能漏打错打超5次,不能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不能没批就加班。
检查与监督每天打卡,出问题1天内交解释单,人事每月1号统计,超次扣钱,缺勤不发工资,旷工三天走人。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工作时间与考勤

2.工作时间与考勤

2.1.工作时间

2.1.1 员工每周工作6天。具体工作时间,根据业务开展及运作需要,由各部门编制交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执行。

2.1.2 特殊情况下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人事行政部通知为准。

2.2.考勤

2.2.1 打卡制度

1)根据打卡的记录资料及出勤解释单和请假单,依据薪酬标准按月薪制计算当月工资;

2)每天按排班表或上班时间打卡;

3)如发现打错卡或漏打卡或忘记打卡,又或者因业务工作需要外出而无法按时打卡者,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出勤解释单》,按程序报批。一般员工报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报经理审批,并交人事行政部加签核准。逾期不办理者,视作缺勤处理。每月打错卡或忘记打卡共超过5次者,扣20元;

4)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专员负责公司考勤管理、监督工作,每月一日整理、统计出勤情况。

2.2.2 迟到与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离岗为早退;

3)迟到15分钟以上,以旷工半日处理(因公外出及请假者除外);

4)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处理;

5)迟到或早退处罚措施:每次迟到或早退从当月工资中扣罚10元,一个月出现一次即扣除当月全勤奖,累计三次按旷工一日处理;

6)旷工处罚措施:旷工期间薪资不予计算,旷工半日除扣罚一日半工资(含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外,并扣除当月全勤奖;旷工一日除扣罚三日工资外,并扣除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薪资。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薪资。

2.3.加班

2.3.1 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上级领导论处。

2.3.2 员工加班,事先由直接上级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部门负责人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作加班处理(如因上级领导外出未能及时批准的,亦须事先以电话请示征得领导同意)。

2.3.3 本公司原则上除休息日加班先作补休处理外,其余加班(如延长时间加班及节假日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费。因工作繁忙确实无法于六个月内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报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发加班工资。

2.3.4 加班工资计算及发放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计发。

2.3.5 员工的加班必须以打卡记录为依据,未打卡而加班者不予计算加班费,加班时间按实计算。特殊原因无法打卡,须填写《出勤解释单》报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加签核准后,方可视作加班。

2.3.6 员工的加班工资由公司财务部凭经审批的《员工加班申请表》及员工 考勤记录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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